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质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

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专用)

编号:年字号

出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质权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出质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质押物清单”的质押物及/或其权利凭证(统称“质押物”)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主合同(备注说明:据实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质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的《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中小企业业务授信业务总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质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第二条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备注说明:据实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自本合同第一条所指《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自本合同第一条所指《中小企业业务授信业务总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业务合作期限届满之日。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种:。

(大写)。

(小写)。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四条质押物

质押物为出质人公司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期内,销售货物给应收账款债务人公司产生的、经应收账款债务人公司确认的所有应收销售货款。质押应收账款债权余额为人民币万元,有关情况以“质押物清单”(见附件)为准。

质押期间,质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质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质权人在实现质权时,若质押应收账款债务人不能按期支付应收账款,质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质押应收账款债务人及对应的保证人,或者基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而主张对该债权项下有关抵质押优先受偿。

第五条质押登记

依法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条质权的保护

1、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通过清偿、抵销、免除等行为消灭出质应收账款的债权或者缩小出质应收账款债权的债权额。

2、出质人全部和部分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出质应收账款,应事先征得质权人书面同意;否则,质权人有权依法宣告出质人的上述行为无效,并采取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救济手段。

经质权人同意的转让,转让质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向质权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3、出质人须在质权人处开立出质应收账款质押保证金帐户,帐号为,出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向出质人支付出质应收账款偿债款项时必须直接入该指定保证金帐户,出质人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接受出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对出质应收账款的清偿。该指定保证金帐户中的资金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4、本应收账款质押事项须由出质人通知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并要求其将出质应收账款清偿款项直接入出质人在质权人的指定应收账款质押保证金帐户。一经进入该指定保证金帐户,非经质权人认可,不得动用。

第七条质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出质应收账款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出质应收账款所得款项优先清偿主债权。

出质应收账款因出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而灭失或受到损害的,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人因此而获得的赔偿。对于该笔赔偿,应由质权人领取并在原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由于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提出抗辩而使质权人无法顺利行使质权,则出质人有义务主动或配合质权人对上述抗辩进行答辩;质权人亦有权要求出质人立即提供其他担保方式。

若授信合同被解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孳息

质权效力及于质押物所生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物所生孳息,用于清偿主债务,但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九条质押物的保险(此为选择性条款,选择下列项:1、适用;2、不适用)出质人应向与质权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险种和保险期限投保,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质押物的账面价值,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质权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损于质权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约定的保险保持有效。如果出质人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质权人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质押物投保,保险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并可与因此可能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债权余额。

本合同签署后日内,出质人须向质权人提交该质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质权人。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正本由质权人执管。

第十条担保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质权人进行支付,质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最高额内就质押物优先受偿。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质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质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质权人依据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第十一条质权行使方式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质权人有权就已届清偿期的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对质押物行使质权。

第十二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出质人在此确认:如借款人/授信申请人未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授信申请人、出质人违约而由质权人解除合同或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质权人有权以以下的任意一种或几种方式受偿:

1、以出质人在质权人处的应收账款质押保证金帐户内的金额直接受偿;

2、直接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出质应收账款所得款项优先清偿主债权。如果采取转让或折价方法处分出质应收账款,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可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出质应收账款。

处分出质应收账款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出质应收账款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处分出质应收账款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出质应收账款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支付或偿付给乙方的费用后,用于清偿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

乙方实现质权时,甲方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这些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将债务人违约的事实通知甲方;乙方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关主合同履行的纠纷;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给予债务人任何宽容、宽限、豁免或者乙方放弃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乙方未行使与主合同有关的其他担保物权;乙方未先行处置主合同项下相关单据和货物;乙方未用尽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或救济手段;以及乙方与债务人对主合同进行修改。

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第十三条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若主合同包含《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中小企业业务授信业务总协议》,对其

中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业务合作期限进行延展的,需征得出质人的书面同意。未征得出质人同意或出质人拒绝的,出质人仅以本合同项下质押物对原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业务合作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对《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中小企业业务授信业务总协议》其它内容或事项的变更,以及对其项下单项协议的变更,或对单笔主合同的变更,无需征得出质人的同意,出质人仍以本合同项下质押物,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内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质权人将主合同下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委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它机构履行或者将主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出质人的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少或免除,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及该第三人完成法律所要求的质押变更或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声明与承诺

出质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1、出质人为非自然人的,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出质人对质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出质人保证质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

3、出质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出质人为非自然人的,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出质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出质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出质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出质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质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出质人未向质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质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6、若在质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质押物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出质人应及时通知质权人。

第十五条缔约过失

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办理或拖延质押登记,或因出质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质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质权人受到损失的,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出质人所在集团内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

双方约定适用下述第项条款:

1、出质人不属于质权人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简称《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

2、出质人属于质权人依据《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出质人应依据《指引》第十七条规定,及时向质权人报告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第十七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质押物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妨碍质权人依法及/或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七条所述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的情形,出质人不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出质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出质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出质人在与质权人或××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质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出质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出质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出质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出质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出质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

