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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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管理手册

代理商(经销商)管理手册

沈阳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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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经销商)管理规定

一、代理商(经销商)入选条件与资格审定原则

1.1. 代理商(经销商)是某利用当地的社会和市场资源,进行市场开拓、扩大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收入并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营销手段,对代理商(经销商)入选资格的审定是一项细致和严谨的工作,也是保证代理商(经销商)的利益一项必要流程。

1.2. 某要求获得代理商(经销商)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在行业内代理销售工程改装车、工程机械或承揽相关施工工程及辅助材料销售的实际市场运作经验,行业跨度不能太大,具有良好的区域人脉资源和一定市场基础。

1.3. 代理商(经销商)应在交通、市政、公安交警系统及城乡建设与管理领

域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关系,能够提供近三年建立起的相关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

1.4. 代理商(经销商)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基础。代理商在通过资格审定后,要与某签订《产品代理合作协议》,并提交50万元的诚意保证金,诚意保证金作为代理产品的部分预付款和代理市场的担保金,在代理期限结束或合作协议终止时一次性退还。如果是项目代理或单一项目的经销,在项目完成即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 代理商(经销商)资格审定需要提交完整的企业法人情况证明,包括银行资信等级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及能够证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相关材料,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1.6. 代理商每年要完成500万元以上的销售额,包含某的全线产品,少于500万元不能成为代理商;经销商不受销售额限制和年度考核,某根据实际销售、回款情况给予差额奖励及一定的年终返利。

1.7. 代理商原则上仅限本地区(本省或本省内若干区域)代理销售,如跨地区必须能够提供在市场内有良好社会关系的证明;经销商可不受区域限制。代理商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地点;经销商可以没有具体的工作地点,也可以是个人行为,可以与某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获取佣金。

二、代理商(经销商)的责任与义务

2.1. 代理商的责任和义务

2.1.1. 某与代理商必须签订年度代理合同,即《产品代理合作协议》,按照某对代理商的要求,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2.1.2. 代理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内容和条款原则上必须按照某的合同模板编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标准模板,需与某协商处理,不能擅自答应客户提出的各类要求,更不允许随便承诺。

2.1.

3. 代理商不受某区域经营人员的支配,也无权与他们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或责任承担书,代理商要定期向某提报项目报备材料,定期提报项目进展说明,避免与某的区域经营人员发生市场冲突,同时接受某对代理商的考核,考

核内容详见某《代理商运营综合评定》。

2.1.4. 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并具有相应能力参加行业内的技术比武、行业学术性会议及职业技能比赛等行业性活动,可以独立完成某的产品宣传工作。

2.1.5. 代理商完成年度销售目标后,某会给予更多优惠性的激励,包括3%-5%的利润返点,评定出1A级到4A级的代理商等级资格。

4A级代理商的等级标准:超额完成年度销售指标,能够顺利完成项目的回款,市场服务及客户关系处理妥善,代理区域内无矛盾和纠纷;

3A级代理商的等级标准:接近完成年度销售指标,能够顺利完成项目的回款,市场服务及客户关系处理妥善,代理区域内无矛盾和纠纷;

2A级代理商的等级标准:年度销售及回款指标都未能完成,但市场服务及客户关系良好,有明确的市场意向和可靠的销售计划提报;

1A级代理商的等级标准:上述条件都未满足,此类企业将被取消代理商资格。

2.2.经销商的责任和义务

2.2.1. 经销商操作项目须提前两个月向某提交项目报备,以免与某区域经营人员产生项目交插,无报备项目某不予支持。

2.2.2. 经销商可以通过各种资源与渠道,包括某的现有资源,寻找项目推动及合作成功的方式,但是经销商不允许直接与区域经营人员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来操作项目,更没有资格得到区域经营人员的授权,一旦发现将取消经销商资格。

2.2.

3. 经销商在操作项目过程中要以某的身份与客户洽谈,提交相应推荐方案、技术资料,以及产品交付、结算过程中的相应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内容和条款原则上必须按照某的合同模板编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标准模板,需与某协商处理,不能擅自答应客户提出的各类要求,更不允许随便承诺。

2.2.4. 经销商一旦与某形成项目合作关系,就不允许代理其他产品参与竞

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代理资格。对于特殊项目,或因技术条件、价格因素等难点无法达到业主的招标要求,确实需要更换产品或是更换方案的,与某沟通商榷后,可以寻找其他产品,某会根据具体情况继续给予项目支持。

2.2.5. 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为某做各种形式的市场宣传,包括在学术性会议、行业性展览、国家性会议上发送某的宣传资料。经销商要代表某进行宣传,不能代表自己企业宣传。某不反对经销商代理其他企业的产品,但同类型或使用性能接近的产品,不可重复代理。

2.2.6. 经销商如达到500万元的年度销售额,则具备了成为代理商的基本资格,某会在代理产品的优惠价格基础上进行年终返利激励,返利方式及标准同代理商一致。

三、对代理商(经销商)的结算、返利管理

3.1. 代理商结算原则上支付预付款,按单订做(或是在项目运作前即完成成品或是半成品的制作),订单完成后,根据交货期结算,付款后发货。某会给予10%-20%的优惠性让利。

3.2. 经销商的结算一般按项目为单元,以某的名义结算后,根据项目和报备材料进行利益分配。

3.3.详见某《代理商(经销商)结算管理细则》。

四、对代理商(经销商)的市场支持与考核

4.1. 代理商(经销商)能够顺利完成销售指标或实现项目的合作,某除给予相应的价格优惠、年度返利外,还会不定期的举办免费考察、免费培训及重点用户和重大项目的考察陪同等市场支持。

4.2. 对优秀代理商(经销商),某还会通过企业出面组织围标、合包或由某组织企业间的合作,为代理商(经销商)提供市场支持和利益保障。

《代理商(经销商)管理规定》、《产品代理合作协议》、《代理商(经销商)结算管理细则》与《代理商运营综合评定》四个文件共同组成了某的代理商(经

销商)管理手册,自2016年1月10日起开始执行。

沈阳某重工集团营销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号

产品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沈阳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协议目的

