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鼠杀虫服务承包合同(FB-12)

灭鼠杀虫服务承包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小区/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以下简称“灭虫”)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承包范围

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管理的小区/办公楼的

公共区域的灭虫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见附件一约定。

第二条承包方式

乙方以自己的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注明的除外),负责小区/办公楼的灭虫服务工作。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方式,合同价款在合同期限内不再进行调整。

第三条合同期

合同期共计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任一方提出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提出。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乙方承办小区/办公楼公共区域每次灭虫服务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2.甲、乙双方每月结算灭虫服务费壹次。乙方进驻小区/办公楼之日起一个月后,必须于每月号前把收费通知递交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验收记录情况,并结合附件三《灭虫工作扣分制度》的规定计算上月灭虫服务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乙方在收到服务费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

第五条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现场代表配合乙方的工作,参与对灭虫服务工作验收等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的二天内派人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附件一《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附件四《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或双方约定固定的验收时间(每月至少一次)按照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的规定执行,并做好有关的验收记录工作。

3. 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以便乙方能按照合同的约定顺利进行相应的灭虫服务工作。

4.根据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灭虫服务费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灭虫服务工作,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如现场代表变更则经甲方同意。

2、按照灭虫服务工作计划的灭虫服务惯例进行工作,执行甲方有关灭虫监管制度的规定。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具体标准在保证灭虫服务工作的质量水平的基础上按期完工,并在次日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见附件一《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及附件四《灭虫标准》)

3、负责提供小区/办公楼内灭虫服务工作必备的灭虫机器、灭虫工具和灭虫物料,但双方约定的除外。

4、乙方员工遵守小区/办公楼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有

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接受小区/办公楼管理人员的指示和监督。爱护小区/办公楼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参与小区/办公楼灭虫服务工作的员工(包括主管及一般员工)由乙方直

接聘用,乙方应对员工灭虫服务进行完善管理。

6、乙方灭虫时应将药品放置在明显的地方,并在药品放置的上方明显位置粘

贴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上应有有毒物品标志、英文说明、中文说明药品成分、解毒方法。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

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未付款的‰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4、在正常环境或合理情况下,如果乙方提供的灭虫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经过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到通知后的次日内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按照灭虫服务费的有关扣分标准双倍扣除乙方的灭虫服务费。

乙方收到通知后的日内仍不加理会或不作出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次的灭虫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5、乙方必须按有关的服务标准,按期完成有关的灭虫工作,每项工作逾期超过

期(次)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次的灭虫服务

费作为违约金。

6、根据《灭虫工作扣分制度》的规定,如乙方每月分数在分以下,必须向甲方管理处提供书面整改方案,乙方连续2次不能达到甲方的灭虫要求(按甲方有关的灭虫监管制度不能达到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次的灭虫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损害赔偿和保险责任

1、乙方员工在小区/办公楼内工作中,因疏忽、大意或处理不当而引起人员受伤、死亡、动物受伤、死亡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对其雇员的任何意外及伤亡承担责任,负责有关追讨、诉讼及赔偿等费用;甲方无须对这些意外及伤亡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同时向甲方呈交有关保险公司和投保资料。

第八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约定:

附件:一、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

二、灭虫服务人员要求

三、灭虫工作扣分制度

四、灭虫标准

五、药物介绍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一:

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1.灭虫工作范围:

附件二:

灭虫服务人员要求

附件三:

灭虫工作扣分制度

为有效保证区内的灭虫卫生质量达到高标准,向公司(乙方)提出灭虫卫生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用灭虫工作计分制度,公司必须认真履行,并派驻一名主管协助管理处(甲方指定)一起对区内灭虫工作、灭虫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灭虫工作的验收、签证手续。在检查过程中, 公司如出现工作人员未按合同的规定作业或工作出现疏忽,灭虫质量未达标准,甲方管理处将按扣分标准,在评估公司工作能力、实效的分数上扣除相关分数,每月按公司所有得分数,结合本制度的规定计付报酬:

1、对公司进行计酬与计分形式:

计分的总分为100分,分数为95分以上(含本数)可得全额酬金。分数为95分以下(不含本数)的,凡在《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和《灭虫服务人员要求》的规定内容中每扣一分,将扣除酬金元。按这样计算,累计一个月得出公司的酬金。

2、根据制定出来的灭虫扣分标准,甲方物业助理定期(时间由双方商定,每月至少一次)对小区/办公楼的灭虫工作进行检查,并计算当日应扣的分数,上报甲方管理处主任。

3、甲方物业助理应做到尽职巡查其管辖区的灭虫工作,如发现小区/办公楼局部灭虫未达标准,应及时通知公司进行整改。

4、每月甲方管理处主任根据物业助理定期上报的扣分分数额进行累扣,而得出公司该月的扣分数额,并通知公司。

备注:如甲方管理处要求加急的灭虫项目,应提前一天通知公司派人员灭虫(费用另议)。

附件四:

灭虫标准

(全国爱卫会考核达标标准)

一、灭鼠标准

(1) 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

超过3%;有鼠间、鼠类、鼠咬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

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

率不超过3%。

(2)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

3%,阳性勺内幼虫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示

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

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孿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活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附件五:

药物介绍

(乙方介绍所用的灭虫药物的种类、产地、特性、用药百分比及解救药物(如人、畜误食)等详细资料)。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