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建设局文件
富阳市建设局文件
富建设〔2010〕18号
关于印发《2010年度富阳市建设局领导信访
接待日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富委办[2009]165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平安富阳”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特制定我局2010年度领导信访接待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执行。
附件1:2010年度富阳市建设局领导信访接待日计划附件2:2010年富阳市建设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
富阳市建设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信访局
附件1:
2010年度富阳市建设局领导信访接待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出口顺移,努力规范信访秩序,加大督查力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一个秩序”,即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促进“两个规范”,即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强化“三个责任”,即强化“一把手”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各单位依法接访、处访的责任和信访人依法、文明信访的责任,以实现“三低一高”(即降低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的目标。
三、加强领导,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访工作网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兴根任组长,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绍干任副组长,具体分管我局信访工作,是直接责任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室(办公地点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全局日常信访工作,由法制科科长赵育华兼任信访室主任,法制科孙健青担任局专职信访员(联系电
话61702710)。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明确一名信访工作负责人和一名信访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各类信访及接待工作。
(二)建立每月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各信访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领导信访接待日时间定在每月20日,地点设在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室,人员由一名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组成。接待要做好接待记录,明确上访人员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访内容要求等基本情况。对接待中受理的重大信访事项,实行包案制度,责任到人,包干到底。对发现群众有来市去杭到省集体上访及赴京上访苗头的要及时上报市委办、市府办和信访局。
(三)依法处访,责任到人。对在领导接访日受理的信访案件,由接访领导亲自督办,信访工作人员具体处理答复。答复必须按照市信访局印发的《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和《办信和督查工作规则》要求处理,使信访问题处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必须确保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并对办理结果负责,促使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切实负起责任,把问题处理到位。
附件2:
2010年富阳市建设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安排
日期接待地点参加接待人员备注
1月20日(星期三)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刘绍干、刘海龙、倪建忠
当月15号市领
导接待日要求我
局领导参加的由
该月接待领导参
加
2月20日(星期六)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汪建龙、杨东风、金雪国
3月20日(星期六)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董国新、徐善银、施金标
4月20日(星期二)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杨匡贤、凌富、陈国锋
5月20日(星期四)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蒋培言、汪其泉、孙军良
6月20日(星期日)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洪国良、章浩明、周荣祥
7月20日(星期二)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刘绍干、倪建根、张迪泳
8月20日(星期五)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汪建龙、周金良、蒋海雄
9月20日(星期一)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董国新、王应申、包成兵
10月20日(星期三)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杨匡贤、赵洪文、章旭霞
11月20日(星期六)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蒋培言、孙明祥、邵富才
12月20日(星期一)建设局六楼2号会议
室
洪国良、冯建明、董利军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____《论语·子罕篇》
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____《论语·季氏篇》
君子不器。____《论语·为政篇》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____《论语·八佾篇》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____《论语·里仁篇》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____《论语·微子篇》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____《论语·八佾篇》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____《论语·里仁篇》
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____《论语·子路篇》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____《论语·述而篇》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____《论语·卫灵公篇》
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____《论语·里仁篇》
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____《论语·雍也篇》
德不孤,必有邻。____《论语·里仁篇》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____《论语·里仁篇》
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____《论语·雍也篇》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____《论语·为政篇》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____《论语·子路篇》
未知生,焉知死?____《论语·先进篇》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____《论语·里仁篇》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____《论语·为政篇》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____《论语·颜渊篇》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____《论语·述而篇》
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____《论语·季氏篇》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____《论语·公冶长篇》
从心所欲不逾矩。____《论语·为政篇》
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____《孙子兵法·九地篇》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____《论语·为政篇》
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____《论语·颜渊篇》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____《论语·为政篇》
欲速则不达。____《论语·子路篇》
朝闻道,夕死可矣。____《论语·里仁篇》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____《论语·子罕篇》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____《论语·学而篇》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____《论语·为政篇》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____《论语·泰伯篇》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____《论语·子路篇》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____《论语·为政篇》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指导 意见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阜政发[2016]23号 【发布部门】阜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19 【实施日期】2016.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阜政发〔201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现就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
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宽进严管,推进政府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管制型、粗放型向服务型、精细化转变,从分散型、封闭型向集约型、开放型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信用约束原则。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协同监管原则。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四)社会共治原则。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监管对象 市场及市场经营主体。 四、监管内容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11805 【发文字号】渝委办发[2010]18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1 【实施日期】201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 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知 (渝委办发〔2010〕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1日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及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渝委发〔1998〕40号)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处理,处理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
