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要求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要求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要求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要求

玻璃幕墙工程对材料、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保养和维修

的要求

材料

3.1一般规定

3.1.1玻璃幕墙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尚无相应标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1.2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金属零配件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

3.1.3玻璃幕墙材料宜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防火密封构造应采用防火密封材料。

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1.5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2铝合金材料

3.2.1玻璃幕墙采用铝合金材料的牌号所对应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0的有关规定,铝合金型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的规定,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3.2.2铝合金型材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规定的质量要求,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 3.2.2的要求。表3.2.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厚度

3.2.3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材料,不得采用P VC材料。用浇注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 UR(聚氨基甲酸乙酯)材料。连接部位的抗剪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2.4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铝合金门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GB/T 8478和《铝合金窗》GB/T 8479的规定。

3.2.5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附件及紧固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地弹簧》GB/T 9296

《平开铝合金窗执手》GB/T 9298

《铝合金窗不锈钢滑撑》GB/T 9300

《铝合金门插销》GB/T 9297

《铝合金窗撑挡》GB/T 9299

《铝合金门窗拉手》GB/T 9301

《铝合金窗锁》GB/T 9302

《铝合金门锁》GB/T 9303

《闭门器》GB/T 9305

《推拉铝合金门窗用滑轮》GB/T 9304

《紧固件螺栓和螺钉》GB/T 5277

《十字槽盘头螺钉》GB/T 818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GB/T 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 3098.4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自攻螺钉》GB/T 3098.5

《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6

《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GB/T 3098.15

3.3钢材

3.3.1玻璃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的钢种、牌号和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碳素结构钢》GB/T 700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

《合金结构钢》GB/T 3077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 9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GB/T3274

《结构用无缝钢管》JBJ 102

3.3.2玻璃幕墙用不锈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且含镍量不应小于8%。不锈钢材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不锈钢棒》GB/T 1220

《不锈钢冷加工棒》GB/T 4226

《不锈钢冷轧钢板》GB/T 3280

《不锈钢热轧钢带》YB/T 5090

《不锈钢热轧钢板》GB/T 4237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GB/T 4239

3.3.3玻璃幕墙用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耐候结构钢》GB/T 4171及《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 4172的规定。

3.3.4玻璃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理,当采用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GB/T 13912的规定。

3.3.5支承结构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采用氟碳漆喷涂或聚氨酯漆喷涂时,涂膜的厚度不宜小于35μm;在空气污染严重及海滨地区,涂膜厚度不宜小于45μm。

3.3.6点支承玻璃幕墙用的不锈钢铰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顶锻用不锈钢丝》GB/T 4232、《不锈钢丝》GB/T 4240、《不锈钢丝绳》GB/T 9944的规定。

3.3.7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的锚具,其技术要求可按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

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及《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的规定执行。

3.3.8点支承玻璃幕墙的支承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点支承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 138的规定;全玻幕墙用的支承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 138和《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 139的规定。

3.3.9钢材之间进行焊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GB/T 8162、《碳钢焊条》GB/T 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以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的规定。

3.4玻璃

3.4.1幕墙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钢化玻璃》GB/T 9963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T 17841

《夹层玻璃》GB 9962

《中空玻璃》GB/T 11944

《浮法玻璃》GB 11614

《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 15763.1

《着色玻璃》GB/T 18701

《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 18915.1

《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 18915.2

3.4.2玻璃幕墙采用阳光控制镀膜玻璃时,离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真空磁控溅射法生产工艺;在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热喷涂法生产工艺。

3.4.3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2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宜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采用硅酮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3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不得使用热熔型间隔胶条。间隔铝框中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4中空玻璃加工过程应采取措施,消除玻璃表面可能产生的凹、凸现象。

3.4.4幕墙玻璃应进行机械磨边处理,磨轮的目数应在180目以上。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磨边宜细磨,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

3.4.5钢化玻璃宜经过二次热处理。

3.4.6玻璃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其夹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 VB)胶片;夹层玻璃合片时,应严格控制温、湿度。

3.4.7玻璃幕墙采用单片低辐射镀膜玻璃时,应使用在线热喷涂低辐射镀膜玻璃;离线镀膜的低辐射镀膜玻璃宜加工成中空玻璃使用,且镀膜面应朝向中空气体层。

3.4.8有防火要求的幕墙玻璃,应根据防火等级要求,采用单片防火玻璃或其制品。3.4.9玻璃幕墙的采光用彩釉玻璃,釉料宜采用丝网印刷。

3.5建筑密封材料

3.5.1玻璃幕墙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

3.5.2密封胶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内容

建筑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容 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的规定。相关专业验收规主要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 50210--2001) 《建筑幕墙》(JG 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JGJ 133—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5--2001) 二、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建筑幕墙工程是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子分部工程,由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主要分项工程组成。 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是按同一生产条件、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建筑幕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如下: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2;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和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的规模,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检验批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和评定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规

