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研究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西建大研究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西建大研究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西建大学工〔2012〕18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真正发挥评优奖励在研究生道德养成、学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根据学校《关于调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的意见(修订稿)》(西建大〔2012〕40号)(以下简称《调整意见》)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籍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均可参加评优活动。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可同时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二、奖项设置、比例及金额

研究生荣誉分为优秀博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和优秀硕士研究生干部三类。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三类。研究生荣誉和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博士生按3年学制计,硕士生按2.5年学制计,奖学金发放按每学年十个月计,按月发放。

1.优秀博士研究生:

占参评学生(全部)人数的20%。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1)根据《调整意见》规定,该条目适用于2011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一等:占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10%,奖励标准600元/月·人;

二等:占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45%,奖励标准500元/月·人;

三等:占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45%,奖励标准400元/月·人。

(2)该条目适用于2011年之前入学的研究生

一等: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20%,享受奖学金400元/月·人;

二等: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30%,享受奖学金300元/月·人;

三等: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40%,享受奖学金200元/月·人。

3.优秀硕士研究生:

一等: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5%;

二等:占参评学生人数的10%。

4.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等:占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3.5%,享受奖学金200元/月·人;

二等:占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10%,享受奖学金100元/月·人。

5.优秀硕士研究生干部:

一等:占参评学生人数的1.5%;

二等:占参评学生人数的5%。

6.硕士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一等:占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1.5%,享受奖学金200元/月·人;

二等:占参评学生人数(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5%,享受奖学金100元/月·人。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须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在上学年课程学习中,无不及格门次,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位于本学科前四分之一,且通过陕西省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

(4)三年级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公开刊物(须有CN刊号)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

(5)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须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在上学年课程学习中成绩优秀,或在科研实践中做出一定成绩;

(6)三年级博士研究生须在上一学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相关期刊发表专业论文至少2篇,或在科研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

(7)有较好的个人修养,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热心帮助他人。

2.优秀硕士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硕士研究生干部除具备优秀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

(2)应是校团委、校研究生会及学院研究生分会学生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干部及社团主要负责人;

(3)具有奉献精神,富有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所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能较好地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办事公道,原则性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在学生工作部(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院(系)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评优细则;

2.各院(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院(系)评选小组,落实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评选小组应由研究生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科研秘书和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组成;

3.研究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评优资料,评选小组认真组织评选,产生评选结果,并报院(系)审核;

4.各院(系)公示评选结果3天,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5.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各院(系)的评优结果后,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予以公示,确定最终评优结果。

五、奖励

1.凡被评为优秀研究生者,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凡获得研究生奖学金者,学校均按规定发放奖学金。

六、其他

1.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1)参评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必修实践环节考核未通过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注册者。

2.已被批准获奖的研究生,如发现在评选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荣誉称号、追回所发奖学金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医院年终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随着医院用人机制的变化,人员比例不断增加,从有利 于医院管理和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每年将对全院科室和职工进行考核评优评先。通过评比,调动全院职工工作积极性 和主动性、增强活力、发挥才能,以奖勤罚懒,表彰先进,创先争 能, 优,给职工搭建一个公开、平等、竞争的平台,现对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方案制订如下: 、指导思想 按照“三好一满意”工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以“建名院、树名医、转作风、求质量”提升医院品牌,树立医院形象,实现“政府满意、群众放心,职工受益”为总体目标。扎实开展好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为医院发展和“三级乙等”医院创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评选范围和对象及名额限制 (一)考核评选范围:全院职工。 (二)评选名额分配:先进科室(集体)一个;临床 优秀科主任三名(含医技科室主任);临床优秀护/两名

行后优秀科主任(负责人)一名; 佳医师、佳护士;先 进工作者4名【其中行后2名、药房组1名、收费组(含公 医办)1名】;优秀保洁员2名。 (三)医疗安全奖: 不定名额。 四、考核的内容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情况和部门考核方案细 则对 照德、能、勤、绩、廉及患者满意度进行综合考核。 (一)细则详见各部门考核方案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医德医风)、社会公德和服务态度等工作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参加学习培训、参加各种会议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在各项考试、考核中的成绩情况。 廉:是指廉洁自律,在医疗活动中以及药品设备购销中是否收受“红包、回扣”接受宴请等不良行为。 (二)患者满意度调查 每季度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一次,年底进行汇总。 五、评优评先标准 先进科室(集体):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

