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港口行业发展的需求,规范中国港口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宣贯、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协会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港口协会为满足港口行业发展需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的标准。

第四条协会团体标准供协会会员和社会自愿采用。

第五条协会团体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三)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

(四)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五)有利于提高服务和技术水平,促进贸易和交流;

(六)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第六条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第七条协会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协会团体标准编号方法如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是协会团体标准的技术归口组织,负责建立和完善团体标准体系、制订团体标准年度计划以及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评审等工作。

第九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团体标准规范性文件和模版,标准归档等文件管理工作,团体标准申报,标准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前的审查复核,组织标准制修订审查、评审,标准发布、出版、授权以及解释、宣贯、推广和实施,受理标准咨询,组织标准复审以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章提案

第十条协会秘书处通过书面文件和网络平台公开征

集团体标准立项需求。

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单位均可向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

第十二条申请立项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及良好的资信,具有标准制订、修订和管理的经验;

(三)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团体标准项目。

第四章立项

第十三条协会秘书处定期汇总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并对立项申请项目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协会秘书处填写团体标准项目申请立项汇总表,与立项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标委会审核。

第十四条标委会对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赞成票的可推荐立项。

第十五条立项申请经标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协会秘书处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等发布团体标准立项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15天。

第十六条标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团体标准项目年

度计划。立项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标委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立项。

第十七条通过立项申请审核的重大团体标准项目,标委会应对其工作大纲进行评审

第五章起草

第十八条团体标准项目组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团体标准项目组第一申请单位为项目组长单位,负责项目立项申请的提出,人员组成、分工、牵头协调,组织调研、起草,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质量负总责。各参编单位应协助组长单位做好项目调研,按分工按时完成编写任务,并对所承担的部分标准的内容和技术质量负责。

项目组组成由申报单位提出,须经标委会审核批准。鼓励多家单位共同起草团体标准,原则上项目组组成不应少于2家单位。

第十九条协会会员、非会员均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加入团体标准项目组,协会秘书处协调立项申请单位,并经标委会批准。

第二十条团体标准项目组按团体标准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起草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第二十一条团体标准编写应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等有关规定。

第六章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由团体标准项目组组长单位提交协会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协会组织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二十三条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和专家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若无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不复函者按无异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第二十五条团体标准项目组应对反馈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完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若反馈的意见分歧较大,须进行调查研究或补充验证工作,必要时应召开专家咨询会;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有重大改动的,应再次修改形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重新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团体标准项目组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第七章审查

第二十七条团体标准项目组长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并向协会秘书处提出审查申请。

第二十八条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确认审查专家和

审查方式,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审查。

第二十九条审查专家一般应包括行业专家和标准化专家,数量一般不少于7名。

第三十条审查形式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

第三十一条会议审查要求:

(一)协会秘书处应提前7天将审查会议通知和标准送审材料提交审查专家;

(二)会议审查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须与会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审查应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审查专家名单和签名。会议纪要应如实反映审查会议的实际情况和专家的主要修改完善的意见以及对团体标准的审查结论。

第三十二条函审要求:

(一)协会秘书处应将标准送审材料和函审单提交函审专家;

(二)函审专家应认真填写函审单,在限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4天)内向协会秘书处返回函审意见,逾期不复函者按同意处理。

(三)协会秘书处应对函审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形成函审意见汇总表和函审结论。

(四)函审应有发函总数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审查。

第三十三条审查未通过的团体标准项目,项目组应对标准送审稿等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并申请审查。

第八章报批

第三十四条经审查通过的团体标准,由团体标准项目组根据标准审查会议纪要进行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与编制说明及其它附件一并提交协会秘书处复核。

第三十五条协会秘书处对标准报批稿的内容、质量及有关附件进行复核,必要时提交审查专家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标委会审核。

第三十六条标委会对审核通过的团体标准项目提交签报单,经总校后由协会负责人签发。

第九章编号、发布和出版

第三十七条团体标准经协会负责人批准签发后,由协会秘书处对标准统一编号。

第三十八条协会秘书处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等公布协会团体标准。

第三十九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团体标准的出版、发行。

第十章复审

第四十条协会团体标准应根据市场需求、技术发展和应用等情况及时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团体标准的复审。

