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走在全国前列5p

深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走在全国前列5p
深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走在全国前列5p

xx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走在全国前列文/xx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建筑废弃物的管理方面,总体上走在全国的前列。30年前,随着城市建设“第一爆”的打响,深圳经济快速发展,人口

剧增,基本建设量大,建筑废弃物也日益增多。尤其是近年来,在深圳土地存量减少、城市发展受土地制约越来越明显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建筑废弃物以扩大城市发展空间,成为城市管理需要直接面对而且刻不容缓的问题。

为此,深圳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目前已有4 个建筑废弃物

综合利用项目投入使用,建筑废弃物年处理能力达350 万吨,年资源化率超过,节约土地350 亩。此外,深圳正在规划建设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园,

预计在几年内可基本全面实现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相当于每年节约土地900 亩,基本解决全市建筑废弃物问题。

“垃圾围城”促xx破局

建筑废弃物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压力。目前深圳的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大体上分为两种:

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填埋,占90%以上;进行轻度分拣,即分拣出可直接变卖的废金属等,占5—10%。按照每万吨建筑废弃物占用填埋土地约1 亩计算,

采用简单填埋的方式处置建筑废弃物,深圳每年将消耗土地近千亩,这与深圳市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现状形成尖锐的矛盾。

“十一五”期间,深圳新建建筑面积每年以2000 万平方米的速度增长,每年的旧城改造将达500 万平方米,按照废弃物平均产出量折算(每新建1万平方米,产出建筑废弃物500—600吨;每拆除旧楼1 万平方米,产出建筑废弃物近万吨),深圳每年产出建筑废弃物约1000万吨,而且全市20 年来的建筑废弃物总存量约有6000 万吨。按照国际测算法,每万吨建筑废弃物占用填埋场的土地1 亩,深圳每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填埋占地面积就要上千亩,处理20 年来的

存量建筑废弃物需占用土地6000 亩。

另外,深圳市原有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西丽塘朗山受纳场(库容432 万

方,占地33万平方米,495亩)、龙岗中心城受纳场(库容120万方,占地11 万平方米,165 亩)和宝安西乡受纳场(库容505 万方,占地12万平方米,180 亩)均已填满关闭。为了受纳地铁3 号线、深惠路拓宽工程等产生的余泥渣土,龙岗选定龙城红花岭石场、坪地石壁石场、横岗大地石场三处废石场作专用受纳场,库容约250 万方。同时,为了缓解深圳市余泥渣土无处可填的困境,深圳市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中规划了西部北、西部南和东部等3 座海上公众堆填区和两个余泥渣土受纳场。其中,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拟利用龙岗区布吉街道的水径废弃石场建设,该石场占地面积约为49.7 公顷,库容约3100 万方。位于南山西丽片区塘朗山的新屋围及下围岭两处余泥渣土受纳场,正在进行环保评估审批和设计勘探等前期工作,两处受纳场总规划面积约106万平方米,新增总库容约130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8—9 年。

然而,直接填埋建筑废弃物耗用了大量土地,阻断了土壤生物链,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更加剧了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为了从根本上缓解这种局面,深圳发挥敢为人先的精神,开始尝试对建筑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2008年8月,深圳首次引进了可以“吃垃圾吐建材”变废为宝的新技术,开始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

2009年10月,深圳出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条例》,不仅为解决深圳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还客观上推动了深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深圳正在积极编制建筑废弃物的相关规划,即将推出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布局规划》将对全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和建设,科学系统地处理建筑废弃物。此外,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技术标准方面,深圳正在编制《深圳市再生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深圳市再生骨料技术规范》,今后深圳的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产品将实行进行统一的技术规范,这对于规范再生利用产品市场、推动绿色再生建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走上法制化轨道

早在去年10 月,深圳就实施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明确深圳将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对建筑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并实行“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制度”。在全国尚未出台一部全国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法律法规之前,《条例》的实施无疑使深圳提前于国家迈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法制化之路。

就建筑废弃物的管理而言,目前发达国家实行的大多是“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废弃物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则采用科学手段,使之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根据这个思路,《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九大制度:

一是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废弃物内容审查备案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根据本条例以及有关设计规范对建筑废弃物减排设计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审查不合格的,由设计单位改正后重新审查。

二是实行新建项目和既有项目拆除废弃物处理方案施工备案制度。为了严格控制行政审批项目,同时也为了体现深圳地方立法的特色,打造服务型政府,条例将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制度改为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备案制度,要求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的拆除,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推行住宅一次性装修制度。鼓励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直接向使用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装修应当一次到位。政府投资建设的办公场所装修完成后八年内不得重新装修。确需重新装修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

四是实行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制度。为了强制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最佳方案对建筑废弃物进行适当的处置,条例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将根据建筑废弃物的分类情况、排放数量、收费标准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收取建筑废弃物排放费。

五是推行建筑工业化制度。建筑工业化是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建筑业的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条件,引导、促进建筑业尽

快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有效途径。因此,条例规定,要推行建筑工业化,逐步

实现建筑构配件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和现场装配。建筑工程的门、窗、墙板等非承重构件应当使用预制构配件。

六是实行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使用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了保证技术成熟、经济适用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能够打通市场通路,增强使用单位对再生产品的市场信心,条例规定,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当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标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并列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

七是实行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为了积极培育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回用市场,我们在立法过程中根据“使用量大”、“附加值高”、“国外有应用实例”、“安全性顾虑较低”等四项基本因素,明确规定某些工程应当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建材,以促进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市场的发展。

