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聘外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随着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各基层单位为弥补暂时人才短缺,都不同程度在外聘用管理人员。这部分外聘人员在公司做强做大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引进其中优秀人才已成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管理,更好地适应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发展战略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招聘原则

岗位亟需,专业对口,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当年在建项目及下年度计划,运用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中项目定员标准对照本单位人才状况,确定引进外聘人员的岗位及专业。

第二条招聘条件

1、外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与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第一学历须是国家统招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毕业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岗位技能证书。

2、外聘人员应具备在基层项目上相关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及相关业绩证明,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能力。

3、外聘人员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无重大疾病病史,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具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5、热爱建筑行业,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安排,能到外地工作。

第三条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个人工作简历和技术工作业绩总结(不少于2000字)、学历证书及国家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1张。

2、基层用人单位推荐意见,填报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聘用审批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表。

3、基层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4、初审: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5、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评审。

6、面试考核评审合格者,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7、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持原单位调动介绍信及本人人事档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四条录用待遇

1、外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从正式录用后开始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户口问题具备迁转条件的公司予以协助办理;工龄问题以能证明参加工作的原始档案资料记录为准。

2、外聘人员一经录用,基层用人单位五年内不得以任务不足和本人自身原因将其退回人才中心;如需调配,须经基层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后方可。如果用人单位将录用人员放假或解聘,公司有权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录用人员的损失由基层用人单位承担。

3、外聘人员一经录用,须与公司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服从基层用人单位的工作分配,五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公司,否则须支付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录用后获得福利分房待遇,又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收回其所购福利住房或要求其按照市场价格补足差额部分。

第五条招聘时间

外聘人员引进工作,定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进行,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当年在建项目及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每个基层单位申报1至3名人员。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维护临时用工人员的基本权益,规避临时用工的风险,使公司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他各公司 三、管理内容 (一)临时用工的条件 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二)临时用工的流程 用人部门提出需求→主管领导审批→总裁办/运营部/综管部根据用人标准进行招聘→用人部门面试→确定人选→通知上岗→岗前培训 (三)临时用工择人标准 1.具备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 乱纪前科劣迹等条件。 2.年龄满18周岁以上,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特殊工作岗位 用工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3.持有本人身份证。 4.身体健康,无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心脑血管性疾病;持有本人身体健康证明(县、 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临时工培训 1.上岗培训:各岗位要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由用人部门负责进 行上岗培训,使其掌握有关工种相关要求和技能,尽快适应和投入工作。

2.部门培训: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内员工的工作情况,组织部门学习岗位相 关知识,并加强对安全管理的培训。 (五)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1.临时用工协议的签订: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 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2.临时用工保险:各公司总裁办/综管部/行政部在临时工入职1个月内须为其购买 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如次年继续使用,每年需为临时工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临时用工人数超过10人以上,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用工所在公司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续签。 (六)临时工的薪资与福利 1.对录用的临时工,原则上无试用期,如符合用人部门要求则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2.临时工各项薪资福利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七)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临时工,可予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2.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及调动 的。 3.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影响本单位的形象、声誉和工作秩序,甚至严重影响社 会治安的。 4.因病不宜从事原来工作,也无法调整其他岗位工作的。 5.连续请事(病)假超过15天以上(因工负伤除外)。 6.连续旷工两天,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的。 四、考核

外聘业务员管理办法

外聘业务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壮大销售队伍力量,努力开拓省外市场,现就外聘业务员等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聘用条件: (1)立足本土化,均在当地聘用,食宿、差旅费自理。 (2)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0~40周岁,身高:男1.65米、女1.5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 录。 (3)具备一定的市场调研能力、促销能力、服务能力。 二、聘用方法 各业务部经理根据市场及本部业务开展情况,申报聘用人数,报市场部,经分管领导审批执行。由各业务部根据报名人数择优聘用业务人员。《外聘业务员求职表》由各业务部门登记造册、汇总给市场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正式启用。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外聘业务员由各业务部负责管理。由当地业务片区负 责人下达外聘业务员的每月工作计划,并报市场部存 档,以便跟踪检查。 2、各片区负责人应切实抓好外聘业务员的使用和管理工 作。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疏于对外聘业务员的管理, 造成恶劣影响,损害我厂利益的,参照《销售奖考核办 法》扣罚片区负责人的奖金系数。

