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追责

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追责
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追责

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一、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风险高的主要原因

(一)交通运输快速发展,安全管理风险相应上升

近十多年来,我省交通运输进入持续快速发展时期,公路、桥梁规模急剧增加,客货运输量急剧上升,公路养护任务越来越繁重,安全管理风险越来越高。特别是桥梁养护管理,成为公路管理养护部门最大的风险源。

(二)垮桥事故时有发生,交通运输面临巨大社会压力

——广东佛山九江大桥垮塌事故:2007年6月15日清晨,广东佛山九江大桥遭一艘运沙船撞击,200米桥面塌陷堕入江中。

——湖南省凤凰桥垮塌事故: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境内在建的堤溪沱江大桥突然垮塌,造成64人遇难,22人受伤。

——黑龙江铁力市西大桥垮塌事故:2009年6月29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西大桥发生桥体垮塌事故,8台车辆和车上21人落水,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垮塌事故:2009年5月18日,原定爆破拆除的该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现场24辆车被损毁,包括一辆公交车,造成至少9人死亡,16人受伤。

——广东阳山县青莲公路桥部分桥面垮塌事故:2009年8月8日,一辆超载大型运煤车在途经广东阳山县青莲公路桥时,突然将该桥路面压塌数平方米,造成大桥第二跨的一个拱肋压断,卡车卡在大桥上无法动。

——重庆市彭水县红泥桥垮塌事故:2010年5月26日,彭水县城至武隆方向约5公里处的红泥石拱桥发生主跨垮塌。

——吉林锦江大桥垮塌事故:2010年6月8日,吉林省锦江大桥突然垮塌,一辆行驶在桥上的大挂货车连同桥面坠入锦江,一辆出租车驶到垮塌大桥处时坠入桥下,货车与出租车共7人,6人受伤。

——河南省栾川县伊河汤营大桥垮塌事故:因遭遇特大暴雨袭击,2010年7月24日,潭头镇汤营村伊河汤营大桥整体垮塌,桥上众多滞留人员不幸落入水中,事故造成至少50人遇难。

——湖南省韶赣高速互通高架桥垮塌事故:2011年5月26日,韶赣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高架桥发生脚手架、立柱和桥面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

——福建省武夷山公馆大桥垮塌事故:2011年7月14日上午,福建省武夷山公馆大桥北端发生垮塌事故,一辆旅游大巴车(闽H30953)坠入桥下,当场造成1人死亡,22人受伤。

——湖南省平江县永固桥垮塌事故:2012年5月13日上午,湖南平江县永固桥被特大山洪冲击垮塌,多人落水。

——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坍塌事故:2012年8月24日,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发生坍塌,四辆大型货车坠桥,3人遇难5人受伤。

(三)交通事故居高不下,被倒查责任的风险上升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不外乎人、车、路三大因素,在近年来的交通事故中,交通运输部门干部职工被倒查责任的逐渐增多。

(四)日趋严厉的责任追究,成了管理者头上高悬的利剑

温州动车事故54人被追责。

湖南凤凰桥垮塌事故50多人被追责。

2011年,监察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1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其中结案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69人中,省部级干部4人、厅局级干部33人、县处级干部62人,107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适用的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事故的党纪处分主要适用《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纪处分主要适用《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刑事责任追究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第四条规定: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制定或者采取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改正的。

2.第八条规定: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组织审查验收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3.第九条规定: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阻挠、干涉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

4.第十六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培训、认证、资质验证、设计、检测、检验等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等与事实不符的文件、材料,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

5.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制定或者采取与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改正的。

2.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组织审查验收的。

3.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承担安全评价、培训、认证、资质验证、设计、检测、检验等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与事实不符的文件材料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5条相关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背景资料:重大伤亡指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严重后果指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强令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渎职罪有1条相关

--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如何正确履职降低安全管理责任风险

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一方面,要履职到位,减少出现安全事故的机率,从而减少职业风险。另一方面,要尽责到位,为上级正确决策当好参谋,合理规避职业风险。

(一)掌握行业管理法规制度,履行好养护管理责任

《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桥梁养护工作制度》、《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等都对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关于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及时组织对公路进行养护。

