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网络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网络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网络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一、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2、本系统网络受到黑客攻击,数据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声誉和稳定的谣言等。

3、网络服务器及其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二、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审查工作,若发现数据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数据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必须落实责任人,实行先审后发,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防黑客、防病毒等)。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网上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三、单位网络管理部门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应急小组及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四、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运行维护小组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及时向应急小组及上一级领导报告。

(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3)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4)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5)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五、加强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净化网络环境。

六、做好网络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

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指挥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为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统一协调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九、安全事件通报可采取例行通报、紧急通报两种方式进行。例行通报为定期方式,适用于对网络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紧急通报为不定期方式,适用于对突发的网络安全事件或重大网络安全预警信息的发布,对具有紧急和有重要指导作用的网络安全事件应在当天内完成通报。

十、网络安全事件发生通报内容包括事件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时间、持续时间、事件定级,以及目前已经采取的响应措施和实际效果。

十一、网络安全事件预警通报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的性质、类型、影响效果、影响程度、可能爆发的时间,以及可采用的措施等。

十二、在收到上级单位的网络安全事件通报或下级单位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对所收到的通报或报告的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判断、汇总归纳整理,并根据所收到的内容对本级网络安全系统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通报。

十三、对一些涉及到保密内容的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十四、对发生重大信息网络安全事件或网络安全预警事件没有及时进行通报的,特别是故意瞒报、缓报、谎报的应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行政责任,可处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制度

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制度 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制度第一条网络安全事件定义如下: (一) 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二) 本系统网络受到黑客攻击,数据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声誉和稳定的谣言等。 (三) 网络服务器及其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第二条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审查工作,若发现数据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数据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必须落实责任人,实行先审后发,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防黑客、防病毒等)。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网上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第三条单位网络管理部门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应急

小组及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第四条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运行维护小组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做到: (一) 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及时向应急小组及上一级领导报告。 (二) 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三) 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四) 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 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第五条加强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净化网络环境。 第六条做好网络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第七条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指挥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为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统一协调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事件通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通报,供大家参考!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人轻伤。 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

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制度大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包括招用的农民工)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AQ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演练指南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1.1 轻微事故 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 3.1.2 轻伤事故 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轻伤事故也可以表现为一般休工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3.1.3 重伤事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1) 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的1/3以上。 (4) 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 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 (6) 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曲,残废的。 (7) 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7367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预防和及时处置信息安全事件,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管理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用户利益,维护社会和公司稳定,尽快使

医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医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一、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同时根据院领导指示,进行上报卫生局(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应先向110报警)。 二、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院领导的意见处置相关事项,同时根据医务科安排,通知医院救援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三、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医务科、感染管理科及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意见处置相关事项,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通知感染管理科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相关工作的处理,并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事件: 报告医务科,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并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处理有关事项。 五、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保卫科、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进行上报有关部门。 六、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 报告医务科及带班院领导、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向

保卫科及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新版)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要求编制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保证我司网站及网络畅通,安全运行,保证网络 信息安全,特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 度。 一、在公司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 贯彻公安部门和省、市相关部门关于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 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 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尽快使网络 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2、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公司声誉和稳定的谣言等。 3、单位内网络服务器及其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三、设置网络应急小组,组长由单位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技术部门人员组成。采取统一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设置网络运行维护小组,成员由信息中心人员组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职工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与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项目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指挥长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事故报告: (1)发生一般事故,指挥长应向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 (2)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得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3)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 2、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处理。 4、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77-17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 告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保证本公司网络畅通,安全运行,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特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一、在公司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贯彻公安部门和省教育厅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2、公司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和稳定的谣言等。 3、公司内网络服务器及其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三、设置网上应急小组,组长由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技术部门人员组成。采取统一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设置网络运行维护小组,成员由信息中心网络技术部人员组成,确保网络畅通与信息安全。 四、加强网络信息审查工作,若发现主页被恶意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 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及公司属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制度。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 3.4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4管理规定 4.1 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项的管理;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

处理意见。 4.2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4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4.4 事故报告 4.4.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质部及主管安全经理报告,主管安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报告至集团安全安委办。 特别是发生较大人员伤亡或被困、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必须在10分钟内向集团安委办和市安监局(电话)口头报告,在拨打110、119报警时,应同时拨打12350或82595958向市安监局应急中心报告。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报告外,还应按照以上规定报告公司安质部。 4.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单位全称、隶属关系、行业类型、经济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100%。 2. 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 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

