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2020年排队机设备采购公告交易公告(2020)

贵阳银行2020年排队机设备采购公告交易公告(2020)
贵阳银行2020年排队机设备采购公告交易公告(2020)

贵阳银行2020年排队机设备采购公告交易公告(2020)

一、项目名称: 贵阳银行2020年排队机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GCQ-QC-2020-10-647-公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捌拾万元整(¥800000.00)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 贵阳银行2020年新增网点11个,迁址网点15个,改造网点16个,共计42个网点,以及20余家网点现需更新排队机,特此进行本次采购活动。(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9:00—16:3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1)地点: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窗口(电话(略))

(2)须提交的资料(加盖投标公司鲜章):

①关于购买采购文件的公函

②交费信息单

上述资料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也可点击链接略(略).doc自行下载。

2、网上获取

(1)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官方邮箱(邮箱(略)@https://www.360docs.net/doc/b16542940.html,)电话(略).

(2)须提交的资料(加盖投标公司鲜章扫描后发至上述邮箱):

①关于购买采购文件的公函

②交费信息单

上述资料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也可点击链接略(略).doc自行下载。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4日 10:3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

十一、采购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贵阳银行大厦

联系人:吕鸣璋

电话(略)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407

项目联系人:吴琳

电话(略)

2020年10月14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规范交易 亮剑大数据经济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规范交易亮剑大数据经济 大数据不仅改变了我们的价值思维,也将改变中国的经济格局。以前的贵州省,俨然是有如桂林山水甲天下一样的美景,旅游是贵州省的标签,但是整体经济发展并不好。现如今,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时代,让贵州抓住了机会,“云上贵州”成为新的代名词,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经济“弯道超车”成为可能。 抢滩大数据,架设新引擎 前不久,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的盛景历历在目,不仅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企业广泛参与,更不乏BAT、甚至国际化巨头的身影。 从客观条件来讲,贵阳特殊的地形、气候因素,温度较为适宜,而且不适合发展化工、重工等产业,推进大数据产业的建设是时代大势所趋。 从深层次讲,贵州是全国率先开放政府数据的城市,尽管全国很多地方政府都在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建设,但贵州省却是第一个以全省之力推动其发展的地区,因此获得了阿里巴巴、富士康等大企业的大力支持。 如今,数据中心集群地、中国数谷、数博会、数交所、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全城公共免费Wi-Fi无线热点等先后落地,为贵州的经济发展架设了新引擎。 看清价值,政府推动数据公开 中国已经来到转型期的关键时期,政府致力于通过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平台数据和服务支撑。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指出,大数据已经成为新时代最具价值的宝藏之一。某种程度上说,谁拥有了大数据谁就拥有了未来。 数据在哪?统计显示,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级政府积累了大量与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数据,掌握着全社会信息资源的80%,其中包括3000余个数据库,数据“金矿”已经形成,亟待挖掘。 但是,长期以来,这些信息大多处于不对外公开状态,难以体现数据的价值。比如,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政府信息相互割裂,不共享,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不仅制约了政府社会治理水平,也让百姓深受其苦,甚至出现了老百姓跑断腿证明“我妈就是我妈”的笑话,引起总理震怒。 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冯煦明表示,人们往往只把公共信息公开和提高政府透明度联系起来。但实际上,开放公共数据的意义远不止此。如果埋藏在档案馆的文件中,数据永远只能是一堆数据;如果放在开放平台上,就有可能被深度挖掘,变成有用的信息,使社会运行更加高效。 认识到大数据的价值,国家领导人多次公开表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自去年3月“大数据”第一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以来,就被李克强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提及。仅去年就有6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议题与大数据运用有关。李克强总理曾表示:“不管是推进政府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还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都要依靠大数据、云计算、所以,它应该是大势所趋,是一个潮流。” 紧接着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为政府大数据的公开提供了政策支撑。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XXXX—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月 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 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 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 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 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 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 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 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

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 本次修订期限至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 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 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 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 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 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 3121 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五、城市发展目标 至 2020 年,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 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历史性跨越。 六、城市性质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本行安全、稳健经营,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联交易须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 第三条关联交易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关联交易须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二章关联方 第四条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本行的内部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 (三)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四)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内部人员包括本行的董事、总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本办法所称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本行 5%以上股份的自然 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合并计算。本办法所称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第六条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一)本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 (二)本行的内部人员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本行或可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 5%以上股份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股东。 本办法所称控制是指有权决定本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 财务和经营决策,并可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本办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或一致行动时,对某项 经济活动的共有的控制。本办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虽不能定本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能通过在其董事会或经营决策机构中派出人员等方式参与决策。本办法所称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 第七条与本行关联方签署协议、做出安排,生效后符合前述关联方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本行的关联方。 第八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行有影响,与本行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交易行为时,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

