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改革建议

我国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改革建议
我国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改革建议

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六大亮点解读

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六大亮点解读 2015年8月31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大幅修改,修改达44处之多,整部法律从37条扩展到52条,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重视。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显著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充分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强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10月1日实施,掌握和运用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关键内容,对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如下六大亮点: 一、释放活力,下放三权 本次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解决科研机构或大学转化科技成果和运用知识产权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权属、运营等管理问题,可以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解决。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之前,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未将有形财产和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进行区别对待,这严重阻滞了国有科研单位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其具体表现就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使用、处置科技成果需要层层繁琐的审批,容易丧失科技成果处置的有利时机;科研机构或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需要全部上缴国库,导致科研机构和大学丧失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因此,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大亮点就是打破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主要体制障碍。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但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上述两条规定放权于科研机构和高校,确保了其真正拥有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是本次修法最有”含金量”的条文。 二、协议优先,提高奖酬 由于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自身的特点,科技成果通常属于职务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的转化也通常是在单位的转化人员或科研人员的努力下才能完成。科研人员既是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又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推动者和重要实施者。建立和完善激励科研人员和转化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健全和完善了科研人员和转化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奖酬制度。一是大幅提升了法定奖酬的比例。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最低标准是转让净收入的20%;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则规定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的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奖励和报酬的最低限是转让净收入、许可净收入或作价出资获得的股份、出资比例的50%。二是单位与科技人员或转化人员关于奖酬标准和数额问题,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并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者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 (二)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三)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单位应当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 (四)国家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投资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国务院财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技术入股形成的国有股在企业上市时豁免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转持的有关政策。 (五)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按照规定格式,于每年 3月30日前向其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年度报告,

科技成果评价方案

吉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12 15:03:00 来源:吉林省科技厅字体显示:大中小 为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要求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现就吉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382号)、《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依据,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职责明确、自律发展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具备条件的机构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二是自由申请、评估指导的原则。中介机构自由申请,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认定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单位,指导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三是需求导向、强化服务的原则。主要针对成果应用转化需求,构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探索为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和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提供成果评价服务的有效模式。 (三)试点期目标 到2017年底前,选择3-5家试点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试点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初步建立起科技成果评价新的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 从2018年开始,根据实际需求,适度调整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数量,并对科技成果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定期审核,根据其运营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科技成果评价资质备案。到2020年末,培育出一批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在全省基本建立起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机制。 二、试点单位认定 (一)自由申请 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应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开展过科技评价评估研究,具备评价能力和条件,承担过

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规范

DB 青岛市服务业标准规范 DB 3702/ FW KJ 003—2017 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andard assessment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青岛市科技局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4.1 目的性原则 (2) 4.2 科学性原则 (2) 4.3 现实的可能性原则 (3) 5 评价方法 (3) 5.1 评价指标 (3) 5.2 工作分解结构 (3) 5.3 技术成熟度评价 (3) 5.4 技术创新度评价 (3) 5.5 技术先进度评价 (3) 5.6 效益分析 (3) 5.7 项目团队评价 (3) 6 评价程序 (3) 6.1 总则 (4) 6.2 确定评价时间 (4) 6.3 确定评价目的 (4) 6.4 确定评价步骤 (4) 6.5 确定科技评估师 (4) 6.6 确定咨询专家 (4) 6.7 评价原始材料采集 (4) 6.8 工作分解结构分解 (5) 6.9 编制评价报告 (5) 6.10 行业审核和备案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技术成熟度等级表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技术创新度等级表 (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应用研究类技术先进度等级表 (8) 附录D(规范性附录)技术成熟度评价表 (9) 附录E(规范性附录)技术创新度评价表 (10) 附录F(规范性附录)技术先进度评价表 (1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主要成就与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主要成就与经验 自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就与经验。联系实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主要成就与经验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括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联系实践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运用中国人民自己的民族语言来阐述马克思主义理论,揭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规律,使之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就是要求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自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经历以下几个方面: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思想,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 (2)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提出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赋予中国特色

