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工程项目移交流程

代建工程项目移交流程
代建工程项目移交流程

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

一、移交组织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为移交牵头人,负责制定各部分移交时间节点并督办移交进展。

(二)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移交代表,根据制定的移交时间节点负责移交工作的现场安排及协调工作。

(三)代建单位各工程师为专业负责人,负责对应专业移交过程中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对应施工单位向文化中心对应专业工程师进行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

2、组织施工单位制作移交清单。

3、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培训计划、检查培训进展。

4、组织各专业资料移交。

(附移交小组联络表)

二、移交内容及时间

该项目移交分区域移交、专业技术移交、图纸资料移交等。

(一)区域移交

由使用方、甲方、代建方、各施工单位对移交的工程进行检查,各方共同清点房屋、装修、设备和定、附着物,核实其质量状况和使用功能,对该区域办理移交(附项目移交设施设备接收确认表)。对于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确定整改期限。由代建方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整改,经各方检查后进行确认并形成物业移交整改记录。(附整改记录

单)。

对于移交后整改维修,由文化中心提出管理办法及流程,以便提高整改效率。

(二)专业技术移交

由代建方组织各施工单位根据各自合同范围提出培训计划,经使用方确认后执行。由代建方根据计划监督每次培训的落实情况,由施工单位对每次培训做好记录,代建方、使用方签字。

(三)图纸资料移交

由使用方提出图纸资料移交需求单,由代建方负责整理齐全后,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是指从事项目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项目投资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开展全过程或分阶段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条件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其中一项甲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满足该项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主持完成2项(含2项)以上,投资额在 2亿元(含2亿元)以上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建设工程相关执业资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 (一)被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二)承接的建设项目在近一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三)近一年出现严重失信行为或信用评价为最低级别的; (四)无法履行代建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对代建单位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凡符合上述代建单位条件的,在市建设工程代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上公示。 第三章代建的委托

新建项目代建前期工作主要工作流程

项目代建前期工作主要工作流程 一、初步设计文件报批报审工作流程 1、将初步设计文件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建筑项目的总投资、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跟进落实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意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审查工作流程 1、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2、根据设计单位要求地质勘察单位进行地质详勘和工程测量单位进行工程测量。 3、跟踪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测量成果,并将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测量成果提供给设计单位,审查落实设计文件的编制并进行初步审核。 4、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5、跟进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意见。 三、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程序 1、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应提供的资料: (1)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土地红线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定点和规划要点通知单(均须持原件核对); (4)1/500工程位置现状地形图1份,且标明拟建工程的位置;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申请审批报建图(施工图) 报审施工图应提供的资料: (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资料及审查通知单; (2)本年度基建计划; (3)含技术经济指标的建筑总平面图、各平、立、剖面建筑施工图(或要求的透视效果图)、设计说明书等各1份; (4) 市建设工程项目方案审查纪要和初步设计审查批文等; (5)其它。 3、取得施工图审查通知单后到规划管理部门联系放线定位、建筑面积复核、上定位红线图,同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4、申请核发“规划许可证”(副本) 申请“规划许可证”审批应提供的资料: (1)报建图审查阶段所有资料; (2)平、立、剖面建筑施工图3份(含消防已审查签章1份),定位红线图3份; (3)放线回单; (4)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筑面积复核单;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及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签章协议等资料; (6)其它。 四、建设工程人防、消防、环保、建筑防雷申报程序 1、工程人防申报程序 ⑴资料准备: 申请报告; 项目立项批文;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由项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开发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验收、移交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验收移交的组织 (一)集团成立工程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主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公司、施 工技术管理中心、项目拓展中心、产品设计中心、营销管理中心、成本合约部、物业管理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验收移交工作列入集团节点计划考核,原则上在施工单位向项目公司移交后1 个月内,由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单体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室外工程以达到 具备装修条件即水通、电通、道路通为准),无法按期组织实施的,项目公司需在当月内 书面报请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涉及到工程量大或技术难度高的变 更部分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甩项。 第四条验收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一)图纸资料的验收(此项资料移交物业管理处) 应予验收的图纸资料一般应包括: 1、全套工程竣工图纸(含小区规划图); 2、机 电设备使用说明书; 3、电梯使用许可证;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物业管理过程的项目); 5、供水、供电的指标批文; 6、供气系统验收证明;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 8、其他资料。(二)维保资料 1、工 程保修协议;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施工单位联系方式; 4、其他资料。 项目公司组织验收原则上提前五天发出验收通知单到相关部门,较小的项目经与物业 公司沟通后可提前三天通知,发出验收通知的同时一并将所拟验收的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 给接收部门。除发现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延期移交以外,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组织 实施移交。 第五条验收移交的程序

