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一)准股东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股份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公司法》作了补充:1、公司未成立,债权人对准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未成立,受害人对准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五条规定:“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东

1.股东出资瑕疵

《公司法》要求股东出资应当保持资本的真实、完整,但是在司法实

践中股东出资不实存在瑕疵的行为比比皆是,比如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等,针对这类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13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围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外,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就处理股东责任纠纷的相关问题也明确规定:“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相关规定:

(1)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4)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5)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六条规定:股份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2.股东抽逃资本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1)股东抽逃资本的法定情形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2)股东抽逃资本的责任

A、《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B、《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围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除了要求公司的资本应当真实、完整以外,还应当维持在充实状态,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3.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

公司法要求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否则即便已经注销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公司注销的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注销登记”的规定。结合这些法律规定,清算程序不合法的具体表现往往有这几种情况:

(1)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主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2)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或者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亦需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清算组未合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使债权人未获清偿的

有限责任公司决议解散的,股东应当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并告知债权人。《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向清

算组申报其债权。”这里的公告还必须是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未在法定期限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公司法》要求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其在造成损失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6)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行为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存在其他过错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其他过错行为主要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比如:清算组不依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清算方案未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即予执行给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等等。

4、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的除外。

注意:《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5、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围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股东和受让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股东滥用权利,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某一特定事实,符合法定情形,被认定为股东滥用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时,可以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将公司股东和公司视为一体,追究股东和公司共同的法律责任。也称揭开公司面纱。这一制度的创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从国外实践看,这一法理主要适用于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和法律义务以及公司形骸化等情形,一般有股东与公司在财产、组织和业务上混同等客观表现。《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这一规定具有针对性,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公司的实践不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些公司虽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但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加之缺乏商业诚信,股东利用公司独立地位侵占公司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比较严重。为了防止股东滥

用公司法人人格、有限责任获取非法利益,以保护债权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股东的关联行为

公司的关联交易一般是指具有投资关系或合同关系的不同主体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又称作关方交易。公司关联交易是一种经济行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可以稳定公司业务,分散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但实务中常有控制公司利用与从属公司的关联关系和控制地位,迫使从属公司与自已或其他关联方从事不利益的交易,损害从属公司和少数股东利益的现象。因此,《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混同

公司享有独立法人人格、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是要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如果公司的资产、人员或财务与股东或者股东成立的其他公司不分,就会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债权人就有理由认为公司与

股东或者其他公司实际上就是一家,当公司不能承担责任时,股东或其他公司就应当负承担连带责任。常见的导致公司混同的情形有:(1)财产混同。比如,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家,公司账务管理混乱,双方使用同一账户。(2)业务混同。比如,公司被控股股东支配或操纵,公司业务与其他关联公司业务不分,存在大量的、不公允的关联交易。(3)“夫妻店”公司家庭共同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4)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人组成多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独立,但实际上财务不分、人员不分、资产不分。

10.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的

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样,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单一性,缺少其他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具有的部相互制约,因而非常容易产生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的现象。新《公司法》在确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性的同时,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将公司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混同,实现非法目的,特别赋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法定义务。新《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的财产的,该股东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11.不正当控制

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高度控制,公司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均受到他人支配,公司在人员、财产、业务等方面都没有独立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此为手段操控公司为自己谋取利益,公司在上述人员的过度操控下,实际上已经丧失了独立的法人人格,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原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维护公司法人制度的独立性。

