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统一用表表式__浙路(ZP)101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统一用表表式__浙路(ZP)101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统一用表表式__浙路(ZP)101

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

第一部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

表式编码代号ZP

XX工程公路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

路线名称开工日期浙路(ZP)101

检验负责人:计算:复核:驻地监理工程师:

合同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承包人开工日期浙路(ZP)102监理单位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完工日期

检验负责人:计算:复核:

承包人开工日期浙路(ZP)103监理单位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完工日期

检验负责人:计算:复核:

承包人所属单位工程浙路(ZP)104

工程部位

监理单位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桩号、墩台号、孔号

检验负责人:计算:复核: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汇总表

所属单位工程浙路(ZP)105

检验负责人:计算:复核:

路基压实度质量评定表(JTG F80/1-2004附录B)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路基层、底基层压实度质量评定表(JTG F80/1-2004附录B)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路面层压实度质量评定表(JTG F80/1-2004附录B)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路基压实度汇总表(第页共页)

承包人合同号

监理单位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评定段里程桩号浙路(ZP)107(附表一)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路面基层、底基层压实度汇总表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水泥砼弯拉强度质量评定(汇总)表(JTG F80/1-2004附录C)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浙路ZP 108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水泥砼抗压强度质量评定表(JTG F80/1—2004附录D)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水泥砂浆强度质量评定(汇总)表(JTGF 80/1-2004附录F)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质量评定表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汇总表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路面结构层厚度质量评定表(JTG F80/1-2004附录H)

浙路(ZP)113

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号:编号: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样本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列入省公路、水运新( 改) 建计划,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都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招标。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厅、市交通局( 委) 负责。 ( 一) 权限划分: 1.高速公路( 含连接线) 、国省道新( 改) 建项目、”四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 委) 负责, 其它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 委) 负责。

2.沿海万吨级码头、省级骨干航道、”四自”航道和总投资在5000万元 及以上的新( 改) 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 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 委) 负责, 其它水运项目 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 委) 负责。 ( 二) 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定、完 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细则; 2.审查、核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 评标结果和签订的合同协议; 3.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提高 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防止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或其它越权行为; 4.依法指导、监督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并受理、办理、处理招标投 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 总结交流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经验。 ( 三) 核备程序: 1.省交通厅管理的工程项目, 由市交通局( 委) 审核后, 报省交通厅核准 或备案。 2.市交通局( 委) 管理的工程项目, 由各市交通局( 委) 核准或备案。 第六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 负责对 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招标,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 二)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已经审批; ( 三) 已正式列入国家或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计划, 建设资金已落实; ( 四) 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等已经核备。

《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 通知 浙交…2008?85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根据交通部2007年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厅制定了《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现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 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以合理确定概算、预算,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以下简称“新编制办法”、“新定额”),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新编制办法、新定额执行时间和要求 (一)2008年1月1日以前已开工在建的公路工程项目,已批准的概预算不再进行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调概和设计变更,其相应造价的编制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和新定额。 (二)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公路工程项目,根据其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执行。 1.2008年1月1日以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但未开工,或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且已报审的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概算仍执行原办法和原定额,但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调概和设计变更,其相应造价的编制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和

35首用浙江省公路统一用表(JS)101-226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检测、记录日期 施工放样示意图: 承包人自检说明:监理检评: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检测、记录日期 交桩示意图: 控 制 水 准 点 记 录 承包人自检说明:监理检评: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仪器型号 测量 日期 年月日星期天气气温℃成像度 测点桩号序号后视仪高前视高程设计高程沿需调整备注承包人自检说明:监理检评: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仪器型号 测量 日期 年月日星期天气气温℃成像度 测站目 标 竖 盘 位 置 后视 平均读数角值平均角值备注ⅠⅡ 。′〃′〃。′〃。′〃。′〃 承包人自检说明:监理检评: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平整度现场检测记录表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路(JS)105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检测、记录日期 本项目为层,平整度最大间隙(h)规定值为㎜。 检测桩号 幅 别超过规定值点数 起讫 1 2 3 4 5 6 7 8 9 10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修订稿)

