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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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观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例1.美国法不同于英国法之处在于( B )

A.实行先例拘束力原则 B.有联邦法与州法之分

C.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D.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考核知识点: 美国法的特点,参见P12

考核知识点解释:

美国法与英国法有相同之处,如都实行先例拘束力原则、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以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等。但美国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大部分,这是美国法律结构的一个主要特点。

例2.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担的损害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 A )

A.在订立合同时对违约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损失

B. 在履行期到来时对违约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损失

C.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违约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损失

D. 在违约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损失

★考核知识点: 可预见规则,参见P95

考核知识点解释: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例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合同规定凭单付款,但对付款地点未作明确规定,则买方的付款地应为( C )

A.货物所在地 B.卖方营业地

C.合同规定的交单地 D.买方营业地

★考核知识点: 买方的义务,参见P8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五十七条规定,(1)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定地点支付价款,他必须在以下地点向卖方支付价款:(a)卖方的营业地;或者(b)如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则为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2)卖方必须承担因其营业地在订立合同后发生变动而增加的支付方面的有关费用。(二)判断题

例1. 按照美国法院的判例,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出惩罚性损害赔偿。(√)

★考核知识点: 美国产品责任诉讼损害赔偿的范围,参见P127

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受害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1)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2)财产损失的赔偿;(3)商业上的损害赔偿;(4)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例2. 对价制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的重要内容。(√)

★考核知识点: 一项有效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参见P34

考核知识点解释:

英美法认为,一项有效合同应具有对价。对价即相互对待给付。大陆法系没有对价这个概念。所以,对价制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的重要内容。

例3.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则买方可以收取交部分的货物,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考核知识点: 卖方违反合同买方的救济,参见P95

考核知识点解释: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五十二条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二、主观题部分

(一)名词解释

例1. 先例拘束力原则

★考核知识点: 英美法的特点,参见P8

考核知识点解释:

所谓“先例约束力的原则”,是指法院在判决中所包括的判决理由必须得到遵循,即对作出判例的法院本身和对下级法院日后处理同类案件均具有约束力。例2. 情势变迁原则

★考核知识点: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参见P65

情势变迁原则,是指在法律关系成立之后,作为该项法律关系基础的情势,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到的变化,如果仍然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示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应当对原来的法律效力作相应变更(如增加或减少履行的义务,或解除合同等)的一项法律原则。

例3. 合同落空

★考核知识点: 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参见P66

考核知识点解释:

合同落空是指合同签订后,非因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使当事人订约时谋求的商业目标受挫,致使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合同的履行从商业角度看已经不可能,则可以免除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例4. 不可抗力制度

★考核知识点: 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参见P67

考核知识点解释:

不可抗力制度,是指在合同订立后,一方遭遇了人力所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不能控制的意外事故,是合同履行不能活不能按期履行,遭遇事故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例5. 直接代理

★考核知识点: 代理的分类,参见P140

考核知识点解释: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签订合同,其效力直接溯及本人。

例6. 间接代理

★考核知识点: 代理的分类,参见P140

考核知识点解释:

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签订合同,其效力不直接溯及本人。除非代理人将合同转让给本人,否则本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合同中的权利,第三人也不能直接向本人提出要求。

例7. 不容否认的代理

★考核知识点: 代理的分类,参见P140

考核知识点解释:

不容否认的代理,是指一个人以他的言词或行动使善意第三人合理相信某人是其代理人,有权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且该第三人已基于这种相信改变了自己

的经济地位,他就要受该合同的拘束,而不能事后否认某人是其代理人。

例8. 有限责任公司

★考核知识点: 公司的分类,参见P182

考核知识点解释: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例9. 股份有限公司

★考核知识点: 公司的分类,参见P182

考核知识点解释: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的股份,其股份可以股票形式依法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股东和公司均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例10.股份两合公司

★考核知识点: 公司的分类,参见P182

考核知识点解释:

两合公司,是指由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组成的公司。例11. 判例法

★考核知识点: 英美法系的特点,参见P8

考核知识点解释:

判例法是指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律规则。判例法的一个主要特点是采纳“先例约束力的原则”。

例12.发价的撤回

★考核知识点: 国际货物卖卖合同的成立,参见P83

考核知识点解释:

发价的撤回,是指在发价人发出发价之后,在其尚未到达受发价人之前,将该项发价取消,使其不发生效力。

例13.发价的撤销

★考核知识点: 国际货物卖卖合同的成立,参见P83

考核知识点解释:

发价的撤销,是指发价人在其发价到达受发价人之后,将该项发价取消,从而使发价效力归于消灭。

例14.权利担保

★考核知识点: 卖方的义务,参见P90

考核知识点解释:

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

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例15.预期违约

★考核知识点: 违约责任,参见P55

考核知识点解释:

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以前,已有事实根据预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不会履行其合同义务。

例16.实际履行

★考核知识点: 违约的补救方法,参见P56

考核知识点解释:

