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实施本科以上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与运行等,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

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依据本规程,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或者通过学校章程,具体明确学术委员会组成、职责,以及委员的产生程序、增补办法,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及其他本规程未尽事宜。

第二章组成规则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 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

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院系(学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可为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

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第十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等方式产生,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可以就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应当根据需要,在院系(学部)设置或者按照学科领域设置学术分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

各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应当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第十二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特邀委员根据学校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第十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九)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十六条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一)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校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第十八条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学术委员会调查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应当组织具有权威性和中立性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认定。专家组的认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的,学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复议,必要的可以举行听证。

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依职权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

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运行制度

第十九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学术委员会可以授权专门委员会处理专项学术事务,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十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经与会1/3以上委员同意,可以临时增加议题。

第二十一条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

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

内如有异议,经1/3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

第二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度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有关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校长应当做出说明。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可以参照本规程,结合自身特点,确定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现有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与本规程不一致的,学校通过经核准的章程已予以规范的,可以按照学校章程的规定实施;学校章程未规定的,应当按照本规程进行调整、规范。

第二十六条本规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委员会规程】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委员会规程】高校学术委员 会规程 X 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委员会规程第一条目的本规程旨在确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组织重要一环的经营企划会议运作的规范和规则,以保证其正常且有效率地发挥作用。 第二条职能经营企划委员会的职能是讨论、审议和决定经营的基本事项。 第三条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多人,干事一人。 主任由公司总裁兼任,副主任由专务董事担任,委员由常务董事担任,干事有总裁秘书兼任。 第四条时间与场所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与地点由主任确定第五条主任的职责委员会主任统管委员会会务,并全权代表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根据需要,有权邀请非委员会出席委员会会议,以听取他们 ___和建议。

第六条副主任的职责副主任协助主任组织委员会运营。当主任因故不能履职时,由其代理主任职务。 第七条干事的职责干事接受主任指示,负责处理委员会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审查事项主管部长在受命于责任董事处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接受委员会的审查。 1、企划事项 (1)设计类 a.新产品及重大设计变更的长期计划。 b.新产品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决策,以及向生产制造过程的转移计划。 (2)生产类 a.生产业务分工及相关的设备配置企划。 b.新工厂建设及现工厂扩建的企划。 c.与生产技术改善相关的设备更新或新增企划。 d.与生产管理方式改善相关的重要企划。

(3)采购类与采购方针相关的重要企划。 (4)销售类 a.重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b.产品名称的决定。 c.重要出口契约或外包加工契约的签订。 d.特约销售店的新设与撤消。 (5)其他 a.新股发行及公司债券募集的企划。 b.其他委员会认为有关公司整体的主要企划。 2、定期计划事项 (1)生产类年度及季度生产计划。(2)设备类年度设备计划 (3)采购类季度材料采购计划。 (4)销售类年度及季度销售计划。 (5)其他 a.年度人员计划 b.季度预算案的决定。

