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合同制订流程和签订管理办法

业绩合同制订流程

业绩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 业绩合同制订流程。

第二条 每年十二月上旬,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下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整体目标进行分解,提出关键业绩指标的目标建议值和权重;

第三条 每年十二月中旬,计划财务部、各事业部对目标建议值确认、修正并进行反馈;

薪酬考核委员会/ 人力资源部 计划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事业部

量化指标

审核

发起

董事长/总经理

第四条每年十二月下旬,人力资源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拟定业绩合同初步样本,报董事会审核,形成业绩合同样板;

第五条每年十二月下旬,计划财务部提供经营预算,人力资源部依据经营预算编制业绩合同初稿;

第六条每年十二月下旬,董事会根据薪酬考核委员会建议提出业绩考核办法,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每年一月份,人力资源部组织业绩合同双方讨论。董事长(发约人)与总经理(受约人)、总经理(发约人)与公司副总经理和各事业部部长(受约人)、事业部部长与事业部副部长分别就合同条款进行面对面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合同;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组织业绩合同的协商签订工作,并负责合同备案。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DOC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大的经营决策上,以合同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适用范围 业绩合同签订对象(受约人)主要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部长、副部长。业绩合同受约人可按自身的业绩合同分解成下属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以督促、考核下属人员,保证业绩合同的实现。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签订日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会计核算等特点确定,通常情况下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董事会批准,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的制定 第五条业绩合同的作用 业绩合同作为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 (一)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对业绩进行监督和及时反馈。 (二)将个人对业绩负责的做法制度化。 第六条业绩合同的设计原则 (一)以价值为驱动: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全面体现各岗位关键业绩成果,充分反映岗位特色。 (三)与战略密切结合: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业绩指标及其权重的设定以公司战略为依据。 (四)公平一致性:上下级进行开放、充分的沟通,对业绩合同产生认同。 第七条业绩合同核心内容 业绩合同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二)关键业绩指标 (三)指标权重 (四)指标量化目标 第八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关键业绩指标分为三类: (一)效益类:体现公司价值创造的直接财务指标,全面衡量创造价值的能力,典型的效益类指标包括三类: 1. 资产盈利效率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 2. 现金获利能力指标,如自由现金流 3. 盈利水平指标,如净利润、息税前利润 (二)营运类:是实现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营运结果与控制变量,体现为完成战略及财务目标运用营运杠杆的能力,包括七类: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1章总则 一、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白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三、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四、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权审批职责 一、合同分类 1 .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以下 的合同。

2 .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的合同。 二、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三、总经理职责。 1. 审批企业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 负责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 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四、法律顾问职责 1. 草拟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企业重大、特殊合同。 2. 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4章授权审批流程 一、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二、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三、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四、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五、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 亦同。

XX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公司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二O二年八月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业绩合同的制定 4 第三章业绩合同的签订8 第四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9 第五章绩效评定办法10 第六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12 第七章附则13 附件一:业绩合同制订流程 14 附件二:公司业绩合同15 附件三:2003年总经理关键业绩指标 17 附件四:2003年技改与信息化建设副总经理关键业绩指标 (19) 附件五:2003年军品事业部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1) 附件六:2003年军品事业部副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3) 附件七:2003年民品事业部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5) 附件八:2003年民品事业部副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7)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大的经营决策上,以合同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业绩合同适用范围 业绩合同签订对象(受约人)主要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部长、副部长。业绩合同受约人可按自身的业绩合同分解成下属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以督促、考核下属人员,保证业绩合同的实现。

第三条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签订日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会计核算等特点确定,通常情况下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日止。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董事会批准,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合同签订过程的管理,规范公司合同评审流程,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简称合同相对方)之间以设立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所有书面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合同或协议的补充、变更部分等。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经过合同评审。 第三条根据工作职责或公司授权负责合同洽谈和签订的单位为合同评审的责任单位负责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合同的评审程序,并负责对合同评审意见的综合汇总;如评审意见在谈判中需要变更,负责与相应评审单位协商确定,必要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确定。 合同评审责任单位不得签订未经评审的合同文本,否则,其责任人应承担过错责任风险、损失责任。 第四条根据工作职能范围对合同评审责任单位提交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的单位为合同评审单位,负责通过评审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合同风险进行控制,并对其评审意见负责。 第五条营销类合同应经计划控制部、财务部、法律事务室评审;此外,根据合同类别及其所含内容应分别增加相应评审单