评优评先实施办法

关于评选“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实施办法为了鼓励广大同学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学习热情,以形成思想上进、学习勤奋、团结友爱、文明守纪、全面发展的风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具体办法如下: 一、红旗团支部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学院所有在册的团支部均可参加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一般占团支部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团支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好,认真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思想教育形式多样,能开展有创新、有特色、有教育意义的各项活动,团内宣传工作完成出色,文化活动健康、正常、丰富,有属于自己的品牌和亮点。 2、支部班子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团支部委员能以身作则,勤恳工作,相互支持,协调默契。 3、业务学习好。支部学风端正,成员之间互帮互学,学习进步快、成绩好。 4、民主评议、年度注册、推优入党、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团员统计等团内基础工作扎实。 5、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或团日活动,定期召开支委会,团内民主生活正常,能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月能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情况。 6、支部团员能严守团纪校纪,无违纪现象,能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活动。支部成员出现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支部的红旗团支部参评权一学年,日期从处分下达日期算起。 7、学风创建得分达到75分。 8、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100%。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及条件 (一)评选比例占学院班级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班级成员思想积极上进。 2、班委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分工明确,班级制度健全,落实良好,工作条理。班集体团结、和谐,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班集体凝聚力强,集体活动参加率高。 3、同学学习勤奋,学风良好,整体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不及格门数少于总门数的5%,本学年无考试作弊行为。 4、班级同学遵纪守法,遵守校院的各种规章制度,纪律严明,本学年内无同学因违纪违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与比赛,班级内群众性文娱、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生动活泼,成绩突出。体育达标合格率90%以上。 6、学风创建得分达到75分。 7、在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时无重大工作失误。 三、三好学生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凡在我院注册学习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占本班学生人数的6%(被评为先进班集体者可适当增加比例)。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①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学院、班级团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 ②遵守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无因违纪违规而受通报批评处理及以上处分。 ③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公物、艰苦朴素。 ④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实践活动。 ⑤本学年内操行量化成绩在班级前15名。 2、业务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细则

个人收集整理-ZQ 厦 门 大 学 文 件 关于印发《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 (研究生)评审办法》地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 厦门大学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优创先,以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地优秀学生.为规范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地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基本条件 、厦门大学在校注册研究生,符合所申请奖学金条例地规定,在职研究生不参加本奖评选. 、爱国爱校,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课程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无不合格课程. 二、评分办法 总分由课程成绩分、科研成果分两部分组成.申请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者,必须具有可视为第一署名地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与社科类发表一类核心论文,理工类发表区以上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等.无任何科研成果地不参评校级奖学金.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课程成绩分(一、二年级申请者满分为分,三年级申请者满分为分). 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分P ?∑?总学分学分百分排位) ( 其中百分排位是指研究生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在所修读课程班级中地成绩排名分.分值为至,所学课程班级第一名地百分排位为,最后一名为.该百分排位地分值在任课教师或研究生秘书把全班成绩输入研究生院地学籍管理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二年级申请者课程成绩地值为、三年级申请者课程成绩地值为.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科研成果分 申请评奖地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有号并且在网上发表地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号论文、已申请但未取得公开号地发明专利和未授权地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地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科研论文计分方法 ①论文分数∑?)(合作因子权重因子,包括评奖期间发表地各类科研论文. ②权重因子计算方法 人文、社科类论文权重因子地数值为:收录论文每篇,一类核心刊物每篇,二类核心刊物每篇.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地认定参见厦门大学人事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理工类论文权重因子地数值为:依据“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表(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在区刊物发表论文地,每篇权重因子为;在区发表地,每篇为;在区发表地,每篇为;