实际履行就是令违约方实践其诺言,即要求违约方按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其所应承担的义务。

例17.违约金

★考核知识点: 违约的补救方法,参见P63

考核知识点解释:

违约金,是指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当债务人违反合同时,应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钱。

例18.合伙企业

★考核知识点: 国际商事组织的类型,参见P160

考核知识点解释:

合伙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组织。

例19.有限合伙企业

★考核知识点: 合伙企业的分类,参见P160

考核知识点解释: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后者则只负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例20.普通合伙企业

★考核知识点: 合伙企业的分类,参见P160

考核知识点解释:

普通合伙,是指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管理业务、分担责任,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组织。

例21.根本违反合同

★考核知识点: 对违反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参见P95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

例22.对价

★考核知识点: 合同的有效条件,参见P34

考核知识点解释:

对价是指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或是他方当事人克制自己不行使某项权利或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

例23.约因

★考核知识点: 合同的有效条件,参见P36

考核知识点解释:

约因是指订约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接近和最直接的目的。

例24. 母公司

★考核知识点: 公司的分类,参见P182

考核知识点解释:

所谓母公司,系指通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票(份)从而能实际上控制其他公司营业活动的公司。

例25.子公司

★考核知识点: 公司的分类,参见P182

考核知识点解释:

所谓子公司就是指受母公司控制,但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它本身是一个完整的公司企业。

例26.分公司

★考核知识点: 公司的分类,参见P182

考核知识点解释: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种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27.代理

★考核知识点: 代理的分类,参见P140

考核知识点解释:

所谓代理(agency)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权(authorization),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为其他的法律行为。

例28.客观必需的代理

★考核知识点: 代理的分类,参见P140

客观必需的代理是在一个人受委托照管另一个人的财产时,如发生可能导致财产遭受损失的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代理人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这种财产,则他有权以财产所有人的名义,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处置,该行为称为客观必需的代理。

例29. 追认的代理

★考核知识点: 代理的分类,参见P140

考核知识点解释:

追认的代理,是指如果代理人未经授权或者超出了授权范围而以本人名义订立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可以追认代理人的行为。一旦本人追认代理人的行为,就等于代理人享有了代理权,代理人的行为对本人就具有拘束力。

例30. 催告

★考核知识点: 合伙企业的分类,参见P160

考核知识点解释:

催告是大陆法系特有制度,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合同的通知。

(二)简答题

例1.简答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

★考核知识点: 国际商法的渊源,参见P3

考核知识点解释: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商法的一个重要渊源。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是由某些国际组织或某些国家的商业团体根据长期的商业习惯制定的。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是法律,没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按照各国的法律,在国际贸易中都允许当事人有选择适用国际贸易惯例的自由,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商事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例2.简答大陆法系的特点。

★考核知识点: 大陆法系的特点,参见P4

考核知识点解释:

大陆法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从总体看,大陆法系重视法律的成文化、法典化和逻辑性;(2)从法律的形成和历史起源看,大陆法系深受古罗马法的影响;(3)从法律结构看,大陆法系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4)从法律渊源看,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5)从诉讼制度看,大陆法系实行的是审讯制和合议制.

例3. 简答英美法系的特点。

★考核知识点: 英美法系的特点,参见P14

考核知识点解释:

英美法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从总体看,英美法系重视判例法,遵循先例拘束力原则;(2)从法律的形成看,英美法系受罗马法影响较小;(3)从法律结构看,英国法将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4)从法律渊源看,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5)从诉讼制度看,英美法系实行的是对抗制和陪审制。

例4. 简答合同的有效条件。

★考核知识点:一个有效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参见P34

考核知识点解释:

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1)合同必须有对价和约因;(2)合同当事人必须有缔约能力;(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5)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必须真实。

例5. 简答要约的有效条件。

★考核知识点:合同的成立,参见P29

考核知识点解释:

要约的有效条件包括:(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明确、肯定。(3)要约应向特定人发出。(4)要约必须传达到受约人才能生效。

例6.简答承诺的有效条件。

★考核知识点:合同的成立,参见P31

考核知识点解释:

承诺的有效条件包括:(1)须由受要约人对要约人作出。(2)承诺应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进行。(3)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例7.我国在核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做了哪些保留?

