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清末宪政改革

评述清末宪政改革
评述清末宪政改革

评述清末宪政改革

经历了渐渐成长起来的外国恶狼的侵袭,中国这只沉睡四千年的狮子终于苏醒了。中国开始进行清末改革,而宪政改革作为其政治改革的核心,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宪政改革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它对于整个世纪的政治观念和制度变迁具有重要的影响,也对以后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作用。本文将着重对清末宪政改革进行探索。

㈠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对宪政改革的阻碍。

经济与文化环境因素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影响变量,因而宪政改革不能不受到社会经济与文化因素的影响。同时政治发展离不开既有的历史背景。因此清末宪政改革必然受到中国传统政治形态的影响。

首先评述经济因素对清末宪政改革的制约。中国长期以来实行重农抑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政策,农民只是满足于在自己的土地上发展小农经济,这样的经济体制注定要阻碍农业的商品化进程,更是极大限制了工商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出现。但是清朝受到帝国主义几次疯狂地侵略损失惨重,渐渐意识到进行改革的必要。于是在洋务运动是,清廷开办一些近代军事、民用工业,但对民间兴办实业基本持限制政策。甲午战争后,清廷为了解决空前的财政危机,被迫进一步采取经济改革措施,如建立近代银行,设立商务局和工农商局,兴办路矿实业,颁布经济法规,鼓励和扶植民间工商业的发展。清廷的经济改革促进了清末商品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一群近代商人,他们成立清末宪政改革的金本支持力量,但是受传统保守思想的影响,广大农民尚未具备民主的政治意识和开放的经济思维,同时由于晚清政府财政危机严重没,而且商品经济发展和缓慢,于是对百姓大肆搜刮,但由于民穷财尽和官吏借机中饱私囊,清廷不但未能搜集到资财,却激发了民众对清廷和宪政改革的抵触情绪。这种状况使得在中国实行民主宪政制度的社会基础相当薄弱,从而制约了清末宪政改革的顺利进行。由以上分析可见,宪政改革必须具备优良的经济环境,也就是说繁荣的市场经济必须代替落后的小农经济成为宪政改革的前提。

文化决定政治,政治加强文化。文化环境因素对政治生活具有持久的影响,一定的政治形态必然有其文化的基础,具有封闭性、排异性、僵硬行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封建专制政治有着高度的相容性,它是几千年中国专制政治的文化基础。中国传统文化崇尚权威,贬低自我,陶冶了人们唯上、奴性的人格特征。这种依附性的人格特征是深刻地影响了人们在社会关系上的行为模式,进而影响到制度的模式。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及心理定式极大地阻碍了民主宪政制度的形式。清末宪政改革是对既有传统政治制度的改造,但其指导思想仍然是传统的政治理念。清廷早在颁布新政上谕时就指出“盖不易者三纲五常,而可变者令甲令乙”。同时在《新刑律》中有“凡我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封建纲常各教是专制政治的灵魂。因此以封建伦理作为改革的文化基础必然对宪政制度的建立具有极大的阻碍。在中国传统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无所不有,无所不能,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政治权力均集中于君主及其官僚机构,在官僚与民众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可见中国传统君主专制制度与宪政制度在政治体制和结构上几乎没有任何一致性,但清廷仍设立咨议局进行宪政改革。咨议局之设为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之枢纽,必使下足以汇集省之舆论,而上无妨于国家统一之大权。然而分权与集权程度难以达到最佳,这就加大了宪政改革的难度。

㈡各政治集团间的合作与冲突对宪政改革的影响。

政治改革是人们权力、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各政治集团在改革的步骤、目标及速度等问题上并不一致,为了获取更多的权力与利益,他们之间进行了复杂激烈的斗争,同时各集团内部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冲突,使宪政改革的道路更加曲折。

首先是以绅商阶层为主体的平民立宪派予以袁世凯、奕劻为代表的中央官僚何以张之洞为代表的地方督抚的官僚立宪派的冲突。一般平民立宪派的目的是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建立资

产阶级民主政治,而官僚立宪派则企图借立宪扩张自己的权势和地位,以维护既得的功名利禄。前者想限制政府的权力,后者则扩张自己的权力。由此双方必然会发生冲突。宪政改革时期,清廷筹设咨议局即有羁绊、束缚督抚之意,咨议局成立后平民立宪派与地方督抚及军机大臣在一系列问题上发生了冲突。行政官僚的揽权与侵权行为,激发了绅商阶层对清廷立宪派的诚意的怀疑,于是有一次速开国会请愿运动即将爆发!

同时还存在着一个贵族立宪派,它以消弭革命,维护满族的统治为目的。官职改革中清廷加强集权满人,削夺汉族督抚权力,这样不仅招致地方督抚官僚反抗,而且引起汉族臣民的反抗。1906年8月载泽归国后上奏密陈实行君主立宪有三大好处:一曰“皇权永固”,二曰“外患渐轻”,三曰“内乱可弭”。并解释说,“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是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①清廷坚持实行长期改革,而平民立宪派要求尽快召开国会,这使两者矛盾激化。清廷粗暴压制,逐步脱离民众,注定要失败。1911年5月,在为形势所迫不得不成立的责任内阁里,13名大臣中满族就有9人,其中皇族就占7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这不仅使立宪派大失所望,是使统治集团内部因满汉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矛盾的尖锐而分崩离析。而“立宪政体,利于君,利于民,而独不利于庶官者也”。②改革就要改变督抚集团的局面,因而地方督抚对改革态度消极,百般阻挠,宪政改革难以成功。㈢清廷最高决策者的个性特征对清末宪政改革的影响。

清末宪政改革历经慈禧太后和摄政王载沣两代领导人的掌管,他们的个人特征对当时政局影响很大。慈禧当政时,由于她政治斗争经验丰富,又善于玩弄权术,因此尚能够驾驭和平衡各政治集团的关系,保持政局的相对稳定,各项新政也能照常推行,慈禧的突然死亡使宪政改革的道路更为坎坷。慈禧遗命立溥仪为帝,载沣为监国摄政王,隆裕效仿慈禧“垂帘听政”的梦想破灭,迁怒于载沣,后常与之发生争斗。载沣根本无能力充当新政的领导者。载沣系宫廷少壮派贵族,没有多少政治统治经验,加之生性懦弱,缺乏主见,又无统治谋略,根本不具备改革所需要的才干和魄力,加之隆裕太后和一些军机大臣的掣肘,使载沣很难顺利地推行其改革事业。1909年10月张之洞去世,不久,隆裕借机除去端方职务。随后几个月,清廷其他一些经验丰富的官员如孙家鼐、戴鸿慈、鹿船麟等也相继去世,又由于载沣任人为亲,在宫廷中形成了以隆裕为中心的反对派。正是在隆裕的操纵下,许多改革项目未能按计划执行。清廷最高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与冲突,大大削弱了朝廷中支持立宪改革的力量。由此可见清廷最高领导者的个人品性对宪政改革的影响。③