2019年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xxxx年评优评先工作实施 一、名额 校10名、校15名、校优秀教育5名。(具体评选名额安排表见附录1)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班主任参评对象为:当年度任职的班主任。 2、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当年度在职的专任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当年度在职的教职员工及中层以上干部。 4、参评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本年度须先具备本次评上校级条件,再按相应加权名次从前到后依次产生候选人(原则上向高三年段倾斜)。 5、参评校级各类先进须间隔一年,区级各类先进须间隔两年,市级及以上各类先进须间隔三年。 6、凡违反《xx省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中二十条违纪行为之一,本年度被上级部门或抽查通报批评的不能参评。 三、评选条件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基本条件是:认真党的十八大精神,忠诚党的事业,模范履行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参

加学校及年段的各项活动,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认真完成教育工作任务,教育教学质量优秀者。能自觉及时上交有关计生材料及证明,(教育教学)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一学年月满勤奖达7次以上,本年度未被上级部门或学校批评或抽查通报,且具备下列相应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主动与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和住校内外学生管理工作,所在班风、良好,学生考勤等管理规范。 2、注重与学生谈心交流,善于做好“学困生”教育转化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3、以《xx十中量化评分实施细则》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本年度班级量化总评名次居本年段前50%。 4、本年度班级“四率”(高一高二以下学期期中、期末两次、高三以两次省或市质检为准)总评名次居本年段前50%内。 5、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和健康有益的科技、礼仪等校园文化建设,本年度所在班级被评为校级(含)以上先进班、先进、先进班级、校园科技文化组织奖等至少有1次项以上(含)。 6、注重科研,本年度至少撰写一篇德育论文,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以政教处考核档案为准)。 7、所在班级一年内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受校级记过处分以上有2人次(含)、“两操”评比总分居年段最后三名

年度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重庆XX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年度部门及个人评优评先暂行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和激励公司员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开拓进取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每年度先进部门及优秀员工的评选过程,适用于本办法。 三、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开 广泛收集意见,评选出名符其实的优秀管理者和员工,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性和公开化。 (二)客观、公正 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以量化评估为主,并对候选人进行多角度评价。 四、评优评先工作的分工 (一)评优评先小组 评选小组组长:

评选小组成员: 评优评先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甄选及结果报送工作,董事会、监事会负责评选结果的审批。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评选材料的汇总、奖励的实施及负责修订和完善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等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组织符合相关要求的团体和个人等相关材料的准备及时申报工作。 五、名额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评优评先体系分为团队类和个人类。其中团队类为先进部门奖,个人类为优秀员工奖。 (二)奖励期限,各类奖项奖励期限均为年度。 (三)奖项设置 1、先进部门奖设A、B、C三类,奖金分别为3000元、2500元、2000元,颁发奖牌。 2、优秀员工奖设6名,奖金800元/名,颁发证书。 六、评选范围 (一)先进部门奖,在公司现有六个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资金部、合同造价部、营销策划部、市场发展部、工程管理部)中评选。 (二)优秀员工在总公司调入员工、公司聘用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中评选。 七、评选标准 (一)先进部门评选标准 1、对上级的决策积极贯彻落实,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置研究生奖学金旨在通过建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在激励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学院(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教育协同创新和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籍在册全日制非定向博、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及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或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按照研究生申请,各学院(部)根据下达指标评定,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开展评定工作。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分学年评定,动态管理。

第五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科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 第六条学校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的比例和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总人数70%的比例分别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和二等奖学金(10000元/年),各占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4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分别占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为20%、20%和30%。 第三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研究生奖学金由研究生所在学院(部)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第八条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以“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等为依据,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各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评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政策、规则和方案;协调和解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 第十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主要职责是执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

最新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公司各部门: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干部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公司上下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为公司发展创造更好的效益,公司决定开展2020年度评先评优活动。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此次评先评优的组织领导,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评先评优工作评审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综合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严晓丽;副组长:杨海英组员:郝家琪、栾玉梅 二、评选范围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员工(干部) 三、评选原则评先评优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树立典型、激励员工,营造积极进取、锐意争先工作氛围的原则进行。 四、奖项设立 五、评选标准 (一)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对企业忠诚,工作踏实认真,积极主动,并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争名、不争利,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2、能够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技术,并能不断学习和创新,工作积极主动,不找任何借口,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工作中敢担当、肯奉献,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于本职工作能经常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尊重上司及同事,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并经常受到同事和领导的称赞和表扬; 5、全年请假在7天以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6员工月度考核达到目标值 (二)评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满足优秀员工评选基本标准; 2、对企业忠诚,时刻以企业利益为重,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工作严谨,责任心强;

