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室(馆)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馆)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馆)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馆)配备标准

省督导参照此标准

一、执行的依据:

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和《山东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实施办法》并结合省教育厅对我市进行《中小学验收教学普及县工程工作》的验收标准为依据。

二、性质:

为切实做好我市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管理与使用工作,使我市图书馆(室)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我市中小学图书室(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中小学图书室(馆)应积极为师生提供书刊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是学校书刊情报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机构。

同时要注意搞好班级图书角的建设工作,延伸和扩大阅读阵地,方便学生阅读,并深化实施“朝阳读书计划”在总结图书阅读经验的基础上由城区学校推广到全部农村

学校。

三、书刊资料的配备和配备标准:

1、配备结构:

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要。包括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和报刊及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

2、采购原则:

中小学图书室(馆)应优先采购、收藏由国家和省教育厅评审推荐的图书资料。

3、图书室面积标准:

一类图书室应设标准:

小学图书室面积:50m2。

初中图书室面积:70m2。

高中图书室面积:70m2。

4、藏书标准:

(1)一类标准学生人均藏书量:

小学30册/人(复本不超5本)

初中40册/人(复本不超5本)

高中50册/人(复本不超5本)(含职业高中)

(2)一类学校报刊种类:

小学60种/校

初中80种/校

高中120种/校

5、阅览室的面积和设座标准:

一类小学:教师设座1/4面积52 m2,学生设座1/18 面积59M2

一类初中:教师设座1/3面积54m2 ,学生设座1/12 面积120M2

一类高中:教师设座1/3面积60m2,学生设座1/10 面积120m2

四、管理和利用:

1、书刊登录:(1)总括登录;(2)个别登录:

2、书刊分类:

(1)图书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2)期刊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

3、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1)中学图书室(馆)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

(2)小学图书室(馆)设书名目录。

4、制度:

(1)图书管理员职责。

(2)图书报刊借阅制度。

(3)图书报刊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4)图书报刊管理制度。

(5)阅览室规则。

5、登记簿:

(1)图书报刊借阅登记。

(2)图书报刊损坏登记。

五、机构和人员:

1、《规程》规定:各级教育部门应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中小学图书室(馆)的工作,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指定各级代办站为中小学图书管理机构(县级)。

2、各镇、街道学区以上的学校,必须是一名基本掌握图书室(馆)专业技能的同志(可兼任),具体负责本校的图书室(馆)建设和管理。

安丘市勤工俭学管理站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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