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产品责任法练习

国际产品责任法练习
国际产品责任法练习

《国际产品责任法》练习

姓名: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 )。

A.州法

B.联邦统一的宪法

C.《统一产品责任法(草案)》

D.国际公约

2.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生产者的责任采用()。

A.过错责任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过失责任原则

D.连带责任

5.下列各项学说中,不属于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法学理论依据的是( )。

A.疏忽说

B.违反担保说

C.违反条件说

D.严格责任说

6.欧洲经济共同体《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的指令》对产品缺陷的定义采用的标准是( )。

A.主观标准

B.客观标准

C.主观为主,客观为辅的标准

D.客观为主,主观为辅的标准

7.下面关于产品责任的国际立法中,哪个规定生产者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中,既包括瑕疵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也包括瑕疵产品给消费者造成的财产损失?

A.《斯特拉斯堡公约》 B.《产品责任指令》

C.《产品责任法律冲突规则公约》 D.《布莱克法律辞典》

8.依美国产品责任法,原告以严格责任提起诉讼,其举证责任不包括()。

A.产品确实存在缺陷或不合理的危险

B.由于该产品缺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

C.原告与被告之问存在合同关系

D.该缺陷进入市场时就存在

9.依美国产品责任法在以违反默示担保为理由诉讼时,对原告的有利之处在于,他只需证明()。

A.与被告有合同关系B.产品有缺陷C.被告未尽合理注意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 )。

A.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

B.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

C.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

D.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

2.根据美国产品责任法规定,产品的缺陷包括()。

A.设计缺陷

B.生产缺陷

C.运输缺陷

D.说明缺陷

E.包装缺陷

3.下列关于美国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B.原告以违反担保起诉必须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C.原告可以违反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

D.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

E.以严格责任起诉必须证明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目前国际社会最具代表性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三个国际公约是()。

A.《斯特拉斯堡公约》

B.《产品责任指令》

C.《产品责任法律冲突规则公约》

D.《纽约公约》

5.下列哪些属于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义务?()

A.电冰箱应当具备制冷的功能;

B.家具应当符合以实物样品标明的质量状况

C.保健食品所含主要成分及其含量应当与其产品的国家标准吻合;

D.燃气热水器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说明所列标准吻合

三、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 T )1.产品责任法属于社会经济立法的范畴,它的各项规定和原则都是强制性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得事先加以排除或变更。

( F )2.只要有关产品存在瑕疵,使用者在使用该产品时又发生了损害事故,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就应该承担产品责任。

( T )3.只有经过人类劳动而获得的产品才是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

( T )4.产品责任法不仅调整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产品责任关系,而且调整没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产品责任关系。

( F )5.美国产品责任法有联邦政府统一制定。

( F )6.在我国,产品责任对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采用不同的归责原则,生产者承担过错责任,销售者承担严格责任。

(T )7. 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害和人(T )8 产品责任法不仅调整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产品责任关系,而且调整没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产品责任关系。

四、简答题

1.简要回答产品责任法的概念、特征。

自考《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复习题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课程代码:07786 一、单项选择题 1.最佳资本结构是指() A.资本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时的资本结构 B.综合资本成本最低时的资本结构 C. 综合资本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的资本结构 D. 企业价值最大时的资本结构 2.根据IBM的调查,一个合格的海外管理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或素质按照重要程度排名第一的是() A.工作能力 B.外语能力 C.技术知识 D.经验 3.针对已经找出的问题作如实地反映和具体的回答,这类调研属于() A.探测性调研 B.描述性调研 C.因果性调研 D.预测性调研 4.在战略层次上,企业最高管理层应制定的是() P126 A.公司战略 B.事业部战略 C.职能性战略 D.海外发展战略 5.如果在美国市场上以ADR形式筹集资金,则ADR需达到() P107 A.一级 B.二级以上 C.三级以上 D.满足144A规则 6.对外直接投资最早和最有影响的理论是() P83 A.垄断优势理论 B.内部化理论 C.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D.比较优势理论 7.服务的最基本特征是() P60 A.无形性 B.不可分离性 C.异质性 D.不可储存性 8.根据要素禀赋理论,作为劳动力丰富的中国,其应多进口() P33 A.劳动密集型产品 B.资本密集型产品 C.知识密集型产品 D.初级产品 9.企业进行环境扫描的目的是() P10 A.寻找市场机会 B.分析竞争对手 C.保护环境 D.寻求政策保护 10.最为古老的国际商务活动形式是() P1 A.国际货物贸易 B.国际服务贸易 C.国际直接投资 D.国际间接投资 11.从国际投资主体看,国际投资的主要力量是() P8 A.公司 B.企业 C.经济组织 D.跨国公司 12.以下与顾客供货商有关的法律是() P19 A.劳工法 B.就业法 C.合同法 D.反歧视法 13.进口关税与商品价格没有直接关系的关税是() P36 A.从价税 B.混合税 C.选择税 D.从量税 14.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 P41 A.公制 B.英制 C.美制 D.国际单位制 15.俄林认为区域贸易或国际贸易产生的直接原因是() P32 A.生产要素在各国间自由流动 B.不同商品之间实行自由贸易

