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济宁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济宁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1、济宁市公共汽车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是公司强化运营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社会经济效益,树立良好公交形象的重要保证,是搞好一线人员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是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的有力措施,是广大职工在执行运营安全生产任务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运营生产必须坚持从严管理,奖罚严明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安全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形成一个纪律严明、精通业务、服务周到良好的职工队伍,为安

全运营提供可靠保障。

3、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城市公交的“双为”方针为宗旨,以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准点”的乘车条件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力争全年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和服务责任事故。将一般事故降到最低限度,使公司的安全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4、公司安全科具体负责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事故处理以及事故结案后经济处罚的执行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安全例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做好事故预防,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和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分析事故的原因,总结积累经验教训,改进完善

管理手段的一个重要措施。因此,各单位要落实好每半月一次安全例会,

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定期进行自查,做到小事故当大事故抓、事故苗头当事故抓、别人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抓,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与苗头要进行及时化解,要有改进意见和改进措施,例会要有文字记录。安全科要对公司的整个安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对典型的案例有针对性进行分析。公司每月一次生产调度会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2、安全路查制度

坚持安全路查制度,路查是对运行中驾驶员的安全操作和运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做好安全运营工作的主要措施,是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遵法守章行之有效的办法,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是一项有效的现场整改措施。也是杜绝违法违章驾驶,减少事故隐患降低和控制事故发生频率的主要途径,是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管理、严格落实。此项工作由公司稽查科、安全科、营调科组织车队管理人员定期的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对违纪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两严、三检、四稳”制度

(1)两严,即严禁违章开车,严禁强行超车。使驾驶员从思想上做到手掌方向盘时时想安全。

(2)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制度。把这一制度落实到每个职工的行动上,做到车轮一转心系安全。

(3)四稳,即起步稳、转弯稳、行车稳、停车稳。“四稳”是检验一名公交驾驶员技能的主要考核标准,每个驾驶员要勤学苦练,确

保行车安全。

4、安全行车十不准制度

(1)不满一年驾龄的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大客车辆。

(2 )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4)上下乘客车门没关好时不准行车。

(5 )无驾驶证件或上岗证时,不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车辆。

(6)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7)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4公分以上)驾驶车辆。

(8)不准开快车,开斗气车,占道行车和强行超车。

(9 )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或非当班驾驶员驾驶。

(10 )行车时不准接、打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肇事待岗制度

肇事待岗制度是驾驶员肇事后进行再教育的一项有效的管理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部门未划分责任前,公司安全科可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划分责任,估算事故经济损失,确保待岗时限。

(1)轻微事故:发生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本人扣证期间为待岗期,领取驾驶证后到安全科开据上岗通知,恢复

驾驶工作;负主要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交警扣证期间

除外)待岗时限为3天,负主要以下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待岗时限为3 - 30天。

(2)一般事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下责任(不含主要

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待岗时限为10 —30天。

(3 )重大事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0

元以上,待岗时限为1 —6个月,视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事故三不放过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肇事驾驶员及全体职

工未吸取事故教训,未接受安全教育不

放过。

(3 )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第三章公交驾驶员资格、素质、具备的能力

1、驾驶员资格、素质

(1)热爱公交事业,热爱驾驶工作,有良好的政治表现,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爱岗精神,勇于为公交事业献身。

(2)具备灵敏而准确的感知能力、稳定、全面、正确、集中、良好注意力。敏捷有效的思维,敏锐周密的观察能力,迅速、准确的动作反应能力,情绪的自控能力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和驾驶技术。

(3)经公司面试、验证、笔试、考核合格后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和岗位责任书,并激纳安全保证金5000元。

(4 )所聘用驾驶员必须经公司有关职能科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公司所聘驾驶员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生理缺陷及疾病。

(6)公司所聘驾驶员持A1证、A3证,驾驶车辆2年以上,安全行驶5万公里,无违法、违规,合法有效证件。

2、驾驶员准则

(1)增强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服从公安交警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杜绝一切违法行为,落实安全行车规范。

(2 )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落实“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 的三检制度,爱护车辆设备,确保车辆特别是安全系统的完好有效。严禁开“带病车”行驶,以杜绝机械事故造成的道路行车事故,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

(3)积极参加公司和车队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虚心吸取经验或教训,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行车知识,提高驾驶和保养技术,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4 )听从领导,服从调度,提高服务水平。行驶中进站靠边停直,前门对站牌,车轮距路沿石60公分,停稳开门,关门起车,杜

绝车门夹客、摔客、车厢、车门事故的发生。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准点的乘车条件。

