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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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登记表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气瓶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代码:

申请人声明和签署:以上所列气瓶均标有惟一的使用登记代码,本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登记机关经办人:日期:

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日期:登记机关:(加盖公章)

气瓶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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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瓶安全存放及使用(通用版)

乙炔气瓶安全存放及使用(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99

乙炔气瓶安全存放及使用(通用版) 1、乙炔瓶的使用现场,存放不得超过5瓶;贮存量超过5瓶但少于20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 2、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6、贮存间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识。 7、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 8、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或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8、乙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所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乙炔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9、冬季使用乙炔气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现象,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10、在使用和贮运乙炔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60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 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的扳手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2、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3、氧气瓶应涂有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的字样,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上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4、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或放在氧气瓶专用空瓶堆放处。 5、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的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6、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7、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填表说明: 1、登记类别:填写“首次启用”或“过户”; 2、设备品种:填写“压力容器”; 3、产品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填写,如“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 4、气瓶数量: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数量填写“X只”; 5、充装介质: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充装的介质填写,如“CNG”或“LNG”; 6、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公称工作压力填写,如“20MPA”; 7、气瓶容积: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水容积”或“实测水容积”填写,如“72.2L”; 8、制造单位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名称填写,如“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9、制造日期: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检验日期”或“竣工日期”填写,如“2017年9月”; 10、产品编号: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气瓶编号”、“产品编号”填写; 11、单位内编号:不大于1支气瓶的,可以不填或画“—”线; 12、施工单位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安装单位”填写,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3、监督检验机构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监检单位”或监检印章填写; 14、使用单位(个人)名称:营运车辆填写车辆实际所有者(单位或个人)名称或姓名,如“张三”或“XXXXX公司”;非营运车辆填写车辆行驶证书的所有者姓名或名称; 15、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车辆所属公司名称或具体地址,如“大同市通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6、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车辆所有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如“140202XXXXXXXXX”; 17、邮政编码:按照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归属地的邮政编码填写,如“037XXX”; 18、车牌号:根据车辆注册的车牌号码填写,如“晋BTXXX”; 19、车辆VIN码: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填写该车辆的识别代码(大架号),如“LFVXXXXXXXXXXXX”; 20、投入使用日期: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填写,如“201X 年X月X日”; 21、单位固定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的固定电话; 22、安全管理员:填写车辆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的姓名; 23、移动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的移动电话; 24、使用单位填表人员:填表人员签字确认; 25、日期:填写填表日期; 26、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7、日期:填写具体日期。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 a)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生产车间内使用的气瓶应放入栏内,空气瓶应及时清出车间外,摆放在指定位置。b)生产车间外的气瓶应摆放在指定位置,应有防晒防淋措施。c)气瓶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检查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对气瓶的使用、充装、保管、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3]督促检查气瓶的使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4]向主管部门报告使用情况。d)供应部负责建立本厂气瓶档案卡片。气瓶档案应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卡片应包括制造单位、瓶类、瓶号、出厂日期、漆色、检验周期,档案卡片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e)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态检查,对所装气体进行确认后方可使用,保持瓶阀、瓶帽、护圈、护罩和漆色的完好。并按以下规定使用气瓶:[1]各类气瓶的放置地点均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应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源。溶解乙炔气瓶的使用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措施。[2]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严禁敲击和碰撞。[3]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在气瓶上或旁边进行电焊引弧,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溶解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4]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以防止其它物质或空气窜入。永久气体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冲装量的剩余气体;乙炔气瓶余压,冬季不小于0.05Mpa,夏季不小于0.3MPa。[6]溶解乙炔气瓶必须装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7]气瓶使用时应按要求对压缩气瓶进行分开摆放,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两者距离应保持在5米以上,二者距焊割点10米以上,若遇大风天气时两气瓶应放在上风头进行焊割作业,并远离易燃物品和热源。[8]不能在水泥地上滚动无护圈的氧气瓶或乙炔气瓶,装卸车时应避免摔、砸等剧烈碰撞。[9]不能擅自自行处理气瓶内残气、残液。[10]使用、检验、充装单位不准擅自改变气瓶的颜色标记。气瓶的颜色标记见附录2。e) 乙炔气瓶的存放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溶解乙炔气瓶应单独设置库房存放,瓶库的设计建造按4.4.3.1条的规定执行;[2]在使用乙炔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的,应在现场设置非