国际商法习题6及答案

国际商法习题六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国家中,把法律划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国家是【】A.德国 B.法国 C.中国 D.英国 2.招标行为是一种【】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要约磋商 3.下列哪个国家法律以约因作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A.德国 B.法国 C..英国 D.美国 4.根据英美法判例所确立的原则,一项有效的对价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对价要求充足和相等 B. 对价只能由受诺人提供 C. 法律上的义务可以作为有效的对价 D.对价必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 5.依照中国《合同法》,可以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的是【】 A.法律上不能履行 B.事实上不能履行 C.履行费用过高 D.违约方不履行金钱债务 6.我国《合同法》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时效期间为【】A.2年年年年 7.下列事项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是【】A. 合同的效力 B.合同对所售货物的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C. 飞机零部件的销售 D.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的是【】A.包装方式的变更 B.运输方式的变更 C.争议的解决方式的变更 D.货物规格的变更

9.根据英国《货物买卖法》,买方的下列行为构成对货物的接受的是【】A.转售货物 B.检验货物 C.收取货物 D.占有货物 10.2月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一批一级石油的合同,价格为25美元/桶,4月卖方交付的石油却为三级石油,价格为15美元/桶,此时一级石油的价格为20美元/桶。则买方经减价每桶应付金额为【】A.12美元 B.15美元 C.美元 D.20美元 1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预期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A.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 B.宣告解除无效并请求损害赔偿 C.给予卖方宽限期 D.要求卖方实际履行 12.根据法国民法典,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原则上取决于【】A.双方当事人意图 B.合同成立的时间 C.交付货物的时间 D.风险转移的时间 1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买卖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则风险转移的时间为【】A.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 B.货物到达目的地时 C.买方接受货物时 D.卖方作出指示时 14.英美法国家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实行【】 A.授权资本制 B.法定资本制 C.授权资本制或法定资本制 D.认可资本制 15.根据英美法,一个人受托照管另一个人的财产,为保存这种财产而必须采取某种行为,这种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为【】A.明示的指定 B.默示的授权 C.客观必需的代理 D.追认 16.对于严格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 A.严格责任对消费者的保护是最为充分的 B.它要求原告承担证明被告有疏忽的举证责任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A.普通商业广告B.商品目录 C.商品价目表 D.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2.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A.8月5日 B.8月9日 C.8月10日 D.8月11日 3.产品责任法的目的是保护() A.生产厂家的利益 B.零售商的利益 C.买方的亲友的利益 D.消费者的利益 4.下列国际公约中我国是其成员国的是() A.《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B.《海牙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D.《维斯比规则》 5.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这种接受原则上() A.不得附加条件B.可以附加一定条件 C.可以变更一些条件 D.可以限制一些条件 6.船舶所有人保留船舶的所有权,而将船舶的占有权转移给租船人以供运输,由租船人雇用船长、船员、并按照使用船舶的时间支付租金的合同称之为()A.航次租船合同B.光船租赁合同 C.定期租船合同 D.提单运输合同

7.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不涉及的内容有() A.合同的订立 B.买卖双方的义务 C.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D.合同的有效性 8.依大陆法,由于本人的意思而产生的代理为() A.意定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意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9.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不适用于下列哪个合同() A.消费者合同 B.国际知识产权合同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D.国际服务贸易合同 10.下列国家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新加坡 三、判断正误(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不能作为国际商法的渊源。() 2.营业地在英国的公司和营业地在中国的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不适用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 3.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认为广告是邀约邀请。() 4.《国际货物买卖法》与《国际产品责任法》性质相同。() 5.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或者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

