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登记表

社会团体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登记表
社会团体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登记表

社会团体个人会员登记表

社会团体单位会员登记表团体名称:黑龙江省xx会

《会员所在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1、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按提示要求手工录入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不是工会组织机构代码;无组织机 构代码的单位统一填写00000000-0。 2、所在单位(或单位主体)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点击下拉菜单选择所属领域。 01、农、林、牧、渔业02、采矿业03、制造业0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5、建筑业 0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0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08、批发和零售业 0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0、国际组织 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青妇和其他群众团体3、所在单位(或单位主体)的单位类别:点击下拉菜单选择单位所属类别。 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40、联营企业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1、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控股公司169、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170、私营企业190、其他内资企业200、台港澳商投资企业300、外商投资企业400、事业 500、机关600、个体经济组织

4、单位地址:分三部分填写,先点击“区县(开发区)”前面的下拉菜单,确定所属区县(开发区);随 后点击“街道(乡)”前面的下拉菜单,确定所属街道或乡镇;最后手工填写单位所在具体地址。 5、单位邮编:填写单位实际所在地邮编。 6、上级工会: (1)由下拉菜单选择与手工录入两部分组成; (2)下拉菜单分为五个层级,第一层级为10个选项,分别是市总工会九大工会(工委)及北京市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其中“教育工会”、“国防工会”、“金融工委”、“北京市市直机关工会工委”没有扩展下拉菜单,属于上述四个系统的单位直接点击所属系统名称; (3)“制造业工委”、“建筑业工委”、“服务业工委”、“交通运输业工委”、“机关事业工委”有第二层级扩展下拉菜单,列举了本系统内的局总公司名称,点击工委名称前面的加号会立即出现;属于上述五个系统的单位直接点击所属局总公司级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4)区县(开发区)总公司工会有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四类扩展下拉菜单,点击名称前面的加号会立即出现; 第二层级扩展下拉菜单列举18区县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第三层级扩展下拉菜单分别列举18区县辖区内工会组织具体分类:“区县(开发区)直属”、“区县(开发区)级工会联合会”、“街道(乡镇)工会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注附验资报告。 住所证明地址邮政编码住所来源(无偿提供.自有.租赁)用房面积使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产权人注附住所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社团名称办事机构名称电话/邮箱住所邮编工作职责履行内部程序经年月日第届第次会表决通过办事机构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其他社会职务政治面貌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印章)经办人年月日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备案表社团名称编制专职工作人员职数情况确定职数程序 第届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其它职数(个)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出生年月用工形式工资福利元/月元/月元/月职务(职称)参保情况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依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管字xx148 号)注请将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复印件粘贴处备注 1.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从业)人员,岗位数由社会 根据业务需要和经费支付能力,按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确定; 2.用工形式是指聘用或借(调)用等; 3.职务(职称)填写原单位职务或取得的相关职称; 4.参保情况需填写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情况。 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册序号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单位性质职务职级是否退休社团职务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说明 【单位性质】 从(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高校.私营企业.其他)中选择; 【职级】 从(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及以下)中选择;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 说明审批单位.审批文号; 【社团职务】

