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高[2011]6号https://www.360docs.net/doc/b45712889.html,/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666/201109/xxgk_125202.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现就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关键。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国高等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就是要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引导高等学校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教学投入,全面提高

高等教育质量。

(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是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必须要注重整体推进,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基础地位,紧密围绕优化结构布局、改革培养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学校工作着力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必须坚持重点突破,要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发挥国家级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调动地方、高校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三)近年来,中央财政先后支持实施了“985工程”、“211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及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促进了高等学校学科发展、改善了教学科研条件、提升了科研水平,有力地推进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紧紧抓住影响本科人才培养的关键,选择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引导性的项目,有效推动了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初步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质量建设体系。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就是要在“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系统强化教学关键环节、引导教学改革方向、加大教学投入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整合各项改革成果,加强项目集成与创新,把握重点与核心,提高项目建设对人才培养的综合效益。

(四)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旨在针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在高校专业结构

不尽合理、办学特色不够鲜明、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薄弱、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通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建设,力争取得明显成效,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战略主题,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质量标准建设,着力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力争在解决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国家级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引导高校主动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一批引领改革的示范性专业;建成一批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艰苦行业发展需要的专业点;配合“卓越计划”的实施,形成一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支撑专业点;建立与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医学等专业认证体系。引导高校加强课程建设,形成一批满足终身学习需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网络视频课程和一批可供高校师生和社会人

员免费使用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整合各类实验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大学生实验实践教学平台;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新模式,形成有利于中青年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的新机制,实现中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设内容

(一)质量标准建设

组织研究制定覆盖所有专业类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和高校联合制定相应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形成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二)专业综合改革

支持高校开展专业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本科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为本校其他专业建设提供改革示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支持涉及农林、地矿、石油、水利等艰苦行业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高校等专业建设,引导这些专业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支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建设。在工

程、医学等领域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建立与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医学等专业认证体系。

(三)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和知识文化传承创新作用,组织高校建设一批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广泛传播国内外文化科技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展示我国高校教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按照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对已经建设的国家精品课程进行升级改造,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建设一批资源共享课。完善和优化课程共享系统,大幅度提高资源共享服务能力;继续建设职能完善、覆盖全国、服务高效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积极开展教师网络培训。

(四)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整合各类实验实践教学资源,遴选建设一批成效显著、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在加强内涵建设、成果共享与示范引领。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形成一批高等学校共享共用的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引导高等学校建立适合本校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本校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和人才培养特色的需要。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

心,承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实践研究,组织区域内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管理人员培训,开展有关基础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教学改革热点与难点问题研究,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基础课程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继续支持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到支援高校进修锻炼。

四、建设资金与组织管理

(一)“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高校自筹经费共同支持。中央部门所属院校的“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和公共系统建设项目的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所属院校的项目列入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的,建设经费原则上主要由地方财政或高校自筹经费支持。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财政部将会商教育部制订《“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发)。地方教育、财政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应制订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承担学校和单位根据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鼓励各地方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在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设立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支持本地高等学校提高质量。鼓励各高等学校根据学校特色,积极筹措资金设立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三)教育部成立“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决定“本科教学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教学工程”的日常工作。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学校应指定相关部门作为专门机构,统筹负责本地、本校“本科教

学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制订、发布项目指南和规划方案。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主要考虑高校布局、办学特色和改革基础等因素,采取规划布点的方式,减少项目评审,充分体现加强省级教育统筹和高校自主规划的思路。公共系统建设项目主要采用委托的方式审核立项。坚持立项公平公正,规范评审程序,实现阳光评审。加强立项监督,实行全程公示。

(五)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统一部署,根据“本科教学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依据所承担项目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并保证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成效。

(六)成立“本科教学工程”专家组,负责项目审核立项、咨询检查、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有关地区或单位的项目、资金数量进行调整。

(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接受教育部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

(八)项目建设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分别组织验收。“十一五”期间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要继续按照立项方案进行建设。教育部将在适当时候,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别组织检查验

