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前言

本规范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配套检验方法。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发》(GB5750—85)的修订版本,本规范与1985年的原版比较作了重大修改。

1 增加了96项新项目,总项目达到138项

新增项目大致可分为四类

1.1 微量元素铝、钼、钴、镍、钡、钒、铊采用无火焰原子吸收法;锑用氢化原子吸收法;铍、钛用分光光度法。这些方法都能满足卫生标准要求的灵敏度和准确度。

1.2 非金属元素又鹏、硫化物、活性氯和黄磷等项,采用分光光度法为主的分析方法。

1.3 有机化合物

1.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又二氯甲烷等项,均采用顶空气项色谱法。

1.3.2 与水亲和的清、醛、胺类等有机化合物,均采用了直接气相色谱法。

1.3.3 非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先用有机溶剂萃取,然后用气相色谱法或毛细管气相色谱法测定,这里包括苯系物、氯苯类等。1.3.4 另一类有机化合物这类化合物如甲醛、石油等项,采用比色法或紫外吸收法。

1.4 微生物增加了大肠菌群,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多管发酵法和氯膜法。

2 原有项目方法的修改和替代

对原有44项检验方法中大多数项目都进行了修改或采用新方法替代。

浑浊度、硝酸盐、有机卤化物、大肠菌群、碘化物、

铜、锌、铅、镉、铁、银、砷、硒、锰、

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苯并比、余氯

新银盐法、催化示波极谱法、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氢化物原子吸收法、TMB比色法(TMB是一种新型氧化还原剂)、丁香醛连氮分光光度法

3 总放射性和总放射性参照国际标准《水质—无盐水中总测量—

厚样法》(ISO 9696—1992),《水质—无盐水中总测量—厚样法》(ISO 9696—1992),作了较大修改,保持与国际标准一致。

4 新增的方法经过研制、验证和鉴定,选择比较准确可信,操作简便的方法。

5 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定规范计量单位。当量浓度改以物质的量浓度表示。

正文

1 总则

2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3 水质分析质量保证

4 色度

4.1 铂—钴标准比色法

5 浑浊度

5.1 散射法—福尔马肼标准

5.2 目视比浊法--福尔马肼标准

6 臭和味

6.1 嗅气和尝味法

7 肉眼可见物

7.1 直接观察法

8 PH值

8.1 玻璃电极法

8.2 标准缓冲溶液比色法

9 总硬度

9.1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10 铝

10.1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10.2 水杨基荧光酮—氯代十六烷基吡啶分光光度法

10.3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1 铁

11.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1.2 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

12 锰

12.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2.2 过硫酸铵分光光度法

12.3 甲醛肟分光光度法

13 铜

13.2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3.3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13.4 双乙醛草酰二腙分光光度法

14 锌

14.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4.2 锌试剂—环已酮分光光度法

14.3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4.4 催化示波极谱法

15 挥发性酚类化合物

15.1 4—氨基安替比林氯仿萃取分光光度法

15.2 4—氨基安替比林直接分光光度法

16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16.1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16.2 二氮杂菲萃取分光光度法

17 硫酸盐

17.1 硫酸钡烧灼称量法

17.2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热法)

17.3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冷法)

17.4 硫酸钡比浊法

17.5 离子色谱法

18 氯化物

18.1 硝酸银容量法

18.2 硝酸汞容量法

18.3 离子色谱法

19 溶解性总固体

19.1 称量法

20 氟化物

20.1 离子选择电极法

20.2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20.3 锆盐茜素比色法

20.4 离子色谱法

21 氰化物

21.1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21.2 吡啶—巴比土酸分光光度法

21.3 异烟酸—巴比土酸分光光度法

22 砷

22.1 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22.2 锌—硫酸系统新银盐分光光度法

22.3 砷斑法

22.4 催化示波极谱法

22.5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

23 硒

23.1 二氨基萘荧光法

23.3 催化示波极谱法

23.4 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23.5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

24 汞

24.1 冷原子吸收法

24.2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24.3 原子荧光法

25 镉

25.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2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5.3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25.4 催化示波极谱法

26 铬(六价)

26.1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27 铅

27.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7.2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7.3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27.4 催化示波极谱法