第二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和养护维修信息档案,设立养护公示牌,公示养护责任单位名称、养护路段以及报修和投诉电话。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养护作业义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定时进行养护巡查,记录养护作业、巡查、检测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路养护大修、中修等工程作业及路况信息。因公路养护或自然灾害影响公路正常通行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公路管理机构批准的工期、时段进行养护大修、中修工程作业。

第二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养护的公路桥梁进行检查。需要进行检测的,应当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臵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采取维修和加固等有效措施;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先行设臵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确需超限运输的,跨省和跨市(州)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臵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在本市(州)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报市(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臵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经检测超限运输且未经批准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自行卸载超限物品;拒不卸载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卸载,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2.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养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二)深入分析典型案例经验教训,把握履职尽责重点环节

1.一把手履职尽责应注意的关键环节

一把手履职尽责的关键环节:应该从决策角度审视自己是否正确履职。(1)是否执行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是否按“三定”方案、班子分工履行全面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具体职责;(3)是否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是否为涉及安全管理的重要部门配臵足够人员;(5)是否保障养护管理特别是桥梁养护维修、检测等必要经费;(6)是否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正确研究应对;(7)是否及时报告重大险情及非本单位所能解决的问题。

2.分管领导履职尽责应注意的关键环节

分管领导履职尽责的关键环节:应该从组织管理角度审视自己是否正确履职。(1)是否执行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是否按“三定”方案、班子分工履行自身职责;(3)是否组织制定涉及分管范围安全工作的计划报班子决策;(4)是否按总体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开展分管工作;(5)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进行应急处理。

3.部门负责人履职尽责应注意的关键环节

部门负责人履职尽责的关键环节:应该从组织实施角度审视自己是否正确履职。(1)是否执行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是否按“三定”方案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3)是否严格执行各类强制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4)是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进行应急处理。

(三)把握事故调查方式特点,处理好工作中的细节问题

1.安全事故调查基本程序:(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小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

(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整个过程相当严谨认真。

2.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的特点:(1)带着“高手”做调查。(2)带着“眼镜”找问题。(3)带着“本本”归责任;(4)带着“杀气”处理人。

3.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注意的细节:(1)重要事项要有文为证;(2)要注意工作档案资料的汇集;(3)涉及安全的审批等重要工作一定要讲究程序;(4)必须做但自己不能决策、自己无力处理的问题一定要向有关方面书面报告;(5)对安全隐患的反映要及时有效;(6)对安全事故处臵要积极、及时、有序。

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追责

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一、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风险高的主要原因 (一交通运输快速发展,安全管理风险相应上升 近十多年来,我省交通运输进入持续快速发展时期,公路、桥梁 规模急剧增加,客货运输量急剧上升,公路养护任务越来越繁重,安 全管理风险越来越高。特别是桥梁养护管理,成为公路管理养护部门 最大的风险源。 (二垮桥事故时有发生,交通运输面临巨大社会压力 ——广东佛山九江大桥垮塌事故:2007年6月15日清晨,广东 佛山九江大桥遭一艘运沙船撞击,200米桥面塌陷堕入江中。—— 湖南省凤凰桥垮塌事故: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 境内在建的堤溪沱江大桥突然垮塌,造成64人遇难,22人受伤。—— 黑龙江铁力市西大桥垮塌事故:2009年6月29日,黑龙江 省伊春市铁力市西大桥发生桥体垮塌事故,8台车辆和车上21人落水,造成 4人死亡、4人受伤。 ——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垮塌事故:2009年5月18日, 原定爆破拆除的该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现场24辆车被损毁,包括 一辆公交车,造成至少9人死亡,16人受伤。 ——广东阳山县青莲公路桥部分桥面垮塌事故:2009年8月 8日,一辆超载大型运煤车在途经广东阳山县青莲公路桥时,突然将该 桥路面压塌数平方米,造成大桥第二跨的一个拱肋压断,卡车卡在大桥上无法动。 ——重庆市彭水县红泥桥垮塌事故:2010年5月26日,彭水县城至武隆方向约5公里处的红泥石拱桥发生主跨垮塌。