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构建长期、稳定的营销体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以某产品为平台,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产品的种类为甲方提供的。

乙方需增加代理产品的种类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三条:代理产品的申请日期、程序

1、申请代理产品日期。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提出顺延三个月的销售计划并提交意向报备材料,及时申请代理产品,甲方在当月25日前做出提供代理产品的供货确认;乙方超过5日以后的代理产品申请,甲方尽力满足,但不承担延期提供代理产品的责任;乙方提出代理产品申请的有效期为20天,即甲方在20天内未提供代理产品的,乙方需重新提出申请。

2、申请代理产品程序:乙方必须提交产品清单来申请代理产品,加盖公章视为有效。

第四条: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省行政区域。

2、乙方在非代理区域的销售:

乙方如在代理区域以外对甲方产品实施营销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跨区谈判、跨区促销、跨区广告、跨区销售(原则上以采购者自然人客户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客户的住所地是否在乙方的代理区域内为判断标准,但最终以甲方的确认为准)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如果实现了跨区销售,甲方接到其它代理商的举报后,经核实属实的,乙方要承担违约金2万元/台;核实不属实的,举报方要承担违约金1万元/台。前述违约金中的1万元作为甲方的调查费,及时补偿给受损方代理商。对于完成销售且已经交货后超过30日未举报的,不再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代理模式

2016年度某设以下三种代理模式:战略合作代理商;年度签约代理商;项目经销商。

第六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双方应另行签订《产品代理合作协议》。

第七条:结算及激励政策

(一)、基本结算价格

1、基本结算价格是指甲乙双方结算代理产品的价格,依据甲方《代理商(经销商)结算管理细则》执行,甲方可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整价格。

2、乙方在代理年度内销售甲方产品,实行均价管理,即全年销售产品平均价格不低于结算价格,如乙方均价后不能达到结算价格,则低价产品不能够不兑现年度返利。

(二)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

乙方每对外销售一台代理产品,应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包括订金或预付款),交货时全款付清发货,甲方将按约定进行销售返利的统计。

2、货款支付方式

(1)现金支付。由乙方直接将货款(含预付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甲方可以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但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要承担贴息费用。

(3)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具体办法依据甲乙双方及按揭银行共同认可的办法执行。

3、货款支付时间

(1)一次性付款方式销售的,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向客户交货;

(2)按揭方式销售的,具体办法依据甲乙双方及按揭银行共同认可的办法执行;

(3)乙方超过上述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款的,超期部分甲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向乙方收取利息。

第八条: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导做好市场营销策划,制定销售计划,进行市场投入,完善销售网络,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在本协议签订后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地区的业务及竞争状况,提交代理区域的市场调研(包括但不限于其它品牌企业的同期销量、客户群),协助甲方完成市场分析。在进行有关活动时,决不忽视其对甲方承担的义务;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乙方选择分销商接受甲方指导,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达到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目标,甲方可能另行指定代理商,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沈阳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总代理”,甚至以特约办事机构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或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凯帆牌”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某”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总之,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它实质性关系单位。

5、乙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6、乙方和客户签订合同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若乙方不按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同客户签订合同,须提前将合同草案交甲方审查,未经甲方审查同意的条款不允许签订,否则产生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协助解决的义务。

7、乙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原件提交一份给甲方存档,合同中的客户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甲方可能予以拒绝。

8、售后服务业务由甲方负责。(具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商、经销商可以和甲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的工商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及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固定资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所有权) 、半年/年度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对外债权债务状况、担保情况及重大诉讼情况等甲方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否则,甲方有权取

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10、乙方应及时对甲方发出的各种调查报告、报表及函证做出书面回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的,将会影响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综合评定,年度返利将会受到影响,甚至被取消。

11、在甲方授权的经销区域内,乙方发展二级代理商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

12、乙方可享受销售及服务人员每年各两次的免费培训。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参加招标活动;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基本结算价格的权利,但应考虑价差幅度和乙方利益,且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乙方;甲方对乙方未售出的周转车产品按照实际提货价格与调整后的差价进行补差,补差与返利同时兑现。

3、甲方应按照考核制度公平、公正地考评乙方,帮助乙方提高竞争力。

4、甲方可向本协议代理区域内派驻区域经营人员或市场督导人员,代表甲方协助乙方从事有关营销事务。区域经营人员或市场督导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无权代表甲方向乙方接收货款、借贷,否则,一律视为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市场风险,甲方有制定、调整不同的业务监管政策的权利,乙方保证遵守这些规定。

7、授予乙方代理商(经销商)认可证,提供业务培训;提供开展营销活动所必须的企业宣传资料等;

8、向乙方提供代理区域的采购信息,协助乙方建立与客户的联系,并有权了解在乙方处购买甲方产品的客户的详细信息;

第九条乙方的年度任务目标

本合同2016年度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年度任务目标销售额为万元。

第十条保证与承诺

(一)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本协议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乙方不得将甲方曾提供的有关甲方业务、产品、技术的一切资料、文件透露给任何第三人,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销售渠道、营销网络、客户信息、产品价格政策等;

2、若乙方的以上保证不实,或违反以上承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退还乙方已交

纳的全部保证金,且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规模等非公开信息;

2、遵守协议各项条款,维护乙方本协议项下正当的商业利益。

第十一条协议终止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经依法解除而终止;

3、其他引起本协议终止的情形;

4、本协议到达约定期限,双方不再续约,本协议自然终止。

(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执行以下事项:

1、退还甲方的代理商认可证;

2、停止以甲方代理商(经销商)名义的任何活动;

3、停止使用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标识;

4、履行有关债务。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双方约定在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一方变更通信、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均应提供原件,同时乙方承诺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发出的文件(含电子邮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协议的解释。