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 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 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 (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评估分析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有关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力量进行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理,从而降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人为失误或破坏等原因严重影响到本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密或泄密等,从而在国家安全、政治外交、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第三条学校信息领导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校信息办)负责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报告工作。 第四条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后,首先以口头方式立即向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校信息办报告,由校信息办报送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第五条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部门应当立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并在事件被发现或应当被发现时起5小时内将有关材料报至校信息办。 第六条对于重大的信息安全事件,校信息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部门和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并负责组织协调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部门应当在事件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部门和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备案。 第八条校信息办负责组织对事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将结果通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成员和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第九条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事件的有关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瞒报、缓报、慌报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情况时,有权直接向校信息办或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举报。 第十条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有瞒报、缓报和漏报等失职情况,校信息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由有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校信息办负责解释。 实验与网络中心

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法规要求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依规按下列情形认定: 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企业内部报告要求 (一)事故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二)发生一般事故,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向上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 (三)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的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和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四)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各级安质部门负责人在履行事故上报程序中,应在依法依规履行事故上报的同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和格式规范的手机短信方式尽快上报事故简要情况(短信格式见附件1);安质部门要按照股份公司内部快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书面报告见附件2,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建单位、标段、协作队伍及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号,单位工程名称、事故里程、结构形式、支撑体系、隧道断面、设备型号、墩身截面和高度、梁型和粱重、事发作业环节、高处坠落位置与高度等,其他工况均应细致清晰描述;人员伤亡类别(职工、劳务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报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至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监理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的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安监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 (1)轻伤事故:由工程部领导指定人员进行调查。 (2)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事故,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

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 (3)破坏性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7、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 (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生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受伤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工伤保险条例(修改)【2010】》国务院令第586号 3、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上述一般事故具体细分为五级:

1.一般事故A级(公司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公司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公司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D级(公司级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轻伤,或者3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E级(公司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1)、本条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因果关系造成设施的破坏、原材料的浪费、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或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第二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企业特点,伤害程度的界定如下: 1、轻微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低于7日的失能伤害。 2、轻伤:损失工作日高于7日且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不留任何后遗症的。 3、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病留有后遗症的。 4、死亡 第三条事故分类及责任 1、生产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因非外力原因导致的停产称为生产事故;生产事故由车间内人员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导致的,由违章指挥人员或违章操作人

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证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的通畅运行,结合实际,市信息技术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保障网络、计算机、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及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根据《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分级负责。按照“权责明确到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3、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尽最大力量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网络与系统运行。 二、具体职责 指导全局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三、预防预警 1.信息监测与报告。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经营单位和县支公司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 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 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类事故的管理。 3 引用法规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 年、《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 4 事故分类 4.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以及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4.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6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7 人身事故:除上述事故外,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5 事故等级划分 为了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的性质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特大事故、恶性未遂事故。 5.1 小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下同) (1)一次轻伤1-2 人; (2)直接经济损失1 万元以下/次;

(3)严重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超温、超压、超负荷,误送水、电、汽及严重的跑料,经及时处理不使事故扩大的。 (4)由于操作处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泄漏,已达到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危险,经及时处理未造成事故的。 5.2 一般事故 (1)一次轻伤3-5 人; (2)直接经济损失1-3 万元以下; (3)一次事故造成一个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50%以上,或二个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25%以上。 (4)一次操作失误造成合格产品受污染在50 吨以上者。 5.3 大事故 (1)一次轻伤在6-10 人; (2)重伤1-2 人; (3)直接经济损失3-5 万元以下; (4)一次事故造成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1 天以上,或2 个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均在50%以上。 5.4 重大事故 (1)一次轻伤10 人以上; (2)重伤3-10 人; (3)死亡1-2 人; (4)直接经济损失10-50 万元。 5.5 特大事故 (1)一次重伤10 人以上; (2)死亡3 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50 万元以上。 5.6 未遂事故 (1)由于偶然的情况没有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2)由于违章作业或误操作,或偶然的原因未引起事故,亦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但是事故发生了,则后果不堪设想。 6 事故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6.1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 6.2 产品质量事故品管科负责管理。 6.3 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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