——吉林锦江大桥垮塌事故:2010年6月8日,吉林省锦江大 桥突然垮塌,一辆行驶在桥上的大挂货车连同桥面坠入锦江,一辆出 租车驶到垮塌大桥处时坠入桥下,货车与出租车共7人,6人受伤。—— 河南省栾川县伊河汤营大桥垮塌事故:因遭遇特大暴雨袭击,2010年7月 24日,潭头镇汤营村伊河汤营大桥整体垮塌,桥上 众多滞留人员不幸落入水中,事故造成至少50人遇难。 ——湖南省韶赣高速互通高架桥垮塌事故:2011年5月26日, 韶赣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高架桥发生脚手架、立柱和桥面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 ——福建省武夷山公馆大桥垮塌事故:2011年7月14日上午, 福建省武夷山公馆大桥北端发生垮塌事故,一辆旅游大巴车(闽 H30953坠入桥下,当场造成1人死亡,22人受伤。 ——湖南省平江县永固桥垮塌事故:2012年5月13日上午,湖 南平江县永固桥被特大山洪冲击垮塌,多人落水。 ——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坍塌事故:2012年8月24日,哈尔 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发生坍塌,四辆大型货车坠桥,3人遇难5人受伤。 (三交通事故居高不下,被倒查责任的风险上升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 原因不外乎人、车、路三大因素,在近年来的交通事故中,交通运输 部门干部职工被倒查责任的逐渐增多。 (四日趋严厉的责任追究,成了管理者头上高悬的利剑温州动车事故 54人被追责。 湖南凤凰桥垮塌事故50多人被追责。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省市交通运管等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后,现场司机、押运员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司。 二、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发生道路运输安全死亡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事故调查: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应视事故大小成立相应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分析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应根据事故性质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对相关从业人员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解聘,并注销相应的资格证件。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伤残认定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科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组织安全例会进行学习,开展事故警示,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科应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事故档案应包括事故快报表、事故认定书,事故经过、事故损失、事故处理、调查报告、事故分析、整改处理等内容。 七、每年底安全主管经理和安全科要对当年事故情况开展汇总分析,寻找事故规律,查找安全重点,制定下年度安全规划和重点。并开展年终安全会议,奖优罚劣。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闽清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闽清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以及《福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极易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除重大事故隐患外,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 9 -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或部尚未发布但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布的)各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判定指南判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按照分级、属地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管辖范围内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挂牌督办;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县交通运输局直接对下一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具体由局属相关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能够自行完成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由本单位内部实施挂牌督办;需要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协调才能完成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才能完成的,由县交通运输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安委会挂牌督办;需要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协调才能完成的,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挂牌督办。 必要时,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一般事故隐患也可参照实行挂牌督办。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形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县交通运输局向县安委会提出挂牌督办申请: (一)已由县交通运输局挂牌督办,但久拖未治或在规定的 - 8 -

《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及整改 一、单项选择 1、客运企业未按规定配足长途客运班车驾驶员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2、未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3、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含)以上的重特大有责事故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4、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属于()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5、发生一次性伤3(含)—5人或重伤1—3人有责事故属于()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6、发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危险品泄露事故,但未对社会环境造成重大破坏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7、自然年内连续发生5起死亡1-2人有责事故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8、发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危险品泄露事故,对社会环境造成重大破坏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9、突破当地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考核指标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10、未按规定办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及年度审验手续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11、未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12、聘用(含车主私聘)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属于( a、一般隐患; b、较大隐患; c、重大隐患。 二、多项选择 1、事故隐患根据危害及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 )a、一般事故隐患; b、较大事故隐患; c、重大事故隐患; d、特大事故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期限可设定如下几种。( )a、30天; b、2个月; c、5个月; d、7个月。 3、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期限可设定如下几种。(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收藏】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1995-2011) 时间:2012-03-29 12:02:04来源:中国救援网 【收藏】字号:T|T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统计表(1995-2011)。中国救援网吴飞制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统计表(1995-2011)。中国救援网吴 飞制图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截止到2008年,中国大陆的这一冠军头衔才终于让给了印度。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8月中国汽车保有量首次突破1亿辆大关,仅次于美国的2.85亿辆,位居世界第二,但是中国1亿辆汽车保有量中,包括近2000万辆三轮和四轮低速货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用车。扣除农用车后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大约为7800万辆,超过日本的7000万辆,仍然居世界第二。 然而数据显示,2011年,在严格禁止酒驾后,汽车保有量大约为7800万辆的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高达62387人死亡。而汽车保有量在7000多万辆的日本,虽然2011年共发生690907起交通事故是中国的3倍,且受伤人数为852094人,但是造成的死亡人数只有区区4611人。汽车保有量2.85亿辆,大大超过我们的美国,车祸死亡人数也只有4.2万人。因此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与这些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许多方面,包括:交通法规制定和执行力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事故发生后的自救互救能力、社会的救援体系建设等,这些都能够预防和挽救交通事故带来的死亡威

