贵阳市南明区小学学生学籍表

贵阳市南明区小学学生学籍表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小学学生学籍表学籍代码:填表日期:年月日

小学生学籍证明

第一篇:小学生学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学生具有我校本学年正式学籍,学籍号,国籍为:□中国籍□港澳台籍□外国籍,证件号码:。该学生下一学年□将继续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因升转学等原 因将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特此证明。 年月日 第二篇:小学生学籍证明 小学生学籍证明 小学生学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学生具有我校本学年正式学籍,学籍号,身份证件:□中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证件号码:。该学生下一学年□将继续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因升转学等原因将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特此证明。 年月日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使用说明 一、本证明用途包括: 1、中小学生首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向所属参保登记部门出具 学籍证明以确定参保资格。 2、已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人员中,年满19周岁的中学生及非本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新年度续保阶段须凭此证明到所属参保登记部门办理新年度学籍审核确认手续。按时办理的,给予延续新年度居民医保关系。逾期未办理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将自动终止新年度居民医保关系,如需继续参保,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年满19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中学生将视为“非从业居民”身份自动续保。 ※“本市城镇户籍”包括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的城镇户籍、广州市农尝蓝印户口。“非本市城镇户籍”指除“本市城镇户籍”以外的户籍。 二、中小学生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部门: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到所属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广州市重度残疾人员到所属街道残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粤教基〔1999〕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范围内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对儿童少年实施普通初等教育和普通初级中等教育的机构,都应执行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所辖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的主管机构。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设置满足本辖区内学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学位,确定各中小学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第五条小学一般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推迟到7周岁;初级中学接受本服务区内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 对非本服务区学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就读的,称为借读。要求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接收。 第六条小学、初级中学应招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七条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第八条小学、初级中学应按有关规定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借读。 第九条小学、初级中学不得拒收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或未达到规定的在校最高年龄的未成年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需复学的未成年学生。 第十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劝退和开除学生。 第十一条小学、初级中学均实行秋季始业。 第三章学籍 第十二条对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小学、初级中学一年级新生,学校应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并发给学生证。 第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档案及学校资料包括:

关于中学生学籍表上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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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学习努力,勤奋,好问,认真。热爱班集体,集体意识强,责任心强,热爱运动,积极参加各种户外活动,有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帮助别人,担当户外公益活动的义务参加校运动会,在文艺演出获得一等奖。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言谈、参加过辩论赛。思想开放、勇于创新、个性前卫、敢于实践。 4.她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积极向上。该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该生是一个性格开朗,做事稳重热爱生活的人,交际能力强。该生还是一名优秀团员。经常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赢得了团组织和同学们的赞扬。该生还是一个热爱祖国团结同学的人,是老师同学的好学生和好朋友。该生还是一个适应能力非常强的人,对周围环境和人的适应强,交际能力强。 5.该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该生是一个性格开朗,做事稳重热爱生活的人,学习成绩优异,交际能力强。该生还是一个热爱祖国团结同学的人,是老师同学的好学生和好朋友。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长辈眼中的好孩子。 6.该生热爱生活。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利用假期时间参加个向户外活动,从中锻炼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各项素质,希望将来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7.该生自信大方,课余时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

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 班级学号: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填表时间:2013年月日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期。如:“20110101”。 ★.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10-健康或良好、20-一般或较弱、30-有慢性病、40-有生理缺陷、50-残疾”。 ★.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 ★.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1-农业户口,2-非农业户口”。 ★.学籍辅号:填写各省本地的学生编号,用于地方系统与中央系统对接。 ★.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编码。★.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入学方式:义教分为:‘11-就近入学12-其他’, ★.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1-走读2-住校’。 ★.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的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9-其他’。 ★.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家庭地址:学生家庭的地址。 ★.联系电话:家庭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0-非留守儿童,1-单亲留守儿童2-双亲留守儿童’。 ★.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是;0-否。 ★.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残疾人类型: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分为:0-无残疾1-视力残疾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4-肢体残疾5-智力残疾6-精神残疾7-多重残疾8-其他残疾。 ★.是否需要申请资助:0-否,1-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是否享受一补:0-否,1-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高中阶段的学生填写否。 ★.上下学距离: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 ★.上下学交通方式:1-步行,2-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4-家长自行接送,5-校车,6-其他★.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1-父亲2-母亲 ★.工作单位: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工作单位名称。 ★.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户口所在行政区划。 ★.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是否监护人:0-否,1-是,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职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在工作单位所担负的工作岗位。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 编号项目名称基础数据编号项目名称基础数据 学生个人基础信息 1姓名★8身份证件类型★ 2性别★9身份证件号 3出生日期★10港澳台侨外★ 4出生地★11政治面貌 5籍贯★12健康状况★ 6民族★13照片 7国籍 /地区★ 学生个人辅助信息 14姓名拼音 15曾用名 16身份证件有效期 20学籍辅号 21班内学号 22年级★ 23班级★ 28现住址★ 29通信地址★ 30家庭地址★ 31联系电话★ 35是否独生子女★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37是否留守儿童★ 是否进城务工人员38 随迁子女★ 39是否孤儿★ 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46上下学距离(公里)47上下学交通方式 49姓名★ 50关系★ 51关系说明 52民族 53工作单位 54现住址★ 61姓名★ 62关系★ 63关系说明 64民族 65工作单位 66现住址★学 生(家长)签字: 17户口所在地★ 18户口性质★ 19特长 学生学籍基本信息 24入学年月★ 25入学方式★ 26就读方式★ 27学生来源 学生个人联系信息 32邮政编码★ 33电子信箱 34主页地址 学生个人扩展信息 41随班就读 42残疾类型 43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 44是否需要申请资助★ 45是否享受一补★ 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车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一 55户口所在地★ 56联系电话★ 57是否监护人★ 58身份证件类型 59身份证件号 60职务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二 67户口所在地★ 68联系电话★ 69是否监护人★ 70身份证件类型 71身份证件号 72职务 班主任签字:学校主管领导签字: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学籍管理暂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适用本办法。 专门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不设区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所辖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不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规定,组织和督促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和转学学生应凭学生入学注册通知或转学注册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 第五条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一般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招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第七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城市的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农村的经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缓入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