代建管理方案(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XXXX商业中心项目代建方案 XXXX商业中心项目是XXXX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包含XX华润商城与XX商务酒店,总建筑面积145600平方米,投资总额9.698亿元,是XX集团公司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2010年12月,XX集团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XXXX 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该项目具体运作,为了明确建设过程中XX集团公司与XX开发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代建方案。 一、委托代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按照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评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建筑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 (二)负责办理项目土地使用、规划报建、专项评审(审查)、

施工报建、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三)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筑规模、建设标准和概算总投资,组织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的招标采购; (四)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五)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六)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预算,组织项目的竣工结算; (七)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负责向集团公司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八)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总工作进度计划、总投资计划及阶段性工作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九)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向集团公司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按月向集团公司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集团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审核批准项目的总工作进度计划、总投资计划及阶段性

工作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2、审核批准项目的初步设计; 3、审定项目的概、预算书和工程决算报告; 4、审核批准项目的招投标方案; 5、审核项目的重要合同; 6、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资金筹措和拨付,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拨付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 7、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关系,配合开发公司办理各项建设手续; 8、对项目建设过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实施监督、检查; 9、按合同约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10、参加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评审、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 (二)开发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代表集团公司办理项目土地使用、规划报建、专项评审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2015年5月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力要求的,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法人不具备规定的相应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及代建合同 第八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要委托代建时,应当选择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为代建单位:(一)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设项目,其代建单位的选择,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进行规范。 项目法人选择代建单位时,应当从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中,优先选择业绩和信用良好、管理能力强的代建单位。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公路建设的具体需要,细化代建单位的要求。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 第九条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2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 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第十条代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代建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列明本单位在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拟任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备选人员的情况。

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

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 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 使用单位与代建办(代建部)签订代建合同 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 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 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工程规划报建 工程招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报建组 造价合同组 使用 单位 工程 管理组

(接下页)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1、工程立项 (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

科审核,计划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容及合同金额进行审定。 (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附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 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 (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 (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 (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 (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若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 4、图纸设计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做好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工作,提高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整体移交水平,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GB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GD001-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GD002-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GD003-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NB/T32001-2012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NB/T32012-201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项目代建管理内容

一、建设项目管理的类型、目标和任务 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人物是项目的目标管理,动态控制原理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 管理的本质是协调,使个人的努力与集团的预期目标相一致。每一项管理职能、每一次管理决策都要进行协调。 协调的中心是人,在任何组织中协调的对象同时存在人与人、人与物以及物与物的关系。 管理活动最基本的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其中,控制就是监督各项活动,纠正各种重要偏差,使之尽可能与计划保持一致的过程,控制是通过监督和纠偏两个环节来实现的。 管理者必须及时取得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并将有关信息与计划进行比较,发现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从纵向看,各个管理层次都要充分重视控制职能,愈是基层的管理者,控制的时效性愈是强。从横向看,各项管理活动、哥哥管理对象都要进行控制。 ●对人员的控制,最常用的方法是直接巡视,发现问题马上进行纠正。另 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对人员进行系统化评估,通过评估对绩效好的予以奖 励,对绩效差的就应采取措施、纠正出现的行为偏差。 ●对财务的控制,预算是最常用的财务控制衡量标准和控制工具。 ●对作业的控制,包括投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控 制等。 ●对信息的控制,要求信息精确、完整、及时。 ●对组织绩效的控制,要根据组织完成任务的实际情况并按照目标所设置 的标准来衡量组织绩效。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于安装阶段、动用准备阶段、保修阶段等,项目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的成功首先依赖于项目实施各个阶段项目管理工作的成效。 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参与单位主要包括:业主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设计方(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规划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施工方(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

