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与分析

2018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与分析
2018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与分析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

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1、外来司机不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在厂区交通干道上超速行驶,不听从保卫人员警告,在车辆拐弯时车速过快,为事故主要原因。

2、司机疲劳驾驶,无视公司对外交通管制规定和执法人员警告,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拘无束野蛮驾驶。

3、员工对公司内部交通状况过于乐观,交通风险分析意识薄弱。

4、对外来司机的超速行为无有效的监管机制,处罚机制不够完善和健全,处罚终端不能由服务商落实到司机个人,从而惯养出外来司机有章不循,有恃无恐的行车态度。

四、防范措施:

1、公司全员交通警示教育,要求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在行车、走路时注意避让车辆。此事故案例已要求在24小时内教育到全体员工,由安环部负责跟踪落实教育情况。

2、所有路段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和凸面镜,(已报计划)在所有易发事故的交通岔路口设置“转弯限速5公里”的警示牌,并由专人进行负责岔路口的车速抽查。此项由保卫部落实。

3、合理规划公司交通主干道,在现有的条件下试行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所有交通道路口绘制斑马线。此项由保卫部于本月12日前完成。

4、保卫部做好对外来司机厂内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的源头告知,以杜绝以罚代管的被动局面。

五、善后处理:

1、保卫部已通知采购部,冻结肇事方100万元的货款。同时通知货主预付五万元救治费。(未到位)

2、此交通事故已移交给利国交警进行处理,后续处理由保卫部和安环部配合交警队,并提供相应支持。

3、伤者厉业忠已无生命危险,现在徐州仁慈医院进行手术,右腿是否截肢尚未确定。泡花碱厂生产厂长王义负责安排善后护理和伤者住院费用垫付工作。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三

事故简述

6月3日6时50分,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朔州分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晋F03210的重型大货车,行驶到山西省右玉县至朔城区省道36km+43m处违法越过公路中心黄虚线超车,与相向行驶的朔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车牌号为晋F08004的依维柯客车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晋F03210重型大货车驾驶员严重违法驾驶,晋F08004的依维柯客车核载17人,实载24人,严重超员。二是有关部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货车违法超车、客车严重超员等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事故详细情况及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防范措施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禁止驾驶员超载超速、违章超车等不安全行为,保证安全运营。

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加大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

行动,加大路面管控、动态巡逻频率和密度,依法严厉查处和纠正各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四

[事故经过]

2006年2月18日15时,××单位驾驶员刘某某驾驶北京BJ213吉普车,在××电站执行完任务返回××市,与迎面驶来的当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乘座三轮摩托车的10岁男孩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员谢某某两腿骨折,正三轮摩托车严重损坏,北京BJ213吉普车前部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事故原因分析]

该事故发生后,虽做到了及时报案,及时抢救伤者,使事故发生得到了及时处理,但损失依然惨重。导致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讲,人为因素应是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直接原因:

(1)三轮车驾驶员谢某某无证违章驾车,三轮车无牌行驶,而且逆向占线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驾驶员刘某某虽然行驶路线正确,证照齐全,但行驶中思想不集中,观察判断有误,车速偏快(特定环境中的车速偏快),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力,应负有一定责任。

2、间接原因:

(1)事故发生当日为雨雪天气,路面新积雪未化,路面比较滑。

(2)发生事故路段两边村庄较多,且多处村道与公路相接,行车标志不全不明显,对行车人来讲容易造成判断上的失误。

(3)农村农用车管理上还缺乏规范,违章驾驶现象较为普遍,交通安全相对较弱。

(4)道路交通管理,尤其是农村交通安全还没有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离交通安全管理要求有相当的差距。

3、主要原因:

三轮车驾驶员谢某某无证违章驾车,三轮车无牌行驶,而且逆向占线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五

【事故经过】

3月9日,天气晴朗,我厂露天煤场上,运煤车辆你来我往,尘土飞扬,夹杂着引擎的轰鸣声,震撼人心。在这恶劣的环境中,为了有序进煤,煤调管理人员蒋XX(死者)正悉心指挥车辆卸煤。