★考核知识点:我国批准公约时的保留,参见P80

考核知识点解释:

(1)关于采用书面形式的保留。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没有提出任何特定的形式要求,无论采取口头方式或采取书面方式订立合同都是有效的。我国在核准该公约时对此提出了保留。但是,我国新合同法已经不再要求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已经与公约的规定相一致,我国对公约的这一保留似乎已经没有意义了。

(2)关于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公约规定,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同时公约又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不是公约的缔约国,但如果按照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该公约亦将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后者的规定,我国在核准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即我国认为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双方的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例8. 哪些买卖不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考核知识点: 《公约》的适用范围,参见P79

考核知识点解释:

不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交易包括:(1)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买卖(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2)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5)船舶或飞机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7)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8)由买方提供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合同(但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

例9. 简答公司的法律特征。

★考核知识点: 国际商事组织的类型,参见P180

考核知识点解释:

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2)公司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起诉和应诉权;(3) 公司实行统一(法定)的集中管理制;(4)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

例10.简答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考核知识点: 公司的分类,参见P182

考核知识点解释: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为:(1)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2)不得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以向公众招募股本;(3)股份一般不得随意转让;(4)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5)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6)具有较明显的人合性质;(7)公司的财产情况及帐目一般不需公开。

例11.简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考核知识点: 公司的分类,参见P182

考核知识点解释: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为:(1)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2)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可以随意转让;(3)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4)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5)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较大。

例12.简答代理的法律特征。

★考核知识点: 代理制度,参见P139

考核知识点解释:

代理的特征为:(1)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活动;(2)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权限之内实施的行为;(3)代理是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为独立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4)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例13.简答代理人的主要义务。

★考核知识点: 代理制度,参见P144

考核知识点解释:

代理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2)代理人不得将其代理权转委托给他人。(3)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4)代理人对本人忠实的义务,包括代理人必须向本人公开他所掌握的有关客户的一切必要的情况,以供本人考虑决定是否同该客户订立合同;代理人不得以本人的名义同代理人自己订立合同,除非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代理人不得同时兼为第三人代理人,除非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代理人不得受贿或密谋私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的利益。(5)代理人的保密义务。

例14.当代理人未披露代理身份而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时,其法律后果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有何差异?

★考核知识点: 代理制度,参见P147

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照大陆法,间接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不能直接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而对第三人主张权利,而必须由代理人同委托人再订立合同,把前一个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委托人,委托人才能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即需要两道合同关系,才能使间接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同第三人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按照英美法,未被披露的本人有介入权,他毋需经过代理人把权利移转给他,就可以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而第三人一旦发现了未被披露的本人,也可以直接对本人主张权利,即只需要有代理人同第三人之间的一个合同就可以使未被披露的本人同第三人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不需要再另订一个合同。这是大陆法与英美法的一个重要区别。

例15.简答英国先例拘束力原则的内容。

★考核知识点: 英国法的特点,参见P9

考核知识点解释:

先例约束力的原则包括以下三个内容:(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对全国各级审判机关都有约束力,一切审判机关都必须遵循,但上议院可不受其先例的约束。(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的先例,而且对上诉法院本身也有约束力。 (3)高级法院的每一个庭的判决对一切低级法院有约束力,对高等法院的其他各庭以及对王冠法院也有很大的说服力。

由此可见,只有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和上议院的判决才能构成先例,才具有约束力。

例16.简答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条件。

★考核知识点: 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参见P65

考核知识点解释:

情势变迁原则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情势变迁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2)情势变迁的内容既包括缔约内容的变化,又包括缔约时客观环境的变化;(3) 情势变迁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4)情势变迁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债务人;(5)情势变迁发生后,如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则显失公平。

例17. 在英美法系,可以视为合同落空的情形有哪些?

★考核知识点: 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参见P66

考核知识点解释:

可以视为合同落空的情形主要有:(1)标的物灭失;(2)当个人性质的服务构成合同的标的时,合同当事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3)当事人期望的事件的未发生,使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4)情况发生根本性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5)因法律的变化,使合同的履行违法;(6)政府实行禁运或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

例18. 简答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内涵。

★考核知识点: 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参见P180

考核知识点解释:

所谓“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是指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在于利用公司作为手段,从事妨碍社会利益、欺诈或逃避个人责任的活动,法院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法院有权要求公司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及主要经营者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personal liability)。

例19. 简答卖方权利担保义务的内容。

★考核知识点: 卖方的义务,参见P87

考核知识点解释:

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卖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 如抵押权、留置权等;(3)卖方应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

例20. 简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卖方权利担保义务的规定。★考核知识点: 卖方的义务,参见P87

考核知识点解释:

《公约》对卖方权利担保义务做了下列两项规定:

(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受制于这种权利或请求的条件下,收取这项货物。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但这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性的条件是:

①卖方只有当其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其货物会提出工业产权方面的权利或请求时,才对买方承担责任。

②卖方并不是对第三方依据任何一国的法律所提出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都要向买方承担责任,而只是在下列情况下才须向买方负责:A.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买方打算把该项货物转售到某一个国家,则卖方对于第三方依据该国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所提出的有关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请求,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卖方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请求,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③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则卖方对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④如果第三方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是由于卖方接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图案或其他规格为其制造产品而引起的,则应由买方对此负责,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例21. 简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卖方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考核知识点: 卖方的义务,参见P87

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照《公约》第35条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外,卖方所交的货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即认为其货物与合同不符。(1)货物应适用于同一规格货品通常使用的用途;

(2)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用途,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卖方来说是不合理的;

(3)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

(4)货物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入容器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则应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进容器或包装。