3、各业务部负责对外聘业务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服 从指挥、劳动纪律、出勤率、完成任务、服务质量。 考核频次:每月一次。评价为好的按劳务报酬标准的 100%发给,较好的按95%发给,一般的按90%发给,差 的按80%发给。 4、根据制定的各地区劳务报酬标准和每月考核结果,各 业务部给外聘业务员造册发放劳务报酬。每月10日前 将上月应发工资报市场部审核,经厂领导批准后,由 市场部统一开取劳务发票,并通知各业务部领取发 放。 5、各地劳务报酬标准(含交通费、电话费、加班费、各种 社会保障费等) 四、要求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 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 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 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 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 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

兼职员工管理办法

兼职员工管理办法 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 工作中发觉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 二、兼职职员聘请流程: ?申请人向本部门领导和交工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讲明聘请兼职职员的缘故,兼职职员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刻、工作部门等内容; ?获批准后,申请人组织、人力资源室配合聘请工作; ?确定人选后,填写兼职职员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人力资源室与兼职职员签订兼职协议,内容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等在人事和财务各存一份;实习时刻及酬劳从实习生到人力资源室报到、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算。 ?申请人按照实际工作时刻,填写《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经室主任审核、主管主任批准之后,每个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交给财务人员,不满一月的按照实际时刻另行支付。 ?财务人员按照《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支取劳务并发给兼职职员。 ?正式实习生可凭实习协议书向运算机治理员申请考勤卡、运算机、内部通讯用户,其他兼职职员可申请运算机,但不可申请内部通讯用户和考勤卡,并限制其对服务器的访咨询权限。 三、兼职职员酬劳 所有兼职职员的酬劳足月按600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30元/天核算。兼职职员的酬劳有专门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室主任、主管主任批准。 正式签订实习协议的京外实习生,与正式职员一样,享受房补和通讯补助;其他兼职职员则不享受。 所有兼职职员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损害,我部门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职员的治理 兼职职员应及时填写兼职职员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否则不予办理劳动酬劳,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兼职职员到岗后,申请人应负责向其讲明交通工程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职员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爱护交通工程部的集

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 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 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 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 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 、“(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 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外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聘外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随着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各基层单位为弥补暂时人才短缺,都不同程度在外聘用管理人员。这部分外聘人员在公司做强做大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引进其中优秀人才已成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管理,更好地适应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发展战略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招聘原则 岗位亟需,专业对口,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当年在建项目及下年度计划,运用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中项目定员标准对照本单位人才状况,确定引进外聘人员的岗位及专业。 第二条招聘条件 1、外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与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第一学历须是国家统招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毕业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岗位技能证书。 2、外聘人员应具备在基层项目上相关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及相关业绩证明,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能力。 3、外聘人员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无重大疾病病史,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具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5、热爱建筑行业,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安排,能到外地工作。 第三条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个人工作简历和技术工作业绩总结(不少于2000字)、学历证书及国家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1张。 2、基层用人单位推荐意见,填报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聘用审批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表。 3、基层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4、初审: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5、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评审。 6、面试考核评审合格者,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7、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持原单位调动介绍信及本人人事档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四条录用待遇 1、外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从正式录用后开始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户口问题具备迁转条件的公司予以协助办理;工龄问题以能证明参加工作的原始档案资料记录为准。 2、外聘人员一经录用,基层用人单位五年内不得以任务不足和本人自身原因将其退回人才中心;如需调配,须经基层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后方可。如果用人单位将录用人员放假或解聘,公司有权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录用人员的损失由基层用人单位承担。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3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依法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和研究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中国科学院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我所选用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临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所工作。我所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 第三条 聘用临时聘用人员,必须根据需求,依法聘用,严格控制数量。 第二章 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临时聘用人员应在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 管理及支撑部门原则上不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确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聘用,须经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明确聘用期限。 第五条 临时聘用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 9 —