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服务委托合同书

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服务 委托合同书 合同编号: 成果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签订合同日期:20 年月日

甲方: 乙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服务。评价的主要事项: 1、基本指标评价[√] 2、委托协助科技查新[ ] 3、委托协助样品检测/测试[ ] 4、协助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 5、其他委托事项:。 二、工作时限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收到甲方本项目评价费用之日起工作日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服务; 2、如委托评价事项遇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甲方委托科技查新、检验/测试的,评价时限延长解决问题及科技查新、检验/测试所需的工作日时间;如需要补充或者重新提交评价材料的,评价时限从收到符合要求的补充材料之日起算。 3、甲方转帐支付评价技术服务费用的,评价时限从评价技术服务费用到帐之日起算。 三、乙方的主要义务和权利 1、乙方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自主完成评价工作,对依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所做的评价结论负责。 2、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及其支付的款项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交付《评价报告》及相关结论材料;因甲方延期提交技术资料或延期支付评价费用与委托项目款项的,

乙方向其交付评价结论及相关资料的时间相应顺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具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4、乙方享有《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所规定的权利。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充评价所需材料,对确需补充而甲方无法补充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评价无法继续进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的工作和协作事项: 1、甲方不得在合作期限内将所委托评价项目转交其他第三方进行科技成果评价。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有关工作。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3、甲方要求咨询专家回避的,应在乙方选聘咨询专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 4、对于需要具备检测或查新报告才能做出评价结论,但甲方又未提供相关报告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查新报告,也可以与甲方协商,由乙方作为检测、查新委托人取得检测、查新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对提交的科技成果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为履行以上约定专门指定负责协调信息资料提供的联系人。 五、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 1、本项目评价费用总额(不含专家咨询费,以及专家的直接费用,专家咨询费及专家的直接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在乙方提供服务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其他委托事项所需款项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预付,评价结束时乙方凭第三方收款票据与甲方结算。 2、以上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以其他乙方可以接受的方式支付。转帐交易等相关的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评价风险 1、由于评价所需材料或者客观条件的限制,并非所有评价都能得出明确的评价意见。 2、评价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结论属于专业性意见,与委托人的预期可能并不一致。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XXXXXXXX院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个人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实施后续管理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等的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促进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激发调动科技人员和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积极性,规范工作流程,结合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16)295号》进行修订,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当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相关人予以奖励。 第三条科技成果指在科研和技术开发中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结合院实际情况,本办法中转化的科技成果具体界定为: 1 / 8

(一)专利; (二)已做著作权登记的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成果; (三)已做专有权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其他成果; (四)专有技术(如关键技术算法和参数等); 本办法中的科技成果不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成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及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院包括所属各部门、分院、企业。 工作人员包括院在职人员及在站博士后。 相关人员包括退休、调动离职等离开院后不满1年或另有约定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院领导办公会),负责审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制度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案,包括采用员工创业持股方式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涉及院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等。 第六条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评审机制 1.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涉及院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案。员工持股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由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评审。 2.评估组:由相关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日常项目的评审工作。 2 / 8