TSG_R5001-2005《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1-2005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Gas Cylinder Service 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5年09月16日

前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3月提出《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工作立项计划,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中心按任务书的要求组织了起草组,2004年4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首次会议,确定了制定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和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04年7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就起草的安全技术规范草案进行讨论与修改。2004年9月由中国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对《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41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修改后形成送审稿。2005年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5年3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起草,其目的在于巩固气瓶普查整治的成果,并且形成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以解决目前气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气瓶登记建档率低、气瓶数量不清、气瓶定期检验率不高、气瓶安全状况不明、气瓶事故责任无法落实以及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气瓶等问题。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文平 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海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汪立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谭久克、陈坚强

乙炔气瓶使用规定完整版

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乙炔是一易燃,易爆的危险气体,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鉴于以上情况,安全使用乙炔气瓶需要遵守以下几点: 1.溶解乙炔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新瓶的合格证应是齐全 的,并与钢瓶肩部的钢印相符。使用过程中的气瓶,必须根据国家《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技术检验。 2.乙炔气瓶使用前,应稍微找开瓶阀除去瓶口的脏物,安装好专用的乙 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3.乙炔气瓶一般应在40℃以下使用,当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 的降温措施。 4.乙炔气瓶表面颜色为白色,漆色应保护完好,不得随意更改。 5.应选择安全的场所设置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乙炔气 瓶应竖直摆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6.禁止敲击、碰撞乙炔气瓶,江瓶阀冻结时,可用40℃的热水解冻,严 禁火烤。 7.乙炔气瓶搬运时应作用专用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缆绳吊装搬运; 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的胶轮车上。 8.乙炔气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开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一侧, 动作要轻缓;瓶阀开启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圈;使用工作压力一般在。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 金的含铜量应小于70%。 10.乙炔气瓶内的气体严禁用尽,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乙炔气瓶内应 留余压 MPa- MPa,防止其它气体灌进气瓶内。 11.工作时,开启乙炔气瓶上的瓶阀扳手应留在瓶阀上,以便在偶然发 生事故时能迅速关闭阀门。 12.停止使用时,应关闭瓶阀,卸下减压器,当确认无泄漏时,方可离 开工作地点。 13.在室内或密闭的环境下使用乙炔气瓶,要防止泄漏,加强通风,避 免发生燃爆事故。 14.须及时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以“处理品”流入市场。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

编号:SY-AQ-0872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cetylene cylinders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

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标准版)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74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标准版)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 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

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

乙炔气瓶的规范使用

乙炔气瓶的规范使用 一、乙炔气瓶为什么不能用尽? 1、瓶内气体用尽,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平衡,空气很容易混入瓶内,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乙炔的爆炸极限为2.3%-100%(体积分数),当混有空气的乙炔瓶送去充气,高压乙炔与瓶内空气混合极易爆炸; 2、乙炔化学性质不稳定,易发生分解反应,稍微给予能量(如撞击和振动)就会引发分解爆炸。即使在没有氧气或空气等助燃物的情况下,纯乙炔加压到0.2MPa以上也会发生爆炸。乙炔瓶内装有溶剂丙酮,随着瓶内乙炔压力降低,乙炔从瓶内带出的溶剂逐渐增加。如果乙炔用尽,则增大溶剂流失,会给充装、运输、储存、使用带来爆炸危险。 二、乙炔瓶为什么不能放在绝缘垫上? 乙炔钢瓶地面放置可以随时导除静电荷。如果放置在绝缘胶垫上,静电无法导除,积聚到一定程度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引发爆炸。 三、乙炔瓶为什么有2个压力表? 进气端是高压表,测量瓶内气压,数值较大(0-4MPa)。出气端是低压表,测量割刀胶管压力,数值较小(0-0.25MPa)。使用时先打开钢瓶阀门两圈,再调减压阀,低压表调到0.03MPa 左右就足以用于1厘米厚度钢板切割了。

