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资质规定

水利工程资质规定
水利工程资质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资质的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四条申请监理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的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暂不分级。

第七条各专业资质等级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堤防2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Ⅲ等(堤防3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执行。

(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Ⅲ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二。

(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各类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中、小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三。

(四)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可以承担各类各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业务。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受理和认定

第八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附件一)规定的资质条件。

监理单位资质一般按照专业逐级申请。

申请人可以申请一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资质。

第九条监理单位资质每年集中认定一次,受理时间由水利部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监理单位分立后申请重新认定监理单位资质以及监理单位申请资质证书变更或者资质延续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向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是,水利部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水利部提交申请材料;流域管理机构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该流域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第十一条首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申请人同意注册证明文件(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还需提供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申请晋升、重新认定、延续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

(三)近三年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以及已完工程的建设单位评价意见。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水利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决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不予认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水利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水利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水利部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将评审和公示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

第十五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监理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水利部提交水利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变更申请并附工商注册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水利部自收到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

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以及分立决议和监理业绩分割协议,申请重新认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第十七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监理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向水利部提出延续资质等级的申请。水利部在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八条水利部应当将资质等级证书的发放、变更、延续等情况及时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并定期在水利部网站公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水利部建立监理单位资质监督检查制度,对监理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水利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发现监理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的,应当向水利部报告,水利部按照本办法核定其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降低资质等级的,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受到其他行政处罚,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被计入不良行为档案,或者在审计、监察、稽察、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一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受理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等文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本办法施行后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本办法施行后申请晋升、变更、延续和重新认定资质等级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建管…1999?637号)同时废止。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

(三)具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且近三年监理业绩分别为:

1、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含正在承担,下同)1项Ⅱ等水利枢纽工程,或者2项Ⅱ等(堤防2级)其他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

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中的挡、泄、导流、发电工程之一的,可视为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

2、申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2项Ⅱ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50万元。

3、申请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4项中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

(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乙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三)具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且近三年监理业绩分别为:

1、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3项Ⅲ等(堤防3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

2、申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4项Ⅲ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

(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首次申请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只需满足第(一)、(二)、(四)、(五)项;申请重新认定、延续或者核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还须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年均监理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

三、丙级和不定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三)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申请重新认定、延续或者核定丙级(或者不定级)监理单位资质,还须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年均监理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

注:1、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必须为各专业资质要求的相关专业。

2、具有两个以上不同类别监理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申请不同专业资质等级时可分别计算人数。

5

适用本办法的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Ⅰ等: 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小于500万立方米的沟道治理工程;征占地面积500公顷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

Ⅱ等: 150平方公里以上、小于500平方公里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库容50万立方米以上、小于100万立方米的沟道治理工程:征占地面积50公顷以上、小于500公顷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

Ⅲ等:小于150平方公里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库容小于50万立方米的沟道治理工程;征占地面积小于50公顷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

适用本办法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划分标准一、发电机组、水轮机组等级划分标准

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质量评定时有关单位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1.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质量复评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认定意见; 1.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 2.建筑物平面坐标及高程测量控制资料;形体测量资料(轴线、高程、外形尺寸);建筑物运行观测资料(渗流、位移、沉降变形、应力变形及裂缝情况等); 4、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钢材、水泥、外加剂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资料; 6.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砂、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 7.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8.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安装和试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 9.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 10.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地基处理、混凝土、砂浆、填筑土体等)的取样试验资料和质量检验成果汇总表; 11.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或质量缺陷处理备案表等; 12.工程项目划分表和各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新规程有关表格摘录: 表0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表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表03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表04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5 河道(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6 水工建筑物(闸、泵站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7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8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09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0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1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嘉兴市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参考一、水闸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由发证机关按如下规则填写: 一、证书编号的组成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由16位代码组成,分主码(14位)及副码(2位)二个部分。编号代码位数的排列及含义如下: 二、代码含义及编码规则说明 1、序列代码:由1位字符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 编码规则:A 施工总承包B专业承包C劳务分包 2、级别代码:由1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等级。 编码规则:O 特级1 一级2二级3三级 3、专业代码:由2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 编码规则: 施工总承包序列 01房屋建筑工程02公路工程03铁路工程04港口与航道工程05水利水电工程06电力工程07矿山工程08冶炼工程 09化工石油工程10市政公用工程11通信工程1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序列 01地基与基础工程02土石方工程03建筑装修装饰工 04建筑幕墙工程 程 05预拌商品混凝土06混凝土预制构件07园林古建筑工程08钢结构工程