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运行调度机制 -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

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运行 调度机制 根据省领导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工作,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要求 围绕全省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和发展数字经济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省、市、县纵向联动、各部门横向互动的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运行调度体系,不断强化产业运行监测,分析预判产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省委、省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促进全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一)日常调度机制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结合自身职能,负责定期监测调度本领域、本地区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运行情况,并汇总到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定期汇总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地区及重点企业调度情况,并向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省统计局根据现有统计体系和对口渠道,向省有关部门提供全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相关统计数据,并指导各市(州)、贵安新区统计部门,向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相关统计数据。 (二)信息发布机制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根据产业监测、调度、分析情况,每月16日左右编制“一报两表”,即全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运行报告(包括全省及各市州情况)、全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指标表、全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重点企业直调表,7月份编制半年运行报告,次年1月份编制年度运行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通报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重要产业运行动态和重大事件,以及指标欠账多、运行问题大、工作开展不力的,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并通报。 (三)调度会议机制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分析全省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运行情况,找准影响产业发展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贵阳大数据产业概况

贵阳市大数据产业概况 大数据是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产物,它具有数据量大、类型复杂、内容变化快的特征,蕴含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巨大的市场机会,将改变新一轮产业格局,推动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作为新兴产业业态,大数据产业在国内外尚未形成垄断,整个行业正处于积极的竞相发展布局阶段。 贵阳市发展大数据产业,建设大数据基地,推进大数据应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信息产业跨越发展的意见》等的重要举措,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具体抓手,是依托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和贵安新区大数据基地,发挥区位和环境等特色优势的科学选择。 贵阳市贵安新区作为国务院2014年1月6日批复同意设立的国家级新区,肩负着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大使命,是带动贵州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大平台,是引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大引擎。贵安新区发展大数据产业,具有以下得天独厚的优势: 一是生态条件优越。贵阳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生态示范城市效应,贵安生态条件也很优越。贵阳市气候凉爽,周边年平均气温15.1℃,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空气清新,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设立的清新空气负氧离子标准的上限。纬度合适,处于北纬26度,与埃及的开罗、印度的新德里、美国的夏威夷大体相当。海拔适中,在l000米左右,紫外线辐射为全国乃至全球最少的地区之一,非常适合人居。灾害罕见,没有发生过地震、台风等。坚持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地区,贵阳市周边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能有效提升信息网络设备的“安全系数”,对世界上高智商、高知识、高投资、高收入的人有很强的吸引力。 二是产业要素保障能力强。贵州省电力充沛,能源富足,是“西电东送”的起源。贵州省水资源丰富,电力水火并济,稳定可靠。随着高铁时代的到来,贵州省物流逐步通畅,交通日益便捷。生活生产配套环境相对优越。贵阳市拥有相对较好的生产、生活和产业配套环境,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法律、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 三是大数据产业支撑基础好。运营商大数据中心奠定产业发展基础。三大运营商数据中心在贵安新区相继开工建设,其中:中国电信云计算中心用地500亩,总投资70亿元,中

贵州企业100强排名及贵州企业综合发展排行榜.doc

2018年贵州企业100强排名及贵州企业综 合发展排行榜 2018年贵州企业100强排名及贵州企业综合发展排行榜 “2014贵州企业100强”公布,其中,贵阳企业占72户。百强企业2013年总营业收入6512亿元,较上年增长16.73%,纳税总额730.49亿元,较上年增长17.35%,占2013年全省税收的87.02%。 此次排序,参照国际惯例和“中国企业500强”的排序规则及国内绝大多数省份的通行做法,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以2013年企业营业收入为主要标准,经省经信委和省企业联合会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审核,最终排出“2014贵州企业100强”并向社会发布。 百强企业的前三位为贵州电网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分公司、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01.2亿元、449.4亿元和376.07亿元。根据企业注册地区划分,贵阳72户,遵义6户,六盘水5户,安顺4户,毕节2户,铜仁1户,黔南3户,黔东南3户,黔西南4户。 百强实现营业总收入6512亿元,较上年增长16.73%,比全省GDP增速高出4.23个百分点;资产总额14391亿元,较上年增长93.75%。营业收入达百亿元以上的企业17户,营业总收入