第三章 聘用程序 第六条 凡拟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的题目组(部门),须提前将聘用计划报人事处,并说明聘用理由,人事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 经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派遣手续到我所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章 工资制度及待遇 第八条 我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及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确定其工资待遇。 第九条 我所按时将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给临时聘用人员。 第十条 我所根据大连市有关政策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将应缴费用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缴纳手续。由临时聘用人员承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临时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在我所工作期间,须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各题目组(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考勤、考核。临时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 — 10 —

兼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公司各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需在本公司从事兼职的人员录用和管理都需遵循本制度 三、兼职人员入职 1.兼职员工需及时填写兼职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不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后果自负。 2.兼职员工到岗后,熟悉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部门集体形象。 四、兼职人员的工资 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_______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_______元/天核算。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公司负责让人批准。 五、兼职员工的管理 1.兼职员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每周应做够_______小时, 2.兼职人员每周需有一个工作总结,对自身的发展。 3.短期兼职人员(两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作为绩效考核。

4.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作为绩效考核。 5.公司不定期安排兼职员工培训及会议邀请,因故不到,需事先电话通知。连续5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6.对认真完成工作的兼职人员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兼职人员实行奖励政策。 六、其他 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公司工作期间严格保管公司产品。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则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大朝山水电厂检修部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管理职能、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雇用程序和手续等内容。 1.2本标准中临时外聘人员特指检修部在设备大、小修及日常工作中聘请的人员。 2.总则 2.1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我厂临时外聘人员的管理,保证用人部门与临时外聘人员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2 雇用临时人员必须以《劳动法》为基本指导原则,保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促进安全文明生产,提高“双效”为目的。 3.内容与要求 3.1管理职能 3.1.1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执行。 3.1.2用人分部为临时外聘人员在合同期间的直接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由用人班组全面负责。 3.2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3.2.1应聘临时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及以上,根据岗位工种对知识水平的要求,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3.2.2应聘临时人员为城镇待业人员,需持有《待业证》。 3.2.3应聘临时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需凭《退休证》办理应聘手续。 3.2.4 应聘临时人员为农村或外来零散劳动力,需持有当地乡(街道)证明和个人居民身份证。 3.2.5凡不出具有关证明的应聘人员,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聘请。 3.3临时人员聘用程序和手续 3.3.1部门各分部因生产工作需要,具备聘用临时人员条件的,必须在聘用前有计划地把聘用人员的情况,包括岗位工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职责、人数、期限等报厂主管部门审核。严禁任何班组私自聘用和安排未经审批的人员从事任何临时性工作。 3.3.2用人分部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可以在具备用工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工人,并由用工分部与受聘人员一起核实相关证明、证件,报送厂主管部门审查。 3.3.3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书。 3.3.4填写临时应聘人员登记表,送主管部门备查。 3.3.5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电厂办公室与临时外聘人员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3.3.6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临时外聘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合格证书,并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能签订合同。 3.3.7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后,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技能、劳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

关于临聘人员招录管理制度(精)

xxx 医院 关于临聘人员招录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一、目的:招聘员工本着以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医技护三基知识、道德品质、操作能力、工作经验、体检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二、招聘条件 (一医疗招录人员条件 1、学历为统招二本以上学历;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调配。 (二医技招录人员条件 1、学历为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调配; 5、有执业证书者优先录用; 6、统招二本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护理招录人员条件 1、学历为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调配; 5、必须有执业证资格书; 6、统招二本以上学历者优先。 (四行政科室招录人员条件 1、学历为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调配。 5、有相对应的资格证书。 6、统招二本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 各科室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技师长写出书面用人申请交主管部门、主管院长, 签注意见后报院综合办。第二阶段:调查审批