12.脱壳经营

股东利用公司外壳进行脱壳经营(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股东将原公司的主要人、物、财从公司脱离出来另外组成一个新公司,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原公司完全成为一个“空壳”,新公司完全不承担原公司行为产生的责任,却实际上利用原公司的资产在运作),从事行为损害合法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四: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首届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全体股东均已到会。(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有限公司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XXXX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XXX。经股东会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XXXX、XXXX、XXXX担任XXXX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年。 二、选举XXXX、XXXX担任XXXX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监事,另一名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年。 三、表决通过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该股东会决议适用于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5、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出资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多数决原则。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有时候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股东会出现独断专行,不利于公司的民主决策。因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这就给公司股东以比较大的自治权,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可以按照制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方法行使,而不必按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有很大好处。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这项规定更大地赋予公司自治,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公司有权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自主制订各项规定,法律一般不主动干预。体现私法自治的精神。也为公司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置有企业自身特色的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行了法律上的肯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的一些涉及公司的重大决议,会对公司内、外的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有重大风险,以至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作严格规定,从而使公司谨慎行事,对此法律作了强制性的规定,规范这类行为,对通过这类行为的股东会的决议设计了更高的标准。这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存续有很好的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法律规定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减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减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减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XX日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会议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或;董事长)XXX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一、公司注册资本由XXX万元人民币减少到XXX万元人民币,减资后,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调整为:股东陈XX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股东李XX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股东XX有限公司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二、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注意事项:1、该股东会决议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使用。2、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3、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4、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5、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会议人员:会议通知情况及股东到会情况: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经XX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对公司变更事项做出如下决议:1 、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 % 注册资本,出资额为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出资转让后,原各股东所应承担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现在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现有股东出资情况:( 1 )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 2 )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 2 、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原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3 、同意将原公司住所由变更为。4 、同意将原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为准)。5 、 A 同意免去的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为执行董事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为监事。(设执行董事)B 同意免去的董事长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组成新董事会(董事是聘任的要注明),选举为董事长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为监事。(设董事会)6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减少)到万元。本次增加(减少)的万元,其中由原股东增加(减少)投资万元;原股东增加(减少)投资万元;新股东增加投资万元。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 )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 2 )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 3 )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 7 、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延长年。以上变更事项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以下股东签字、盖章如有虚假,法律责任自负。股东签名(自然人股东)、盖章: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格式要求2016-07-13 16:50 | #2楼一、总体格式要求:1、使用A4规格纸打印(文字应为黑色)或书写(应当使用蓝、黑色的钢笔、毛笔或签字笔);2、签字应当由本人使用蓝、黑色的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打印。3、提交的材料应当为原件(具体材料格式要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材料书件有多页的,应当骑缝加盖公司印章(公司成立前,骑缝加盖单位股东之一的印章)或专用骑缝章(自备或注册窗口置备,并由被委托人签字确认)。4、根据授权,被委托人有权修改企业自备文书内容的,材料内容可以有修改,修改后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认,并

(整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参考样本(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 会议决议: 一、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由变更为。 二、同意变更公司住所,由搬迁至。 三、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增加/减少经营项目)。 四、同意延长营业期限,由年月日延长至年月日。 五、同意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万元,即从万元增加/减少至万元;其中于年月日以方式增加/减少万元人民币,于年月日以方式增加/减少万元人民币,……;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注:若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在股东会决议中明确说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并承诺全体股东对公司减资前的债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同意转让公司% 的股权(人民币万元)给; 同意转让公司% 的股权(人民币万元)给; ……;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七、同意免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

免去监事职务; 选举/委派/聘任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职务; 选举/委派/聘任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同意解散原董事会,免去、、董事职务;重新选举/委派/聘任、、担任公司董事;同意解散原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重新选举/委派/聘任、、担任公司监事;确认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 八、因股东名称/姓名已由更改为,同意相应更改股东名称/姓名。 九、因股权转让后,同意变更公司类型,由变更为。 十、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 (出席会议的新、旧股东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自然人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新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在市区路号(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________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________、________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变更为。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的监事职务;选举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组成;选举________、________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________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________、________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________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________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________为监事,选举(或聘任)________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董事职务,增补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__、________监事职务,增补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________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________监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____为公司监事;免去________经理职务,重新聘用________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出资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2、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有限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四:有限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XXX召集和主持。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XXX万元人民币减少到XXX万元人民币,减资后,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调整为:股东陈XX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股东李XX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股东XX有限公司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 二、自公司公告后,公司的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尽的债务,由原股东按原出资额承担法律责任. 三、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有限公司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该股东会决议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使用;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3、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4、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注意事项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注意事项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但是许多有限公司对于股东会召开的注意事项不甚了解,现我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流程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类型及召开时间: 1、首次股东会:《公司法》第38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2、定期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公司法》第39条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3、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39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召开股东会何时以何种方式通知股东? 《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何人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 《公司法》第40条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5)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6)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四、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来讲,股东会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股东如何出席参加股东会? 自然人股东可以本人亲自出席参加股东会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股东会会议,本人参加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六、股东会会议股东表决权按什么行使?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股东会会议决议如何表决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出席会议股东: 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地点: _________)召开(年度、临时)第_________届第_________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_________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股东_________人,实到_________人(其中代理人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_%(占全部股份总额的_________%),符合章程要求。决议