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第八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18周岁以下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保留学籍的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需复学的学生。 第九条学校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差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第十条学校应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全日制中小学校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章编班 第十一条义务教育各年?妒敌谐L喟唷2坏檬敌泄潭ń滋菔侥芰Ψ职啵坏蒙柚氐惆唷⑹笛榘嗟取? 学生编班管理办法由省教育厅制定。 第十二条编班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调班,学生因学科能力以外的原因确需调班的,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可以调班,但每学年每班调班人数不得超过该班学生数的3%。 第四章学籍 第十三条学生(含非本地户籍学生)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含转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发给学生证。 第十四条学籍档案包括: (一)《新生名册》; (二)《在校生名册》及《在校生变动名册》; (三)《学生学籍卡》; (四)《学生评价表》; (五)《毕(结、肄)业鉴定及综合素质评价表》; (六)《毕(结、肄)业生名册》; (七)学籍变动及奖励、处分等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新生名册》,在学年初由学校按班级打印一式二份,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一份学校保存。 《在校生名册》学年初由学校按班级打印存档。 除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和 《学生学籍卡》在新生入学注册或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由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填写说明(最终)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填写说明 首先在填写之前请家长最好是先复印一份后再填写,因为填写时不能有涂改,先认真填写一次后确认无误后再抄写下来。统一用钢笔(蓝黑墨水)或签字笔(黑色)工整填写。下面就36个项目进行逐一的填写说明,请家长仔细对照填写。(注:所有项目当前栏信息正确的就在变更栏打√,如当前栏信息有误或者未填写的在变更栏用正楷字填上正确信息) 1、姓名后当前后的名字正确就在下面变更后面打√,不正确的在变更后写上正确的名字。 2、性别后面的男(女)对的就在后面的格子里打√,不正确的在格子里写上正确的。 3、出生日期后面的格子里的数据正确的就在后面格子打√,不正确的按照跟前面一样的格式写上正确的日期。(例如20070925) 4、民族后面格子里正确的就在后面格子里打√,不正确的改正确。 5、国籍/地区后面是中国的就在后面一格打√,不是的就在后面的格子里写中国。 6、身份证件类型后面是填的居民身份证就打√,不是的就后面的格子里写居民身份证。 7、身份证件号:信息正确,在下面空格处打√;信息

不正确,在下面空格处填写正确的号码(如果尾数是X一定填大写X)。 8、港澳台侨外:信息正确,在右边空白处打√;信息不正确,在右边空白处写是。 9、户口所在地:只须填写到某市某区或某市某县或某省某县,户口所在地与孩子户口页的出生地(比如、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市垫江县)一致就在下面变更栏打√,当前栏是重庆市市辖区万州区、重庆市县丰都县、重庆北部新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等格式与户口一致无变更情况下就在下面变更栏打√无须变更格式。如果当前栏信息填到镇一级了的必须在变更栏更改,格式如: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市垫江县 10、户口性质:信息正确,在右边空白处打√;信息不正确,在右边空白处写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 11、入学年月:信息正确,在右边变更栏处打√;信息不正确,在右边变更栏处写孩子上一年级时的年月(格式如201109)。 12、就读方式:均为走读,信息正确,在右边变更栏处打√;信息不正确,在右边变更栏处写走读。 13、入学方式:如当前栏是义务教育阶段其他或就近入学直接在右边变更栏打勾,如不是这两种之一的需变更成就近入学 14、现住址:如果当前住址是正确的,就在下面的变更栏内打√,如果是错误的,就用正楷字写清楚现在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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