1、凡涉及设计咨询内容的合同应增加设计管理部为评审 单位; 2、凡涉及设备成套或工程总承包内容的合同应增加项目 经理部、采购部位评审单位; 3、BT、BOT、BOO等涉及投融资和运营等内容的合同应增 加战略发展部为评审单位; 4、技术开发、技术合作合同以及其他涉及知识产权权利 归属、转让、许可使用等有关内容的合同应增加技术质量 部为评审单位; 5、合同附件中如包含设备采购以及指定供货商等内容的 应增加审计部位评审单位; 合同评审责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他部门参与评审。 除本条第一款第3、4、5项情况外,如完整采用公司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只需计划控制部、财务部就合同的商务和付款部分进行评审。 第六条工程项目采购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应计划控制部、审计部、财务部、法律事务室评审。 合同评审的责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他部门参与评审。 如完整采用公司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则只需经计划控制部、审计部和财务部对合同的商务部分、供货商和付款部分进行评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房地产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ZZ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1) 第三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2) 第四章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3) 第五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公司创造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合同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范围 公司下属一、二开发分公司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首批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

(二)营运类: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 第六条关键业绩指标权重 (一)效益类:60%; (二)营运类:40%。 第七条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然后经过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关于目标设定无法达成一致时,总经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二)公正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必须客观公正,具有足够的挑战性,综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来确定。例如:过去业绩效果、同行业公司的业绩成果、公司未来发展预测、对分公司控制要求等等。 (三)严肃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一经设定,原则上不再轻易改变。 第八条业绩合同签订步骤 (一)每年十月份,市场部根据公司下年度生产计划,对公司整体目标进行分解,提出分公司关键业绩指标的目标建议值; (二)每年十一月份,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对市场部提出的目标建议值修正并进行反馈; (三)每年十二月份,市场部根据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合同评审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制定以下合同管理办法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工程相关采购类、分包类合同、班组结算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合同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公司制定的示范 文本起草相关合同,由合同起草部门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 3、工程部(质安科)负责审核采购类合同中涉及塔机、升降 机采购/租赁的各项技术和安全条款; 4、材设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 条款。 7、采购类合同评审意见由材设部负责沟通落实,分包类合同 评审意见由项目部负责沟通落实,如有无法落实意见,提报副总经理协调。 8、副总经理(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9、总经理审定批准。 二、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采购类合同由材设部负责)的起草、 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

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盖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合约预算部(采购类合同由材设部)填写《合同评审笺》、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供应或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约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 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项目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 进度、质量、安全、保修等条款; 3、材设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 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 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 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业绩合同管理规定精编

业绩合同管理规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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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北京鲁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促使公司管理者重视运营业绩,特以合同的方式体现承诺业绩的严肃性,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对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业务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造成业绩目标无法完成时,经双方协商,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考核指标 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为定性指标,其他为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所占比重不应超过20%。

在本业绩合同中,定性指标称为“目标设定指标”,定量指标成为“关键业绩指标”。 本业绩合同中的本期重点工作目标是指已列入公司高层领导或各部门当年年度工作计划,但尚未纳入关键业绩指标中的重要工作任务和突发性的由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根据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和选择当年适用的关键业绩指标以体现当年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价值驱动因素.如:在立项期应选择土地取得成本指标;在建设期应选择成本控制指标;在销售期应选择销售收入类指标;在竣工决算期应选择投资收益率指标和利润类指标;各年一般都应选择部门费用预算控制率指标等. 第六条业绩合同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董事会提出,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按照初始目标编制经营计划并分解指标,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下达给各部门经理,然后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和各部门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董事会设定的初始目标与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结果不一致时,由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进行协商,最终以董事会决议为准。当总经理办公会和部门经理无法就目标设定达成一致时,公司总经理具有最终决定权。 合同签署的全过程由合同双方共同参与,而且是在认同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签署的,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一旦签定,合同中的条款对双方同时产生约束力。

