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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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科普工作,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推动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机构。主要包括:

(一)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专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分为综合性科技馆和专业科技场馆。综合性科技馆包括科技馆、自然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专业科技馆包括天文馆、气象馆、地震馆等。

(二)公共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休憩等公共场所,如动物园、植物园、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自然遗产、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三)教育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依托各类教育和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教育和科研机构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

馆、天文台(馆、站)、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医院等。

(四)生产设施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企业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企业科技展厅、企业展览馆等。

(五)信息传媒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以网络、电子、印刷品等为载体,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机构,如科普网站、科教电视频道、科普报刊等。

第三条科普教育基地享有开展科普活动的权利,享受国家给予公益性科普事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四条各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定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且所在单位领导重视,设有专门的科普工作机构。

(二)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有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表彰奖励范围。

(三)具有专项科普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能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五)能够积极参加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并结合基地实际谢谢分享

组织特色科普教育活动。

(六)建有基地科普教育网站或在主管单位网站设有科普栏目,并做到内容及时更新。

第五条各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标准细则详见附件。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申报资格。符合认定标准的科普机构,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需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全国学会或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与命名。

对部分科普教育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且符合第二章认定标准的科普教育基地,可由国家相关部门、全国学会或省级科协直接推荐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第七条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工作成效。此外,以附件形式提供:科普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经费制度)、本年度科普工作总结、下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等。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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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受理和推荐。由国家相关部门、全国学会或省级科协受理本系统或本地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填写推荐意见后报中国科协。

(三)组织评审和公示。中国科协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认定命名。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由中国科协命名“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牌匾。

第四章管理与服务

第九条中国科协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宏观指导部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单位承担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日常工作指导职责。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应自觉接受工作指导和考核,主动及时上报年度计划、工作总结、汇报等各项报表资料。

第十条中国科协和各级科协组织、各有关部门都要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支持与服务,不断提升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水平。

(一)组织相关专家考察科普教育基地,对基地的建设发展提出高质量、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二)通过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共享平台为基地的协同发展提供支撑与服务,支持鼓励科普教育基地通过组建行业联盟、区域联盟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品牌效应。

(三)定期组织科普教育基地工作交流培训,提高工作人谢谢分享

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中国科协设立专项经费,资助“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并通过媒体宣传扩大基地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各级科协、学会将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纳入科协系统表彰范围,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肯定和表彰。

第十一条中国科协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示范有效期限为5年。示范期结束后,需重新申报,经认定后可被继续命名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第十二条为加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提高基地科普服务能力,促进基地持续健康发展,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一)考核按基地类别进行,依据类别设置不同指标。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条件、科普活动开展、科普工作效果、发展潜力等。

(二)推荐单位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地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评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按一定比例向中国科协推荐优秀基地。中国科协进行差额评审,确定当年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公布。

(三)中国科协将大力宣传年度考核优秀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并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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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

(四)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科普教育基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国科协可在有效期内撤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一)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二)宣传邪教、封建迷信以及反科学、伪科学活动;

(三)损害公众利益行为;

(四)不能达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或不能履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义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科技场馆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2.公共场所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3.教育科研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4.生产设施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5.信息传媒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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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科技场馆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科技场馆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有专用参观场所。综合性科技馆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专业科技馆馆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二)有互动体验类展品。除常规科普展品外,综合性科技馆应有数量不少于总展品60%可供观众演示、体验、互动展品,专业科技馆应有数量不少于总展品20%可供观众演示、体验、互动展品,同时要根据科技前沿和社会热点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展品,展品总完好率保持90%以上。

(三)有场馆科普教育网站。科普教育网站内容应做到及时更新,每月更新不低于3-5篇文稿或图片。

二、开放接待

(一)常年对外开放,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年开放天数综合性科技馆不少于260天,专业科技馆不少于240天。年接待参观人数综合性科技馆不少于50000人,专业科技馆馆不少于10000人。

(二)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基地能对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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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投入

(一)设有专项科普经费。由单位建立的科技场馆,资金应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二)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10%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有专门的科技场馆领导机构,单位建立的科技场馆,其正职应由该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二)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科技辅导员或讲解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30人以上。

(三)有科普队伍继续教育制度,科普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科普活动

(一)经常性开展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科普教育活动,保证活动频率和活动规模。

(二)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4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三)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6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谢谢分享

教育活动。

(五)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六)基地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3次以上科普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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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共场所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公共场所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科普教育基地有一定规模、固定用于科普教育展示及活动的室内外场所。其中科普展示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并备有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演示设施设备等。

(二)具有基地的科普教育网站(网页),其内容要做到及时更新,每月更新不低于3-5篇文稿或图片。

(三)有较为完善的基地说明牌、解说牌、导览牌等,科普内容科学准确,通俗易懂。

二、开放接待

(一)能常年向公众开放,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20天,受气候等外在因素影响的基地可酌量减少。