辽宁省大学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辽宁省大学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日前,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发布《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报告公布了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排行榜500强、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一级学科排行榜和2014中国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排行榜等榜单。报告显示,北京大学雄居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排行榜榜首,清华大学名列第二,复旦大学位居第三;南京大学列第四,首次问鼎全国四强;武汉大学居第五,中国人民大学列第六,上海交通大学居第七,浙江大学列第八,吉林大学居第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进入前十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荣膺2014中国六星级大学研究生院美誉,跻身中国顶尖大学研究生院队列。在最新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一级学科排行榜中,北京大学表现最佳,共有29个一级学科入选2014中国顶尖研究生学科(六星级)、13个学科入选中国一流研究学科(五星级),雄居榜首;清华大学名列第二,中国科学院大学位居第三,中国人民大学名列第四,复旦大学居第五。值得关注的是,第二军医大学曹雪涛教授总计有12名博士生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奖)名单,雄居2014中国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排行榜榜首,堪称“中国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樊代明、郭光灿、李德仁、贺林和保铮等教授紧随其后,名列前五强。 东北大学雄居2014辽宁省大学研究生院排行榜榜首,2个学科跻身中国顶尖研究生学科 报告显示,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公布的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排行榜500强中,东北大学雄居2014辽宁省大学研究生院排行榜榜首,跻身2014中国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院(★★★★),控制科学与工程等2个学科入选中国顶尖研究生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学科入选中国一流研究生学科;大连理工大学名列第二,入选中国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院(★★★★),化学工程与技术等5个学科入选中国一流研究生学科;辽宁大学位居第三,入选中国知名大学研究生院(★★★);东北财经大学名列第四,入选中国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院(★★★★),应用经济学等2个学科入选中国一流研究生学科。 中国医科大学位居第五,入选中国知名大学研究生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个学科入选中国一流研究生学科。辽宁师范大学位居第六,入选中国知名大学研究生院(★★★);大连海事大学居第七,入选中国知名大学研究生院(★★★);沈阳工业大学列第八,入选中国区域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院(★★);沈阳农业大学列第九,入选中国区域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院(★★),农业资源与环境1个学科入选中国一流研究生学科。沈阳药科大学居第十,入选中国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院(★★★★),药学1个学科入选中国一流研究生学科。 杨光红、唐春安和邱介山教授各有2名博士生获全国百篇优博论文,堪称辽宁省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 报告显示,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公布的2014中国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排行榜中,东北大学杨光红、东北大学唐春安、大连理工大学邱介山教授并列2014辽宁省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排行榜榜首,各有2名博士生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名单,堪称辽宁省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东北大学左良、东北大学周廉、大连理工大学张鸿庆、大连理工大学王祥生、大连理工大学林家浩、大连理工大学胡浩权、大连理工大学何仁、大连理工

野寨中学2012年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野寨中学2012年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为切实推动我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信念,引导学生追求健康的生活状态和正确的生活方式,在全校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为着实提升我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特举办野寨中学2012年运动会。具体规程如下: 1、时间:2012年11月18—20日 2、地点:野寨中学田径场、篮球场。 3、组别设置:高一、高二、高三。 4、比赛项目设置; (1)田径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掷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跳高、三级跳远。共12项 (2)趣味集体项目: ①趣味接力(男生4人、女生4人) ②集体跳绳(男生4人、女生4人) ③女子垫排球。(每班5人) ④男子定点投篮。(每班5人) 5、参赛办法: ①所有报名学生必须身体健康,经班主任同意方可。 ②所有项目的报名:每项只能报一人或一队,每人只能报一项。(田径比赛接力项目可以兼报)田径接力项目每班男、女各一队。趣味项目每班只能报一队。 6、记分办法: 个人项目取前8名,按9、7、6、5、4、3、2、1记分;集体项目包括接力和趣味项目按个人项目的记分双倍记分。 团体总分分年级按各班的总记分排名次,如果积分相同,则按集体项目、单项第一多列前,再相同看第二,依次类推。各年级团体总分取前8名。 7、奖励办法:单项名次发纪念品,团体名次发奖旗。 8、报名日期及地点:2012年11月1日以前报到体育组办公室林敏老师处。 9、比赛规则:田径项目参照《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趣味项目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均由竞赛组负责或补充。