3、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2)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积极协助交通民警的管理工作。

(3)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热情宣传交通安全法。

(4 )文明礼让,各行其到。

(5 )按规定参加年检、年审,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6 )不闯红灯,不超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违法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法会车,不违法变道,不违法开超速车。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等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及职工的利益,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生产过程中违犯《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并给公司的经济、政治造成了一定影响的,可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可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凡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均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凡利用职权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公司安检、劳资、工会可申诉上级法律部门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事项和类别是参照“矿山安全条例”及“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的,在执行中需根据颁布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本条例进行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部分通风管理

第六条:违犯通风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处20—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矿井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且无正当原因的)。 2、人均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漏风率超过规程规定的。 4、局部扇风机不按规定安装的。 5、风筒不按规程规定管理,存在破损、漏风、脱节、落后、倒接、乱接、悬挂不平直的。 6、采掘工作面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作业技术规程规定的。 7、采、掘工作面使用下行风、串联风的。 8、通风断面低于规程规定的。 9、风机、风门无专人看管的。 10、不经专题会议研究改变风流方向、风量的。 11、堆积杂物堵塞通风断面1/3以上的。 12、过盲巷、穿老塘无通风措施或有措施不落实的。 13、当班修理浮煤不清、堵塞风路的。 14、测风站、采掘工作面无测风板牌或不按时填写的。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 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细则为<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补充性条款,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对外协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为提升十七冶品牌效应,各公司、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营地建设、企业外化、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等规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创立中冶、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创立达标单位公司将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分为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保证项目包括:企业外化、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二)一般项目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十七冶企业外化,执行<十七冶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现场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三)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配备门卫人员职守;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四)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用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版) ①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防止和降低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执行手册》等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项目部根据工程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同工程公司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 项目部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或重伤事故、火灾事故,年轻伤率控制在4‰以内。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 工程公司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项目经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与职工奖金分配、评选先进项目部和先进个人挂钩,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行使否决权。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责任。 工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对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公司施工生产活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工程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工程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源,确保其正常发挥管理职能。 一、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版)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48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及“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施工成绩优异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划分,分别建议该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给予事故单位经济处分;对工

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按规定给予经济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其员工。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励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垮(坍)塌事故,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合格以上标准; (三)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要求,月度安全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五)能够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考核在95分以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891-8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

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篇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驻地监理办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总经理对公司承担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驻地监理办总监对具体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和部主要领导负责;驻地监理办设立安全监理组,在驻地总监的领导下,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已按按各自的岗位分工开展具体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组应接受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检查指导。 第二章保证体系

第七条各级机构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第八条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九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的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地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四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在项目施工中做好“三工教育”(工前教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贵广铁路GGTJ-3标岩山隧道进口 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 总体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坚持执行“先培训再上岗”原则,对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坚 决不用,并不定期举行安全教育,随时对工人安全只是进行 考核。 3、 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或借用(仿冒) 他人证件的一律不用。 4、 队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 和工人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5、全体管理人员、职工、工人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7、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务院1991年3月11日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8、设立安全管理小组 组 长:队长 副组长:副队长,技术主管 组 员:领工员,安质员,技术员,施工(班)组长 9、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业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11、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12、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13、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14、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15、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不准使用聋、哑、残、老民工。 16、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六害”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2年9月28日化学工业部、国务院经贸办以化劳发(1992)第677号 文发布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 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

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公安、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项目,由此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内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1000米)。 (一)居民区; (二)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 (三)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 (四)自然保护区; (五)畜牧区; (六)风景名胜旅游区;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821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①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防止和降低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执行手册》等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项目部根据工程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同工程公司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

确安全目标。 项目部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或重伤事故、火灾事故,年轻伤率控制在4‰以内。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 工程公司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项目经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与职工奖金分配、评选先进项目部和先进个人挂钩,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行使否决权。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责任。 工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目的: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严格遵循公司安全管理的办法,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 2、适应范围:全体在岗员工。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 公司成立安委会,安委会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1.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车间)及各岗位的职责严格按章执行. 3.2 公司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小组并履行如下职责: 3.2.1 对本部门(车间)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2.2 落实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制定操作规程. 3.2.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3 安全小组组长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担任,根据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一般由助理担 任) 3.4 各车间负责人、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 操作规程。做好工具、机器设备、消防器材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安委会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3.5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 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车间班组长或负责人,并迅速予以排除。 3.6 对员工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厂级、车间与生产部门、生产岗位),才能上岗操作机 器,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对口安全技能培训才能上岗。 3.7对特种作业员工,必须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取得合格上岗证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员工,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经常性维护,定期检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 体力劳动,保证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 1.2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证生产安全是全公司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 1.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安全生产教育管理 2.1安全教育是保证公司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重要 措施。目的在于强化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 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2.2接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的对象是:各级干部、各类工种工人、工程技 术人员及业务管理人员。重点在于特殊工种工人、新员工、变换(调岗)工种和复工人 员、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内做工、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等。 2.3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2.3.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 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3.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 纪律条文。 2.3.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 训。其主要内容是本公司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电气安全技术与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等。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4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2.4.1坚持三级教育。对新工人、外部调入和委培人员必须施行三级安全教育, 即公司级教育、分厂份公司)、部门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 2.4.1.1公司级教育内容 a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纪教育,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 护的方针、政策、法规,遵从“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准则,提高安全生产