28 银

28.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8.2 巯基棉富集—高碘酸甲分光光度法

29 硝酸盐氮

29.1 麝香草酚分光光度法

29.2 镉柱还原法

29.3 紫外分光光度法

29.4 离子色谱法

30 氯仿

30.1 气相色谱法

31 四氯化碳

31.1 气相色谱法

32 苯并(a)芘

32.1 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32.2 高效液相色谱法

33 滴滴涕

33.1 气相色谱法

34 六六六

34.1 气相色谱法

35 细菌总数

35.1 平皿计数法

36 总大肠菌数

36.1 多管发酵法

36.2 滤膜法

37 类大肠菌数

37.1 多管发酵法

37.2 滤膜法

38 游离余氯

38.1 N,N-- 二乙基对苯二胺(DPD) 分光光度法

38.2 3,3',5,5' –四甲基联苯胺比色法

38.3 丁香醛连氮分光光度法

39 总 a 放射线

40 总 b 放射线

41 乙腈、

41.1 气相色谱法

42 丙烯腈

42.1气相色谱法

43 甲醛

43.1 4-氨基-3-联氨-5-巯基-1,2,4,-三氯杂茂(AHMT) 分光光度法

44 乙醛

44.1 气相色谱法

45 丙烯醛

45.1 气相色谱法

46 三氯乙醛

46.1气相色谱法

47 二氯甲烷

47.1 顶空气相色谱法

48 1,2-二氯乙烷

48.1 顶空气相色谱法

49 环氧氯丙烷

49.1 气相色谱法

50 苯

50.1 气相色谱法

50.2 顶空气相色谱法

51 甲苯、52二甲苯、53乙苯、54异丙苯、55氯苯

气相色谱法

56 二氯苯、57三氯苯、58四氯苯、59六氯苯

气相色谱法

60 三硝基甲苯、61二硝基苯、62硝基氯苯、

63二硝基氯苯、64氯乙烯、65 三氯乙烯、65 三氯乙烯、气相色谱法

66 四氯乙烯、68苯乙烯、69三乙胺

66.1 气相色谱法

67 氯丁二烯

67.1 顶空气相色谱法

70 苯胺

70.1 气相色谱法

70.2 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71 丙烯酰胺、72 己内酰胺、73 二硫化碳

气相色谱法

74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74.1 气相色谱法

75 水合肼

75.1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直接分光光度法

76 石油

76.1 称量法

76.2 紫外分光光度法

76.3 荧光光度法

76.4 荧光分光度法

76.5 非分散红外光度法

77 松节油

77.1 气相色谱法

78 吡啶

78.1 巴比土酸分光光度法

79 苦味酸

79.1 气相色谱法

80 丁基黄原酸

80.1 铜试剂亚铜分光光度法

81 活性氯

81.1 N,N-- 二乙基对苯二胺(DPD) 分光光度法

81.2 3,3',5,5' –四甲基联苯胺比色法

82 硫化物

82.1 N,N-- 二乙基对苯二胺(DPD) 分光光度法

82.2 碘量法

83 黄磷

83.1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

84 对硫磷(E-605)、85 甲基对硫磷、86 内吸磷(E-059) 87马拉硫磷(4049)、88 乐果 89 林丹 90 百菌清

84.1 气相色谱法

91 甲萘威

91.1 高效液相色谱法

91.2 光光度法

92 溴氰菊酯

92.1 气相色谱法

92.2 高效液相色谱法

93 四乙基铅

93.1 双硫腙比色法

94 钼、 95钴、96镍、97钡、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98 钛

98.1 催化示波极谱法

98.2 水杨基荧光酮分光光度法

99 钒

99.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00 锑

100.1 氢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01 铍

101.1 桑色素荧光分光光度法

101.2 铝试剂分光光度法

102 铊

102.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03 硼

103.1 甲亚胺—H分光光度法

104 氨氮

104.1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104.2 酚盐分光光度法

104.3 水杨酸盐分光光度法

105 亚硝酸盐氮

105.1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106 耗氧量

106.1 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106.2 碱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107 碘化物

107.1 硫酸铈催化分光光度法

107.2 高浓度碘化物比色法

107.3 高浓度碘化物容量法

107.4 气相色谱法

108 氯消毒剂中有效氯测定

108.1碘量法

109 二氧化氯

109.1 N,N-- 二乙基对苯二胺硫酸亚铁铵滴定法109.2 碘量法

110 生化需氧量(BOD?)