八是推行建筑余土交换利用制度。优先考虑工程区域内的挖填土石方平衡或不同工程间的建筑剩余土石方的交换利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建筑余土的排放量,因此,条例规定,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余土调剂信息平台,鼓励不同工程项目建筑余土的交换利用。

九是推行建筑废弃物现场分类制度。考虑到现场分类作业是建筑废弃物有效利用与管理的关键所在,条例规定,鼓励具备现场分类条件的施工单位按照分类要求结合施工或者拆除步骤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

此外,今后深圳还将实行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的拆除,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不备案者,将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不予通过拆除审批。

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备案将成为建设工程施工报建或拆除申报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前置条件。

探索产业化处理建筑废弃物

过去的10 余年来,围绕着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问题,我国的环境科学界、建筑工程界以及建材界专家、学者、商家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据专家分

析称,合理利用建筑废弃物不仅环保节能,而且其中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

粗略估算,到20 年,我国至少新产生建筑废弃物30 亿吨,如将其中50% 转化为生态建筑材料,将创造6000 亿元的经济价值,而其社会效益将更为可观。专家表示,建筑废弃物被作为再生资源可成为资源循环的新起点,今后必将会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加工利用,不但能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同时还可以降低垃圾排放,正可谓“一举两得”。

但是,是不是仅注重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就够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如果只是利用某一种建筑废弃物生产单一产品,而不能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其附加产值也不会太高。而要高效处理和利用建筑废弃物,真正实现发展循环经济更重要的是,就必须要形成一条完整的建筑废弃物处理产业链。

而要真正形成一条完整的建筑废弃物处理产业链,无论是建筑废弃物的减排还是回收利用,只靠企业的自觉是无法有效实现的。原广东省建委主任陈之泉曾认为,对从事建废弃物圾资源化的企业,政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应当予以大力的支持,比如减息减税,产品在重点工程、政府市政工程上予以大力推广消化,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在融资方面予以一定的优惠政策。

如何尽快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理产业链的形成,政府的态度、观念和相关法规的“护航”一样都不能少。美国用了近100 年的时间完善了建筑废弃物处理百

分百综合利用,而我们等不了100 年了,垃圾包围城市的现状告诉我们必须要

有创造性的思维和跳跃式的思维来思考我们今天的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理问题。

所幸的是,一向领国内风气之先的深圳,近年来一直不断加强处理建筑废弃物产业化的探索。早在2006 年底,原深圳市建设局局长李平就提出深圳要形

成“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废弃物——再生原料”的循环模式,把现在的填埋场变成综合垃圾处理厂。现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也表示,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化、产业化,大力推进建筑节材工作,是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道路,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决策的具体措施。只有将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纳入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内容,建立一个企业管理、政府监督、法律保障的公平竞争平台,将

建筑废弃物的收集、分拣、回收、储运、处理、再生利用、产品经营等一体化,形成一个产业链,才是真正实现建筑废弃物变废为宝的有效途径。

面对“垃圾围城”的严峻挑战,深圳市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等方式,探索出了一条产业化处理建筑废弃物的新路子,在废物减排和循环利用两个方面获得了双赢。

不仅联合社会力量建设了塘朗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绿发鹏程坪地拆迁混凝土综合利用厂等专业的建筑废弃物处理企业,而且率先出台了国内首部地方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法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政策的出台必将有力推动建筑废弃物处理产业链的形成,而企业的产业化又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了产业链的发展。以试点项目带动产业发展

“以一批试点项目促进深圳绿色再生建材产业发展”是未来深圳对建筑废弃物处理的一条重要理念。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工作,提高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相关规定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的指示,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和市建筑工务署5 个部门已经联合发文,将在北环大道改造工程、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南方科技大学校区、绿道网工程、大运场馆及其改造工程、滨海医院等14 个政府投资的试点工程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经确定为试点项目的工程,如果不按要求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主要是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包括再生实心砖、再生空心砖、再生透水砖、再生路面砖、再生骨料等。据介绍,试点项目的路面工程、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挡土坡砌筑、基础砌筑层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试点项目的其他工程部位及其它政府

投资工程项目鼓励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这些产品不仅强度高、环保、防滑、而且其中运用最多的再生实心砖比传统的烧结砖的寿命要长20 年以上。此外,深圳将在14 个试点项目的基础上,要求所有政府投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按比例运用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针对首批项目,市住房和建设局已经在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环节明确了责任,尤其加强监管力度,

例如规定须在设计招标时将使用绿色再生建材列入设计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条款。

对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质量认定,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把关,委托权威机构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生产企业可向建设部门申请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认定。

之后,市住房和建设局还将对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进行审查、公示与审定,颁发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认定证书并将其列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对产品实行后续动态监管。未经认定的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不得在政府投资工程中使用,若发现以传统产品替代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提供给试点工程的企业将把其产品从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中予以删除。

推动绿色再生建材产业,价格是关键之一,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人透露,目前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可比照原生建材产品进行合理定价,但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市场价。同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会及时采集和定期发布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价格信息,力争保持价格透明度。

关键之二则是扶持力度,由于资金投入大,市场认知度还需培育,因此投资回报周期较长,亟待政府的支持。为了鼓励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回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使用,深圳将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再生建材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其中,就包括正在制订中的《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政策优惠及资金补贴办法》,计划通过专项资金、优惠税收、研发奖励、补贴等方式引导、促进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增资扩产、研发利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今天,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也已建成全国典范的深圳,完全有条件可以再迈进一大步,借鉴现有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成熟模式,把建筑废弃物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产业来培育、作为事业来创新,为我国处置、处理建筑废弃物行业再添浓墨重彩一笔。