四、乙炔钢瓶为什么不能倒放? 1、乙炔钢瓶装有填料和溶剂丙酮,卧放使用时,丙酮易随乙炔气流出,不仅增加丙酮消耗量,还会降低燃烧温度而影响使用,同时会产生回火而引发乙炔钢瓶爆炸; 2、乙炔钢瓶卧放时易滚动而受到撞击,导致燃爆事故发生; 3、乙炔钢瓶配有防震胶圈,目的是防止在装卸、运输、使用中互相碰撞。胶圈是绝缘材料,卧放即相当于乙炔瓶放在绝缘体上,致使钢瓶上的静电不能向大地扩散,积聚在瓶体上,易产生静电火花,当有乙炔泄漏时,极易造成燃爆事故。 4、乙炔钢瓶瓶阀上安装有减压器、阻火器、连接有胶管。因卧放易滚动,滚动时易损坏减压器、阻火器或拉脱胶管,导致乙炔泄漏,引发燃烧爆炸。 五、乙炔钢瓶为什么不能暴晒? 气焊、气割作业时,乙炔钢瓶、氧气瓶都不允许暴晒。暴晒可导致钢瓶内压力升高,可能导致钢瓶爆炸。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申报材料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申报材料 说明:1、申报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为提供1份; 2、申报材料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复印件; 3、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办理 机关核对,用后归还申请者。 一、首次登记 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用气瓶,不予以办理使用登记: 1、车用气瓶或者瓶阀的制造单位未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 2、机动车牌号、气瓶产品编号与相关资料信息不符的; 3、未取得燃气汽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不符合地方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情况的; 5、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6、车用气瓶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的产权属于个人的,产权单位所在地是指机动车注册登记地。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原件 2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5)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二、变更登记 说明:

1.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变更登记后的特种设备,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3.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遗失、损毁而无法提供的,原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出具遗失、损毁的自我声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 (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2)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3)无《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5条中(3)、(4)规定的技术资料的,具体内容是: (a)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b)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注2-4)、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1、移装变更 (1)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原件 2份); B、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1份); C、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 1份); D、移装后的检验报告。 注:登记机关应对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作注销标志. (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编号:SM-ZD-12392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防止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3.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力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因气瓶采购、储存、使用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 《气瓶颜色标志》GB 7144-2016 《气瓶警示标志》GB 16804-2011 《瓶装气体分类》GB/T 16163-2012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65-2011 《溶解乙炔气瓶》GB 11638-2011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GB 13591-2009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含商检实验室)内生产检修所需乙炔、氧气、氩气、氮气、氢气、压缩空气等钢瓶的安全管理。

四、职责 安环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设备科、行政科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安环部负责监督。 实验室所用气瓶的采购、储存、使用安全由公司安环部监督管理。 五、气瓶采购安全管理 1、所有气瓶供应商均必须持有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必须承诺对气瓶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氧气、氢气、氩气、乙炔等危险化学品气瓶供应商必须持有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确认其所提供的所有气瓶均已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钢瓶均应在明显部位标有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禁止采购无标记或标记模糊不清的气瓶; 4、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气瓶上均必须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检验合格证; 5、行政科负责向气瓶供应商索取上述各种资质和证照的复印件,交安环部存档备案; 6、设备科协助行政科负责落实气瓶采购质量要求,并将其写入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中。安环部负责保存该协议的复印件备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储气罐)