(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工程代建工作方案

余杭街道中南社区农居点二期工程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代建制) 编制: 审批: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

目录 一、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机构…………………………………………………1.组织结构图…………………………………………………………………2.项目代建机构的设置………………………………………………………3.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代建)人员汇总表……………………………… 4. 各阶段具体工作事项及管理人员分工…………………………………… 二、代建计划………………………………………………………………… 1.工作目标…………………………………………………………………… 2.质量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3.进度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4.费用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三、管理制度………………………………………………………………… 1.项目组岗位责任制………………………………………………………… 2.项目办公会议制度………………………………………………………… 3.工程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4.签证制度…………………………………………………………………… 四、资金分配表……………………………………………………………… 五、项目部考核表…………………………………………………………… 六、合作须知告知表…………………………………………………………

一、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机构 1.组织结构图 2.项目代建机构的设置 工程驻地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是我公司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代建)组织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在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实施代建。驻地项目管理(代建)办公室实行项目管理(代建)经理负责制,项目管理(代建)经理作为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的全权代理人,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要求展开工作。各专业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代建)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向项目管理(代建)经理负责。 项目管理(代建)是一种利用专业技术及管理经验为业主服务的工作。因此,选派工程师担任项目管理(代建)经理,必须年富力强,经验丰富,

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草稿)

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2013年3月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2013年3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过程规范,并能保证后续软运维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件项目移交对象为信息中心承接的信息化项目及局内其他单位或部门委托管理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移交或委托分简单登记托管移交、技术内部运维移交和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移交三种方式。 简单登记托管,只负责所托管系统的登记、及简单维护协助(维护工作由移交方为主完成,网络资源部只提供维护协助和数据库等资源);技术内部运维移交,需要移交方完整移交技术资料并对网络资源部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然后由网络资源部负责内部技术维护;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属于项目全面移交,由网络资源部全面负责内外部运维和服务工作。 二、管理职责 第四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移交过程组织、把关、监督工作。第五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所移交软件项目资料的接收与保管工作。 第六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接受运维技术的掌握和运维工作。 第七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业务推广及培训转移接受工作。三、移交要求 第八条,由网络资源部和移交方共同制订移交计划,并作为移交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移交方必须提供齐全的软件项目资料,包括系统使用手册、

系统部署与维护手册、软件开发方的联系方式、项目合同(可以是复印件)、项目建设方案、数据库说明书、其他补充约定等。资料不全者,网络资源部有权拒绝接受。 第十条,移交方必须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运维技术培训,经过移交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一条,对需要进行业务推广和培训的项目,移交方必须事先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经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二条,对于项目移交方,在移交期间承担主要的项目运行、推广等责任,直至移交正式结束,责任转移到网络资源部。 第十三条,在移交期间,发生应急事件,移交方负责人要同步到现场,协助应急工作。 第十四条,在移交结束后的一年内移交方负责人需要承担业务指导和咨询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项目,需要签订正式的项目委托运维协议。 第十六条,凡是涉及在建项目中遗留的问题,由移交方向网络资源部做书面说明,并做有关问题解决的协助。(主要涉及项目未正常验收、功能未解决、资金拨付未完成等问题) 第十七条,移交方或委托方必须全面移交跟运维相关的所有事项,不得隐瞒或遗漏,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移交流程 第十八条,在建项目移交流程: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指南(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指南 二O一二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项目代建业务的承接 (2) 1.1 代建业务的承接方式 (2) 1.2 代建项目投标 (2) 1.3 委托代建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3) 第二章项目代建管理组织 (5) 2.1 代建组织机构的组建 (5) 2.2 代建团队的组建 (7) 第三章项目代建管理规划 (8) 3.1 代建管理规划大纲 (8) 3.2 代建管理实施规划 (8) 第四章项目勘察管理 (10) 4.1 勘察任务的委托方式及其程序 (10) 4.2 勘察合同的签订 (11) 4.3 勘察过程管理 (12) 4.4 勘察质量管理 (14) 第五章项目设计管理 (15) 5.1 设计任务的委托方式及其程序 (15) 5.2 设计合同的签订 (17) 5.3 规划方案设计管理 (17) 5.4 初步设计管理 (21) 5.5 施工图设计管理 (23) 第六章项目招标管理 (25) 6.1 施工招标管理 (25) 6.2 监理招标管理 (28) 6.3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管理 (30) 第七章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31) 7.1 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 (31) 7.2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31) 7.3 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4)