3、业务本领过硬,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并能够影响带动本部门员工自主学习;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分析和管理能力,受到员工的尊重和信服 5、能够培育下属、督导下属,使团队能够发挥出最佳的职能。 6、沟通和解决问题能力强,工作讲究方式方法,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能带领团队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7月度考核达到目标值 六、评选办法以“民-主、公开、公平”为原则,各部门责任人组织本组召开部门会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员工、先进,选出部门人选后报送综合办公室。在由全体员工对候选人进行终极评选,由评审小组公开评选结果。 注:以上评选结果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3天,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注:优秀员工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不得重复(季度评选一次?) 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目标:通过评选,让教职工们学有榜样,激励教职工反思不足,更进一步。 二、评选方法: 全园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设立集体奖及个人奖. 1、集体奖包括 ①环境创设优秀奖(1个); ②文明班组奖(3个); ③卫生班组奖(3个); ④幼儿出勤奖(2个) 2、个人奖包括: 优秀班长(2名)优秀教师(2名) 优秀后勤人员(2名)优秀学科引领人(1名)

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

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 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特制定以下评优评先暂行办法。在每年年初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本年度评优主题。评选基本条件(参加评优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评选对象公司所有部门及具有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转正的正式员工;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符合本年度提出的评优主题要求的条件。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优资格。本年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分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本年度受公司通报批评者;本年度内有未通过的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考试、考核。荣誉种类和具体条件“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绩效考核为一档,或月度考核至少三次一档记录,全年考核无三档及以下记录;服从整体安排,主动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工作失误,无被顾客或同事投诉;遵守考勤纪律,全年出勤良好,全年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除外),全年无上班旷工、早退。“突出贡献员工”荣誉称号必须为各部门推举的本年度优秀员工人选;在本年度,工作业绩非常优秀,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事迹;积极参与企业各项工作,有强烈的企业主人翁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在员工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优秀团队”荣誉称号团体成员团结一致,全面按时完成公司本年度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业绩显著增长;团队在促进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管理等公司日常工作中,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合理利用资源,使经营效率提升,在推进业务工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适度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公认;团队成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凝聚力强,强烈认同公司价值观;团队成员在本年度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严重违规或不当行为,未对公司造成损失;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取得良好成绩;原则上,参评团队的成员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超过20人的部门或代表处,应以细分的班组或项目组为单位参评。评选办法优秀员工、突出贡献员工的评选由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在本部门内进行评选,名单及评先材料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优秀团队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在本部门内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的优秀团队名单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各部门限推荐一到两个团队。市场营销中心、各地(虚拟)分公司及代表处根据所属团队具体工作业绩,经公司分管领导确认,确定推荐团队的数量和名单。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北京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遵循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分类指导,分层管理;创新机制、激励创新的原则,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为主旨,以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引导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创新活动,自觉锻炼成为品学能兼备的优秀人才为目的而设立的。 第三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设立并管理;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进行监督、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所)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各二级单位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 第五条奖学金体系 (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个人奖和集体奖。 (二)个人奖学金分为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研究生励志奖、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研究生社会工作奖、优秀研究生奖、科技之星、博士生创新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企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三)集体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研究生优良学风班。 第六条奖学金参评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成绩优良;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 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 评定学年所学课程考试(含所选所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4. 学院认为不宜参评者; 5. 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第七条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工作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八条组织管理

号灵武市人民医院评先奖励实施方案.doc(版一)