合同管理与审批合同审批与管理全套流程

合同审批程序与权限管理流程 一. 审批程序 管理公司合同应按以下所列顺序,依次逐级审批: a)经办人员签字; b)律师审阅; c)经办部门经理审批; d)经营管理部经理会签; e)成本管理中心主任会签; f)财务总监(经理)会签; g)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监)审批; h)总经理批准。 项目所在公司合同应以下所列顺序,依次逐级审批: a)经办人员签字; b)律师审阅; c)经办部门经理审批; d)成本控制部门会签; e)财务总监(经理)会签; f)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监)审批; g)总经理批准。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作业,特殊情况下经所属公司总经理或主管总监同意,各级审批人可并行同步作业,或由总经理(主管总监)召集会议审批。 审批“签字组合” 每一项经济合同的签订,须按“审批程序”的规定,完成“签字组合”。 “签字组合”是指各部门经济合同的签订时应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在“经济合同审批表”上完成必要的审批签名(参见“经济合同审批表”)。

当部门经理外出时,受托者应出具部门经理授权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的事项、委托的权限以及委托的期限。 负责“合同印章”的管理员和负责公司“公章”的管理员,只给完成了“签字组合”的经济合同加盖经济合同印章或公章,对于未完成“经济合同审批表”的合同,印章管理员拒绝予以盖章。未经审核或未加盖经济合同印章的合同,财务部门拒绝执行。完成签字组合的“经济合同审批表”,应由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并及时将备份递交财务部用于复核。 2 审批权限及审查责任 管理公司审批权限: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材料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 工程类合同 a)装饰工程、园林环境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以上。 b)其他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 c)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合同。 服务类合同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造价咨询等服务类合同。 其他 标的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建及车辆购置合同。 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 管理公司审批权限以下的经济合同由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需要上报集团总部审批的合同,应首先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财务总监审批,再由集团财务部上报各分管的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 各部门签订合同时应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禁拆分合同。 合同审查要点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房地产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二零一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1) 第三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2) 第四章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3) 第五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公司创造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合同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范围 公司下属一、二开发分公司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首批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 (二)营运类: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 第六条关键业绩指标权重 (一)效益类:60%; (二)营运类:40%。 第七条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然后经过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关于目标设定无法达成一致 第 1 页

合同评审流程细则

合同评审规范 一、目的: 规范合同评审的规程,降低合同风险,确保合同合法合理顺利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以公司为主体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包括对外的各类经营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在内的所有合同、协议。 三、合同评审控制流程图:

四、关键控制点: 1、合同签订前,由合同业务经办人先对合同要件进行审核; 2、经其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对外签订; 3、法务、财务等有关部门评审; 4、总经理或授权领导签署最后审核意见。 五、职责权限: 1、合同经办人所在部门:合同经办人自查自纠、所在部门领导审批意见; 2、财务部:财务风险审查; 3、法务部:合规性审查; 4、总经理:审核合同签订程序,签署最后审核意见。 六、规范和要求: 1、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业务经办人或者主管人员是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在送交业务部门审核之前,须对合同文本所涉及到的签约主体、主要责任、义务、履约能力、违约条款等合同要件内容作自查并提出修改意见;(2)由合同业务经办人将合同文本及合同评审表提交其所属部门或者合同涉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3)由合同业务经办人将合同文本及合同评审表提交财务部评审;(4)由合同业务经办人将合同文本及合同评审表提交法务部评审,有关评审意见由评审人员在合同评审件或者批件上予以确认;(5)最后由总经办审核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规,总经理或授权领导