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条件或资格

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条件或资格,都走那些程序 到当地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在民政局社团管理科 一、成立登记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且本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基金会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基金会要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基金,200万元以上的活动基金;省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筹建社会团体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2、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社会团体成立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要求社团提交以下备案材料: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帐号备案表、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如何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代码证书流水号机构代码: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一、机构类型:按94版和国标GB/T20091-2006分别填写。 二、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名称必须是全称(与批件一致),逐格填写。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填入类别及证件号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的相关内容。 四、经营或业务范围:各类机构分别根据自己证照上的经营或业务范围(职责或宗旨)填写;其他机构可根据自身开展的具体业务填写。 五、经济行业:根据国标GB/T4754-94和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别填写对应的经济行业及代码。 六、经济类型:根据国标90版和2000版《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填写对应的经济类型及代码。 七、成立日期:按批件成立日期填写,批件无此项的填写组织机构实际设立日期 八、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实际职工总数填写。 九、主管部门: 1、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申办单位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2、社会团体、工会等机构填写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3、无主管企业和部门的不必填写。 十、注册资金:按批件注册资金填写,批件无此项的不填。十一、外方投资国别(地区):仅外资企业填写。 十二、行政区划: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划。 十三、邮编: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的邮编。 十四、机构地址:按批件逐字填写。批件无地址的按下一条填写。 十五、经营地址:应如实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逐格详细填写。应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名称和门牌号。与上条完全一致的可写“同上”。 十六、联系电话和法人手机:要据实填写,能及时通知到为准,Email邮箱地址有就填写,无则可不填。 十七、登记或批准机构:填写核准登记或编制审批本单位设立的机关名称全称。 十八、注册号(批准文号):按批件的证照号码或文号填写。十九、申请证书数:副本和IC卡按自己实际需要填写。 二十、主要产品:(限生产企业填写)据实填写三项以内。二十一、是否涉密:一般填否,视为可以公开。填是(涉密)请出具保密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十二、单位网址:有就据实填写,无可不填。 二十二、经办人:填写真实的名称与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办证机关认可的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为手机号码。 代码业务办理应提供的材料 1、代码申请表(河南企事业单位信息网提供下载: https://www.360docs.net/doc/b410931402.html,/);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年审除外); 4、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新申办除外); 5、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仅限非法人单位); 6、组织机构批准证书(批文)分类: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还须提供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b、事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还须提交编制文件) c、社团(民非):社团(民非)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须办理预赋码手续) d、机关:行政机关“三定方案”批准文件(编制文件) e、工会: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须提交工会成立批准文件) g、其他机构: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文等(如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 7、组织机构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代码证书上的内容的,还须提交相关变更证明文件。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分开复印清晰,并在空白处加盖行政公章;用黑笔工整填写表格,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________【全称】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组成人员、单位等】自愿组成的______性(学术性;联合性;行业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团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宗旨应当充分体现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并与社会团体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机关是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团体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载明江苏省××市(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为______(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行业性社会团体吸收个人会员加入的,个人会员比例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10%。】 第九条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会员大会 第十六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

单位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会员所在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1、所属工会: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本级工会名称。 2、单位名称: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所在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一致。 3、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不是工会组织机构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统一填写00000000-0。 4、所在单位(或单位主体)的国民经济行业: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如下所示的所属单位国民经济行业。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0、国际组织。 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青妇和其他群众团体。 5、所在单位(或单位主体)的单位类别: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如下所示的所属单位类别。 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40、联营企业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1、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控股公司169、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170、私营企业190、其他内资企业200、台港澳商投资企业300、外商投资企业400、事业500、机关600、个体经济组织。 6、所属行政区划: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所在单位正确的所属行政区划。 7、详细地址: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市”、“区县(开发区)”、“街道(乡)”,最后手工填写单位所 在具体地址。 8、单位邮编: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单位所在地邮编。 9、上级工会名称: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上级工会名称。 10、建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该工会成立的年、月。 11、工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该工会负责人姓名。 12、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该工会负责人联系电话。 13至20项填报内容中,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会员数应小于或等于职工数;且职工总数应分别大于或等于女职工总数、所含外来务工人员总数、所含外来务工人员女工总数。 21、社保编号: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社保编号。 22、社保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社保人数。 23、填表人: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填表人姓名。 24、填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填表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样表及空表)

填表须知 一、申报单位的填表人应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认真如实、清晰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 表》中各项内容。 二、表中阴影部分由代码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三、填表人所填内容如与真实情况不符,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填表人负责。 填表说明 在单位公章加盖处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证、照名称一致。 在机构代码方格内填写单位原组织机构代码,申办新设机构代码证此栏不填。 申办类型一栏由填表人在对应的申办类型方格内打“√”。 1、机构类型一栏由代码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2、机构名称一栏请填表人对应提交的证、照,填写本组织机构的全称,每格一字。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栏,按证、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填写,并填上相应的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4、行政区划一栏,填写申报机构所在地的省、市、区的名称。 5、职工人数一栏,应填写在职职工人数。 6、地址一栏,分别填写机构注册地址及办公具体地址,须与提交的证、照相符。 7、联系方式一栏,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机构的联系人、固定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 8、邮政编码一栏,填写申报机构注册地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9、经济类型一栏按国家标准,可由代码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10、注册资金一栏,按证、照上的注册资金填写。 11、经济行业一栏按国家标准,可由代码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12、外资方国别或地区代码一栏,填写对象为外资或合资企业,主要填写投资方的国籍,或港、澳、台地区代码,可 由代码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13、货币种类一栏,填写注册资金是人民币或外币。 14、经营范围或职能范围一栏,请如实填写经营的事项或从事的工作职能。 15、批准机构一栏,必须填写批准本机构成立的行政单位。如企业由工商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由事业登记管理局 批准。 16、主管部门代码一栏,必须填写上级主管单位代码。 17、批准文号或注册号一栏,必须填写所提交的证、照的注册号或批准文号。 18、成立日期一栏请按机构最初的设立日期或证、照上的成立日期填写。 19、有效期一栏按机构证、照上的有效经营期限填写。 20、申领IC卡数量、申领代码证副本数量由填表人按自愿申领个数填写。 21、以上信息是否涉密一栏,除涉及国家安全或保密制度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机构外,其它机构的信息均选择“否”(并 加盖公章)。 22、填表人一栏,必须是具体填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如何建立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