申报单位(公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类)申报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单位名称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代码(组 织机构代码 证) # 详细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区)大蒲河镇昌黄公路南侧、规划沿海快速路东侧法定代表人# 安全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管理负责人# 产权单位 产权单位河北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单位代码# 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区)大蒲河镇昌黄公路南侧、规划沿海快速路东侧 制造情况 设计单位压力容器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代码 制造单位压力容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山东青岛市北区敦化路诺德广场1号楼11层制造许可证号TS2210G81-2017 单位代码 产品监检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监检单位代码 安装单位 安装单位容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单位代码 联系人、电话崔鹏飞许可证号 详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红梅路97号告知书编号C16-0368-04-2016 容器名称储气罐容器型号C-4/1.05 内部编号 04 所在分厂车间大蒲河镇昌黄公路南侧、规划沿海快速 路东侧 出厂编号C16-0368 设备代码217010G8120160368 制造日期2016年2月29日安装开工日期2016年6月12日 投用日期2016年7月5日安装竣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 容器分类□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分类容器□储存容器□球形储罐□深冷容器□汽车罐车容器新类别 固定式压力容器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容器□第三类低压容器 □第二类中压容器□第二类低压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 气瓶 □无缝气瓶□焊接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溶解乙炔气瓶 □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缠绕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特种气瓶氧舱□医用氧舱□高压氧舱□再压仓□高海拔试验舱□潜水钟容器内径1400mm 封头材料Q345R 筒体壁厚6mm 容器容积4m3筒体材料Q345R 内衬壁厚mm 容器高(长)3070mm 内衬材料封头厚度6mm 壳程设计压力 1.05MPa 管程设计压力MPa 夹套设计压力MPa 壳程最高压力 1.0MPa 管程最高压力MPa 夹套最高压力MPa 壳程介质空气管程介质夹套介质 壳程设计温度150℃管程设计温度℃夹套设计温度℃有无保温绝热氧舱容限人夹套材料 内件重量kg 氧舱照明□内照□外照医疗机构登记号 壳体重量755kg 氧舱空调电机□内置□外置保温材料 充装重量kg 氧舱测氧方式□热磁□固定电极□液态电极

气 瓶 登 记 表

气瓶登记表(自有、托管) 序号设 备 品 种 充 装 介 质 制 造 单 位 制 造 年 月 公称 工作 压力 (M Pa) 容 积 (L ) 设计 壁厚 (m m) 最后 一次 检验 日期 下 次 检 验 日 期 气 瓶 使 用 登 记 代 码 变更 情况 停用 情况 备注 登记机关经办人:日期: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日期:登记机关:(加盖公章) 附表二

气瓶(收、发)登记表 登记人: 单位负责人: 附表三 用户名称 气瓶编号 气瓶名称或型号 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 气瓶制造单位名称、代号 制造 年月 重量(kg ) 容积 (L ) 最近一次 检验日期(年、月) 下次检 验日期(年、月)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及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日期 瓶 号 气瓶容 积或型 号 充装前检查充装前 气瓶重 量(kg) 充装后 气瓶重 量(kg) 充装后检查 充装员 签字 备 注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 附表四

人员、车辆进、出液化石油气站登记表 姓名衣 装 车 辆 牌 号 安 全 设 施 驾 驶 员 事 由 批 准 人 扣 留 火 种 进站时间出站时间 月日时分月日时分 附表五

储罐运行及检查记录表 时间1#储罐2#储罐残液罐运行 检查 人员 记 事 栏液 位 温 度 / 。 压 力 / M pa 液 位 温 度 / 。 压 力 / M p a 液 位 温 度 / 。 压 力 / M p a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日期气瓶编号作业人员结果备注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日期气瓶编号作业人员结果备注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日期气瓶编号作业人员结果备注

使用乙炔气瓶安全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102 使用乙炔气瓶安全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102 2 / 2 使用乙炔气瓶安全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行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 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 3. 瓶内气体不得用光,须留有一定的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时,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为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4. 乙炔瓶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其他易燃爆物品同库存放。 5. 与氧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与明火及高温源间距不小于10米并应有隔离措施。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溶解乙炔气瓶使用操作规定 1.给乙炔管道的总干道上安装好合适的增压阀门; 2.首先要检查好乙炔站内所有阀门是否关闭,压力表和用量表是否跳零(包括总阻火器和8个支头组头器。 3.连接好乙炔瓶至管道(准备工具备用齐全) 4.首先打开两边连接车间内的总阀门,再将支杆两侧挖制阀门打开,然后依次打开各进液阀门,最后再将乙炔的开关阀门打开。 5.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厂区和车间乙炔管道的工作压力为0.02~0.15MPa,其最大流速为8m/s。 可以根据本厂自身的用量情况来增大或减小使用增压阀,其最大压力不可超过红色区域,(用量表为0,压力表在0.06MPa时的更换满瓶,以免用量过度,用坏气瓶)瓶内气体不能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剩余压力。 注意事项:1.凡阀杆损坏、漆色不可、未带防护帽等地气瓶,不许使用。 2.供气点必须远离热源,并经常保持场地整洁,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3.供气前,应对回火器、防止器乙炔压力表等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工作。 4.送气时,要观察气瓶输送管道、阀门等渗漏现象。 5.供应点应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不准吸烟,不准戴沾有油污的手套。 6.下班后,要关闭供气阀和乙炔瓶阀,打扫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 2 页共 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3 页共3 页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