商法复习题

复习题 一、填空题 1、两大法系是指 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 2、订立国际商事合同一般要经过 和 两个法律步骤。要约、承诺 3、在实践中,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主要有两种方式: 和 。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4、海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投保人、 和其他关系人。保险人、被保险人 5、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有汇付、 、银行信用证、 等。银行托收 国际保理 6、关于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我国《产品责任法》规定对 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对产品销售者实行严格责任和 相结合原则。产品生产者、过错责任 7、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 、(2) 、(3)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8、两大法系是指 和 。 9、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担保义务分为 和 。权利担保义务、品质担保义务 10、根据提单上是否有批注,提单可以分为 和 。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 1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单独承保的险别主要有 、 和一切险。平安险、水渍险 12、按照保险惯例,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单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 、保险标的物、 、保险金额 、 等6项。被保险人姓名、承保的危险、保险单的种类 13、实践中,用于国际支付的票据主要有 、支票和 三种。汇票、本票 14、仲裁协议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 和其他书面文件中所包含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仲裁条款 二、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因此,在国际商法上的国际商事交易发生在 ( ) A.国家与国家之间 B.不同国家的商事组织之间 C.国际组织之间 D.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 2、国际商法的主体不包括 A.跨国公司 B.有限合伙 C.欧洲联盟 D.个人 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在分批交货合同 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而合同项下的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则买方可以( )。 A.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C.宣告合同包括该批货物在内的以前各批货物无效 D. 宣告合同包括该批货物在内的以后各批货物无效 4、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条款作了扩张、限制或变更的,那么( ) A.其效果也视为对要约的承诺 B.其在法律上视为一项反要约、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合同才能 成立 C.其在法律上视为一项反要约,勿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合同也能 成立 D.其效果视为对原要约的部分接受,双方当事人均受此约束 5、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主要有( ) A、必须出具清洁提单。 B、可以无单放货 C、可以倒签提单 D、保障船舶适航适货 6、海上保险中,保险人单独承保的风险不包括( ) A、平安险 B、战争险 C、水渍险 D、一切险 7、下列关于票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票据是要式证券 B、实践中,票据主要包括汇 票、本票和支票 C、票据上的权利可以背书转让 D、票据上的出票日与实际出票日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8、现代社会,各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疏忽原则 D、违约责任原则

产品责任法课后答案

单元练习六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以疏忽为理由提起诉讼时,()。 A、原告可以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 B、原告不能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 C、原告与被告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2、违反担保之诉是()。 A、原告与被告之间不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B、依美国普通法原则,买方以外的任何人都有权对卖方起诉 C、依美国普通法原则,买方可以对卖方以外的其他人起诉 D、根据买卖合同提起的诉讼 3、产品责任法中对原告最为有利的诉讼依据是()。 A、疏忽 B、违反担保 C、严格责任 D、未有疏忽 4、对于严格责任的理解错误的是()。 A、以严格责任为依据对原告起诉是最为有利的 B、它要求原告承担证明被告有疏忽的举证责任 C、它不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D、它是新近发展起来的一种产品责任理论

5、在涉外产品责任诉讼中,按美国的冲突法规则通常适用的法律是()。 A、损害发生地的法律 B、对原告最为有利的法律 C、购买产品地法的法律 D、原告国籍国法 6、《指令》规定,原告的诉讼时效是()。 A、10年 B、3年 C、2年 D、5年 7、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 A、州法 B、联邦统一立法 8、在涉及汽车事故的产品责任案件中,是按照()来确定法律适用问题。 A、损害发生地法 B、产品制造地法 C、购买产品地法 D、对原告最为有利的地方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产品责任的主体包括()。 A、成品生产者 B、部件生产者 C、产品供应者 D、天然产品生产者

E、产品销售环节的有关人员 2、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 A、原告必须证明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即被告有疏忽之处 B、原告必须证明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自己的损失 C、如果由于原告自己疏忽造成了损失,原告也能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D、原告与被告之间不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3、按照美国普通法的原则,违反担保之诉()。 A、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有直接合同关系 B、买方以外的任何人都无权对卖方起诉 C、买方不能对卖方以外的其他人起诉 D、原告毋须证明被告有疏忽 4、严格责任原则中的“卖方”包括()。 A、直接订立合同的卖方 B、为制造该项产品提供零部件的供应商、批发商 C、零售商 D、生产者 5、严格责任原则中“买方”包括()。 A、直接买方 B、买方的亲友

