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甲方)

施工单位: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光伏产品及发电系统户外检研平台建设项目工程由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需增加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1、增加工作量明细详见附表;

2、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约600万元;

3. 工期要求: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

4. 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

5. 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6. 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7. 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8.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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