0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11消防设施工程12建筑防水工程13防腐保温工程14附着升降脚手架15金属门窗工程16预应力工程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18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 19爆破与拆除工程20建筑智能化工程 21环保工程22电信工程23电子工程24桥梁工程 25隧道工程26公路路面工程27公路路基工程28公路交通工程29铁路电务工程30铁路铺轨架梁工 程 31铁路电气化工程32机场场道工程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 程 35港口与海岸工程36港口装卸设备安 装工程 37航道工程38通航建筑工程39通航设备安装工 程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42水工金属结构制 作与安装工程 43水利水电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 44河湖整治工程 45堤防工程46水工大坝工程47水工隧洞工程48火电设备安装工 程 49送变电工程50核工程51炉窑工程52冶炼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 53化工石油设备管 道安装工程 54管道工程55无损检测工程56海洋石油工程57城市轨道交通工58城市及道路照明59体育场地设施工60特种专业工程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范例 (3)

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河池宜州市2014年湖长灌片、龙头江灌片、龙头江灌片岭坪高效节水示范工程(A标段) 项目划分表 编制 审核: 审批: 广西鸿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河池宜州市2014年湖长灌片、龙头江灌片、龙头江灌片岭坪高效节水示范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15万亩,恢复灌面积0.6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46万亩。新建电灌溉泵站13座,高位水池6座,改造堰坝3座。渠道工程改建32.98km。 2、单元划分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3、划分原则 (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以整个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河池宜州市2014年湖长灌片、龙头江灌片、龙头江灌片岭坪高效节水示范工程A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本工程以某一类型的的工程为分部工程,分为堰坝工程、泵站工程、高位水池工程、渠系工程、管网工程、田间机耕路和附属工程。 (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对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填表说明与示例》然后根据工程情况和施工计划等因素确定单元工程量的大小,进而确定单元工程数量。

项目划分统计表

项目划分明细表

说明:△为主要分部工程,▲为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为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项目划分明细表(续)

说明:△为主要分部工程,▲为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为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 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 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6 —88,SL 38—92及SL 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 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市函[2005]3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治理局,国资委治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简化资质证书变更、增补的程序、提升效率、方便企业,现将建设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办理变更和增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畴 (一)资质证书的变更,除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两项变更,需经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建设部外,其他变更事项均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部不再办理。 (二)资质证书的增补,包括证书副本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均由建设部办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一正四副,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一正六副。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增补审核表)格式填写变更和增补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附件3)。 (二)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的,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三)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截了当办理的变更,随时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办结完毕15日内要向建设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先到地方建筑行政服务中心领申请,按照规定填申请书及做好综合资料、人员资料、业绩资料(一般新申请不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全省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网络申报版);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事务所出具);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养老保险凭证(申请之日起半年内任一个月份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人员明细);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反映专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5、申请资质增项的,应当提供主项资质所需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三级办事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三级)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四、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禁止性要求:无 六、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章的规定,在贺州市区域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的法人。