7、行使质权;

8、质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八条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九条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质押物清单;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质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出质人对此表示认可。质权人授权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成立,自出质人将质押物交付质权人或出质登记手续依法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最高额质押合同(可修改)

最高额质押合同 随着经济的发展,最高额质押已大量出现,那么最高额质押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质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最高额质押合同范文一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为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乙方所拥有的全部电费收费权。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为甲方与乙方自20xx年6月日至20xx年6月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不超过人民币(下同)500,000,000.00元的租赁本金计及相应的租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处分质押权利所产生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及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2、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间内可对主合同的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作出变更,乙方作为出质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继续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3、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不因甲方拥有乙方或其它任何人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其它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任何影响。 第三条质权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孽息。 第四条权利质押的办理和凭证的保管 1、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它法定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甲方保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与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方同意,乙方所获的转让费、许可费、使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对质押权利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作出变更。 第五条费用的承担 办理质押所需的登记、评估、公证费等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或出现可能影响收费权正常回款的情形的处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要求且出质人有义务就质押权利价值减少部分或根据质权人要求提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有权对质押权利行使质权: 1、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可能使质押的收费权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 2、出质人与收费权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产生纠纷,导致收费权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付; 3、由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政许可等变化,造成收费权限、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发生变化,导致收费权价值减少或影响正常收费权收入; 4、出质人、收费权债务人出现其他可能导致收费权无法按时获得支付的情形。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履行或解除前: (1)出质人具有合法的承担担保责任的主体资格; (2)出质人有充分的权利签署本合同。 (3)出质人自愿为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完全了解《融资租赁合同》以及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4)出质人保证对质押权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保证质押权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他项权利、托管或共有等情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1606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d 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实用版

YF-ED-J710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实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 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 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 人: 为支持乙方的发展,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银行申请借款万元,期 限个月,甲方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期 限个月【《保证合同》编号:;《xx银行借款合同》编号: 】。 二、乙方承诺用应向丙方收取的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万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乙方保证用其资金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 三、丙方承诺应付乙方的账款余额不低 于万元,丙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账款时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归还上述

银行借款,乙方无条件将应收丙方的应收账款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应付账款。否则,乙、丙双方将承担担保金额20%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 乙方(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

股权质押合同书完整版

股权质押合同书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

编号:JY-HT-09316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质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及登记 1.1出质标的为(以下称“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应收账款清单”为准。 1.3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若适用) 1.4质权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予以协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额),其他具体内容按主合同约定。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徽商银行 负责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2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的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3 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已经充分了解,确认债务人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 1.4 甲方具备担当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的抵押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义务不违反甲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若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甲方的抵押担保符合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机构、组织)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文件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

1.6 甲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或限制)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臵、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臵价款、维修费用、建设工程价款、国家税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等,如因上述情形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 2.1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乙方与债务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三条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抵押担保范围 3.1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 (金额大写)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3.2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第四条抵押财产 4.1 甲方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4.2 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

最高额抵押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经各方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可周转性或分期发放的贷款。 每笔贷款发放根据借款人合理需要、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银行资金供应可能等确定,贷款发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为准。 第二条抵押人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上述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代理费用)。 第三条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总计万元(详见抵押物清单号,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抵押人的义务: l.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妥善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保证其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负担。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给予配合协助。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等文件交贷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从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对贷款人要求保险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财产保险应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把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 7.抵押人负责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保险等事宜及全部费用。 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经营机制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专业版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质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 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及登记 1.1出质标的为(以下称“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应收账款清单”为准。 1.3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若适用)。 1.4质权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予以协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额),其他具体内容按主合同约定。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专用账户及监管 3.1质押期间,出质人应在质权人处开设账户(账号:)(以下称“专用账户”),作为已出质应收账款的专用收款账户,该专用账户是唯一的,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或另开立。 3.2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按本合同所附《应收账款专用账户通知/确认函》格式通知应收账款的付款人(下称付款人),告知应收账款专用账户账号,并取得付款人的确认回执。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通知付款人变更收款账户。 3.3质权人有权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支取、划转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使用专用账户内的款项。 3.4当应收账款所担保的债务出现逾期时,质权人有权从专用账户中直接扣划质押应收账款的已收回款项。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4.1出质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应收账款及有关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最高额质押合同

最咼额质押合同 最高额质押合同 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 传真: 帐号: 质权人(乙方):

(其 中外币业务按发生日乙方挂牌的外汇卖出价折算)。 该最高债权额指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具有以下含义: 基本账户开户行: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将在本 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与债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 主合同债 务人”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多笔债权,甲方愿意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 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最高债权额和债权发生期间 1.1本合同项下主合同的形式选择为: □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 《 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 同的主合同;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 1.4款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 的多个 合同(以下也称为具体业务合同)均 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1.2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的业务种类同主合同的约定。 1.3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 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 1.3.1主合同债务人在任一时点使用中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数额 (如主合同 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该数额为已发生的但尚 未结清的业务余额)不超过上述限额,但在上述限额内,主合同债务人对已清偿 的本金额度可申请循环使用;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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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股权质押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 ,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样本(示范合同)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样本(示范合 Sample of pledge contract of accounts receivable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43776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样本(示范合同)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 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 适合您使用)。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文一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质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 (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及登记