达4303.32亿元,占“2014贵州企业100强”营业总收入的66.07%。贵州电网公司营业总收入突破600亿元大关,成为贵州首家跨入600亿元级的企业。排名第100位的企业营业收入为8.52亿元,较上年的5.90亿元提升了2.62亿元 100强企业纳税总额730.49亿元,较上年增长17.35%,占2013年全省税收的87.02%,为全省财政总收入的38.06%。 入围企业中,民营企业占34户,实现营业收入701.90亿元,较上年增长48.17%。 工业企业68家,占比68%,共实现工业增加值1059.98亿元,较上年增加194.53亿元,占全省50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的37%,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占100强企业的58.32%和68.14%。主要集中在电力、煤炭、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烟酒、制药、信息产业等领域。 排序企业名称营业收入(万元)1贵州电网公司60120952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44942513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607844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62301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34518276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33218977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530148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193599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1364310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10000911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9202712贵州宏立城集团158753713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593791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1331829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125255416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2390017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09687018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86755319贵州水矿控股集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doc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向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16亿元,具体如下: 1、向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银团贷款授信人民币9亿元,最终贷款到期日为2017年3月31日,由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担保; 2、向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由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担保; 3、向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3年,由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担保。 二、回避表决事宜: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晓、傅育宁、李引泉、洪小源和丁安华先生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综合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占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2010 年6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七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0 年6月18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4日,经营期限50年,注册资金19430万美元,由Chinaberry Limited外商独资。经营范围为码头开发建设经营,包括集装箱码头装卸、堆存、搬运、拆装箱、中转及集装箱租赁、修理业务;件杂货、散货的码头装卸、搬运、堆存仓储(危险品除外)、包装业务;场站业务、助航拖轮、船舶引航等辅助业务;计量、检验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等产品的进出口、批发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国家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装卸,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2、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其中外资Chinaberry Limited持股90.1%,青岛保税区宝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9%。经营范围为集装箱码头装卸、存储、拆装箱、场内运输、中转及多式联运和集装箱租赁、修理及清洗;件货及散货的码头装卸、仓储、包装、运输业务;货物的港区内保税仓储物流;码头营销服务和码头咨询顾问服务,包括码头的发展和建设方面的咨询顾问服务,及码头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外堆场业务、报税物流业务以及助航拖轮、外轮理货的辅助业务;保税仓储。 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Chinaberry Limited,最终控股公司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母公司情况 (1)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48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秦晓先生。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水上客、货运输业务;码头、仓库及车辆运输业务;各类交通运输设备、零备件、物料的销售、采购供应;船舶、客货代理业务、海上国际货运业务;另外也从事与运输有关的金融、保险、信托业务。 (2)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100%的权益,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秦晓先生。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该公司的前身是招商局,创立于1872年中国晚清洋务运动时期,曾是对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现代化进程起到过重要推动作用的企业之一。目前该公司已经成为一个多元化综合性企业集团,其业务领域包括交通基建、工业区开发、港口、金融、地产、物流等。截至2009年12月31日,

工作心得:我国大数据交易的发展现状、面临困难及政策建议

工作心得:我国大数据交易的发展现状、面临困难及政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广泛普及和应用,数据资源的价值逐步得到重视和认可,数据交易需求也在不断增加。2015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要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开展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易市场试点,探索开展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鼓励产业链各环节的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和交易,促进数据资源流通,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规范交易行为等一系列健全市场发展机制的思路与举措”。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产业界的带动下,贵州、武汉等地开始率先探索大数据交易机制。本文梳理了我国大数据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我国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数据应用和释放数据价值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大数据交易发展现状 (一)我国大数据交易发展特点 1.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进入井喷期。 数据交易平台是数据交易行为的重要载体,可以促进数据资源整合、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数据流动性,成为当前各地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主要举措之一。从全国范围来看,2015年前成立并投入运营的有北京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长江大数据交易所、东湖大数据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大数据交易所和河北大数据交易中心。2016年新建设的有哈尔滨数据交易中心、