关于征求《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 法》(修订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厅质监局: 为适应当前公路工程管理的有关程序、规定,根据近年来公路工程档案编制的实际需要,应各有关单位的要求,我们对2002年编制的《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竣工文件编制的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电子邮件送厅档案室朱力平。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省公路竣工文件编制统一、规范、系统、完整和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省新建、改建公路工程。公路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指公路工程在“预可”、立项、“工可”、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交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反映项目真实面貌、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竣工文件是竣工验收的基础资料,必须始终重视资料的积累与管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以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竣工文件必须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坚持高标准、高质量。

第五条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的指导。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管理登记办法》规定,及时填报国家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并抄送厅档案室。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 第六条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和签订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约定有关方面提交竣工文件的套数、费用、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第七条编制单位应将竣工文件编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之中,建立竣工文件编制及管理领导人责任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或档案人员负责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文件的真实、完整、准确和系统,质量符合归档要求。编制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竣工文件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积累与整理,工程竣工时竣工文件也应编制完毕。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项目竣工文件。 第九条竣工文件编制遵循“谁形成,谁编制”的原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以施工、监理合同段为单位分别编制竣工文件,具体分工见附件1。 建设单位会同各参建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文件、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及竣(交)工验收文件、科研文件。建设单位要对工程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竣工文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设计文件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施工文件和竣工图表、竣(交)工验收文件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负责检查审核。 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的完整、准确情况。 第十条重点工程档案按照交通部、省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档案专项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厅一贯的行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修订版)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省公路竣工文件编制统一、规范、系统、完整和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省新建、改建公路工程。公路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指公路工程在“预可”、立项、“工可”、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交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反映项目真实面貌、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竣工文件是竣工验收的基础资料,必须始终重视资料的积累与管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以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竣工文件必须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坚持高标准、高质量。 第五条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的指导。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管理登记办法》规定,及时填报国家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并抄送厅档案室。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 第六条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和签订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约定有关方面提交竣工文件的套数、费用、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第七条编制单位应将竣工文件编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之中,建立竣工文件编制及管理领导人责任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或档案人员负责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文件的真实、完整、准确和系统,质量符合归档要求。编制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竣工文件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积累与整理,工程竣工时竣工文件也应编制完毕。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项目竣工文件。 第九条竣工文件编制遵循“谁形成,谁编制”的原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以施工、监理合同段为单位分别编制竣工文件,具体分工见附件1。 建设单位会同各参建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文件、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及竣(交)工验收文件、科研文件。建设单位要对工程档案进

浙江省公路工程部分补充预算定额

浙江省公路工程部分补充预算定额 (2010~2011年)

目录 一、说明 (1) 二、补充定额 (5) 1-14带液压镐挖掘机破碎挖石方 (5) 1-8浇筑泡沫混凝土路基(修订) (6) 2-9预拌沥青碎石封层 (7) 4-11水泥混凝土表面抛丸处理 (8) 4-12组合式高支架现浇箱梁 (9) Ⅰ.管柱支架 (9) Ⅱ.贝雷支架 (10) Ⅲ.轻型门式支架 (11) Ⅳ.组合式高支架预压 (12) Ⅴ. 现浇箱梁(组合式高支架) (13) 4-13缓凝水冲法混凝土界面处理 (16) 三、附录 (17) 附录一新增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17) 附录二定额基价新增材料单位质量、单价 (18) 附录三定额基价新增机械代号、规格、基价表 (19) 附录四定额项目对应的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取费标准工程类 别划分表 (20)

说明 一、本补充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按照现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二、本补充定额包括带液压镐挖掘机破碎挖石方、浇筑泡沫混凝土路基(修订)、预拌沥青碎石封层、水泥混凝土表面抛丸处理、组合式高支架现浇箱梁、缓凝水冲法混凝土界面处理等6项共41个子目。 三、本补充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的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四、本补充定额除隧道工作按每工日7h外,其余均按每工日8h 计算。隧道洞内工程如采用本补充定额时,所采用定额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量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应乘1.26的系数。 五、本补充定额的工程内容均包括该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六、本补充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确定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材料的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2015年发布)

【法规标题】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2015年发布) 【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文字号】浙交〔2015〕58 号 【适用区域】浙江省 【发布时间】2015-03-02【生效时间】2015-03-30【关键词】道路,建筑施工安全【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浙交〔2015〕58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发挥施工安全风险预警预控作用,有效降低施工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3月2日附件:1.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2.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发挥施工安全风险预警预控作用,有效降低施工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公路项目的斜拉桥、悬索桥桥梁工程,墩高或净空大于100米的桥梁工程,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长度1000米及以上隧道工程,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浅埋和偏压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以及交运输通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估范围均应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他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三类,各项目结合实际,逐级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和管控措施。 第四条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是指交通建设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建设

