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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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无合同

篇一:招标文件中不需要随附合同主要条款吗?

招标文件中不需要随附合同主要条款?

在招标文件中随附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应当的,这样做是有法定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中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三)合同主要条款;......"

另外,从投标人角度来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是针对招标人明示的有关招标要求而做出的一个响应。如果招标文件中不随附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专用条款中承发包双方专门约定的内容),比如对“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等内容没有阐述清楚,而是事后在签订合同时再协

商,往往会造成双方认识上的差异和误会,也经常会出现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现象。这样做对投标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也违背订立合同时应遵循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综上所述,招标人应当尽量在招标文件中提前明确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便让投标人在知晓所有招标要求后做出正确判断和响应。

篇二: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摘要: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和合同文件的关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经常有些争议,而这一点如不明确则对于工程造价、质量以至进度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试对此问题做一阐述。

关键词:招标招标文件合同合同文件要约承诺要约邀请

一、问题的提出

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造价工程师,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但由于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

包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范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还是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我们不能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

首先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

枷锁。我国合同法第1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

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是“可以”而非“应当”,是“参照”而非“按照”,由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当然这里仅

是任意性而非强行性规定,即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而非“必须”把招标文件排除在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原:把招标文件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这一条款,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既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遵照这一要求操作的结果,必然是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高度重合,因此范本中不需再单独列明招标文件也就完全合乎逻辑。要注意的是这里是强行性而非任意性规定,即在实质上招标文件就是也应当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招标是否属要约邀请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深层次的理论依据一般是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

邀请。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

1、要约邀请不一定就不能作为合同的内容首先,合同的内容,在实质意义上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表现形式上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合意。因此无论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其本身是否能够做为合同内容的唯一判断标准就在于它是否表达了当事人的合意。其次,从一般的理论上来看,他们也只是从构成合同的积极意义上肯定了要约和承诺,但并未同时排除要约邀请。所以,只要要约邀请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构成合同的内容。那种认为只有要约和承诺才可

以算作合同内容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2、建设工程招标的实质并非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我

们来看看要约的要件:

①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②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③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把建设工程招标的特征与这些要件逐一分析对比,不难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是具备了上述四个条件的:

①招标人为某种特定利益,向特定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可能面向不特定的人发布,但招标文件必然向特定的人发售,而且其人数一般都有明确的限制);

②招标人通过投标人的竞争,与“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订立合同。招投标法也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推断,招标的目的是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③招标人通过开展投标资格预审、通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址等来选择向自己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投标人发

出要约,如果是在邀请招标的方式时这种选择性意向更为明显;④招标文件对订立合同内容的要求一般都十分明确、具体和肯定,以便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编制投标标书。

因此,招标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行为而非是要约邀

招标文件合同范本

招标文件合同范本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集团采办部 招标中心

2005年 目录 第一编工程类招标文件范本 (1) 第二编服务类招标文件范本 (23) 第三编合同范本 (50) 工程建设合同范本 (51) 服务合同范本 (77) 国内物资买卖合同范本 (90) 廉洁备忘录 (105)

第一编工程类招标文件范本

海洋石油总公司招标书(工程类自行邀请招标中文模版) ——注释 (1)—斜体字为更改项,由各项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取舍、修改; (2)—售标书款仅用于支付编制标书的费用,如采用出售的方式,应出具正式发票;(3)—简述项目情况、介绍工作范围,各项目自行编写; (4)—要求投标人必须做出响应的条款应以*号或其它方式明确标记; (5)—为在开启价格标前确认投标人所报工作范围是否符合招标书要求,建议在技术投标书中要求投标人增加不含价格的分项价格表; (6)—如预测市场价格变动将有利于招标人,可采用非固定价方式; (7)—在总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成熟以前,标的额较高的项目,为保证本公司的利益,建议以投标保函或者现金的形式收取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员会联合建设部、铁道部等多个部委于2003年3月8号联合下发的30号令, 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 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8)—对于开标,各项目根据各自要求制定,或不对开标做出说明; (9)—调整原则各项目自定,但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10)—委托招标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才能收取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项目招标书 招标号:* * * * * *

招标文件中有而合同里面没有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招标文件中有而合同里面没有 篇一: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在工程建设的 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 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

招标投标邀请,公告文件及合同标准格式,样本和范本

招标投标邀请、公告文件及合同标准格式、样本和范本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招标邀请书格式) 招标邀请 (招标机构) 受委托,对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货物名称: 3.主要技术规格: 4.交货时间:(见标书要求) 5.交货地点: 6.招标文件从年月日起每天(公休日出外)工作时间在下属地址出售,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元(邮购另加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书应附有元的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或按下列开户行、账号办理支票、银行自带汇票。投标保证金请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 开户名称:(招标机构) 账号: 开户银行: 8.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9.投递标书地点: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11.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E-mail: (招标机构) 年月日