4、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沈阳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代理商(经销商)结算管理细则

本细则规定某代理产品的价格管理体系以及与代理商之间的让利及结算方法,通过规范与代理商与之间商务往来行为,规避风险,实现互利。本细则同样适用于区域性项目的经销代理。

一、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某向代理商公布的允许销售的权限产品所涉及的价格、让利及付款方式。其他销售条件比照执行。

1.2.适用区域为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

1.3.结算货币:人民币。

二、价格定义

2.1.“对外市场报价”(价格A):

无论何种销售方式,某产品在市场上针对顾客的公开统一报价。(见附件1)

2.2.“用户直销价”(价格B):

无论何种销售方式,某产品售给最终顾客的最低指导价格。(见附件)

2.3.“代理商提货结算价”(价格C):

代理商向某购买产品的结算价格,具体价格用电子文档传递给代理商总经理。

2.4.三种价格关系:价格A≥价格B>价格C。

三、价格管理

3.1.代理商市场报价必须遵守某产品平均报价原则和让利标准,按照“对外市场报价”(价格A)进行市场报价,如果实际报价超出平均“对外市场报价”(价格A),但超出范围≤±5%,需向某市场管理负责人请示并予备案,如超出平均“对外市场报价”(价格A)的范围>±5%,需得到某销售总裁批准,才可以向用户提供报价。

3.2.如特殊原因必要降价销售,代理商应提前向某市场管理经理申请,经某批准后才可销售。

3.3.对于区域产品促销活动,需采取特殊价格进行销售时,代理商应至少需提前一周将促销价格方案上报,经某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促销价格要在某备案。

3.4.代理商在促销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某批准的促销价格标准及实施期限。

3.5.某产品有权于任何时候,通过向代理商发出合理的事先书面通知,更改除“用户直销价”(价格B)以外的其它价格。

四、让利与奖励

4.1.某给予代理商的让利为“用户直销价”(价格B)与“代理商提货结算价”(价格C)的差值和年终返利。

4.2.某将依据《代理商管理规定》中某《代理商运营综合评定》做出全年考评结果(未满一个自然年不算),确定是否对代理商进行年终返利及返利形式。

4.3.返利原则,参考《产品销售协议书》执行。

五、直销返利原则

5.1.某产品的代理商在市场销售时,用户因为自己的采购原则,只同厂家签订销售合同(包括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某将扣除给用户的价格(价格B)和代理商提货结算价格(价格C)的差额部分的税金(17%的增值税)以及20%-30%的品牌价值费,剩余部分返给此次参与销售活动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代理商(或经销商)要按规定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还要承担所得税。

5.2 .如果因为用户购买价格因素制约,经某销售总裁批准,此次销售活动产品的售价低于代理商提货结算价,可以根据此次销售活动代理商实际参与程度,给予代理商(或经销商)3~5%的返利。

5.3. 其他直销合同可视市场具体情况,经某销售总裁批准,给予代理商3~5%的返利。

5.4 .返利形式:

5.4.1.代理费;

5.4.2.维修费;

5.4.3.折换整机;

5.4.4.折换备件;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6.1. 买断形式销售:

6.1.1.针对某所有系列产品,单项购买符合买断条件的,给予销售买断价格。

6.1.2.买断形式下,要付清买断销售合同中全部货款方可提货。如果需要发货或者送车,需要另行支付运费、送车费给物流企业。

6.2 .单台或不符合买断形式下的销售:

6.2.1.按照某2016年产品分类价格表中规定的相应价格签订合同。

6.2.2.此类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首先支付不少于40%的预付货款方可提货,余款在提货后15日内付清。

6.3 .代理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付款,如出现延期付款现象,某将根据代理商延期长短及所欠款项额度大小,收取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基数计算的违约金。

6.4.代理商应付的违约金将加在其以后销售的产品结算价格中予以支付。

6.5.代理商如果以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某只能接受或收取承兑期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而且要先获得某的同意方可办理,否则将收取贴息费用。

6.6.某与代理商定期核对双方的往来账目并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对不配合往来账目核对的代理商,将停止对代理商的各种义务。

6.7.代理商应对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二级代理商销售某产品时与某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七、关于保险

7.1. 代理商承诺在运输某产品时,按规定办理中国各级监管部门要求的各种保险,直到上述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代理商。

7.2. 代理商须确保上述保险在运输期间(无论海运、陆运或空运)和中转存储过程中持续有效。

八、保密法则

8.1.代理商必须对本细则及附件的内容保密。

8.2.代理商需严守某提供的产品价格信息,除价格A的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

8.3. 本条款即使在双方《产品销售协议书》终止后仍有效两年。

九、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背本细则相应条款,对方将按本协议、《产品销售协议书》以及其它相关制度约定内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十、本细则解释权在某市场管理部。

沈阳某重工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代理商运营综合评定

评定次递减。

合计得分

1

00

1

00

备注:1、总分≥90,确定为优秀代理商;2、80≤总分<90,确定为优良代理商;3、60≤总分<80,确定为合格代理商;4、总分<60,重新审查其代理资格。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 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进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范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行为,保证进口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是指向我国境内出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授权唯一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代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信息中载明。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向大陆地区销售医疗器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代理人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代理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代理人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所代理产品相关工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对其代理产品的相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代理人条件和义务 第六条代理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其授权的唯一我国境内企业法人; (二)具有与从事代理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者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履行相应质量管理职责的能力,具备法规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有与从事代理工作相适应的办公场所; (四)具有满足代理产品可追溯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代理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事务; (二)承担境内销售的进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将境内不良事件信息反馈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予以配合,并按规定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境外发生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整版

代理商管理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瑞营字 (2004)第001号 中山市瑞氏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中山市瑞氏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瑞氏生物电贴片”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山瑞氏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 中山瑞氏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中山瑞氏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中山瑞氏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 中山瑞氏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 中山瑞氏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