(二)每年接待观众不少于7万人次。

三、经费投入

(一)有专项科普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二)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5%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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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普队伍

(一)由热爱科普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负责人,并配有不少于4名的科普专职人员。

(二)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30人以上,定期或不定期为受众提供免费咨询或科普讲解服务。

(三)有科普队伍继续教育制度,科普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科普活动

(一)经常性开展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科普教育活动,保证活动频率和活动规模。

(二)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3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三)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践活动等。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五)积极促进科普与旅游的结合,扩大科普教育的影响面,并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谢谢分享

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六)基地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3次以上科普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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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教育科研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教育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科研院所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医院、中小学展教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展教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建立面向公众的科普教育网站(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

二、开放接待

(一)科研院所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医院、中小学科普设施全年开放在110天以上;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全年开放在40天以上。

(二)年参观接待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

三、经费投入

有稳定持续的科普经费,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3%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能够保障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开展,以及展教设备的运行和更新。

四、科普队伍

有开展科普活动的科普工作机构,科普工作人员1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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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建立15人以上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五、科普活动

(一)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二)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践活动等。

(三)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四)基地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五)基地应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1次以上科普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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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生产设施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生产设施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基地具有可供公众参观学习的生产线、科普展示厅等参观活动场所。企业生产线(车间、生产场所)或科普展厅应不少于500延长米(平方米),能完整展示产品的生产全过程或部分重要过程,供公众参观学习相关科普知识。

(二)建立面向公众的基地科普教育网站(网页),其内容应做到及时更新。

二、开放接待

(一)企业具有经常接待公众参观的能力,企业生产线年开放日应不少于60天,企业室内科技展厅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50天。科技周、科普日期间开放,平时每周设开放日,接待有预约的团队参观。

(二)企业年接待公众参观人数应不少于10000人。

三、经费投入

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3%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由热爱科普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查能力、社会谢谢分享

活动能力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负责人,并配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配备规范的讲解词。

(三)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人数不少于10人,能够满足企业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及参观接待的需要。

五、科普活动

(一)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二)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2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践活动等。

(三)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四)基地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五)基地应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1次以上科普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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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信息传媒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细则

信息传媒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阵地设施

(一)有固定的栏目或版面从事科普宣传,做到内容及时更新;

(二)将科普信息传媒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业务量不少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30%。

二、开放接待

面向公众积极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培养公众崇尚科学理念,并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期间配套相关服务。

三、经费投入

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基地每年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10%以上的科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设有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负责人。

(二)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部门,有不少于5名的专职人员。

五、科普活动

(一)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谢谢分享

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二)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开展的有新意、特色明显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

(三)基地应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4次以上科普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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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09[1].11.30

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提高公民科学素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科普工作,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推动我省科普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普教育基地是依托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建立的科普阵地。它是以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的,将科普资源共享和服务作为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的着力点,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形式,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重要载体,是科普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公益性的社会事业。 第三条科普教育基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发展、科学技术普及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科普基地的作用,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公共科普服务而开展科普工作。 第四条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科普教育基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省科协”)认定命名。省科

协是科普教育基地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和管理 第五条科技、博物场馆类(科技馆、博物馆、动植物园、自然景区等)科普教育基地、科研院所、学校的实验室、研究基地和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每年需定期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长期开放。 第六条科普教育基地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社会公众对科普的需求,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通过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科普基础设施等工程,做好科普活动内容的设计组织与执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第七条科普教育基地应运用科普宣传挂图、图书、展板、录像片、宣传册、网站或网页等多种手段,采用讲座、培训、竞赛、表演、游戏、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 第八条科普教育基地应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或区域性的科普活动。在“全国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和“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中,组织开展或参加当地的科普活动。 第九条科普教育基地应加强与当地社区、乡村、学校、机关、事业、企业、科技团体等组织的联系,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共同推进科普工作。 第十条科普教育基地应加强对科普工作的总结和研究,表

气象科普工作是推动中国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气象科普工作是推动中国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第二次全国气象科普工作会议开幕式上讲话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刘英金 (2003年12月5日)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第二次全国气象科普工作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我代表中国气象局和秦大河局长向各位来宾、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辛勤耕耘在科普战线的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向一贯支持、帮助、关心气象科普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预祝这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大会是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学会联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性的气象科普工作会议,是气象行业学习、实践“三个代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全国气象科普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措施。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仅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而且还影响着整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在制定各种计划,不断提高本国公众的科学素养水平。《科普法》的颁布实施,是全面提高我国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举措,是科技界和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气象科普工作是国家科学普及工作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学会一贯重视气象科普工作,全国气象行业的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在气象科普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6年来,