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根本原因和主要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根本 原因和主要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前两步目标,大幅度提高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在30年来的创造性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概括起来说,就是党的十七大阐明的“十个结合”。①必须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改革开放提供理论指导。②必须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保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③必须把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坚持执政为民、紧紧依靠人民、切实造福人民,在充分发挥人民创造历史作用中体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④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使全社会充满改革发展的创造活力。⑤必须把推动经济基础变革同推动上层建筑改革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保证和法制保障。⑥必须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提高全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1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 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 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 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 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 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 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八条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 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 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成就与经验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成就与经验 时间的车轮从1978年滚向了2018年,整整四十年的时间。1978年,有一个老人在中国南海画了一个圈,于是中国有了“改革开放”。而在2018年,我们迎来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这四十年来,中国一直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着,版图上那一只雄鸡慢慢地站起、屹立,中国人民也慢慢站了起来、富裕了起来、强大了起来。 历史向我们证明了1978年的那一场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带来的改革使得中国向新时期发展迈开了一大步。四十年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也就在这不长不短的四十年间,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交通网的日益完善,城市公共设施的日益完备,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不断发展的国有经济,日益冒头的私营经济,不断推进的大数据事业,日新月异的开发区、新区、直辖市……春风化雨的这四十年,无论是中国人的面貌、中国人的生活亦或是中国人的精神,都在这四十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显而易见的变化。 总体上来说,这翻天覆地的四十年,使得中国在四个方面发生了转变,即经济发展、治国理政、城乡结构、社会民生。 照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中国已经从封闭的经济性弱国完成了向开放性的全球经济大国的转变。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领导人根据“实践就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理念,调动生产者积极性,激发经济的活力,共同创造了经济发展的中国奇迹。 照治国理政这一方面来看,中国已经完成了从单极化传统管理向公共服务型的理念转变。可想而知,我们国家把市作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势必会对国家的政府管理体制、传统管理理念、社会管理能力等带来极大的挑战。所以,整理好推进党建、重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等方面的改革,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渐进式的基本内容。 照城乡结构来看,中国已经从落后的乡村型社会蜕变为富足的城乡融合型社会。1978年,当时的我国还是一个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百分之八十的经典农业型国家。从此以后,经过采取加一系列改革创新,将农民进行了大解放,使得我国农村大部分劳动力开始流向中大型城市,进一步释放了我国的城市活力。 照社会民生看,我国整体已从温饱转向小康。在我国领导人的不断努力下,通过不断地去改善民生以此不断增加了我国人民的收入,使得我国人民可以过上温饱、美好的新生活,这不仅仅是1978年改革开放的初心,亦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最大的成就之一。 从这春风化雨的四十年里,我们不禁得出了一些小小的经验。其一,我们仍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思想,并将其中国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地去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其二,坚定我国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我国改革开放向前迈进的每一步都与我党的理论基础分不开。其三,在坚持正确方法论的前提之下,大胆探索。其四,尊重广大的人民群众,亦要尊重为此付诸的实践。其五,坚持党的领导。 这四十年是一个里程碑,我们将见证下一个40年带给我们的惊喜。

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流程

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同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流程 1、成果完成人与成果需求方无利益关联 学校主管部门、院系、成果完成人与成果需求方洽谈 确定转化方式,制订转化方案 转化方式:协议定价 确定协议成交价格转化方式: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或拍卖院系与成果完成人将科技成果价格评估 、挂牌交易或拍卖过程与结果提交主管部门备案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院系、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选择具有国有产权交易 资质机构进行挂牌交易 或拍卖 成交价格不低于评估价 格,且不低于5万元 成交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且不低于5万元技术转移中心审核 法务法律条款审核 主管部门和院系网站、OA 系统、公示栏公示 学校和转化方签署合同 根据合同进行材料交接,执行合同 扣除相关费用后,根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否否是是 2、成果完成人与成果需求方有利益关联

主管部门、院系、成果完成人与成果需求方洽谈 确定转化方式,制订转化方案 转化方式: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或拍卖 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院系、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选择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机构 进行挂牌交易或拍卖 院系与成果完成人将科技成果价格评估、挂牌交易或拍卖的 程与结果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成交价格不低于评估价 格,且不低于5万元否 技术转移中心审核 法务法律条款审核 是 主管部门和院系网站、OA 系统、公示栏公示 学校和转化方签署合同 根据合同进行材料交接,执行合同 扣除相关费用后,根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成果完成人提交成果转化利益关联书面声明 报院系和主管部门备案

(完整word版)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评价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受理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 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二○一六年制