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

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1988年11月5日) 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条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材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是国家科学文化积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科学、文化和技术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它对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及提高我国科学文化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是高校的一项基本的建设工作,也是全国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搞好教材建设与教材供应,是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高等学校必须提高对教材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教材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第五条高等学校教材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总方针,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大力提高教材质量,积极扩大教材种类,努力搞活搞好教材管理。 第六条全国高等学校教材建设的总目标是:编审出版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反映现代文化科学技术先进水平的教材;建设与教材编审出版任务相适应的高水平的编审出版队伍和现代化教材出版印刷基地。 第七条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具体任务是:规划、组织本校的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做好各种教材和交流讲义的选购工作,以及自编讲义的印刷工作,保证按时足量供应;贯彻落实教材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和实施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的实际,鼓励学术水平比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著和翻译反映各种不同学派、不同学术观点、不同风格特色、不同教学改革试验的教学用书。新编著的教学用书要努力反映教学改革中的新经验和科研成果,努力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适合我国情况的先进和教学上的适用性。在保证编写质量基础上,努力增加教材品种。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重视讲义的编写和交流工作,努力提高自编讲义的质量,尽快将油印讲义改造成为胶印或铅印讲义,积极推荐各种质量较高的反映各校优势和特色的以及各种新兴边缘学科的讲义对外交流,使之成为全国高等学校的共同财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我校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和教育部有关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审议、评议和咨询机构。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优先、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科学管理”的办学思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优良的学风,服务学校战略需求。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由各院系和直属科研单位根据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和学科分布按比例推荐,由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校长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不超过总数五分之一的委员。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人选由校长工作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校长聘任。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处。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或临时性的评议组、评审组和专题组。 第七条每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学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同步,可以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委员因故需要替换时,补缺人选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委员的撤换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并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学院、直属系及直属科研单位成立分学术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按一定的组织程序民主产生。分学术委员会参照本章程制定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章程,并提出委员人选,报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后执行。各类重点实验室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制定章程。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审议学科与专业的设置、学科和科学研究发展规划、院系调整和学校其他学术工作。 第十条评定并推荐申报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和科研成果;评审学校各类科研基金支持的项目。 第十一条接受校长委托对有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创新平台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承担学校学风维护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有关工作,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调查结果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日前,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发布《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报告公布了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排行榜500强、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一级学科排行榜和2014中国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排行榜等榜单。报告显示,北京大学雄居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排行榜榜首,清华大学(微博)名列第二,复旦大学位居第三;南京大学(招生办)列第四,首次问鼎全国四强;武汉大学(微博招生办)居第五,中国人民大学列第六,上海交通大学(微博)居第七,浙江大学列第八,吉林大学居第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进入前十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荣膺2014中国六星级大学研究生院美誉,跻身中国顶尖大学研究生院队列。在最新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一级学科排行榜中,北京大学表现最佳,共有29个一级学科入选2014中国顶尖研究生学科(六星级)、13个学科入选中国一流研究学科(五星级),雄居榜首;清华大学名列第二,中国科学院大学位居第三,中国人民大学名列第四,复旦大学居第五。值得关注的是,第二军医大学曹雪涛教授总计有12名博士生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奖)名单,雄居2014中国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排行榜榜首,堪称“中国大学最牛研究生导师”;樊代明、郭光灿、李德仁、贺林和保铮等教授紧随其后,名列前五强。 一、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研究生教育质量是高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塔尖部分,作为高等院校本科教育的延伸,分为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肩负着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重任,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和夺取世界知识经济制高点的重要支撑力量。研究生教育质量已经成为体现高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研究生教育位于国民教育体系的最高端,不仅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更是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研究生教育评价是大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高校综合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重要指标。 首发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为全国考研(微博)考生挑大学、选导师提供权威参考

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秩序册

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秩序册 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秩序册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秩序册一、主办单位: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 二、承办单位:中心本部 三、竞赛时间:xx年11月20日 四、竞赛地点:中心本部操场 五、参赛单位:龙湖中心小学所属各分校 六、运动员资格: 必须是有学籍的的在校学生,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的。 七、竞赛分组和项目: 低年级组:60、150米、300米、跳绳、立定跳远、跳高 高年级组:60米、150米、300米、800米、立定跳远、跳高、铅球、跳绳 学校团体项:拔河、4×150米 八、参赛办法: 1、比赛设低高年级男、女组。 2、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各组教练员1人。 3、拔河为集体项目,不分组别,每校派14名运动员参加(男女各7名)。

4、4×150米为集体项目,不分组别,每校派4名运动员参加(男女组)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分别取各分校团体总分前5名给予奖励。 2、各单项取比赛前3名,按5、 3、1计分,拔河与4×150米接力赛加倍计分。 3、如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取前两名 4、积分组别单项得分为团体总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列前。 十、奖励办法: 1、获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荣誉证书。 2、获团体总分前5名的学校统一颁发奖杯(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三名)。 3、团体获奖单位教练员颁发“优秀指导奖”(取前2名)。 十一、其他规定: 1、运动员参赛证和号码布由中心小学统一编制,运动员必须佩戴此两证方可参加比赛。 2、大会设纪律检查组和资格审查组,对弄虚作、冒名顶替者予以通报批评,并立即取消违纪者个人所有成绩及该生所在学校的团体名次。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组委会