收。

部分非俄罗斯科学和高等教育部所属高校名单

Подведомственные вузы Россвязи:??Московский технически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связи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теле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им. проф. М.А. Бонч-Бруевича? ??Поволж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теле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Сибир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теле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Северо-Кавказский филиал ?Московский технически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связи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Волго-Вятский филиал ?Московский технически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связи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Хабаровский институт инфо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филиал) ?Сибир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теле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Уральский технический институт связи (филиал) ?Сибир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теле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Бурятский институт инфо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Сибир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теле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Оренбургский филиал ?Поволж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теле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и информатики? Подведомственные вузы Росжелдора: Сибир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путей сообщения (СГУПС) Ом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путей сообщения (ОмГУПС) Иркут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путей сообщения (ИрГУПС) Дальневосточны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путей сообщения (ДВГУПС) Петербург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путей сообщения Императора Александра I (ПГУПС) Самарский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путей сообщения (СамГУП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若干意见 财教[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中央财政自2001年起实施的对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素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今年,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对于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的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应制定贫困家庭学生的界定标准。免费教科书的经费要专款专用,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二、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要坚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不能用于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困难程度,对每个县每个乡镇每所学校确定不同的贫困家庭学生受益比例,不能搞平均分配。要切实保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有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均能享受到免费教科书。三、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要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做出适当调整,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地方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动态基础数据管理系统。 四、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必修科目的教科书。如地方要编写地方课程的教材,应限页数,限价格,同时地方财政也必须对这些学生免费提供。学校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受资助的贫困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任何费用。 五、免费教科书版型的选用要从实际出发。享受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补助的地区,选用经济适用型或彩色版教材的原则是,同一个地区只能采用一个版本。原先学校已选用黑白版或双色版教材的地区,如果当地群众经济条件较好、有承受能力,而且有选用彩色版教材的要求,或通过政府采购把教科书的价格降下来,或当地政府承担一部分费用,可改用彩色版教科书。否则,仍应沿用黑白版或双色版教材。 六、各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论是否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的资助,各科自均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书。 七、从2005年春季开始,中央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要实行政府采购。中西部地区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统筹,选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 (教财〔2012〕7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中央高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分级管理体制 1. 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院)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2. 明确院系监管责任。学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校内各类研究机构(简称院系),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院系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含课题,下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学校要将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纳入院系负责人的考核范围。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3. 落实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4. 设立专门机构。科研管理任务重、科研经费规模大的学校,可以在财政部门或科研部门内部统一设置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协助、指导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任务书)的项目提供从到款通知到具体项目经费分配、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经费使用建议、预算调整、决算编制、外部沟通协调等全过程服务,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科研合同管理、技术市场登记、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5. 建设专业化队伍。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业的财务、科研管理人员,充实科研经费管理服务力量。建立科研经费管理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提升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引导院系和有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聘用科研秘书,协助完成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学校财务部门要会同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科研秘书等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6. 完善科研信息系统。学校要统筹规划,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完善系统功能,建立校内科研、财务等部门和院系、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科研项目从申报、评审、立

原中央各部委部属高校名单以及排名

原各部属高校名单以及排名(2010修订版) 1998年后教育体制改革,原国务院许多部委所属高校或被教育部收编,或下放至各省,部委学校快成历史名词。为纪念部委学校特推出原部委学校排行版。- 原航空航天部高校排名:- 哈尔滨工业大学-【985】【21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211】 西北工业大学-【985】【21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 南昌航空学院-(南昌航空大学) 沈阳航空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原兵器部高校排名:- 北京理工大学-【985】【211】

南京理工大学【211】-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 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太原机械学院)- 西安工业学院-(西安工业大学) 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 重庆工学院(重庆理工大学)- 原电子工业部高校排名:- 电子科技大学-【985】【21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 杭州电子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现合并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原地质部高校排名:-

中国地质大学-【211】 长春地质学院(合并入吉林大学【985】【211】) 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 西安地质学院(更名为西安工程学院,现并入长安大学【211】)-河北地质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原纺织部高校排名:- 东华大学-【211】 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工业大学)- 苏州丝绸工学院(合并入苏州大学【211】)- 西北纺织工学院(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郑州纺织工学院(中原工学院)-