填表说明 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本表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或铅印,字体为4号字。 2、成果名称:要准确表达成果的技术领域、特征和先进性,字数一般在30字之内。 3、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4、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二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原则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第一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如有变化,在提出申请鉴定以前,各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5、申请日期:以申请单位盖章日期为准。 6、受理日期:指申请单位将本评价申请表送达评价单位的日期,由经办人填写并签字。 7、申请表中的“科技成果名称”必须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科技成果名称完全一致。 8、成果类别:在符合的成果类别前打“√”。 9、研究起止时间:是指该项成果开始和最终完成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10、成果形式:在符合的成果形式前打“√”。 11、单位名称:即封面上的申请单位。 12、单位地址:指鉴定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13、单位属性:在相应的单位属性前打“√”。 14、联系人:是指申请单位的该项成果的技术负责人。 15、评价目的:是指对成果评价后的具体应用做出说明。 16、成果密级: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而确定的密级。 17、成果所处阶段:在符合的阶段前打“√”。 18、知识产权状况:是指该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论著等,请写明名称、有效编号。 19、经济效益:指该成果推广应用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和条件_比较与借鉴

〔收稿日期〕 2000-09-10 〔作者简介〕 刘溶沧(1942——),男,四川营山县人,196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经济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 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财政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和条件:比较与借鉴 刘溶沧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北京 100836) 【摘要】 本文结合美国、日本、法国、韩国等国家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经验和作法,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与条件进行了对比研究,提出了一些借鉴意义。 【关键词】 科技成果 生产力 转化 借鉴【中图分类号】 F 124.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685(2000)11-0004-04 德国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发展经济一体化部研究小组组长贡特拉赫指出,在过去的80年里,美国的生活水平(用人均社会产值来衡量)差不多提高了4倍,相当于2%的年均经济增长率。有的国家生活水平提高得更快。目前日本的人均社会产值比一战开始前高出约15倍,相当于3.5%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中国的人均社会产值在仅仅20年的时间里差不多增加了3倍,相当于7%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如何解释各国经济增长及生活水平方面的巨大差别呢?贡特拉赫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出发得出结论:主要根源于各国不同的技术进步程度和政策选择①。实际上,国内外的大量事实证明,技术进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国科技创新的能力与水平,科技成果的数量、质量特别是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情况。 长期以来,在我国只要一提到科技成果,人们就会不加思索地认定这是专指自然科学成果,而不包括社会科学。尽管邓小平同志早已指出,科学,当然包括社会科学在内,无论政府工作,还是 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思想认识,可以说至今还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当然,我们在此不便展开对这一问题的辨析,但本文所谈的科技成果转化,却与世俗的偏见不同。尽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在论及科技成果转化时,其内容也的确多属自然科学的范围,但并不排斥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更不意味着这种转化的意义和作用与自然科学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理论和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作为现代经济发动机和可持续增长重要因素的科技成果转化,受到诸多方面的制约与影响,需要具备一定的环境和条件。因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是一个由科技供给系统、科技转化系统、科技需求系统和科技环境系统构成的复杂体系。科技成果从形成到转化的过程中,诸多环节之间往往存在着时间与空间上的分离,因此,负有宏观调控职责的国家或政府,必须从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规律性,或实现这种“链式”转化的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出发,认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体化研究,使其不