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度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责,出席了2018年学校科研工作会议、2017-2018第二学期工作部署会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工作部署会议等学校重大会议。此外,学校学术委员会主要召开了以下会议、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参与重大项目选题及评审工作 2018年,按照《中国人民大学重大科研选题征集办法》,学校学术委员参与了2018年学校重大规划项目的选题推荐工作,经过学校学术委员通讯评审,审议通过了2018年学校重大规划项目立项名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研究、我国合宪性审查体系:原理、制度与实践、农村社会学与乡村振兴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1847-2017)、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等共13个项目,总结金额1180万元。 二、参与学校科研机构评估工作 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学校于2018年6月启动了院属研究机构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周期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估内容包括机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综合运行情况、科研项目、经费、咨询报告、发表成果与学术活动等。

评估工作包括机构、学院提交评估材料,科研处初审,向低活跃度机构及所在学院反馈初评结果并受理补充材料,组织学科专家对低活跃度机构进行评估。最终全部评估结果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目前我校在册院属研究机构共182个,其中160个参加本次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机构10家、“合格”机构122家、“整改”机构24家,“撤销”机构4家。 三、召开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2018年6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由王利明常务副校长主持,学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主要听取了规划处朱信凯处长关于数学学院筹备及组建方案的报告、关于丝路学院筹备及组建方案的报告、关于“双一流”学科标志性重大平台情况的汇报;同时会议还听取了刘元春副校长关于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立项情况的通报;全体学术委员就上述四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及讨论。 四、推荐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评选学校首届科研标兵 2018月9月14日,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召开扩大会议,会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刘元春主持,主要听取了科研处严金明处长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学校科研标兵评选工作情况的报告,然后通过

复旦大学研究生教育

复旦大学研究生教育 工作简报 G O N G Z U O J I A N B A O N o.51 ※本期要目※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80次会议召开 ●2013年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顺利完成 ●教育部考试中心来我校考察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工作 ●复旦大学研究生在2012年度“科创杯”创造发明奖比赛中获佳绩 ●我校首批23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授牌 ●寒假期间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社会实践活动 ●2013年春季开学研究生注册情况良好 本期要闻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80次会议召开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80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7日在光华楼思源厅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杨玉良院士主持。杨玉良主席首先宣读了新成立的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投诉受理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并向委员颁发聘书,各位委员由本次会议起正式履行职责。 本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12年12月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建议不授予博士学位19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237人;经各分委员会投票表决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备案,决定授予1558人的硕士学位,其中学历生721人,非学历生837人,科学学位287人,专业学位1271人。 会议审议了2012年我校新增及认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1)同意新增陈诗一等68人的博导岗位任职资格,(2)同意备案博导改革试点单位审核通过的殳蕾等27人的博导岗位任职资格;(3) 2013年第1期 (总第51期) 2013年2月24日

同意认定备案方汉明等72人的博导岗位任职资格。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文社科类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要求的调整意见,审议并决定撤销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罗华的硕士学位。审议过程中,会议就以下几方面形成了共识和建议:1.关于对发表论文规定期刊影响因子的问题;2.严肃对待学位论文抄袭等学术违规问题;3.关于招生名额的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问题。 (详情请查看学位委员会会议简报https://www.360docs.net/doc/b12602235.html,/s/20/t/24/b3/84/info45956.htm) (姜友芬)招生工作 2013年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顺利完成 2013年1月5、6日,复旦大学考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顺利完成。 本次研究生入学考试全面启用了标准化考场。经主管校长协调,在保卫处、信息办和教务处等多部门支持和参与下,历时6个月,我校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前基本完成,涉及标准化考场243个。由保卫处牵头落实配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仪45台、金属探测器140台、无线电信号屏蔽仪136台,5大系统(网 上巡查系统、视频指挥系统、考生身 份识别系统、作弊防控系统、综合业 务系统)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确 保201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旦 大学考点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 了基础。 据了解,今年全国共有1.5万人 报考复旦大学研究生,人数再创历史 新高。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作弊现象,此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教育部进行了包括一题多卷、网上阅卷、考卷大包装、考场签到、无线信号屏蔽等措施在内的多项考务改革,有媒体称之为“史上最严硕士生入学考试”。