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监事的任免决定 1、免职情况 同意免去_________的监事职务;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职情况 各股东共推荐监事候选人_________名,从中选举_________名监事。 (1)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2)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3)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4)根据以上投票选举结果,同意选举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的_________、_________担任公司监事,任期_________年。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企业名称变更)

制作股东会决议须知 1、本范本不适用于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 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内容去除;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4、股东为法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 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 5、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 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字号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 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8、召开股东会的日期、表决公司章程的日期和股东会决议的落款日 期要一致,即同一天。

连城县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连城县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定期、临时,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股东会,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如有缺席应注明缺席股东,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连城县有限公司。 2、表决通过年月日修订的公司章程。(提交修订后的新章程时表述) 表决通过年月日制定的章程修正案。(提交章程修正案时表述,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 股东签名或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减资新的)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四: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XX有限公司于200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XX有限公司(股东代表:XX)、股东XXXX有限公司(股东代表: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XX召集和主持。 会议内容:表决股东变更、企业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等事宜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本公司目前没有存在重大债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详见本公司的《验资报告》,公司在减资后完全有能力清偿目前所有的债务。因此,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XXX万元人民币减少到XXX万元人民币,由原法人股东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减少50万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减资后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股东陈XX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 2、同意公司的企业类型由: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3、公司的组织结构不变,委派****为执行董事兼经理作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委派****为公司的监事。 4、对于公司减资前存在的债务,在公司减资后,如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承诺仍将按减资前的出资额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5、以上变更事项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附通过的公司新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200X年XX月XX日(公司应盖章)备注:该股东会决议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使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6670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66704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公司股东应在股东会议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议事范围 第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议事范围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股东就对外融资提供的股权质押;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聘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议; (十三)对公司变更住址作出决议; (十四)决定清算委员会成员; (十五)修改《公司章程》; (十六)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会议

第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会议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年度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之内举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权额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七条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机构或个人签署一份书面提议,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1)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参考格式,请起草后打印,横线不要打印)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在召开了公司股东会,应到股东名,实到股东名,占公司表决权的%。经表决,代表%表决权的股东赞同,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中原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 二、同意股权转让: 占公司 %的股权计人民币万元以价格转让给; 占公司 %的股权计人民币万元以价格转让给; …… 公司中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股权转让后公司中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 股东签名(自然人): 或 盖章(法人):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2或增、减资变更)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参考格式,请起草后打印,横线不要打印) 根据(时间) 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事宜所作出的决议,公司中股东变更为等人。(有股权转让时补充)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在召开了公司股东会,应到股东名,实到股东名,占公司表决权的%。经表决,代表%表决权的股东赞同,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时间) 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事宜所作出的决议,公司中股东变更为等人。各股东的出资情况为:(有股权转让时补充)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 二、吸收新股东 吸收、为本公司新股东。 三、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一)增资 1、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万元,增资的万元中,以方式出资万元; 以方式出资万元,…… 以上增资款于(时间)前缴入公司帐户并验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在验资前办妥财产权转移手续。 2、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比例如下: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 (二)减资 1、公司原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减资至万元,减资的万元中,减资万元,…… 2、减资后公司中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如下: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 以方式出资万元,占 %;…… 四、变更组织机构成员 1、因股东变更,由组成本公司股东会。 2、公司原执行董事兼经理(或董事会成员)为,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通知情况及股东到会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经广州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对公司变更事项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 %注册资本,出资额为万元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股份转让后,原各股东所应承担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现在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现有股东出资情况: (1)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2)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2、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原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 3、同意将原公司住所由变更 为。 4、同意将原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 为(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为准)。 5、A同意免去的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为执行董事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 任)为监事。(设执行董事) B同意免去的董事长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组成新董事会(董事是聘任的要注明),选举 为董事长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为监事。(设董事会) 6、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减少)到万元。本次增加(减少)的万元,其中由原股东增加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

