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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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2年5 号签发:吴良关于对201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 15 号)要求,2010年我校启动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四期),目前项目已实施已近两年,其中大部分项目已经完成。根据计划要求,将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结题项目为2010年度国家级所有合同到期项目;

2.由2012届毕业生负责的项目及2009年度立项的未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

3.其他未到期但已完成的项目,亦可结题。

二、结题具体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1日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材料:

(1)验收鉴定表(鉴定表必须小组成员全体签字,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学院领导小组审定);

(2)项目总结(结题)报告;

(3)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簿”;

(4)支撑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原始记录、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等;

(5)相关材料电子光盘;含:a.项目组人员集体照片及工作照各一张;b.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报告等,c.所发表论文的word版;

d.相关专利及获奖证书的照片等。

2.各学院于5月18日前组织专家答辩。学院答辩组由3~5位专家组成,各

学院教学院长为验收答辩组组长,请各学院在答辩时间与地点安排及答辩专家名单确定后于答辩前一周予以公布,并报教务处。

3.结题答辩时,将项目总结报告制成PPT格式,项目组成员一般应全体出席,共同汇报和答辩、阐述自身的想法,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验收鉴定意见。

4.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验收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报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验收。学院需提交给学校存档的资料包括:(1)各项目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2)电子光盘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

5.非毕业班学生负责的项目到期但未完成的,须提交延期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毛志敏,67792064,松江校区行政楼251室

附件:

1.2010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单

2.东华大学国家/上海市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验收鉴定表

教务处 201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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