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编号:SY-AQ-0111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办法 Measures for accountability of railway traffic accidents and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追究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运输企业领导人员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铁道部和公司有关规定,对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的,按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组织处理(包括终止试用期、停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五)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六)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各种责任追究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责任追究程序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事故责任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权限部门下达的《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地方人民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 第六条发生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事故,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区分情况,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一)发生旅客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铁路交通事故造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主要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 1.2事故原因分析 (1)车辆存在的因素 车辆本身机械故障,机件失灵(特别是制动和方向存在的问题),轮胎磨损严重,车辆超期服役,未及时做好维修保养,上述因素均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2)驾驶人员因素 驾驶员的驾驶技巧、经验,行车安全意识、精神状态,路况熟悉度,不良习性后的驾驶,如酒后驾驶,这些因素都将让驾驶员安全行车带来很大的风险。 (3)季节性因素 夏季炎热高温,冬季低温干冷,都易间接的造成驾驶员存在危险因素。另外雨季、台风季节、低温结冰气候都容易直接给行车带来危险因素,造成事故发生。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交通事故发生可能性较高,在一年四季当中,尤以雨、雾、刮风季节居多;道路因素中以事故多发路段、桥梁、急转弯、立交桥等复杂地面为主。 发生的交通事故危害严重,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车辆 损坏、建筑物受损以及波及周边社区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坏。 1.4 事故影响范围 影响范围:发生事故现场、停车场、运输道路以及周边社区。 2.应急工作结构与职责 现场处置组设组长、成员,其组织体系和职责如下: 组长:罗建新 成员:廖永平、罗鸿事故现场司乘人员 职责: 组长职责:了解现场情况,领导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 成员职责:

(1)廖永平:负责掌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收集现场有关证据等材料,稳定旅客情绪;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发现场、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 (2)罗鸿:组织现场抢救,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协调公司各种应急资源的调配。 2.1现场应急处置的一般原则 (a)快速反应原则: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同时迅速报警,指挥部领导要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b)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c)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d)协调作战原则:各应急救援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处理 3.1车辆碰撞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碰撞事故分为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尾随相撞三种情况。 (2)事故现场:主主要发生在车辆运输过程中的道路上、站场中。 (3)事故基本征兆及条件:台风、暴雨,路面湿滑、能见度低;高温时期,车辆刹车等机械部件容易磨损或失效;夜间、中午,易导致疲劳驾驶。 2)应急工作职责:(略) 3)应急处置措施 1、疏散乘客:事故发生后,驾驶员、乘务员要立即引导旅客疏散至安全地带,高速公路上要疏散至护栏外面,要往车辆的来车方向的前方疏散;事故导致安全门变形无法正常开启时,应利用安全锤或灭火器等硬物砸碎玻璃,引导旅客逐个疏散; 2、保护现场:驾驶员、乘务员要在车后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开启危险警示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警示标志至少要设置在150M以外;同时要利用树枝等物保护现场,引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运输管理,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安全运营状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建立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安全科负责事故的报告登记,建立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畅通报告渠道。 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报告的重要意义,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 三、公司利用安全例会、安全培训等方式,认真传达国家、省市关于事故快报的知识、程序、内容,督促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做好事故上报。 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危险品运输事故后,驾驶员或押运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1 5分钟内将发生地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环保部门、保险公司和本公司。 五、公司安全人员接报后,要认真填写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并立