11时10分,柏果镇土城村驾驶员徐XX,驾驶着牌照为贵B/30428、解放141型4。5kg、电煤运输乙组189号自卸货车,超载向我厂露天煤场运煤。当行至中煤场时,不听从管理人员蒋XX的指挥,并加速向蒋站的煤场上倒去,蒋XX被撞倒,该车后轮将蒋从脚到头全身压过,致蒋XX碾压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驾驶员违反我厂进煤管理规定,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擅自高速倒车,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规则,未查明车辆周围的情况下倒车,既未鸣号,也未发出任何倒车信息,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对运煤驾驶员缺乏有效约束、规范教育,也是埋下的事故隐患。

3。现场指挥不规范,无有效指挥措施及适当设施和工具;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定原因。

【防范措施】

1。制定强有力的约束办法,使运煤司机进入我厂煤场自觉遵守我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2。制定有效的指挥措施,在现场建筑一些固定的指挥平台,使卸煤车辆按我方规范的指挥信息卸煤。

3。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六

[事故经过]

10月16日,万家寨施工局机械大队职工马某某驾驶推土机承担基坑围堰纵向面段堰头推碴任务。约22时15分,马某某完成任务后将推土机挂倒档后退至距堰头20。9m处停放,停车后没有熄火,手刹制动器没拉,档位未挂至空档位置,便离开操作室下车检查车辆,在检查过程中,推土机自行倒退,从马某某身上轧过,致使本人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推土机自行倒退。马某某停车后既没有熄火,又没有拉手刹制动器,而且档位没有挂至空档位置,违章下车检查车况。

2、间接原因:单位管理不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教育不够,致使职工安全意识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严,违章蛮干。

3、主要原因: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预防措施]

1、加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思想。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努力减少习惯性违章作业。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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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事故案例分析:某化工厂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2018事故案例分析:某化工厂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和高出坠落类似事故的分类依据是__。 A.事故危险的严重程度 B.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C.事故类别 D.职业健康的标准 2、[2011年考题]锅炉结渣是指渣在高温下黏结于受热面、炉墙、炉排之上并越积越多的现象。结渣会使受热面吸热能力减弱,降低锅炉的出力和效率。下列措施中能预防锅炉结渣的是。 A:控制炉膛出口温度,使之不超过灰渣变形温度 B:降低煤的灰渣熔点 C:提高炉膛温度,使煤粉燃烧后的细灰呈飞腾状态 D:加大水冷壁间距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3、某商厦1993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商厦共6层,其中地下2层、地上4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占地面积3 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 200平方米,高20.4米。商厦地下2层是家具商场和货物仓库。家具商场主要经营红木家具、沙发、席梦思床垫、办公桌椅等。地下1层主要经营副食品、百货等。地上1层主要经营小五金、小家电、文体用品、服装、日用品等;2层主要经营服装;3层仅有一些货架摊位;4层东侧和南侧为办公区,北侧有一间会议室,西侧为某歌舞厅KTV 包间,中部为某歌舞厅大厅。火灾当晚歌舞厅内有400余人。2008年12月25日20时许,员工王某在地下1层中部进行焊接操作时,电焊火花顺着钢板上的孔洞掉落到地下2层中部,引起楼梯上的沙发塑料泡沫等物品起火。王某等人发现起火后,用室内消火栓通过孔洞向1层浇水扑救,但火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越来越大,他就同其他职工一起逃离现场。21时35分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相继调集31辆消防车、200多名消防人员赶赴火场,随后又请调公安、武警等单位协同作战。由于这次火灾起火部位在该商厦的最底层,东北和西北两个楼梯间上下贯通,着火后形成烟囱效应,在风压的作用下,大量有毒烟雾很快扩散到整个大楼。火灾发生后,该商厦有关人员盲目采取了全楼断电措施,楼内又未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致使全楼漆黑一片,给扑救火灾和人员营救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公安消防部队在火灾扑救中,共营救遇险人员106人。22时50分将火控制,26日0时37分将火彻底扑灭。这起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75.3万元。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m。 A:1.00 B:1.50 C:2.00 D:2.50 E:3.00