如何建立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住所。(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逾期不召开成立大会并申请成立登记的,其筹备批准效力自行失效。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社会团体筹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登记,发给民政部统一制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社会团体应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刻制印章、开设银行帐户。社

社会团体审批流程

到当地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在民政局社团管理科 一、成立登记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且本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基金会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基金会要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基金,200万元以上的活动基金;省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筹建社会团体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2、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 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社会团体成立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要求社团提交以下备案材料: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帐号备案表、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筹备社会团体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表1,编号:1201);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4、活动资金的验资报告; 5、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流程图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流程图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分为筹备成立和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一、申请筹备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电脑打印的纸质材料): 1、由5家发起单位或发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筹备成立报告;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3、办公住所证明及使用权证明(办公住所证明:办公场所地址、使用面积、期限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使用权证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发起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或发起单位简介、执照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查与原件相符并盖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6、拟任负责人(秘书长以上)基本情况表及拟任负责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查与原件相符并盖上公章); 7、章程草案(章程草案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8、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三份) (1)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2)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名称预先核准表; (3)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基本情况表; 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①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时限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60日缩短为30日。社团成立登记时限为30日。 ②社会团体各项变更登记审批时限由法规规定的30日缩短为15日。 二、申请成立登记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电脑打印的纸质材料) 1、社团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报告;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的文件; 3、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签署);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三份); 5、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6、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 7、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三份)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长或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秘书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6)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7)社会团体帐户备案表。 8、社会团体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名册; 9、有厅级领导兼职的还需提交省委组织部的批件; 10、有处级领导兼职的需提交用人所在单位出具同意该同志兼职的函; 11、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社会团体章程范本(2018年版)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实行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请省略业务主管单位内容。 五、〖〗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名称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本章程中可以使用“本团体”或“本会”,但前后表述应当一致。〗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全省性或地方性;学术性、联合性或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 为。〖市县等区域〗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是。〖厦门市(区)××路××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须具体、明确〗: (一) ; (二) ; (三) ; ( )………………………………。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 ………………………………。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 ………………………………;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社会团体成立要求

一、成立登记 行业协会成立,有以下流程: (一)名称预先核准。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发起成立申请书。讲明发起成立该行业协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8个以上发起单位(同行业经济组织)联名申请。发起单位同时具备行业代表性(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区域代表性(分布在广东省内)。 2、章程草案。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修改完善,主要填写宗旨、业务范围部分。 3、发起单位情况介绍。发起单位提交《社会团体发起单位登记表》(编号A001,含单位简介;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近两年良好经营记录证明,如财务报表、完税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上材料加盖发起单位公章。 4、《广东省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二)前期准备。发起单位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在6个月内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召开发起单位座谈会,确定筹备组负责人、筹备组办公地址、活动资金及捐资人/单位。发起单位对以上事项进行现场表决,形成书面会议决议(所有到会的发起单位在会议决议上签名确认)。 2、发布公告。发起单位应当向社会发布公告,载明同意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拟成立的行业协会宗旨、业务范围,筹备组联系地址、联系人,接受同行业经济组织的入会申请。

3、存入活动资金。由发起单位座谈会确定的出资人/单位,将捐资款项存入验资账户。 4、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重点是无记名投票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即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等。 (三)申请成立。完成上述工作后,筹备组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正式成立,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成立申请书。载明筹备组领取同意发起文件后,完成相关筹备工作情况。申请书有当选的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签字。 2、第一次会员大会会议纪要。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详细记载会议有关事项。 3、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两份,适用《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4、《社会团体会员名册》(编号A010)。列明社团职务、姓名、单位名称及职务、联系电话等内容,并附有加盖单位会员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入会登记表》(编号A011)。行业协会单位会员不低于50个。 5、办公使用权证明。如租赁物业的,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如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的,同时出具无偿提供住所证明及住所本身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内容应包括住所地址、面积、使用期限等。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编号A00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A004)、《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A005)、《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编号A00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A007)、《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号A008)。以上表格均为一式两份。 7、银行存款证明及《社会团体捐资承诺书》(编号A009)。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一、直接登记的范围 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其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直接登记审批的参考依据。 行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xx.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法人组织; 2.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科技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 万元,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 (一)名称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行政区划、主要的业务范围或会员组成,并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等字样结束;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社会团体问题解答