作为中国近代以来非常重要的一次政治改革尝试,清末宪政改革虽然失败了,却给予我们许多宝贵的历史启示。清末的宪政改革是在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加之封建文化的根深蒂固,使宪政制度的建立和运作缺乏应有的基础。这是改革失败的根本原因。因此要进行政治改革,提高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制度,必须变革传统的经济结构和性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同时进行文化改造,开启民智的支持性力量的发展。随着中国各个领域的改革和开放的深入和扩大,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加剧,政治改革的任务已经提上日程,建立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国家,实现政治体制的再度转型,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在政治转型的过程中,保持中央政府的权威是非常关键的。虽然不能保证中央集权一定带来和平统一,经济繁荣和人民生活安定的政治局面,但是毕竟这种局面只有在中央集权的条件下才能出现,其次必须处理好国家建设与社会领域之间的关系。这要求党和政府要以灵活的原则和策略性的政治智慧来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不保证社会各集团从中受益,但至少不损害它们的根本利益。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保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集团,维护民族团结,有效控制地方政府,稳定社会秩序,以推动国家的法制化和民主化进程。④

通过从清末宪政改革失败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我们应致力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并在其领导下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

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宪政国家。

评述清末改革

评述清末改革 摘要: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空前加重。这一时期的中国正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中国人民前仆后继,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先后进行了多次变革,这些改革历经了洋务运动、戊戍维新、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四个阶段。改革的目的虽然只是挽救清王朝的统治,但在客观上,改革是朝着民主化的方向迈进的。受形势所迫,政府高层不得不发动改革。此后,改革便成为时代潮流,不可遏阻,而且一次比一次深入。改革没有达到它的最初与直接目的,但改革的启示、经验教训对现实中国的改革依然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引语:清朝末年,内外交困的危局唤起王朝统治者的自救意识,从而上演了一场由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预备立宪四步曲构成的改革运动。这三场改革运动虽然失败了,但是它迈出了面向近代化的重要一步,其经验教训对于今天中国的改革仍有重大借鉴意义。 关键词: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清末新政预备立宪经验教训 一、起步——洋务运动 中国的近代史是从鸦片战争开始的。如果说第一次鸦片战争只是惊醒了魏源等少数中下层政府官员,那么第二次鸦片战争特别是圆明园的那把大火则彻底震惊了整个清王朝。而洋务运动就是在19世纪60年代初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过程中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兴起的。经过两次战争,中国出现了一批较为开明的统治阶级官员,他们较为关心国家命运,探究失败原因,认为外国只是船坚炮利,若学习了西方造船与制造武器技术,中国便不会失败。虽然他们的思想有很大偏差,但是他们迈出了走出封建的第一步,睁眼看世界由他们开始,限于种种原因,他们的思想并没有付诸行动。封建统治阶级中的部分成员如奕?、曾国藩、李鸿章、左宗堂、张之洞等为了挽救清政府的统治危机接受部分开明思想,他们认为“办洋务,师夷长技,造炮舰,可以剿发捻,勤远略,这是救时第一要务”,在清政府实际掌权者慈禧太后的首肯下,洋务派成员引进、仿造西方的武器装备和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创设近代企业,兴办洋务。他们的指导思想后来进一步概括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历时三十多年的洋务运动虽然兴办了一批企业,建立了海军,但没有使中国富强起来。甲午战争一役,洋务派经营多年的北洋海军全军覆没,这标志着以“自强”、“求富”为目标的洋务运动的失败。 洋务运动的改革范围包括科技、军事、经济、政治等多方面。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洋务派举办的洋务事业归纳起来有三方面:1.兴办近代企业,他们从自身目的出发,首先兴办军事工业。包括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等大的工业项目,对现在仍有很大影

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 主要内容 1、筹措军饷,训练新兵 2、振兴商务,奖励实业 3、废除科举,育才兴学 4、改革官制,整顿吏治 清末新政的评价 1、最大成就是经济自由 2、传统中国没有经济自由 3、现代财产所有权亦相应逐步确立 深远影响 1、首要的是为经济发展奠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这一制度因素的影响一直延伸到民国 2、经济自由对人的解放的重要意义(例如新文化运动陈独秀提倡人格独立) 清末新政的消极作用 首先,为了实行新政,清政府必须想方设法筹集经费,增加了人民的负担,使中国劳苦大众生活更加贫困化,社会矛盾更加尖锐。 其次,袁世凯和北洋军阀的崛起,是清末新政的又一恶果。 第三,清末新政时,某些经济政策的公布,客观上也为帝国主义输出资本创造了方便条件。 第四,清末新政时,练新军、办警政,强化了专政的国家机器,有利于清政府对人民群众反抗斗争的镇压。 清末新政的积极作用 首先在经济上,清末新政期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了明显发展。其次在政治上,清末政权机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第三,在军事上,清末中国军队发生了较大变化,提升战斗力。 第四,在思想文化上,通过清末新政,在这万面的变化是十分突出的。其一,结束了科举制度的历史。其二,清末出现了办学热潮。其三,由于清朝政府的号令及地方官和个人的努力,很快地出现了留学的热潮。其四,政治思想界也有所变化。 第五,在阶级关系上,清末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有了明显地增长, 清末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经济基础;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阶级基础;办学和留学热潮的出现,产生了众多的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阶层,这是民主革命的群众基础;由于清末新军的出现,由于革命党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新军,新军就逐渐成了清政府的掘墓人,成了民主革命的阵地.