【2018-2019】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word版本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方便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使用 ==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针对交通安全严峻形势,要完成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和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的工作目标。羽利小编整理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宽阔的马路,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规,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稳固的作用吗?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年年不断的频繁发生?可见交通安全保障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而这究竟又是谁的错呢? 这是人们的错。国家给了我们交通安全的保障,我们往往却只顾自己的方便,只顾自己的利益,并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规。大家想过如此的后果会是怎样的吗? 看!那辆超载的大卡车正吃力的前进着,司机见了红灯也不停车,随意乱闯,只是为了赶交差,得一笔工钱,不顾违章的后果。可这位司机知道吗?只是为了这么一笔工钱违反交规,一刹那间就很有可能会葬送生命,而这无价的生命又岂是金钱可以买到的?看!那场悲剧终究还是上演了,鲜血染红了车轮,受害者的亲人悲痛万分……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典型案例分析: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分析考试题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典型案例分析:建筑施工高处坠落 事故分析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成品粉状乳化炸药具有较高的__特性,制造过程中还有形成爆炸性粉尘的可能。 A.爆轰 B.物理爆炸 C.自燃 D.阴燃 2、在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D:国务院质量检验部门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4、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是__。 A.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B.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C.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 D.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 5、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还应确保预案的批准、__和维护。 A.实施 B.演练 C.更新 D.培训 6、在承压类特重设备锅炉的安全附件中,是锅炉上的重要安全附件之一,并对锅炉内部压力极限值的控制及对锅炉的安全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A:安全阀 B:压力表 C:水位计 D:温度测量装置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7、[2008年考题]根据《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矿山企业必须从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A:矿产品销售额 B:矿产品销售利润 C:企业经营纯利润 D:企业经营总收入额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8、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以法律作为人们的行动准则,其中心环节是__。A.有法可依,人人守法 B.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D.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9、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3—1986)中,关于事故的调查原则和程序规定,事故调查分以下哪些部分__ A.事故的现场处理 B.人证、物证材料的搜集 C.尽快向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虑其真实程度D.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E.现场摄影及事故图绘制 10、李某户籍在A市,居住在B市,在C市某水泥厂工作,因长期接触粉尘,需要进行职业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在A市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B:李某到B市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该机构应组织2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联合诊断 C:李某必须在C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D:A、B、C三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__的劳动防护用品。 A.国际标准 B.企业标准 C.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D.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12、[2011年考题]排土场是露天矿山采矿排弃堆积物集中排放的场所。堆积物基底不稳引起滑坡的占30%以上,因而分析清楚滑坡原因,有利于采取针对性防治排土场滑坡的措施,造成沿基底接触面滑坡的原因是。 A:基底为弱面、力学性质低于排土场物料的力学性质 B:基底坚硬且接近水平、力学性质大于排土场物料的力学性质 C:基底坡度较陡,其摩擦角大于排土场物料的内摩擦角 D:基底坡度小于物料的内摩擦角,排土场高度载荷过大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3、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预防为主,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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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1、外来司机不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在厂区交通干道上超速行驶,不听从保卫人员警告,在车辆拐弯时车速过快,为事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1.17)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1.17)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车、路、环境等道路交通系统的要素不完善、不协调,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多发。 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局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货运车辆肇事、小客车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逐案剖析事故教训,以警示社会,引起关注,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带”血的教训 ——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

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二、教训与启示 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倍(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美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年挽救超过5000人的生命。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7月1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此次事故中,肇事车座位虽然全部装有安全带,但40%的座位配备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存

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XX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把安全生 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 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年初,制发了《XX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把安全生产管 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 作的方针、政策、领导重要指示、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事故案例,开展举一反三,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还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布置任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 抓共管”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安全管理和业务管理部门、关键岗位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各种形式,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 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一是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印 发文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让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能及 时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到基层抓落实;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结合“百安活动”、“春运”、“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等活动,通过会议、设点宣传、标语、专栏、警示教育片、开展各类培训等向基层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三是以典型事故案 例进行警示教育,对全国、全省以及市、县内交通事故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逐 级通报到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安全警示教育,强化驾驶员(船员)行车(船)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及运输生产过程安全监管,强化对安全例检、三 品检查、进出站门岗、GPS、CDMA监控平台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敬业教育和 技能培训,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违法经营行为;四是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 全民的安全意识。全年共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工作会议20余次,组织水陆交通安 全培训8次,悬挂横幅标语92幅,张贴小标语50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举办宣传板报(专栏)70余期,播放安全教育警示片60余场次,通过GPS、CDMA监控平台发送安全提示信息15000余条。 (三)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

