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4.01.07

•【字号】豫环审(2014)14号

•【施行日期】2014.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豫环审(2014)14号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2. 废水。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标准B排放限值要求和马家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马家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 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下列指标之内:化学需氧量1.1吨/年、氨

氮0.2吨/年、氮氧化物0.784吨/年。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项目完工后,须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书,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4年1月7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天瑞煤化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天瑞煤化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日期】2022.07.08 •【字号】豫环审〔2022〕44号 •【施行日期】2022.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天瑞煤化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豫环审〔2022〕44号 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766211290R)上报的由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天瑞煤化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汝州市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一、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焦化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煤焦制样室废气、筛分及粉碎机室废气、出焦废气、机侧废气、干熄焦除尘废气、焦转运站废气、筛焦楼废气、贮焦槽废气、焦炉燃烧烟气、硫铵干燥尾气、脱硫再生尾气、焦化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经相应治理设施处理后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表1标准要求;制酸单元尾气经处理后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化产车间、冷凝鼓风单元各贮槽,制酸单元凝缩塔、油库区各储槽等放散气通过放散气压力平衡控制系统接入煤气鼓风机前负压煤气管道,不外排。项目原料煤采用铁路运输,其他物料应尽可能采用清洁能源方式运输,同时应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浓水处理系统产生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4.01.07 •【字号】豫环审(2014)14号 •【施行日期】2014.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豫环审(2014)14号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2. 废水。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标准B排放限值要求和马家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马家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 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下列指标之内:化学需氧量1.1吨/年、氨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 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4.12.08 •【字号】豫环〔2014〕149号 •【施行日期】2014.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改革的实施意见 豫环〔2014〕1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环保领域体制改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污染防控区域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

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环保监管,提升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1. 合理分区,优化产业布局。以我省主体功能区中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不同功能定位为基础,结合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将全省划分为工业准入优先区、城市人居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殊环境敏感区等5个区域,分别实行不同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优化项目准入,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控制,保障人居环境和粮食生产安全,构筑良好生态屏障。 2. 宽严相济,实行分类准入。针对我省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和环境承载力,实行分类环境准入,探索建立基于不同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环境容量相对宽裕地区,在确保主体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在环境准入上予以倾斜,引导项目集聚发展, 实现环境容量高效利用;对于水、大气和重金属等环境问题相对突出区域,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3. 简政放权,优化环评管理。优化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取消、合并部分环评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前置条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优化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核定与环评审批并行进行,提高审核效率;对污染排放强度低、环境影响程度小的建设项目分别采取豁免审批、备案登记、下放权限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改革事项落实到位,环评权限放得下、管得住。 三、分类准入政策 (一)工业准入优先区 主体功能区划重点开发区域中省级产业集聚区、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设立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郑州惠济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郑州惠济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日期】2018.12.20 •【字号】豫环审[2019]14号 •【施行日期】2018.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郑州惠济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二台 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惠济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本期扩建2号主变压器,容量为1200兆伏安,新增1×60兆乏并联电抗器、3×60兆乏并联电容器,在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上进行,不新征土地。 工程总投资5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6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书》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五、我厅委托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厅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厅审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4.09.18 •【字号】豫环审〔2014〕356号 •【施行日期】2014.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豫环审〔2014〕356号 焦作市万方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省环境保护厅在郑州市组织召开了《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查会,根据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和焦作市环保局初审意见(焦环评函〔2014〕6号),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位于焦作市东部,在集聚区建设过程中,对规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范围为:北至解放大道经演马路转建设路沿线,西至山门河,南至待王路转焦作万方铝业公司南边界,东抵生产路。规划范围由7.84平