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名单

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名单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北京市(24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 上海市(8所):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江苏省(7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招生办) 湖北省(7所):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陕西省(5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招生办) 四川省(4所):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山东省(3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天津市(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吉林省(2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广东省(2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辽宁省(2所):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湖南省(2所):中南大学(招生办)湖南大学(招生办) 重庆市(2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黑龙江(1所):东北林业大学 安徽省(1所):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省(1所):浙江大学 甘肃省(1所):兰州大学 福建省(1所):厦门大学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2所) 福建省(1所):华侨大学 广东省(1所):暨南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等学校(7所) 北京市(2所):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省(2所):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黑龙江(2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教育部属高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简称“教育部直属高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经过世纪之交全国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一批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管理(75所)。20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我国高校划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地方省属高校,而“全国重点大学”提法目前已不再使用。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简称:“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高校” 创办时间:20世纪末(全国高校体制调整)学校类型:中央部属高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属性:985、211、111、珠峰计划 现任校长: 32所副部级校长、43所正厅级校 长 所属地区:75所全国分布(部分省、直辖市)院士:439人 科学研究:863、973、10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1](简称“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2]是中央部属高校较大的一个系列,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校徽)(19张)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教育部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经过世纪之交全国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一批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管理,目前总数为75所。 建国以来国家历次所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多为目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是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沿革 “全国重点大学”的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 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文字号】银发[2010]273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0.09.27 【实施日期】2010.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 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 (银发[2010]273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规范中职国家助学

金发放管理工作,促进中职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中职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职学生资助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中职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中职卡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并印有“中职学生资助卡”字样。该卡的办理工作从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实施。 二、中职卡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优惠。优惠期过后,中职卡视同普通借记卡使用,不再具有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功能。 中职卡发卡银行暂定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职卡由各发卡银行制作。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要求,统一通过中职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因没有户籍或身份证明而无法办理中职卡的受助学生,由学生提供家庭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证明,再由学校统一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采取特殊方式发放。受助学生的资助信息经同级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由学校以特殊身份编码录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职信息系统)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技校信息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文字号】财教[2015]222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修订) 【发布部门】财政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5.07.01 【实施日期】2015.08.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5]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幼儿资助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5年7月1日 附件: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奖补支持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幼儿资助的资金。 第三条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组织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部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计划,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提供基础数据,会同财政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同做好项目管理。

2017全国高校按23个层次划分详细名单

2017 全国高校按 23 个层次划分详细名单 2017-07-05 日前,教育部发布《全国高等学校名单》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 普通高等学校 2631 所(含独立学院 265 所 ),成人高等学校 层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国高等院校的 23 个层次 划分。高校层次划分 39 所 985 高校,可分为四层其中北京 拥有 8 所 985 院校,排名第一 ;上海拥有 4 所 985 院 校,紧 随其后;而陕西、湖南则以拥有 3 所985 院校,位 居第三 ;江 苏、山东、四川、天津、湖北、辽宁和广东各拥有 2 所,排 名第四 ;剩下浙江、吉林、甘肃、黑龙江、安徽、重庆、福 建 各拥有 1 所 985 院校。 第一层世界一流大学, 北京大学和清 华大学,它们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两所大学,多项办学指标 都居全国大学榜首。但是很明显,报考这两所学校的考生必 属于这个层次。第二层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包括北京理工 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 通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和中国科学技 术大学等 9 所学校。仅就本科生培养质量来看,上述 9 所大 学基本上处于同一个水平。因此,分数略低于清华北大的考 生,应争取被这 9所大学录取。第三层是 985 一期工程大学, 2914 所,其中: 283 所。综合考虑学校实力,可以把全国院校分为 三个