近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2009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一、专业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大型客车超员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案件经过: 2009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09年2月26日17时55分许,蓟县驾驶人林某超员驾驶大客车,沿蓟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坊桥处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李某受伤,朱某、郑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 客运公司、客车司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交通安全,要时刻将自身、乘客与他人的交通安全摆在首位,一定要按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承载,不得超载,更不能为了超员行驶私自拆改座位、增设座位。乘车人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行驶的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超员运营的行为。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生命是千山盛开的鲜花,生命是万里奔腾的长河,生命是驰骋大地的列车。人们歌颂大地,歌颂生命的宝贵。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安全事故就像一张血盆大口时刻都有将其吞噬的危险,那些用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能感悟到生命的宝贵,安全的重要。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抓安全、促生产的思想深入人心。特总结以下安全案例,教育员工。 案例分析一 事故经过: 2018年6月28日,我中心注水工齐牧休假到期后,在回岗位途中与胡延林等人在采油队清424注水站聚众饮酒。因饮酒过多,齐牧与胡林二人在发生口角后出现斗殴事件,事件造成齐亨然面部毁容,胡延林右臂骨折。 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齐牧与胡林二人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出勤纪律管理制度和特殊违规及处理方式管理制度),在正常上班期间相互串岗并违反“禁止饮酒”禁令,导致发生斗殴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 该事件最终由警方(派出所)立案和查后,作出决定:1、由胡林一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共计赔偿齐牧医药费十六万元并承担个人全部医药费;2、该事件给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经会议研究决定,将齐牧与胡林二人开除出本单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注水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未能在日常工作检查中了解驻站人员的生活动态; 3.提高区队安全管理质量,保证生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双轨道运行。 案例分析二 事件回放 2018年8月,注水工李牧、韩幕和韩每因没有严格按照注水站巡检制度正常巡检,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水处理管线断裂漏水,最终致使冒罐漏油流入周围农民林地,产生坏境污染事件。 事件原因及处理方式

各类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汇总

2009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日期:2011年10月11日 16:16:36 一、专业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大型客车超员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案件经过: 2009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09年2月26日17时55分许,蓟县驾驶人林某超员驾驶大客车,沿蓟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坊桥处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李某受伤,朱某、郑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 客运公司、客车司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交通安全,要时刻将自身、乘客与他人的交通安全摆在首位,一定要按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承载,不得超载,更不能为了超员行驶私自拆改座位、增设座位。乘车人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行驶的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超员运营的行为。

2018年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2018年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审判白皮书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以其便利性、经济性和环保性,成为普通老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到2.5亿辆、电动三轮车社会保有量5000万辆。1同时,近年来餐饮外卖、共享单车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仅2018年,上海外卖总单量超过6391万单,2共享单车日均骑行量达115万次。3伴随着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使用率的快速增长,各类交通问题也频繁出现,因此类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案件也呈现多发态势,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以2018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我院)审理的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为样本,统计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分析此类案件的审判特点,提出此类案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及处理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建安全文明出行环境。 一、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 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所涉及的案由主要有两大类: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或其他物品之间发生的事故,案由为生命权、健 1参见国家自行车电动车质量监检中心2017年3月15日发布的《中国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白皮书》。 2参见指食针、再惠两家大数据公司发布的《2018年中国城市外卖大数据报告》。 3参见任翀等:《上海共享单车一年时间缩水一大半,“共享经济”是伪命题吗?》,载“上观新闻”微信公众号,2019年1月23日。