[正文]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3-22文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省政府《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交通运输部负责或委托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竣工验收的公路项目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验收委员会综合评价,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备案。验收委员会和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把好验收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以及总投资三亿元以上的省道项目的竣(交)工验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其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 第七条三级公路及以下或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下的公路工程,经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法人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组织一次性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未按本细则进行竣(交)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九条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已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发挥施工安全风险预警预控作用,有效降低施工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公路项目的斜拉桥、悬索桥桥梁工程,墩高或净空大于100米的桥梁工程,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长度1000米及以上隧道工程,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浅埋和偏压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以及交运输通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估范围均应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他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三类,各项目结合实际,逐级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和管控措施。

第四条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是指交通建设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施工安全风险条件,确定整个工程项目各风险评估对象的施工安全风险等级。 第五条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是以项目总体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施工合同段为单元,将总体施工安全风险中评估对象等级为Ш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工程,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论证是以合同段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有关规定梳理并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总体和专项施工安全风险等级按照事故可能性、事故严重程度等情况分为低度(Ⅰ级)、中度(Ⅱ级)、高度(Ш级)、极高(Ⅳ级)四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危险程度等级分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 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级。

浙江公路工程资料范例(施工检测、记录用表)

【浙江公路工程资料范例】第三部分(施工检测、记录 用表) 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 第三部分 施工检测、记录用表 表式编码代号JS 施工检测、记录用表目录 接上页 编号表格名称页次通 用 表 格JS101 施工放样现场记录表 1 102 施工基线、水准类检验记录表 2 103 水准仪测量记录表 3 104 经纬仪测量记录表 4 105 平整度 3M直尺现场检测记录 5 106 监理工程现场核验记录 6 107 自检现场检测记录表7 108 结构物基坑槽开挖施工记录 8 109 基底承载力轻型触探检测记录 9 110 结构物回填施工

记录10 111 结构物模板安装工程现场检测记录11 112 施工日志 12 113 安全生产日志 13 路 基 工 程JS201 清表掘除和堆现场记录 14 202 土方路基填筑工程施工原始记录 15 203 石方路基填筑工程施工原始记录 16 204 挖方路段施工原始记录 17 205 路堑、零填路基上路床施工记录18 206 砂砾砂垫层施工记录 19 207 反压护道或抛石挤淤施工记录20 208 袋装砂井施工记录21 209 塑料排水板施工记录22 210 碎石桩砂桩施工记录23 211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记录 24 212 结构物处路基分层填筑施工原始记录 25 施工检测、记录用表目录 接上页 编号表格名称页次路 基 工 程213 专用超静孔隙水压力试验记录待定 214 专用土体沉降、水平位移观察井检测记录待定

215 专用土压力盒观测记录待定216 专用软基加固效果检验报告待定217 专用粉喷桩自动控制记录待定218 专用真空预压软基处治施工记录待定排 水 工 程301 管节成品检查记录26 302 排水管漏试验记录27 303 沟槽回填土施工记录28 304 反滤层施工记录 29 305 专用集水沟施工记录待定306 专用渗水沟施工记录待定307 专用集水井施工记录待定308 专用中央隔带防渗排水结构施工记录待定309 专用急流槽、水簸箕施工记录待定310 专用路面、路肩结构层次软式透水管排水系统施工记录待定挡其 土他 墙砌 、石 防工 护程 及JS401 砌体工程施工原始记录 30 402 砌块、料石现场验收记录 31 403 锚喷支护锚杆、钢筋网现场检查记录32 404 石笼防护施工记录33

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参考模板)

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工作,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2)。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提交开工报告前,应当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供本合同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并据此进行管理。 第六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等; (二)工程概况:工程简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准备情况等; (三)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要求等; (四)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等;