须具备很强的实力。中国科学院大学虽然不在985 之列,也

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除了前两个层次的 23 所大学。 985 期工程大学名单第四层是 985 二期工程大学, 包括国防科 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5 所大学。 211 高校分层 211 大学:北 京 26 所,江苏 11 所,上海 10 所,陕西 8 所,湖北 7 所, 四川 5 所,黑龙江、辽宁、广东、湖南各 4 所,天津、吉林、 安徽、山东各 3 所,重庆、河北、新疆各 2 所,其他省份各 1 所。第五层是部级 211 一期工程, 包括北京交通大学等 所学校。第六层是部级 211 二期工程,包括东北林业大学等 8 所学校。 第七层是省级 211 一期工程, 包括安徽大学等 23 所学校。第八层是省级 211 二期工程,是郑州大学。第九层 是省级 211 三期工程,包括海南大学等 5 所学校。重点建设、 省部共建高校第十层指教育部以前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的 高校,现在其地位已经逐渐被 211 工程取替,以前是全国重 点大学现在不是 211 工程大学的学校目前包括大庆石油学院 西部地区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 12 个省(区)各共建 1 所地方高 校的省 (区)部共建规划。国家考虑集中有限资源,在中西部 高等教育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尽快建设一批符合区域建设需 要的、办学水平较高的大学。教育部将对这些共建高校的改 革和发展给予更多关注与政策扶持。比如处于中部内陆区位 的学技术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 37 等 10 所学校。第 层省部共建高校,即教育部分别与中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5]7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现将《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OO五年七月六日 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对比和评价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对比和评价 实力排行: 第一等: 1.北京师范大学 2.华东师范大学 (PS:这两所师范大学凭借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无与伦比的经济实力称雄无可争议,另外又头顶“985” 的光环) 第二等: 3.华中师范大学 4.东北师范大学 5.陕西师范大学 6.西南大学 (PS:这四所大学都是雄霸一方的师范大学,为该区域培养了大批教育优秀教师和教育干部,应该说实力相当,谁强点谁弱点无非是多了或者少几个非师范专业而已,单论师范教育可以说是各有千秋, 各有所长) 社会评价: 北京师范大学“大”,北京师范大学作为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的前身,中国师范大学的元老,又加上坐拥天子脚下,得天时。学科门类众多,名师荟萃,如果单从学校性质来说,北师大本应该归于综合类大学,殊不知偌大一个“师范大学”,如今又有多少人走上了教师岗位,可以说北师大已经不是培养教师 的主阵地,实属“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华东师范大学“洋”,华东师大地处上海,中国的金融中心,自然是不缺钱的,得地利。其培养的毕业生当教师的比例和北师大差不多,所以也基本不属于“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冷”,东北师范大学在地处东北三省的吉林长春,自然很“冷”,但是东北师范大学在业界评价不错,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生以其专业思想巩固、基础知识宽厚、教育素质高、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功扎实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和好评,在基础教育这块儿享有较高声誉,地冷人不"冷",有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业界上流传这样一句玩笑话“东北师大是因为东北人会"忽悠"的缘故” 华中师范大学“中”,华中师范大学位于武汉,在六所师大中处于不靠前不落后状况,所谓“人有我有,人无我无”,比较懂得韬光养晦,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比较灵活,不出头,不落后,懂得人情事故, 做事比较圆滑,故称其谓“中”。 陕西师范大学“土”,陕西师范大学地处西安,文化古都,也是中国“没落城市”,但是文化氛围浓厚,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给人刻板,沉稳,严谨,敦厚,做事中规中矩,稳扎稳打,基础扎实,大多数能够常年扎根基础教育,有点“不思进取”的感觉,也许是受到千年古都文化的熏陶的原因吧,对其评价 “土”不为过。 西南大学“偏”,西南大学也就是西南师范大学,在重庆人们把它称为“稀烂大学”,也许是对它是由原来的西南农业大学和西南师范大学合并而来的一种调侃吧,调侃其不伦不类,不知道该称其是综合大学还是什么?但是在重庆的教育界人们更愿意称她为“西师”,因为在重庆中小学的校长领导十个有八个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足可见西南大学的实力。但地处山城重庆,位于祖国的大西南,地理位置上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教师国培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师[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培计划”实施工作 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培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国培计划”的任务和重点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公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 建设院校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4号)要求,经各地推荐,教育部、财政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具体任务: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重点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

