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多人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多人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多人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之一:适用于多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

1、,住所(址):,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址):,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以下第种方式分取红利:

1、按照实缴/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按照股东约定:。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第种方式分配认缴出资:

1、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认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2、按照股东约定:。

(五)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七)其他义务:。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抵押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按以下第种方法执行: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百分之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百分之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按照股东约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认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选择性条款)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原持有的股权按以下第种方法处理: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2、按照股东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原持有的股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四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应当经其他股东百分之同意。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二)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照股东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选择性条款)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人(注:三至十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选择性条款)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选择性条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

董事长由 (股东会/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副董事长由 (股东会/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设经理。设经理的,由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经理对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选择性条款)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所占比例为百分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股东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会)不履行《公

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

第二十九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一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三十一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按《公司法》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于年月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其他事项)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

上海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出资,发起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股东应在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缴足所认缴的出资。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做出决议。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范本多人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 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

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担任,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一名经理,由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XXX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股东姓名: xxx 住所:身份证地址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在2030年 8月 31日前缴足。(20年内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围:以上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容。 第七条股东(名称)、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工商局最新公司章程模板

工商局最新公司章程模板 一、公司章程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县镇)______路______(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两人及多人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X X X X X X有限公司 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和xxx共同出资设立 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

2014年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 2

益生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 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 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 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 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 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 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 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产品的方法、职权 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 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 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监事、经理不 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详细版

有限公司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

股东实行分期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出资 第一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影响公司的存在。 第五章公司股东姓名 第八条 凡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或持有公司所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 司股东。 第九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1、 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2、 股东的出资额; 3、 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录,财务会计报告; 2、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人民币 万 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淄博工商局公司章程三十一条范本

淄博******有限公司 章程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淄博***********(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 370305*********** 货币*****万***** ****** 370305*********** 货币 *****万*****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七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通过,经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二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可提议召开临

多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多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多人股份制公司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多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市某某某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市路号

第三条:公司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甲方:某某某身份证号码: 住址:xx省苏州市室 乙方:某某某身份证号码: 住址:xx省江阴市号 丙方:xxx明道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xxxxx市国泰北路1号

第四条: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咨询,*****,*****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九条: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 甲方某某某:出资人民币20万元整,以货币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20%; 乙方某某某:出资人民币20万元整,以货币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江苏明道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0万元整,以货币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60%; 第十条: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股东不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doc

公司名称登记 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4、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

深圳市公司章程工商局范本.doc

第七章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 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 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 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 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 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 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区路号楼层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多人合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整理版)

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xxx三人共同出资,设立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第十二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完整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街18号1层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养生、健康、保健咨询服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1个: 姓名:杨昌权,性别:男,年龄:45岁,户口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县合什镇保宁村跃进组,身份证号码:512527************。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杨昌权,以货币出资30万元,总认缴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其中:实缴出资0万元,未缴出资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五)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六)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签署股东决议并留存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工商局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岀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__________ 。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岀资额、认缴方式、认缴期限一览表。 单位:万元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岀资证明书。岀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 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岀资额和岀资日期、岀 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岀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岀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 份。岀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 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多人公司(带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 时间: 地点: 参加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______名,实到_____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形成下列决议: 一、选举产生了董事长由担任,总经理由担任。 二、选举产生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年月日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盖章):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参加股东(或代表): 经股东会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公司,并形成下列决议: 一、选举等人为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 二、选举产生了公司监事由担任。 四、会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年月日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河南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决定 第十二条一个人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个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程十四条所列决定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决定。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