方公里调至10.88平方公里。主导产业由铝及铝精深加工和生物医药业调整为铝及铝精深加工和装备制造业为主。 二、《报告书》从规划选址、主导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和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等方面分析了规划调整后的环境保护制约因素,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估,强化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报告书》评价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可行,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合理,可作为焦作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修改以及今后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三、总体上分析,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与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焦作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和发展方向相一致。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的基础上,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敏感性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调整总体规划。 (一)合理用地布局 加强与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保持规划之间的一致性。优化用地布局,在开发过程中不应随意改变各用地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并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充分考虑各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问题,工业区生活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减小各功能区之间的不利影响。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二)优化产业结构 入驻项目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符合主导产业和投资导向,能够延伸产业链条的项目入驻;限制生物制药、电解铝、炭素行业发展,现有项目维持现状,生产规模不再扩大;禁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6.05.25 •【字号】豫环文〔2016〕174号 •【施行日期】2016.05.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的通知 豫环文〔2016〕17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环保局: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保部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进一步推进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切实发挥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对优化园区空间开发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的指导约束作用,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深入推进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应在编制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同时,同步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批准或实施的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在定位、范围、布局、结构、规模等发生调整或者修订的,要在原规划环评的基础上,重新或者补充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在调整规划报批前,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工作。 (二)加快推进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产业园区规划实施超过5年的,且不涉及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组织开展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报环保部门审核;对审核中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环保部门应当督促产业园区及时进行整改,并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采取改进措施或是修订规划的建议。 二、切实提高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 (一)进一步规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机构。各类产业园区的管理部门或开发部门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编制主体,自行或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级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等开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时,应优先选择业绩良好、具有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资质且报告书资质满三年的环评机构或者环保部及我厅推荐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其中,涉及医药、石化化工、印染、电镀、冶炼、酿造、皮革、造纸、涉重金属等重污染定位的产业园区,其规划环评应优先选择业绩良好、具有相应行业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资质且资质满三年的环评机构编制。 (二)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管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应采用清单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杞县污水处理厂杞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杞县污水处理厂杞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4.02.10 •【字号】豫环审〔2014〕56号 •【施行日期】2014.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杞县污水处理厂杞县第二污水处理工 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豫环审〔2014〕56号 杞县污水处理厂: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杞县污水处理厂杞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杞县产业集聚区,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配套建设33.42公里污水管网,采用“预处理+A2/O+连续流动床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小蒋河。

二、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加强项目恶臭气体产生单元的管理,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氨和硫化氢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厂界恶臭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 废水。压滤、冲洗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等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3.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废。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含水率≤60%。厂内固废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建设。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安装废水进水、出水口流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宝丰电镀中心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宝丰电镀中心产业园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日期】2021.03.24 •【字号】豫环审〔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宝丰电镀中心产业园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宝丰县宝新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91410421MA485XM256)上报的由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宝丰电镀中心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供热依托京宝焦化,不建设燃气锅炉。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镀铬、镀铜、镀金、镀银、镀铬线、镀镍线及塑料电镀线采用透明板整体封闭,各生产线废气采用双侧槽边抽风+顶吸系统捕集,经处理后外排废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废气排放标准要求;电泳漆工段有机废气经过滤+吸附处理,电泳烘干有机废气经RTO燃烧处理,经处理后外排废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要求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的要求;热镀锌烟气经处理后,外排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热镀锌锌锅、电泳烘干炉、RTO燃烧装置的天然气燃烧尾气经处理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 2.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的要求,各车间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分流,加强厂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杜绝交叉串排。含镉废水经车间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分别经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经蒸发结晶,不外排;焦铜废水、酸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锡废水、综合废水等经分类收集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清水回用,浓水分别经离子交换树脂等处理后排入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表面处理生态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表面处理生态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日期】2021.06.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表面处理生态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91411425MA3X50106A)上报的由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表面处理生态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虞城县产业集聚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

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落实对现有工程“以新带老”措施,对废气排气筒以及电镀废气集气设施进行优化。本项目电镀生产线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经处理后可以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外排废气满足《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污泥烘干设备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 2. 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的要求,各车间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分流,加强厂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杜绝交叉串排。含镉废水经车间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含镍废水经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经蒸发结晶,不外排;含银、含铜、含氰、含锌、含锡废水等经分类收集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池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废水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粉焦滤膜+RO反渗透)处理,部分进入生化调节池处理;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的清水回用,浓水与氧化废水、着色废水等一同进入生化调节池(A/O生化+树脂吸附保障系统)处理后排入虞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落实对现有工程“以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天邦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热电联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天邦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热电联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5.04.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天邦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热电联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天邦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省天邦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热电联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