(完整版)职务代理人制度

安徽淮商超市有限公司 职务代理人制度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从业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工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储备干部的领导及管理能力,完成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代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关键岗位和人员(见习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职责 3.1人资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情况 的监督 和检查工作; 3.2人资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核实干部阶层代理人资格,并更新 或发布 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3人资培训中心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对干部阶层代理人的培训 和评价 工作,并建立代理人档案; 3.4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向人资中心提报本部门代理人与被代 理人的 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异动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应及时更 新职务 代理人名单,并及时向人资中心提报; 3.6各部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照本制度要求办理代理手续并履 行相应 职责和权限。 四、具体事项 4.1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

4.1.1凡被代理人出现出差、缺勤(含请假)、离职等情况时, 除上级 主管有特别指示外,预设(或指定)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 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 权自然消失。 4.2代理原则: 4.2.1代理人资格以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代理人名单为准,至少应设二 位代理人; 4.2.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4.2.3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一般应按下列原则 A)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自然职务代理人; B)部门内之下一级主管; C)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D)同部门内其他科室主管; E)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4.2.4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 时处置 问题状况,如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代理人另选人代理或 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 人授权审批单”呈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人资中心。 4.2.5被代理人应尽量完成手头工作,不应期待代理人去做你应 该完成 的工作,被代理人应留下可靠的异地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使 用,代理期间应适时联系代理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 4.3代理手续启动: 4.3.1被代理人出差、请假、或出席会议时,代理人在相关表格(如在

代理人制度

广州市宝迪新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部文1 1-1 代理人制度 一、目的 保证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权责 1、管理部为推行该办法实施的主导部门; 2、各部门负责对职务代理人的指定,并及时报备管理部。 四、定义 1、职务代理人在制度是指岗位职务人员离岗期间,由他人代为行使权力或执行工作任务的相关规定; 2、 代他人行使职权或执行工作任务之人称之为职务代理人,岗位职务人为被代理人; 3、职务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代理关系建立在一定的岗位职务或职责之上,代理权依据所担任的岗位职务而产生。 五、职务代理人选定 1、每个岗位职务人员都必须配备至少一名职务代理人,也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配备二名职务代理人,当职务人请假、出差、休假时,由第一职务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和执行代理任务,当第一职务代理人不在时,再由第二职务代理人代理其岗位职务; 2、由于部门人员之间较为熟悉对方的工作业务,一般的职务代理人在本部门选定较好,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也可以互为职务代理人; 3、代理人必须熟悉被代理人的岗位业务。 六、内容 1、被代理人在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权时,应充分授权职务代理人,应保证本人不在岗时,部门工作正常的开展,若造成工作停滞或拖延,由被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2、职务代理人应谨慎行使代理职权,对于能独立处理的工作及时处理,不能独立处理的应及时用电话向被代理人请示处理办法,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有关后果被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 3、被代理人履行职权后,代理人应把有关代理情况书面报告被代理人。 4、代理人未把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被代理人,造成后果的,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5.、被代理人在离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通信的畅通,如何因为代理人联系不到而产生的损失,由被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不适用代理的情况 1、需要专业技能的技术性鉴定, 2、有关借款签字确认手续,指需要本人确认的借款,必须由本人行使,他人不得代理。 3、其他 八、处罚 1、被代理人不在岗时,未指定代理人,造成工作被动,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额承担有关经济责任。 2、被代理人未充分授权给代理人,造成工作被动,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额承担有关经济责任。 3、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的,造成工作被动,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额承担有关经济责任。

服装代理商渠道管理手册

医药代理商渠道管理手册 根据公司目前的现状,发展代理商是公司组建销售网络的最合适的方法,如何最大限度的尽快发展服装代理商?如何整合形形色色的各类实力不同的服装代理商?这就需要建立一个代理商渠道分级管理政策。 代理商渠道分级管理,指的是对不同级别的代理商,根据实力大小的真实情况,划分一定级别,然后按不同级别给予相应的管理,即对不同等级的代理商用以不同程度的营销资源和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代理商级别:省级代理(一级代理)、地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 划分三级代理的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的发展代理商和利用代理商的资源。尽管从理论上来说跳过省级代理,实现区域代理是最大可能利用代理商资源的,但是,产品招商需要一个过程,以地级为单位做为一级代理,则需要几百个经销商,发展需要较长时间,招商和管理难度都比较大,为了做到资源的最优利用,发展一定实力强大的省级代理,可以节约公司的招商时间,可以促进当地区域的深度管理,特别对于一个零起步的新的销售团队,这无疑是最合适的。 省级代理的功能:完成代理产品在该省区即定的销售任务,发展在该省区的分销网络,管理该省区内的冲串货及招标事项。省级代理的条件必须是自身有纯销能力,且纯销能完成60%以上的省区年度销售任务,并有较强市场管理能力。 地级代理的功能:完成代理产品在该区域即定的销售任务,负责区域内的纯销、招标等事项。 三级代理:指的是仅操作一个至几个医院或极小区域的散户,是一、二级代理的良好补充。 l 三级代理制的选定原则 1. 省级代理的选择原则 1) 必须是公司或挂靠公司的有实力的个人,一般来说,不考虑个人,随着服装管理的深入,连正规库房都没有的个人,任他如何吹,都不适合作为省级代理; 2) 省级代理必须是有纯销能力的,没有纯销能力的省级代理,无论他说有多少网络,实际上只是一个二手倒爷,全部靠他招商,不如公司自己招。因此,省级代理必须要有临床或OTC纯销队伍,其纯销队伍应该能完成该省区60%的销售; 3) 省级代理必须有市场管理能力,有的公司或挂靠的个人市场能力有,但是,在管理上没有意识,在操作上没有思路,交给他一个省,肯定市场要乱;