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鼓励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对科技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管理活动,特制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制度涉及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利用现有的技术、人力、资源,通过自主研发或基于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与科研所及高校联合进行研究开发的项目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3.岗位职责 (1)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成立窗口,指定专门负责技术转移专员,负责与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沟通交流、接洽;向外部发布技术合作需求、公司自主研发取得的技术成果信息。主 导公司技术合作对象(如研究型大学、第三方研究机构)评审及对合作对象提供技术资源匹配; 对公司取得技术成果积极向他人撮合许可、转让、合作、折算股份投资。并制定相应的科技成 果转化奖励制度。 (2)技术研发部:为加快公司产品迭代,研发部产品经理应根据产品的发展战略,提出详细的技术合作需求,积极参与与高等院校的技术交流,充分利用高校利用学科交叉的创新资源,打破空 间限制,推动与高校专家之间合作;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3)财务部: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与研究型大学或第三方研发机构进行技术合作进程,支付相应比例的研究开发经费,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技术成果以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 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形式进行转化,所形成的收入纳入技术服务收入。 4.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内容 (1)完善技术转移的管理体系,建立校企联名实验室等形式整合多方面的优质资源,为公司组织大体量、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奠定基础;为加快公司研发产品迭代,完善公司内部研发体系,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持。 (2)构建适宜公司技术创新的技术转移创新体系,通过加大与高校知识流、技术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诸多要素的互联互通;依托高校多学科资源交叉优势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从而提供 公司产品竞争力。还能促进大学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现行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必须改革

在政协访谈的电视节目中,数学家杨乐先生讲“科研成果的评价是一个十分专业的事情…”,我们未能聆听讲话的全文,但揣其意是要负责地对待每一项科研成果,这不仅是因为科研成果是研究者的血汗,同时也是国家的财富;对一项科研成果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不仅会打击研究者的正义感、创造性、积极性、责任性,而且事实上也是在毁坏原可属于国家的财产,因为对于一项科研成果的不中肯、不恰当的评价,很有可能使研究者丧失信心而使这项成果永远消失掉,也有可能使研究者到国外去谋求出路。 卫虎林:现行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必须进行根本改革 作者:卫虎林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6-11-28 本站发布时间:2006-11-28 11:18:10 阅读量:476次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抽屉 Twitter Facebook 说明:本文所说的科研成果主要是指学术论文,对科研项目和学术著作的评价体系改革,将另文论述。 一、目前国内对科研成果是如何评价的 总体上看,我国目前对各类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可分为管理性标准和学术性标准。 管理性标准基本上是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据了解,绝大多数高校对学术论文的评价是根据论文发表的期刊的级别来进行的。比如,绝大多数高校根据期刊级别高低,依次把论文分为国际级、国家级和省级。 目前一般把SCI、EI、ISTP、SSCI、A&HCI等五大检索收录的论文成为国际级论文(有些单位只认可前三大检索,在SCI检索的论文中只承认1区、2区的文章)。

国家级论文的鉴定,大多数高校依据的标准是“由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部分高校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自行筛选。 省级论文的鉴定,多数高校是根据国内比较权威的核心期刊来认定的。自然科学一般以中国科学院文献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D)来评价;人文社科依据南京大学推出的中文人文社科索引(CSSCI)或北京大学推出的《中文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来进行。 尽管很多高校在具体的论文级别的规定方面千差万别,但大体上都是以上述标准为主来进行的。 二、人为地强调论文级别扼杀了科技工作者的创新能力 由于高校申报博士点、硕士点、学科评审以及教师晋升职称、年度考核等,学校依据不同职称的教师制定了不同的考核标准,所以,教师在研究之前,首先考虑的不是这个问题有无研究价值,而是我搞了这个研究、写出东西后能发到什么级别的杂志上,加之众多高校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所以,我国的科研成果更多地表现为数量型而非质量型。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SCI论文数量增长明显,大概不到5年就翻了1倍,论文数达到5万篇。如此庞大的学术论文数量却未能引起国际学术界的重视。据统计,我国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的数量已居世界第五,但1994年至2004年十年间每篇文章的平均索引率却排在第120位之后。 全国政协常委张涛说:“由于科研活动远离经济与社会实际以及立项和评估中的问题,出现了大量的科技泡沫,导致我国在国际科技总体实力竞争中长期处于弱势。”他指出,每年国家统计的数万项科研“成果”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无实际价值,形成了大量的“科技泡沫”。(https://www.360docs.net/doc/b218027074.html,/c/2006-09-07/063710943067.shtml) 三、改革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探索与尝试 2005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自主创新,就是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时隔不久,在2006年1月9日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指出,“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我国应对未来挑战的重大选择,是统领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主线,是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根本途径。” 200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把自主创新纳入了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关于自主创新战略的总体要求,目前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改革可尝试进行一下探索: 1、在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各高校进行的申报博士点、硕士点、学科评审、高校评估等各类评审中,取消对科研成果的硬性规定指标。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哈尔滨商业大学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学研究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校相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学校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学研究处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晋政发〔2017〕31号)、《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太原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试行规定》及山西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实施方案》,践行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促进科技成果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转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在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数字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现代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现代煤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十四个领域中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主要针对中试阶段成果转化项目及产业化阶段成果转化项目。 (一)中试阶段成果转化项目中试阶段成果转化项目是指省内外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在实验室已经完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先进性,并在示范区实施转化的中试阶段成果转化项目。成果转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先期聘请第三方科技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培育资金扶持的中试阶段成果转化项目进行专题评审,如项目通过评审,可按照示范区投资项目入区流程入区。 (二)产业化阶段成果转化项目 产业化阶段成果转化项目是指省内外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在示范区实施的属于示范区重点打造的产业集群,并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化阶段成果转化项目。项目引进按照示范区投资项目入区流程操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示范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各类创新组织机构(统称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由示范区成果转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奖励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第三条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第四条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第五条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①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