110.1 容量法

111 电导率

111.1 电极法

112 钠

112.1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12.2 离子色谱法

以下均为参考方法

113 2,4,6—三氯酚

113.1 电子捕获—毛细色谱法

114 五氯酚

114.1 电子捕获—毛细色谱法

115 亚氯酸盐 116 氯酸盐

115.1 碘量法

117 二氯乙酸、118三氯乙酸、 120灭草松、 121 2,4—滴122 六氯丁二烯、 123 1,1,1—三氯乙烷

气相色谱法

119 氯化氰

119.1 吡啶—巴比土酸分光光度法

124 甲草胺

124.1 高效液相色谱法

125 七氯、126七氯环氧化物

125.1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127 1,1—二氯乙烯、 128 1,2—二氯乙烯

吹出捕集气相色谱法

129溴仿、130一溴二氯甲烷、 131二溴一氯甲烷

133 1,2—二氯苯、 134 1,4—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132 微囊藻毒素

132.1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5 一氯胺

135.1 N,N-- 二乙基对苯二胺(DPD) 分光光度法

136 锡

136.1 分光光度法

137 金属

137.1 电感偶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137.2 电感偶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38 总有机碳

138.1 仪器分析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18个方法

培训资料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部分水质指标补充检验方法手册 (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2014年7月

目录 1生活饮用水中5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1) 2生活饮用水中27种卤代烃的检验方法—顶空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9) 3生活饮用水中11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顶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15) 4生活饮用水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19) 5生活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24) 6生活饮用水中环氧氯丙烷的检验方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 (29) 7生活饮用水中15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验方法—固相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 (32) 8生活饮用水中呋喃丹、草甘膦、灭草松和2,4-滴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质谱法 (39) 9生活饮用水中灭草松、呋喃丹、草甘膦、2,4-滴、莠去津、五氯酚和甲基对硫磷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 (41) 10生活饮用水中百菌清检验方法—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48) 11生活饮用水中5种拟除虫菊酯的检验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51) 12生活饮用水中六种卤乙酸检验方法—离子色谱-电导检测法 (53) 13生活饮用水中游离余氯的检验方法—现场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法 (56) 14生活饮用水中总氯的检验方法—现场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法 (57) 15生活饮用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1 (58) 16生活饮用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2 (59) 17生活饮用水中氰化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1 (61) 18生活饮用水中氰化物的检验方法—流动注射法2 (62)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 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在各种水体,特别是污染水体中存在有大量的有机物质,适于各种微生物的生长,因此水体是仅次于土壤的第二种微生物天然培养基。水体中的微生物主要来源于土壤,以及人类的动物的排泄物及污染。水体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受各种环境条件的制约。 一般认为,水中微生物以革兰氏阴性杆菌占有较大优势。与其他水体相比,河水及溪水中革兰氏阳性菌相对较多,这是因为陆地微生物冲洗污染的缘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提供了水质中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 1、国家标准中,细菌总数是指1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对生活饮用水,直接吸取1ml水样于平皿中,加入营养琼脂后混匀,37℃培养24h,进行计数。 对水源水,根据情况对样品进行10倍梯度稀释,选择适宜稀释液1ml,加注平皿,营养琼脂混匀,37℃培养24h,进行计数。 按照规定格式报告每毫升水中细菌总数。 2、国家标准中,利用总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的指标。总大肠菌群是指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的,37℃生长时能使乳糖发酵,在24h内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水样中总大肠菌群数的含量,表明水被粪便污染的程度,而且间接地表明有肠道致病菌存在的可能。 国家标准物质提供了多管发酵法及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的方法。 3、多管发酵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分为三步:初发酵试验,平板分离,复发酵证实试验。 初发酵试验,采用乳糖蛋白胨培养液37℃培养24h,观察产酸产气情况。对阳性管培养物,接种于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或伊红美蓝培养基,观察菌落特征,并进行革兰氏染色和镜检。对典型和可疑菌落,接种于乳糖蛋白胨培养液,进行复发酵证实试验,并根据标准所附检数表报告结果。 其中,对生活饮用水,初发酵试验接种水样总量300ml,即100ml接种2管,10ml接种10管,采用两个稀释度,12支发酵管。对水源水,初发酵试验接种水样总量55.5ml,即10ml接种5管,1ml接种5管,0.1ml接种10管,共采用三个稀释度,15支发酵管。两种接种方法,所用的检数表是不同的。 4、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就是利用微孔滤膜,过滤一定量水样,将水样中含有的细菌截留在滤膜上,然后将滤膜帖放在选择性培养基上(如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经培养和证实试验后,直接计数滤膜上生长的典型大肠菌群菌落,并计算出每升水样中含有的总大肠菌群数 注意;菌落总数测定中,应选择合适的稀释度进行。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规定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个,因此可以直接吸取1毫升到平板进行培养。 培养时间。与食品中菌落计数不同,测定水中细菌总数,培养时间采用24h。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检验法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检验法 一、测定方法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二、方法依据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85 三、测定范围 3.1本规范规定了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2EDTA)滴定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 总硬度。 3.2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总硬度的测定。 3.3本规范主要用于干扰元素铁、锰、铝、铜、镍、钴等金属离子,能使指示剂褪色,或 终点不明显。硫化钠及氰化钾可隐蔽重金属的干扰,盐酸羟胺可使高铁锰离子还原为低价离子而消除其干扰。 3.4由于钙离子与铬黑T指示剂在滴定到达终点时的反应不能呈现出明显的颜色转变,所 以当水样中镁含量很少时,需要加入已知量镁盐,以使滴定终点颜色转变清晰,在计算结果时,再减去加入的镁盐量,或者在缓冲溶液中加入少量MgEDTA,以保证明显的终点。 3.5若取50mL水样,本规范最低检测质量浓度为1.0mg/L。 四、测定原理 当水样中有铬黑T指示剂存在时,与钙、镁离子形成紫红色螯合物,这些螯合物的不稳定常数大于乙二胺四乙酸钙和镁螯合物不稳定常数。当pH=10时,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先与钙离子,再与镁离子形成螯合物,滴定至终点时,溶液呈现出铬黑T指示剂的天蓝色。 五、试剂 5.1缓冲溶液(pH=10)。 5.1.1称取1 6.9g氯化胺,溶于143mL氨水(ρ20=0.88g/mL)中。 0.780g硫酸镁(MgSO4·7H2O)及1.178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2EDTA·2H2O),溶于50mL 纯水中,加入2mL氯化胺-氢氧化胺溶液(1.1)和5滴铬黑T指示剂(此时溶液应呈紫红色。若为天蓝色,应再加极少量硫酸镁使呈紫红色),用Na2EDTA标准溶液(5)滴定至溶液由紫红色变为天蓝色。合并1.1及1.2溶液,并用纯水稀释至250mL。合并后如溶液又变为紫红色,在计算结果时应扣除试剂空白。 注:①此缓冲溶液应储存于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中。防止使用中应反复开盖便氨水浓度降低而影响pH值。缓冲溶液放置时间较长,氨水浓度降低时,应重新配制。 ②配制缓冲溶液时加入MgEDTA是为了使某些含镁较低的水样滴定终点更为敏锐。如果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饮用水卫生标准