汽车服务工程复习题完整版

汽车服务工程复习题 1.汽车服务的定义、主要特征、内涵 答:汽车服务是将与汽车相关的要素同顾客(客户)进行交互作用或由顾客对其占有活动的集合。 主要特征:系统性广泛性经济性后进性。 内涵: (1)汽车服务的目标是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满意 (2)汽车服务的精髓在于汽车服务系统的整合,一体化思想是现代汽车服务的基本思想(3)现代汽车服务的界定标志是信息技术 (4)现代汽车服务呈现出系统化专业化网络化电子化全球化的趋势 (5)可持续发展是现代汽车服务的重要内容 2.我国汽车服务业现状,国外汽车服务业的现状与发展,《产品责任法》《缺陷物保修责任法》 现状:(1)底子薄,基础差 (2)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3)多种机制并行 (4)市场秩序混乱 (5)品牌优势不突出 (6)专业人才不足 (7)服务理念落后国外现状:国外服务业发展比我国成熟,进入注重经营成本和更新服务理念的新阶段,表现形式为发展各种新型连锁店和专卖店。 国外发展动向:(1)服务的精细化分工 (2)企业营销网络的分散化和经营规模的集团化同时出现 (3)不同服务项目之间的融合 (4)消费需求个性化的实现程度提高。《产品责任法》规定由于产品的缺陷引起人身安全损害的,要追究责任,并明确规定用户无需举证缺陷的原因,《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在对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用户赔偿,并规定对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三次仍未修好,应予以更换。 3.什么是连带品牌?如何发展创新汽车服务模式? 答:所谓连带品牌,即自身品牌附加于汽车产品主品牌之上,在品牌表现时,应将这一附加品牌与主品牌一同列出。 发展创新服务模式:(1)汽车售后服务品牌化 (2)汽车售后服务CI(corporate Identity,企业形象规范体系)模式实现 (3)汽车俱乐部制创新模式。 4.系统工程方法的基本原则 答:(1)目的-目标原则 (2)综合-整体原则 (3)结构-程序原则 (4)整体优化原则 (5)反馈-调节原则。 5.汽车服务现代理念有哪些?

国际产品责任法案例讲解大全

、国际产品责任法案例讲解大全

————————————————————————————————作者:————————————————————————————————日期:

7、国际产品责任法案例讲解大全 邹岿编 第八章国际产品责任法 第一节产品责任法概述 1、Brandenburger Y. Tayota Motor Sales. U. S. A Inc. And Toyota Motor co. ,Ltd. 在该案中,原告Brandenburger驾驶丰田公司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快速行驶时,不慎翻车,丰田汽车的车顶发生破裂,乘客被抛出车外造成死亡。美国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汽车车顶的构造有缺陷而最终导致死亡的发生。 法院最终判决制造商和销售商负赔偿责任。 2、拉哥格诉克拉格公司案 1969年,克拉格制衣公司制造的木棉棉衣的棉花未经防火处理,小孩在穿着木棉棉衣玩发火玩具手枪时,因棉衣着火而受伤。法官认为小孩所穿衣料用的木棉若经防火加工即可避免火花着火,遂判决制造厂商负赔偿责任。 法院的判决理由是:在今日广泛使用化纤合成物的时代,社会大众依赖生产者供应其衣料。合成纺织品的成分及其性质,一般人多不明了。销售者应注意维护所有使用人尤其是儿童的利益。如果对儿童的衣服,需要实验及研究,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危险性,而不应在穿着茄克者的身上进行实验。 3、马修诉Lawnlite公司案 案件发生在1956年,原告马修在观看铝制椅子,在试坐旋转时,椅子回旋部分将原告手指切断。法官认为。切断原告手指的机构装置部分是椅子构造的必要部分,被告应在其危险部分装上保护装置,否则应负设计缺陷的责任。 4、卡马乔诉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案 在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1987年判决的卡马乔诉本田汽车公司一案中,原告在驾驶被告生产的摩托车时发生车祸,其腿部严重受伤。原告在起诉时主张,该车没有安装腿部防护设施,属于设计上的缺陷。被告提出的辩护理由之一是,摩托车发生事故的风险,是每一个消费者都能预见到的,因此,根据《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402A条注释i,未安装腿部防护设施不属于对消费者具有不合理危险的缺陷。该州最高法院认为:某一产品的危险是公开的和显而易见的这一事实,并不能构成对产品有不合理的危险的主张的辩护理由。我们注意到,采纳这样的原则,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将不公平地加强风险承担抗辩的作用。但现有的证据表明,被告本来可以通过投入可接受的成本安装该防护装置,并且不会减损该产品的效用或实质性地改变其性能;被告未能这样做,从而使该产品依照“危险/效用标准”包含了不合理的危险性。 5、瓦克维尔工程有限公司诉BDH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案 该案是警示缺陷的经典案例。案情经过是:被告向瓦克维尔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一种装在玻璃安瓿里的瓶上标有“有害蒸气”的化学药剂。供应商并不知道该化学药剂遇水后会产生强烈反应。一位科学家在做实验时意外地将安瓿掉在水池里引起爆炸,导致了该科学家死亡,并给原告的工厂造成了巨大损失。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法习题及答案讲解学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法习题及答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国际商法》试题(1) 一、判断题(请判断对错,正确的,在题前的括号内打“?”,错误的在括号内 打“?”,每小题1分,共15分) ()1、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只要以书面签字形式发出的 有关货物买卖的要约,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不得撤消。 ()2、根据大陆法国家的规定,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出售 的产品有瑕疵者,卖方可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3、一方违反合同,没有违约的一方所能得到的损害赔偿金,最多 不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损失赔偿金。 ()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只要卖方未按期交货,买方都有权立即宣告合同无效。 ()5、现行的德国产品责任法规定,索赔的主体只能是消费者。 ()6、对产品有关的危陷或产品的不正确使用,未给予适当的警告或指示,致使产品存在不合理的不安全性,被称之为设计缺陷。 ()7、如果一方违约未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依据大陆法,另一方不能要求损害赔偿;根据英美法,另一方可以取得名义上的赔偿。 ()8、成文法不是英美法的主要渊源。 ()9、英美法认为,卖方对货物的默示条件或默示担保,是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