第四十一条团体标准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复审应符合标准审查规定。

第四十二条复审后,应确定团体标准继续有效、修改、修订或废止。协会秘书处负责发布标准复审结果公告。

第四十三条复审结果为修改的团体标准,由标委会委托团体标准项目组制定修改单。

第四十四条复审结果为修订的团体标准,由标委会委托团体标准项目组按协会团体标准程序进行标准修订。

第十一章实施管理

第四十五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宣贯工作,组织相关培训,任何组织、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对协会团体标准开展宣贯和培训。

第四十六条协会秘书处负责跟踪了解团体标准的实施情况。在标准实施过程中标准原编制单位或其他单位均可根据标准实施和现有技术发展的情况,提出标准的修订建议,与标准年度立项计划一并评审。

第四十七条协会积极推动团体标准被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港口行业相关单位采信并采用。

第四十八条协会鼓励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采用协会团体标准,鼓励对采用的协会团体标准进行自我声明。

第四十九条协会将积极争取团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第十二章知识产权

第五十条协会团体标准版权归中国港口协会所有。任何组织、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印刷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复制协会团体标准,并且不得用于销售或其他商业行为。

第五十一条依据协会团体标准开展的认证、检测等活动须经中国港口协会批准授权。

第五十二条团体标准中涉及专有技术和专利的,依照《国家标准设计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规定和参照GB/T 20003.1《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协会团体标准编制经费由团体标准项目组自筹。协会原则上对团体标准项目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用于必要的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人力和运行成本等支出。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港口协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3.0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仪器仪表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满足仪器仪表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的一种规范性技术文件,包括: a) 为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 为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现行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c) 根据市场需要,推动国际贸易,提供相关英文版的技术规范。 第三条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协会代号(CIMA)、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编号示例如下 T/CIMA xxxx-xxxx 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

责是:研究制定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划、工作细则、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团体标准。 第五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协会委托仪器仪表领域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聘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和标准审查。 第六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设立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作组对所起草的团体标准质量负责。 第三章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七条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应当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 第八条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复审等,应符合《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细则》的规定。 第九条协会会员单位可随时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秘书处及分支机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也可提出仪器仪表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科技与规划部受理立项申请,提出团体标准计划建议,组织专家评估和审查。 第十条经协会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由工作组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组原则上由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组建。 第十一条团体标准的审查形式一般采用会议审查,也可采取函审。审查意见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获得不少于参与审查专家的四分之三赞成票方为通过。 第十二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编号,协会法人批准,以协会公告形式发布。 第十三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第十四条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项目最多可延期6个月。 第十五条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如等同采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和对现有标准的修订或其它标准的转化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即由立项阶段直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或审查阶段。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1: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的编制程序,确保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 号)、《陕西省标准化条例》和团体标准管理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建筑节能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团体标准的制订、修订、实施、监督和日常管理由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负责。 第三条团体标准为全省范围内建筑节能行业自愿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并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对于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而又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下列技术要求,可制定团体标准: (一)工程建设中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 (二)工程建设中涉及建筑节能专利的技术; (三)工程建设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先导性的建筑节能技术; (四)工程建设中的建筑节能产品试验、质量检测和评定方法; (五)工程建设的建筑节能术语与符号; (六)工程建设的建筑节能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管理 第五条编制团体标准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 (二)不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重复或抵触;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技术指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水平,并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保持一致。 第六条编制团体标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基本做好编制团体标准的前期工作,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人员已安排落实;; (二)建筑节能技术成熟,具有可靠性、先进性和创新性、引导性; (三)标准中采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已经过鉴定或验证,且已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标准实施后具有推广价值和一定的社会、经济或环境效 、人 益。 第七条团体标准的立项审查、征求意见、评定审核、发布出版、日常管理、复审修订由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实施。 第八条按照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登记要求,本会团体标准的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T/)、社会团体代号(SBEEA)、发布顺序号(XXXX、发布年代号(XXXX构成,其中社会团体代号由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英文名称缩写(SBEEA)五个大写英文字母组成,示例如下: 示例:T/SBEEA XXXX——XXXX T/SBEEA XXXXX - XXXX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2018修订)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2018修订)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8/06/13浏览次数:6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进我国质量技术进步,提高我国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质量竞争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中国质量协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以下简称质量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三条为维护质量技术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质量技术奖评审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中国质量协会负责质量技术奖的组织管理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设立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质量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中国质量协会设立质量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质量技术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质量技术奖的奖励资金由中国质量协会自行筹集,并可接受支持和关心中国质量事业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第二章质量技术奖的设置