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五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完成上级部门与公司、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规范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安全管理 第一条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处罚500元。 2、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处罚300元。 3、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200元。 4、项目部未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配备齐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每缺一人处罚5000元,并限期补齐。 5、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处罚200元。 6、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处罚500元。 7、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的处罚500元。 8、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处罚1000元。 9、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处罚200元。 10、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的处罚200元。 11、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处罚200元。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处罚500元。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5000元。 3、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处罚3000元。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处罚3000元 5、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的处罚1000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岗位安全管理工作细则》,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相应责任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分公司及各业务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与岗位工作同职同责,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 第四条分公司及各业务区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中,确保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全员化、规化、标准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经理助理)担任,成员由分公司综合员、核算员、

业务区经理、项目经理组成。 第六条分公司安全员由综合员兼任。 第七条各业务区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组长由业务区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员、班长组成,设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 第八条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遵循“安全与生产并举,生产与安全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组织和参与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省公司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分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助理)协助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及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 (三)分公司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各业务区经理是本业务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业务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各业务区项目经理协助业务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及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组

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 1.2 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生产安全是全公司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 2.1 安全教育是保证公司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重要措施。目的在于强化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2.2 接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的对象是:各级干部、各类工种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管理人员。重点在于特殊工种工人、新员工、变换(调岗)工种和复工人员、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内做工、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等。 2.3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2.3.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3.2 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2.3.3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其主要内容是本公司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电气安全技术与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等。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4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2.4.1 坚持三级教育。对新工人、外部调入和委培人员必须施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分厂(分公司)、部门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 2.4.1.1 公司级教育内容 a 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纪教育,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遵从“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准则,提高安全生产

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578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 细则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 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 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 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 (以下简称安全)。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 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

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附件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责任 (一)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二)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三)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岗位安全管理工作细则》,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相应责任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分公司及各业务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与岗位工作同职同责,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 第四条分公司及各业务区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中,确保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全员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经理助理)担任,成员由分公司综合员、核算员、

业务区经理、项目经理组成。 第六条分公司安全员由综合员兼任。 第七条各业务区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组长由业务区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员、班长组成,设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 第八条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遵循“安全与生产并举,生产与安全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组织和参与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省公司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分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助理)协助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及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 (三)分公司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各业务区经理是本业务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业务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各业务区项目经理协助业务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及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组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安质 (2665) 23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大桥局安质〔2565〕138 号),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司安环(2009)14号)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第三次安委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主题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存档。 ****工程有限公司 2665年11月18日印发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笫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2条公司属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和上级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终端责任”。 第3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细则制订项目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第4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人员伤亡事故,遏制险性事件,落实包保责任,消除事故隐患。 1.杜绝人员伤亡事故。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包括与生产有关的生活、交通、消防等)。 2.遏制险性事件。无较大生产安全险性事件。 3.落实包保责任。对下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直至作业队、作业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 4.消除事故隐患。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为依托,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提前想到、提前发现、提前消除隐患,实现隐

患排查治理的超前性、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5条各项目部要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级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安全生产目标横向分解到项目职能部门,纵向分解到作业队、作业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6条各项目部要根据分解的安全目标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作为考核责任人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挂钩,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行使一票否决权;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收入要与安全生产挂钩,依据包保责任书按月考核兑现。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7条公司设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部设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委员或成员由本单位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8条公司、项目部设置独立职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配备应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关于设置集团公司、工程公司(专业化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岗位的通知》(大桥局人资〔2015〕55号)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率达到100%,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配备安全总监1人,设安全管理监察部门,人员配备不少

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84 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石泉公路管理段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管养长大桥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原则开展长大桥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同时应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做好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应急措施高效运转。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第五条对及时发现长大桥安全隐患、举报或者制止影响长大桥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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