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为减少对现场对各种材料造成的浪费,现制定以下制度,遵照执行: 1、钢筋 现场钢筋下料必须根据图纸及国家规范完善钢筋下料单,钢筋加工按照料单,对钢筋原材进行合理裁剪;现场钢筋加工所剩边角料,进行分类整理堆放,对长度20cm以上的进行回收利用,用于线条植筋、构造柱拉筋、砌体拉结筋等。对无法再次重新利用的短钢筋,必须整理堆放在废料池内,由项 目部统一进行处理。 2、模板 现场各栋号提交模板材料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需提交。墙柱模板配模完成后,模板安装和拆除应注意对模板的保护,减少模板的破损,提高模板周转次数。现场加工的圆拱定型模板,使用完后,应予以完整保存,以备下次施工时使用。现场模板加工剩下的边角料,可进行二次加工用于外架通道楼梯的铺设、现场绿化周边栅栏、外架踢脚板等。周转所替换的模板,重新用于现场洞口封闭、临边防护。 3、木枋 现场木枋尽量做到完整使用,保持木枋的完整性,严禁随意对木枋进行切割。木枋用于降板部位时,应用胶带将木枋进行包裹,木枋下垫放垫 块,避免混凝土浇筑时,木枋嵌入混凝土内,拆模时将木枋破坏。木枋加工所剩短头,用于临边洞口防护、回顶顶头木枋等。 4、加气混凝土砌块 加气块在搬运时,做到小心轻放,减少搬运过程对砌块造成的破坏。对于缺棱掉角较为严重、 难以用于现场砌体砌筑的砌块,可在现场加气块切割机进行加工,重新用于现场砌筑。对于加工后剩下的较大砌块,可用于现场厕所、挡墙砌筑。 5、混凝土 现场混凝土浇筑时,应根据图纸计算好方量,再向搅拌站报量,减少混凝土的浪费。混凝土运输、卸车时遗撒在路面的散料,应及时清理回收,均匀 铺设与沙土地面之上。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若混凝土未用完,将多余方量用于现场地面 硬化,严禁随意倾倒。 6、安全网 现场安全网必须按照方案要求绑扎牢固,做到满扎满绑。现场混凝土浇筑时,严禁将混凝土在外架上随意倾倒,造成安全网的污染。现场材料周转必须使用悬挑卸料平台进行周转,严禁随意破坏安全网,平台使用完成后,周边安全网应及时进行恢复。 所有被替换的安全网集中交外架班组处进行集中存放,由项目部统一进行处理。 7、水泥包装袋现场各搅拌站使用的水泥包装袋必须收集整理后交材料部,由项目部集中进行处理。 现场水泥包装袋必须在下午下班前,集中交材料部门,严禁私自带出施工现场。 8、涂料包装桶及其他包装 现场使用的防水涂料、油漆等包装桶,其他材料塑料或纸质包装,在材料使用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 管理办法研究自行采购招标信息表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研究 二、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蓬勃发展,在深圳从事该行业的企业保守估计已超过30家。作为新兴环保行业,由于缺乏监督管理机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降噪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可能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因此,研究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并加以引导,对规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具有非常积极和重要的意义。 三、工程内容/服务内容 序号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成果构成 1 调研分析 阶段 搜集国内其他先进城市的建 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政 策,实地走访深圳市建筑废 弃物代表性企业,梳理行业 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 先进城市监管经验,分析课 题编制思路和大纲架构。 大纲及推进计 划 2 初稿撰写结合国家《建筑废弃物再生研究报告和初

阶段工厂设计规范》及大纲,撰 写研究报告和办法初稿。 稿 3 完善补充 阶段 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 反馈意见,对《深圳市建筑 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 理办法》初稿进行补充完善, 并编制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四、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 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租赁场所要求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扫描件】; (三)投标人单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 (四)投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定标方法

建筑垃圾回收

上海建筑垃圾回收的必要性 上海舍我其谁建筑垃圾回收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处理迫在眉睫,现在城市的大量拆迁,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的危害已经给大家详细说明。但是遇到建筑垃圾该怎么处理,今天我就带大家一起来探讨建筑垃圾破碎、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几点观点? 一、建筑垃圾何去何从? 当前,在如火如荼的新城市建设中,城中村改造、拆临拆违、旧城改造等工程实施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变得越来越美的同时,建筑垃圾产生量却在与日俱增,成为环境保护的又一大难点。建筑垃圾犹如城市建设的伴生“疮”,既侵占土地,还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带来围城之患,若不及时有效治理,必将后患无穷。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有望破局,但任重道远。 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垃圾数量不断猛增。去年6月各地都启动重建改造工作的片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工地,粉刷一新、一人多高的围墙里,被拆得千疮百孔的建筑物旁,没有运走的大量建筑垃圾散落在近百亩空地上。而在部分片区改造施工现场,各种大型拆迁机械正在全速运转,一间间房屋瞬间轰然倒地,在腾起的团团尘雾下顷刻间变成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 这两处工地的建筑垃圾仅是中国各大城市成百上千个施工点的缩影。按照相关规定,主城区建筑垃圾只能在晚上固定时间段转运。每到这种时候,成群结队的渣土车穿行在城市大街上,车声隆隆,场面甚是壮观。尽管如此,城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未见少,仍然此生彼长。 违规消纳不断,污染形势日益严峻。长期以来,巨量的建筑垃圾,在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影响的同时,也给城市环境埋下了更多的污染隐患。据了解,近年来,因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规范的处置场所,城市大量建筑垃圾多采取扔弃、填埋等简单方式处理。 侵占土地、随意丢弃填埋、看得到的粉尘,乃至下雨天从垃圾堆流出的污水,只是建筑垃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影响的冰山一角。据了解,由于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等属于难以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并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它们被埋到地下,会污染地下水,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众所周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建筑垃圾早已被看成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回收利用步履蹒跚而解决问题又迫在眉睫的中国,建筑垃圾的归途到底在哪里? 据了解,废弃物资源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对城市城中村改造中建筑垃圾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后认为,近5年来各大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呈现出数量巨大、产生周期集中等新特点,要改变目前建筑垃圾主要还是采取回填、填埋和露天堆放为主的方式,急需寻找新的处理渠道,以科学、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庞大的建筑垃圾,各城市以资源化处理为主, 工程弃土将以回填、复垦、覆土绿化为主,逐步降低以回填和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资源化处理基地替代传统的消纳场。今年,昆明市建成1个~2个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先进的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示范工程,主城4区各建成一个过渡性建筑垃圾处置场并投入运营,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生产力布局,2012年年底,力争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的目标。 二、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的方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约占垃圾总量的30%~40%,