即报告主管经理。 六、对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行车事故、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事故,公司接报后必须立即报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七、一般轻微事故,公司应事故发生后3日内,填报《道路货物运输事故报表》,报运管部门。 八、公司对运输事故建立台帐,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引以为戒,进行严肃处理并搞好案例教育。 九、对于拖延、隐瞒不报或拒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管人员责任。 十、每年度对事故要进行汇总、分类,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下年度事故预防措施。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Y-AQ-0070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制度 Report,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system of road transportation safety accidents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死亡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当在2

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隐患定义】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含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存在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危险因素的行为或状态。 第四条【治理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管理权限】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交通运输

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有关部属单位和交通运输中央企业本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管辖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备。 第六条【工作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督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分类分级 第七条【隐患分类】事故隐患按业务领域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养护与运营和其他等七个专业类型。每个专业类型可按照业务属性分为若干类别。 第八条【隐患分级】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或需停工停产经过一定时间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除重大事故隐患外的事故隐患。 各类别重大事故隐患具体判定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另行 颁布。 第三章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九条【制度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所涉法律和责任承担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所涉法律和责任承担 一、交通运输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地方法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4、(部门规章) ⑴《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 ⑵《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 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 年第 5 号 5、(规范性文件) ⑴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1988-07-24) ⑵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A.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B. 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2010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 C. 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D. 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 A.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 A.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B. 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2010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 C. 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

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事故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事故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控制,提高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道路运输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公司以建设“以人为本,创造平安”为重要指导思想,认真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应急处理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的救援指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各部门应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点。 (二)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 二、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应急处置预案适用范围 (一)应急处置定义 道路运输应急处置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需要道路运输做出应急处置,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对人员健康的危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政府发出的应急救援支援指令的需要公司各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运输事故。 三、应急预案体系 (一)指挥组织 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合作”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xxx;电话:xxx 副组长:xxx;电话:xxx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有关应急保障和救援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预案的制定及预案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根据突发事故情况,领导小组组长或者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和协调有关救援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负责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保障和救援的具体工作,是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的业务基础管理、台账的建立、监督检查,人力物力信息的汇总、分析协调,并负责突发事件中人力处置和救援预案的实施。 四、报告程序 (一)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主要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 1.2事故原因分析 (1)车辆存在的因素 车辆本身机械故障,机件失灵(特别是制动和方向存在的问题),轮胎磨损严重,车辆超期服役,未及时做好维修保养,上述因素均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2)驾驶人员因素 驾驶员的驾驶技巧、经验,行车安全意识、精神状态,路况熟悉度,不良习性后的驾驶,如酒后驾驶,这些因素都将让驾驶员安全行车带来很大的风险。 (3)季节性因素 夏季炎热高温,冬季低温干冷,都易间接的造成驾驶员存在危险因素。另外雨季、台风季节、低温结冰气候都容易直接给行车带来危险因素,造成事故发生。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第 2 页共 2 页

交通事故发生可能性较高,在一年四季当中,尤以雨、雾、刮风季节居多;道路因素中以事故多发路段、桥梁、急转弯、立交桥等复杂地面为主。 发生的交通事故危害严重,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车辆 损坏、建筑物受损以及波及周边社区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坏。 1.4 事故影响范围 影响范围:发生事故现场、停车场、运输道路以及周边社区。 2.应急工作结构与职责 现场处置组设组长、成员,其组织体系和职责如下: 组长:罗建新 成员:廖永平、罗鸿事故现场司乘人员 职责: 组长职责:了解现场情况,领导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 成员职责: (1)廖永平:负责掌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收集现场有关证据等材料,稳定旅客情绪;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发现场、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2)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5.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4)因未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有缺失,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本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5)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履行或者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人应当承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现状、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现状、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给无数家庭带来不幸,而且严重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人们在谈摴蕯色变的同时,开始寻找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本文运用大量的数据对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进行归纳,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规律性,而造成事故的原因又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通过对撊恕⒊怠⒙贰 等交通因素的分析研究,提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初步对策,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伴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应运而生,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的因素是人、车、路和环境。本文通过介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现状,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进行研究,根据交通事故特点,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对策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当前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猛增已成了交通管理所面临的严重问题。汽车交通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彻底地改变了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给人类以舒适和便捷等正面效应的同时也给人类生活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交通事故就是其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负面效应之一。正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对事故预防及对策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多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