()10、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要约在任何情况 下都得撤消。 ()11、英国普通法认为,金钱赔偿是对违约的一种基本的补救方法。 ()12、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发生错误,即产 生合同无效或可撤消的后果。 ()13、“格林曼规则”即严格责任,该规则标志着严格责任在产品责任领 域被正式予以确认。 ()1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 直接损失,对利润的损失不予赔偿。 ()15、美国产品责任法规定,任何产品都可以被产品责任法所调整,包 括人体器官。 二、单项选择提(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被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的要求的,请将其选出,未选、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A、加拿大 B、瑞士 C 、日本 D、法国 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A、成文法 B、判例法 C、法律解释 D、习惯 3、()认为违约金是对违约的惩罚金。 A、英国法 B 、法国法 C、德国法 D、美国法

商品学练习题

第六章商品学总论/第七章商品质量与商品标准化 练习题 一、是非题 1.商品学是以商品为研究对象,以商品质量为中心内容,研究商品使用价值的学科。2.商品是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物,所以农民自己生产的具有使用价值的农副产品是商品。 3.商品质量是指商品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求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是商品学研究商品使用价值的核心内容。 4.产品责任法的各项规定和原则都是强制性的。 5.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影响商品质量的因素。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7.商品质量管理是为确定和达到质量要求所必须的职能和活动的管理,是部分管理职能的一个方面。 8.商品质量监督是指根据国家的商品质量标准,由国家指定的商品监督机构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的活动。 9.质量认证的对象是商品,从事质量认证的机构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10.质量认证包括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证三种类型。 11.安全认证是以安全标准为依据,对商品所进行的认证,只说明该产品符合安全指标,不评价其质量优劣。 12.我国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13.商品标准化是指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中推行商品标准的活动。 14.试验方法是对商品的制造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而进行检测的方法、程序和手段所作的统一规定。 二、单项选择题 1.____不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A.经济性 B.实用性C.文化性D.社会性 2.为商检和质量评价提供重要研究方法的是____的商品论。 A.技术论B.鉴定论C.近代D.现代 3.商品的____不是狭义商品质量所指的自然属性。 A.性能B.外观C.包装D.气味 4.商品的____不是商品质量的要求。 A.实用性B.安全性C.经济性D.信息性 5.商品质量必须有利于____利益,不能对社会环境造成污染和浪费。 A.消费者B.厂家C.环境D.社会 6.在影响商品质量的众多因素中,____是最基本的因素。 A.人的因素 B.生产领域各环节的影响 C.流通领域各环节的影响 D.使用领域中各环节对商品质量的影响

国际商法习题及答案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国际商法》试题(1) 一、判断题(请判断对错,正确的,在题前的括号内打“?”,错误的在括号内 打“?”,每小题1分,共15分) ()1、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只要以书面签字形式发出的 有关货物买卖的要约,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不得撤消。 ()2、根据大陆法国家的规定,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出售 的产品有瑕疵者,卖方可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3、一方违反合同,没有违约的一方所能得到的损害赔偿金,最多 不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损失赔偿金。 ()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只要卖方未按 期交货,买方都有权立即宣告合同无效。 ()5、现行的德国产品责任法规定,索赔的主体只能是消费者。 ()6、对产品有关的危陷或产品的不正确使用,未给予适当的警告或指示,致使产品存在不合理的不安全性,被称之为设计缺陷。 ()7、如果一方违约未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依据大陆法,另一方不能要求损害赔偿;根据英美法,另一方可以取得名义上的赔偿。 ()8、成文法不是英美法的主要渊源。 ()9、英美法认为,卖方对货物的默示条件或默示担保,是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 ()10、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要约在任何情况下都得撤消。 ()11、英国普通法认为,金钱赔偿是对违约的一种基本的补救方法。 ()12、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发生错误,即产生合同无效或可撤消的后果。 ()13、“格林曼规则”即严格责任,该规则标志着严格责任在产品责任领域被正式予以确认。 ()1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对利润的损失不予赔偿。 ()15、美国产品责任法规定,任何产品都可以被产品责任法所调整,包括人体器官。 二、单项选择提(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被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的要求的,请将其选出,未选、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国际商法第4章 产品责任法