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UDC 613.3 GB5749-85 1 总则 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後,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 本标准适用於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2.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标准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度)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嗅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zCO3,计)(mg/L) 450 铁(Fe)(mg/L) 0.3

锰(Mn)(mg/L) 0.1 铜(Cu)(mg/L) 1.0 锌(Zn)(mg/L)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硫酸盐(mg/L) 250 氯化物(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毒理学指标氟化物(mg/L) 1.0 氰化物(mg/L) 0.05 砷(As)(mg/L) 0.05 硒(Se)(mg/L) 00.01 汞(Hg)(mg/L) 0.001 镉(Cd)(mg/L) 0.01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完整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GB 5749—2006 代替GB 5749-85 2007-07-01 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1 菌落总数 1.1平皿计数法 1.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平皿计数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菌落总数。 本法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1.1.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2.1 菌落总数 standard plate-count bacteria 水样在营养琼脂上有氧条件下37℃培养48h后,所得1mL水样所含菌落的总数 1.1.3 培养基与试剂 1.1.3.1 营养琼脂 1.1.3.1.1 成分: A 蛋白胨10g B 牛肉膏 3 g C 氯化钠5g D 琼脂10g~20g E 蒸馏水1000mL 1.1.3.1.2 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整pH为7.4~7.6,分装于玻璃容器中(如用含杂质较多的琼脂时,应先过滤),经103.43kPa(121℃,151b)灭菌20min,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1.1.4 仪器 1.1.4.1 高压蒸汽灭菌器。 1.1.4.2 千热灭菌箱。 1.1.4.3 培养箱36℃±1℃。 1.1.4.4 电炉。 1.1.4.5 天平。 1.1.4.6 冰箱。 1.1.4.7 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 1.1.4.8 pH计或精密pH试纸。 1.1.4.9 灭菌试管、平皿(直径9cm)、刻度吸管、采样瓶等。 1.1.5 检验步骤 1.5.1 生活饮用水。 1.1.5.1.1 以无菌操作方法用灭菌吸管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灭菌平皿中,倾注约15mL 已融化并冷却到45℃左右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并立即旋摇平皿,使水样与培养基充分混匀。每次检验时应做一平行接种同时另用一个平皿只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作为空白对照。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_2006)2018年0802

