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车辆管理规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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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合理、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包括金钥世集团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域,各关联板块参照执行。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公司行政办公室为公司车辆管理责任部门,用车部门(使用人)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电子文档(见附表1),原则上应提前一天申请,《派车单》上需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领导临时指派特殊任务可走特殊流程)(注: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一般情况下,首先保证财务部用车,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由申请部门领导向行政总经理请示,得到同意后可进行实报实销,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五条公司专车、公务车的年检年审、养路费购买、车辆保养维修、车辆保险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六条交回的车辆应保持性能完好,无破损。如有损坏,车辆使用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具体根据车辆破损程度、造成原因等,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确定。赔偿费用从车辆使用人效益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借的,应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非公司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

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使用人都应爱惜车辆,妥善保管,禁止停放在无人看管的不安全停车点,若因违反规定造成车辆被盗、被损的,一切损失均由使用人或专职驾驶员承担。

第九条对专车、公务车,行政办公室均应建立固定资管理台帐,准确记录购置时间、地点、车辆价值、颜色、型号、发动机号码、排量、发票号码、调配的时间、使用人等;对外单位长期借用的车辆,也应记录清楚;对需要报废的车辆,应办理相应报批手续,并做好财务核销等工作。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维修

第十条专车、公务车由行政办公室驾驶员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行车前应经常检查方向盘、制动等安全系统,每日例行保养、检查发动机润滑油、轮胎气压,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专车、公务车应在公司指定修理厂家进行保养维修。特殊情况需要至非指定厂家保养维修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行政办公室应对车辆建立保养维修记录档案。

第十三条公司专车、公务车辆的保养维修实行申报制。凡车辆需进行保养维修的,均需由驾驶员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经行政办公室经理审定同意后,凭《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保养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确需调换零件的,驾驶员应将调换下的旧零件拿回公司作统一处理。

第十四条专车、公务车辆因公外出,遇车辆故障在非指定地点维修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交通事故除外)。维修完毕车辆返回后,凭车辆维修清单、交款发票、证明材料等报销修理费用。凡人为造成的车辆机械事故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第十五条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行政办公室定期统一向修理厂结算。行政办公室在申请支付保养维修费用时,须提供《修理(加工)用料清单》及《汽车保养维修报修单》,维

修及报修内容必须一致,,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门审核后支付。

第十六条各类车辆每行驶10000公里,须办理定期保养手续。专车、公务车须在指定厂家定期保养。

第十七条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定而被罚款,或未经许可将车辆私自借于他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车辆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因不可抗力遭遇车祸时,应先急救伤员,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办公室报告,并书面说明事件经过、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的,在扣除保险赔偿后,其差额应根据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其损失在扣除保险赔偿后,应根据责任认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专职驾驶员工作规则

第二十条专车、公务车专职驾驶员应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安全、高效率地保障日常用车。

第二十一条专职驾驶员应保持个人整洁卫生,着装得体。男性不留长发(发角不盖及后衣领),不留长指甲(每七天修剪一次)。女性不化浓妆,长发者上班时间头发作捆扎或盘好,不散开披肩。

第二十二条在工作时间应礼貌用语,杜绝脏话或粗鲁语言。不出车时在办公室休息待命,可看报、看书,交流驾驶经验及体会,不串岗。应按时参加驾驶员安全学习。

第二十三条应保持每天车容车况的整洁卫生,雨天、下雪天出车,应及时用擦车巾擦去车门把手的泥水、脏污。做到脏车不过夜、不入库。行政办公室对车辆保洁状况应作不定期检查,凡发生车辆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将处以50一500元罚款。逢公司庆典活动,若发现车辆不洁而影响公司形象的,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直至取消驾驶公司车辆的资格。

第二十四条专车驾驶员接送领导或宾客应准时(至少有五分钟的提前时间),能正确领会领导意图,不多问,不乱说,增强自律性;原则上不得和领导、宾客同桌用餐,如领导宾客邀请同桌用餐,应快捷就餐完毕,及时到车上或休息场所等候、准备。车上应备有雨伞及饮用瓶装水。

第二十五条应时常保持通讯正常,服从领导临时派车,被派替班工作时也应认真负责。公务车执行公务完毕应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报告。

第二十六条车辆出发前应检查有关证照是否齐备。应主动帮助乘车人方便上、下车,行车时应随时保证乘车人的舒适、安全。车辆停放两周以上重新启用时,应保持五分钟温车时间,并仔细检查各项车辆功能指标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如外出办事的地方是临近公司的,可以申请使用公交IC卡,同事行政办公室也要做好使用记录。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表一

附表二

车辆维修申请单

车型:车牌:公里数:

修理厂:送修时间:年月日

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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