灵武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科室评先评优 实施方案 各科室: 2017年度工作中,全院职工齐心协力,通过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医疗质量,注重安全生产,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管理规范,医疗质量优良,内部和谐合作,能够强有力执行医院各项决策,有朝气、积极向上的集体。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计划开展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评先评优领导小组: 组长:胡学清 副组长: 丁江张继忠张进华陈建霖 成员:纪红梅李振刚吴冬玲马晓东俞军 刘军马雪宝石小虎杨建华张惠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继忠副院长兼任,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石小虎、郭静、杜静。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限制: (一)参评范围: 临床科室:(11个) 手术室ICU 骨科外科妇产科

儿科五官科急诊科感染科 心血管呼吸内科神经消化内科 门诊部科室:(7个) 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中医科 精神科体检中心 医技科室:(6个) 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胃镜室心电图室 病理科 行政后勤各科室:(11个) 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质控办财务科 医保办信息科院感科防保科总务科 供应室 不参与评选科室:(4个) 办公室党办血液透析室水木灵州社区服务站(二)评优名额分配:临床科室3个,门诊科室1个,医技科室1个,行政后勤科室1个。 (三)参评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月10日 四、评选细则 (一)基本条件: 无“2017年度先进集体奖项单项否决条件”涉及情况。(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

小学评优评先考核方案

小学评优评先考核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1)班主任 (2)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5)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6)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7)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8)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管理制度月度年度评优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月度年度评优 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激励绩效,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月度及年度评优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公司月度及年度评优活动 2.2公司各部门 2.3符合条件的员工(A:月度评优-截止当月30/31日之前登记于册满1个月的员工;B:年度评优-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于册满6个月的员工)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3.2各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进行评优评先活动。 3.3评优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优工作。 3.4总经办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4.管理总则 4.1评优小组: 4.1.1评优小组组成人员:总经办成员、各部门主管。 4.1.2评优小组工作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宁缺勿滥 4.2评选期限: 4.2.1月度评优工作评定时间为每月25日-30/31日。 4.2.2月度评优工作评定时间为年度评选表下发之日起10日之内。 4.3授予荣誉称号: A:优秀团队(限于年度评优)

B:优秀班组(限于年度评优) C:优秀主管(限于年度评优) D:生产标兵(适用于月度评优和年度评优) E:质量标兵(适用于月度评优和年度评优) F:先进个人(适用于月度评优和年度评优) 4.4申报说明 4.4.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项目组织申报,申报项目壹次有效(不接受多重多次申报),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4.4.2、申报部门及个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且予通报批评。 4.4.3、各部门严格按分配的指标推选候选人(团队),且指导候选人(部门)按要求完成评优评先项目的申报。由公司集中评议的项目,不分配指标,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组织人员及部门参和申报,最终由评优小组讨论决定获奖名单。 4.4.4、申报材料的组织 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填写《评优评先申报表》、年度总结(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的申报应填写《评优评先申报表》、年度总结(个人项目)。集体项目的申报材料提交评优小组审议时,仍应附录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填写的《评优评先考察表》。 4.4.5年度总结要求: 4.4. 5.1“优秀团队”的年度总结由参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填报,先进集体的年度总结应包括集体分工协作、荣誉表彰、年度工作打算、属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版 试行)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版试行)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学校每学年将对在学期间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此办法。 一、参评对象 具有北京工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一)成果范围 1.学术论文: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完成、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可通过网络检索到、有检索号的学术论文。 2.专利: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经中国专利局或其他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国家发明专利须初审通过方能参评。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我校为第一著作权人)、经中国版权局正式登记并授予证书的计算机软件。 4.科技奖: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我校为获奖单位取得的各种类型的科技奖。 5.专著: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专著、译著(著或编著)。仅仅参编部分章节不在本办法评选的范围之内。 6. 校外科技竞赛奖: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我校为获奖单位的校外正式科技竞赛活动获奖。 上述1-3某项成果,若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则评奖时等同于研究生为该项成果第一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 (二)时间范围 在学期间正式取得且未申报过科技创新奖的成果均可参评。“在学期间”指编辑部收到论文稿件、专利事务所受理专利申请时该研究生尚未毕业。如评选时该研究生已经毕业,可委托其导师代为申请并转交奖金、证书。 三、奖励办法 (一)奖项类别 科技创新奖项类别设置为科技创新一等奖、科技创新二等奖、科研优秀奖三个等级。 (二)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一等奖: 被SCI、SSC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专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在国际比赛或国家级(包括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或前3名)以上。 2、科技创新二等奖: 被EI(非会议论文)、CSSCI、A&HC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国家发明专利(初审通过);在国际比赛或国家级(包括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或第4-5名)、及在省部级政府举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或前3名)以上。