第七条质量技术奖设三个等级,包括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为推动各类先进质量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进行优秀项目的评选,包括六西格玛、精益管理、质量功能展开、可靠性管理、质量创新和优质服务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属于优秀奖级别。设“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激励与表彰在质量技术进步与质量管理推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质量工作者。另设“中国质量学术论文奖”,旨在推动我国质量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挖掘中国特色质量管理最佳实践和管理模式。 第八条质量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基础研究、社会公益以及其他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成果。 第三章质量技术奖的评审和授奖 第九条质量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 第十条申报组织或个人应按规定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作出奖励项目及等级的结论,经社会公示,报中国质量协会审定通过。 第十二条质量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中国质量协会根据当年财务情况或筹集的奖励资金情况确定。

2019年中国港口码头行业现状及其前景预测分析共10页

、港口码头行业定义与分类 (一)港口的定义 港口是具有水陆联运设备和条件,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由于港口是联系内陆腹地和海洋运输(国际航空运输)的一个天然界面,因此,人们也把港口作为国际物流的一个特殊结点。 港口由陆域与水域两大部分组成。港口陆域用于构筑码头、设置装卸机械、布置库场和港区道路,以及港口有关管理与服务设施等。码头是供船舶停靠、装卸货物和上下游客的水工建筑物,是港口的主要组成部分。港口水域则通常包括进港航道、锚泊地和港池。 (二)港口码头的分类 1、港口的分类 港口由于规模、位置、用途及本身功能特点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类型。 按属性基本运价表现定班轮公司的船一般要定期挂靠的港口。大多数为位于中心的较港大口岸,港口设备条件比较好,货载多而稳定 图表1:港口的分类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2、码头的分类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港口码头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港口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管理体制沿革 中国港口的管理体制的沿革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80 年代、改革开放后到上世纪90 年代末以及现行的港口管理体制。 上世纪80 年代,即改革开放前的港口管理体制是在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直接通过计划,组织企业运输生产的体制,基本格局是中央政府管大企业,地方政府管小企业;改革开放后到上世纪90 年代末,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情况下形成的过渡性体制。基本的变革是,沿海大的港口企业下放地方,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秦皇岛作为能源港口,由中央直接管理,长江同时实行港航分管。 经过将近20 年的发展," 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 的港口管理体制又作出了重大调整。2019 年11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191 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将现由中央管理和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的港口全部下放地方,港口下放后实行政企分开;改革港口现行的计划、财务 管理体制,港口资产无偿划转地方管理,财务管理由"以港养港、以收抵支" 改为"收支两条

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暂行办法

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国家轻工业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培育和发展轻工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轻工业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行业协会是由国家轻工业局(轻工业部、轻工总会)审批、主管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下同)核准登记后,依法成立的轻工业全国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行业协会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行业协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其宗旨是服务,为企业和行业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通过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轻工业各行业协会是轻工业实施行业管理的基础和主体。 第六条对行业协会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国家轻工业局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民政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第二章行业协会的职能 第七条行业协会的职能是: (一)对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有关改革、发展、产业政策、经济和技术政策、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则,对本行业新办企业申报进行前期咨询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决策建议; (三)加强行业的经济和技术信息网建设,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发布行业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创办刊物,开展信息指导与服务,为政府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受国家轻工业局等委托,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开展行检、行评和产品认证以及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发行行业产品质量信息,扩大优质名牌产品的宣传,向国内外用户推荐优质产品和新产品; (六)受国家轻工业局等委托,参与本行业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七)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行业内重大投资和合资合作项目的前期论证、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为政府和用户采购、项目招标提供推荐意见; (八)制定行业的行规、行约等管理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同行价格争议,做好价格自律工作,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举办或组织企业参加本行业的国内外展览会、订货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参与建立和培育国内的相关产品专业市场; (十一)组织和联合企业、科研单位、院校开展科学技术交流与开发、创新工作;受委托组织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促进行业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 (十二)参与制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则,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人才交流工作,接受委托组织行业职工等级考核;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四)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学术交流,推动技术创新; (十五)反映会员要求,协助政府解决和处理行业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六)积极发展行业公益事业; (十七)承担国家轻工业局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行业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行政协会的权利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冰箱养鲜技术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小组 二O一八年九月