编号:SY-AQ-0164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 Safe use of acetylene cylinder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a)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生产车间内使用的气瓶应放入栏内,空气瓶应及时清出车间外,摆放在指定位置。 b)生产车间外的气瓶应摆放在指定位置,应有防晒防淋措施。 c)气瓶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对气瓶的使用、充装、保管、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督促检查气瓶的使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4]向主管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d)供应部负责建立本厂气瓶档案卡片。气瓶档案应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卡片应包括制造单位、瓶类、瓶号、出厂日期、漆色、检验周期,档案卡片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e)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态检查,对所装气体进行确认后方可使用,保持瓶阀、瓶帽、护圈、护罩和漆色的完好。并按以下规定使

用气瓶: [1]各类气瓶的放置地点均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应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源。溶解乙炔气瓶的使用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严禁敲击和碰撞。 [3]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在气瓶上或旁边进行电焊引弧,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溶解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 [4]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以防止其它物质或空气窜入。永久气体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表压);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冲装量的剩余气体;乙炔气瓶余压,冬季不小于0.05Mpa,夏季不小于0.3MPa。 [6]溶解乙炔气瓶必须装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7]气瓶使用时应按要求对压缩气瓶进行分开摆放,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两者距离应保持在5米以上,二者距焊割点10米以上,若遇大风

气瓶检验站记录表格

TZQPJYZ 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JYZ/JL 实施日期2014/04/01 附件记录目录版号/修改状态3/0 页次1/2 章节标题文件编号页码 1 文件审批单QPJYZ/JL/01 2 文件分发—收回记录QPJYZ/JL/02 3 文件、记录销毁申请、记录表QPJYZ/JL/03 4 文件更改表QPJYZ/JL/04 5 文件作废清单QPJYZ/JL/05 6 年度培训计划QPJYZ/JL/06 7 员工培训档案QPJYZ/JL/07 8 供方综合能力评定表QPJYZ/JL/08 9 消耗材料采购计划QPJYZ/JL/09 10 消耗材料验收、入库单QPJYZ/JL/10 11 仪器仪表校验台账QPJYZ/JL/11 12 设备台账QPJYZ/JL/12 13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QPJYZ/JL/13 14 设备购置申请QPJYZ/JL/14 15 设备验收记录QPJYZ/JL/15 16 管理评审计划QPJYZ/JL/16 17 管理评审会议记录QPJYZ/JL/17 18 管理评审报告QPJYZ/JL/18 19 改进措施跟踪验证记录QPJYZ/JL/19 20 用户反馈意见调查表QPJYZ/JL/20 21 用户意见处理登记表QPJYZ/JL/21 22 内部审核首/末次会议记录QPJYZ/JL/22 23 气瓶检验站检查表QPJYZ/JL/23

TZQPJYZ 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JYZ/JL 实施日期2014/04/01 附件记录目录版号/修改状态3/0 页次2/2 章节标题文件编号页码24不符合工作评审意见表QPJYZ/JL/24 25 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QPJYZ/JL/25 26 不符合报告(纠正措施跟踪卡)QPJYZ/JL/26 27 危险源清单QPJYZ/JL/27 28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记录QPJYZ/JL/28 29 气瓶维修记录QPJYZ/JL/29 30 报废气瓶处理记录QPJYZ/JL/30 31 瓶内残液、残气鉴定与处理记录QPJYZ/JL/31 32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表QPJYZ/CX/32 33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表QPJYZ/CX/33 34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表QPJYZ/CX/34 35 气瓶检验报告QPJYZ/CX/35 36 气瓶判废通知书QPJYZ/CX/36