清末立宪

清末立宪真实性及其积极影响 戊戌变法失败后,西方列强的肆意侵略和掠夺加剧, 国内农民起义风起云涌, 清政府本身政治腐败进程的加快,使清廷面临统治的危机。为了解决内外交困的危机, 清政府不得不对其腐朽的政治制度进行改革。然而, 对于政治改革, 清政府似乎也并不讳言,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清廷进行改革的决心, 这也说明清廷在主观动机上是希望通过制度的变革与创新而使中国富强。 清末新政中政治改革的序曲是其官制改革的进行。从1901 年起, 开始对一些具体的官制进行改革, 到1906 年又拟定了改革官制的基本原则, 即: (一) 仿照君主立宪国家政体改定官制; (二) 官制改革的目标是“官无尸位, 事有专司, 以期各副责成, 尽心职守”; (三) 实行三权分立, 此次先实行行政、司法分立, 立法权的分立待议院成立方可实施; (四) 适时设立集贤院、资政院。通过这一原则我们可以看出, 这一政体改革所涉及的幅度与深度是相当“惊人”的, 打破了人们传统的政治观念。从这一政体改革原其实施的一些改革来看, 它反映了一种历史的必然, 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扩大了国家职能, 加强了国家对内的社会管理职能, 同时促进了国家体制的近代化发展。在制度上它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这与西方资本主义政体模式相接轨; 在人事上, 民族资产阶级、维新派等一些具有较先进思想的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渗入到中央和地方政权, 推动清廷改革的进行。 地方自治作为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之一, 清政府实行立宪政体的“基础设施”, 在新政中由清政府自上而下以行政命令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对于处在封建专制统治下达两千年之久的, 在政治生活中既无民主又无自由, 只能被动地接受专制制度统治的中国国民来说, 开始有了机会和意识去关心和参与政治, 从而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打破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铁笼。民主观念和制度在中国大地上孕育和萌芽, 为中国的政治生活注入了活力因素, 这是中国近代政治发展的一个创举, 是近代中国政治的极大进步。 随着地方自治的推行, 当时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选举产生了省级代议机关—谘议局。虽然其成立只是拘于形式, 成功程度并不高, 但这种政治行为的影响却是遍布于中国的基层, 使得传统中国国民的地域———依附性的政治文化心理受到第一次的震动, 这是一种意识和观念上的冲击和影响, 促进了民众的公民意识的提高, 调动了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 起到了民主启蒙和政治动员的作用。为近代中国政治的发展开启了思想观念上的枷锁, 为中国政治的近代化奠定了一个民众心理基石。 1908年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宣布实行立宪, 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并实行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1911 年, 又实行责任内阁, 不管效果如何, 它在形式上是对中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的彻底否定。就政体转型本身而言, 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在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带有许多顺应时代潮流特征的东西, 是政治正向变迁的具体体现。在当时中国社会发展不成熟, 资本主义微不足道, 广大民众政治素质低下, 国际环境异常险恶的条件下, 清廷的改组内阁实在具有激进的色彩, 以致大大地推动着中国政治朝着积极正向变迁方向发展。 清末新政经济改革的资本主义性质十分明显, 其主要内容是振兴商务, 奖励实业, 也就是改变历代王朝奉行不替的重农抑商政策, 鼓励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商部的设立虽只是为了推动工商实业的发展, 挽救清王朝的财政危机, 维持其腐朽统治, 但实际上使清政府中央部门的职能专门化了, 显现了近代国家政体的雏形。在经济改革的动力推动下, 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国家政治制度的近代化, 体现了我国近代政治的发展。商部成立后, 1904 年颁布了《公司律》, 在中国历史上实属首创, 是中国最早的近代经济法规,从法律上确立了工商业者兴办实业受国家保护, 其应得利益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并给予商办公司与官办、官商合办公司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样, 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及商人在中国社会中

浅析我国宪政运动的历史症结(一)

浅析我国宪政运动的历史症结(一) 现代化是从经济、政治、文化到民族习惯、文化心理的综合性社会变革。与西方国家的现代化之路不同,自清末改制以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从一开始就与民族国家的建立纠结在一起,因此中国不可能如西方那样在民族国家建立之后逻辑地展开宪政运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的独特景象与道路。以“分权让利”为根本特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为中国当代宪政建设的引擎,以宪政为标志的政治现代化成为中国人继经济建设以后所面对的又一时代课题1。然而,“中国自有宪法已将近百年,然中国之宪政建设尚待完成。盖宪政之与宪法,犹如法治之与法制,其盛衰兴废,不独受制于法律之制度,更取决于政制之安排、社会之结构、公民之素质与民众之信仰。故修宪法虽易,行宪政实难。”2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在《永久和平》一文中指出的“人类最后解决的”命题是:“人类最大的实际问题,就是解决自然强加给他们的如何建立一个文明社会并根据法律和谐一致地执行公正的原则。”3人类社会已有的所有学说与制度安排,其目的都在于为了人类社会的文明存续,宪政的立场首先就是人的立场,关注人的幸福与生存状况是理论创新与制度安排的逻辑起点。本文拟站在这一立场上以历史的视角审视中国近代宪政运动,找出影响中国宪政运动的历史症结,以期对当下正在进行的宪政建设有所启迪。因为“历史是至关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我们可以向过去取经,而且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制度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4 一、精英意识与“没有出场的角色”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思想运动与社会运动结合在一起才能产生新的时代。宪政运动作为一场深刻的社会历史运动,仅靠求生本能是不够的,而必须从关照作为个人的生存状况出发,实现社会精神(文化)的再生,从而使宪政运动获得普遍的文化认同与支撑,形成一种持久的、延续不断的自下而上的群众自觉运动。近代宪政理论是以欧洲话语来表述的。在西方本土,宪政的确立是建立在以“法律之下的自由(freedomunderlaw)”5为指导性原则的传统西方文化基础上的一种自然生长的过程,是其自由传统的一种必然逻辑结果。戴雪指出:“……英吉利宪章不纯是一项政制,可以比较世间所有庸俗政制,却是神秘而不可强以言语形容的政治功业,甚至自我们在少年时即熟闻一语,即谓:英宪‘决不能以人力强为,只由自然生长。’而且他的生成并不是根据抽象理论而得到的结果,这种结果实产生于英吉利人们所有一种政治天性,依之,他们的远祖远宗,当尚在野蛮时代,得以建筑坚固而又远大的制度。”艾沃.詹宁斯爵士在总结英国宪政经验时也认为,“成文宪法以政府理论或原则为基础;但理论是根据经验提出来的,那些自许‘自由之邦’的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英国的经验建立起来的。英国的宪政史表明它是一种为满足不断变化的文明的需要而对机构加以发展和修正的持续实验的过程。”7著名的现代自由主义大师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从“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order)”这一核心概念出发,认为:“在各种人际关系中,一系列具有明确目的的制度的生成,是极其复杂但却条理井然的,然而这既不是设计的结果,也不是发明的结果,而是产生于诸多并未明确意识到其所做所为会有如此结果的人的各自行动。”8 注重考察西方宪政运动的文化根基及自然进化并不等于承认现代社会的发展是纯粹自主变迁的,而在于注重从文化基础上构建宪政良性运动的平台,找出宪政运动的主体性力量。然而,中国近代以来的宪政运动始终停留在“精英意识”的状态上,远远没有形成全民族的文化上的整体自觉与诉求,突出表现为民族整体宪法意识、宪法信仰的淡薄与匮乏。龚自珍、魏源、徐继畲等思想家和封建士大夫虽然看到了大清王朝“盛世”背后的严重危机,提出了变法改制主张,但无论思想本身还是社会影响的历史局限性却是显而易见的。与洋务派存在着密切联系的早期改良派虽然在内忧外患、民族危机加重的情况下清醒地看到了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对国家富强、进步的直接影响,提出了“君民共生”的君主立宪主张,但时代的局限性同样不可避免,只不过“…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批进步的中国知识分子对民权思想和民主宪政思