水质106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 749-2006) 2016-01-11 文科_360阅8129 转77 转藏到我的图书馆微信分享: GB 5749—2006 代替GB 5749-85 2007-07-01 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

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水质 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称量法 方法确认

水质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5750.4-20068.1)称量法方法确认1 目的 通过精密度测试来验证水样中的溶解性总固体GB/T 5750.4-2006 8.1,判断本实验室的检测方法是否合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试用于饮用水及水源水中溶解性总固体。 3 方法原理 3.1水样经过过滤后,在一定温度下烘干,所得的固体残渣称为溶解性总固体,包括不易挥发的可溶性盐类、有机物及能通过滤器的不溶性微粒等。3.2 烘干温度一般采用105℃+3℃。但105℃的烘干温度不能彻底除去高矿化水样中盐类所含的结晶水。采用180℃+3℃的烘干温度,可得到较为准确的结果。 3.3 当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中含有多量氯化钙、硝酸钙、氯化镁、硝酸镁时,由于这些化合物具有强烈的吸湿性使称量不能恒定质量。此时可在水样中加入适量碳酸钠溶液而得到改进。 4分析方法 4.1 测量方法简述 溶解性总固体(在105℃+3℃烘干) ℃+3℃烘箱内30min。取出,于干燥器内冷却30min。 4.1.2 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定质量(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0004 g)

4.1.3 将水样上清液用滤器过滤。用无分度吸管吸取过滤水样100ml于蒸发皿中,如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过少时可增加水样体积。 4.1.4 将蒸发皿置于水浴上蒸干(水浴液面不要接触皿底)。将蒸发皿移入105℃+3℃烘箱内,1h后取出。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 ℃+3℃烘箱内30min,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直至恒定质量。 4.2 溶解性总固体(在180℃+3℃烘干) ℃+3℃烘干并称重至恒定质量。 5. 计算 5.1 溶解性总固体的计算公式 公式中: —水样中溶解性总固体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 (TDS m—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蒸发皿和溶解性总固体的质量,单位为克(g); 1 V—水样体积,单位为毫升(ml)。 6实验结果 选取10份样品加标,使溶解性总固体值为170.5mg/L,按4进行测试。由附表可知,精密度RSD<4.9%,满足GB/T 5750.4-2006 8.1要求。

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完整

成都中汇制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JY-FL-010-02 生效 日期 2005年7月1日 原文件编号——————颁发 部门 质量管理部 制定人:日期:审核人: 日期: QA审阅: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变更记录: 修订号:批准日期: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题目: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第1页共9页 1.目的:使生活饮用水的检验规化。 2.围:本规程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检验。 3.职责:QC人员其实施负责。 4.容: 4.1引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 4.2 检验项目 4.2.1 色 4.2.1.1 原理: 用氯铂酸钾和氯化钴配成与天然水黄色调相似的标准色列用于水样目视比色测定,同时规定每升水中含1mg铂〔以(PtCl6)2-形式存在〕时所具有的颜色作为1 个色度单位,称为1 度即使轻微的浑浊度也干扰测定,浑浊水样测定时需先离心使之清澈。用目视比色法测定水样的色度。 4.2.1.2 试剂: 铂一钴标准溶液:称取1.246g氯铂酸钾(k2PtCl6)再用具盖称量瓶称取1.000g干