起开始实行了综合治理交通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措施,虽然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很高,但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已趋于平缓,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交通事故尤其是近几年交通事故处于稳定趋势,而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却依然严重,而且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于世界首位。近年来在我国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及伤亡人数呈不断上升趋势。我国自1951年开始统计交通事故数据,当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5922起,死亡852人,伤5159人。?1951年至1984年的30多年间,交通事故各项指标的变化基本上是平稳的。80年代中期以后至今,社会交通需求日益旺盛,城乡交通活动随之剧增,而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的发展却不能满足交通运输发展的客观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急剧增加,尤其是1991年后随着国家总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交通运输发展迅速,交通事故及其死亡人数急剧增长。从1998-2002年的5年中,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绝对数呈上升趋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2.5%、8.8%、42.7%。2002年全国一般以上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77.31万起,造成10.94万人死亡、56.21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4亿元,与2001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41%、3.26%、2.85%、和7.66%,是历年之最。?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远大于世界发达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也远大于发达国家,这是由于发达国家通过上个世纪70-80年代的治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的态势,而我国却恰恰相反。从相对指标来看,我国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按照单位道路交通管理责任人的排列顺序,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连带追究的原则进行,追究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的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严重交通阻塞、特大交通灾害事件,或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交通事件,将依照《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验收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一律实行倒查制度,由纪检监察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平时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追查追究。 三、在安全检查监督、明察暗访及事故责任追究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销、辞退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严重违章驾驶车辆或乘坐严重违章车辆的。 2、对严重违章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后不纠正、不报告或为其开脱的。 3、为重大以上事故责任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4、在交通应急事故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拒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交通管理和应急职责的。 6、拒不服从交通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的。 7、在交通应急处置中,未按本办法履行报告职责,隐瞒、虚假或谎报的。 8、拒绝、阻碍应急处理人员执行职务的。 9、在交通应急处置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唆使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责任包保制度 一、楚江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包保制。 二、责任包保制是指镇联点领导和包点干部包社区,社区居委会干部包小区、包车主、包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三、包保责任领导和干部对包点社区、小区的道路交通安全负完全包保责任,要经常性地上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治理或上报,联点领导和包点干部要督促联系的社区居委会对危险路段及时进行治理,每年对包保的车主、驾驶员开展2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四、包保社区驾驶员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将进行责任倒查。 居民特殊情况用车申报审批制 一、郊区社区居民婚丧嫁娶等情况用车实行申报审批制。

交通安全事故演讲稿

交通安全事故演讲稿 生命只有一次,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遵守文明安全的规则和秩序。那么你对关于交通安全的发言说什么有兴趣吗?以下是为你整理推荐交通安全事故演讲稿,希望你喜欢。 交通安全事故演讲稿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重视安全教育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活动领域越来越宽,安全教育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它已成为生命教育、公众教育和世纪教育。 有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就要求我们对安全教育要有足够的认识。我校为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画等形式,让同学们了解在我们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每位家长、老师都希望我们高高兴兴上学来,安安全全回家去,交通安全是影响我们安全的重要因素,那么,我们是否具有交通安全意识呢? 上学、放学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在路上行走时,不要互相打闹、追逐,要学会谦让,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对于骑自行车的同学来说,不骑车带人,不骑飞车,骑车时不听耳机等,保持车况完好,不逆行,转弯不抢行猛拐,都是保障我们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随着冬季的到来,交通安全更引起人们的重视,车胎不要充气太足,这样可以增加与地面摩擦,不易滑倒,同时,还要与前面的行人保持较大的距离。这都增加了我们安全系数。 另外,消防安全同样也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火,但如果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好,就会发生火灾,它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活,给人民财产和国家建设发展,造成巨大损失。 在学校,我们应注意不要把火柴、火机等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不吸烟;在老师指导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涉及易燃化学药品的实验;爱护消防设施等。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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