第二部分招标须知 一、说明 1.使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人"系指招标机构。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 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及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 义务。 2.5"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即:委托招标业主。 2.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3.2允许联合投标,但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联合投标按资质较低一方考核和审定。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比如,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要求中标人在总结算金额的基础上再让利3%,中标人同意并写进合同。此后业主(招标人)以合同为依据要求施工单位(中标人)让利,施工单位则以招投标文件没有这一条为由不予同意。面对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之间的冲突,我们究竟应以哪个为准? 可以说,这是一个比较常见但又较为复杂的问题,因此显得非常重要。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先了解签订书面合同时是否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内容绝对一致,不能有所变化?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投标文件(包括相关的招投标书)是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依据,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订立合同,其主要含义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例如主体的一致性,即合同当事人为招标人和中标人;标的的一致性,即招标和投标共同标的应为一致;另外还有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一致性、工程竣工时间的一致性等等。 但是,建设工程合同是招投标文件的具体细化,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从招

投标活动到合同订立有一个过程,此间,当事人的认识难免会有所变化。当时在招投标文件中未预见的事项,可能会在签订合同时提及,尤其是建设工程与其他商品不一样,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因此,在合同签订阶段,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也即并非招投标的内容都自然转化为合同条款,中标之后,双方在协商签订正式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完全保留招投标书的内容,也可能会进一步修改招投标书的内容。当然,修改的内容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否则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既然合同的非实质内容可以与招投标文件不相一致,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关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遇到合同内容改变了招投标书内容的情况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由正式的合同(前提为合同合法有效)来确立。也就是说,中标后进行修改的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之间有冲突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合同为准,不能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范本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节协议书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________年度招标工作合作机构之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代理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为:________年度物资采购、工程投资、咨询服务类部分项目招标。 三、合作代理期限 甲乙双方招标代理工作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

方案的核准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准文件,招标方案核准文件,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图纸等); 3)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4)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及编制的招标 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 5)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7)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 合同; 8)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 2)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乙方及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任何投标,也不得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4)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后期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与合同专用条款相冲突时。是以时间顺序来确定后面的解释顺序优先,还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释顺序优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招标及合同协议书文件

招标及合同协议书文件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下山镇院子村烟水工程施工 招标及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XRYS2008/C1、C2) 项目法人:兴仁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招标文件审查:黔西南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 审定:________________ 审核:刘勤 校核:杜仁美 编写:李兴艳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 第一卷商务文件 1、投标通知书 0 2、投标须知 (1)

、总则 (1)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6) 、开标和评标 (7)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定合同 (8) 、招标图纸 (9) 、评标标准和方法 (9) 、受理投诉和举报的行政监督部门 (13)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纪律及规定 (13) 3、合同条款 (15)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5)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8) 4、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32)

、履约保函 (33) 、履约担保书 (34) 、工程预付款保函 (35) 5、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函和授权委托 (36) 、投标报价书 (36) 、投标保证金函 (37) 、授权委托书 (38)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 6、工程量清单 (39) 、说明 (39)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和报价汇总 (40) 、工程量清单 (41) 7、投标辅助资料 (51) 、单价分析表 (51)

标书制作服务协议书

标书制作服务协议书 甲方:新疆青格达华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五家渠建业工程管理事务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标书制作服务协议》,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采写编排输出装订封标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研读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相互交流投标文件中的重要信息,讨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模糊概念,对不确定的信息,甲方有义务负责咨询招标方并为因此而获得的信息承担责任。 2、乙方研读投标文件后负责把投标文件中重要的内容和需要甲方提供填写的内容全部摘录成独立文件给甲方,甲方须在约定时间内准备就绪并回传。 3、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为甲方制作报价表等必要文件并编排成册,提供电子版给甲方进行审核修订!原则上最多修订四次。 4、甲方确定定稿后,乙方负责输出并装订成册,提交甲方再次审核内容。 5、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标书文件电子版及输出的内容有审核义务,在乙方交付甲方全部文件并经甲方验收后,乙方不为标书后续未中标或中标后的甲方履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三、支付方式及交付时间: 1、乙方在接收邀标函后一日内为本次标书制作费用提供预算给 甲方,此预算费用严格按照标书制作费用标准执行。预算费用仅为甲方支付预付款提供依据,实际服务费以标书制作完成后的实际核算为准。 2、甲方在接收制作完成的标书文件时,同时支付给乙方费用, 否则乙方有权利拒绝交付制作完毕的标书文件。 3、如双方确认合作,可在本协议签订之时支付60%的预付款, 余款在交付预算书及发票时付清。 执行日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5月16日 四、服务期限 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开始,到执行日期结束终。 六、乙方不承诺保证甲方中标,为激励乙方服务人热情,双方可约定标书中标和未中标的标书服务费差别。或对中标的标书另加奖励。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投标合同范本――供参考

招投标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xx:单位xx: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条款号 定义l 项目名称是1(a)________________责任期限17________________计算起自 赔偿的限额 服务开始 完成 支付的时间 当地货币 外币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协议书的语言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The contract has the function of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If one party violates the contract, he shall bear legal responsibility.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合同示 范文本)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合同示范文本)说明:本合同书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所以是否履行合同就不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收藏、阅读、改编、打印(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条款号 定义l 项目名称是1(a) ______ 责任期限17 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 赔偿的限额18.1 ______ 服务开始22 ______ 完成______ 支付的时间31(b) 当地货币____42____ 天 外币____56____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____ 协议书的语言36 主导语言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业务总部所在地37 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 仲裁规则______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招标投标】必须在招标文及合同中明确的个问题