清末立宪运动史综述

清末立宪运动综述 提要立宪运动是清末政治史上的重要事件。近年来,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研究成果颇丰。结合近代史研究的学术背景与时代变迁因素,举例分析各个领域里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对于这段历史的研究做一宏观性检讨。在此基础上,笔者阐发几点个人思考,试图加深本课题的研究。 关键词立宪运动立宪派革命综述 一、宏观回顾 长期以来,清末立宪运动研究,主要是附丽在辛亥革命史之下,当作背景衬托,或者是作为对立面的角色。大致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也就是上述所谓辛亥革命史研究的发展期,立宪运动史与清末新政史的研究才相对独立出来,成为学者直接探究的专题研究对象。总的趋势有三个特点:其一,总体评价由否定到肯定;其二,研究选题由宏观到徽观;其三,研究方法由批判论战到理性实证。可以说,这是一个逐渐疏离政治意识形态而回归学术理性的趋势。 立宪运动是清末政治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它对于中国政治制度近代化、清朝的覆亡、辛亥革命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近年来,史学界也逐步认识到了这一点,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学者研究这一段历史常用的史料约有六类:(1)报刊资料,如《申报》、《时报》、《预备立宪公会报》、《民立报》、《顺天时报》、《中外日报》、《民报》、《新民丛报》、《东方杂志》等;(2)官书资料,如大清实录、光绪朝东华录、光绪政要、清史稿、清朝续文献通考、政治官报内阁官报等;(3)档案资料,主要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4)私人日记、文集,如《郑孝胥日记》、《荣庆日记》、《张謇全集》及康有为、梁启超、袁世凯等人的文集;(5)年谱、传记及一般论著;(6)史料汇编等。可见这些基本上属于旧的史料,如何搞好新资料的挖掘和整理编纂日显重要。 关于立宪运动史研究,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学界都是从反对革命的角度看待立宪派与立宪运动。如胡绳武、金冲及合著的《论清末的立宪运动》、李时岳的著作《张謇和立宪派》[1],以及刘桂五的论文《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派与立宪运动》[2]、龚书铎的论文《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改良派》[3],等等。这些论著为数不多,大都是站在革命立场上,批判立宪派改良主义道路的反动实质。 [1]李时岳:《张謇和立宪派》,中华书局,1962年。 [2]刘桂五:《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派与立宪运动》,《历史教学》1962年第8期。 [3]龚书铎:《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63年第4期。

论清末改革(近代史论文)

由于帝国主义不断的对中国的入侵掠夺,以及各种不平等条约等签订,中国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日益加深,社会上的各个阶层都从他们的自身利益出发,探索着如何能使中国拜托种种困境。他们先后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这些方案也是在维护他们的自身利益。 在这些变革中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洋务运动应该算是一个典型的实例,经过了两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统治阶级对如何解决一系列的内忧外患问题分裂为洋务派和顽固派,洋务派主要是以恭亲王奕欣、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为首的主张引进西方的武器装备和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创设近代企业,利用资本主义发展工商业的手段来维护清的封建统治。 洋务派举办的洋务事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就是兴办近代企业,他们首先兴办的是军用工业,例如:曾国藩支持李鸿章筹办的上海江南制造总局;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枪炮厂。但是由于军事工业中资金奇缺,原料和燃料供给不足及交通运输落后等困难,因此兴办了一些重点在采矿、冶炼、纺织、工矿、航运、铁路、电讯等方面的事业。例如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等。由于受到官僚的控制,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基本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近代企业,其次是建立了新式的海陆军,京师、上海、天津等地方的军队纷纷用上了洋枪洋炮,聘用外国教练。同时由于日本对中国台湾的侵略,清政府筹办建设了海军,随之兴起了以北洋水师为主力的福建水师、广东水师、南洋水师的晚清海军部队。所有水师共有舰艇八九十艘。最后就是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间创办新式学堂30多所,学堂主要分为翻译学堂、工艺学堂、军事学堂,先后派遣赴美留学生200多人。 洋务派兴办的一系列的事业主要有两个目的,第一是购买洋枪洋炮以镇压农民起义,加强海防空防;第二是为了发展本集团的政治、经济、军事、经济实力。所以奕欣提出“探源之本在于自强,自强之本在于练兵”。李鸿章认为“但求外敦和好,内要自强”,而“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习外国利器,欲学习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他们的主张基本一致,就是认为俄国、英国等资本主义列强均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进行和谈!而主要的心腹之害是像太平天国这样的捻民组织的农民起义。 令人惋惜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甲午海战爆发了,洋务派经营了多年的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对于洋务运动的失败我个人觉得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首先洋务派创办的近代企业虽然已经具有的资本主义的性质,但是都几乎是官督商办的民用企业,发展极大的受到了限制,同时在管理上大多是由政府的“专派大员”直接管理,他们在企业内部非常腐败,充斥着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挥霍浪费等官场的恶习。更重要的是这些官吏只知道之乎者也,根本不懂任何先进的技术,造成了生产力极低,商品质量难以保证!从制度上讲的话洋务派既想学习西方的先进工业生产方式,又想维持封建阶级的上层建筑,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这就导致的他们最终的失败。因为新的生产力是同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是不相容的,是不可能在封建主义的桎梏下充分发展起来的。他们既要发展近代工业,却又采取垄断经营、侵吞商股等手段压制农民资本;既想培养洋务人才,却又不想改变封建科举制度。再次就是洋务派对西方国家的过于依赖,西方国家已经与中国签订了各种的不平等条约,他们不断的对中国进行掠夺、侵犯,他们要的是中国的资源,而非洋务派心里