小学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小学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激发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兴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医) 职责:做好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 2、比赛地点: 四、比赛方法 以班为单位,以年级分组进行比赛 五、比赛项目 1、一分钟跳绳比赛 2、立定跳远 3、垒球投远 4、50米短跑 5、拔河比赛 六、竞赛和录取方法 1、计分方法:本次活动每个项目采用田径比赛积分方法即每一名得7分,第二名得5分,此后每名次减1分计算。 2、项目录取名次:个人项目取前6名 3、团体录取名次:各班按最终所有项目的总得分大小判定名次。 4、团体成绩几时分相等,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按单项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七、各项目比赛方法和规则 1、一分钟跳绳 (1)参赛人数:每班男、女各5人。 (2)比赛方法:单人跳绳,时间均为一分钟。 (3)比赛规则:在一分钟内跳绳多者为胜,每年级个人取前6名。团体按10人总成绩计算。 2、立定跳远 (1)参赛人数:每班男、女各5人。

(2)比赛方法:第人跳3次,取最高成绩作为个人最后成绩。 (3)比赛规则:如有犯规动作不计成绩,第年级组个人取前6名,团体按10人总成绩计算。 3、垒球投远 (1)参赛人数:各班男、女各5人,为两组。 (2)比赛办法:各组队员每人投3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3)比赛规则:每年级组个人取前6名,团体按10人总成绩计算。 4、50米短跑 (1)参赛人数:各班男、女各5人。 (2)比赛办法: (3)比赛规则 5、拔河比赛 (1)参赛人数:男、女分两组,各10人。 (2)比赛方法:采用三局两胜循环制。赛中两队交换场地进行。 (3)比赛规则:当拔河绳中心红色标志物超过一方限制区时则判定这方获胜。 八、奖项设置: 1、按年级以比赛总成绩为准设团体一、二名。 2、根据参赛队表现,设“最佳表现奖”、“团体协作奖”、“体育风尚奖”等奖项。 九、比赛说明及要求: 1、各班级务于比赛前三天,将报名单一式两份送体育组,安排编组。逾期按弃权处理。 2、大会将选调部分人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请各位老师予以支持。 3、听从大会指挥,服从竞赛裁判,积极为大会做贡献。 4、进行安全教育,保持环境卫生,保证饮食卫生,杜绝任何不安全事故发生。 5、各班积极组织,多加练习,发扬团队精神。 6、各参赛队报名及时准确、无误,运动员要按时到场参加比赛,不得无故拖延时间,不得中途退场。 7、本规程最终解释权为体育组。对比赛方法和规则不清楚的地方,可向体育组咨询。 二〇一〇年四月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实行学术民主、提高学术水平、弘扬严谨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特制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二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院的重要学术事项进行审议、评议和咨询;组织学术交流、制定学术规范、学风维护和科学道德建设等。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在主任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学院在作出有关学术方面的决策时,要尊重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 第二章职能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工作范围如下: 1. 讨论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及师资队伍、学科建设规划; 2. 讨论审议学院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办法; 3. 审定和向上级部门推荐教学、科研项目及其研究成果; 4. 评估或仲裁相关学术事项,接受学术道德投诉和调查;

5. 针对学院提交的其他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第三章组成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学院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根据需要可聘请其他学院或学校专家,院外专家人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1名,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经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四章委员的资格与产生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学者组成: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和科学事业,学风严谨;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科研工作经验;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的教学、科研成果; 4.身体健康、学术活跃,能够按时出席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学院事业献计献策,具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院长牵头,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二条规定,设立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的全部审议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维护复旦大学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建议学科发展方向,审议与学术事务相关的重要发展规划、发展战略; 2、审议学校学术机构设置方案,审议学校拟开展的教学、科研重大项目,审核由学校委托的科研成果和奖励申报; 3、制订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学术争议处理的原则; 4、对学校拟聘请的兼职教授、顾问教授和名誉教授的学术水平进行认定; 5、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校教师、学生在学术上的正当权利;

6、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调查并认定学术违规行为,裁决学术纠纷,维护学术规范; 7、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学术委员联名提出的学术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8、学校委托的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设立学科发展与科学研究战略咨询委员会,为学校完善学科布局和战略发展方向提供咨询意见;设立学术规范委员会,独立调查学术违规行为。 第四条由各学部行使各自学部学科范围内的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大医口的特点,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医学部组建上海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医学部学科范围内行使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条各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设立相应的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制定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指导意见,并监督指导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组成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由五个学部组成,分别为:人文学部、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理学部、工程技术学部和医学部。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教学和科研岗位上的在编教师中的代表组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四十三人左右,在任的校级党政领导成员不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但在需要时可由校学术委员会邀请