建立健全了科普工作的专门机构,为顺利开展气象科普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逐步打造出了气象台站对外开放的科普品牌,使气象台站成为气象行业联系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目前已拥有一批国家级、行业级科普基地和气象科普馆,使数以百万计的社会公众有机会感受到气象科学的魅力;我们还编辑出版了一批气象科普丛书,气候热门话题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这些成绩有赖于各级领导对气象科普工作的充分重视,有赖于投身科普事业的广大气象科技人员的辛勤努力。这些工作对于推动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未来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科技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气象局长会议提出了新时期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是我们实现从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跨越的重要步骤。气象事业要达到世界水平,是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具有深远而现实的意义。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付出不懈的努力。科学技术与科学普及有着紧密联系,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科学普及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气象科技事业也是如此。近年来,天气、气候的变化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通过气象科普工作,可以使社会各界更加关心、理解气象,从而形成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气象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紧密,通过气象科普工作,可以为气象科技人员与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交流机会,以促进气象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气象行业集中体现了我国高新科技成果,通过气象科普工作,可以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和优秀人才加入到气象科技队伍,

垃圾焚烧电厂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方案范文

垃圾焚烧电厂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方案范文 Model text of construction scheme of environmental sci ence education base for waste incineration power plant

垃圾焚烧电厂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方案范文 小泰温馨提示: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一、【教育基地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新月异的阶段,很多城市已经出现了垃圾围城的局面。面对垃圾处理现状,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目前垃圾围城的窘境。垃圾焚烧处理遵循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领先创新开拓能源的循环利用,是循环经济可资参考的实践模板。推广普及垃圾焚烧处理环保科普教育知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事业,倡导广大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对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做起,关心环境保护,争做环保卫士,共建生态文明,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发挥现有社会资源的作用,向公众开展垃圾焚烧处理环保科普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环保科普教育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规范“垃圾焚烧电厂环保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要求。

二、【教育基地基本条件】 1、具备普及环保科普知识内容的条件与设施。 2、接受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环卫部门以及环保部门工作指导。 3、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讲解、接待和活动辅导,并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4、将环保科普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 5、有固定的环保科普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器材。 6、自身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能有效控制自身各种污染源达标排放。 三、【教育基地设计理念】 1、融合垃圾焚烧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环保理念,宣传相关环保政策,普及环保科普知识。 2、以厂区生态园林绿化、环保信息对外公示、主题性装置艺术、人文风格的图文布展,全方位展示垃圾焚烧电厂的良好形象。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科协办发普字[2009]12号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09.04.03 【实施日期】2009.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09〕12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推进和规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各方面参加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中国科协制定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中国科协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以及国家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主要包括: (一)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如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 (二)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所,如动植物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三)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陈列室或科研中心、天文台、气象台、野外观测站等。 (四)企业、农村等面向公众开放的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展览馆等。(五)其他向公众开放的具备科普展教功能的机构、场所或设施等。

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范本

***市科普教育基地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二O一八年*月

目录 1、***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2、***市科普教育基地测评指标

***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基地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QQ: 申报单位(公章):********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QQ:

填报要求 一、本申报书由拟申报***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填写,内容须与电子文档完全一致。 二、本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1式3份。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和主管单位一律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四、填写申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 1.表中所有填报项,有则填报,无则填“/”;选择类项目请在选项后的“□”内打“√”。 2.填报项中凡是涉及到“年”指标的统计项,均指统计期间内,即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其他统计项均指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3.“已获得命名的情况”:请说明申报单位已获称号及命名单位、命名时间。 4.“拟申报类型”:按照《***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所列类型填写。 5.展教资产指包括所有的展教品资源,以及为实现展览活动而起辅助性质的设施。 6.财政资金指所有来自国家财政的、专用于与科普相关的资金,包括上级、本级财政拨款,项目专项资金等。 7.社会资金指所有来自社会的、专用于与科普相关的资金,包括企业、个人投资,社会捐赠,以及通过横向项目申报、申请补助补贴、社会奖励等方式获得的资金等。 8.科普设施支出指用于科普的建设设备以及其他辅助性设施方面的投资建设、维护保养的支出。 9.科普研发支出指用于科普展教品的研究、设计、策划等专项支出以及科普研发人员的相关支出。 10.科普网站或网页指建有宣传、展示基地整体情况和科普内容的网站或网页。 11.“科普工作基础条件与开展情况”:综合介绍申报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科技、人才、设施等基础条件,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主要形式、内容、规模、效果及开放制度等基本情况。 12.“近期发展规划”:从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角度,简要说明申报单位未来三年的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及相应的保障条件或措施。