(三)案例分析题

例1:2009年1月,中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洽谈某宗商品交易,并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0万欧元的进口合同。双方约定:意大利乙公司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交货。但当交货期届满时,意大利乙公司却未履行交货义务。中国甲公司遂发出催其交货的通知,并给予意大利乙公司20天的宽限期。2009年5月15日,意大利乙公司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甲公司,其于2009年6月15日后才能交货。中国甲公司因急需该货物,遂于2009年5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意大利乙公司终止合同,并以55万欧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替代货物。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回答下列问题:

(1)中国甲公司是否有权终止合同?请说明理由。

(2)中国甲公司可以向意大利乙公司请求的损害赔偿额是多少?请说明理由。★考核知识点: 卖方违约的救济方式,参见P98

考核知识点解释: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a)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或 (b)如果发生不交货的情况,卖方在买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仍不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规定,如果合同被终止,而在宣告终止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则买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本公约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例2:中国甲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向美国乙公司发价,报某货物500公吨,每公吨280美元CIF纽约,发价有效期至2009年10月25日。2009年10月18日,乙公司复电称对该批货物感兴趣,但要进一步考虑。10月20日,乙公司来电表示接受,但要求将货物数量增至600公吨,价格降至每公吨230美元CIF纽约。10月23日甲公司将该批货物转售,并于10月25日通知了乙公司。但乙公司坚持合同已成立,要求甲公司交货,否则将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诸仲裁。

中国和美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成员国。根据《公约》,

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10月20日的来电是否构成接受?请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是否成立合同关系?请说明理由。

★考核知识点:接受的有效条件和合同成立的步骤,参见P28

考核知识点解释:

接受的有效条件之一是接受的内容应与发价的内容一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变更了该项发价的条件,则不构成接受,构成还价。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

合同成立需要有两个步骤,即发价和接受,缺少任何一个步骤,合同都不能成立。

例3.中国甲公司为购买葡萄酒,于2000年6月1日向法国乙公司发价,该发价于6月6日送达乙公司。6月4日甲公司又向乙公司发出通知,“鉴于国际市场葡萄酒价格发生变化,撤销6月1日发价”,该撤销通知于6月9日送达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发价后,经认真研究,于6月8日向甲公司发出接受通知,该通知于6月13日送达甲公司。

后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是否成立问题上发生纠纷。甲公司坚持认为,6月1日的发价已于6月4日撤销,故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乙公司则主张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应依合同履行义务。

中国和法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照《公约》,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6月1日的发价是否已被撤销?请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是否成立合同关系?请说明理由。

★考核知识点: 发价是否已被撤销和合同的成立,参见P28

考核知识点解释: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可以撤销,但撤销的通知须于受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到达受发价人。

合同成立需要有两个步骤,即发价和接受。一项有效的发价到达受发价人,且一项有效的接受在发价指定的时间或合理时间内到达了发价人,合同即告成立。

国际商法课后答案

名词解释: 1、普通合伙企业:简称GP,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简称LP,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后者则只负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3、有限责任合伙:简称LLP,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经依法核准登记入册,以合伙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其他合伙人的疏忽、不当、渎职等行为引起的合伙组织债务以自己在合伙中的利益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实体。 4、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若干等额股份,有一定以上的股东人数组成,股东以其认购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6、意定代理: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7、法定代理:指被代理人于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为法律行为时,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由他人代为进行法律行为的代理。 8、直接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身份,即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为。 9、间接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但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与义务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让与被代理人的行为。 10、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的代理。 11、显名代理:代理人在订约时不但表明了自己的代理身份,而且还表明了被代理人的身份或姓名、商号。 12、隐名代理:代理人在订约时根本不披露有代理关系的存在,既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因为表明被代理人的存在。 13、给付不能: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不是指有可能履行合同而不去履行。 14、违反条件:即指违反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时间、地点、品质及数量、支付工具及方式等条款) 15、违反担保: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随附条款。 16、根本违约: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基本标准是,实际上剥夺了受损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受害方预期利益的丧失,同时还必须满足两个标准:违约方应当预知这种结果,第三人能预知这种结果(客观标准)。 17、票据行为:指具备票据法规定的特定要件,能够发生、变更、消灭票据法律关系的行为。 18、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9、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0、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金其他融机构在见票时无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1)

(本科)试卷( A 卷) 2005-2006 学年第二学期 开课单位: 04商务英语本科班,考试形式:开卷,允许带相关资料 入 场 1.国际商法主要规范是关于公法领域方面的规定。 2.美国法官的断案思维运用是从一般法律规定到个案的思维。 3.中国合同法包括人身关系方面合同的相关规定。 4.合同成立并不会导致合同必然生效。 5.要约即使没有送达他人要约也生效。 6.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承诺可以撤销。 7.在我国,通过EDI签订的合同因为其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形式而无效。 8.在我国,解除合同是违约救济的一种形式。 9.在四组国际贸易术语中,CIF中的卖方义务比FOB中卖方义务要大。 10 信用证支付方式中,银行承担对受益人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在票据法律关系中,银行并不当然承担对受款人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11.国际贸易中,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要求,即使买卖双方的交易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银行也必须根据信用证要求付款。 12 在一次国际运输中,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船舶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货物的内在品质不符合规定,收货人有权拒绝收取货物而要求船方赔偿。 13 甲在商场买回一热水器,乙在甲家冲凉时由于热水器本身质量问题而导致煤气泄漏,乙因此死亡。乙的家人要求商场赔偿,商场以乙与商