须明确问题之一:工程风险的确定和分担。 应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进一步表述则为明确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此外如业主要求使用风险限定性较强的合同,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等。 须明确问题之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的分摊 应按明确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须明确问题之三: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如何调整合同价款 应当在施工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1)可调价材料类别名称,例如:钢材、砼、水泥、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等等。可调价材料种类的确定应以其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者为原则;确定原则可明确如下:以及其价值占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5%以上者。计算公式如下:占比(%)=某材料单位专业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中标的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变更调整部分)×100%。(2)业主及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上涨或下跌的风险幅度,可为5%;(3)、调整材料价差时基准期材料价格及施工期材料价格的取定,是以指导价为准还是以实际投标价或采购价为准;(4)、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的调整方法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度以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为基础,涨、跌幅度在5%以内(含5%)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计算公式可如下: ①上涨超出5%时,差价(正值)=(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加权平均价-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1.05)×(1-该材料单价让利幅度); ②下跌超出5%时,差价(负值)=(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加权平均价-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0.95)×(1-该材料单价让利幅度)。 其中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加权平均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价格)/该材料总用量。当每月实际使用量无法确定时,可以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分析出的数量计算;当某要素单价让利幅度无法确定时,可以采用中标让利幅度。 (5)明确预定因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超出合同约定工程的时段遇价格波动造成的差价损失由责任方承担。(6)材料差价应根据费用定额计价规则计取相关费用和税金,并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

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工程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设计内容和要求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致:备邀请投标企业 1.招标条 2.2建设地点: 2.3建设规模: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厂区总平面图、各单位建筑、工艺平面布局、设备选型、净化空调、给排水、电气、自控等方面的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图纸)、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的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基本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药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接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12年9月7日至2012 年9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投标人承诺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

服务合同:2020服务招标合同范本电子版

服务合同:2020服务招标合同范本电子版——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篇一】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下列项 目的服务招标代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详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1.2服务地点: 2.服务内容: 2.1服务招标代理。 3.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 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乙方责任 3.2.1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3.2.3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伍仟元整。 5.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2020年04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违约责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

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7.2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其他事项 8.1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 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签约人

招标合同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招标合同书(标准版) Bidding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招标合同书(标准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_____市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

工程招标文件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会议纪要及协议;(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招标图纸(包括设计补充及变更);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另行商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全套施工图陆套(含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贰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或移作它用,并注意保密。若因承包人对图纸及其他资料保管不当、遗失、转借他人、复制等原因造成泄密后果,发包人对此保留终生追究的权利。承包人为此应承担

实际损害赔偿责任,若损失难以计算,则承包人向发包人公司按合同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①、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②、对本工程合同、工程资料进行管理;③、对安全进行监督;④、协调好各种关系。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签证;(2)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3)开工令、竣工令、复工令;(4)工期顺延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权: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工程造价的签证认可。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权: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熟悉施工投标组织设计,应参与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全面施工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处理、协调本工程验收前的一切事宜。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能够调动承包人的足够资源,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现场有足够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现场经验,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现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承包人投标前承诺的人选。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驻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且实行施工压证,每周现场工作5天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非经发包人同意,每缺席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天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天,加倍承担违约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考核要求时,发包人有权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解释顺序

这个某论坛的一个帖子,拿出来供大家进行讨论,下面个人也回复了一点,三楼是另一资深人士的回评。大家共勉。 一、问题的提出 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造价工程师,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但由于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范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还是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我们不能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

首先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我国合同法第1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是“可以”而非“应当”,是“参照”而非“按照”,由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当然这里仅是任意性而非强行性规定,即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而非“必须”把招标文件排除在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这一条款,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既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遵照这一要求操作的结果,必然是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高度重合,因此范本中不需再单独列明招标文件也就完全合乎逻辑。要注意的是这里是强行性而非任意性规定,即在实质上招标文件就是也应当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招标是否属要约邀请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深层次的理论依据一般是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 1、要约邀请不一定就不能作为合同的内容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第二章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创业金融机构 承包人(全称):黔龙实业集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舟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重庆市东南部,东临湖北省的咸丰县,西界彭水县,南连酉阳县,北接湖北利川市的黔江区舟白镇张家坝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1200m2有3层楼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9万元其中有申请的自治区配套资金,业主自筹办法解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1、地基基础工程:含基坑、承台土石方挖运与回填、垫层、砖胎膜、承台、地梁、底板等施工内容; 2、主体工程 (1)地下结构及主体结构工程(包括钢筋砼结构、全部砌体结构工程); (2)屋面工程 (3)防水工程(含地下室、墙面、屋面、室内等部位的防水); (4)室内普通装修工程 (5)门窗工程 (6)给排水工程 (7)电气工程

(8)消防工程 (9)通风空调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6 年3 月1 日 竣工日期:2016年9 月1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9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320 万元(人民币) ¥:320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补遗资料 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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