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上海大数据交易中心以及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据有关数据预测,到2016年年底全国类似的交易平台数量可能达到15到20个[1]。 2.大数据交易变现能力有所提升。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鼓励下,数据交易从概念逐步落地,部分省市和相关企业在数据定价、交易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随着数据交易类型的日益丰富、交易环境的不断优化、交易规模的持续扩大,我国数据变现能力显著提高。据《2016年中国大数据产业白皮书》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交易的市场规模为33.85亿元,预计到2016年国内大数据交易市场规模将达到62.12 亿元,2020年将达到545亿元。 3.大数据交易仍整体处于起步阶段。 从整体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大数据交易仍处于起步阶段,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数据交易主要以单纯的原始数据“粗加工”交易为主,数据预处理、数据模型、数据金融衍生品等的内容的交易尚未大规模展开。二是数据供需不对称使得数据交易难以满足社会有效需求,数据成交率和成交额不高。三是数据开放进程缓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据交易整体规模,影响数据变现能力。四是数据交易过程中缺乏全国统一的规范体系和必要的法律保障,无法有效破解数据定价、数据确权等难题。 (二)我国大数据交易的主要类型 1.基于大数据交易所(中心)的大数据交易。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本行治理结构,确保对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行设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本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本行关联方进行确认,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批准和备案,以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在审议须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时,应设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在相关交易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独立董事除外)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向股东大会提供意见。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本委员会工作。

主席的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本委员会会议,确保本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二)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三)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 (四)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案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五)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签发会议决议; (七)本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本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由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命。本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 (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行有关会议,进行调查研

大数据交易中的产权问题研究

大数据交易中的产权问题研究 摘要:大数据交易平台的建立让信息不再是一座座孤岛。然而我国大数据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相关法律政策缺失的情况下,大数据交易面临着巨大的产权风险。文章在调查国内外大数据交易的法律政策与实践现状基础上,对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授权合法性、交易安全、交易成本、交易公平、隐私保护等产权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我国的大数据交易从法律政策的制定、行业法规的建立、产权环境的改善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产权交易;产权 中图分类号:D913.4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1968/tsyqb.1003-6938.2016073 Study on the Property Right Issues in Big Data Trade Abstract First, legal policy and practice of big data trade at home and abroad is investigated. Then,the property issues involved in the transaction process are analyzed, including the legality of the authorization,transaction security,transaction cost,justice of exchange, privacy protection and so on. Finally,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found,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bout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政银担合作协议

贵州省财政厅市(县、区、特区)财政局 (银行金融机构)铜仁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政 银 担 合 作 协 议 二〇一六年月日

甲方:贵州省财政厅市(县、区、特区)财政局 乙方:(银行金融机构) 丙方:铜仁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79号)等文件精神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大数据”融资难融资贵及“大扶贫”战略的决策部署,依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金201635号)规定,本着合作共赢原则,整合各方优势,探索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大数据”发展,全面实现“大扶贫”战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新型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共同创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应共同推动政策性担保体系成员与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建立“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

互惠互利的良性合作关系,共同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大数据”和“大扶贫”。 第二条乙方和丙方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共同准入,共同授信,乙方对丙方体系内担保机构提供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授信规模等优惠条件。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对与丙方建立风险分担模式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担保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大数据”和“大扶贫”融资担保业务,按照“4321”比例分险,代偿时,原则由“政银担”三方按“4321”比例分担,即本级担保公司承担40%,省财政(省担保公司)风险补偿金承担30%,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银承担20%,所在地财政补偿金承担10%。 第四条甲方应做实担保代偿风险资金,将分担的代偿补偿责任落实到位,乙方应在本框架协议下,制订担保融资专项、标准化业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同时制定专项考核制度,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完善尽职免责管理办法,调动信贷业务人员拓展小微企业、“三农”“大数据”和“大扶贫”担保贷款的积极性。丙方应简化代偿流程,及时代偿,提高追偿效率。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应共同改善小徽企业、“三农”“大数据”和“大扶贫’’金融服务环境,将小徽企业、“三农”“大数据”和“大扶贫”在保余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融资业务

贵阳大数据

贵阳大数据产业发展与贵阳国际金融中心的关系贵州大数据产业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将其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强调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按照这一发展战略,国家、贵州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发展导向——发展大数据产业。这也是贵州省抢抓重大机遇期,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具体举措,该举措符合中央产业政策导向,贵州理应抓住机遇,趁势而上。 贵州发展大数据产业的优势 3月1日,在贵州·北京大数据产业发展推介会贵阳分场项目签约仪式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指出,首先,贵州是产煤大省,电力资源丰富,贵阳气候凉爽,空气清新,地质结构稳定,具备发展大数据产业的自然优势;其次,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分别在贵州建立三大数据中心以后,贵州发展大数据具备了物理平台基础;与此同时,富士康第四代产业园已落户贵安新区,其示范工厂目前已在贵阳高新区启动,部分从事手机制造和元器件配套的企业开始涉足贵州。在智慧城市、智慧旅游、社区服务、公共卫生网络建设等方面,贵阳正迎来加速发展的新时期。 贵州发展大数据产业的主要举措 一、加快大数据基地建设 二、大力引进和培育大数据企业 三、创新机制培育市场 四、支持大数据科技创新、