七、受理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八、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九、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申请材料目录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设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表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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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表项目名称:青狮潭水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 型号规格单 位 数 量 说明 编号名称 编 号 名称编号名称 I 青 狮 潭 水 电 厂 增 效 扩 容 改 造 工 程 I-1 电 气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35KV电气设备 I-1-1 35KV户内隔离开关 I-1-2 35KV户外隔离开关 I-1-3 35KV联络电缆及其附 件 6KV电气设备 I-1-4 6KV高压开关柜KYN28C-12 面23 I-1-5 6KV联络电缆及其附件 0.4KV厂用电 I-1-6 1#、2#厂用变 I-1-7 0.4KV低压配电屏GGD 面13 I-1-8 厂用电软启动控制箱 I-1-9 厂用电照明配电箱 I-1-10 厂用电照明器材 I-1-11 0.4KV联络电缆及其附 件 发电机励磁系统 I-1-12 励磁柜EXC6000 面 4 I-1-13 励磁变压器 ZLSC9-160/6.3G Y 台 4 发电机保护屏面 5 I-1-14 发电机差动保护装置WFH-32A/01S 台 5 I-1-15 发电机后备保护装置WFH-32A/02S 台 5 I-1-16 发电机失磁保护装置WFH-32A/03S 台 5 I-1-17 发电机接地保护装置WFH-32A/04S 台 5 I-1-18 三相操作箱XCZ-11S 台 5 I-1-19 屏体及附件PK30 面 5 综合保护屏I 面 1 I-1-20 1#厂用变保护装置WBH-93A/04S 台 1 I-1-21 2#厂用变保护装置WBH-93A/04S 台 1 I-1-22 近区变保护装置WXH-323A/01S 台 1 I-1-23 6KV分段保护装置WMH-31A/02S 台 1 I-1-24 1#6KV线路保护装置WXH-323A/01S 台 1 I-1-25 备自投装置WBT-31A/02S 台 1 I-1-26 35KV分段保护装置WMH-31A/02S 台 1 I-1-27 屏体及附件PK30 面 1 综合保护屏Ⅱ面 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 根据建设部建办建[2001] 24 号文 ,于 2001 年 7 月 1 日起 ,启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编号由发证机关按如下规则填写。 一、证书编号的组成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由16 位代码组成 ,分主码 (14 位) 及副码(2位)二个部分。 编号代码位数的排列及含义如下: 1 2 34 5 6 78 910 1112 1314 - 15/16 含义 :序列级别专业企业类型所属省市县顺序代码副码 二、代码含义及编码规则说明 1.序列代码 :由 1 位字符组成 ,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 编码规则 : A 施工总承包 B 专业承包 C 劳务分包 2.级别代码 :由 1 位数字组成 ,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等级 编码规则 :0特级 1一级 2 二级 3三级 3.专业代码 :由 2 位数字组成 ,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 编码规则 : 施工总承包序列 1房屋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 3铁路工程 4港口与航道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 6电力工程 7矿山工程 8冶炼工程

9化工石油工程 10市政公用工程 11通信工程 12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序列 1地基与基础工程2土石方工程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4建筑幕墙工程 5预拌商品混凝土6混凝土预制构件7园林古建筑工程8钢结构工程 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 11消防设施工程 12建筑防水工程 13防腐保温工程 14附着升降脚手架15金属门窗工程 16预应力工程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9爆破与拆除工程

20建筑智能化工程 21环保工程 22电信工程 23电子工程 24桥梁工程 25隧道工程 26公路路面工程 27公路路基工程 28公路交通工程 29铁路电务工程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31铁路电气化工程 32机场场道工程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35港口与海岸工程 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37航道工程 38通航建筑工程 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 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4河湖整治工程

1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七、工程质量评定时有关单位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1.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质量复评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认定意见; 1.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 2.建筑物平面坐标及高程测量控制资料;形体测量资料(轴线、高程、外形尺寸);建筑物运行观测资料(渗流、位移、沉降变形、应力变形及裂缝情况等); 4、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钢材、水泥、外加剂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资料; 6.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砂、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 7.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8.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安装和试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 9.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 10.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地基处理、混凝土、砂浆、填筑土体等)的取样试验资料和质量检验成果汇总表;

11.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或质量缺陷处理备案表等; 12.工程项目划分表和各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新规程有关表格摘录: 表0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表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表03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表04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5 河道(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6 水工建筑物(闸、泵站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7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8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09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0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1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嘉兴市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参考一、水闸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划分审查申请程序 办事程序: 1、受理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在选定监理、施工单位后,立即会同监理,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商定该工程的项目划分。项目划分中对主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要加标识,并对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加以明确。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21天(河道、堤防工程在开工后7天)前以文件形式报市水利质监站审查。 申请文件中请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项目划分说明及细表(主要单位、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应加标识注明) (2)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3)监理规划(或细则) (4)参建单位主要质量责任人登记表 2、审批 市水利质监站在14个工作日内对该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确定主要单位、分部工程,然后以文件形式发送给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并抄报其他参建单位。 附申请表式《工程项目划分审查申请》、《参建单位主要质量责任人登记表》