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活动管理制度

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活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科技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学科学、讲科学、走进贺兰山、关注贺兰山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行政管理 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把青少年科技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日程,成立了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同全盟各级教育机构共同参与组织和管理科技活动工作。以“六个有”为抓手,即有领导组织、有兼职教员、有规章制度、有活动时间、有计划总结、有经费保证,以此明确科技教育的重要地位,规范教育行为。同时加强课程设置与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科技教育工作层层抓、具体抓、全面抓。 二、强化科技教育管理 1、不断加强设施建设,将计算机的更新、环境教育资源、标本制作等项目,纳入保护区三期能力建设项目中,完善科技教育的基础保障。

2、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一是鼓励兼职职工继续教育,鼓励参加科普培训。落实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组织学习讨论有关科技方面信息,做到有准备,有纪录。二是加强兼职职工的横向联系,定期组织科技辅导座谈交流教学经验。三是聘请专家做兼职辅导员。与教育科技部门取得联系,获得支持和指导。 为了加强队伍的管理制定了管理细则。 (一)岗位责任制 1、每个科技小组根据其小组活动性质,吸收组员要定额。 2、每组要制定活动计划,每次辅导前要认真备课,期末有总结。 3、按时到岗,专时专用。 4、不得私自调换活动组,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5、带班领导要进班听课、指导,处理好各种问题。 6、各组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争取好成绩。 7、每组争取每年一次成果汇报。 (二)考核制度 第一,管理局领导每年初审阅科技辅导员工作计划,年中检查指导方案,年末上交总结或论文。每项检查要量化打分; 第二,平时带班领导进组抽查、检查; 第三,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反馈信息;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优秀项目案例

尽管上海市区拥有不少公园绿地,但是城市儿童和大自然的疏离,却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深刻感受到的。由于工作的关系,植物园的科普团队和志愿者们,常有在夜间于园中巡行的机会。植物园内各种动植物不同于白天的表现,以及植物园在夜晚呈现出来的静谧氛围,都让这些有幸夜游的人格外感动。上海植物园从2009年起,依托园内丰富的植物和野生动物资源,在暑期向小朋友们推出“暗访夜精灵”――上海植物园夜游活动,分享夜游的体验。活动名称中提到的“夜精灵”,指的是在植物园内栖息繁衍的各类昆虫,以及刺猬、蝙蝠、蛙类等小动物。通过在夜间走进植物园进行“暗访”,与这些惯于在夜幕下活动的动物近距离接触,孩子们会看到一种别样的、并非钢筋水泥的沪上风光。 “自然控”的独家分享 上海植物园优美的环境,使这里成为热爱大自然的科普志愿者的聚集地。就职于植物园的科普团队,更是都有一颗热爱大自然的心,可谓货真价实的“自然控”。“暗访夜精灵”这项颇具特色的活动得以出炉,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科普团队和志愿者们对大自然的热爱,以及他们曾经有过的夜游体验。 尽管此前也有其他科普场馆开展过夜间活动,但大部分时间都在露天环境中进行的“暗访夜精灵”,对上海植物园的科普团队来说仍然是一项全新的挑战。不同于生物爱好者团队的结伴夜游,科普活动既需要良好的组织,也需要一些“兴奋点”。在这两个方面,上海植物园为举办“暗访夜精灵”做了大量精心的准备工作。 “暗访夜精灵”的组织和讲解人员,大都具有生物学背景,或者接受过“自然导赏”方面的训练,并懂得如何引导人们观赏动植物。上海植物园“自然导赏员培训班”的学员,学成之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暗访夜精灵”的讲解员。针对志愿者开设的“自然导赏员培训班”,分为春季的初级班和秋季的高级班,向有志于在园内担任志愿者的人们讲授植物、野生动物等知识及与人沟通的技巧。这样的“人力储备”使“暗访夜精灵”的参观过程一点儿都不沉闷。 上海植物园内拥有许多难得一见的植物,比如晚香玉、紫茉莉(多在晚间开花)等。如此优美的环境,也吸引了如天牛、独角仙、刺猬等大量野生动物在此栖居。为了让“暗访夜精灵”的旅途更具可看性,上海植物园还特别在科普教室附近种植了紫茉莉,让课堂也充满“自然的气息”。 植物园的科普团队深知,“暗访夜精灵”的“生命之源”,在于能亲眼看到各种有趣的动植物。因此,为了保证活动的效果,上海植物园的科普团队会在每年活动开始前进行“踩点”,精心设计出最佳的动植物观赏路线。 3小时活动绝无冷场 长达3个多小时的“暗访夜精灵”活动,实际上包含了热场活动、科普讲座和“暗访”3个环节。从热场活动开始,“暗访夜精灵”就力争做到引人入胜,绝无冷场。在等待“暗访”的这段时间里,青少年可以先进行植物观察、钓小龙虾、昆虫拼图、植物染色、香草采摘、香草茶品尝等活动,融入探索大自然的氛围。 举例而言,一项名为“嗅觉的小旅行”的活动,就是让孩子们罩上双眼,嗅闻和触摸在“野外”找到的各种水果,然后在黑暗中循着家人的呼唤会合,一起回到营地来确认识别的结果。这样的活动设计,让孩子们了解到一个常被他们忽视的道理:在夜游活动中,通过嗅闻、触摸、倾听等渠道接收的信息,与视觉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这些体验可以让参与者在接下来的“暗访”之旅中,更容易进入角色。 热场活动之后,是一场简短的科普讲座。植物园工作人员会介绍园内动植物的整体情况,并叮嘱一些夜游的注意事项,特别是不得捕捉和采摘任何动植物,以保证其他参与者的观赏效果。