深圳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深圳法制办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送审稿)》 起草说明 为了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送审稿)》),拟在出台后取代《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现将《办法(送审稿)》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产生大量建筑废弃物,给城市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压力。加快建筑废弃物科学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配套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建筑废弃物部门职能调整和新形势下的管理要求:一是光明新区“12.20”事故损失惨重、暴露出建筑废弃物管理方面的许多短板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对建筑废弃物管理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在新形势下,我市急需全面修订现行法规,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建筑工地、泥头车、受纳场和综合利用厂等环节的闭环管

理。 二是《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原由市城管局牵头,以市容环境和泥头车安全管理为核心,现需结合主管部门特点,充实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和手段。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主要内容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急需将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等处置全过程管理纳入其中,形成完整的管理链条。 三是省住建厅正在牵头起草《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与已废止的《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差别较大,管理模式有较大变革,措施手段也有不少创新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现有内容需相应调整并与其衔接。 鉴于当前我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形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需尽快通过立法层面解决职能划转后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和执法依据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体系。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办法(送审稿)》系在《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

关于编制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

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中投信德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https://www.360docs.net/doc/b39993139.html, 高级工程师:高建

关于编制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 (模版型) 【立项 批地 融资 招商】 核心提示: 1、本报告为模板形式,客户下载后,可根据报告内容说明,自行修改,补充上自己项目的数据内容,即可完成属于自己,高水准的一份可研报告,从此写报告不在求人。 2、客户可联系我公司,协助编写完成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具体可跟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 编制单位:北京中投信德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专 业 撰写节能评估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 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概要 (1) 1.1.1项目名称 (1) 1.1.2项目建设单位 (1) 1.1.3项目建设性质 (1) 1.1.4项目建设地点 (1) 1.1.5项目主管部门 (1) 1.1.6项目投资规模 (2) 1.1.7项目建设规模 (2) 1.1.8项目资金来源 (3) 1.1.9项目建设期限 (3) 1.2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3) 1.3编制依据 (3) 1.4编制原则 (4) 1.5研究范围 (5) 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5) 1.7综合评价 (6)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8) 2.1项目提出背景 (8) 2.2本次建设项目发起缘由 (8) 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8) 2.3.1促进我国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9) 2.3.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9) 2.3.3满足我国的工业发展需求的需要 (9) 2.3.4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9) 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10) 2.3.6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10) 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11) 2.4项目可行性分析 (11) 2.4.1政策可行性 (11) 2.4.2市场可行性 (11) 2.4.3技术可行性 (12) 2.4.4管理可行性 (12) 2.4.5财务可行性 (13) 2.5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发展概况 (13)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编制: 审核: 审批: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日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 本项目栋号多,规模大,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加强建筑垃圾的合理利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钢筋余料的再生利用 1.1钢筋下料由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队具体制作人共同 核算,避免废料的产生; 1.2所有余料在指定区域集中分规格堆放,禁止乱扔乱放; 1.3构造柱植筋,马凳筋,定位筋一律使用余料制作; 1.4完全不能使用的余料,应存放在钢筋回收区,由回收 部门统一回收。 2.模板余料的再生利用 2.1拼模后产生的木板、木方应集中分类堆放; 2.2后浇带的覆盖,垃圾箱的制作应采用废旧木板; 2.3短木方应采用接长机接长再利用; 2.4禁止乱裁乱切新木板、新木方; 2.5完全不能使用的废料应集中堆放,由回收部门统一使 用粉碎机粉碎后重新压制成型。 3.混凝土废料的再生利用 3.1混凝土浇筑后产生的废料应由专用管道输送至底层, 用于基坑回填,若仍具有塑性,应用于临时道路的硬化 或其他零星工程; 3.2混凝土在浇筑前应由预算员、混凝土工长共同核定工

程量,并在浇筑过程中随时跟踪记录,严禁超量。4.砖及砂浆废料的再生利用 4.1 施工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减少非生产性损耗; 4.2 砌筑砂浆应工完料清,落地灰应随砌随清,用于墙面勾缝或零星抹灰。 5. 安装管线的废料回收利用 5.1 优化布线方式,减少管线的切割; 5.2 管线余料应用于电缆电线的过墙套管和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 5.3 完全不能使用的余料应由回收部门统一回收。 6. 其他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6.1 材料包装物应由材料部门收集,用于混凝土浇筑时的包裹覆盖; 6.2 打印纸两面使用,废旧纸张用于计算草稿和方案初步设计; 各工长、班组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由项目部绿色施工管理小组监督检查,如若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陕一建悦达项目部 2012年12月1日