1.1出质标的为 (以下称“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应收账款清单”为准。 1.3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若适用) 1.4质权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予以协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 (大写金额) ,其他具体内容 按主合同约定。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 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 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专用账户及监管 3.1质押期间,出质人应在质权人处开设账户(账号:)(以下称“专用账户”), 作为已出质应收账款的专用收款账户,该专用账户是唯一的,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或另开立。 3.2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按本合同所附《应收账款专用账户通知/ 确认函》格式通知应收账款的付款人(下称付款人),告知应收账款专用账户账号,并 取得付款人的确认回执。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通知付款人变更收款账户。 3.3质权人有权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

最高额抵押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20720 最高额抵押合同模板(标 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最高额抵押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有某些欺骗性的因素,则前者是合同诈骗罪,而后者是合同纠纷,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在实践中,区别二者分界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质权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本合同书中空白部分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当事人使用

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3、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岀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______ 与本合同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______ 的《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主合同)。 2. 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岀质人同意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 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质押股权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岀质人在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 ______ %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 本股权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_______ 与质权人于 _年_月_日签订的《 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 。 2.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 第三条质押担保期限 本合同质押担保期限自年月曰至年月曰 第四条质押登记股权凭证的移交 1. 本合同签订后岀质人提交一切进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时所需岀质人和 _________ 公司岀具的书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标准版)

编号:HL202085112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支持乙方的发展,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银行申请借款万元,期限个月,甲方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个月【《保证合同》编号: ;《xx 银行借款合同》编号:】。 二、乙方承诺用应向丙方收取的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万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乙方保证用其资金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 三、丙方承诺应付乙方的账款余额不低于万元,丙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

账款时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乙方无条件将应收丙方的应收账款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应付账款。否则,乙、丙双方将承担担保金额20%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二〇一四年XX月XX日

最高额质押合同(适用于额度合同)

最高额质押合同(适用 于额度合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编号: 最高额质押合同(适用于额度合同) 签订地点:中国

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法定(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质权人:恒丰银行分(支)行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和质权人 (债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 下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合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 财产作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1.1出质人提供的质押财产是(请在相应类型中打√)□动产 □汇票□存单□仓单□公路收益权□股权 □,质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 押清单”(以下简称“质押清单”)为准。 1.2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 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责任 2.1 出质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质权 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或其他融资款,或者,质权 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 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时,质权人与债务人 可在主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或《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约定相应 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 2.2 质押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 “本金”指债务人办理业务时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贸易融资本金、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信用证项下发生的垫款、债权人为债务人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部分等。 2.3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物处置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4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质权 3.1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质权人可以直接向出质人主张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 (1)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主债权到期; (2)质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授信额度; (3)质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质权人收到查封、扣押、冻结机关的通知; (4)债务人、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5)质权人根据本合同第六条行使质权; (6)质权人认为可以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最高额抵押合同范本

最高额抵押合同范本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经各方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可周转性或分期发放的贷款。 每笔贷款发放根据借款人合理需要、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银行资金供应可能等确定,贷款发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为准。 第二条抵押人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上述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代理费用)。 第三条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总计万元(详见抵押物清单号,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抵押人的义务: l.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妥善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保证其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负担。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给予配合协助。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等文件交贷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从规定。 6.对贷款人要求保险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财产保险应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把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 7.抵押人负责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保险等事宜及全部费用。 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经营机制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抵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 (4)申请破产、歇业、解散;

07-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简版)

股权质押合同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 的________ %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第一条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 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 元,总股本_____ 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 ________ %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 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 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质押登记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1 .乙方是标的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 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2 .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 年月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 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应收账款协议定稿

成都市双流县融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甲方:(应收账款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收账款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应收账款质权人)成都市双流县融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丙方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甲方拟将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作为丙方发放贷款的质押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已知悉甲方将相关应收账款(详见附件一“质押应收账款清单”)质押予丙方的事实,乙方对此无异议并将继续按照原已签订的关于应收账款的合同(附件二)履行付款义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上述应收账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本协议三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协议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对甲方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协议履行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之日止。

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协议书范本

出质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质权人(乙方): 住所: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电话: 鉴于乙方为因购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下列第_________项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 (一)承兑商业汇票; (二)开立信用证; (三)出具保函; (四)其他授信业务: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保证金专户 甲方应按乙方对每个债务人贷款发放金额的_________%逐笔分次存入保证金专户。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保证金专户名称: 保证金专户号: 开户银行: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利率标准对保证金计息:__________________。利息由乙方直接计入甲方保证金专户,也为乙方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如保证金专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三条担保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 一、本最高额保证金质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本最高额保证金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如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三、主合同项下的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金质押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第四条主合同变更 一、甲方同意,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均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以及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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