企业:公司年度评优评先方案范文

企业:公司年度评优评先方案范文企业:公司年度评优评先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激励绩效,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评选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评选原则。 第三条、评选对象 1、年月日(含30日)之前登记在册的公司员工(含外派)。 2、公司现有各部门。 第四条、评选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授予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先进班组、优秀干部、生产标兵、质量标兵、先进个人。 第六条、申报说明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项目组织申报,申报项目一次有效(不接受多重多次申报),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2、申报单位及个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3、各部、分厂严格按分配的指标推选候选人(单位),并指导候选人(单位)按要求完成评优评先项目的申报。由公司集中评议的项目,不分配指标,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组织人员及部门参与申报,最终由评议小组讨论决定获奖名单。 4、申报材料的组织

(1)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填写《评优评先申报表》、年度总结(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的申报应填写《评优评先申报表》、年度总结(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的申报材料提交评优小组审议时,还应附录由管理部组织填写的《评优评先考察表》。 (2)、年度总结要求: a.“先进集体”的年度总结由参评单位的负责人(主任级)负责填报,先进集体的年度总结应包括集体分工协作、荣誉表彰、年度工作打算、属于生产单位(含生产辅助单位)还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力数据等。 b.“先进班组”的年度总结应包括本年度申报集体在生产、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本职岗位的合理化建议、年度工作打算等。 c.“优秀干部”的年度总结中应包括本年度取得的技术成果、管理及技术创新、本年度处理的棘手(典型)的管理问题或技术问题、年度工作打算等。 d.“生产标兵”的年度总结应包括本年度个人及所在班组所取得的产能突破与提高、本职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年度工作打算等。 e.“质量标兵”的年度总结应包括本年度个人及所在集体处理的典型质量问题、质量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年度工作打算等。 f.“先进个人”的年度总结应包括本年度主要工作及成绩(分管职能工作的主要工作成效)、本职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年度工作打算等。 第二节评选细则 一、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1、各职能(室)、车间 2、未划分职能室的部。 评选要求:

公司年度部门及个人评优评先暂行办法

公司年度部门及个人评优评先暂行办法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和激励员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开拓进取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每年度先进部门及优秀员工的评选过程,适用于本办法。 三、评选原则 (一)公正、公开 广泛收集意见,评选出名符其实的优秀管理者和员工,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化和公开化。 (二)客观、公正 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以量化评估为主,并对候选人进行多角度评价。 四、评优评先工作的分工

(一)评优评先小组 评选小组组长: 评选小组成员: 评优评先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甄选及结果的审批。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评选材料的汇总、奖励的实施及负责修订和完善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等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组织符合相关要求的团体和个人等相关材料的准备及时申报工作。 五、名额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评优评先体系分为团队类和个人类。其中团体类为先进部门奖,个人类为优秀员工奖。 (二)奖励期限,各类奖项奖励期限均为年度。 (三)奖励设置 1、先进部门奖设A、C三类,奖金分别为3000元、2500元、2000元,颁发奖牌。 2、优秀员工奖设6名,奖金为800元/名,颁发证书。