康权、身体权纠纷。2018年,我院审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110件,其中涉及非机动车的659件,占比59.37%;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共319件,其中涉及非机动车的71件,占比22.26%。见图1(外圈为机动车案由,内圈为身体权案由)。 图1 2018年我院非机动车案件收结数(件) (一)涉案主体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为主,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次之 从案件事故双方的主体性质上看,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在涉非机动车案件中占绝大多数。2018年,我院审结的730件涉非机动车事故,其中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659件,占比90.27%;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47件,占比6.44%;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20件,占比2.74%;其他类型的事故4件,包括电动自行车与路面护栏碰撞、电动自行车在路面滑倒等。见图2。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杭州重大交通肇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8月4日21时40分,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某某撞死。检查机关经审查认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其体内血液乙醇成分含量为0.36mg/ml),且超速行驶。根据鉴定结论,车速为74—83km/h,(道路限速为60km/h),对横过马路的行人动态观察不力,措施不及,致使所驾车辆撞上行人马某某,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例分析: 面对这次案件,我们从情感和法律上都是无法接受的。毕竟,胡斌案件的宣判声还在耳边萦绕,却又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交通案件。豪车、饮酒、超速、追悔不及这一系列的词汇和以往的案件都惊人的相似,而它们的后果都是无辜年轻生命的逝去,屡次发生的事故仍然不能引起某些人的警醒,更令我们震惊的是,根据交警部门对肇事司机违法记录的查询,从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期间,他名下的这款豪华越野车就有14次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从中读出得只能是交通意识的淡薄!任何苦口婆心的劝戒和后果惨重的前车之鉴在驾驶者无克制的酒瘾面前丧失了效力,“酒乃穿肠毒药”,总是有一些极少数的驾驶者开车还肆无忌惮地饮酒,饮酒完了还不算,还在大街上驾驶着豪车游逛。我们除了期望这些

似乎忌惮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还要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一起努力来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司机能够主动礼让行人,慢行通过,而行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我们期望通过法律的严惩和全社会的共同治理,能够把这些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赶出马路去!还全社会一个安宁和谐的环境。 案例二:黑龙江鸡西发生恶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 据报道,8月5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一起恶性酒后驾车事故,一醉驾男子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的恶性后果。 8月5日18时左右,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的司机张某某酒后驾驶牌照为黑G9XXX的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于伤人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再此过程中,张某某向后倒车,又撞到了车后一名围观群众,随后车辆又向前驶处十米左右,撞上围观群众多人,当场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据目击者证实,当时驾驶员满身酒气,路虎越野车再次启动后,撞飞路边的小吃摊,并撞到许多人,造成当时现场群众情绪十分激动,很多群众用棍棒围打司机,警察及时赶到维持秩序,并把肇事司机带回接受调查。 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道路交通安全法》案例分析

1、2006年10月5日6时许,陈海某(20岁)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号616154××)搭载陈某、谢某在江滨堤路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出事地点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车辆时,与由西往东李某(18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动机号061032××)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过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交管股事故处理民警林某、冯某的现场勘查及调查材料综合分析证实: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问:本案中陈海某和李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处理? 答: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交警部门应依法确定陈海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对陈海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李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吴某某被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录用工人,2007年3月15日,吴某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某将单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同时向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某受伤情况经某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应如何判决? 答: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的,侵权人已对劳动者(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不影响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对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提出吴某某享受工伤待遇时应扣除交通事故侵权人已赔部分的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因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为吴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吴某某享受的工伤待遇应当由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2018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4及练习考试试题

2018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4及练习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为保证消防安全,在灌装易燃液体时,容器应留有__的空间。 A.1% B.5% C.10% D.15% 2、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A: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 D:劳动保障部门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3、[2010年考题]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和销售的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B: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C: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 D: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4、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__处罚。 A.从轻 B.减轻 C.不予 D.减免 5、以下不属于《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是__。 A.消除事故隐患的义务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C.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D.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6、高压蒸汽管道上必须装有__,以消除水击现象。 A.逆止阀和安全阀 B.控制阀和防爆阀 C.安全阀和凝结罐

2018年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参考范文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也可直接使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接下来留学网小编就为你带来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的范文,供你参考! 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篇一: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自20XX年12月,我在昆明交通学院驾驶学校培训期间,先后学习和观看了《爱心托起蓝球女孩》、《流泪的花季》、《生命没有彩排》等内容。通过这些学习,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实;一幅幅惨绝人寰的画面;一具具尸骨未寒的尸体;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惨不忍睹,刻骨铭心,使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我们幸福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保障。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