工程项目划分申请审查(格式) ****(单位名称)文件 (文号) 关于申报(工程名称及阶段)项目划分的报告 (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我处己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项目划分的有关规定,完成该项目的划分。现将项目划分上报你处,请予以审查。 附件: 1、工程项目划分说明及细表(主要单位、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应加标识注明) 2、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3、监理规划(或细则) 4、参建单位主要质量责任人登记表 项目法人(盖章) 年月日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 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 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 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6 —88,SL 38 —92及SL 239?—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 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项目划分程序 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 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无资质建设公司承接工程

建筑公司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想承接工程可以根据工程的种类及甲方的要求来承接工程,一般情况下,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的工程,基本都必须提供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如果是甲方直接发包的或者一些甲方没有要求必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可以不用资质证书来承接工程,如果必须供资质证书的话,可以挂靠一家有资质证书的公司,交一些挂靠费用就可以了 首先,在建筑业里没有资质也就意味着建筑企业没有能力做这个工程,其次,建筑企业有大的工程了再去挂靠别人的公司,这些建筑公司会涉及一个回款难及税点高或挂靠的费用高等诸多因素;无资质的建筑公司可以承接甲方或没有在招投标管理中心挂标的不要求必须具备资质才能做的工程,也就是说,甲方或建设方没有要求建筑企业提供施工资质的工程,而建筑企业又有能力来承接这样的活的工程,不过,现阶段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对建筑业管理趋于严格,以后恐怕这样的工程不好接了。 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根据资质所允许的范围去承接工程,进行招投标活动。但在承接工程或招投标活动之前,必须先要了解这家企业的真实资质情况,以防弄虚作假,目前能查企业资质情况的主要是建设部网站,及各省市建设厅、建设局网站,这些网站的企业资信汇集了各省建筑行业的企业资质信息,包括:企业注册资本、联系方式、主增项资质情况、企业获奖信息、企业处罚信息、以及代表工程业绩等,而且查询方便。 企业资质就是企业从事业务活动的资格和能力。而建筑行业的企业资质就是企业在从事建筑行业经营中,是否具有的等级能力,例如国家规定,建筑行业国家二级资质以上的企业才能施工的活,不具有这个资质,就没有这个能力施工和管理,也就没人敢给你干。 对从事建筑行业的企业来说,企业资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资质就像一块敲门砖,没有这个企业资质你就不能干活。因此,很多企业在申请资质上费尽心思,但真正能申请通过的却为数不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注册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案件情况: 2012年5月初,原告李XX以长春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被告XX 开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李XX负责室内装修。该工程实际是由唐XX负责联系。李XX、唐XX二人与长春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用关系。合同签订以后,原告李XX实际履行了合同,出资并立即与唐XX共同组织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的原因,被告同意长春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延长工期的申请。2013年11月中旬,原告李XX与唐XX作为施工单位的代表与被告及监理单位对室内装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期间,被告分四次通过银行转账已支付了部分工程款,

水利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标准

水利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标准 一、砼预制块护坡工程 1、砼预制块制作:每100m3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并进行一次质量评定。 2、砼预制块铺砌:按同一坡面、设计伸缩缝(一般每15~20m设一条伸缩缝)划分单元工程。每一至两条伸缩缝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3、砼预制块护坡垫层:单元工程划分同砼预制块铺砌或按施工验收区段。 二、隧洞、涵管或箱涵砼工程 1、砼浇筑工程:按设计要求中的每一条伸缩缝来划分,每一节(每一条伸缩缝)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2、隧洞、涵管或箱涵固结灌浆和回填灌浆工程:按每5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三、砼防渗墙工程 按施工作业要求划分槽段,每一个槽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四、帷幕灌浆工程 每10个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另外每10个孔抽检1个孔(亦即总单元个数的1%)作为灌浆检查孔并做压水试验。 五、土方开挖工程 按开挖的每一区、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六、启闭闸工程 按砼每个浇筑仓划分单元工程。具体为:闸基础砼(同标号)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闸墩、检修平台以下、检修层、启闭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启闭房砖砌或砼工程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七、工作及交通桥工程 按砼每个浇筑仓划分单元工程。具体为:桥基础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每个桥墩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桥梁板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桥栏杆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八、土方填筑工程 按回填料的试验确定铺土厚度,土方填筑碾压工程,按铺土200m3 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九、其它单元工程 按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划分,具体和监理单位共同商讨划分。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审批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审批条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正、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4、企业章程;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8、企业设备、厂房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资质标准有具体要求的提供); 9、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首次申请资质提供)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二)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规定第(一)项第1、 2、4、5、6、8、项所列资料; 2、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近三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的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JL31 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 (监理 [2014] 项分01号)合同名称:双柏县马龙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SB-MLHXL Y-JL-01 说明:本表一式 4 份,由监理机构填写。监理机构、承包人各