浙江省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版

浙江省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试行)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编制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前 言 近年来,浙江省公路事业快速发展,截止2007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已达近10万公里,其中国道(含国道主干线)2914公里,省道(含省道主干线)6601公里。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汽车交通量迅猛增长,公众对公路、尤其是干线公路的使用品质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2003年以来,浙江省先后实施了干线畅通工程大中修项目和干线路面整治工程,共实施干线公路大中修3304公里,全省养路费投入近40亿元,其规模和投入是史无前例的。经过这一轮大规模的修复整治,全省干线公路路况明显改善,通行能力大大增强,大中修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 根据交通运输部 “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纲要和省交通厅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等纲领性文件,要求全面加强预防性养护、周期性养护,提高科学养护水平,逐步实现公路良性循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每年大中修里程比例为13~18%,县乡公路每年大中修里程比例为5~10%。今后,随着我省养护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公路大中修工程将逐步进入周期性安排的正常轨道。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大中修工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实施质量,提高养护工程资金使用效率。 工程设计是影响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实施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设计应紧密结合实际,做到“内容全面、文本规范,技术合理、方案可行,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达到指导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合理有效利用资金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的设计水平,使大中修工程设计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和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和总结多年路面大中修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浙江省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本《指南》分两个部分:设计文件编制指南和设计文件范本。第一部分主要就设计阶段、设计基本要求、设计文本的基本内容和格式等作出规定。第二部分是设计文件中各篇图纸、表格的示例。 编制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娄亮 卢孝益 陈宇 杨少华 金德均 彭松茂 王辉标 廖继华 参加人员:侯利国 寿华 徐建伟 马建青 徐春林 黄敏妮 林育萍

最新版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企业状况履约信誉 人技经资投合奖社员术营金标同惩会素素能能行履记责质质力力为行录任 科 技工程 进 业 步 水绩产况平 是 否 无其 故 放 他 情 率情标 弃 况 况人 投 要标 求 不 工规事励 行故 为 环平 保 措 安 施 障施工 情 况 是 否 积 企 业纳资 产 银 行 极 配 净税负授合资情债信招 良质民文 记 录 量 与工 工 工明或安程资施违全奖保 领 导 职专企称业业与人资从员质业 年 限 廉 政人设资工合员备金程同到到到进履位位位度行 状 况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指标内涵 1. 人员素质——指企业完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所需要 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品质。人员素质 指标包括领导职称与从业年限和专业人员两个观测点。 领导职称与从业年限是指施工企业现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职称与从业年限。 专业人员是指施工企业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数量。以上人员指 当年在册的由本单位缴纳“三金”(指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领导的 职称和从业年限对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影 响,专业人员是完成建设任务的根本保证。 2. 技术素质——指企业经营的专业性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技术素质指标包括企业资质和科技进步水平两个观测点。 企业资质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等级。 科技进步水平是施工指企业在交通科技上取得的成果水平 程度。 企业注册的主项资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在该领域 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科技进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 施工企业竞争实力。

浙江省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统一用表v1.0表格体系

浙江省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统一用表v1.0表格体系 [前言] 前言.doc [施工统一用表填报说明] 填报说明.doc [监理用表] <工程开工用表> 浙路JD-JB-001工程监理机构通知书.doc 浙路JD-JB-002工程开工通知书.doc 浙路JD-JB-003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单.doc 浙路JD-JB-004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doc 浙路JD-JB-005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单.doc 浙路JD-JB-006施工技术方案报审单.doc <工程变更用表> 浙路JD-JB-007工程变更报告单.doc 浙路JD-JB-008工程变更通知单.doc 浙路JD-JB-009设计变更报告单.doc 浙路JD-JB-010设计变更通知单.doc 浙路JD-JB-011新增(调整)单价审批单.doc 浙路JD-JB-012计日工通知单.doc 浙路JD-JB-013计日工单价审批表.doc 浙路JD-JB-014索赔(费用、工期)审批单.doc 浙路JD-JB-015违约通知单.doc <工作联系用表> 浙路JD-JB-016工程监理报告单.doc 浙路JD-JB-017工程监理通知单.doc 浙路JD-JB-018工地会议纪要.doc 浙路JD-JB-019分包申请报审单.doc 浙路JD-JB-020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doc 浙路JD-JB-021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通知单.doc 浙路JD-JB-02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决定执行通知单.doc 浙路JD-JB-023工程暂时停工指令.doc 浙路JD-JB-024复工申请单.doc 浙路JD-JB-025工程复工指令.doc 浙路JD-JB-026工程延期申请审批单.doc 浙路JD-JB-027工程检验申请批复单.doc 浙路JD-JB-028工程检验认可书.doc <完工交工用表> 浙路JD-JB-029中间交工证书.doc 浙路JD-JB-030机械完工证书.doc

