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财政拨款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财政拨款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

[例11-1]某行政单位发生如下业务:

(1)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列入部门政府集中采购预算的专用设备50万元,该设备已经验收并交付本单位有关部门使用。

借:经费支出—专用设备 500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 500 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设备 500 000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500 000

年末,行政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

[例11-2]本月提交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本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7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700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 700 000

年末,如行政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间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四)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收回时

借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等科目。

(五)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时

借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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