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决定设立“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托文化事业场馆、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 第三条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社科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坚持“三贴近”原则,创新载体,培育品牌,长效运作,服务公众,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精神文化需要,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社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省社科联是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省社科联科普部具体负责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评审、表彰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报和条件 第五条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托文化事业场馆、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建

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是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重要场所。主要包括: 、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群艺馆,全国、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历史、文化景区; 、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第六条申报社科普及示范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有成文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重大项目、实施载体和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且不小于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场所; .有名以上社科普及的专家队伍,组织和聘任有相应的社科普及专业人员; .能组织社科普及活动或咨询次以上,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有成效; .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经费纳入本地区、本单位财政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并逐年增加; .接受云南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工作任务,接受命名单位组织的对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科普工作的参观考察。 .各类别基地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在社科普及研究、活动和咨询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和潜能。 第七条申报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拟用作基地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相关证明;

浙江校园气象科普经验交流会总结-中国气象学会

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经验交流会总结 (浙江省气象学会) 一、会议概况: 1 筹备过程 项目列入省科协2011年重点活动项目。根据前期分析研究,于2011年8月5日,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红领巾气象站建设调查和校园气象科普经验交流会的通知》(浙气会发〔2011〕2号),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拟定了大会典型交流发言的名单,以及交流发言的方向,于2011年9月28下发了《关于征集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经验交流会交流材料的通知》。 随后,编辑了《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具有交流会文集》。文集收录了特邀报告1篇,大会交流报告18篇(其中,气象部门3篇,中小学15篇),收录了中国气象局郑国光给岱山秀山小学红领巾气象站题词以及部分校园气象科普活动图片50幅,共12页彩页。 2会议概况 2011年11月18日,会议在杭州玉皇山庄隆重召开。浙江省气象局王国华副局长、中国气象学会科普部吴建忠部长、浙江省科协胡国军副部长、浙江省教育厅李斌先生到会指导并发表重要讲话, 领导们对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的现状予以高度赞扬,并提出今后持续发展的希望。中国气象局公共服务中心代表、11个市级气象学会秘书长,以及省内已建有校园气象站等6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秘书长俞善贤主持。 与会的各市气象学会领导和中小学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校园气象科普的先进经验。在校园气象科普教育的特色策略,校园气象科技探究实践,校园气

象站的建设与管理,校园气象科普校本教材的开发与编写,校园气象科普文化的建设,大型气象科普活动的策划与实施,气象局与政府、教育局、科协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与协作等方面展现了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的现时风貌与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锐势。 由秘书长俞善贤作会议小结。俞秘书长向大会报告了我省校园气象站建设调查情况,总结了会议的收获,结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设,提出了今后工作计划和重点。 二、会议的主要收获 1、提高对校园气象科普活动的认识 通过大会交流,特别是任咏夏老师的特邀报告,与会代表进一步明确校园气象科普活动的作用与意义,提高对校园气象科普活动认识和信心。在中小学校园中的气象科普活动,其目的并不是培养气象科学家和气象工作者;而是通过气象科普活动,传播气象科学知识,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公众气象意识,培养和提高他们防灾抗灾的技能与能力。特别是在于开拓、延伸、补充他们的课本知识;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强化他们的科学意识,训练他们科学的技能技术,达到提高他们全面素质的效果。 2值得推介的经验和做法 2.1校园气象科普教育的特色策略 德清县洛舍中心校实施的是“面上普及,点上深化”策略。面上普及是积极营造校园气象科普氛围,如:开辟“学校气象科普展室”,“气象小广播”,“红领巾生态种植园”等;同时把气象科普推进课堂,4--7年级每周一节气象科普课;并且开展丰富多彩的气象科普主题活动。点上深化就是组建了“识天社”,每天下午安排半

第二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附件 第二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73个) 一、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的11个单位 中国气象学会 山东聊城市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中国海洋学会 北京太平洋海底世界博览馆 中国铁道学会 詹天佑纪念馆 中国铁道博物馆 中国航空学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93619部队 中国煤炭学会 中国煤炭博物馆 中国消防协会 青岛消防博物馆 北京消防教育训练中心 中国农学会 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农业示范区 中国水产学会 小汤山渔业高科技园区(北京市汇瀛水产良种开发中