目录 一. 标准工作概况 (3) 1.1 标准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3) 1.2 任务来源 (3) 1.3 工作过程 (4) 二. 标准制定的依据与指导思想 (4) 2.1 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 (4) 2.2 标准起草的依据 (4) 2.3 标准制定的原则 (5) 三. 主要技术内容 (5) 3.1 范围 (5)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3 术语和定义 (5) 3.4 技术要求 (5) 3.5 试验方法 (7) 四. 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8)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 (8)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8)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8)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8)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8) 十.标准应用的建议 (9)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9) 十二.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9)

团体标准 《冰箱养鲜技术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工作概况 1.1 标准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在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形势下,家电产品的健康安全也逐渐被用户及社会所关注。食品的贮藏是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也越显突出。家用冰箱作为冷藏链的终端,其保鲜性能直接影响到人们的食用口感和健康,因此,保持食品的新鲜品质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对冰箱的保鲜功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满足市场对更高质量冰箱的需求,目前,各大品牌冰箱生产企业在努力研发推广养鲜技术及产品,例如,容声的全生态养鲜冰箱、美的冰箱的智能养鲜技术、卡萨帝细胞级养鲜冰箱、晶弘的离子净味养鲜冰箱、TCL负离子养鲜技术、Liebherr利勃海尔带有BioFresh(生物养鲜)功能的冰箱、Beko倍科EverFresh+恒蕴养鲜冰箱等。 目前的冰箱保鲜规范,或是只针对冷藏室的评估,或是只针对营养理化指标的评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企业宣称的“养鲜”,不同企业的界定和侧重点也有不同;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冰箱除菌、保鲜、除臭效果的好坏最终表现出来的结果是食品储藏时间的长短、食品的安全卫生、以及冰箱内残余气味的多少。因此,制定冰箱养鲜技术相关的评价标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希望可以弥补现有标准不足,规范市场对冰箱养鲜性能的评价,引领行业在产品健康、安全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1.2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归口管理,由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以下称协会)是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加入的行业性组织。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是武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缴纳会费是协会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国内相关社团组织的做法,结合崎山武术协会的具体情况,制订《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协会会员均须按《本办法》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会费。 第四条《本办法》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并报送团风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室备案。 第二章会费收取标准 第五条按会员的性质,协会收取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一)一般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二)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四)个人会员:每年一次性交纳会费元;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员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向本会提供捐赠。 第六条会费交纳办法 (一)会员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前缴纳会费; (二)新会员单位,经批准入会后,在一个月内交纳会费,办理入会手续; (三)单位会员当年发生经营亏损,或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时,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会费的申请,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予以缓交、减交、免交当年会费。 第三章会费的使用 第七条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协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按照《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开支、组织开展协会活动提供的经费。 第四章会费的管理 第八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县财政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的资产。 第九条协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印制的会费收据。

中国质量协会2018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单选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共计60分。) 1. 若把质量管理看作一个连续的过程,那么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就构成了这一过程最主要的三个阶段,国际知名质量专家(A)将其称为质量管理三部曲。 A 朱兰 B 戴明 C 石川馨 D 休哈特 2.根据质量特性与顾客满意之间的关系,日本质量专家狩野纪昭将主要质量特性分为必须质量特性、一元质量特性和魅力质量特性。那些充分提供会使人满意,但不充分提供也不会使人不满意的质量特性是指(C)。 A 一元质量特性 B 必须质量特性 C 魅力质量特性 D 多元质量特性 3. 在质量管理中,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标的活动是(A )。 A 质量策划 B 质量控制 C 质量保证 D 质量改进 4. 在质量管理中,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的活动是(D)。 A 质量策划 B 质量控制 C 质量保证