双柏县马龙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项目划分及编码一览表 恒泽工程建设咨询双柏县项目监理部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审定:喻志平校核:智刚编写:朝阳

项目划分说明 1 概述 1.1本项目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利部2012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633-2012)、《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结合其他有关规程、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订的,适用于双柏县马龙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围所有建设工程。 1.2本工程项目共划分为3级,按顺序依次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单元工程是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等级评定的最小项目,单元工程质量的优良品率决定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1.3本工程项目划分同时也考虑到工程信息管理,有利于各类工程信息的分类整理、记录、查询和保存。壹佰壹拾壹万柒仟伍佰零陆元伍角陆分 2 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2.1工程项目按3级划分,各级项目定义如下: (1) 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或有独立运行功能的工程项目。 (2) 分部工程: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 (3) 单元工程: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工程质量考核和工程支付审核的基础。 2.2主要分部工程指分部工程中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项目。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中,只有主要分部工程被评为优良,该单位工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3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 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3.3项目划分程序 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 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细则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建瑞通公司专业代办资质咨询机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级别。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 第八条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

水利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标准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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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标准? 一、砼预制块护坡工程? 1、砼预制块制作:每100m3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并进行一次质量评定。 2、砼预制块铺砌:按同一坡面、设计伸缩缝(一般每15~20m设一条伸缩缝)划分单元工程。每一至两条伸缩缝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3、砼预制块护坡垫层:单元工程划分同砼预制块铺砌或按施工验收区段。 二、隧洞、涵管或箱涵砼工程? 1、砼浇筑工程:按设计要求中的每一条伸缩缝来划分,每一节(每一条伸缩缝)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2、隧洞、涵管或箱涵固结灌浆和回填灌浆工程:按每5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三、砼防渗墙工程? 按施工作业要求划分槽段,每一个槽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四、帷幕灌浆工程? 每10个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另外每10个孔抽检1个孔(亦即总单元个数的1%)作为灌浆检查孔并做压水试验。

五、土方开挖工程? 按开挖的每一区、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六、启闭闸工程 按砼每个浇筑仓划分单元工程。具体为:闸基础砼(同标号)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闸墩、检修平台以下、检修层、启闭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启闭房砖砌或砼工程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七、工作及交通桥工程? 按砼每个浇筑仓划分单元工程。具体为:桥基础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每个桥墩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桥梁板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桥栏杆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八、土方填筑工程? 按回填料的试验确定铺土厚度,土方填筑碾压工程,按铺土200m3 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九、其它单元工程? 按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划分,具体和监理单位共同商讨划分。

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20210124223339)

工程质量评定时有关单位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I. 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质量复评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认定意见; 1. 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 2. 建筑物平而坐标及高程测量控制资料;形体测量资料(轴线、高程、外形尺寸);建筑物运行观测资料(渗流、位移、沉降变形、应力变形及裂缝情况等); 4、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钢材、水泥、外加剂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资料; 6.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砂、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 7-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8.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安装和试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 9-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 io.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地基处理、混凝土、砂浆、填筑 土体等)的取样试验资料和质量检验成果汇总表; 11.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或质量缺陷处理备案表等; 12. 工程项目划分表和各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新规程有关表格摘录: 表OI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表0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表。3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表。4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5河道(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6水工建筑物(闸、泵站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7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o8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op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I。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II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嘉兴市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参考一、水闸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l76—2007)(以下简称新规程),自2007年10月14日实施。 (一)新规程有关项目的名称与划分原则 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当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可将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可将大、中型(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4.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工程量相差不超过50%。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5.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按《水利建设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l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二)新规程有关项目划分程序 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三)有关质量术语 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性、使用功能、适用性、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2.质量检验。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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