燥的氯化钴(CoCl·6H2O),共溶于100ml纯水中,加入100ml浓盐酸,然后用纯水定容至1000ml。此标准溶液的色度为500度。 4.2.1.3 仪器:50ml成套高型具塞比色管、离心机 4.2.1.4 操作方法 4.2.1.4.1取50ml透明的水样于比色管中,如水样色度过高,可少取水样,加纯水稀释后比色,将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4.2.1.4.2另取比色管11支,分别加入铂-钴标准溶液0、0.5、1.00、1.50、2.00、2.50、3.00、3.50、4.00、4.50及 5.00ml加纯水至刻度,摇匀,即配制成色度为0、5、10、15、20、25、30、35、40、45、50度的标准色列,可长期使用。 4.2.1.4.3将水样与铂-钴标准色列比较,如水样与标准色列的色调不一致,即为异色,可用文字描述。 4.2.1.5 结果判定:本品色度不得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4.3 臭和味 4.3.1 水样的臭和味 4.3.1.1 原理 水为无臭,无味,无色的液体,通过口尝法和鼻嗅法,鉴别水的臭和味的性状,达到判定其质量的目的。 4.3.1.2 仪器 4.3.1.2.1锥形瓶、量筒 4.3.1.3 操作方法: 4.3.1.3.1取100ml水样,置于250ml锥形瓶中,振摇后从瓶口嗅水的气味,用适当词句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 4.3.1.3.2与此同时,取少量水放入口中,不要咽下去,品尝水的味道,加以描述,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试题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测试题 一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填在( )内) 1.以下哪个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A) A.GB/T5750-2006 B.GB/T6682-2008 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是(C) A.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内容 B. 传承以《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与《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为基础。 C,A+B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不包括:(D) A.色度 B.浑浊度 C.肉眼可见物 D.铅 4.常规指标-毒理指标不包括:(D) A.汞 B.硒 C.氰化物 D.铜 5.水质的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是指(BCD) A.是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定量影响的指标 B.指使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感官指标 C.是反映水质总体性状的理化指标 D.一般理化指标超标常常引起感官指标超标 6.以下有关水质微生物指标说法正确的是(ABCD) A.要评价水质卫生状况,需借助指示微生物判断样品污染程度,间接指示致病微生物有无存在的可能 B.水中菌落总数可作为评价水质清洁程度和考核净化效果的指标 C.大肠菌群指示水体是否存在肠道传染病菌可能性的指标 D.如果水样中检出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总大肠菌群,说明水体可能已受到粪便污染发生,存在肠道传染病菌可能性,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7.适用于饮用水的检验方法的标准是( C) A.《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版) B.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C.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D.《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版) 二、多项选择:(每题有多于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填在( )内)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包括:(ABCD) A.PH值 B.铝 C.铁 D.锰 2.常规指标-毒理指标包括:(ABCD) A.砷 B.镉 C.铬(六价) D.铅 3.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包括:(ABCD) A.菌落总数 B.总大肠菌群 C.耐热大肠菌群 D.总α放射性 三、判断题(你认为正确,请在括号中画T,你认为错误的画F)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样的采集、样品保存和采样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措施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样的采集和样品保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T 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3采样计划 采样前应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目的、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采样容器与清洗、采样体积、样品保存方法、样品标签、现场测定项目、采样质量控制、运输工具和条件等。 4采样容器 4.1应根据待测组分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 4.2容器的材质应化学稳定性强.且不应与水样中组分发生反应,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待测组分。 4.3采样容器应可适应环境温度的变化,抗震性能强。 4.4采样容器的大小、形状和重量应适宜,能严密封口,并容易打开,且易清洗。 4.5应尽量选用细口容器,容器的盖和塞的材料应与容器材料统一。在特殊情况下需用软木塞或橡胶塞时应用稳定的金属箔或聚乙烯薄膜包裹,最好有蜡封。有机物和某呰微生物检测用的样品容器不能用橡胶塞,碱性的液体样品不能用玻璃塞。

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成都中汇制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JY-FL-010-02 生效 日期 2005年7月1日 原文件编号——————颁发 部门 质量管理部 制定人:日期:审核人: 日期: QA审阅: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变更记录: 修订号:批准日期: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题目: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第1页共9页 1.目的:使生活饮用水的检验规范化。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检验。 3.职责:QC人员其实施负责。 4.内容: 4.1引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 4.2 检验项目 4.2.1 色 4.2.1.1 原理: 用氯铂酸钾和氯化钴配成与天然水黄色调相似的标准色列用于水样目视比色测定,同时规定每升水中含1mg铂〔以(PtCl6)2-形式存在〕时所具有的颜色作为1 个色度单位,称为1 度即使轻微的浑浊度也干扰测定,浑浊水样测定时需先离心使之清澈。用目视比色法测定水样的色度。 4.2.1.2 试剂: 铂一钴标准溶液:称取1.246g氯铂酸钾(k2PtCl6)再用具盖称量瓶称取1.000g干