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该项目工程废气中的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和表2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项目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孟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孟庄镇污水处理厂。 3. 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临时贮存。 (四)落实《报告书》中提及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5年4月13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嵩县鑫华矿业公司嵩县龙王庙坡矿区铅锌矿(3万吨年)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嵩县鑫华矿业公司嵩县龙王庙坡矿区铅锌矿(3万吨/年)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5.06.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嵩县鑫华矿业公司嵩县龙王庙坡矿区铅锌矿(3万吨/年)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嵩县鑫华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申请书》及委托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嵩县鑫华矿业有限公司嵩县龙王庙坡矿区铅锌矿(3万吨/年)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性质,位于嵩县车村镇上庙村龙王庙坡,矿区面积约4.2832平方公里,矿区内共有Ⅰ、Ⅱ、Ⅲ号3个矿体,设计利用储量为44.53万吨,其中铅金属量13058.68吨,锌金属量19248.21吨,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服务总年限16.7年,基建期1.5年;设计采用两个采区、接替地下开采3个矿体。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2套开采系统、2个工业场地和2个废石场。项目总投资849.17万元,环保投资75.7万元。 二、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工程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运营期,采取“边开采,边恢复”方案,按开采采区终了顺序,及时拆除工业场地的生产设备设施,平整工业场地并覆土绿化,进行恢复。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生态恢复方案要求,对工业场地、运矿道路、废石场等进行生态恢复。 (二)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废石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一、二采区基建及营运期废石分别运往各自对应的废石场。道路改线、工业场地修建产生的剥离表土应分别运往一、二采区废石场设置的表土临时堆存区堆存。堆存时,表土要与废石分类存放,并注意落实拦挡、遮盖等防治水土流失措施,以备用于后期的生态恢复。各工业场地均需配备适量的垃圾箱(池),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车村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一、二采区产生的矿井涌水(20-25立方米/天)经井下水仓和硐口设置的容积不小于200立方米的收集池沉淀后,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部分用于井下生产用水、空压机补水和地面矿石堆场、废石场等处的洒水抑尘,剩余部分用于周围林地的灌溉用水,不外排。生活区产生的1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工业场地及场外道路洒水除尘,不外排。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8.01.22 •【字号】豫环审[2018]19号 •【施行日期】2018.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工 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06774868X)报送的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

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物料拌合站位置、粉状建筑材料堆放地点应远离环境敏感点,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采取全密闭沥青摊铺车进行摊铺施工作业,沥青烟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沥青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2.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居民区时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施工场界内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一侧;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尽量不穿村庄或远离村庄;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声屏障降噪措施等,以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运营期在采取设置减速提示牌和减速带进行降噪,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两侧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 3.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污水经A/O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 4.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拣后回用或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及时收集清运交有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4.12.31 •【字号】豫环审〔2014〕609号 •【施行日期】2014.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豫环审〔2014〕609号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

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光气合成尾气、十八酰氯赶光釜废气、对甲苯磺酰异氰酸酯合成釜赶光废气、粗蒸尾气、精馏不凝气、氯甲酸异丙酯合成釜赶光废气、氯甲酸苄酯合成釜赶光废气、精馏不凝气,氯甲酸正丁酯合成釜赶光废气、氯甲酸甲酯酯化塔不凝气、合成釜赶光废气、氯甲酸乙酯酯化釜不凝气、合成釜赶光废气、甲胺基甲酰氯合成釜不凝气、赶光釜赶光废气、二甲胺基甲酰氯接受釜不凝气、赶光釜赶光废气、精馏不凝气、正丁基异氰酸冷光反应尾气、热光反应及赶光尾气、低沸精馏不凝气、产品精馏不凝气、氯甲酸苯酯反应釜尾气、赶光釜尾气、精馏不凝气、敌草隆赶光尾气、甲基硫菌灵产品干燥尾气、气流粉碎尾气、敌草隆加成反应尾气分别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燃气导热油炉尾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燃气焚烧炉烟气经处理后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表3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 处理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2.08.30 •【字号】豫环文〔2012〕154号 •【施行日期】2012.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环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的 通报 豫环文〔2012〕15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各在豫备案环评机构: 按照环保部组织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我厅对在豫备案的77家省内外环评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2011年以来,部分环评机构的工作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郸城县凯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2-乙基己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1、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改为市级审批而未报告;2、环境风险章节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