场之间无买卖合同关系加以抗辩。依照我国法律,商场的抗辩成立,乙的损失商场不应赔偿。 14.甲从乙处购买家具,用远期汇票进行支付。乙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在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于是丙直接向甲进行追索。甲以乙交付的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以及甲并非丙的直接前手而拒绝。甲之拒绝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15.甲乙共同办一家企业,甲打算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乙说:“我只想我们作为出资人对今后成立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不能成立公司,我将成立独资企业。” 乙说:“独资企业也要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综合利弊,还是考虑合伙企业吧。”乙关于企业性质的法律分析是正确的。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5分,共25分)。 1.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合同的成立并不都要有承诺这个过程 B.要约的内容不必确定 C.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D.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合同中做出承诺的当事人 2.某甲去商场购买电视机,商场将次品当成正品卖给甲。甲用支票支付,商场经过背书转让给乙。电视机在使用过程中爆炸伤了丙。 A.如果乙被付款人拒付,乙无权向甲追索 B.丙的伤害只能请求甲赔偿,因为丙和商场之间无买卖合同关系 C.该买卖合同从订立起便无法律效力 D. 乙被付款人拒付,可以向商场追索 3.美国甲公司于2005年5月向中国乙公司发出要约称有优质大麦500万吨出卖,按FOB方式美国港口交付,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双方约定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A. 如果甲公司卖给乙公司的是飞机,则合同不能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B.如果乙公司发出电文称接受甲公司250万吨货物则合同成立 C. 在本合同中,甲公司有义务为货物投保 D. 如果甲公司卖给乙公司的是船舶,则合同能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国际商法考试复习知识点

国际商法复习提纲 以下内容为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中需理解掌握的内容。第一章绪论 国际商法 国际商事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简称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的渊源 国际(商务)条约 国际惯例国内法 (国际商事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不同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 大陆法系概念、特点 大陆法系(continental family),又称民法法系(civil lawfamily) 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法国法系 大陆法系1 -德国法系大陆法系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主的,还包括了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还有日本和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及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律。 大陆法系的特点 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区分公法和私法 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英美法系概念、特点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common law),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指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英美法系的特征 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 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 分公法和私法 两大法系比较第二章代理法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大陆法的规定: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英美法的规定:违反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 行为之利益牵连与本人的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 因表示行为而产生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 因越权行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因行为延续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终止代理权 授权代理的事务完成 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理权 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止 两大法系关于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的规定 大陆法系所采取的标准 在确定第三人究竟是同代理人还是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 题时,大陆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表的身份同 第三人订立合同,还是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 合同。 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标准 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约时具体指出本人的姓名 代理人表示岀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指岀本人的姓名代理 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 第三章票据法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概念及其区别 汇票是岀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 件付款的一种票据 汇票属于票据的一种;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票据;汇票 要求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一 定的金额;汇票关系中有岀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 本当事人 本票是岀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岀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支票的两个基本特点:付款人有资格限制;见票即付本票 与汇票的主要区别 本票由岀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汇票由岀票人委托第三人支 付票款 汇票经过承兑之后,才能确定付款人到期付款的责任, 主 债务人是承兑人;本票无须承兑,岀票人始终处于主债务 人的地位,对持票人负有绝对清偿义务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不以银行为限支票 是见票即付,汇票不限于见票即付 支票无须承兑,承兑是汇票特有制度 支票的付款人可以引用资金关系对抗出票人,汇票的付款 人原则上不能以资金关系的理由对抗持票人 票据的法律特征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产生于票据做成之时 票据是要式证券