第四章产品责任法 第一节产品责任法概述 一、产品责任与产品责任法 产品责任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于因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所要解决的不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也不是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如何实行产品质量管理的问题,它所解决的是产品致人损害时的损失赔偿问题。由于一般情况下产品责任最终要由产品的生产制造者承担,因此,产品责任又被称为产品制造者责任。 产品责任是伴随着现代化工业发展而出现的,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18世纪末开始的工业革命,使得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商品生产逐渐形成一些前所未有的特点,随之也带来了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损害事故增多的现象。对于产品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后果由谁来承担责任,受损害者是否应该得到赔偿,如何得到赔偿的问题日益为社会所关注。为解决这个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相关的法律应运而生。 现代意义上的产品责任法最先诞生于英国,现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法律部门。产品责任法不同于调整国家与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之间为保证产品质量而产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产品质量管理法或产品质量监督法。产品责任法所调整的是作为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因产品损害事故而发生的损害赔偿关系,它以规定何种产品损害应获得赔偿、谁应对该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产品责任诉讼等为内容。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生产与消费关系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其精髓是平衡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利益关系。产品责任法在规定了生产者责任的同时,为消费者、产品使用者或者第三人的损害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与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产品责任法应属于消费者保护法。 二、产品责任的构成 (一)关于产品 从经济学上讲,产品是人们通过劳动手段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形成的一定成果。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产品不只是满足生产者自身的消费需要,更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的消费需要而进行生产的,此时的产品表现为从生产者手中通过市场交换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商品。但是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品比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的范围要窄,并非任何商品都能产生产品责任。 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因而在不同国家“产品”的内涵和外延是不同的,在一些有关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中也有着不同的规定。例如《关于造成人身伤害与死亡的产品责任的欧洲公约》(又称《斯特拉斯堡公约》)中规定:“产品”一词指所有动产,包括天然动产和工业动产,无论是未加工的,还是加工过的,既使是组装在另外的动产内或组装在不动产内。这里它强调受产品责任法调整的只是动产。而有些国家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则不限于动产。《欧洲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则还将电这种无形产品纳入产品的范围。一些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国际公约还将初级农产品和狩猎产品排除在产品责任法之外。 (二)产品责任的构成条件 产品责任的构成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产品存在缺陷 关于产品缺陷,各国法律及国际公约的规定大致相同又略有差异。例如《德国产品责任法》规定:“产品不具备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即为有缺陷。”《欧洲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规定:“如果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即属于缺陷产品。”《斯特拉斯堡公约》规定:“考虑包括产品说明在内的所有情况,如果一件产品没有向有权期待安全的人提供安全,则该产品为有缺陷。”有些国家虽然对产品缺陷无明确的定义,但仍可推知其立法含意。例

第八章 产品责任法

第八章产品责任法

第八章产品责任法 产品责任法主要是确定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或出售的产品所应承担的责任。 产品责任法的主旨是加强生产者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产品责任法是一种保护消费者的法律。 第八章产品责任法 产品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为产品有缺陷,从而给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1.产品责任是由产品的缺陷引起的 (1)设计方面的缺陷。 (2)生产方面的缺陷。 (3)指示方面的缺陷。 2.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tort)责任 3.产品责任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节美国的产品责任法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州法,而不是联邦统一立法。 美国商务部在1979年1月提出了一项《统一产品责任法(草案)》(Draft Uniform Product Liability Law),供各州采用,但至今尚未被各州采纳。一、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

①疏忽 所谓疏忽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有疏忽之处,致使产品有缺陷,而且由于这种缺陷使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遭到损害,对此,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责任。 原告必须提出证据证明: ①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reasonable care),即被告有疏忽之处;②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 疏忽在英美法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在以疏忽为理由提起诉讼时,原告与被告之间不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原告在以疏忽为理由对被告起诉时,可以从各个不同的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 适用疏忽原则,受保护者的范围扩大。但原告须负举证责任。证明(1)被告有疏忽;(2)产品的设计或制造有缺陷;(3)其缺陷保持到原告受害的时候;(4)原告对产品的缺陷未知;(5)原告对产品的使用与该产品的用途一致。 实际上,在现代化大生产的条件下,要证明某种产品有缺陷往往是很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 ②违反担保说(breach of warranty); 所谓违反担保是指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或瑕疵,卖方违反了对货物的明示或默示担保,例如违反了产品