心)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黄土高原土壤侵 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推荐的62个单位 北京市科协 索尼探梦馆 北京工体富国海底世界 天津市科协 天津宁河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培训中心 天津市北方花卉基地 河北省科协 河北省唐山科技馆 河北省正定县科技馆 山西省科协 山西省长治妇女儿童科教中心 内蒙古区科协 内蒙古海拉尔国家森林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乌素图地震台 辽宁省科协 大连自然博物馆 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

吉林省科协 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省科协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地震火山监测站 上海市科协 上海浦东气象科普馆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 上海公安博物馆 上海地震科普馆 上海市农业科学科普教育基地 江苏省科协 江苏省无锡市排水管理处芦村污水处理中心江苏常州中华恐龙园 江苏南京海底世界 江苏科学宫 浙江省科协 浙江省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 浙江安吉竹子博览园 安徽省科协 安徽省科学技术馆 合肥气象科技园 合肥市科技馆 福建省科协

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办法

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办法为规范我院*科研基地管理,有效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研基地以“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相对固定、有偿使用”为基本原则,实行院所二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基地管理的宗旨是把我院科研基地建成集科学试验和示范于一体的创新平台,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我院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划分 第三条科研基地由院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下简称院科研基地办)直接管理,由院科研基地办负责基地的综合协调、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与基地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沟通。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并实施基地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基地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规划、基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研用地管理、科研及生活设施维护、公共资源(水电、房屋、实验室等)调配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内容,为进入科研基地开展科研活动的科技人员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确保科研基地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各用地单位应明确一名分管基地工作的领导及基地试验区的负责人,并报院科研基地办备案。负责本试验区内科研用地的协调与安排、督促课题组开展科研试验规范化管理等。 第三章基地资源管理 第五条土地管理 (一)相对固定土地使用的基本原则与申请审批 1.基本原则 科研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归院所有,主要提供给有正式立项的科研课题(项目)组用于占地规模较小的科学研究。院科研基地办及相关部门根据院属各单位用地需求和基地实际情况,实行院所二级管理制度,即将一定面积的土地相对固定的分配给院属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内部的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并实行有偿使用,土地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院科研基地办的日常跟踪管理。 2.用地申请与审批 (1)院属各单位根据科研项目开展实际用地情况填写《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相对固定土地使用申请表》,统一集中报送至院科研基地办审批并安排用地。 (2)土地申请使用期限原则上是五年一报,用地单位应根据下一个五年开展研究的需求,在第五年的10月31日前