社会团体问题解答 1、问题:什么是社会团体? 回答: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各类使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商会等称谓的社会组织。 2、问题: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程序? 回答:申请程序 (1)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出具同意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的批准文件; (3)当事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4)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发给同意筹备的批准文件。 3、问题: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回答:申请筹备社会团体需要提交: (1)《筹备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一式一份); (3)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4)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一式一份); (6)章程草案;(一式一份); (7)拟吸收会员名单(一式一份); (8)其他有关材料。 4、问题: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回答:应当具备

(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5、问题: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有哪些部门? 回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6、问题: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回答: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现行法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各类民间组织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由相应的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审批和颁发证书。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7、问题: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办结时限? 回答: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准予筹备或者不予筹备的决定。 8、问题:社会团体会员享有哪些权利? 回答:社会团体的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他们都享有相应的权利。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3)获得本团体服务

社会团体登记规程1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流程 自愿结社的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团应具有法人条件)筹备成立社团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批复),由发起人向民政局申请筹备(50个个人以上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或个人、单位混合会员50个以上,申请筹备成立社团的发起人应当不少于5人,单位作为发起人的,应不少于3个;个人和单位混合发起的,总数不少于5个,提供的材料还包括已联络的会员名册)。并向民政局提供: 1、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民政局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筹备成立的社团自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民政局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要求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 社团申请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文件: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的文件; 4、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名单; 5、民政局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法人资格的社团,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民政局备案(备案应提交的文件有:1、备案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3、社团章程;住所使用权证明;5、活动资金证明)民政局收到申请备案的有关文件30日内,对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完成登记后,先留下正本给一个正本复印件,等到代码证办完后,在正、副本上打上代码,然后将正本还给申办人(社团同时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团应将印章样式和银行帐号报民政局备案。社会团体每年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社会团体申请登记相关表格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2、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 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社会团体法人专职工作人员备案表 5、社会团体法人兼职工作人员备案表 6、社会团体法人办公场所证明表 7、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8、社会团体会员名册 9、社会团体内中共党员名册10、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册 11、社会团体理事会成员名册12、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XXXX协会财务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本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X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XXXX协会秘书处下设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支配,杜绝资金流失。 第三条根据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财务部分别设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聘请为人正派,热心协会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 第四条协会设立统一帐号,并由财务部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账册,组织会计核算,按协会本级和所属各专业委员会设立相应明细帐。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条协会的收入来源包括:

(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部门委托协会完成某项时的拨款; (三)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条协会收入只能用于围绕团体宗旨开展业务的活动费用,支付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开支、调研费、差旅费和必要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条所有经费收入均由财务部统一帐号收取,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记入相应的明细帐内凭联单进帐。其中会费收入的管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财务预算 第八条协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应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按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出下年度协会本级和各专业委员会的经费预算,并送财务部。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份编制出协会下年度的经费预算,并报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告知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九条预算要做到量入而出,开源节流,收支平衡,并争取略有节余。 第十条协会及其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年度预算批准的

成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一、成立登记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且本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基金会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基金会要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基金,200万元以上的活动基金;省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筹建社会团体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2、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社会团体成立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要求社团提交以下备案材料: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帐号备案表、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筹备社会团体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表1,编号:1201);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4、活动资金的验资报告; 5、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表2,编号1205); 7、章程草案(依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样式起草);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表3,编号:1203); 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表4,编号:1204);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表5,编号:1215); 6、社会团体办事机构登记表(表6,编号1207); 7、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花名册(包括名称、地址、电话)。 (五)有哪些情形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只要有下列情形中的一种,登记管理机关即不能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相同社会团体”或“相似社会团体”,再成立势必造成业务交叉、过多过滥,乃至不良的国际影响。

如何在民政部门注册社会团体.doc

如何注册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团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 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领取并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一)必要的咨询 1、省民政厅是省级社团登记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提供申办省级社团咨询服务。 2、申办社团可由主要发起人到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有关咨询,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拟定、业务主管单位归口、文字材料准备等内容。 3、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在确认主要发起人身份、听取来访人主要意图后,宣讲法规解答问题,并做好记录。 4、对在咨询期间没有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可结合申办社团的实际,由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归口建议,归口建议主要是依据民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和申办社团的主要意向、主体构成、性质特点以及类型类别等实际情况作出。 (二)申请筹备社团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3、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4、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5、发起人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奖罚情况等内容。简历材料需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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