国际商法8-第八章产品责任法

第八章产品责任法 2012.10 一、美国产品责任法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州法,而不是联邦统一的立法。各州都有自己的产品责任法,而且各有差异,为了统一各州的产品责任法,美国商务部在1979年1月提出了一项《统一产品责任法(草案)》(Draft Uniform ProductLiability Law),供各州采用,但至今尚未被各州采纳。 一、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 美国产品责任法是以下列几种法学理论为依据的:①疏忽说(theory ofnegligence);②违反担保说(breach of warranty);③严格责任说(strictliability)。凡原告由于使用有缺陷的产品遭受损害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时,他必须基于上述三种理由之一,作为要求该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责任的依据。 1.疏忽 所谓疏忽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有疏忽之处,致使产品有缺陷,而且由于这种缺陷使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遭到损害,对此,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责任。但是,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证据证 明:①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reasonablecare),即被告有疏忽之处;②由于被 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仅凭原告使用产品造成了损失这一事实的本身一般并不能推定被告有疏忽。另外,如果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原告也不能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疏忽在英美法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在以疏忽为理由提起诉讼时,原告与被告之间 不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privity of contract),因为这不是根据合同提起的诉讼。所 以,作为原告的一方就不仅限于买方,而且扩及到其他有关的人,如买方的家属、亲友、来访者以至过路的行人或旁观者,只要他们是由于该产品的缺陷而受到损害,都可以对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提起疏忽之诉。 原告在以疏忽为理由对被告起诉时,可以从各个不同的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例如,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从而说明生产者在设计产品时没有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原告也可以证明被告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以提醒消费者或使用者的注意,从而构成疏忽;此外,原告还可以证明被告在生产或经销该产品时,违反了联邦或州的有关这种产品的质量、检验、广告或推销方面的规章、法令,而违反这种规章法令的本身就是一种疏忽行为。但实际上,在现代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不,要证明某种产品有缺陷往往是很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这是原告在以疏忽为理由控告生产者和销售者时所遇到的一个难题。 2.违反担保 所谓违反担保是指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或瑕疵,卖方违反了对货物的明示或默示担保,例如违反了产品应具有商销性的默示担保,或违反了产品必须适合一般用途或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等。如果原告由于产品的缺陷遭受损害,原告可以以违反担保为理由对被告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违反担保之诉是根据买卖合同提起的诉讼。按照美国普通法的原则,凡依合同提起的诉讼,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具体到买卖合同来说,只有买卖双方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如果卖方违反担保义务,原则上只有买方才能对卖方起诉,买方以外的任何人都无权对卖方起诉;另

国际商法练习题

2011国际商法练习题 (注意:有些答案不是完全正确,有些问题重复,需要自己对照书和笔记来找,所以我删除了答案让大家自己找答案,本身也是一种复习方法) 考试类型: 判断题,单选题,名词解释,判定,案例说明(分析) 一、判断题 1.从公法和私法的分类上看,国际商法属于公法领域。错。 3.公司设立的方式除发起设立之外还有募集设立方式。对。 4.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一区别是能否发生股票。错。。 6.承诺的撤回就是承诺的撤销。错。 7.要约是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上在其要约一旦得到承诺即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对 9.国际贸易中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对。 13严格责任是以合同为依据的,它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直接的合同关系。()14根据美国的判例,广告也有可能构成卖方的明示担保。() 15按照美国法院的判例,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原告可以向被告要求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 18合伙人以个人的出资为限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 21公司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公司以自己的各义起诉、应诉。()2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24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一种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 25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中,凭原告使用产品造成了损失这一事实的本身便能推定被告有疏忽。() 判断题参考答案: 13、×14、15、√ 18、×21、√22、√24、√25、√ 1英美法中简式合同实际上等于大陆法中的不要式合同。 2原则上讲一项有效的要约,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原则上讲,文字要约一旦发出,即告生效。 4受要约人必须完全接受要约的内容,方为承诺,否则构成新要约。 5 原则上一项函电承诺(接受发价)于该项承诺通知送达到要约人(发价人)时生效。 6 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错误,原则上该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7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作出允诺之前已全部履行完毕的对价称为已履行的对价,而已履行的对价是有效的对价。 8英美法国家原则上把实际履行作为合同履行中的一种补充性的、例外的救济手段。 9:在英美法中只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且无须证明对方的违约是否出于过失,也不必事先发出催告。 13产品责任法中的损害不包括单纯的产品本身的损失。 14有关产品的生产者必须对其产品在任何情况下所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17世界各国的公司法立法都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公司只能在其章程中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 18有限公司股东可以随意转让其出资份额。 19 大陆法的欺诈就是英美法的不正确说明 20 国际商法的渊源就是国际商法的起源或发源 题号1-10答案××××√××√√×题号11-20答案√√√××√√×××