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及范本
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及范本 格式: 眉首:(文头,红色反线以上部分) 印制份数序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1.公文份数顺序号7位数(版心左上角顶格第1行,机密、绝密件才标注) 2.密级和保密期限(秘密、机密、绝密*30年) 秘密件指内容涉及国家一般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损害的公文。机密件指内容涉及国家重要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绝密件指内容涉及国家核心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公文。 3.紧急程度 急件、特急;电报: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间空1字;如同时标识密级和紧急程度,密级在第1行,紧急程序在第2行) 4.发文机关标识(小标宋体字,红色) 《XXX人民政府文件》——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颁布行政规章,发布政府的决定或通知、印发重要会议纪要和政府领导讲话,转发上级或批转下级重要文件等)《XXX人民政府》——主要用于印发函件及处理一般事项的通知、批复等下行文。 联合行文(党、政、军、群) 5.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联合行文只标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代字(渝府发)——年份〔2005〕——序号 6.签发人 只有上行文才标注。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二、主体(红色反线下方,主题词上方)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成文时间、印章、附注 1.标题(位于红色反线空两行之下,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 三要素:发文机关——事由(关于?的)——文种 要求:切题、简明、醒目、得体 2.主送机关(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注:公告、通告等属周知性的公文,没有主送单位。 3.公文正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4.附件(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标识) 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5.成文日期(行政机关公文用汉字,党委系统用阿拉伯数码标识;法规性公文的成文时间一般在标题下方正中,并加一圆括号) 成文日期确定的原则: (1)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等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 (2)领导签发的,以签发日期为准; (3)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意 见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阜政办[2008]31号 【发布部门】阜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02 【实施日期】2008.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意见 (阜政办〔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和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安徽省贯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皖商建字〔2006〕3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健全制度
(一)高度重视二手车流通管理。二手车流通是我国市场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流通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对于引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二手车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搞活二手车流通的同时,加强对宏观布局、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市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立二手车流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商务、工商、物价、国税、公安等部门及二手车行业协会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二手车流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阜政发[2012]52号 【发布部门】阜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27 【实施日期】2012.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 (阜政发〔201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阜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9月27日 阜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 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全面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制定和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安排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家、省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五)组织制定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保障应急救援投入,组织对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六)组织、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 (七)组织实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工作和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取缔工作; (八)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 一、前言 (1) 二、实习目的 (1)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1) 四、实习内容 (1)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 2、施工现场实习内容 (2) 五、实习收获 (2) 1、办公室实习收获 (2) 2、施工现场收获 (3) 五、实习心得体会 (4)
一、前言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上岗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二、实习目的 学校所教学的只是单纯的理论,要通过实习把所学知识用于分析解决社会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消化,以此提高自己在今后岗位上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省城乡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编制本辖区小城镇建设及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及招投标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建筑计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 四、实习内容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主要任务。按照实习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安排,我分配到局办公室工作,主要协助办公室主任在新闻宣传、信息上报、信访接待、上传下达以及机关事务等方
富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富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富政…2007?4号 关于印发《富阳市推行农村住宅公寓化 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富阳市推行农村住宅公寓化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1—
富阳市推行农村住宅公寓化建设实施办法 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推进农村住宅公寓化建设,节约和集约土地,改善城乡居住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办法。 一、公寓化建设的含义 农村住宅公寓化建设(以下简称公寓化建设),是指取消传统的“一户一宅”农村住宅建设方式,将农村住宅从每户独立的低层、多层形式,改革成为一梯多户的多层、高层套型形式。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推行公寓化建设的范围,由富阳市农村住宅公寓化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建中心)分批编制计划,经富阳市农村住宅公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 实施公寓化建设的村一律停止农户私房新建、改建、扩建的审批。 (二)公寓化建设对象是指推行公寓化建设范围内的农户。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公寓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富阳市农村住宅公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建设、规划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部、农办、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民政局、公安—2—
局以及有关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市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部署公寓化建设工作;审议公寓化建设的重要政策;研究、解决公寓化建设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审查、批准公寓化建设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审查、批准公寓化建设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研究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市公建中心职责:负责公寓化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公寓化建设专项资金;组织公寓化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公寓化建设的宣传工作;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实施原则与主体 (一)公寓化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分期、政府指导、政策推动”的方针,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逐步落实”的原则。 (二)实施主体为市公建中心,同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实施途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公建中心拟定,报市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五、资金筹集与管理 (一)公寓化建设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建房户出资; 2、政府补贴。 (二)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年度审计。 六、拆迁补偿安置 —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中共富阳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管理的通知