2018年版网络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筑废弃物环境管理与处理处置

建筑废弃物环境管理与处理处置9分 ======单选题部分====== 1.以下不是建筑废弃物的是() A 建筑物中附带的电器、家具等物体产生的废弃物 B 新建(含改进和扩建)工程废物 C 拆除废弃物 D 建筑装修废弃物 2.建筑废弃物按成分组成分为哪两类( ) A 大型废弃物和小型废弃物 B 可回收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废弃物 C 惰性废弃物和非惰性废弃物 D 无害废弃物和有害废弃物 3.以下属于惰性废弃物的是() A 混凝土、砖、石、渣土 B 金属、木材、塑料、纸板 C 石棉,胶黏剂、(铅)涂料 D 电子电器/含汞荧光灯 4.石膏板类废弃物中,主要污染物质为() A 甲醛 B 重金属 C 碳酸盐类 D 硫酸盐类,H2S ======多选题部分====== 5.再生的混凝土骨料产品,可以筛分为() A 全骨料 B 粗骨料 C 细骨料 D 大骨料 6.广义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 A 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旧沥青混合料、废旧管材、废旧木材 B 碎砖瓦 C 废旧沥青混合料 D 废旧木材 7.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有哪几种商业模式 A 场-厂联合模式 B 临时用地模式 C 现场处理模式 D 循环模式

======判断题部分====== 8.惰性和非惰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同。其中惰性建筑废弃物性质较稳定,适用于工程回填、填海和生产再生材料,非惰性建筑废弃物中的金属、木材、塑料、纸等较容易回收再利用,其它不可回收的建筑废弃物需填埋处理 对 9.惰性和非惰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同。其中惰性建筑废弃物性质较稳定,适用于工程回填、填海和生产再生材料,非惰性建筑废弃物中的金属、木材、塑料、纸等较容易回收再利用,其它不可回收的建筑废弃物需填埋处理 对 10.建筑设计单位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筑设计师进行减量设计方面的技术培训,建立减量化设计措施数据库,帮助建筑设计师理解各种设计对建筑废弃物减量化所产生的影响,提高其实施减量化设计的水平 对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 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城管〔201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运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运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受纳 场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以下简称受纳场),是指经环卫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填埋处理建筑废弃物的场所。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受纳场或者受其委托运行单位(以下简称受纳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设计标准或者规范、监管协议或者委托运营合同的要求,制定运行管理方案。 运行管理方案包括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应急制度。 应急制度包括场内及周边环境污染快速处理、场内安全事故处理、场内设施损坏快速修复等。 第四条受纳场受纳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修房屋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和建筑余土等建筑废弃物。

受纳场禁止受纳工业垃圾、其他生活垃圾及其他危险废物。 第五条受纳单位应当保持场内道路畅通、干净,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危险路段应当设置危险标志。 受纳单位应当控制受纳场区作业面,对填埋完毕的区域应当先行复绿,作业区以外禁止裸露土层。 第六条受纳场应当24小时对外开放,但遇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受纳单位可以临时关闭出入口,停止受纳建筑废弃物。 第七条受纳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 环境、工资、福利待遇,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劳保用品。 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佩带安全标志,规范作业。 第八条受纳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快速、妥善处理公众投诉。 第三章计量与收费 第九条建筑废弃物处置费用的缴纳方式及标准按照我 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进场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必须取得主管部门 核发的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或者本市规定的其他准运证件,携带运输联单。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报告

玉溪市狮子口原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项目可行性报告 批准: 审核: 编写: XXXX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总论 (1) 1.1 前言 (1) 1.1.1 立项意义 (1) 1.1.2 项目的必要性 (2) 1.1.3 项目的可行性 (2) 1.1.4 建成示范工程的效益 (2) 1.1.5 XXXX建立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的可能性 (3) 1.2 项目背景 (3) 1.2.1 项目名称 (3) 1.2.2 项目承办单位 (3) 1.2.3 项目主管部门 (3) 1.2.4 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3) 1.2.5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3) 1.2.6 研究工作依据 (4) 1.2.7 研究工作概况 (4) 1.3 可行性研究结论 (4) 1.3.1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5) 1.3.2 厂址 (5) 1.3.3 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5) 1.3.4 环境保护 (5) 1.3.5 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6) 1.3.6 项目建设进度 (6) 1.3.7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6) 1.3.8 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 (6) 1.3.9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6) 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7) 1.5 存在问题及建议 (8) 第二章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9) 2.1 项目提出的背景 (9) 2.1.1 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9)

2.1.2 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 (9) 2.2 项目发展概况 (9) 第三章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10) 3.1 项目市场预测和项目规模 (10) 3.2 再生骨料市场预测和生产规模 (11) 3.3 预拌砂浆市场预测和生产规模 (12) 3.4 再生混凝土制品市场预测和生产规模 (15) 3.4.1 砌块生产线 (15) 3.4.2 墙板生产线 (16) 3.5 水泥混合材 (17) 第四章项目厂址指示图 (19) 第五章工厂技术方案 (21) 5.1 项目组成 (21) 5.2 生产技术方案 (21) 5.2.1 产品标准 (22) 5.2.2 骨料生产方法、技术参数及工艺流程 (23) 5.2.3 预拌砂浆生产方法、技术参数及工艺流程 (24) 5.2.4 混凝土制品生产车间生产方法、技术参数及工艺流程 (25) 5.2.5 主要工业设备选择 (26) 5.2.6 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 (26) 5.3 总平面布置及占地面积 (26) 5.3.1 项目总体规划见总平面布置图 (26) 5.3.2 项目占地面积分析 (26) 第六章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29) 6.1 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 (29) 6.1.1 项目的地理位置 (29) 6.1.2 风向 (29) 6.1.3 地质情况 (29) 6.2 项目主要污染源、污染物以及治理方案 (29) 第七章人员定编 (30) 第八章项目进度安排 (32)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制度