国际商法英语产品责任法report

要求包括:案情陈述;原告诉讼要点;本案例所涉及的重要法理和法庭裁决 Major : __English_______ Class: _Three____ ___ Group: One Name Student ID 汪杰20111301318 曲溟20111301305 马琼英20111301322 刘银屏20111301323 哈曼琳20111301327 Report on Case 4-2 Introductory Baxter’s (plaintiff), left eye was injured when the windshield of his car shattered. Plaintiff claimed that the trial court improperly excluded evidence in printed materials produced by the Respondent, Ford Motor Company (Respondent), claiming that the windshield was shatterproof. The plaintiff purchased a model A Ford form St. John Motors, a Ford dealer, who had purchased the automobile from the Respondent, Ford Motor Co. Plaintiff claims that representations were made to him by both the dealer and the manufacturer that the windshield of the automobile was made of glass that would not shatter. Respondent’s windshield was struck by a pebble, causing small pieces of glass to fly into his eye, resulting in the loss of his left eye and injuries to the sight of his right eye. The court took the case from the jury and entered judgment in favor of the dealer and the Defendant Basic Theory and Analysis: 1. The warranty theory implies that there are some expectations associated with a product, and the manufacturer or seller can be held liable if the product

产品责任法的法律问题

产品责任法的法律问题 产品责任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各国都很重视产品责任立法。开展中外产品责任法比较研究,有益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利于保护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丰富法律责任理论,使我国的产品责任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一、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之涵义 在外国法中,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有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法是确定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此种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产品责任的主要规定见之于1993年的《产品质量法》中。该法采用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了上述要求,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害而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其中,承担民事责任分别指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侵权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产品质量责任包含产品责任,即产品侵权赔偿责任。区别在于:(1)判定依据。前者判定依据包括:默示担保、明示担保、产品缺陷。只要不符合三项依据之一,生产者、销售者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后者判定依据仅指产品存在缺陷,即存在不合理危险。(2)承担责任的条件。前者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默示担保或明示担保之一,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后者承担责任的条件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且实际造成了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3)责任的性质。前者包括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侵权赔偿责任,其中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属于合同责任。而后者仅指侵权责任。 二、有关立法适用范围比较研究 (一)立法概况 目前,世界上关于产品责任的立法模式,大体有三种:一是扩大解释、适用原合同法、侵权法中的有关规则,如法国、荷兰等;二是在相关的立法中,对产品责任作出若干规定,如英国、加拿大等国颁布的《消费者保护法》;三是制定专门的产品责任法,如原联邦德国、意大利、丹麦、挪威、日本等国。 美国的做法另有特点,其产品责任法包括判例法和制定法。美国商务部1979年公布了专家建议文本《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此外,联邦政府还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消费品安全法》等单行法。

产品责任法习题

产品责任法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是( )。 A.州法 B.联邦统一的宪法 C.《统一产品责任法(草案)》 D.国际公约 2.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生产者的责任采用()。 A.过错责任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过失责任原则 D.连带责任 3.下列国家中,将初级产品纳入产品责任法的范围的是( )。 A.英国 B.希腊 C.意大利 D.法国 4.依英国法律规定,对产品责任采取的归责原则是( )。 A.过失责任原则 B.无过失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5.下列各项学说中,不属于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法学理论依据的是( )。 A.疏忽说 B.违反担保说 C.违反条件说 D.严格责任说 6.欧洲经济共同体《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的指令》对产品缺陷的定义采用的标准是( )。 A.主观标准 B.客观标准 C.主观为主,客观为辅的标准 D.客观为主,主观为辅的标准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 )。 A.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 B.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 C.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 D.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 2.根据美国产品责任法规定,产品的缺陷包括()。 A.设计缺陷 B.生产缺陷 C.运输缺陷 D.说明缺陷 E.包装缺陷 3.下列关于美国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B.原告以违反担保起诉必须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C.原告可以违反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 D.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 E.以严格责任起诉必须证明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目前国际社会最具代表性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三个国际公约是()。 A.《斯特拉斯堡公约》 B.《产品责任指令》 C.《产品责任法律冲突规则公约》 D.《纽约公约》 三、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1.产品责任法属于社会经济立法的范畴,它的各项规定和原则都是强制性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得事先加以排除或变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