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

某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 年度某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某学院现有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点一个,下设企业财务与资产运营、企业组织理论与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企业发展与战略等研究方向。年有在籍硕士研究生名,其中,级学生名,级学生名。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主要有:一、制度与机构建设 年,根据学校要求,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讨论制定了“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办法”,“某学院关于对在读研究生发表论文予以再次奖励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成立了“某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某大学某学院学位分委会”、“某大学某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某大学某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面试专家组”、“某学院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小组、保密小组”等机构。为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管理等工规范化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证。 二、导师队伍建设 目前经济管理学科共有名教师(包括年新增遴选导师和院外导师)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其中,企业管理学科点人,产业经济学科点人。导师中教授人,副教授人;四川省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学历层次分布为:博士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人(在读博士研究生人),占导师总数的。年龄结构为:平均年龄岁;岁及以下者人,岁者人,岁以上者人。年龄和学历结构如表所示。学术梯队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在学位几个主要研究方向均有

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队伍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有能力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表经济、理学科研究生导师信息统计表 类别 分类 人数 比例 备注 职称 教授 其中企业管理名,产业经济学名 副教授 其中企业管理名,产业经济学名 学科 企业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权 威性,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最具有权威的学生组织,也是院长在医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本委员会向院长负责,其主要任务为: (一)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办院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院长提供咨询意见。 (二)审议全院学术活动计划,审阅学术性稿件。编辑院《临床资料汇编》和《学术论文汇编》。 (三)审定各科室的主要科研课题,评定审报科研成果,评审重要的论文学术著作。 (四)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提供意见。 (五)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及重大抢救成功病例的评审工作。 (六)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业务技术问题的审议或咨询。 二、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副主任医(药、技等)师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委员应是医德高尚,态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具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 三、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办事机构设在医教科。 四、委员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五、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六、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由院领导提出初步名单,与科室充分协商后产生。 七、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 八、学术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院长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

体育运动会比赛规程

丁庄中心校2015年春期小学生体育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丁庄中心学校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5年四月下旬在丁庄中心校举行 三、竞赛项目与组别: 1、田径: (男、女)50米、400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公斤)2、跳绳: 单人跳绳竞速赛 3、踢毽: 单人踢毽计数赛 4、集体跳绳 四、参加办法: 1、各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2、各校田径项目可报运动员8名(男、女各4名) 3、各代表队均在参加跳绳、踢毽项目,不得弃权,参赛选手应在 田径项目运动员中推荐跳绳男、女各3名,踢毽男、女各2名参加。 4、田径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每队每项报两人。 五、竞赛办法: (一)集体跳绳 1、各参加比赛8人(其中摇绳者为男女各1人)。 2、比赛采用2分钟计数制。每队按抽签顺序跳两轮(计数最

优次为该队的最后成绩)。 3、比赛办法:当计时员发出开始信号时,开启计时表,同时 开始摇动跳绳,各队最后一各队员进入绳内,跳绳触地面一次 计1次,累计次数,直至跳满2分钟,若中间因故停止仍可继 续启动跳绳,重新开始并连续计算次数。 (二)单人跳绳1分钟竞速赛 1、参赛者听到裁判员“开始”口令后,开始跳,听到裁判员“停” 口令止。 2、正摇双脚跳,中途跳坏可继续,重新开始,次数累计,直至 1分钟,1分钟时间内跳的次数多少决定胜负。 3、参赛者每人有一次试跳机会。 (三)单人踢毽计数赛 1、参赛者听到裁判员“开始”口令后开始踢,听到裁判员“停” 吕口令止。 2、中途踢坏可继续,重新开始,次数累计,直至1分钟,1分 钟时间内踢的次数多少决定胜负。 3、参赛者每人有一次试踢机会。 (四)大课间活动比赛 1、以学校为单位,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2、以学生兴趣高、参与度高的广场舞、武术操、绳操、韵律操等体育活动形式为内容。 3、评分标准: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入场、退场(5分):人数齐全,队列整齐,步伐一致,进出紧凑。 (2)服装(5分):整齐统一,美观大方。 (3)精神面貌(10分):表情丰富,精神高昂,充满生机活力。