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项目占地面积大,材料、机械等投入大,各种建材、周转材料使用量大,为减少对现场对各种材料造成的浪费,现制定以下制度,事故现场全面遵照执行: 1、钢筋 现场钢筋下料必须根据图纸及国家规范完善钢筋下料单,钢筋加工按照料单,对钢筋原材进行合理裁剪; 现场钢筋加工所剩边角料,进行分类整理堆放,对长度20cm以上的进行回收利用,用于线条植筋、构造柱拉筋、砌体拉结筋等。 对无法再次重新利用的短钢筋,必须整理堆放在废料池内,由项目部统一进行处理。 2、模板 劳务提交模板材料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需提交。 墙柱模板配模完成后,模板安装和拆除应注意对模板的保护,减少模板的破损,提高模板周转次数。 现场加工的圆柱定型模板,使用完后,应予以完整保存,以备下次施工时使用。 现场模板加工剩下的边角料,可进行二次加工用于外架通道楼梯的铺设、现场绿化周边栅栏、外架踢脚板等。 周转所替换的模板,重新用于现场洞口封闭、临边防护。 3、木枋

现场木枋尽量做到完整使用,保持木枋的完整性,严禁随意对木枋进行切割。 木枋用于降板部位时,应用胶带将木枋进行包裹,木枋下垫放垫块,避免混凝土浇筑时,木枋嵌入混凝土内,拆模时将木枋破坏。 木枋加工所剩短头,用于临边洞口防护、回顶顶头木枋等。 4、页岩多孔砌块 砌块在搬运时,做到小心轻放,减少搬运过程对砌块造成的破坏。 对于缺棱掉角较为严重、难以用于现场砌体砌筑的砌块,可集中收集用于临时道路路基夯实。 5、混凝土 现场混凝土浇筑时,应根据图纸计算好方量,同时结合项目BIM 中心预算数据进行复核,再向搅拌站报量,减少混凝土的浪费。 混凝土运输、卸车时遗撒在路面的散料,应及时清理回收,均匀铺设与沙土地面之上。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若混凝土未用完,将多余方量用于砌体过梁浇捣、现场地面硬化,严禁随意倾倒。 6、安全网 现场安全网必须按照方案要求绑扎牢固,做到满扎满绑。 现场混凝土浇筑时,严禁将混凝土在外架上随意倾倒,造成安全网的污染。 现场材料周转必须使用悬挑卸料平台进行周转,严禁随意破坏安全网,平台使用完成后,周边安全网应及时进行恢复。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华鑫邦能(北京)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

目录 1、项目概述,合理化建议 (4) 1.1、项目概述 (4) 1.2、合理化建议 (5) 2、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5) 2.1、设计管理 (5) 2.2、设备工艺路线方案 (6) 3、建筑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议 (12) 3.1、收运方案建议 (12) 3.2、源头管控的相关建议 (15) 4、建筑废弃物处理费收费方案建议 (16) 4.1、定价机制 (16) 4.3、收费办法 (17) 5、资源化利用产品销售方案 (17) 5.1、产品方案 (17) 5.2、产品销售渠道 (19) 5.3、销售策略 (19) 5.4、销售定价机制 (20) 2

6、运营维护方案 (20) 6.1、项目公司运营的组织机构 (20) 6.2、运营保障的措施和制度 (25) 6.3、运营成本分析 (34) 6.4、运营报告 (35) 6.6、环境检测报告 (41) 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2) 8、社会效益分析 (43) 9、结论与建议 (44) 9.2建议 (44) 3

1、项目概述,合理化建议 1.1、项目概述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工程规划用地200余亩,该厂区周围人口密度低,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本项目接收的建筑废弃物种类主要包括旧建筑物拆除建筑废弃物、建筑物装修废弃物和道路铣刨料废物等,根据国内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经验,考虑到装修类建筑废弃物成分复杂,资源化利用难度大,同时道路铣刨建筑废弃物产量较少且产量难以预测。故本项目拟接收的建筑废弃物种类主要为旧建筑物拆除废弃物。 根据项该市建筑垃圾产量及项目特点,本项目设计100万吨每年建筑垃圾固定破碎筛分生产线一条,100万吨移动破碎筛分生产线一条,再生透水砖成型生产线一条,干拌砂浆生产线一条。 移动式生产线配置:厂外布置一条移动式建筑废弃物破碎筛分处理线,采用“移动破碎机+移动筛分机+磁选”的组合方式,处理能力200t/h,以适应本市分散和源头建筑废弃物分类、运输的要求,缓解厂内处理压力。此外,厂内处理压力过大时,移动式处理设备组成厂内的第二条生产线,承担起砖瓦类建筑废弃物的处理任务,为固定式生产线分流。 固定式生产线配置:厂内布置1条固定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生产线,总处理能力400 t/h,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多级破碎+多级筛分+多种分选方式”的组合式处理方式,实现建筑废弃物的持续处理,保证骨料品质,便于后续 4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规范本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 (一)我市市内建筑废弃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据测算,2017-2020年我市建筑废弃物产生总量约3.97亿方,年均产生量约9920万方,其中政府投资工程弃土约6450万方,社会投资工程弃土约2700万方,拆建物料约770万方,主要通过海陆外运、受纳填埋、围填海、工地回填、综合利用等渠道处置。目前,我市市内建筑废弃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主要依靠外运处置,外运年消化7800万方,占比达82.7%。我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和处置能力差距不大,基本可实现排放与处置的平衡。但我市建筑废弃物超过80%需要外运解决,一