五、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六、建立大数据产业投融资体系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相关举措背后的核心问题——资金需求 伴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企业的引进、高端人才分子引入等各方面的难题,资金的巨大需求日益凸显。省政府在《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大数据产业投融资体系。一是通过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贵州省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与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共同构建多层次投资体系,满足大数据产业不同类别企业及其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二是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我省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和投资。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围绕大数据产业开发和创新金融产品,延伸服务网络,为我省大数据项目融资提供支撑。支持大数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对为大数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给予补贴。 省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贵阳国际金融中心 2012年贵州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加快推进“引银入黔”,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其中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是落实“引银入黔”的核心抓手项目。 2013年,市委、市政府召开贵阳市与驻筑金融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强调,要把金融工作放在城市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尽快着手贵阳金融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形成适度超前、符合客观需求的金融业发展体系,努力将贵阳打造成为中国西部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因此,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某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审批制度

黄石市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审批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银行 黄石市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审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

其交易的披露》、《黄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银行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银行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银行和全体股东利益,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本银行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二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银行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银行, 以及与银行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与银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第三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本银行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持有银行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 (二)银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第四条因与银行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为银行潜在关联人。 第五条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银行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银行

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六条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银行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二章关联交易 第七条关联交易是指银行及控股子银行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代理; (五)租赁; (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担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中国银监会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贵阳银行智能网点互动营销屏采购公告交易公告(2020)

贵阳银行智能网点互动营销屏采购公告交易公告(2020) 一、项目名称:贵阳银行智能网点互动营销屏采购 二、项目编号:YGCQ-QC-2020-10-465-公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肆佰肆拾捌万元整(¥4480000.00)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结合采购人零售金融管理部业务发展需求及采购人智能网点建设、运行情况,为全面提升智能网点的创新应用及客户体验,加快网点智能化转型,现需采购智能网点互动营销屏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7日(北京时间9:00—16:3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1)地点: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窗口(电话(略)) (2)须提交的资料(加盖投标公司鲜章): ①关于购买采购文件的公函 ②交费信息单 上述资料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也可点击链接略自行下载。 2、网上获取 (1)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官方邮箱(邮箱(略)@https://www.360docs.net/doc/b16542940.html,)电话(略). (2)须提交的资料(加盖投标公司鲜章扫描后发至上述邮箱): ①关于购买采购文件的公函 ②交费信息单 上述资料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也可点击链接略自行下载。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9月10日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 十一、采购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贵阳银行大厦 联系人:谢发隆 电话(略)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407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702公约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702公约 中国-贵州-贵阳 2015年5月26日

公约目录 一、公约总则 (3) 二、交易所概述 (4) 三、交易所业务定位 (4) 四、加入大数据交易所会员的意义与价值 (5) 五、交易所交易时间 (6) 六、交易的数据类型 (6) 七、交易所的交易撮合服务 (6) 八、数据交易的结果 (7) 九、交易所支付结算体系 (7) 十、交易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保障体系 (7) 十一、交易所运营体系 (8) 1.商业模式及收益来源 (8) 2.客户群体 (8) 十二、数据定价及交易模式 (9) 1.数据价格的影响因素: (9) 2.数据自动计价连续交易 (10) 3.大数据交易系统主要界面思路 (11) 十三、交易市场主体体系设计 (12) 1.数据供应商的资格认定 (12) 2.数据交易席位会员的合法资格认定 (13) 3.数据买方的合法资格确认 (14) 十四、交易所组织结构 (14) 十五、大数据交易所的职能 (14) 十六、大数据交易所的组织 (16) 十七、大数据交易所对数据交易活动的监管 (19) 十八、大数据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 (21) 十九、大数据交易所对数据交易对象的监管 (24) 二十、数据交易登记结算机构 (27) 二十一、管理与监督 (29) 二十二、数据交易的监督稽查 (32) 二十三、附则 (34)