《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读《美国宪政历程》看法治的信仰 “我们不是因为没有错误而成为终极权威,我们只是因为终极权威而没有错误。” -----杰克逊 Robert H.Jackson 大法官 两百多年来,美国人已习惯将重大争议交给最高法院处理。尽管大法官们的表现并非总令人满意,但他们宪法守护者的地位和最终裁判者角色,却从未遭遇质疑。而且,经历过2000年“布什诉戈尔案”,人民已经接受由大法官们“选”出的总统,或许已默认了非民主的权威,即法治的威严。 不过,美国毕竟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平等、分立的政体,最高法院既没有“钱袋子”,也不掌握“枪杆子”,又不是人民群众用选票确定的人选,凭什么享有对一切重大争议纠纷说了算的权力?而且,如果总统、国会,甚至广大民众不打算服从判决,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最高法院如何一步步争取到广大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呢?2010年,现任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出版了《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一书,开篇就抛出了这些疑问。 其实,上述问题的答案完全可以在《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一书中找到。该书由任东来教授及其研究团队编撰。此前,国内公共阅读领域,除了贺卫方、

刘星、梁治平等法学学者发表在大小报刊上的文章,几乎还没有系统介绍美国宪政历程与最高法院制度的著作。而这本书用一系列判例证明,美国人民对最高法院的判决的接受,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今,老百姓哪怕内心极不认同,也能遵循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用布雷耶大法官的话说:“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已经和日常呼吸一样,成为美国人的习惯和常态。” 令人深感敬佩的是,《美国宪政历程》一书的作者,虽然多是历史学、政治学学者,但解读法学与法律问题,逻辑清晰,资料翔实,将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25个大案记叙得生动、有趣,读来毫无晦涩、枯燥之感。书中大量资料都来自原版专著、传记或新闻报道,即使今天来看,这些材料仍非常新颖,足以傲视国内同类题材的其他著作。这或许也是这本书能畅销至今、并不断再版的主要原因。 此书以时间为线,撷取最高法院历史上若干重要节点,回顾了法院在不同时期化解困境或危机的过程。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最高法院判定,在这个新生的国家里,宪法和法律的含义,必须由法院说了算;1857年的“斯科特诉桑福德案”,大法官们的选择,间接导致南北战争的发生;1954年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最高法院敢为天下先,吹响了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1974年的“美国诉尼克松案”之后,尼克松不得不黯然下台;2000年的“布什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十一章 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圣才出品】

第十一章 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 11.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清末变法的社会背景 清末法制变革概况 清末法律变革的指导思想 清末变法的经过 清末的“预备立宪” 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内容 “官制改革”与单行行政法规 清末刑律的修订 清末民商律的修订 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 清末司法制度的改革 变法修律的特点及影响 【重点难点归纳】 一、清末法制变革概况 1.清末变法的社会背景 (1)“盛世”过后,潜藏在君主专制集权体制内部的种种矛盾,开始不断发展、激化,使清朝社会从18世纪中叶开始走上迅速衰败的道路。 (2)与此同时,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取得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却呈 清 末 法律 制 度的变 化

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当时政治经济相对落后的中国成为西方列强侵略的目标。 (3)清政府一直奉行“闭关锁国”的封闭政策,西方国家为了打开中国的大门,一直通过非正当的途径向中国大量倾销鸦片,以达到掠夺中国财富,进而摧毁中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的目的。 迫于各种社会压力和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清朝政府在广东实施禁烟、销烟,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一行为导致了“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税则》、《虎门条约》等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4)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出现了以推翻帝制、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为宗旨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和以“排满兴汉”为口号的民族解放运动。 在内外压力下,当时的统治集团希望在保持政权统治的前提下,进行某种程度的法律改革,以期通过外交途径收回领事裁判权和压制国内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因此,自20世纪初叶开始,清政府被迫宣布进行政治改革,希望通过建立君主立宪制政体,实行法律改革,废除野蛮、残酷的刑罚制度,来继续维持清朝皇帝统治。 2.清末法律变革的指导思想 “清末变法”主要是指20世纪初叶,清政府在内外压力之下,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达到废除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目的,被迫推行的一次自上而下的重大法律变革。 基于满足列强需要,废除领事裁判权与维护专制统治的考虑,清朝政府在变法修律过程中提出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务期中外通行”为基本目标,并以“中国法律与各国参考互证”作为修订法律的基本方法。但在实际上,修订法律的重心仍然落在维护“三纲五常”等伦常观念及相应的伦理秩序上。 3.清末变法的经过 (1)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用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提出“考酌中西政治”,