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专门学术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信息;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专门学术委员会工作、基层学术分委员会工作、学术事务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对学术委员会讨论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 (四)提交与学校学术事务有关的提案; (五)严格保密学术委员会讨论的保密事项; (六)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七)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或由学术委员会授权专门委员会审定: (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申请设置或调整学科、专业、学术机构;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九)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需学术委员会或由学术委员会授权专门委员会进行评定:(一)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以及有关社会服务的重要成果;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学校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学术水平; (四)研究生导师遴选; (五)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六)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及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校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组织具有权威性和中立性的学术专家组,对举报的学术不端行

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程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更好地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提高学术委员会议事效率,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展开,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议事范围 1.审议学科建设规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评审推荐重要科研项目、平台和成果; 3.评议科研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4.评定重要学术标准和学术成果; 5.评议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高层次人才选拔人选; 6.指导和推进重大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 7.指导学术道德建设活动; 8.接受学校委托对其他有关重要学术事项进行论证、咨询和仲裁。 二、议题提交程序 1.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按学术委员会议事范围内容提出,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议题表》(附表),并附有翔实说明材料。 2.基层学术单位提交议题,应先报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完成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议题表》。 3.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议题,可联合提交议题,在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协商的基础上,由一个部门牵头,提交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4.议题应经过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申请列入当月学术委员会会议的议题需提前15天提交至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对议题内容进行初审后交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批。 5.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会议议题及开会机构类别。 6.对于确定的议题,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并准备规范简明的会议材料。学术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指定一名或几名委员先行提出初审意见。 7.遇有紧急事项,由主任会议研究,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征求其他委员意见。 三、会议安排 1.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分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工作组会议等)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举行,其中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到紧要情况,可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随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 2.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准备会议,原则上应提前3天通知并将有关书面材料呈送给参会和列席会议人员。 四、议事要求与形式 1.学术委员会会议有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 2.学术委员会以推进学术进步、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议事各抒己见,决策民主集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3.对于需以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情况外,同意票达到实际到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未到会委员不能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院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推行教授治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根据学院学科和专业情况,学院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人,青年委员不超过20%。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人选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并参考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合理确定系(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兰州大学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参考)》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每学年春季学期3月中旬 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第二田径场 二、主办单位 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 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四、竞赛项目(参考) 1.田径项目:(32项) ①男子组:(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 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②女子组:(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3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标枪2.趣味性项目:(21项) ①男子组:(7项) 100米三足协同跑、足球射门、投篮比赛、拔棍比赛、垒球掷远、立定跳远、 50米往返插拔旗 ②女子组:(7项) 100米三足协同跑、投篮比赛、乒乓球掷准、拔棍比赛、垒球掷远、立定跳远、50米往返插拔旗

3.集体项目:(7项) 男女混合4×100米接力、男女混合8人袋鼠跳接力比赛、男女混合拔棍比赛、男女混合四人抛实心球接力比远、跳绳接龙比赛、齐心协力跑比赛、拔河比 赛 五、参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设领队一名,教练员两名。 2.凡是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均可报名参加。 3.为保证运动会按时、圆满完成,每人限报两个单项。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趣味性比赛规则见趣味性比赛说明。 (二)竞赛规定 1.检录时间:提前25分钟检录,提前5分钟进入比赛场地,三次检录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2.比赛所用投掷器材统一由大会提供。 3.器材标准、重量规定: (1)男子110米栏高度0.914米,栏间距9.14米,起跑至第一栏间距离13.72米。 (2)女子100米栏高度0.762米,栏间距8.5米,起跑至第一栏间距离13米。 (3)男子铅球7.26公斤;女子铅球4公斤。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单项男、女均取前8名,奖励前三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不足8人(队)时名次递减一名录取,依次类推,计分从高。 2.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则无下一名次。 3.破校纪录加18分,破院纪录加9分。 4.团体总分奖励前八名。 5.运动会期间评选出三个“体育道德风尚奖”先进单位和一名“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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