一、公约总则 为了把握大数据产业革新浪潮带来的战略机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聚合相关大数据企业、行业协会、投资机构、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制定《贵阳大数据交易所702公约》。希望通过本公约推动制定与推行大数据交易标准、交易安全、监管监察等规则制定,从而推进大数据交易的发展,形成相关技术与产业的创新,推动培育世界领先的大数据技术、产品、产业和市场。 1.为加强对大数据交易所及其会员的管理,明确大数据交易所的职 权和责任,维护数据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公约。 2.本公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数据交易所所有会 员。 3.本大数据交易所是指依本公约规定条件设立的,为数据交易的集 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4.大数据交易所发展理念:贡献中国数据智慧,释放全球数据价值。 5.大数据交易所发展三大要素:大数据清洗、数据建模分析、大数 据交易。

2019年银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19年银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19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和职责 (4) 第三章关联交易审批与披露的一般规定 (9) 第四章关联方报告、承诺与统计 (12) 第五章授信类关联交易管理流程 (15) 第六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管理流程 (19) 第七章关联交易限额管理与上限申请 (23) 第八章关联交易定价 (26) 第九章关联交易内控检查及处罚规定 (27) 第十章附则 (28) 附件 (29) 1、关联方定义及范围 (29) 2、关联交易定义及范围 (4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障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促进本行经营活动安全、稳健运行,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整合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银保监会《股权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上交所《实施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本行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交易是指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 第三条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包括关联方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两部分:关联方管理包括对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管理、对关联自然人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业务种类划分,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1管理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2管理;以发生特点划分,包括一次性关联交易

贵州省大数据产业综况分析及发展前景规模预测

一、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 贵州省贵安新区是国务院2014年1月批复成立的国家级新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和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0个乡镇,规划控制面积1795平方公里。贵安新区是黔中经济区核心地带,地质结构稳定,气候环境温和,能源结构合理,产业政策完善,综合环境良好,绿色数据中心发展阶段优势明显,适宜建设并集聚大中型绿色数据中心。 图表贵安新区行政规划图 数据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温度为15℃左右,全年平均气温高于27.2度的只有7月和8月,气候条件优越。同时,贵州省地质结构稳定,远离地震带,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低。贵州省具备丰富的水力资源及电力资源,电力供应便捷且稳定,水资源蕴藏量居全国第六位,区域水量丰富,水质优良。另一方面,贵州省省内能源结构适宜,贵州省化石能源占比低于83%(煤炭石油占比81.3%,天然气占比0.8%),非石化能源占17.9%。贵州省非化石能源比例远高于国家平均非化石能源比例。 贵州省的非化石能源主要有水电、风电、太阳能电力等,绿色低碳、生态环保,能源构成中清洁能源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结构优异。 二、贵州省大数据产业政策分析 目前,大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国家竞争的前沿,以及产业竞争力和商业创新的源泉。贵州致力于发展大数据产业,短短一年多,在数据集聚、数据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贵州发展大数据具有生态优势、能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基础设施的优势,此外,贵州发展大数据还具有政策优势。近年来,贵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 2014年2月2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和《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意见》明确,将从多方面发力,推动大数据产业成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纲要》提出贵州将以三个阶段推动大数据产业稳步快速发展,到2020年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紧接着,贵州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阳市大数据产业行动计划》及《贵阳市大数据综合治税推进工作方案》等各项政策支持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 三、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大数据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贵州作为其唯一提及的省份及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践行者,紧随其后,立即着手谋划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9月,贵州率先启动全国第一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围绕“数据强省”总目标,重点构建“三大体系”、建设“七大平台”、实施“十大工程”,开展“七项试验”,大力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和衍生业态三类业态,涵盖大数据存储、交换交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端产品制造等领域,分三步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内容中心、大数据服务中心、大数据金融中心。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将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数据汇聚应用新高地、综合治理示范区、产业发展集聚区、创业创新首选地、政策创新先行区。 2015年11月,贵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其中除了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只提了两大战略行动——大扶贫、大数据。 前者“兜底”,后者“引领”,大数据产业被提上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被视为各行业和各领域发展的牵引和支撑。大数据战略行动不仅仅是把大数据作为产业创新、寻找“蓝海”的战略选择,更重要的是把大数据作为“十三五”时期贵州省发展全局的战略引擎,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民生、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与优惠政策、建设基础设施与平台、开放数据、举办商业模式大赛等,逐步构建大数据产业发展理念、思路与路径,为企业落地发展与市场培育提供良好的土壤,贵州开始实现大数据产业的快速起步。 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一日千里”:2013年7月,富士康科技集团决定在贵安新区投资建设第四代产业园;2013年9月,贵阳市政府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揭牌;同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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