最新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详解

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2、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 A.新西兰B.比利时C.荷兰 D.瑞士 3、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B.判例法C.衡平法 D.普通法 4、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B.受罗马法影响小C.先例约束力原则 D.民商合一 5、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A.英国B.美国C.德国D、香港 6、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B.罗马法学家C.德国法学家D、美国法学家 7、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A、学理 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 8、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 B、条理化 C、逻辑性 D、二元性 9、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 D、判例法 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 A、判例法 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 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国际法 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把全部法律分为( ) A、普通法与平衡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公法与私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 )。 A.公司法B.票据法C.海商法D.保险法E.产品责任法 2、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 A.法国B.加拿大C.美国 D.英国 E.意大利 3、大陆法中的公法包括( )。 A.民法B.宪法C.行政法D.刑法E.诉讼法 4、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 )。 A.法律B.法理C.习惯D.判例E.法典 5、普通法与衡平法的主要区别有() A.救济方法不同B.诉讼程序不同C、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D.法律术语不同E.管辖权不同 6、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 ) A、国家 B、企业 C、公司 D、国际机构 E、国际组织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A.普通商业广告 B. 商品目录 C. 商品价目表 D. 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 2.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A. 8月5日 B. 8月9日 C. 8月10日 D. 8月11日 3.产品责任法的目的是保护() A. 生产厂家的利益 B.零售商的利益 C.买方的亲友的利益 D.消费者的利益 4.下列国际公约中我国是其成员国的是() A.《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 B.《海牙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D.《维斯比规则》 5.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这种接受原则上() A.不得附加条件 B.可以附加一定条件 C. 可以变更一些条件 D. 可以限制一些条件 6.船舶所有人保留船舶的所有权,而将船舶的占有权转移给租船人以供运输,由租 船人雇用船长、船员、并按照使用船舶的时间支付租金的合同称之为() A.航次租船合同 B.光船租赁合同 C.定期租船合同 D.提单运输合同 7.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不涉及的内容有() A.合同的订立 B.买卖双方的义务 C.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D.合同的有效性 8.依大陆法,由于本人的意思而产生的代理为() A.意定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意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9.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不适用于下列哪个合同() A.消费者合同 B.国际知识产权合同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D.国际服务贸易合同 10.下列国家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 英国 B.法国 C. 美国 D. 新加坡 三、判断正误(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不能作为国际商法的渊源。() 2.营业地在英国的公司和营业地在中国的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不适用联合国销 售合同公约。() 3.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认为广告是邀约邀请。() 4.《国际货物买卖法》与《国际产品责任法》性质相同。() 5.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或者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

国际商法 有限合伙P58 定义: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后者则只负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不执行合伙业务; ②不列入商号名称(匿名合伙人); ③其死亡、破产不影响企业的存续,也无权解散合伙企业; ④有权审查企业的账目; ⑤其股份经过普通合伙人同意后,可以转让给别人。 子公司P75 定义:一个独立的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表现在其具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的财务,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行使诉权。 授权资本制(VS法定资本制)P92 授权资本制:公司设立时,须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但全部资本可以分期发行,发起人或股东只需认足章程中所规定的最低限额资本,公司即可成立的资本形成制度。未发行的资本,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营业需要随时发行或募集。授权资本并不代表公司实际拥有的资产,而只是公司有权通过发行股份而募集资本的最高限额,是一种“名义资本”。(英美法:英国、美国、荷兰等) 法定资本制: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做出明确规定,并须一次发行,由股东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形成制度。公司如增加资本必须修改章程。(大陆法:德国、法国、日本、中国等) 商业判断原则P124 定义:董事会根据合理信息和合乎理性的判断做出的商业决策,即使造成公司的重大损失,也不应让董事承担责任。英美法原则,特别强调董事会的决议是在“诚实”(in good faith)情况下做出的。 不可抗力P297 定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注:只是造成困难,增加履约成本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 大陆法系: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而形成的法律体系。(法典法系、民法法系)代表国家:法国、德国、日本、中国、比利时、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瑞士、荷兰……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2)

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提存: 提存的概念,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提单: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要约: 要约,在外贸业务中又称为发盘或发价,它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意愿根据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并且包含了一旦该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就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意思表示。 不可抗力: 对市场和电力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不可预期和不可控制的事件及其产生的后果。包括自然灾害和战争等。符号“f”。背书: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自己的事情或为自己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专利: 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专利的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简答题 1、要约与承诺的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2、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3.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2)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4)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5)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 4.大陆法关于合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1、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的的行为。 2、抵销,是指双方互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3、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合同的制度。 4、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亦即债权人放弃其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单方面行为。 5、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属于一个人,即同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同时又是债务人。 5.代理的特征 1、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是一种法律关系。 2、代理是一种涉及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三方关系。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是一种信任关系。 6.保险的基本原则 L、最大诚信原则 2、可保利益原则 3、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论述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

国际商法考点整理

国际商法考点整理

国际公法概念:rules and norms regulating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states is called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法律渊源概念:Legal source Definition : sources in legal sense refer to something (such as a constitution, treaty, statute, or custom )that provide authority for legislation and for judicial decisions. 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关系: 发起人Promoters are people who bring a corporation into being, the one who sign on the initial constitution of the corporation 权利义务成立过程中的责任: The legal liability法律责任of Promoters: ? Liability to the other Promoters: the promoters assume joint liability each other to the total cost and debt in

incorporating process. ? Liability to the Corporation: Fiduciary duty to the corporation: the duties of full disclosure, good faith and absolute honesty to the corporation ?Liability to the shareholders and creditors: Merger merger by amalgamation(吸收合并) (when a corporation has another corporation amalgamated with it, it is merger by amalgamation, and the amalgamated corporation shall be dissolved) merger by new establishment(新设合并) (when two or more corporations merge to establish a new corporation, it is merger for new establishment, and all parties being merged shall be dissolved) ? when corporations merge, the claims and debts债权债务 of all the parties to the merger shall be succeeded to by the corporation that continues to exist after the merger or by the newly established corporation. 股权equity债权debt区别:股票债券的区别 ??? Corporation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hareholders assume limited liability to corporation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考点笔记