【重磅】微商代理商管理手册

微商代理商管理手册 序言 为保障所有代理商的权益,公司制定严格的市场规范制度,主要违规分为越级,串货,抢代理,低价,销售假货等。我们公司靠严格的市场规范制度开辟微信营销的新准则,这种市场规范维护着我们每一位代理的利益,公司总部和各官方合伙人共同专门设立稽查部门,对违规者做出处罚,不断净化市场。 本制度以成文规定了代理的根本制度和基本任务,具有公司最高的权威性。全国各代理都必须以该制度为根本的经营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市场规范、保证公司利益的职责。所有的微信代理必须签署以下条约。 第一章总纲 一、公司管理制度是韩伊微商的基本制度,禁止任何代理破坏违反制度。 二、微商的一切权利属于全国各代理,行使稽查权利的是稽查各成员。代理依照制度规定,执行公司基本制度。 三、公司稽查人员受全国代理检查监督,不可以权谋私,公报私仇,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出现以上行为,撤销稽查身份,不得再次进入稽查部门。 四、公司保障各代理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与各代理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 五、任何个人行为都不得与该制度相抵触,全国各代理都必须遵守制度。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六、微商分为官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独立合伙人、特约合伙人、钻石会员5个代理级别。 第二章代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全国代理具有向公司稽查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充足的证据,禁止报复,恶意举报。证据包括对方违规的全部截图或者语音,视频,以及对方的最新可查询官网授权。通过我们的投诉平台将投诉送达。稽查部门将会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处理,做到处理结果汇报。 二、义务 1、全国代理有配合公司稽查人员处理的义务,若发生辱骂稽查,诋毁公司的行为,公司将取消该代理授权,并发通知告知全国代理商。 2、每一位代理遇到违规事件需向公司投诉备案,及时反映,禁止纵容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代理制度 一、代理等级 官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独立合伙人、特约合伙人、钻石会员,共五个级别。 二、授权门槛及补货要求 官方合伙人:首批30万,另加5000元市场保证金; 高级合伙人:首批5万,另加1000元市场保证金,单次补货不能低于10000元; 独立合伙人:首批1万,另加1000元市场保证金,单次补货不能低于3000元; 特约合伙人:首批1500元,单次补货不能低于1000元;

代理人管理制度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0898授权服务中心 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 颁布时间:2013年8月1日发文单位:上海添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授权服务中心属下代理人行为,维护该交易市场秩序,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代理人是指根据本授权服务中心的委托,向授权服务中心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授权服务中心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开展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所属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代理人指个人代理人。 第四条凡是与本授权服务中心签约的代理人,均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代理人从事有色金属投资和服务咨询代理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守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和本授权服务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代理人在授权服务中心授权范围外代理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承担。 第二章资格 第七条从事代理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代理人资格考试,并获得本授权服务中心颁发的《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八条凡通过面试,参加授权服务中心新人培训,并考试获得通过者,可获得《代理资格证书》。 第九条《资格证书》是本授权服务中心对具有代理能力人员的资格认定,可以作为展业证明。 第十条《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两年。持证人自领取《资格证书》之日起两年未从事代理业务,其《资格证书》自然失效。 第十一条以下人员不得申请领取《资格证书》: 曾受到刑事处罚者; 曾违反有关金融保险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处罚者; 行业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人不宜从事该行业代理业务者。 第十二条《资格证书》由本授权服务中心统一印制。 第三章个人代理人 第十三条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授权服务中心委托,向本中心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本中心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业务的个人。 第十四条凡获得《资格证书》并申请从事个人代理业务人员,须与本中心签订《业务代理合同书》,履行代理的义务和责任,并获得相应权益。 第十五条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代理客户购买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投资产品的交易账户的开户; 代理客户对泛亚系统操作的培训、咨询、建议、投诉与售后服务。 第四章执业管理 第十六条代理人从事代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代理商管理手册

代理商(经销商)管理手册 沈阳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目录 代理商(经销商)管理规定 一、代理商(经销商)入选条件与资格审定原则 1.1. 代理商(经销商)是某利用当地的社会和市场资源,进行市场开拓、扩大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收入并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营销手段,对代理商(经销商)入选资格的审定是一项细致和严谨的工作,也是保证代理商(经销商)的利益一项必要流程。 1.2. 某要求获得代理商(经销商)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在行业内代理销售工程改装车、工程机械或承揽相关施工工程及辅助材料销售的实际市场运作经验,行业跨度不能太大,具有良好的区域人脉资源和一定市场基础。 1.3. 代理商(经销商)应在交通、市政、公安交警系统及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关系,能够提供近三年建立起的相关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 1.4. 代理商(经销商)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基础。代理商在通过资格审定后,要与某签订《产品代理合作协议》,并提交50万元的诚意保证金,诚意保证金作为代理产品的部分预付款和代理市场的担保金,在代理期限结束或合作协议终止时一次性退还。如果是项目代理或单一项目的经销,在项目完成即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 代理商(经销商)资格审定需要提交完整的企业法人情况证明,包括银行资信等级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及能够证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相关材料,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1.6. 代理商每年要完成500万元以上的销售额,包含某的全线产品,少于500万元不能成为代理商;经销商不受销售额限制和年度考核,某根据实际销售、回款情况给予差额奖励及一定的年终返利。 1.7. 代理商原则上仅限本地区(本省或本省内若干区域)代理销售,如跨地区必须能够提供在市场内有良好社会关系的证明;经销商可不受区域限制。代理商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地点;经销商可以没有具体的工作地点,也可以是个人行为,可以与某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获取佣金。 二、代理商(经销商)的责任与义务 2.1. 代理商的责任和义务 某与代理商必须签订年度代理合同,即《产品代理合作协议》,按照某对代理商的要求,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代理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内容和条款原则上必须按照某的合同模板编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标准模板,需与某协商处理,不能擅自答应客户提出的各类要求,更不允许随便承诺。 代理商不受某区域经营人员的支配,也无权与他们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或责任承担书,代理商要定期向某提报项目报备材料,定期提报项目进展说明,避免与某的区域经营人员发生市场冲突,同时接受某对代理商的考核,考核内容详见某《代理商运营综合评定》。 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并具有相应能力参加行业内的技术比武、行业学术性会议及职业技能比赛等行业性活动,可以独立完成某的产品宣传工作。 代理商完成年度销售目标后,某会给予更多优惠性的激励,包括3%-5%的利润返

职务代理人制度.