4.3.1.3.2与此同时,取少量水放入口中,不要咽下去,品尝水的味道,加以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 4.3.2 水样煮沸后的臭和味: 将上述三角瓶内水样加热至开始沸腾,立即取下三角瓶,稍冷后按上法嗅味和尝味,用适当词句描述其性质,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 4.3.3 计算: 按表1进行计算。 表 1 注:有时可用活性炭处理过的水作为无臭对照 4.3.4 结果判定:本品不得有异臭、异味。 4.4 浑浊度 4.4.1 原理:

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饮用水检验。 2.职责 检验员:严格按SOP进行检验。 QC主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性状:取本品10ml,置一洁净试管中,于光亮处对光观察,为无色透明液体。 4.臭和味:取本品100ml于三角瓶中,振摇后从瓶口嗅水的气味,为无异臭和异味。 5.肉眼可见物:取水样摇匀,直接观察,无肉眼可见物。 6.PH值 6.1.仪器:酸度计 6.2.试药及配制:苯二甲酸氢钾、磷酸二氢钾、硼酸钠 6.2.1.苯二甲酸氢钾标准缓冲液(甲液,PH=):称取在105℃烘干2h的苯二 甲酸氢钾(KHC8H4O4),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0ml摇匀。或按购入的标准缓冲剂体积要求进行溶解,稀释,此溶液PH值在20℃时为。 6.2.2.磷酸二氢钾标准缓冲液(乙液,PH=):称取在105℃烘干2h的磷酸二 氢钾(KH2PO4)和磷酸氢二钠(Na2HPO4),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0ml摇匀。或按购入的标准缓冲剂体积要求进行溶解,稀释,此溶液PH值在 20℃时为。

6.2.3.硼酸钠标准缓冲液(丙液,PH=):称取硼酸钠(Na 2B 4 O 7 ·10H 2 O),溶于 水中,并稀释至1000ml摇匀。或按购入的标准缓冲剂体积要求进行溶 解,稀释,此溶液PH值在20℃时为。 6.3.操作步骤 6.3.1.玻璃电极在使用前应放入水中浸泡24h以上。 6.3.2.用PH标准缓冲液甲、丙检查仪器和电极必须正常。 6.3.3.测定时用接近水样PH的标准缓冲溶液校正仪器刻度。 6.3.4.用洗瓶以纯化水缓缓淋洗两电极数次,再以水样淋洗6-8次,然后插入 水样中,1min后直接从仪器上读出PH值。 6.4.判定:若pH为~,判为合格;若pH>或<,则判为不合格。 7.总硬度 7.1.器皿:125ml锥形瓶、10或25ml滴定管 7.2.试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氯化铵、硫酸镁、氯化铵、氢氧化铵、铬黑 T、硫酸镁、乙醇、硫化钠、盐酸羟胺、氰化钾 7.2.1.L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溶液:按《滴定液与标准液配置SOP》 (1302·004)配制并标定。 7.2.2.缓冲溶液(pH10) 7.2.2.1.称取氯化铵(NH 4 Cl),溶于143ml浓氢氧化铵中。 7.2.2.2.称取硫酸镁(MgSO 4·7H 2 O)及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C 10H 14 N 2 O 8 Na 2 ·2H 2 O),溶于50ml水中,加入2ml氯化铵-氢氧化铵溶 液(A)和5滴铬黑T指示剂(此时溶液应呈紫红色,若为天蓝色,应再加极少量硫酸镁使呈紫红色)。用EDTA-2Na溶液()滴定至溶液由紫红色变为天蓝色,合并A及B两种溶液,并用纯水稀释至250ml。 7.2.2.3.%铬黑T指示剂:称取铬黑T(C 20H 12 O 7 N 3 SNa),用95%乙醇溶解并稀释 至100ml,置于冰箱中保存,可稳定一个月。 7.2.2.4.固体指示剂:称取铬黑T,加100g氯化钠,研磨均匀,贮于棕色瓶 内,密塞备用,可较长期保存。 7.2.2.5.5%硫化钠溶液:称取硫化钠(Na 2S·9H 2 O)溶于水中,并稀释至 100ml。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GB 5749—2006 代替GB 5749-85 2007-07-01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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