六、评选范围 (一)先进部门奖,在公司现有六个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资金部、合同造价部、营销策划部、市场发展部、工程管理部)中评选。 (二)优秀员工在总公司调入员工、公司聘用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中评选。 七、评选标准 (一)先进部门评选标准 1、对上级的决策积极贯彻落实,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本年度各项任务的指标,部门全年无重大考核扣分项; 2、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执行不走样贯彻落实不打折; 3、部门人员具有开拓精神; 4、积极组织部门培训学习,参与培训热情高,能有效完成各项培训计划; 5、组织纪律性强,全员成员富有集体荣誉感;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品牌效应应做出突出贡献; 6、具有较强的无私奉献精神,部门内部风气正,凝聚力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修订) 为更好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制定实施办法。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唐仁华黄巧云 副主任:谭文峰魏鹏 委员:王荔军朱端卫刘凡刘震李卫东胡红青胡承孝胡荣桂汪善勤徐芳森鲁剑巍蔡崇法冯英庞湃 邓羽松(学生代表)朱娜(学生代表) 秘书:庞湃 二、奖励名额、标准、评审对象、基本条件 (一)根据学校分配指标资环学院2012年共有国家奖学金指标13个,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10名;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次)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次)2万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委托培养非脱产研究生和留学生。当年9月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 纪违规行为,无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3.诚实守信,思想道德素质优良; 4.学位课无不及格课程,且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5.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侧重科研成果(影响因子可累加,且博士期间 成果均可);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注意综合考查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思想品德、身心素质、学习成绩、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且在本学年度内被评为三好研究生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文章。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10日上午11:00之前,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资环学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且证明材料必须是2013年8月31日之前获得的。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和国奖加分汇总表发至邮箱pangpai@https://www.360docs.net/doc/b2664301.html,材料一经提交学院审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学院评审。10月14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对博士研究生按照综测评价体系对文章进行打分排序,对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材料按照总行测评体系进行打分排序确定参与复审面试名单(参与复审人数与获评名额博士比例为2:1左右,硕士为1.5:1左右),其中学习成绩占30%,科研(不包含导师评价)占40%,社会工作(不包含班级评议)占30%。10月15日,评审小组组织进入复审面试同学参加复审面试答辩,由评委投票最终确定拟推荐研究生名单。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并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归集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学生材料,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认真核实推荐学生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评审意见。 (四)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报教育部。

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选名额 校优秀班主任10名、校优秀教师15名、校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具体评选名额安排表见附录1)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班主任参评对象为:当年度任职的班主任。 2、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当年度在职的专任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当年度在职的教职员工及中层以上行政干部。 4、参评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本年度须先具备本次评上校级先进条件,再按相应加权名次从前到后依次产生候选人(原则上向高三年段倾斜)。 5、参评校级各类先进须间隔一年,区级各类先进须间隔两年,市级及以上各类先进须间隔三年。 6、凡违反《xx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中二十条违纪行为之一,本年度被上级部门或学校抽查通报批评的不能参评。 三、评选条件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忠诚党的事业,模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参加学校及年段的各项活动,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质量优秀者。能自觉及时上交有关计生材料及证明,师德(教育教学)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一学年月满勤奖达7次以上,本年度未被上级部门或学校批评或抽查通报,且具备下列相应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主动与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和住校内外学生管理工作,所在班级班风、学风良好,学生考勤等管理制度规范。

2、注重与学生谈心交流,善于做好“学困生”思想教育转化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3、以《xx十中班级工作量化评分实施细则》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本年度班级量化总评名次居本年段前50%。 4、本年度班级“四率”(高一高二以下学期期中、期末两次考试、高三以两次省或市质检为准)总评名次居本年段前50%内。 5、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健康有益的科技、文明礼仪等校园文化建设,本年度所在班级被评为校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学雷锋先进班级、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组织奖等至少有1次项以上(含)。 6、注重德育科研,本年度至少撰写一篇德育论文,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以政教处考核档案为准)。 7、所在班级一年内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受校级记过处分以上有2人次(含)、“两操”评比总分居年段最后三名的班级不得参评。 备注:①以上条件可再结合本年段实际情况加以衡量。②评上校级优秀班主任须服从学校安排继续担任一年(区级两年、市级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否则今后不予评选各类先进。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教学常规检查情况良好、教学质量突出者,其中本学年任教班级学科考试“四率”(高一高二以下学期期中、期末两次考试、高三以两次省或市质检为准)总评名次居年段前50%内。 2、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教科研论文在校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承担校级以上科研课题。 3、在教育教学某一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如:教育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区级以上奖励;指导学生竞赛获得区级以上奖励。 4、在示范辐射方面,指导教师成绩突出者。 5、参评区级以上表彰的教师须兼任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须达3年。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①中层以上(含教研组长、年段长)行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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