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假币培训笔记

反假币培训笔记
反假币培训笔记

第一节反假货币基础知识

一、金融机构在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时发现假币应如何处理?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二、什么是货币?什么是假币?

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外币是指在我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目前发现的假币种类较多,习惯上大家把它分为机制假币、复印假币、描绘假币等。平时大家看到最多的是机制假币,也是危害最大的,它一般是利用先进技术印制而成,与真币比较接近,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定义,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所以说假币种类有二类,一种是伪造币,一种是变造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的基础上,利用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三、单位和个人发现假币如何处理?

单位和个人发现假币应上缴中国人民银行或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是指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

四、假币鉴定专用章样式及使用?

为《货币真伪鉴定书》专用印章。该章为圆形,直径3.8cm。内容为“中国***银行****分(支)行,假币鉴定,专用章”,印章布局为‘中国***银行****分(支)行’为环形字样,中间为横排‘假币鉴定’字样,最下方也为横排‘专用章’字样;专用章使用红色油墨,加盖在《货币真伪鉴定书》中“鉴定结果”栏的右下方。

五、金融机构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六、哪些机构可以收缴假币?

凡是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收缴假币。

八、假币持有人如果对收缴假币的假币的真伪有异议时如何处理?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七、假币印章规格、所加盖位置、油墨使用的相关规定?

印章样式:规格为长方形,长×宽=7.5cm×3.0cm

这个印章样式是银发[2000]90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假币收缴凭证>和“假币”印章样式的通知》(银发[2000]90号)规定的,在这个文件里印章油墨的使用和加盖的位置也都作了明确规定。

人行合肥中支根据近年来的反假货币出现的新情况,为严肃反假货币工作纪律,规范金融机构假币收缴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于2009年5月下发文件(合银发[2009]114号)重新对假币印章的使用进行了修订,将原假币印章中编号由8位增加到9位,并规定在安徽省内的金融机构于2009年8月1日起启用新的假币印章。

X X X X X X X X X(9位)

第一、二、三位:行别标识代码。

001:中国人民银行

102:中国工商银行103:中国农业银行104:中国银行105:中国建设银行20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01:交通银行302:中信银行303:中国光大银行305:中国民生银行308:招商银行309:兴业银行3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313:徽商银行401:城市信用合作社

402:农村信用社合作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501:外资银行601:邮政储蓄银行(包括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所)

(每个行都有一个三位数代码)

第四、五位:地区代码

01:合肥,02:芜湖03:蚌埠04:淮南05:马鞍山06:淮北

07:铜陵08:安庆09:黄山10:阜阳11:宿州12:滁州

13:六安14:宣城15:巢湖16:池州17: 毫州

第六位:市/县代码

0:市区1-9:县域

第七、八、九位: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序号(001-999)

以蚌埠为例: 0:为蚌埠市,1:怀远县,2:五河县,3:固镇县。

如:怀远工行营业部假币印章:上方为“假币”字样,下方为“皖102 03 1***号”。同理,怀远县农村合作银行假币印章为“皖402 03 1***号”;邮政储蓄银行为“皖601 03 1***号”等。

油墨:假币印章使用‘蓝色’油墨,加盖在‘假币’正面水印窗、背面中间位置。

九、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哪些机构可以鉴定货币真伪?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是指具有货币真伪鉴定技术与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

十、哪些机构可以没收假币?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具有没收假币的权力。

十一、对申请鉴定后的“假币”将如何处理?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币将如何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人民币,应经鉴定后予以没收,向解缴单位开具《假币没收凭证》,并要求其补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

十三、办理货币存取款业务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如何处罚?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

(三)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四)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行为之一的,将如何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现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现代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节第五套人民币的防伪知识

第五套人民币共有二个版别,一个是1999年版、一个是2005年版,1999年版共有9种券别,纸币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硬币有:1元、5角、1角。为了提高第五套人民币的印制工艺和防伪技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的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了改进和提高。改进、提高后的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纸币和1角硬币,于2005年8月31日发行流通。

第五套人民币和以前发行过的人民币有许多不同,第五套人民币正面主景采用的是毛泽东头像,从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都是毛泽东头像,这次第五套人民币和以前发行过的人民币它的不同点是:它是人民银行自己设计出来的,这100元券是一位雕刻师手工雕刻出来的,主席的脸部比较饱满、逼真。而50元、20元和10元券是另一位雕刻师手工雕刻出来的,主席的脸部就没有100元券这么饱满。大家回去后可以仔细比较、比较。第五套人民币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长度一个比一个长一个白边出来,同志们如果有票样的话,可以比一比,100元比50元长一个白边,50元比20元长一个白边,20元比10元长一个白边,10元比5元长一个白边,5元比1元长一个白边,而宽度呢,100元是77毫米,50元、20元、10元是一样宽都是70毫米,5元和1元是63毫米。

下面介绍第一点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票面特征:第五套人民币100元券于1999年10月1日在全国发行,主色调为红色,正面主景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