职务代理人制度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从业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工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储备干部的领导及管理能力,完成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代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关键岗位和人员(组长级以上人员) 三、职责 人资中心: 3.1人资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2人资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核实干部阶层代理人资格,并更新或发布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3人资中心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对干部阶层代理人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并建立代理人档案; 各部门: 3.4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向人资中心提报本部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异动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应及时更新职务代理人名单,并及时向人资中心提报; 3.5各部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照本制度要求办理代理手续并履行相应职责和权限。 四、具体事项 4.1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 4.1.1凡被代理人出现出差、缺勤(含请假)、离职等情况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预设(或指定)岗位职务代理 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4.2代理原则 4.2.1代理人资格以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代理人名单为准,至少应设二位代理人; 4.2.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4.2.3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一般应按下列原则 a)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 b)部门内之下一级主管; c)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d)同部门内其他科室主管; e)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f)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4.2.4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时处置问题状况,如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代理人另 选人代理或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人授权审批单”呈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人资中心. 4.2.5被代理人应尽量完成手头工作,不应期待代理人去做你应该完成的工作,被代理人应留下可靠的异地联系方式,以便 紧急情况使用,代理期间应适时联系代理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 4.3代理手续启动 4.3.1被代理人出差、请假、或出席会议时,代理人在相关表格(如在被代理人的“出差申请单、请假单”)上签字确认4.3.2被代理人出差请假等,未指定代理人或请代理人签认,而发生重要事情时,按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岗位职务代 理人名单),代理人员自动履行代理。

微商代理商管理方案手册.docx

序言 为保障所有代理商的权益,公司制定严格的市场规范制度,主要违规分为越级,串货, 抢代理,低价,销售假货等。我们公司靠严格的市场规范制度开辟微信营销的新准则,这种市场规范维护着我们每一位代理的利益,公司总部和各官方合伙人共同专门设立稽查部门, 对违规者做出处罚,不断净化市场。 本制度以成文规定了代理的根本制度和基本任务,具有公司最高的权威性。全国各代 理都必须以该制度为根本的经营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市场规范、保证公司利益的职责。所有的微信代理必须签署以下条约。 第一章总纲 一、公司管理制度是韩伊微商的基本制度,禁止任何代理破坏违反制度。 二、微商的一切权利属于全国各代理,行使稽查权利的是稽查各成员。代理依照制度规定, 执行公司基本制度。 三、公司稽查人员受全国代理检查监督,不可以权谋私,公报私仇,须做到公平、公正、公 开。如出现以上行为,撤销稽查身份,不得再次进入稽查部门。 四、公司保障各代理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与各代理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 五、任何个人行为都不得与该制度相抵触,全国各代理都必须遵守制度。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 必须予以追究。 六、微商分为官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独立合伙人、特约合伙人、钻石会员 5 个代理级别。第二章代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全国代理具有向公司稽查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充足的证据,禁止报 复,恶意举报。证据包括对方违规的全部截图或者语音,视频,以及对方的最新可查询官 网授权。通过我们的投诉平台将投诉送达。稽查部门将会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处理, 做到处理结果汇报。 二、义务 1、全国代理有配合公司稽查人员处理的义务,若发生辱骂稽查,诋毁公司的行为,公司将 取消该代理授权,并发通知告知全国代理商。 2、每一位代理遇到违规事件需向公司投诉备案,及时反映,禁止纵容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代理制度 一、代理等级 官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独立合伙人、特约合伙人、钻石会员,共五个级别。 二、授权门槛及补货要求 官方合伙人:首批30 万,另加5000 元市场保证金; 高级合伙人:首批5万,另加1000 元市场保证金,单次补货不能低于10000 元; 独立合伙人:首批1万,另加1000 元市场保证金,单次补货不能低于3000 元; 特约合伙人:首批1500 元,单次补货不能低于1000 元; 钻石会员:首批 580元,单次补货不能低于300 元。 前三个月不作考核, 3 个月后,所有级别代理每月至少补货一次,如连续超过两过月未补货,则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三、代理保证金 保密制度:要求官方合伙人价格严格保密,发现恶意对外泄露,直接取消代理资格。

请假代理人制度

1 目的: 确保公司各部门岗位正常运转,请假有人代理其职责。 2 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3请假岗位代理人制度: 正常情况下,一个岗位设立代理人员,代理人的产生本着相互协作,工作内容性质相同或相近优先的原则; 请假代理人的产生机制: 1) 生产员工和品检员及工模员工请假,由直接领导安排代理人。 2) 组长和技术员或办公室人员请假,原则上由其直接领导代理,也可依实 际情况指定其它人员代理。 3) 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应交待安排好工作事务,中途打电话 话跟进解决。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的,应指定部门内部代理人 和对接部门负责事项代理人,列出清单,所有代理人签名为准,组长和技术员级以上请假时,被代理人的责任: 1) 被代理人在请假前需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流程与代理人作必要的讲 解,使代理人清楚其代理职责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若工作 内容复杂的,务须进行必要的模拟培训。 2) 被代理人请假时,需将近期内未完成的工作列出明细表,并注明需完 成的日期及相应的外单位接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交与代理人,并请 代理人在请假卡的代理人栏中签字确认。 3) 被代理人在请假期间,务必保持与代理人通讯的畅通。 组长和技术员级以上请假时,被代理人的权力和义务说明:

1) 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期间执行被代理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动完成 被代理的日常工作,并对代理期间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2) 代理人有义务将代理期间内的工作内容作记录,以便于被代理人返 回时交接,未完成的工作要注明追踪明细。 3) 代理人有权知道被代理人出外的目的地,返回时间。 4) 代理人在明确代理期间的工作内容后,需在代理人的请假单一栏中 签字明确。 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工作的监督: 1) 代理人对接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监督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内的 工作完成情况,对代理人进行必要的指导,并及时对消极代理工作的人员进行教育。 2) 代理人有义务将代理期间内的工作内容作记录,以便于被代理人返 回时交接,未完成的工作要注明追踪明细。

集团公司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2016

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讨论版)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种职务不因岗位人员空缺、出差(公出)、缺勤、外部脱产培训或人事异动等因素的影响,并为培育管理者的领导及能力,开发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特订定本办法。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和代理人按本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3.0 职务代理的职责 3.1 各部门权责: 3.1.1每月各部门根据人事变动要及时将职务代理人变动。 3.1.2推动其部门建立职务代理人制度。 3.2 被代理人权责: 3.2.1被代理人在被代理工作前1天的时间内,应将交办工作事项以书面资料的形式,并载明所指定的职务代理人,说明代理全责或部份责任内容,给代理人一一交代清楚,并双方签字确认。 3.2.2被代理人返回岗位上班后,应主动向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所交办的各项事务工作。 3.3 代理人权责: 3.3.1被代理人从缺时,代理人之权责同与被代理人。 3.3.2代理职务期间应履行交办的各项职责,不应有推脱、敷衍之行为。 3.3.3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之书面或口头报告。 4.0 职务代理的原则 4.1 代理人资格以公司批准的《职务代理人一览表》为准。 4.2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限时,为明确责任,在批审的文件上,应签名并且加签(代)字。 4.3 代理人有多位时,其代理选拔顺序应按下列原则: 4.3.1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职务代理人。 4.3.2部门内的次级主管。 4.3.3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的人员。 4.3.4部门内职称较高的人员。 4.3.5部门内年资较长、经验丰富的人员。 5.0 代理职务的设置 5.1 被代理人从缺时。 5.2 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培训、人事异动、出席重要会议时。 5.3 无法同时处理的日常事务(如代理出席会议、接待宾客等)。 6.0 职务代理人申报流程 6.1 各级主管或经理至少应设一位代理人。

微商代理商管理手册精编版

微商代理商管理手册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微商代理商管理手册序言 为保障所有代理商的权益,公司制定严格的市场规范制度,主要违规分为越级,串货,抢代理,低价,销售假货等。我们公司靠严格的市场规范制度开辟微信营销的新准则,这种市场规范维护着我们每一位代理的利益,公司总部和各官方合伙人共同专门设立稽查部门,对违规者做出处罚,不断净化市场。 本制度以成文规定了代理的根本制度和基本任务,具有公司最高的权威性。全国各代理都必须以该制度为根本的经营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市场规范、保证公司利益的职责。所有的微信代理必须签署以下条约。 ? 第一章总纲 一、公司管理制度是韩伊微商的基本制度,禁止任何代理破坏违反制度。 二、微商的一切权利属于全国各代理,行使稽查权利的是稽查各成员。代理依照制度规定,执行公司基本制度。

三、公司稽查人员受全国代理检查监督,不可以权谋私,公报私仇,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出现以上行为,撤销稽查身份,不得再次进入稽查部门。 四、公司保障各代理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与各代理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 五、任何个人行为都不得与该制度相抵触,全国各代理都必须遵守制度。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六、微商分为官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独立合伙人、特约合伙人、钻石会员5个代理级别。 第二章?代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全国代理具有向公司稽查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充足的证据,禁止报复,恶意举报。证据包括对方违规的全部截图或者语音,视频,以及对方的最新可查询官网授权。通过我们的投诉平台将投诉送达。稽查部门将会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处理,做到处理结果汇报。 二、义务? 1、全国代理有配合公司稽查人员处理的义务,若发生辱骂稽查,诋毁公司的行为,公司将取消该代理授权,并发通知告知全国代理商。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672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办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Insurance Ag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险代理人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输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保险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均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第七条保险代理人的监督管理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第二章资格 第八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九条凡年满十八周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 第十条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下简称省级分行)对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资格证书》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具有保险代理

微商代理商管理手册

微商代理商管理手册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微商代理商管理手册 序言 为保障所有代理商的权益,公司制定严格的市场规范制度,主要违规分为越级,串货,抢代理,低价,销售假货等。我们公司靠严格的市场规范制度开辟微信营销的新准则,这种市场规范维护着我们每一位代理的利益,公司总部和各官方合伙人共同专门设立稽查部门,对违规者做出处罚,不断净化市场。 本制度以成文规定了代理的根本制度和基本任务,具有公司最高的权威性。全国各代理都必须以该制度为根本的经营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市场规范、保证公司利益的职责。所有的微信代理必须签署以下条约。 ? 第一章总纲 一、公司管理制度是韩伊微商的基本制度,禁止任何代理破坏违反制度。 二、微商的一切权利属于全国各代理,行使稽查权利的是稽查各成员。代理依照制度规定,执行公司基本制度。 三、公司稽查人员受全国代理检查监督,不可以权谋私,公报私仇,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出现以上行为,撤销稽查身份,不得再次进入稽查部门。 四、公司保障各代理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与各代理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 五、任何个人行为都不得与该制度相抵触,全国各代理都必须遵守制度。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六、微商分为官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独立合伙人、特约合伙人、钻石会员5个代理级别。 第二章?代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全国代理具有向公司稽查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充足的证据,禁止报复,恶意举报。证据包括对方违规的全部截图或者语音,视频,以及对方