广西博白县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研究

广西博白县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研究 发表时间:2017-08-09T14:34:22.99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作者:黄永东1 冯紫瑜2 [导读] 摘要:本文着重介绍广西博白县创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分析了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创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博白县气象局广西博白 537600 摘要:本文着重介绍广西博白县创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分析了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创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科普;基地;建设 1 引言 自2010年搬站以来,博白县气象局充分发挥自身科技优势,整合各种资源,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气象科普资源,每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气象科普活动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发展至今,已基本建成一个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基地每年对公众开放,对公众普及气象科普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树立气象部门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本文系统地研究和总结博白县创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分析了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存在的若干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创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的若干对策建议。 2 科普教育基地应具备的条件与功能 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承担科普教育工作,向社会开放并经常性地开展科普活动的专用设施,可称之为科普教育基地。基地设施建设上,建筑面积要达到一定规模(最好1000 平方米以上);基地应由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兼职人员组成科普工作队伍。 科普基地建设应服务于科普工作,具有宣传教育功能、开放性功能、实践性功能,开展面向广大公众进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技术的普及教育活动;科普基地的教育活动区别与普通的学校教育,即科普教育需要及时地更新教育内容,综合的反映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适应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具有普及科技知识的先进性;科普教育应适应多层次的公众,并以趣味性、贴近生产、生活的大众性吸引公众,使公众自学地接受教育,具有普及科技知识的广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基地多采用实物和模型展示科学原理和实用技术,以生动、直观和交互参与的方式完成教育,学习过程应具有突出的实践性和开放性。 3 博白县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现状 3.1 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基础设施,是创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必要条件。近几年来,在玉林市气象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博白县气象局对科普基地基础设施做了很大的改善,在硬件设施上下了很大功夫。建成了由科普展厅、天气预警中心、地面气象观测平台、人工影响天气设备展示场所四个部份组成的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展厅由三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大约180平方米。第一部分是一楼大厅,展厅面积约60平方米,展示有博白县气候概况、科普宣传专用电子显示屏、博白县气象灾害区划图、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栏等气象科普知识,平时也实行对外开放。第二部份是二楼展厅,展厅面积约60平方米,展示内容主要是气象文化建设成果、气象科普书籍和气象法律法规知识读本。第三部份是三楼多功能会议室,面积约60平方米,主要是利用投影仪播放气象影视科教片。依托单位的业务系统,将四楼的天气预警中心整个业务平台当作科普基地的一部分,面积约占60平方米,室内设置有大屏幕,气象科普宣传通过实物、图片展览宣传气象知识,内容包括天气预报制作发布、气象卫星的监测、雷达监测、地面气象观测、乡镇自动气象站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与防范、卫星云图、天气学的基础知识,利用大喇叭、电子显示屏传播气象信息,手机短信的发布以及气象微博等内容。地面气象观测平台设置在山顶,占地面积有900平方米,观测平台安装了风向、风速,能见度、天气降水仪、雨量筒、气压计、地温、日照计和闪电定位仪等气象观测仪器,供参观者实地参观。一楼地坪作为人工影响天气设备展示现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展示的设备有车载火箭发射系统、地面火箭发射系统和移动天气雷达。 3.2 基地软件建设 3.2.1业务建设与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融合。 在规划自动气象站网布局时,在不影响观测数据准确性的情况下,将自动气象站建在部份学校和社区,兼顾气象观测和气象科普工作。 3.2.2广泛联系相关部门对接科普教育基地资源,打造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品牌。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用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如与教育局、有关学校形成长期的合作教育机制,增加组织学生参观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频次,充分利用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资源,组织开展校外气象科技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以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广泛开展与社区、农村“结对子”,采取联创共建的方式,引导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深入基层,扩大影响。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活动平台,依托自身资源特色,不断调整气象科普形式和内容,创造性推出公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气象科普特色品牌,满足社会多元化气象科普需求,让更多的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走进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3.2.3 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将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机构,配备兼职人员,确保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正常运行和开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公众接待量,更好地发挥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 3.2.4 培养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工作。 气象科普讲解是向公众传播气象科技知识的重要途径,局里邀请有关专家和资深专业导游,采取讲座、座谈、交流和实地参观考察的方式分别对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讲解员、志愿者进行气象专业学科知识、解说技巧培训,培养出一批同时具备气象科普知识和解说技巧的高素质管理与讲解队伍,进一步提高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文化素质。 3.3 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科普工作的对象是全体民众,包括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城市居民以及科技人员等各方面,他们的需求也各不相同。普及一般性的科学技术知识,特别是弘扬科学精神,是他们的共同需求。为了发挥气象行业特色,局内坚持每年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利用“3.23 世界气象日”、“科技宣传周”对外开放参观,开展气象知识咨询和宣传活动,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气象。每年的“3.23”世界气象日,我们精心策划,

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一、立项背景 (一)项目建设地点简介 (二)产业发展概况 二、立项目的与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党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如何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收入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农业科普基地的建设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突破口。建设科普基地,将可在基地内开展试验、示范活动,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实现科普工作的虚实互动与供求结合,使广大农民看有实物、学有目的、干有方向,大大提高了科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推动现代农业走规模化种植、高效化生产、多样化经营之路,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随着农业科普基地的建成,将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打造了新的服务平台,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科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积极作用。 三、项目建设内容 立足xx现有特色优势水果产业,推广无公害水果生产管理技术,建成xx精品水果科普示范基地1000亩。以科技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把基地建成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效益化,集观光采摘、科普教育、休闲旅游度假为一体的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期限为2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1000人次,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无公害水果1万余亩,全面提升项目内无公害水果生产管理技术水平,促进果农增收致富。具体建设内容: 1、建成xx精品水果科普示范基地1000亩,进一步完善示范基地生产所需的水利配套和路网建设工程,建立无公害防治设施10处和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和防治害虫,确保果品无农药残留。 2、在基地中心区建设50米长的科普画廊,设置科普展示栏50个。重点介绍有关果树管理和新品种培育方面的技术,以及绿色安全食品的生产过程等 3、建设一个50平方米的果品展示厅,以图文和实物的形式向村民、游客展示果园的新品种及优质果品。另有多媒体设备展示果树的管理、新品种的培育、病虫害的防治等,使村民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使游客感受丰硕成果和绿色田园景象。 4、加强科学管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果树产量,增加经济效益。 ⑴果树地下管理、培肥地力技术。 ⑵果树修剪技术。 ⑶果树嫁接技术。 ⑷病虫害防治技术。 ⑸果树灌溉技术。 ⑹果树新品种培育技术、幼苗栽植技术。 四、现有工作基础 一是自然条件优越。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地点xx县xx乡望城村紧邻xx云台山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境内无工业污染源,植被丰富,优越的环境基础符合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二是果树资源丰富。二是果树资源丰富。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建成以xx县xx乡望城村为核心的精品示范示范带5000余亩,尤其以项目地最为突出,项目区内现有果树品种18种,其中澳李王李子、红心猕猴桃、黑珍珠葡萄等优势品种已经在xx县周边地区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益,现在xx县境内种植面积已达到3000亩,年产量200万斤,实现收入320万元。2013年,该基地本列为黔东南州“6个20”建设工程项目着力建设成为全州的典型产业,同期被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协会评为“黔东南州优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三是技术成熟。目前,基地生产的葡萄已经省农委审核为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成熟。四是科普工作基础扎实。多年来,xx县浦发经济果林专业合作社致力于开展果树种植技术推广工作,果树种植技术科普工作经验丰富,合作社内拥有果树种植专家18名,专业种植技术人才50余名,为科普工作提供了人力保障。 五、项目主要技术考核指标 (一)科普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标 1、建成精品水果科普示范基地1000亩; 2、建成科普画廊50米; 3、建设一个50平方米的果品展示厅。 (二)科普基地管理技术指标