气瓶使用登记发证说明范文

附件1: 气瓶使用登记发证说明 (氢、氧气瓶) 一、气瓶的使用登记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R5001-2005)和冀质监局函[2005]418号文等有关规定登记发证。 气瓶应当逐只办理登记发证手续,并逐只建立档案。 二、登记资料: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合格证(复印件)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者移植性材料。 三、气瓶办理登记发证手续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录入《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系统f2008-2.3》版本并向安全监察机构上报数据,使用该系统打印使用证。 四、气瓶使用证作为气瓶的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五、为了便于使用和管理,气瓶编号、发证编号、注册代码等均使用气瓶编码。其中已经录入数据库的气瓶,为了保持工作上的连续性,气瓶编码可以使用数据库中的索引代码(大区号+电话号码+4位阿拉伯数字自编流水号)代替,暂不做变动,新录入数据库的气瓶编码应当使用新的编码方法,即单位缩写+化学式简写+4位阿拉伯数字自编流水号。

附件2: 气瓶漆膜和喷字说明 (氢、氧气瓶) 一、气瓶颜色标志一览表 气瓶编码举例:如保定开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服务分公司的一只氢气瓶的气瓶编码为:“开达热电H0001”。 二、气瓶的字样 1、气瓶的字样、色环彼此间应避免叠合,不占防震圈的位置。 2、字样是指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和单位标识(单位缩写+化学式简写+气瓶编码后四位数)。充装气体名称一般用汉字表示,对于小容积气瓶,充装气体名称可用化学式表示。 3、字样采用仿宋体。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字体高度为80~100mm;其它规格的气瓶,字体大小宜适当调整。 4、字样排列:立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应按瓶的环向横列于瓶高3/4处;单位标识应按瓶的轴向竖列于气体名称居中的下方或转向180°的瓶面。卧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和单位标识应以瓶的轴向从瓶阀端向右(瓶阀在视者左方)分行横列于瓶中部;

乙炔与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

编号:SY-AQ-0647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乙炔与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 Safe use of acetylene and acetylene cylinder

乙炔与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乙炔俗称电石气,是气焊用的可燃气体,其分子式为C2H2,在常温常压下,是无色的气体。工业用的乙炔,因混有磷化氢、硫化氢等杂质,具有刺鼻的特殊气味。压力为0.1MPa和温度为0℃时,乙炔较氧气轻。 1、乙炔是可燃性气体。 2、乙炔是一种具有爆炸性的危险气体。当温度在300℃以上或压力在0.15MPa以上时,乙炔遇火即发生爆炸,乙快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而成的气体也具有爆炸性,乙炔的含量(按体积计算)在2.2%-81.0%范围内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以及乙炔的含量(按体积计算)在2.8%-93.0%范围内与氧气形成的混合气体,只要遇到高温,静电火花及明火时,就会发生爆炸。 3、乙炔与铜或银长时间接触后,会在铜或银的表面生成一种爆炸性的化合物,即乙炔铜和乙炔银,当它们摩擦、剧烈振动或加热到

110-120℃时,就会发生爆炸。所以凡是与乙炔接触的器具、设备禁止用银或者纯铜制造,只准用含铜量或含银量不超过70%的铜合金或银合金制造。 4、乙炔瓶是一种储存和运输乙炔用的容器。 5、安全使用 乙炔瓶的使用除了必须遵守氧气瓶的使用要求外,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 5.1乙炔瓶在工作时应直立放置,因卧置时会使丙酮随乙炔流山,甚至通过调压器而流入乙炔橡皮管和焊割炬内,这是非常危险的。5.2乙炔瓶不应遭受剧烈的震动或撞击,以免瓶内的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5.3乙炔瓶体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30~40℃。因为乙炔瓶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熔解度,而使瓶内的乙炔压力急剧增高。 5.4乙炔调压器与乙炔瓶的瓶阀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而一触及明火就会发生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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