旦周边城市收紧建筑废弃物收纳政策,我市处置缺口将急剧扩大,形势不容乐观。 (二)我市受纳场的规划、建设、运营程序尚不规范 未来几年,我市建筑废弃物年均产生量约9920万方(按1.5吨/方计算,年均产生1.49亿吨),将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600万吨)的25倍,对我市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但在城市总体规划时,我市并没有将建筑废弃物末端处置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范畴,设施用地难以保障。受纳场用地规划难以落地,原规划的47座受纳场仅有13座建成投入使用(其中12座已填满),其他则因水源保护政策调整、使用功能调整、偷排乱倒填埋等问题,大部分已不具备建设条件。经重新梳理和挖潜,我市当前可用于受纳场建设的场地仅有8处。 光明“12·20”事件发生后,市住房建设局通知将受纳场建设运营项目纳入建设工程管理范畴。但一方面由于用地政策、环评程序等诸多因素影响,受纳场的建设审批程序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阻碍;另一方面由于将受纳场的堆填作业视为运营,相关设计、验收程序无法按建设工程方式进行管理。 (三)我市受纳场的建设运营管理缺乏具体指导要求 受纳场建设运营项目做为非传统意义上的建设工程种类,缺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报告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可 行 性 报 告 泓域咨询丨WORD格式可编辑

第一章项目绪论 一、项目名称及投资主体 (一)项目名称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投资主体 某某有限公司 二、项目拟建地址及用地指标 (一)项目拟建地址 该项目选址在济宁市xxxx工业园区。 (二)项目用地性质及用地规模 1、该项目计划在济宁市xxxx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属于工业项目建设占地规划区,建设区总用地面积86667.1 平方米(折合约130.0 亩),代征地面积780.0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5887.1 平方米(折合约128.8 亩),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项目建设遵循“合理和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生产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符合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制造和经营的规划建设需要。

(三)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1、该项目实际用地面积85887.1 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58918.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6966.4 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生产车间78844.2 平方米,仓储设施面积10821.8 平方米(其中:原辅材料库房6527.4 平方米,成品仓库4294.4 平方米),办公用房3779.0 平方米,职工宿舍2147.2 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含部分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1374.2 平方米;绿化面积5668.5 平方米,场区道路及场地占地面积21300.0 平方米,土地综合利用面积85887.0 平方米;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 2、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68.6%,建筑容积率1.1 ,绿化覆盖率6.6%,办公及生活用地所占比重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63.0 万元/公顷,场区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根据测算,该项目建设完全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建设的理由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制造2025》的目标和战略的实现,有4个重要的基点。一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二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

关于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研究

关于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研究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那么什么是建筑垃圾呢?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 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得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至2006年,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以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废渣500吨至600吨的标准推算,我国现有建筑面积至少产生了20 亿吨建筑垃圾。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 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 了各界充分重视。就建筑垃圾的产生、现在处理方式、以及合理利用问题,进行简要阐述。 1、建筑垃圾的组成 建筑垃圾的产生主要集中在生产施工过程以及装修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是混凝土、石灰、砂石、渣土等,不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比较利于处理;但是建筑垃圾中 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会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2、建筑垃圾的目前处理方式 目前每个城市都划有垃圾填埋场地,建筑垃圾绝大部分跟生活垃圾等采用相同的填埋方式处理掉了,这种填埋的方式弊端很多。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仅以北京为例,据相关资料显示:奥运工程建设前对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设,北京每年都要设置二三十个建筑垃圾回填场,需要大量征用土地,造成不小的土地压力;其次是回填建筑垃圾 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等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运输过程中汽车排放尾气等问题同样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再次是破坏 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垃圾填埋8米后加埋2米土层,但土层之上基本难以重长植被。而填埋区域的地表则会产生沉降和下陷,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稳定状态。另外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如何处理和排放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3、再生处理方式 行业上按照可再生性和可利用价值,通常将建筑垃圾分为可直接利用的材料、可作为材料再生或可以用于热回收的材料以及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料三类,那么我们处理建筑垃圾的时候就可以通过这些分类,有目的性的进行合理处理。