学校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学校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学生一年大半时间都在学校生活和学习,所以保障每一个学生在学校安全,有序的学习,是每个老师的愿望和义务,主观而言,没有哪个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希望自己的学生受到任何人身伤害,一直以来,学校和老师们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每天都在如履薄冰,惟恐自己的哪个学生“出事儿”。同时,安全教育是每次学生校会和班会,各种活动前都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但客观事实是,由于中小学学生的认知水平、社会能力、防范意识、人口密度大等原因的影响,每年每个学校都会发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安全事故。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中,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每年都会因交通事故而致死、伤残大量人员,财产损失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要从小就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特别要提高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严禁酒后、疲劳、超速违规驾驶。 学校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分析: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0月23日13时许,某地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公路上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分析: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查处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交通违法行为2649万起,平均每天7万多起。全国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路口交通事故4.6万起,造成1.1万人死亡、5万人受伤,分别上升17.7%、 16.5%和12.3%。其中,因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事故起数上升 17.9%。全国私家车导致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5.5%和6.5%,分别占机动车肇事总数的68.7%和58.8%,比2011年上升6.4和6.2个百分点。 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一刹那间,就会夺走了人的生命。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让交通法规在我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生命!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生命是千山盛开的鲜花,生命是万里奔腾的长河,生命是驰骋大地的列车。人们歌颂大地,歌颂生命的宝贵。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安全事故就像一张血盆大口时刻都有将其吞噬的危险,那些用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能感悟到生命的宝贵,安全的重要。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抓安全、促生产的思想深入人心。特总结以下安全案例,教育员工。 案例分析一 事故经过: 2018年6月28日,我中心注水工齐牧休假到期后,在回岗位途中与胡延林等人在采油队清424注水站聚众饮酒。因饮酒过多,齐牧与胡林二人在发生口角后出现斗殴事件,事件造成齐亨然面部毁容,胡延林右臂骨折。 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齐牧与胡林二人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出勤纪律管理制度和特殊违规及处理方式管理制度),在正常上班期间相互串岗并违反“禁止饮酒”禁令,导致发生斗殴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 该事件最终由警方(派出所)立案和查后,作出决定:1、由胡林一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共计赔偿齐牧医药费十六万元并承担个人全部医药费;2、该事件给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经会议研究决定,将齐牧与胡林二人开除出本单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注水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未能在日常工作检查中了解驻站人员的生活 动态; 3.提高区队安全管理质量,保证生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双轨道运行。案例分析二 事件回放

关于交通安全的事故案例分析

关于交通安全的事故案例分析 关于交通安全的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事件发生于20xx年冬天的下午,学校17:20分放学后,距离学校较远的学生有家长骑车来接,而附近曼纳罕村、曼轰村以及街道上住的学生不需要家长来接,他们三五成群的步行回家,其中有几个低年级的小学生,边走路边打闹,你追我赶,你碰我一下,我踢你一脚,甚至还从公路的这边横穿到公路的那边,根本就不注意来往的车辆,在进入道路变窄的路段,他们没有走路边,仍在打闹。突然,一辆大货车向勐海方向急速驶去,迎面而来的也是一辆风驰电掣而来的摩托车,而学生仍然没有发现危险逼近,摩托车司机为避免与学生相撞,扭头撞向了路边的建筑材料堆,受了重伤,学生也因惊慌差点发生危险?? 分析:从这一案例中,我们发现,小学生的自律能力非常差,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不能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就在身边,在追打的时候,有可能身后突然出现一辆车或者摩托车来不及刹车,一个小小的意外,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针对小学生安全意识薄弱,我们应该多在校园内宣传安全知识,比如说充分利用每周一节的班会课,板报安全知识,班级文化,安全警示语,不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等方式大量宣传,深入宣传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红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不

仅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还要把它深深地记在心上,把安全放在首位,让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少。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一旦炸响,其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危险不发生或让危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我们就应该教育好学生,比如,过马路时,要教育他们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教育他们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谨记红灯停,黄灯等,绿灯行。过马路不要追逐,要一看,二慢,三通过等等。 除了通过班会等教育,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一些宣传类的活动,比如,在班级宣传栏或展览栏上,多贴一些遵守交通、不乱闯红灯等之类的警告语,让同学们更好的明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学校了也可以请来交通警察,给同学门上关于交通的课,使同学们更好的知道交通对人类的帮助?? 作为教师,我们应当教育学生做到如下之总结: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交通安全教育时小学生的必修课,坚持每周一课制度; 5、聘请交警为小学生校外辅导员,教小学生交通指挥手势,熟知交通标志,并请交警为小学生上交通知识课; 6、教育骑自行车的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英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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