的最新可查询官网授权。通过我们的投诉平台将投诉送达。稽查部门将会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处理,做到处理结果汇报。 二、义务? 1、全国代理有配合公司稽查人员处理的义务,若发生辱骂稽查,诋毁公司的行为,公司将取消该代理授权,并发通知告知全国代理商。 2、每一位代理遇到违规事件需向公司投诉备案,及时反映,禁止纵容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代理制度 一、代理等级 官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独立合伙人、特约合伙人、钻石会员,共五个级别。二、授权门槛及补货要求? 官方合伙人:首批30万,另加5000元市场保证金; 高级合伙人:首批5万,另加1000元市场保证金,单次补货不能低于10000元; 独立合伙人:首批1万,另加1000元市场保证金,单次补货不能低于3000元; 特约合伙人:首批1500元,单次补货不能低于1000元; 钻石会员:首批580元,单次补货不能低于300元。 前三个月不作考核,3个月后,所有级别代理每月至少补货一次,如连续超过两过月未补货,则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三、代理保证金? 保密制度:要求官方合伙人价格严格保密,发现恶意对外泄露,直接取消代理资格。官方合伙人市场保证金5000元;高级/独立合伙人市场保证金1000元。所有市场保证金由公司保管。 退还方式:结束合作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前提是没有违规,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坚决断货,同时刷屏拉入黑名单,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四、各级代理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团队并开展营销活动。 第四章?代理违规行为判定及处罚政策 一、越级的定义及相关条文 1、越级的定义:出现如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均视为越级。

代理商运营手册模板

代理商运营手册模板 1

营销代理运营模板 目录 一、总则 二、代理商资格 三、代理资格申请/认证流程制度 四、产品的订货流程和保管制度 五、销售规范与服务规范制度 六、代理商销售工作考核制度 七、代理商的培训与技术支持制度 八、市场支持与合作制度 附录 2

一、总则 此代理商运营手册的内容适用于所有同****广播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的合法代理商, 如代理商因违法此手册的规定, 或未按此手册的规定行事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代理商单独承担, 但此手册未涉及之处除外。 二、代理商资格 1、代理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在工商局正式注册的企业法人身份, 并合格经过了工商和税务年度检查的企业 2、公司注册资金在20万人民币以上。 3、有较好的店面及购物环境, 至少四名专职销售及技术人员。 4、经营数据广播服务业务达两年以上。 3

5、已建立的数据广播客户量达到200 以上。 6、具有利于发展数据广播业务的行业背景或渠道优势。 第1、2、3项条件为代理商资格的必备条件, 拥有4至6项中的任何一项条件, 均可申请授权代理资格。 三、代理商资格申请/认证流程制度 1、提交/出示下列证明文件 ?出示本年度年审经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 ?提供本年度年审经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以及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并提交《****广播网络有限公司授权代理申请表》( 见附录一) 2、对申请人进行资质检验。 3、签订《****广播网络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协议书》, 获得合法 代理商资格。 4、交纳代理保证金( 金额在代理协议中规定) 。 5、由****向代理商颁发授权证书和资格铜牌。 四、个人数据广播接收卡的订货和保管制度 用户购买数据广播的接收设备由****负责提供, 为了保证接 4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本公司为使员工能明确了解职务授权及代理办法,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务人员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 2、部门负责人: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 3、一般职员。 第四条 职务授权原则:由以上代下或由上级主管指示代理其职权 1、总经理:由董事长为之或由副总经理与行政总监共同签核为之。 2、副总经理/行政总监:由总经理为之或两人互相为之。 3、一级主管:由副总经理/行政总监为之。 第五条 职务代理原则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及理级主管,需自行指定职务代理人。 2、一般职员由各理级主管指定其职务代理人。 3、请参照《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 第六条 代理人异动 1、各单位应定期复核《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之正确性及适当性,如须变更,需填写《职务代理人变更表》,经核决权限送签,再交人事行政部修订。 2、人事行政部修订《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后,需通知各单位。 第七条 《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修订: 1、发生下列情形时,人事行政部将主动要求相关人员填写《职务代理人变更表》,依核决权限送签,再将异动后《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通知相关单位。 (1)主管或单位已裁并变更。 (2)因应业务需求扩增单位或职务。 (3)所载单位名称与现制不符。 (4)关键职务人员异动。 (5)其它情形需修订者。 第八条 代理程序 员工因差、假或接受训练等因素不在单位执行职务时,应依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并知会职务代理人签章确认。 第九条 注意事项 1、职务代理人应有处理代理事务之能力。 2、代理职务以不影响原职务为原则。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本着携手双赢,互惠互利的理念,为了明确江西泰明光伏有限公司与代理商之间各自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代理商资格 1、有意致力于光伏行业,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度和个人品质,并且认同泰明光伏公司的 品牌文化和企业价值观; 2、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注册企业。 3、在当地拥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4、熟悉光伏产品、市场和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5、有必要的资金实力、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开发市场的能力; 6、有强烈的品牌意识、服务理念和主动配合公司总部规范化管理理念;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当地的客户提供 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二、申请代理的步骤 1 、企事业单位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 、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申请需向本 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 、打款进货。 6 、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

理信息。 三、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四、代理政策 1 、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代理商供货。 2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 、运输:若客户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长期合作物流企业。 4 、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 、信息反馈: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 整产品结构。 6 、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本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 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五、代理商职责 1、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服从泰明光伏公司的统一规划及管理,接受公司的日常督查; 2、在代理合同约定区域内积极宣传和推广泰明光伏品牌,并积极开发拓展市场; 3、代理商是泰明光伏公司在代理区域内渠道、市场、客服的主体,承担销售、安装、服务等事项; 4、无论代理合同终止与否,均须保守泰明光伏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市场调查和分析,及时反馈市场各类信息; 6、每个代理商都要完成一定的任务。每年考察一次,接受泰明光伏公司年度审核; 7、如果代理商之间发生冲突,必须服从公司的协调。 六、解除、推出、转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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