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运作模式刍探_林逸涛

REN EW A BL E RESOU RCES A N D RECY CL IN G ECON OM Y 2009V ol.2.No.8 作者简介:林逸涛(1975-),男,广东揭西人,公共管理硕士,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循环办)科长。 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运作模式刍探 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 项目运作模式刍探 林逸涛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深圳518172) 摘要:建筑废弃物处理是城市建设中的一大难题,如果实行简单填埋,不仅污染环境、造成资源浪费,而且也耗费政府大量财力。介绍了深圳市龙岗区通过创新招标方式,公开出让特许经营权,引入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对建筑废弃物实行综合再利用的一些做法,同时对城市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如何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以及政府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如何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结合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循环经济;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中图分类号:X79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912(2009)08-0032-03 为实现对准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特别是涉及到循环经济领域,政府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引入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行业,将企业的商业赢利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深圳市龙岗区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实现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新跨越。 1推动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的 意义 1.1实现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建筑废弃物存在诸多危害,简单填埋、处理不当会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影响空气质量、 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破坏市容市貌、恶化城市环境卫生、增加安全隐患。通过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能够改变传统的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废弃物的线性模式,形成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废弃物—再生原料的循环模式,实现“变废为宝”,让建筑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高效、持久利用,将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这体现了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的理念,是解决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应充分认识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对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作为重大战略来考虑,早重视、早策划、 早利用,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1.2 政府主导推进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是循环经济工作的重大突破 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深圳正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自主创新、循环经济”是深圳未来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是建设“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必然要求,对以工业为主导的龙岗区更具有重大意义。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回收再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大有可为且必须有所为的领域。深圳市龙岗区通过坪地年丰、平湖永安、横岗西坑等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的建设,彻底改变了建筑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原始填埋的方式,变低级填埋为综合利用,变资源浪费为资源再生,变污染为环保,做到节约生产、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1.3建设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既是大发展、大建设的需要,也是龙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再生利用

深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走在全国前列5p

深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走在全国前列 文/石晓林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建筑废弃物的管理方面,总体上走在全国的前列。30年前,随着城市建设“第一爆”的打响,深圳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剧增,基本建设量大,建筑废弃物也日益增多。尤其是近年来,在深圳土地存量减少、城市发展受土地制约越来越明显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建筑废弃物以扩大城市发展空间,成为城市管理需要直接面对而且刻不容缓的问题。 为此,深圳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目前已有4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投入使用,建筑废弃物年处理能力达350万吨,年资源化率超过1/3,节约土地350亩。此外,深圳正在规划建设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园,预计在几年内可基本全面实现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相当于每年节约土地900亩,基本解决全市建筑废弃物问题。 “垃圾围城”促深圳破局 建筑废弃物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压力。目前深圳的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大体上分为两种: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填埋,占90%以上;进行轻度分拣,即分拣出可直接变卖的废金属等,占5—10%。按照每万吨建筑废弃物占用填埋土地约1亩计算,采用简单填埋的方式处置建筑废弃物,深圳每年将消耗土地近千亩,这与深圳市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现状形成尖锐的矛盾。 “十一五”期间,深圳新建建筑面积每年以2000万平方米的速度增长,每年的旧城改造将达500万平方米,按照废弃物平均产出量折算(每新建1万平方米,产出建筑废弃物500—600吨;每拆除旧楼1万平方米,产出建筑废弃物近万吨),深圳每年产出建筑废弃物约1000万吨,而且全市20年来的建筑废弃物总存量约有6000万吨。按照国际测算法,每万吨建筑废弃物占用填埋场的土地1亩,深圳每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填埋占地面积就要上千亩,处理20年来的存量建筑废弃物需占用土地6000亩。 另外,深圳市原有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西丽塘朗山受纳场(库容432万方,占地33万平方米,495亩)、龙岗中心城受纳场(库容120万方,占地11万平方米,165亩)和宝安西乡受纳场(库容505万方,占地12万平方米,180亩)均已填满关闭。为了受纳地铁3号线、深惠路拓宽工程等产生的余泥渣土,龙岗选定龙城红花岭石场、坪地石壁石场、横岗大地石场三处废石场作专用受纳场,库容约250万方。同时,为了缓解深圳市余泥渣土无处可填的困境,深圳市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规划了西部北、西部南和东部等3座海上公众堆填区和两个余泥渣土受纳场。其中,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拟利用龙岗区布吉街道的水径废弃石场建设,该石场占地面积约为49.7公顷,库容约3100万方。位于南山西丽片区塘朗山的新屋围及下围岭两处余泥渣土受纳场,正在进行环保评估审批和设计勘探等前期工作,两处受纳场总规划面积约106万平方米,新增总库容约130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8—9年。 然而,直接填埋建筑废弃物耗用了大量土地,阻断了土壤生物链,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更加剧了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为了从根本上缓解这种局面,深圳发挥敢为人先的精神,开始尝试对建筑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2008年8月,深圳首次引进了可以“吃垃圾吐建材”变废为宝的新技术,开始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2009年10月,深圳出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条例》,不仅为解决深圳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还客观上推动了深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深圳正在积极编制建筑废弃物的相关规划,即将推出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布局规划》将对全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和建设,科学系统地处理建筑废弃物。此外,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技术标准方面,深

建筑垃圾处理与综合回收利用.doc

建筑垃圾处理与综合回收利用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城市垃圾的数量不断增多。面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状况,我们已不能局限于控制和销毁垃圾,而应该加强针对性研究和实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处理利用垃圾,变废为宝,开发适合我国的工艺发展路线,达到综合回收利用和资源化。 【关键词】建筑垃圾现状处理方法综合利用 一.建筑垃圾概述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与其他城市垃圾相比,建筑垃圾具有量大、无毒无害和可资源化率高的特点。绝大多数建筑垃圾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金属可重新回炉加工制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木屑等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代替砂直接在施工现场利用,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浇捣混凝土等,也可用以制作砌块等建材产品等。 二.我国建筑垃圾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它废弃物等组成。据有关资料介绍,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m2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t。若按此测算,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万t。我国建筑垃圾现状不容乐观,主要问题表现在:(1)建筑垃圾面广量大;(2)建章立法操作性差;(3)研究成果推广困难。 三.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将建筑垃圾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其进行 再生利用。资源化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国家发改委对循环经济的定义为:“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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