中共富阳市委办公室 富办发…2008?136号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2004年开始,我市把“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作为“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整治内容,坚持惩防并举、疏堵并重,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规范管理,治理“三公”问
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打造“廉洁富阳”,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遏制“三公”不正之风,根据省、杭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 1.定人驾驶 公务用车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公车。市工贸资产经营公司、供销合作总社等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市管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由个人在每年年初提出书面申请(表式详见附件一),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于每年元月15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一次性审批。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特殊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2.定点停放 公车在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原则上应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位),确因路途较远等特殊原因需在驾驶员居住区附近停放的,应首先选择停放在市、乡镇街道两级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内部停车场内,如附近确无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停车场的,应选择安全固定的停车位实施定点停放。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公车一般不得停放在居住小区。市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阜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阜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阜阳国土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来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733 】【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复制】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阜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安置人口,落实公示制度 (一)房屋征收安置对象为被征地所在地的常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房屋征收安置对象: 1.户口转出的现役军人(士官); 2.在校大中专学生; 3.服刑人员; 4.计划内怀孕胎儿; 5.夫妻一方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一方未享受过征收补偿安置或各种国家住房福利政策; 6.按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规定迁出的原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7.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征收房屋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在征收工作中,首先由村(居)委会负责对房屋征收安置人口进行初审,乡镇(街道)负责复核,三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审定。 (三)为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落实“三榜公示”制度,对安置人口、房屋面积及附属物补偿金额审核后进行公示,第一榜在征收范围内的集体村组、村(居)委会公示,第二榜在乡镇(街道)公示,第三榜在《阜阳日报》或《颍州晚报》公示。 (四)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以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之日作为房屋征收安置人口界定的截止时间。 二、严格界定有效面积 (一)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下列情形计算有效面积: 1.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经依法批准建设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2.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差额部分按砖木三等结构补偿。但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富阳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2020)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富阳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富阳区区级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已依法划定完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富春江(富阳段)等共计22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 一、划定标准 本次划定管理范围线的参考标准主要依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技术导则》及《富阳区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规定》,具体标准为:(1)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管理范围为背水坡坡脚起向外延伸8-10米。(2)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河岸规划所确定的设计河面宽度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及护河地。具体管理范围线根据河道实际进行划定。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 1.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2.禁止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 4.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5.禁止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 6.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7.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或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三、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区级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道名录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16〕82号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局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突出工作中心,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创建良好投资环境、优化城市人文环境相结合,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目标管理、量化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基本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子的社会应用基础规范”的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依照《河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度建设1.落实部门、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与测试工作。 (二)普及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成为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 (三)用字规范化1.使用印刷体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2.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等符合有关标准。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3.广告用字符合规定,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能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读。 (四)合格标准评估总分为260分,合格标准总分为208分以上(即达到总分数的80%以上),其中综合管理应不低于48分,机关应不低于32分,公共服务行业应不低于40分。三、单位工作职责房管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 园林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严格规范游园广场各处标志及公约的用语用字。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系统内公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窗口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公交公司: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严格规范各公交停靠站用语用字。 监察大队: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审批广告用语用字进行审查,对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项目推进“百日会战”活动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项目推进“百日会战” 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阜政秘[2017]100号 【发布部门】阜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24 【实施日期】2017.