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40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每个专业带动区域和行业内3个以上相关专业主干课程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围绕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研制并推广共享型教学资源库,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供技术支撑;推动示范院校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与区域内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对口交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 实施步骤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一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 2006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7年,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启动中央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完成公共管理平台建设。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8年,启动第三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9年,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10年,完成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对因考核不合格而淘汰院校的空缺数额进行滚动补充,安排预留经费对项目执行情况突出的院校进行支持和奖励。 各院校建设情况网页:https://www.360docs.net/doc/b45712889.html,/info/sfyx/jsdt/index.shtml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主页:https://www.360docs.net/doc/b45712889.html,/info/sfyx/index.shtml

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 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11-25 近几年来,高校所办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服务高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显着。同时,所办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定位 1.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带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校所办企业作为产学研用相结合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位。 2.高校作为校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要在明确所办企业定位的基础上,制定校办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与所投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

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遵循“分级监管、民主决策、服务高校、控制风险、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民主决策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高校监管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和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3.高校应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调整企业投资领域,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管理链条,对于因产权链条过长或经营活动长期停滞等原因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企业,应通过解散、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调整投资级次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化解管理所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4.高校所办企业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高校应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统一领导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讨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决策建议,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评。委员会主任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资产、纪检、审计、设备、科研、后勤、基建、房产、产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统一监管单位事业资产与所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已经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经资委)的,应当作为学校国资委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国资委的授权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行使直接出资人(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学校的对外投资。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责、权、利相统一。经资委的人员构成应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以及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点击次数:477次发布时间:2010-04-09 09:17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财务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实施“985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著的努力,加快推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步伐”的指示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在认真总结建设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制定与实施,决定在下一阶段“985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改革创新试点,以改革推动“985工程”的全面建设。现就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985工程”十年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建设,学科建设实现新突破,学科水平迅速提高,形成了一批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队伍建设跃上新的台阶,汇聚了一批国际水准的学术大师和中青年学者,人才质量获得国际认可,提高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取得了一批代表国家最高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和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成果,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以“985工程”为代表的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模式日趋成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引领了众多国家和地区的重点建设计划。实践证明,实施“985工程”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成功探索。 经过十年建设,“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的整体实力显著提升,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国际知名大学的差距明显缩小,已经具备了跻身世界一流大学和国际知名大学的基础。但是,我国高校同世界一流大学相比,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制度和学术环境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相当差距。因此,必须加快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实现“985工程”的战略目标,为国家在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先机。 二、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机制、突出改革、注重质量、加快建设。紧密结合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加快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的建设;紧密结合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加快提升高水平大学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力度;紧密结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迅速提高高水平大学的国际竞争力;实现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新的突破,进一步集中资源,发挥优势,走出我国高水平大学建设之路。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

转发《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直属中小学校: 为切实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广大中小学健康成长,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学生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标准》是国家对中小学校体育教师、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的最基本要求,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重要内容。现将《标准》转发给你们,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赣发[2008]9号)精神,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建设,把实施《标准》列入当地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 吉安市教育局吉安市卫生局吉安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 教体艺[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在调查研究、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国家对中小学校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的最基本要求,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作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举措,列入当地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之中,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加强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各地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教育部。 附件: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要求,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现有涉及中小学建筑、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政策规定,制订本《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本《标准》从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国家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各地在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时,应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

首页>信息公开专栏 名称: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索引:360A08-07-2007-0716-1 生成日期:2007-08-06 发文机构: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部、科技部、国资委 字号:教高[2007]16号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概述:紧缺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通知和文件 教高[2007]16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为我国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就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协调招生、培养、就业、使用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基本原则。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积极扩大培养规模,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切实解决国家重点领域的人才紧缺问题,着眼长远需要,研究建立和健全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3.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当前要优先支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地质、矿业、石油天然气、核工业、软件、微电子、动漫、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公益、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以及新兴产业的紧缺人才培养。 二、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任务 4.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根据相关产业和行业对专门人才的实际需求,在拓宽专业口径的基础上,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努力扩大紧缺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产业部门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5.加快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的改革,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建设重点领域学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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