名词解释 1、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其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①合同是指设立做或不做某一特别事情义务的协议。②合同不是任何一种单方的行为或事件,而是由两个或多个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的内容可以是做某特别事情,也可以是不做某特别事情;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义务。 3、要约:①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肯定和明确的建议。发出要约的一方是要约人,要约被发向的另一方为受要约人。②要约是关于订立合同肯定建议;要约是关于订立合同的明确建议。 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除法律和要约有相反规定外,要约一经有效承诺,合同自承诺生效时即告成立,对当事人各方均有约束力。 5、提单:是指用于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6、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国际贸易中的买方或卖方)签订合同约定,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在货物遭受国际运输途中的保险事故损害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予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补偿的行为。 7、产品:①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过的工业品,不包括自然物品。但如农作物、渔牧业产品收获后经过加工处理则属于本法所指的产品;②必须是用于销售的物品;③必须是可移动的物品,不包括土地、房屋等类不动产,但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在内。 8、产品质量:是指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的后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0、两大法系:①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或罗马法系;②以英国与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 11、对价:通常指为换取某一允诺而付出的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可以是一项回报的允诺,也可以是允诺外的行为或不行为,还可以是一种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或消灭。 12、违约:广义上的违约是指当事人的任何与合同不符的行为。狭义上,违约是指当事人无合法理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只能对另一方当事人狭义上的违约行为采取法律上的救济。 13、合同的内容:是由明示条款和未用及不能用明示条款排除的暗示条款或默示义务共同构成的。暗示条款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民商事惯例、法定暗示条款(强制性暗示条款、任意性暗示条款)。

国际商法自学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商法自学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A.衡平法 B.习惯法 C.判例法 D.法院解释 2.对宪法和法律的条文本身可作进一步明确界限或做补充规定的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法院 D.国务院 3.在中国无法律拘束力的法律解释是()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行政解释 D.学理解释 4.英美普通法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

出的() A.合意 B.法律行为 C.协议 D.许诺 5.对违约金的性质,下列表示正确的是() A.德国认为是损害赔偿性 B.英美法认为是损害赔偿性 C.德国认为是罚金 D.法国认为是罚金 6.重大违约与轻微违约的法律后果的区别是() A.受损害方都能够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B.受损害方都不能够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C.受损害方都能够要求解除合同 D.对于前者,受损害方能够解除合同,即解除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对于后者,受损害方不能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7.根本违反合同的基本标准是() A.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B.违约方剥夺了对方非依合同有权得到的利益

C.违约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使对方因此失去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 D.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无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8.确定出口商品价格的基本要素是() A.货物风险 B.卖方责任 C.货物质量 D.贸易术语 9.下列哪个术语表示,卖方承担最重的义务?() A.EXW B.DDP C.FAS D.DDU 10.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把13种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它的排列是按照() A.贸易术语各自适应的运输方式 B.以前通则的习惯做法 C.买方责任的由小到大顺序 D.卖方责任的由小到大顺序

国际商法

1. 下列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管理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B、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 C、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D、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无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同意,只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 2. 以下对于外资企业说法错误的是() A、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批准才可以是其它责任形式 B、外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最长缴付出资年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 C、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该工业产权必须是外国投资者所有 D、外资企业不可以用人民币出资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外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3.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 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 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技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 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利润分配原则 4. 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拟在北京投资400万美元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国际商法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权利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2、提存:指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时,由于债权人受领延迟,债务人有权把应给付的金钱或其他物品寄托于法庭的提存所,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 3、提供:所谓提供就是合同当事人旨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一种表示。 4、适销品质:指在商品的买卖合同中,卖方应承担一项默示担保义务,即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必须具有适合商销的品质 5、情势变迁:是指在法律关系成立之后,作为该项法律关系的基础的情事,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得到的变化,如果任然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有失公平的结果,因此,应当对原来的法律效力做相应的变更。 6、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7、海上路货:当卖方先把货物装上开往某个目的地的船舶,然后在寻找适当的买方订立买卖合同时,这种交易就只在运输途中进行的货物买卖,在外贸业务中称之为“海上路货”。 8、信托:是英国衡平法上的一种制度,他通常是指信托人把财产交给受托人,而指定一个第三人做为受益人。 二、简答题 1、试述代理人的义务: (1)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 (2)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实(good faith and loyalty) A、代理人必须向本人公开他所掌握的有关客户的一切必要的情况,以供本人考虑决定是否同该客户订立合同。B、代理人不得以本人的名义同代理人自己订立合同,除非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C、代理人不得受贿或密谋私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的利益。代理人不得谋取超出本人给他的佣金或酬金以外的任何私利。 (3)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但在代理合同终止后,除经双方同意的合理的贸易上的限制外,本人也不得不适当地限制代理人使用他在代理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经验和资料; (4)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 (5)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2、什么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有几种情况? 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事,以前经过的时效时间不算,等法定中断的情事终结之后,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这就叫做诉讼时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起诉。如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其权利,则时效从起诉是中断。