D 质量改进 5. 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循PDCA循环,我们称之为戴明环,请问PDCA是指(A )。 A 计划-实施-检查-处置 B 组织-实施-检查-处置 C 计划-实施-控制-协调 D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 6. 企业设立质量检验部门以履行专职检验职责,但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一种(B),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A 事前预防 B 事后把关 C 全面控制 D 统计控制 7. 产品质量有一个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每个环节或多或少影响到最终产品质量,因此需要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环节和因素,这反映了全面质量管理的(C)的质量管理思想。 A 全组织 B 全员 C 全过程 D 全方位 8. 某中华老字号一直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祖训。从企业文化角度,这个祖训即是该老字号的(C)。 A 使命 B 愿景 C 核心价值观 D 经营目标 9.使命是指一个组织存在的目的,以说明其存在的理由或价值,保证组织经营目的的一致性。下列表述中,比较适宜作为某药品

中国港口码头行业现状及其前景预测分析

一、港口码头行业定义与分类 (一)港口的定义 港口是具有水陆联运设备和条件,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由于港口是联系内陆腹地和海洋运输(国际航空运输)的一个天然界面,因此,人们也把港口作为国际物流的一个特殊结点。 港口由陆域与水域两大部分组成。港口陆域用于构筑码头、设置装卸机械、布置库场和港区道路,以及港口有关管理与服务设施等。码头是供船舶停靠、装卸货物和上下游客的水工建筑物,是港口的主要组成部分。港口水域则通常包括进港航道、锚泊地和港池。 (二)港口码头的分类 1、港口的分类 港口由于规模、位置、用途及本身功能特点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类型。 图表1:港口的分类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2、码头的分类 图表2:港口的分类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二、港口码头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港口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管理体制沿革 中国港口的管理体制的沿革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到上世纪90年代末以及现行的港口管理体制。 上世纪80年代,即改革开放前的港口管理体制是在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直接通过计划,组织企业运输生产的体制,基本格局是中央政府管大企业,地方政府管小企业;改革开放后到上世纪90年代末,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情况下形成的过渡性体制。基本的变革是,沿海大的港口企业下放地方,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秦皇岛作为能源港口,由中央直接管理,长江同时实行港航分管。 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港口管理体制又作出了重大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协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协会组织下制定并发布,供会员单位或社会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团体标准在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团体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优先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制定团体标准,适应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和市场创新需求,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协会理事会负责审议团体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

度。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相关职责。审议规则按《协会章程》执行。 第七条 协会秘书处是团体标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落实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相关决议,开展标准化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二节 标准编号与文件管理 第八条 团体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T/) 、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代号由协会英文名称缩写NIFA 组成。 第九条 针对一个标准化对象,原则上应编制成一项标准并作为整体发布。在标准篇幅过长、后续内容相互关联等情况下,可根据需要编制为分部分标准或系列标准。 第十条 分部分标准编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 并用下脚点与团体标准顺序号隔开,如“T/NIFA xxxx.1—xxxx”。 第十一条 系列标准的每一项标准编号按照单项标准进行编号,如“T/NIFA xxxx—xxxx”。 第十二条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编号采用双编T / NIFA ×××× ×××× — 年代号 团体标准顺序号 团体代号 团体标准代号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

精心整理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增强对所属各协会的管理,指导协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镇文艺发展,促进文艺繁荣,根据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章程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为协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文联每年要定期召开协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汇报,研究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有关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对各

文艺家协会的领导,是文联的重要任务。 第七条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粤曲家协会、摄影家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凤岗民间文艺家协会、朗诵协会、麒麟协会、新莞人文化交流协会、国标舞协会共十二个协会是在凤岗社会事务办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是凤岗文联的团体会员。文联是各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协会严格按照拟定的活动方案预算,控制经费的开支。经费使用采取超支自筹,余额调整公用的原则,使有限的经费全部用于协会活动、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四条开展协会参加的市级以上文学艺术活动或自行组织的活动。