清末新政的原因

清末新政的原因 一、改革缺乏强有力的领导。 清末政治制度改革的前期领导是慈禧太后,后期是摄政王载沣。纵观慈禧一生,思想并不守旧。不过她日常关注较多的是她个人的权势、地位。1898年在顽固大臣的挑唆和包围下,西太后一手扑灭了戊戌变法,然而两年之后,她又在西安亲自颁谕宣布变法,1905年则进一步接受臣僚的意见,同意实行宪政。慈禧对于变法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给人以一种感觉,认为她同意改革“不过是对于国内不满的搪塞、贿赂和对于外国无力的软弱屈服,都是政府无能的表现”〔2〕。使人们对她发动改革的诚意表示怀疑。不过,由于她临朝听政数十年,掌握清朝大权,尽管有人对立宪不满和怀疑,但惮于她的专制淫威,对她的懿旨懿训还不敢违抗,在她去世前,各种新政尚能照常推行,朝政大局也尚能保持相对稳定。1908年慈禧太后去世,“使王朝失掉了一个最能干的人物”,“失去了维系这个解体的国家的强手”,“加速了人们久已期待的内部崩溃的危险”〔3〕。继承皇位的是3岁的溥仪,由其父载沣监国。载沣主持朝政,使“朝廷当时失去了中心人物,令人发生一种空虚之感”〔4〕。“他没有时代所需要的魄力和才干”〔5〕。皇族内部围绕着权力,明争暗斗。光绪帝的皇后隆裕太后与载沣不谐。当时满洲贵族新派人物、两江总督端方是载沣的左右手,1904年11月隆裕太后借故解除了端方的职务,想以对端方的罢免“在政治上制服摄政王”。在朝政的处理上,载沣“施治寡术,用人无方”。他监国后,有见大权旁落,深感皇室的危险,拼命加强皇族集权。官制改革中,政要多用亲贵,竭力排斥和打击汉族官僚。他以戊戌年间袁世凯曾出卖其兄光绪,借口袁有“足疾”,解除袁的兵柄,将他逐回河南老家。湖广总督张之洞有见于此,“震惊无所措”,为求自保,自动交出所编新军,请改隶陆军部,于是,载沣任命铁良为兵部尚书,将兵权收归到自己手中。载沣的所作所为“其主要目的就是如何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一切努力只是拼命抵挡或推迟国家的破产和政治革命”〔6〕。在第一届责任内阁中,新内阁以奕劻为首,皇族成员占了5名,且掌握军事、财政、外交等重要部门。载沣这样做,只是“形式上的加强,非但不能使自己强大起来……且这种做法只能激起汉人的排满情绪”〔7〕,“越发加深种族的反感……并认识到当此内忧外患日深之时,为了保住国家,决不能把政权交给如此自私自利的满洲朝廷”〔8〕。从而使统治集团内部本来就已很深的矛盾更加激化。主持军机处和外务部、负责官制改革实际领导的庆亲王奕劻素以贪黩著称,与其子载振屡遭言官弹劾,奕劻怀疑言官受大学士瞿鸿禨指使,唆使学士恽毓鼎弹劾瞿,又暗通报馆,授意言官;阴结外援,分布党羽,结果瞿被革职开缺回籍。领导集团内部如此,其他各部尚书之间也是势如水火,互相攻击。学部尚书张百熙与侍郎唐绍仪“因事互相揭参”,结果张遭到申饬,开缺归里,忧愤成疾去世。1907年云贵总督岑春煊入京任邮传部尚书,弹劾靠贿赂而当上侍郎的朱宝奎,为奕劻所不容,于是借口广东会党起事,调岑为两广总督,将岑逐出京师。岑行至沪上,托疾不行,拒绝赴任。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冲突如此,而其他“在位诸臣,人各有心,或阳奉阴违,或始勤而终怠”。这就严重削弱了对政治改革的领导,加深了王朝统治的危机。 二、地方督抚对改革态度冷淡、倍加阻挠,使改革流于形式。

2021高考历史通史版一轮复习课时练习:选修1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含解析)

课时作业 1.(2019·百校冲刺)[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东汉自和帝开始,继位的皇帝大多年幼,且不长寿,并多次出现皇帝无嗣的情况。东汉中后期的政治形势是,上层外戚、宦官专权,兄弟子侄、姻亲故旧罗列朝廷、布列州郡。秦汉时期是回避制度的萌芽时期,这一时期在官员的任官过程中实际执行了一些回避。东汉桓帝时,政府对官员的任官回避制度有了第一次的明文规定,即“三互法”,规定:州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守国相、郡丞、长史不用本郡国人,县令长丞尉不但不用本县人,且严格意义上也不用本郡国人;地方长官自行辟用之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人,也可用外籍之人。如果分居不同的州郡的两家结为姻亲,那么两家人任官之时要回避对方之籍。如果甲州人在乙州任刺史,那么乙州人就不能在甲州任刺史。郡县亦然。 ——摘编自籍晓蕊《东汉“三互法” 及“幽、冀尤甚”探析》 (1)根据材料,概括东汉“三互法”实施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东汉的“三互法”。 答案(1)背景:东汉中后期,社会政治日益黑暗;外戚、宦官专权;朋党之风盛行;皇权旁落。 内容:地方长官回避本籍,而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任官时两州(郡)婚姻之家回避对方的籍贯;两州(郡)官员的籍贯回避。 (2)简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东汉中后期政治正常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也防止了地方官员在本籍形成地方割据势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但是,“三互法”的实行并没有能够完全遏制割据势力的形成,也并不能挽救日益衰落的东汉王朝。 解析第(1)问,第一小问,结合所学可知,东汉中后期,社会政治日益黑暗;根据材料“上层外戚、宦官专权”可知外戚、宦官专权,皇权旁落;根据材料“兄弟子侄、姻亲故旧罗列朝廷、布列州郡”可知朋党之风盛行。第二小问,根据材料“州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守国相、郡丞、长史不用本郡国人,县令长丞尉不但不用本县人,且严格意义上也不用本郡国人;……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人”可知地方长官回避本籍,而属吏原则上用本籍;根据材料“如果分居不同的州郡的两家