浙江工业大学 国际商法考试重点

1.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the law of nations resolved issues between two or more states, and the leg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and among states. 2.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he laws that govern conduct between people and corporations from different states. 3.Diplomacy: the process of reconciling the parties to a disagreement by negotiation, mediation, or inquiry. 4.Mediation: Mediation involves the use of a third party who transmits and interprets the proposals of the principle parties and sometimes advances independent proposals. 5.Inquiry: a process used to determine a disputed fact or facts. 6.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 corporation owned by members that does not issue negotiable share certificates and is subject to minimal public disclosure laws. 7.Silent partnership: A secret relationship between two or more persons, one of whom carries on a business in his name alone without reveal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other who has limited personal liability. 8.Business trust:A business arrangement in which the owners of a property(the beneficiaries) transfer legal title to that property to a trustee who then manages it for them. 9.joint stock company:An 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 of persons whose ownership interests are represented by transferable shares. The shareholders have unlimited personal liability. 10.Patent: A statutory privilege granted by the government to inventors, and to others deriving their rights from the inventor, for a fixed period of years, to exclude other persons from manufacturing, using, or selling a patented product or from utilizing a patented method or process. 11.Copyright:A copyright is title to certain pecuniary rights and, in most countries, certain moral rights for a specified period of time. 12.Preferred stock: Preferred stock entitles owners to a guaranteed divided, a priority at the time of liquidation, or some other preference over ordinary shareholders. 13.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 the second manifes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nondiscrimination that appears in GATT.Once foreign trade good goods were imported into one contracting state from another,the foreign goods had to be treated the same way as domestic goods. 14.A Himalaya Clause: The clause that extends liability limits of the conventions to carriers’ employees, agents, and even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It entitles them to claim the protection of the Hague or the Hague-Visby Rules. 15.Offer: A proposal addressed to specific persons indicating an intention by the offeror to be bound to the sale or purchase of particular goods for a price. 16.Acceptance: A statement or conduct by the offeree indicating assent that is communicated to the offeror. 17.A bill of lading: An instrument issued by an ocean carrier to a shipper with whom the carrier has entered into a contract for the carriage of goods. 1.The source of international law: Article38(1) of the Statute of the ICJ lists the sources: (a)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whether general or particular, establishing rules expressly recognized by the contesting states (b)international custom, as evidence of a general practice accepted as law (c)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recognized by civilized nations (d)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59, judicial decisions and the teaching of the most highly qualified publicists of the various nations, as subsidiary mean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rules of law. 2.The carriers’ duties under a bill of lading: (a) Making the ship seaworthy (b) properly manning, equipping, and supplying the ship (c) Making the holds, refrigerating, and cool chambers, and all other parts of the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2)

商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依照英国法,下列各项中会使合同无效的是() A. 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错误 B. 一方当事人判断上的错误 C.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履约能力的估计错误 D. 在认定当事人上发生错误 2. 依照法国法,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 过失责任原则 B. 无过失责任原则 C. 结果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3. 依美国法,法院通常会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的合同是() A. 提供个人劳务的合同 B. 土地买卖合同 C. 当事人一方为未成年人的合同 D. 建筑合同 4. 依照英国法,一方违约,对方既可以解除合同,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是指违反了() A. 条件条款 B. 担保条款 C. 条件条款和担保条款 D. 条件条款或担保条款 5. 依照我国《合同法》,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 年的合同是() A.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B. 技术开发合同 C. 技术转让合同 D. 承揽合同 6. 根据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卖方对其所出售的货物应承担品质担保义务的是() A. 凭说明的交易,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与说明相符 B. 营业中出售货物,即使有关货物的缺陷已在订约前提醒买方注意,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仍然应具有商销品质 C. 凭样品成交的买卖,卖方所交的货物在品质上应与样品相符 D. 在交易中既有样品,又有说明,则卖方所交的货物应与样品和说明都一致 7.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原则上应由() A. 买方承担 B. 卖方承担 C. 买方或卖方承担 D. 买方和卖方共同承担 8.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而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所不能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A. 退货 B. 减价 C. 损害赔偿 D. 撤销整个合同 9.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接受通知在传递中可能发生的失误风险,其承担人应是() A. 发价人 B. 受发价人 C. 传递人 D. 主要由发价人承担,传递人有过失的,也应分担部分风险 10.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已有效成立而又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确定货物价金的依据是() A. 交货时卖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B. 交货时买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C. 交货时合同履行地的合理价格 D. 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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