7.4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35) 7.5 第一工地会议组织召开 (36) 7.6 分包单位资格和开工报审表的审查 (37) 7.7 施工单位现场准备工作的检查 (39) 第八章项目质量管理 (42) 8.1 质量控制的程序、内容和方式 (42) 8.2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43) 8.3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 (48) 8.4 项目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53) 第九章项目进度管理 (57) 9.1 项目进度计划的审查 (57) 9.2 项目进度实施的动态管理 (57) 第十章项目投资管理 (59) 10.1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59) 10.2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59) 10.3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60) 10.4 工程费用索赔的控制 (60) 10.5 工程结算 (62)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管理 (64) 11.1 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原则 (64) 11.2 安全管理机构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64) 11.3 安全管理措施 (65) 11.4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68)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 (69) 12.1 环境保护管理 (69) 12.2 文明施工管理 (70) 12.3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应急预案 (71) 第十三章项目合同管理 (73) 13.1 合同管理的目标 (73) 13.2 项目涉及的主要合同类型 (73) 13.3 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 (73) 13.4 合同管理的措施 (73) 13.5 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 (76)

代建管理办法

代建管理办法 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政府投资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是指市、区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是指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建设过程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法人是指代表市、区政府对具体公路建设项目行使权益和实施管理的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机构。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代建、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代建单位的招标应公开、公平、公正,并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 特殊工程项目和地处偏远地区、工程简单不易形成代建市场的工程项目,由市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组织建设。

前款所称特殊工程,是指本市范围内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 第八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期限从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时终止。 第九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不改变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十条市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相关信息的发布; (二)负责代建单位招标结果的备案或确定; (三)监督各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 (四)负责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规划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 (二)负责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 的环境评价与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的报批; (三)负责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 (四)负责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报批; (五)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六)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勘察设计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招标、设计监理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审核竣工决算; (十)负责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新建 项目代建前期工作主要工作流程)

新建项目代建前期工作主要工作流程)

项目代建前期工作主要工作流程 一、初步设计文件报批报审工作流程 1、将初步设计文件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建筑项目的总投资、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跟进落实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意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审查工作流程 1、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2、根据设计单位要求地质勘察单位进行地质详勘和工程测量单位进行工程测量。 3、跟踪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测量成果,并将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测量成果提供给设计单位,审查落实设计文件的编制并进行初步审核。 4、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5、跟进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意见。 三、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程序 1、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应提供的资料: (1)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土地红线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定点和规划要点通知单(均须持原件核对);

(4)1/500工程位置现状地形图1份,且标明拟建工程的位置;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申请审批报建图(施工图) 报审施工图应提供的资料: (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资料及审查通知单; (2)本年度基建计划; (3)含技术经济指标的建筑总平面图、各平、立、剖面建筑施工图(或要求的透视效果图)、设计说明书等各1份; (4) 市建设工程项目方案审查纪要和初步设计审查批文等; (5)其它。 3、取得施工图审查通知单后到规划管理部门联系放线定位、建筑面积复核、上定位红线图,同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4、申请核发“规划许可证”(副本) 申请“规划许可证”审批应提供的资料: (1)报建图审查阶段所有资料; (2)平、立、剖面建筑施工图3份(含消防已审查签章1份),定位红线图3份; (3)放线回单; (4)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筑面积复核单;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及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签章协议等资料; (6)其它。 四、建设工程人防、消防、环保、建筑防雷申报程序 1、工程人防申报程序