清末官制改革

清末官制改革 清政府“预备立宪”的第一步,是进行官制改革。就在发布“仿行宪政”谕旨的次日,即1906年9月2日,清政府按“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的原则,颁布改革官制的上谕,并著派载泽、世续、那桐、荣庆、铁良、戴鸿慈及袁世凯等共同编纂官制改革方案,命除袁世凯之外的各总督派可道大员至京随同参议,而由奕劻、瞿鸿?、孙家鼐总司核定。 编制官制大臣奉命后,经过会议研究,奏陈厘订官制宗旨大略5条,并得到清廷的批准。所谓5条“宗旨大略”,也就是厘定官制的原则,其主要内容为:1A采用君主立宪国官制;2A先订行政、司法官制,暂不议及议院。其它官署,一律照旧;3A把官员分为特简官、请简官、奏补官、委用官4种;4A厘定各官,俱有专守;5A妥善安排因改革而致闲散的官员。 此时,袁世凯野心勃勃,多方贿赂钻营,买通了那拉氏亲随左右,拉拢一些编纂大臣。9月6日,于海淀奕劻府成立官制编纂馆。袁世凯把亲信党羽塞进其内部,把整个编纂工作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并同外放两江总督的端方拉得很紧,企图通过此番改革,废去军机处,仿效君主立宪各国的体制,设立内阁,拥奕劻出任内阁总理大臣,而他则当上副总理大臣,一举取得左右朝政的大权。 经过一个多月的编制、评议,官制改革的草案拟订出来。11月2日,奕劻等将改革草案进呈朝廷。该草案由《厘定中央各衙门官制缮单》、《内阁官制清单》、《各部官制通则清单》、《军咨府官制清单》、《阁部院官制节略》、《法部节略》、《资政院节略》、6个《各院官制清单》、12个《各部官制清单》共25个折件组成。其主要内容为:1A实行三权分立。立法属议院,今日尚难实行,暂设资政院以为预备;行政属内阁各部大臣;司法属法部,以大理院任审判,法部监督之,不受行政官节制。设集贤院、资政院、都察院、审议院、行政裁判院5院以制衡内阁。2A内阁设置。内阁由原内阁和军机处改并而成,设总理大臣1人,左、右副大臣各1人。内阁下设11个部: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各部设尚书1人,左右侍郎各1人,不分满汉,尚书均为内阁政务大臣,参加政事,除外务部外,不得兼充他职。 这一方案传出后,“朝论大哗,部院弹章蜂起”,纷纷指责这样做必将导致“大臣陵君”、“大权旁落”。袁世凯的野心也引起了西太后本人的疑忌和不快。11月6日,清政府厘定官制的上谕正式颁发。它宣布:内阁、军机处照旧,各部尚书均充参预政务大臣,轮班值日,听候召对;外务部、吏部、学部仍照旧;巡警部改为民政部;户部改为度支部,以财政处、税务处并入;礼部以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入,兵部改为陆军部,以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应行设立的海军部及军咨府,未设以前,均暂归陆军部办理;刑部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轮船、铁路、电线、邮政设立专司,名为邮传部;理藩院改为理藩部;除外务部堂官照旧外,各部堂官均设尚书1员,侍郎2员,不分满汉;都察院改设都御史1员、副都御史2员,六科给事中改为给事中,与御史各员缺仍暂如旧;资政院为博采群言,审计院为核查经费,均著以次设立。其余衙门毋庸更改。同日,清政府命奕劻、瞿鸿?仍留军机处,世续补为军机大臣,林绍年以侍郎用,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鹿传霖、荣庆、徐世昌、铁良均开去军机大臣,专管部务。 这次中央官制改革,不过是“改换几个名目,淘汰几个无势力之大老而已”。因此各界对它的最终结果大为失望。它除了明显地暴露清王朝继续加强其集权的国家机器外,还导致了亲贵大臣之间一场争权夺势的讧争,这可以说是它的全部内容。 在公布中央官制案后,清廷又指示编纂大臣继续拟订各省官制。编纂大臣的意见有两

外法史

外国法制史 ·绪论 参考书目 沈宗灵:《比较法研究》 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 梅因:《古代法》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K·茨威格特:《比较法总论》 几个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法律? 二、法律的发展有什么规律? 1,法律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 2,法律产生发展的特殊规律 ?古代法概述 东西方法律文化差异 ·两河流域法 概述 历史沿革 《汉谟拉比法典》 《汉姆拉比法典》的基本特征——法典结构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具有古代东方法的一般特点;具有人类早期法的一般特点;属于世俗法。 两河流域法的历史地位 ·古代印度法 概述 古代印度法的渊源:婆罗门教法、佛教法、印度教法及其他。 《摩奴法典》 种姓制度的基本特征:世袭的职业;严格的内婚制;等级制。 古代印度法的特点 ·古希腊法 一、古希腊法概况 二、古希腊法的特点 三、雅典“宪法” 一些概念:城邦、公民、兵制、官制

德拉古立法 梭伦立法 克里斯提尼立法:贝壳放逐法 伯里克利立法 雅典民主政治评价 苏格拉底之死 ·古罗马法 第一节罗马法概述 一、罗马法的概念 二、罗马法的历史沿革 三、罗马法的渊源 习惯法 民众大会的决议 元老院的决议 裁判官的告示 法学家的解答 皇帝敕令 四、罗马法的体系与分类 第二节罗马私法的基本制度 一、人法——在法律上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规定 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法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婚姻家庭法:父权:家长制的家庭制度 夫权:“有夫权婚姻”与“无夫权婚姻” 二、物法——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和核心 1.物与债 对物之诉;对人之诉 物的概念及分类 所有权:所有权与占有:所有权的概念及其特性。 2.债:查士丁尼《法学阶梯》:债是依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法锁。债的发生原因——契约、准契约、私犯、准私犯 三、诉讼法——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 第三节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西欧中世纪法 中世纪早期(5-9世纪):日尔曼法的优势地位 正在生长的教会法 局部适用的罗马法 中世纪中期(10-13世纪):罗马法复兴 地方习惯法形成

清末新政改革——教育类

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 内容摘要:19世纪末20世纪初,清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改革试图保留自己的基业,这些措施虽然是在腐朽的清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但对中国的影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教育改革措施,学制的颁布,科举的废除,教育体制的变更对20世纪的中国的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铺垫的作用。 关键词: 新政教育改革学制 一、教育改革的背景 19世纪末,正当日本和欧洲列强为瓜分中国而矛盾重重的时候,美国抛出了“门户开放”政策,被大多数国家接受,为了达到加速瓜分中国,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协调,旨在最终完全瓜分中国。于是在新世纪的第一年,八国联军大举进攻,天津北京相继沦陷,最终通过签订《辛丑条约》,才撤出中国。此时各列强的势力范围已经到达了最广泛的程度,中国几乎一半的土地都沦为了列强的势力范围。他们主要的行动在于对中国矿山,铁路的争夺,外国在华的投资也大大的发展起来。事实上他们通过《辛丑条约》来控制中国,主宰中国。据统计“甲午战争之前,帝国主义在华投资总不过二三亿美元,但是在实施新政的那天达到了1.5亿美元。”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也控制了晚清政府。为此,1901年1月29号,慈禧太后以光绪的名义在西安颁布了“预约变法”的上谕,承认了“世有万古不变之常,无一成不变之治法”,并且指令“各个部门,各举所知,各抒所见”。事实

上揭开了新政的序幕。事实上作为清政府的实际统治者,慈禧的心态的变化对本次的新政的事实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历经庚子之变,慈禧深切地感到自己的权力和地位面临着威胁,同时出于对造成庚子之变的愧疚心理,希望振兴国家以及迎合列强巩固政权等方面的原因,于是决定实行新政。慈禧心态的变化,成为清末新政启动的契机。”1901年4月,清政府成立了督办政府处,作为督化“新政”的机构,命李鸿章、荣禄等6人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从此逐步推出“新政”,事实上主要包括改革管制,改革兵制,改革学制,奖励工商四个大的方面,本篇只对改革学制的内容以及教育当中其他的内容进行探讨。 二、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 1. 清末学制的建立 1902年在管学大臣张百熙的主持下拟定了一系列的文件,这些文件被合称为《钦定学堂章程》,因为该年使壬寅年,所以被称为“壬寅学制”,这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中央政府名义制定的学制,具体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性质,培养目标,入学条件,在学年限,课程设置和相互的衔接关系。学制主系分为三段7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包括蒙学堂4年,寻常小学堂3年。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4年。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大学堂和大学院。由于“壬寅学制”颁布以后,受到了众人的怀疑,所以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实施。1903年“学堂为当今第一要务,张之洞为当今第一通晓教务