院综合办根据科室定员定岗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报经院领导批准后统一组织招聘。 第三阶段:招聘考试 1、医院需要招聘的岗位, 在院领导同意后正式进入招聘程序, 一般采取社会招考的形式。 2、院综合办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查、整理、分类,将合乎要求人员的资料交给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审核通过的人选后,由院综合办及相关业务科室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三部分。 3、院综合办按规定要求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院领导批准, 院领导批准后由院综合办通知被录用的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试用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招录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实绩欠佳及不遵守院规者,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期满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均为 800元 /月, 不享受其他待遇; 试用期满后转为聘用职工,工资及其他待遇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岗前培训 1、新员工报到后将进行集中岗前培训。 2、由各主管部门制定培训计划,进行一周的岗前培训工作。六、聘用后管理 医疗、医技聘用人员在二年内必须按执业要求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二年内未能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367-88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用,调动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安全职责,提升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全部专职和兼职安全员 3、制定原则 3.1岗位职责与津贴对等的原则 3.2津贴发放及时、适度、公平的原则 4、任职资格 4.1专职安全员 4.1.1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安全工作经历 4.1.2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1.3热爱安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4.1.4熟悉公司生产流程和本单位生产工艺和要求 4.1.5熟悉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技术标准 4.1.6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处理问题清楚、果断。及时,原则性强 4.2兼职安全员 4.2.1来公司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 4.2.2安全管理培训合格 4.2.3热爱安全管理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4.2.4熟悉本工序岗位特点,了解并掌握本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5、安全员聘任程序 5.1安全员的聘任由所在单位根据安全员任职资格进行提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报安全环保部 5.2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申报的安全员进行资格

临时促销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临时促销人员管理办法1 临时促销员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更好的操作市场,加强终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规范范围包括对临促的定位、管理、培训、薪资及储备。第三条管理模式一级经销商为临促管理主体,按照美的精品电器的管理标准对临促进行管理,销售公司提供培训等相关支持。第一章临促定位第四条临促定位:针对需要强化的卖场、周末及重大节庆假日销售旺季期间,在终端卖场内有促销活动时派驻的临时销售人员,主要负责协助导购员销售,进行豆浆派送、产品讲解,营造销售气氛等工作。第二章临促招聘、培训管理第五条临促招聘流程销售公司经销商培训督导应聘备案审核审核第六条岗前培训1.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后方可上岗,考核成绩需交由销售公司备案;2.培训课程安排: 序号课程名称目标考核标准授课人员课件编号认同企业文化,了企业文化考3101 企业文化培训主管 1 解组织架构试(10%)熟练掌握各产品功产品知识考主销产品知3102 能属性、产品定位、培训主管 2 试(40%)识培训卖点熟练掌握各类产品 终端演示标演示方法及演示标实操考核3103 推广主管3 准,能通过演示突(20%)准出卖点熟练掌握竞品产品竞品产品知产品知识考3104 卖点、主销产品、培训主管 4 试(20%)识、说辞应对促销手段了解卖场对作息、卖场管理流实操考核3105 着装、注意事项的培训主管 5 (10%)程要求3.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分数70以下者淘汰;70分以上合格,

90分以上者重点培养,合格者进入临促人才储备库;4.培训合格者签订临促协议书(详见附件一)。第三章临促薪资待遇第七条临促薪资1.岗前培训考核成绩80分以下者需进行2个工作日的试用,试用期工资为40元/天,试用期合格者转为正式临促,不合格者当日辞退;2.岗前培训考核成绩80分以上者为正式临促,工资标准为50元/天;3.进入临促人才储备库的临促为优秀临促,工资标准为60-80元/天; 第四章临促职责第八条临促职责1、派送员:2-3人组成;一人推车(或托盘),一人派送,一人引导顾客(发宣传页)至专柜前,交给导购员;2、讲解员:1-2人组成; 协助导购员销售;3、终端拦截者:若干人组成;在竞品区域内进行叫卖,吸引顾客目光;第五章临促管理第九条临促管理商场导购员为临促现场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对临促实际工作的安排,对临促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分(详见附件二),并将评分表汇总上报至经销处;后羿队员和培训督导对临促进行过程管理,总体负责自己区域内临促的调配等工作。第六章制度执行第十条制度执行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临时促销人员管理办法1 临时促销员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人员(外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项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从建筑行业招聘生产管理及专业技术方面的人才,进行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符合项目管理招聘条件的人员。 第四条外聘人员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五条外聘人员使用的原则: 1、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建筑行业招聘。 第二章外聘人员录用的条件、程序、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定编、定员规定,对公司所需的部分专业技术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 第七条根据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分别拟定招聘条件。通过试用,经项目经理考查、考评,批准后录用。 第八条外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从事本岗位健康状况要求。