归企业所有; ②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占40%; ③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第六条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第七条附则 1、成果收益的奖励制度是年薪制、绩效奖励制度并列的研究人员激励制度,研究人员的成果收益不影响其年薪和绩效奖励的发放。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31 CHINESE UNIVERSITY SCIENCE & TECHNOLOGY 2012?01-02  关键词:摘 要:1 宁夏科技成果评价的现状 科技成果的评价有多种形式,从评价的客体上来分有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种方式。直接的成果评价以科研项目的验收、成果鉴定、成果奖励为主,而技术职称、各类人才工程的入选等科研荣誉是科技成果评价的间接表现形式。 宁夏的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特征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技成果的登记、成果鉴定和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自治区人事厅负责科技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各种人才工程项目的评选工作。自治区各个科研机构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各自的成果评价标准和与之相匹配的成果奖励办法,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本单位科技人员的科研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成果评价的方式向多样化发展。近5年来宁夏每年成果验收的数量不断上升,成果鉴定的数量没有明显地增长,鉴定成果每年保持在200项左右,成果鉴定的级别多以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为主。成果评价工作越来越受到科技人员的重视。 在评价时,成果来源、项目级别以及经费的多寡成了推断科技成果的主要水准,那些未受到资助的成果在评价中遭到歧视。于是,形成了评价中“马太效应”的怪圈,多年来,很多荣誉的光环都集中于自治区科技界一些有影响的专家身上,大家轮流坐庄,鲜有新人脱颖而出。 2.3评价活动重操作轻学术 高级技术职称的获得是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动力之一。级别越高的职称完成的科研成果的数量越多,对质量的要求也越高,具体的表现为发表在核心刊物(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例)上的论文数量要增加。就操作的角度而言,这种办法确实方便效率高。但是从学术的角度来看,这样简单地划线是不公平的,从效果来看,作用更是消极的。把代表学科最高水平的刊物和一些非主流的刊物划分在同一级别标准上,虽都为核心,但是不同刊物学术影响力的差别是很大的。 2.4评价过程重数量轻质量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分析 陈晓芳 (宁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21) 如何更好地利用科技成果评价这一制度“指挥棒”,形成正确的科研导向,引导科学研究创新发展 是西部地区面临的重要课题。宁夏科技成果评价存在评价部门多、不同部门评价标准和程序不一的问题,以及评价制度重管轻理、重操作轻学术、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结果等共性问题,应采取加强统筹、信息公开、异地评审等措施改善评价环境,形成制度保障,做到科学合理评价。 科技成果 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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