浙江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ICS 备案号: DB33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公路工程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Highway Engineering (报送稿)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张华。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并发布。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公路工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与本标准有关的材料设备与工艺、技术规范、质量检验和标准等,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其中,房屋建筑和机电工程部分仅适用于公路附属和配套工程;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介机构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监控和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交公路发[2003]94号) 《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试行)》(浙交[2006]105号)

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新建和改建公路项目,大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负责该公路项目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及评定打分。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以下简称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前质量鉴定(以下简称竣工质量鉴定)两个阶段。 交工质量检测是交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对负责监督公路项目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评价合同段(单位工程)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和规范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并为竣工质量鉴定提供基础资料和评定依据。

竣工质量鉴定是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对负责监督公路项目经过试运营期后的实体检测(复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及评定打分,综合评价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状况,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 (一)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二)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三)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规定; (六)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过程中的检查、检测资料及抽查意见等。 第二章交工质量检测 第七条交工质量检测由中间质量检测和建设项目完工质量检测两个阶段组成。 中间质量检测是指质量监督机构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的抽检项目按附件1要求进行实体检测,按附件2要求进行外观检查,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要求进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并形成检测意见。 建设项目完工质量检测是指质量监督机构对已完成的合同段或单位工程按附件1要求的抽检项目进行检测,附件2要求进行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正版)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 施细则(修正版) 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正版),欢迎大家阅读。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施工单项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均须按本实施细则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如下:

(一)管理权限 1.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公路新(改)建项目的施工招投标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普通省道公路及其他公路项目的施工招投标监管工作。 2.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省立项审批(或核准)且有省补资金的四级以上内河航道、沿海万吨级以上码头及航道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省立项审批(或核准)的其他水运工程以及市(区、县)立项审批(或核准)的水运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监管工作。市人民政府单独设立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行政职能分工负责有关水运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监管工作。 3.属于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公路、水运工程,其招标投标活动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同时接受省发展和改革行政

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

XXXX XXXX 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 title 浙江省公路资料基础表格汇编质量检验评定用表表式样本 ZP101 质量检验评定表 ZP102 质量检验评定表 ZP103 _______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ZP104 分部工程检验评定表 ZP105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汇总表 ZP107(A)路基压实度质量评定表(JTGF80/1-2004 附录B) ZP107(B)基层、底基层压实度质量评定表(JTGF80/1-2004 附录B)ZP107(C)基层、底基层压实度质量评定表(JTGF80/1-2004 附录B)ZP107(附表1)路基压实度汇总表(第页共页) ZP107(附表2)基层、底基层压实度质量评定表(JTGF80/1-2004 附录B) ZP108水泥砼弯拉强度质量评定(汇总)表(JTGF80/1-2004附录C)ZP109水泥砼抗压强度质量评定表(JTGF80/1-2004附录D) ZP109(附表)水泥砼抗压强度汇总表 ZP110喷射水泥砼抗压强度质量评定(汇总)表(JTGF80/1-2004附录E) ZP111水泥砂浆强度质量评定(汇总)表(JTGF80/1-2004附录F) ZP112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汇总表 ZP112(附表)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汇总表 ZP113路面结构层厚度质量评定表(JTGF80/1-2004附录H) ZP113(附表)路面结构层厚度检测值汇总表 ZP114路基、沥青路面弯沉值质量评定表(JTGF80/1-2004附录I)ZP114(附表)路基、沥青路面弯沉值汇总表分项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 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排水工程 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ZP106 工程项目第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合同段土方路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合同段石方路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同段砂垫层分 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同段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分项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合同段碎石桩(砂桩)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合同段粉喷桩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合同段加筋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 同段隔离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同 段过滤排水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 同段防裂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XXXX XXXX 合同段管节预制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同段管 道基础及管节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同段 检查(雨水)井砌筑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同 段土沟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城镇道路工程资技术料统一用表(CJJ1-2008配套用表)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浙江省统一配套用表

目录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配套用表编制依据 (5) 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检验控制用表 (6) 3、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 4、检查、检查用表 (101)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配套用表编制依据(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 (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7)《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 (10)《公路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11)《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3)《混凝土路缘石》JC899-2002

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控制用表 2.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式 2.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表A.0.4 编号: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制表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如有其他单位参加可增设签字盖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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