申报科普教育基地材料

立足农村适应市场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浦北县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申报第二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材料 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创办于1964年,1991年被认定为省级重点职业高中,1996年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职校。学校占地155亩,建筑总面积34336平方米,现有畜牧兽医、工业与民用建筑、会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机电、汽车摩托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及应用、文秘、电子与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制冷与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等12个专业56个教学班,在校学历教育学生3000多人,在编教职工186人,专任教师143人,兼职教师23人。学校有植物组织培养室、解剖室、汽摩维修室等26个专业实验实习室,有校外实习基地45个,图书馆藏书11.2万册。学校基本形成了教学、科研、服务一体化的办学体系。近年来,我校先后被国家教育委员会授予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学校,被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授予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被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评为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先进单位,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被共青团广西区委评

为全区农村学生回乡创业重点实施学校等31项省级以上荣誉。 近年来我校办学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为促进城市和乡镇经济发展服务,为促进教育产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三农”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面向大农业,确立大职教的新观念,在鼓励学生回乡创业的同时,鼓励毕业生向二、三产业转移。在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基础上,切实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服务,为农村体力型劳动力向技能型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向农村传播技术信息服务,进一步深化办学改革,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强化学校管理,注意拓宽办学育人和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走出了一条具有农村职教特色的持续健康发展之路,学校的办学不断跃上新台阶。 (一)适应市场需求,改革和调整专业设置,增强办学活力 改革和调整专业设置,培养适销对路人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职校办学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几年来,我们注意把准社会经济发展的脉搏,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观,以一流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为立校之本,

上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附件1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的运行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本市科普事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普基地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兴办,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简称“四科”)的场所,主要包括综合性科普场馆、专题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三类。 综合性科普场馆是指涵盖多个学科和行业领域、专门从事科学普及工作的科普基地;专题性科普场馆是指具有行业(专业)特色、主要从事某学科或行业领域科学普及工作的科普基地;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围绕“四科”的有关普及点开展工作的科普基地。 第三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科普基地所在地的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

科委”)协助市科委对科普基地的日常运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科普基地注册地与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所在地区(县)科委实行属地化管理。 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应当为科普基地日常运行提供经费、人力资源等基本条件保障。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 第四条申报科普基地的基本条件: 1.面向公众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 2.有适合常年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等;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3.有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 4.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申报“上海市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室内展示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至少配备1名专职科普管理者和2名专职科普讲解员。 申报“上海市专题性科普场馆”,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室内展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配备专门的科普教室或报告厅; 2.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250天,法定节假日至少开放一半天数;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总结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总结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提高全乡人民的科学素质和依靠科技致富的本领,乡党委、政府根据万委〔〕33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了“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活动。在我乡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和普遍的好评。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情况 我乡紧密围绕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以下几项活动: 1、举行了现场咨询活动,我乡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咨询台,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满足广大群众对形势政策的需求,切实将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到千家万户,尤其是各项惠农政策及民生工程。 2、科普知识下村活动。3月25日,在乡科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各部门开展了“送科技知识下乡”咨询服务活动,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业、食用菌、动物养殖及疫病防治等新技术。整个活动从上午9点钟开始,到下午4点才结束,发放宣传资料五百余份,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 二、活动特点

1、多方配合、运作有序 在乡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乡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各参与单位在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使这次科普月活动呈现了上下联动、团结协作,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2、贴近实际,亲近群众。这次活动的策划,我们严格遵循“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决不做秀。在科普知识宣传中,我们在内容上尽量贴近公众,贴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春耕生产”、“种养殖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写进宣传资料中的文字尽量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让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众都能读懂、读透。 3、形式多样,群众满意。今年我们在继续开展咨询、送社科知识下乡等项目之外,还组织了乡村组干部进村入户,交心谈心活动。由两名大学生村官作为宣讲主力,分片分区的开展送科技知识下乡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区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镇江路科协在区科协的具体指导下,结合管区实际情况,于5月16日-6月15日开展了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的科普系列活动,在管区形成了倡导科学,普及科技,全面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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