主要用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活动组织管理劳务、参与活动会员劳务费、活动资料的印刷费、活动宣传费、活动奖励费、业务接待费等。 第十五条各协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 1.经审定批准的年度活动方案将发生的直接费用; 2.开展艺术培训、比赛、评奖和理论研讨发生的直接费用; 3. 3. 术交流、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人才培训、理论研究、举办活动、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对外交流和对会员的权益保障等。 第二十条各协会要举办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性、连续性的文艺活动。举办活动要树立品牌意识,坚持高标准、高品位、高水平,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文艺发展的有力杠杆、联系会员的有效方式、扩大影响的有效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黑带注册管理办法

1.引言 1.1 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质量协会实施六西格玛黑带注册的具体要求,旨在保证注册人员水准及其一致性。 1.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向中国质量协会提出注册申请,希望成为中国质量协会“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的境内外申请者和已通过其他组织六西格玛黑带资格认证或注册的人员。 1.3. 注册管理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负责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和注册认证工作。 1.4. 考试管理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负责“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知识大纲” 的制定和修改,并根据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知识大纲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建立考试题库。 每一位具备资格的候选人均需通过中国质量协会组织的笔试。六西格玛黑带注册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份的第二周。时间为180分钟,试题类型为选择题,总分120分(120道题),80分为合格线。 2. 注册要求

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申请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2.1. 技能与知识 ●掌握统计技术并运用统计工具分析数据的能力 ●在组织业务流程中使用适宜统计工具的能力 ●选择项目的能力 ●识别、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评价能力 ●项目管理能力 ●团队组织,领导和感召能力 ●熟悉计算机相关软件操作系统的使用 2.2. 考试 注册六西格玛黑带申请者须通过中国质量协会组织的统一注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合格后三年内未申请注册,考试成绩自动作废。三年后再申请注册,则需重新参加注册考试。 2.3. 教育和工作经历

2.3.1. 教育经历申请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 2.3.2. 工作经历申请者应具有至少五年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3.3. 六西格玛实践经验 ●申请者应具有至少2年应用六西格玛及相关技术的实践经验。 ●申请者应至少已完成2个改进项目(对每一完成的改进项目,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3. 注册 3.1. 申请文件申请者需填写《六西格玛黑带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者身份证明文件 ●六西格玛黑带注册考试合格证书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 ●六西格玛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六西格玛改进项目经历证明(项目改进计划、记录、结果,项目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等) 注:1)申请材料须用中文填写或有对应的中文翻译;2)项目改进的结果应以为组织带来的经济回报为主要依据。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隔离式防雷与接地保护装置及系统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2017年1月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团体标准 《隔离式防雷与接地保护装置及系统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本任务来源于深圳远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气象服务协会防雷减灾委员会及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的标准制定工作,可满足新一代技术、5G通信、智慧杆以及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等共享信息网络的建设速度、建设质量、运行质量和稳定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旨在解决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的周期长、成本高、效益低的难题。 1.2 主要工作过程 自从本项目启动起,我司成立项目专家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前往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上海电科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深圳空中交通管理站气象台、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等超20家单位进行调研学习,与各单位专家进行技术方案、防护措施、实施规则、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深度交流,获得各单位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及丰富建议,在理论层面和实际应用层面都获得良好成效,对本项目有极大的推进作用,也加速本项目提前保质保量完成。 其次,依据本项目要求,结合各单位和专家的建议,我司积极开展标准基础性试验和关键技术验证工作,先后联合北京邮电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进行雷电防护方案设计、防护模型搭设、防护成效仿真和保护措施编制等工作,并先后经中国科学院的人工引雷实验验证、中国气象局的野外雷电试验验证、南方电网的冲击电力发生器和真型接地网试验验证、上海防雷中心的雷电入侵试验验证、中国电信广东研究院的模拟试验验证,验证结论是本项目编制的军用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案良好,新引进的雷电入侵通道隔离防护技术方案(隔离式分组接地技术和通道隔离防护技术方案)安全、合理和实用。 最终,为确保本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并结合本项目合同要求、标准体系方案和标准验证结论,我司邀请国内知名雷电防护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会审评定,会议结论是本项目的雷电防护方案和标准内容是合理、环保和实用的,建议推广使用。 依据本项目要求,我司开展雷电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验证工作。截止日前,我公司先后联合北京邮电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启动隔离式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03月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等规范要求,为培育和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标准是由协会按照市场竞争、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组织会员及相关方面按照协会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协会会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在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下,都可提出编制协会标准的需求。 第四条协会标准不应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协会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CAMET)、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组成,格式为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如:T/CAMET 01066-2016。 第二章协会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协会设立标准管理部门(协会标准部),其职责: (一)标准化工作管理; (二)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起草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四)管理和协调标准化工作;