清末立宪研究文献

清末立宪研究文献 中文之部 一、著作 《清代人物传稿》下编戴逸等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 《剑桥中国晚清史》(美)费正清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 《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费正清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出版。 《革新派巨人康有为》林克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 《辛亥革命史研究备要》,林增平等主编,湖南出版社1991年出版。 《梁启超与立宪政治》董方奎华中师大出版社1991年出版。 《中国:传统与变革》费正清、赖肖尔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 《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法)弗郎索瓦·魁奈商务印书馆1992年出版。 《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侯宜杰人民出版社1993年。 《清末新政史》张连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 《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法)白吉尔著张富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 《中国近代对民主的追求》徐宗勉、张亦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 《近代中国宪政史》殷啸虎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 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9年出版。 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1971年出版。 张玉法:《清季的革命团体》,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1975年出版。 二、论文 1、总论 《论清末实行预备立宪的必要性及可能性》董方奎《安徽史学》1990-1 《预备立宪是中国政治制度近代化的开端》侯宜杰《历史档案》1991-4 《预备立宪失败的原因》侯宜杰《史学月刊》1991-4 《清季政府及其覆亡论析》迟云飞《北方论丛》1992-2 《清政府为何灭亡在1911年》迟云飞《求是》(内部文稿)1991-24 《清政府衰败是辛亥革命成功的重要条件》迟云飞《湖南师大学报》1992-1 《清末新政与中国现代化研究》萧功秦《战略与管理》1993年创刊号。 《慈禧新政评议》刘平《学海》1993-5 《略论清末改革的社会背景》罗大正《齐鲁学刊》1994-4 《关于近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几点认识》徐宗勉《近代史研究》1994-4 《论清政府与清末近代化的迟缓》季云飞《学术月刊》1994-3 《改革开放的历史误区-湖北新政运动失败探析》宋亚平《近代史研究》1994-1 《晚清地方势力的发展与清朝中央政府的对策及影响》朱英《辛亥革命研究动态》1994-4 《辛亥革命:现代化的主观意图与客观效果》马勇《近代史研究》1995-1 《清末新政与清朝统治的灭亡》朱英《近代史研究》1995-2 《论晚清近代化的制约因素与政府作用》陈今晓《中州学刊》1995-5 《清末政治体制改革刍议》沈振群《江西师大学报》1995-1 《清末新政失败论议》谢俊美《历史教学》1995-11 《清末新政与清朝统治的灭亡》张连起《学习与探索》1995-2

简评清朝末年三大改革

清朝末年三次改革失败导致灭亡的历史教训 ----从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到预备立宪 姜平 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后,请王朝被迫与英国签订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应该如何挽救国家的危亡,便成为全国官民最关心的大问题;同时,以林则徐、魏源为代表的一批爱国志士,认真开展了对西方列强的研究工作,逐步认识到列强不仅“船坚炮利”,而且其政治、军事、经济制度比中国先进得多,因而提出了必须学外人之长、补我之不足,即所谓“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主张。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从19世纪60年代起,到1911年清王朝覆灭,在半个世纪中、我国曾先后兴起了三次大规模的改革运动。这三次改革都有成功的可能。但由于统治者方面的原因,三次改革都以失败告终,并导致了清王朝的灭亡。这段历史是值得后人认真总结、思考和借鉴的。 下面我们就来回顾一下这三次改革失败的情况。 第一次改革:洋务运动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清王朝中以恭亲王奕 为代表的满洲贵族和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为代表的一些汉族官僚,看到了英、法等国的军舰和洋枪洋炮的厉害。从维护清王朝统治的目的出发,为了“求强”、“求富”,开始提倡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他们用大量资金购买洋人的机器和技术,先后在各地创办了一些制造船舰、枪炮和弹药的工厂,并用这些近代武器来训练和装备军队。后来又陆续办了一些采矿、冶炼和纺织厂等工矿业,以及航运、铁路、电讯等企业。为了创办这些事业,还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同文馆或西学馆,并派一些人出国留学,来培养人才。这一切被称为“洋务运动”。提倡办洋务的人,被称为“洋务派”。洋务派虽然比清王朝中那些极端愚昧无知、主张复古守旧的顽固派要开明些,但他们不敢认真学习西方的文化思想,害怕触动我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也不愿放弃封建官僚阶级的特权地位,因而始终没有提出过学习西方政治制度、改革我国政治制度的主张。甚至还为封建专制制度唱赞歌。他们说:“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认为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和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是绝对不可改变的,只要将西方的近代军事装备和先进技术学过来,中国就一定能富强起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就是洋务派的根本主张。由于清王朝的封建专制制度未做任何改革,在洋务派办的一些近代工矿企业的经营管理上,也完全采用一套腐败的官僚制度,大小官僚任意安插亲信,结党营私,朋比为奸,贪污中饱,使先进的机器设备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由于腐败的政治制度的影响,使得洋务派提倡的学习西方的努力收效甚微。虽然经过了20年之久的所谓“富国强兵”的洋务运动,中国军队在1883年爆发的中法战争中仍然打了败仗,中法战争的失败,已经暴露出如不改革落后的封建专制的政治制度和腐败无能的军事制度,仅靠学习外国的一点科学技术,要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洋务派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特权,仍然不愿对专制制度进行改革,而是继续坚持走老路。 他们迷信军事力量,认为只要建设好一支强大的军队,国家就能在战争中打胜仗,成为强国。因此,洋务派官僚李鸿章从60年代开始,花了国家和人民巨大的资金,用了30年时间,先后建立起了一起似乎很强大的陆海军,并建立了军事工业,表面上盛极一时;他们大肆吹嘘标榜,认为这样就能使中国渐臻于富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日本本来也是一个受封建专制制度束缚的贫穷落后的国家,而且是一个小国,但它因认真学习西方的文化思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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