在合同评审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者不同意等意见。若在没有注明具体意见,仅有总经理签字的,视同对之前各评审意见的“同意”。 (6)发生业务部门与评审部门意见不能统一的,由业务部门将各方意见提交总经办,总经办召集相关人员共同商议确定。 2、合同签订条件: (1)由合同业务经办人向印章主管人员出示最后由总经理或授权领导审核同意的《合同评审表》; (2)提交合同经办人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用印的申请单。注意事项:具备上述二个条件时,才可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公司行政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特指对外的经营合同),若合同文本为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3、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业务经办人将合同评审表连同合同文本,以及合同在执行中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规定、补充条款等相关材料也应一并归入该合同档案,至迟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其所在部门统一移交至财务部档案室归口管理。 4、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应当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①对法人经济组织,属首次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应提交盖有该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要情况下,需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②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及办法

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及办法

目录 一、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司担保管理办法(讨论稿) (2) 二、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合同款项支付管理办法(讨论稿) (7) 三、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讨论稿) (41) 四、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讨论稿) (48) 五、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讨论稿) (71)

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司担保管 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各类担保管理,规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风险,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类 根据公司现有管理办法,工程担保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以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出具的担保;一是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为遏制恶意低价中标,凡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基准值中标的,中标人须以现金方式向公司缴纳中标价与基准值1~数倍的差额,作为项目实施的差额现金担保。 第三条保函管理 1、公司财务部负责各种银行保函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银行保函格式,拟订银行保函条款,审核保函提供方所提供的保函内容、金额,并负责向银行查证保函的真实性,在满足合同条件下办理保函释放手续。 2、保函出具机构资格认定范围:国有商业银行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地方商业银行支行以上(含支行)机构,涉外保函遵循国际惯例,但银行的选定须满足可查证保函真伪的要求并经发包人认可,凡不能满足发包人查证保函真伪的,保函均不能被确认有效。 3、保函的有效期按下列方式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a.预付款保函(任一条件)

①预付款在工程款或货款支付中抵扣完毕之日。 ②至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之日。 b.履约保函(任一条件) ①至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 ②合同工期在1年及以内的,为合同工期加3个月;合同工期在1年以上、2年及以内的,为合同工期加6个月;合同工期在2年以上的,为合同工期加12个月。 4、保函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式计算。 5、保函的办理程序: a.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事务部负责填制保函办理通知书一式两联,一联随中标通知书和中标须知交中标单位,一联交财务部。 b.保函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收集,由财务部审核并向银行查证真伪后存档,并出具保函签收条(回执),该签收条一式三联,一联交中标单位,一联交合同事务部,一联交项目部。 c.中标单位保函办理、提交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未按期办理担保的,合同无效。 d.工程延期的,保函应办理延期手续,财务部负责在保函到期前两个月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办理保函延期手续,未按要求办理延期的,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 6、保函的释放程序: a.履约保函:承包人履约满足下列条件时,即可提出申请,项目部审核符合合同条件和履约保函载明的条件后,按工程款节点支付签审流程审批,财务部凭审批表和保函签收条办理释放手续。如

某企业对于业绩合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业绩合同的制定 第一条业绩合同的作用 业绩合同作为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 (一)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对业绩进行监督和及时反馈。 (二)将个人对业绩负责的做法制度化。 第二条业绩合同的设计原则 (一)以价值为驱动: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全面体现各岗位关键业绩成果,充分反映岗位特色。 (三)与战略密切结合: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业绩指标及其权重的设定以公司战略为依据。 (四)公平一致性:上下级进行开放、充分的沟通,对业绩合同产生认同。 第三条业绩合同核心内容 业绩合同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二)关键业绩指标 (三)指标权重 (四)指标量化目标 第四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关键业绩指标分为三类: (一)效益类:体现公司价值创造的直接财务指标,全面衡量创造价值的能力,典型的效益类指标包括三类: 1. 资产盈利效率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 2. 现金获利能力指标,如自由现金流 3. 盈利水平指标,如净利润、息税前利润 (二)营运类:是实现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营运结果与控制变量,体现为完成战略及财务目标运用营运杠杆的能力,包括七类:

1. 收入管理指标,如销售额 2. 成本费用控制指标,如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3. 投资支出控制指标,如投资资本支出 4. 营运资本管理指标,如营运资本周转期 5. 进度管理指标,如产量计划完成率 6. 科研管理指标,如新产品数量 7. 质量管理指标,如产品合格率、废品率、返工率、投诉次数、客户满意度 (三)组织类:是实现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与公司文化的人员管理指标,体现推动公司价值观建立与人员组织竞争力的能力,包括三类: 1. 岗位设置与聘用指标,如员工总数、减员数量 2. 员工士气指标,如员工满意度 3. 人才发展指标,如优秀人才流失率 (四)事故类指标:此类指标按照贵航集团对公司的考核要求设置,完成该类指标不加分,未完成该类指标扣分,包括两个具体指标: 1. 重大质量事故 2. 重大安全事故 第五条关键业绩指标的设定 (一)关键业绩指标的界定范围 1. 关键业绩指标是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分解,随公司战略的演化而被调整、修正; 2. 关键业绩指标是能有效反映关键业绩驱动因素变化的衡量参数; 3. 关键业绩指标是对重点经营行动的反映,而不是对所有操作过程的反映。 (二)关键业绩指标的作用 1. 使高层领导清晰了解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操作的情况; 2. 使管理者能及时诊断经营中的问题并采取行动; 3. 有力推动公司战略的执行; 4. 为业绩管理和上下级的交流沟通提供客观基础; 5. 使经营管理者集中精力于对业绩有最大驱动力的经营方面。 (三)关键业绩指标的选择原则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精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在投标或接受合同/订单之前如何准确理解顾客要求,充分评估履行合同的能力,以满足供需双方履行合同的经济风险和责任,确保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履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活动。 3.定义 3.1常规合同:产品符合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已批量生产,能满足顾客交货期限要求,价格又符合本厂规定的合同。 3.2特殊合同:本厂尚未批量生产的产品或尚未开发的产品。 3.3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前,为了确保质量要求规定的合同明确并形成文件,而且供方能实现,由供方进行的系统的活动。 3.4营销功能:查明和确定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期望,包括产品的要求,市场的要求和顾客的需求。 4.职责 4.1合同评审由计划供应部归口管理,并组织对所有合同的评审以及招投标、制订标书或制订产品建议书,负责与顾客的联络、沟通和企业内部的协调;负责市场调研。 4.2技术开发部、生产部、质量保证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特殊合同的评审,并对特殊合同中涉及本部门的业务评审内容负责;同时负责对市场调研结果的分析,计划供应部汇总。 4.3厂长负责对常规合同评审人员的授权和特殊合同的评审审批,负责对市场调研报告的确认;计划供应部授权人员负责常规合同的评审。 5.工作程序 5.1合同评审的内容

5.1.1顾客的各项要求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形成文件。 5.1.2各项规定是否有含糊不清之处;有关的特殊要求在合同中是否得到说明。 5.1.3与投标不一致的要求是否已得到解决。 5.1.4是否具有履行合同各项要求的能力。 5.1.5合同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规要求。 5.1.6顾客的特殊要求是否能满足。 5.1.7在发现顾客要求存在矛盾难以履行时,是否通知顾客的产品工程部门或采购部门。 5.2合同评审的方法 5.2.1合同评审必须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必须对每一份销售(承制)合同进行评审。 5.2.2有些销售合同由顾客口头\电话或传真方式传递,业务员应认真记录区别合同类别,将顾客的要求形成文件,即记录。并尽可能取得顾客的认可,分别按常规合同、特殊合同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5.2.3合同评审的方式由计划供应部根据合同类别决定,一般有以下三种形式: a.会议专题评审,由相关职责部门代表参加; b.由各有关职能部门会签; c.授权人员在签约之前直接评审。 5.2.4常规合同的评审由授权人员直接进行,但需遵循以下原则: a.常规合同的评审人员,必须由厂长书面授权。 b.评审人员应确切掌握产品的供货能力、标准价目及其允许变动的额度,并对合同执行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确认后才能正式签字。 c.当交货期及其他一些要求难以确定时,评审人员应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递交生产部、技术开发部进行评审。 5.2.5特殊合同的评审 a.由计划供应部收集顾客提供的工程规范、质量协议、图纸、标准、采购条

集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释义: 集团——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 集团总部——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中的任一个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公司须根据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中年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必须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后方能上岗。合同管理人员为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参与重大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 (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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