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项目推进“百日会战”活动方案的通知 (阜政秘〔2017〕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重点项目推进“百日会战”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重点项目推进“百日会战”活动方案 为落实省、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加快实施市“五大专项行动”,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效,市政府决定开展2017年重点项目推进“百日会战”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今年4月中旬至7月底,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选择200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其中:招商洽谈项目40个,新建开工项目70个,在建加快项目60个,计划上市项目30个,详见附表)实施“百日会战”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商项目抓落地。对招商引资正在洽谈或已签约的40个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精准服务、全程跟踪,把后续工作做细做扎实,做到领导推动、专业对接、专人跟进,确保6月底前落地率达50%以上,力争7月底全部落地。 (二)新建项目抓开工。对70个新建项目(基建类38个,产业类32个),全面加快前期各项工作准备,排定开工时限和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尽快开工建设,确保5月底前开工率达30%以上,6月底前开工率达70%以上,7月底前全部开工。 (三)在建项目抓进度。对已经开工建设的60个重大项目,牵头领导要定期调度,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主动靠前服务,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计划加快推进。 (四)拟上市项目抓辅导。对于30个计划上市项目,各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实施精准对接,该签约的抓紧签约,该股改的抓紧股改,确保7月底前全面推进“54321”计划(到2021年末,力争培育拟上市重点企业50家以上,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40家以上,辅导备案企业30家以上,在审企业20家以上,上市企业10家以上)。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对接服务力度,引进更多拟上市企业来我市注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质〔2010〕487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郭五代副厅长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讲话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推动专项整治等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形势稳定,2010年8月19日我厅在昆明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郭五代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认清形势加强工作 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五代 (2010年8月19日) 同志们: 今年4月我们在这里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今天再次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指标控制目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努力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探索提高监管实效的方法措施,大力推进建筑
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排查治理了一大批施工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改善,保持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基本稳定的态势。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对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为扎实抓好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及环节的监管,叶建成书记、罗应光厅长在厅党组会议、厅务工作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干部职工大会上,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工作要求,提醒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管工作,形成了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今年以来,我厅根据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尤其是针对昆明新机场“1.03”事故,及时转发、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汛期预防灾害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系统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整治等工作。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搞大搞强县城”,助推“小县大县城”战略的实施,紧紧围绕推动城镇化建设,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部门任务,谋划实施举措,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年,我局承担了13项城建重点工程,分别为市民活动中心工程、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景观改造工程、迎宾大道南延景观绿化工程、农兴路西延工程、新源街西延工程、育才南路南延工程、迎宾大道南延二期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育才路大修工程、地下人防工程、新中街罩面工程、新居里小街巷工程和扬水站改造及配套工程,总投资9.37亿元,将城市交通“小内环”、排水“内循环”、道路重要节点景观、引清干渠水系整治等重点工程如期完工,对建筑工地环境污染进行整改,大力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两个环境”建设目标要求已初见成效。 (二)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着力提升城市形象 加快新城道路建设步伐。迎宾大道南延二期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农兴路西延工程已顺利建成通车,新源街西延工程西延至大广高速,育才路南延二期工程已顺利完成道路工程,成功通车,跨引清干渠桥梁规划设计基本完成,新城区框架继续向西、向南展开,绿化、亮化、管网同
步配套建设。城区道路总长达到117公里,约41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47平方米。 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着力推进景观工程建设。景观绿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已完成迎宾大道新昌街至工兴路段两侧行道树、景观绿地和小品的施工,精心打造精品街道;稳步推进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景观改造工程,按照高标准,建设城南综合性公园,提高城市的吸引力;跟踪推进农兴路、育才路等5条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实现县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城区绿地面积达到601.7公顷,城区绿地率为39.84%,绿化覆盖率达到4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97平方米。按照加快推进县城绿廊绿道建设的目标要求,我县已建成景观廊道4.5公里,计划5年内建成20公里以上的绿廊绿道,完成与周边城市的衔接,完善绿地生态系统,彻底改善生态环境。 (三)抓住重点,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重视行业监管,不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好项目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督整改落实,坚决不允许违法项目开工建设。 1、构建招投标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成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强化了整顿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能力,加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狠抓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细化项目考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使招投标事业得以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行为,有效地防止“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共完成招投标监督工作167项,完成合同备案32项(其中房屋建筑共32项,264.3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阜政办[2015]9号 【发布部门】阜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15 【实施日期】2015.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阜政办〔2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5〕5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激发活力,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宽进严管、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
革创新,以深入推进“三证合一”、“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等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改进行政服务,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注册资本登记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实缴登记制另有规定外,取消其他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不将注册资本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和行业准入条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二)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外,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根据经营范围自主选择名称的行业表述,企业名称登记和设立登记可一并办理。(市工商局负责)(三)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阜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阜政办〔2014〕35号),进一步放宽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内外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