识,未按导则要求进行评价等级确定;3、工艺废水零排放不可行;4、未结合风险评价结果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设定相应的防护距离;5、拒绝按照我厅要求的项目报送被抽查的市批环评文件。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缺乏统一管理、服务发展意识不强、编写的环评文件质量低下,省批项目在评审中被复议等问题。 (二)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省批项目《许昌宏伟热力有限公司背压机组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评审时因质量差被复议。编制的市批《郏县源丰铸件有限公司年产12500吨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1、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冲天炉的作用是化铁,不具备冶炼功能,而环评中所用原料为铁矿石;2、评价未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我省新建铸造项目管理的要求》(豫发改工业〔2008〕380号)的相符性,从报告所提供内容,无法做出相符性判断。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环评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河南师范大学编写的《河南省伯马矿业科技股份公司年产40万吨镁钙合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主要问题是: 1、文件编制质量差,评价思路混乱,环境现状调查深度不足,类比对象的可类比性分析不够;2、未对距离厂址东280米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比干庙提出针对性保护措施,需要重新评价。该单位还存在印章使用与资质不一致的问题。 (四)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汝南县清源自来水厂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和《洛阳新区拓展区供水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属于超环评资质证书范围开展评价活动,扰乱了环评市场秩序,影响极坏。 (五)河南东方环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敦煌地毯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高精锦纶印花地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存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情况不明,搬迁居民不清楚,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不到位等问题。编制的《郑州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旧轮胎

河南正大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水性白乳胶建设项目

河南正大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水性白乳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复审意见修改说明 1、结合获嘉县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方案,完善项目建设与产业集聚区规划相符性分析内容(详见P3-7~9); 2、完善项目建设与《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乡市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详见P3-12~17); 3、补充醋酸乙烯储罐及高位槽废气收集与处理措施(详见P2-19);优化废气处理措施,补充完善相关设备设施(详见P2-20);优化放料口废气收集措施,核实废气收集、处理效率(详见P2-19~P2-21,P6-21)。 4、结合项目废水特点,优化废水处理工艺(详见P6-5~P6-6);补充非正常工况下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处置措施(详见P2-42)。完善环境监测计划(详见P10-7),细化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详见P10-10.);

目录 概述 (1) 第一章总论....................................................................................................................... 1-1 1.1 编制依据.............................................................................................................. 1-1 1.2 评价对象.............................................................................................................. 1-4 1.3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1-4 1.4 工程特点和环境特点.......................................................................................... 1-6 1.5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的筛选.............................................................. 1-7 1.6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9 1.7 评价标准............................................................................................................ 1-10 1.8 评价等级及范围 ................................................................................................ 1-14 1.9 评价总体思路.................................................................................................... 1-17 1.10 评价专题设置.................................................................................................. 1-18 1.11 评价重点 .......................................................................................................... 1-18 1.12 评价工作程序.................................................................................................. 1-19 第二章工程分析................................................................................................................. 2-1 2.1 工程基本情况...................................................................................................... 2-1 2.2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2-7 2.3 物料平衡和水平衡............................................................................................ 2-13 2.4 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 2-18 2.5 清洁生产分析.................................................................................................... 2-37 2.6 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 2-41 2.7 本工程非正常工况源强确定............................................................................ 2-42 第三章区域环境概况.......................................................................................................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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