(五)开展与有关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六)开展标准制修订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七)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通过和发布阶段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情况评价及复审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TC),TC是协会在城轨交通领域内,为协会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人组织,其委员由会员中的城轨交通业主单位代表、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各专委会、分会等机构主抓技术或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及其秘书处工作细则; (二)提出协会团体标准化发展规划; (三)编制并维护协会标准体系表; (四)提出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 (五)协会标准立项及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必要的技术论证;就标准技术内容达成协商一致; (六)提出标准宣贯建议;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 (七)协调指导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技术问题; (八)组织实施标准的复审; (九)指导和检查分技术委员会工作; (十)协会标准化工作的咨询; (十一)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联络; (十二)标委会章程规定应当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TC下设若干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C),SC的专业领域

中国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立项、制修订与发布、实施与复审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是指为满足市场需要,由中农水协组织制定和发布的标准。 第四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优先支持制定行业发展需要但市场上缺乏的标准; (二)鼓励制定严于现行标准的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及时吸纳科技和管理的创新成果,支持将成熟的专利融入标准; (四)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开放、公平、透明和协商一致。 - 1 -

第五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范围包括: (一)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产品标准; (二)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标准; (三)农业节水、农村供水试验、量测、检测、检验标准; (四)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质量、安全、效益评价标准; (五)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质标准; (六)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质标准; (七)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八)农业节水、农村供水领域其他相关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中农水协理事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和中农水协秘书处。其中,专家委员会由业内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由中农水协秘书处负责组建,报理事会批准。 第七条中农水协理事会是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 (二)批准发布或废止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决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是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标准发布之前的审查及 - 2 -

协会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XXXXX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三、考勤制度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港口行业发展的需求,规范中国港口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宣贯、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协会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港口协会为满足港口行业发展需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的标准。 第四条协会团体标准供协会会员和社会自愿采用。 第五条协会团体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三)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 (四)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五)有利于提高服务和技术水平,促进贸易和交流; (六)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第六条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第七条协会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协会团体标准编号方法如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是协会团体标准的技术归口组织,负责建立和完善团体标准体系、制订团体标准年度计划以及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评审等工作。 第九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团体标准规范性文件和模版,标准归档等文件管理工作,团体标准申报,标准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前的审查复核,组织标准制修订审查、评审,标准发布、出版、授权以及解释、宣贯、推广和实施,受理标准咨询,组织标准复审以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章提案 第十条协会秘书处通过书面文件和网络平台公开征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T/CAMET XXXXX—XXXX 中低速磁浮交通列车试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2017-09-26

一、任务来源、协作单位 本标准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团 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城轨(2016)7号]编制。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具有低噪声、振动小、无污染、线路适应性强、易于实施等一系列特点,是安全可靠、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低速磁浮在公共交通领域具备升级换代的效应,是公共交通领域的划时代的先进生产力,将会给人类生活带来深刻的变化,具有极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列标准的制订,有利于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工程化的实施,将会大幅度的降低轨道交通建设的成本,规范推进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形成我国中低速磁浮交通产业的工程化实施能力,满足我国城市发展的需要,极大的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 中低速磁浮交通系列标准对推进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的持续进 步和促进新型磁浮交通产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中低速磁浮交通列 车试验规范》是根据2016年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标准编制计划,由湖 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主编,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控股磁悬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铁道科学研究院参编,共同完成。 本规范是在分析总结了我国中低速磁浮交通试验线及长沙磁浮 工程设计、试验等经验,并在参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T 14894-2005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形成。

二、工作组成员及分工 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项目分工标准化工作经历 李拥军铁道车辆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负责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梁潇桥梁结构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协调 主持企业标准以及地方标 准的编制工作 袁建军机械加工 及其自动 化 高工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悬浮控制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 佟来生铁道车辆高工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电磁兼容 参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编制 杨勇铁道车辆工程师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悬浮架参加行业标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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