第九条外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专项劳动合同。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条外聘人员的薪酬根据其所在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和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薪酬由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考核工资按其完成的工作业绩发放。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实行按月或按季考核,按月或按季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外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均由个人自行办理,公司不再负责交纳此部分费用。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享受公司同等岗位人员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费。 第十四条病假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本职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所有休假按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在非工作时间内出现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因病离岗治疗,公司不负责任何医疗费用。聘用期间因病死亡的,由工会根据情况给予家属安抚费,并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服务质量,促进临时聘用人员队伍整体结构优化、素质优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工作人员是指全院在职在编人员之外,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在岗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与我院签定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包括驾驶员、打字员、食堂人员、保洁员、保安等其他勤杂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指由我院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确定劳动合同和人事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我院后勤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实行社会化服务,采用购买服务或物业管理的方式.确因工作需要或暂无法实行社会化服务,方可按需雇用临时工作人员。 第二章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第四条聘用条件和录用程序

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遵循择优招用、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合理使用的原则。 临时聘用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检察工作,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录用程序 (一)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由政治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临时聘用人员初次聘用上岗必须试用三个月。 (三)试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四)试用期期满后,由政治处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等方面提出考察建议,经院党组决定是否录用。同时与被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期限: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对工作表现较好,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续聘,但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签劳动合同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兼职管理办法

兼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部门兼职员工(包括实习生)管理,保障部门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 工作中发现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 二、兼职员工招聘流程: 1.申请人向本部门主管和总经办主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招聘兼职员工的原因,兼职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间、工作部门等内容; 2.获批准后,总经办人事部安排招聘工作; 3.确定人选后,填写《应聘申请表》并向总经办人事部报备,总经办人事部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协议,内容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兼职协议附件;实习生工作时间及报酬从实习生到总经办人事部报到、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算。 4.兼职员工及实习生薪资与全职员工一并发放。(短期兼职可根据考勤表现金结算工资) 三、兼职员工报酬 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按____9-12___元/小时核算,主管可根据兼职员工的表现予以定薪,但不超过12元/小时。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部门主管、总经办主管批准。 正式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生,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住宿及饭堂补助等津贴;兼职员工则不享受。 所有兼职员工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我司除为其购买商业团体保险之外,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员工的管理 1.兼职员工应及时填写《应聘申请表》及兼职协议并向总经办人事部报备,否则不予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2.兼职员工到岗后,申请人应负责向其解释公司及其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公司及其部门的集体形象。 3.兼职人员离职时,按公司离职手续流程办理离职。可简化操作。 5.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 6.除钟点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总经办人事部,否则申请人将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管理制度)渤海大学临时岗位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

渤海大学外聘人员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壹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关联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壹、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于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于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于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

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之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于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之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于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和所聘岗位专业壹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壹般不超过5年(以劳动合同书为准),为完成壹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按实际需要确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岗位申请。 2、确定外聘岗位。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审

《本公司关于兼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培训协议

1.你公司想雇佣一些兼职的人员,请根据所学知识,结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制定一个兼职人员管理办法。(请按照管理制度的形式提交,不少于1500字) 《本公司关于兼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用工结构多元化,满足区域公司的人员需求,提高区域公司仓储的投入产出比,控制人力资源的浪费,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及劳动力市场资源情况,公司将采用灵活的用工模式——非全日制用工。为保障公司和非全日制小时工的合法权益,规定小时工的用工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本公司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者在本公司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或累计一周工作时间超过30小时的,视为全日制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制劳动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非全日者)可以与本公司或者其他公司同时发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第五条本公司自招用非全日制劳动者之日起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第六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具备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司依法向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工作所必须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公司服务满1080个小时(一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可调整计时工资标准。 第七条本公司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凭书面劳动合同或双方签字盖章的用工录用表等材料到其注册所在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第八条本公司负责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由本公司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本公司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本公司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本公司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本公司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办法为:“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单位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第十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法定休假日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第十三条非全日制劳动者可按照有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