最新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的售前、售后及维护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竣工移交前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条.没有全部竣工验收的工程,原则上不能同业主进行移交。本办法的工程项目移交主要包括: 1、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同业主之间的移交; 2、售中实施完毕后同售后维护之间的移交; 3、售前、售后主要管理和技术的负责人员离职时同部门交接人员的移交。 本办法对以上三种情况的项目移交过程进行规范和定义。 第二章移交准备 第五条.移交前的文档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应包括以下五部分资料: 一是工程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如技术交底、招投标文档、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实际进度执行情况、系统日常操作与维护手册等。 二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性文件:如各种验收记录、测量记录、施工日记等。

三是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性文件(若有):如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等。 四是对产品的评定结论性文件(若有):如分项、分部质量评定。 五是与用户、监理、供应商沟通、协调的全部记录,特别是当前重点工作内容、遗留问题记录等。 第六条.对于交接人比较难上手的项目(例如子系统较多、施工工艺复杂、存在维护隐忧等的),除了需要进行培训准备,准备该工程案例的培训教程,对交接人进行培训以外,还必需带交接人前往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项目交接。 第三章移交内容 第七条.工程移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实物及第五条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有)。 2、与工程项目实物配套的相关附件、备用件及资料。 3、经过上级领导审批的《工程移交清单》内容。 4、离职移交时,则需要在《工程移交清单》表内,交接人签署同意移交的意见反馈,项目移交才算正式移交完毕。 5、竣工工程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由交接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向业务管理中心归档移交。 第四章移交程序

山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晋建建字[2005]10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已经4月22日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活动,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代建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分阶段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代建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后,方可承揽建设项目代建业务。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改组或者改造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第六条设立工程项目代建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 (二)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应当具有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一项甲级资质;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应当具有工程勘察(只限岩土)、设计、监理(从业5 年以上)一项甲级资质或者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一项一级资质; (四)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各类注册执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

代建项目工程规划项目工作程序

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工作总体流程 (接下 页)

(承上 页) 造价合同组 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1、工程立项 (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助办 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 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 (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 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 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 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 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计划财务科 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行审定。 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

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 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 (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 (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 (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 (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若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 4、图纸设计 (1)确定设计单位。

档案资料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b314604576.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完整版)工程代建管理办法

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内部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代建工作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以利集团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生存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将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统称子公司)的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需委托龙岩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特殊情况不实施代建的,需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代建单位为集团外部单位的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代建项目不改变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主体性质,所有对政府及参建方的合同、协议,文件,均需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名义进行。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拥有项目投资决策权、知情权,拥有工程建设中的建议权、监督权。 第五条代建单位代表委托人行使项目代建期的建设管理,实现委托人各项项目管理目标。代建项目需严格按照集团财务管理规定、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及《基建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执行。 第二章工程项目代建周期及范围 第六条拟代建项目首先需由建设单位完成向集团申请内部项目立项及代建,包含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预估、工程建设期要求、交付使用特殊要求等内容。

第七条代建单位需在立项及代建申请获得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成立前期工作组,2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完成代建合同审批和签订。代建合同签章手续完成即日起,代建工作正式启动。 第八条代建单位需按合同要求及集团项目基建管理要求与建设方、使用方正式成立项目联合工作组,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交付、工程质保期满、尾款支付等各个阶段;完成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采购、合同、信息、沟通管理等工作内容,完成委托人批准的各项项目管理目标。 第九条工程质保期满且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代建工作结束,所有合同尾款支付情况随合同管理台账、工程相关资料与档案一并移交接收单位。 第十条项目前期代建工作范围 1、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交评等各类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2、组织设计、勘察工作,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3、协助办理建设用地征地、房屋拆迁等工作; 4、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类工作; 5、配合委托人完成集团内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实施期代建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施工图设计及优化; 2、组织各类施工、咨询、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3、编制项目总投资计划,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 4、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协调现场各方计划管理; 5、办理施工及验收阶段各类政府许可; 6、办理各类变更; 7、组织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办理资产移交; 8、完成工程结算报告; 9、完成质量保修阶段管理及合同收尾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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