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什么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程序或决议的内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侵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公司法赋予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两种救济权利。 1、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但享有撤销权,此种撤销权有别于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撤销权,这是因为股东大会决议具有合同的表象特征,但又有别于合同。股东会大决议的内容并不局限于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划分,还可能包括公司经营、投资、劳动报酬、管理人员薪金等一系列问题。 2、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应列公司为被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力机构,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果只能归属于公司本身。 3、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存在法律瑕疵或违法可能的股东大

公司股东大会议记录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股份有限公司范文) X公司于x时间x地点在x召开x公司的X(如: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xxx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x人,代表股份x股,占公司股份总数x股的x%。其中x1股东,代表股份x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x%;x2股东,代表股份x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x%。 应到董事x人,实到董事x人(具体名字)。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 表决结果:同意x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反对x股,弃权x股。 二、________________。 表决结果:同意x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反对x股,弃权x股。 三、修正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x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x%,反对x股,弃权x股。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文)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召集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主持人:一般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应到会股东名,实际到会股东名,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下决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修改公司章程或备案新章程。 股东(签字、盖章): (注: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方可有效) (公章) 年月日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一人有限公司范文) 年月日,股东作出如下决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修改公司章程或备案新章程 股东签名: (注: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方可有效) (公章) 年月日 公司董事会决议(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模板)

(本范例中斜体字体为提示内容,请在制定股东会决议时将有关提示全部删除)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范本,仅供参考) 本次会议已于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珠海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时间: 地点: 股东成员:、、 其中出席会议股东:、、共代表%的表决权 缺席会议股东: 会议议题:商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 经公司股东会议商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名称由变更为; 二、公司住所由变更为; 三、同意免去原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XXX的职务,免去原经理XXX的职务,免去原监事XXX的职务。(或:免去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XXX的职务,免去XXX、XXX的董事职务,免去原监事会成员XXX、XXX、XXX的职务),任命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XXX为经理,XXX为公司监事。(或:任命XXX为董事长,XXX、XXX为董事,任命XXX、XXX、XXX为监事会成员)以上人员均不属《公司法》第147条所指人员。 四、同意免去原秘书XXX的职务,聘用XXX为秘书。以上人员不属《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第59条所指人员。(如章程规定,秘书由董事会产生,则删除本条,企业另外出具董事会决议) 五、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变更为万元,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股东XXX增加(或:减少)人民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万元。确认股东新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XXX 。。。。。。。。。。。。。。。。。。。。。。。。 2、XXX 。。。。。。。。。。。。。。。。。。。。。。。。 (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按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列明) 六、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4)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以上的股东或者分之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提案; (16)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 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日之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样本:备案 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仅供参考) 出席会议股东: 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 2、认股人:、、、。(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龙岩市XXX股份有限公司于X年X月X日在(地点)召开(年度、临时、第X届第X次,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XX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股东人,实到人(其中代理人X人),代表公司股份××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XX %(占全部股份总额的××%),符合章程要求。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监事的任免决定(累积投票制,每股具有等同于待选董事人数的表决权(比如:比如:甲出资80万,乙出资70万,丙出资50万,选3人即每股3票,200万出资额就有600万票,甲240万票,乙出资210万票,丙150万票,各股东可以把票数即表决权按不同比例分别投于各自推荐的候选人身上):

1、免职情况 (1)同意免去(XXX)的监事职务;股东甲××票赞成,股东乙××票赞成,股东X××票赞成,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 2、任职情况 各股东共推荐监事候选人X名,从中选举X名监事。 (1)、监事候选人,股东甲××票赞成,股东乙××票赞成,股东X××票赞成。 (2)、监事候选人,股东甲××票赞成,股东乙××票赞成,股东X××票赞成。 (3)、监事候选人,股东甲××票赞成,股东乙××票赞成,股东X××票赞成。 根据以上投票选举结果,同意选举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的、担任公司监事,任期X年。 3、监事会组成人员 同意由原监事、、和新监事、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 二、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交新章程的则表述为:同意X年X月X日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全体董事签字、盖章: (自然人的签字、非自然人的盖章) 会议主持人:×××(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