临时员工管理办法

临时员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 1. 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3.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4.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临时工。 第三章招用程序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雇用临时人员时,应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工作内容、雇用条件、雇用期限,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送人力资源资部,凭此雇用人员。 2.临时工可由用工部门自行招聘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或由人力资源部代招。 3.临时工应聘时应提供符合雇用条件的证实性材料 第四章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或工作期满的,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工作交接单”,经主管领导核签后送人力资源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五章临时工待遇 1.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固定劳动报酬,报酬标准以招聘时双方达成 的统一意见为准。 2.临时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3. 临时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其工作性质决定。 4. 临时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 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5.临时员工原则上不享受餐补,如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就餐者,按2元/顿在工资中扣除。 第六章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2.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3.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 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4.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 益考核。 5.公司可以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和制约临时工。 6. 临时工入职应签署《风险责任协议书》。 第七章附则 1.聘用离退休职工参照本办法。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 人力资源部 二OO八年十一月日

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河北新华丰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工的聘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工,是指公司正式编制之外,各部门聘用的所有协议制用工。 第三条行政部为全公司临时用工的统一管理部门,各用工部门负责所属临时工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严格控制临时工人数,并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各部门临时用工编制。 第五条严格执行《临时工劳动协议书》签订的劳动期限,工作期满自行解聘。期满后继续留用者,应重新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协议书》。未经批准,不得延长使用期限,对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应予以辞退。 第六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临时用工的报酬一般实行日工资制。个人养老保险含在工资内由本人在当地养老保险局缴纳。 第七条本公司临时用工主要通过各级院校、人才和劳务市场及推荐介绍等渠道招录。 第八条录用基本条件 1、录用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男工满45周岁,女工满40周岁不再录用。 2、政治思想可靠,无不良纪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胜任本职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从事技术工种的驾驶员、微机录入员、电工、水暖工、锅炉工、厨师等需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精通专业知识,有熟练的专业技术。 4、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临时用工的补充 1、用工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经用工部门主管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查批准。 2、各部门提出临时用工申请时,应提供明确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用工数量以及适合本岗位人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招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需在申请中注明。 第十条临时工录用程序 1、行政部根据岗位和用工部门的要求,按照1:1.2的比例初选应聘人员。 2、由行政部和用工部门共同安排应聘人员面试。非技术岗位面试通过即可安排岗前培训;技术岗位的人员面试通过后还要参加有关笔试考试。 3、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由行政部及用工部门共同进行。 4、录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5、试用期满,用工部门向行政部提交试用期鉴定报告,提出聘

兼职员工管理办法[整理版]

一、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 工作中发现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 二、兼职员工招聘流程: ?申请人向本部门领导和交工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招聘兼职员工的原因,兼职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间、工作部门等内容; ?获批准后,申请人组织、人力资源室配合招聘工作; ?确定人选后,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人力资源室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协议,内容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等在人事和财务各存一份;实习时间及报酬从实习生到人力资源室报到、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算。 ?申请人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填写《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经室主任审核、主管主任批准之后,每个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交给财务人员,不满一月的按照实际时间另行支付。 ?财务人员根据《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支取劳务并发给兼职员工。 ?正式实习生可凭实习协议书向计算机管理员申请考勤卡、计算机、内部通讯用户,其他兼职员工可申请计算机,但不可申请内部通讯用户和考勤卡,并限制其对服务器的访问权限。 三、兼职员工报酬 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600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30元/天核算。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室主任、主管主任批准。 正式签订实习协议的京外实习生,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房补和通讯补助;其他兼职员工则不享受。 所有兼职员工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我部门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员工的管理 兼职员工应及时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否则不予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兼职员工到岗后,申请人应负责向其解释交通工程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交通工程部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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