定表格,做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隐蔽工程验收 1.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包括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构造; (6)幕墙四周、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 (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2.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3.隐蔽工程验收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竣工技术资料管理 1.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幕墙工程竣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置检测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

玻璃幕墙技术交底

XXXXXXXX 项目管理表格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卡 表格编号项目名称及编 码XXXXXX广场 共5页 楼栋号 分项工程施 工方案名称玻璃幕墙安装技术交 底 工程量XXXXX 分包公司XXXXXXXX公司负责人XXXXX 交底提要:玻璃幕墙安装技术 交底内容: 一、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预埋件处理→连接角码安装→立柱安装→横梁安装→结构玻璃装配组件制作安装→清洁检查→竣工验收 二、施工操作要点 (一)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根据图纸及工程情况,编制详细的材料订货供应计划单。 2、施工机具:对所用机具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良好。 3、人员准备: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交底。 4、技术准备:熟悉图纸,准备有关图集、质量验收标准和内业资料所用的表格。 (二)测量放线 1、测量依据 测量放线是根据土建单位提供的中心线及标高点进行。幕墙设计一般是以建筑物的轴线为依据,玻璃幕墙的布置应与轴线取得一定的关系。所以必须对已完工的土建结构进行测量。 2、测量方法 建筑物外轮廓测量:根据土建标高基准线复测每一层预埋件标高中心线,据此线检查预埋件标高偏差,并作好记录;找出幕墙立柱与建筑轴线的关系,根据土建轴线测量立柱轴线,据此检查预埋件左右偏差,并作好记录。

整理以上测量结果,确定幕墙立柱分隔的调整处理方案。 幕墙立柱外平面定位:根据设计图纸和土建结构误差确定幕墙立柱外平面轴线距建筑物外平面轴线的距离,在墙面顶部合适位置用钢琴线定出幕墙立柱外平面轴线。 幕墙立柱轴线定位:幕墙前后位置确定后,结合建筑物外轮廓测量结果,用钢琴线定出每条立柱的左右位置。每一定位轴线间的误差在本定位轴线间消化,误差在每个分格间分摊小于2mm。 幕墙立柱标高定位:确定每层立柱顶标高与楼层标高的关系,沿楼板外沿弹出墨线定出立柱顶标高线。 3、测量工具 经纬仪、水准仪(有时也用水平管)和线坠。 (三)立柱制作安装 1、立柱加工 按照施工图进行立柱与套芯的连接,由施工队技术员对工人进行交底放样。连接件、芯套与立杆用螺栓连接,打眼的位置必须准备控制在误差范围内。 2、立柱安装 立柱安装顺序由下至上。 立柱安装:两个操作工人把立柱搬运到安装工作面上,使立柱上已有的中心线和测量时所定的立柱站线(钢琴线)重合,立柱顶和测量时所定的标高控制线水平,另一焊工把连接件临时点焊在预埋钢板上,然后调整立柱位置。 一面幕墙立柱安装完毕,经检查位置准确、安装牢固后,再按焊缝要求加焊。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轴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2mm,左右偏差应大于3mm;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邻两根立柱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四)横梁制作安装 1、横梁在加工场地加工好后送安装面安装。 2、横梁位置测量 用水准仪把楼层标高线引到立柱上。以楼层标高线为基准,在立柱侧面标出横梁位置。每一层间横梁分隔的误差在本层内消化,不得积累。 3、横梁安装 将横梁安装在立柱的预定位置,要求安装牢固、接缝严密。同一层横梁的安装应由下向上进行,当安装完一层高度时,应进行检查、调整、校正、固定,使其符合质量要求。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宽度小于或等于35m时,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宽度大于35m时,不应大于7mm。 (五)保温防火材料安装

(技术规范标准)幕墙技术规范

(一)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1、招标范围 1.1折线铝合金幕墙 1.2遮阳屏装饰带 1.3 首层铝单板包饰铝合金线条雨篷 1.4 顶层铝合金线条遮阳篷 1.5 铝合金视觉百叶 1.6铝板包封装饰梁及女儿墙檐口 1.7 干挂石材幕墙 1.8投标单位对本工程外幕墙装饰部分进行设计和施工投标。负责本工程外幕墙 装饰部分的设计、结构计算、材料供应、幕墙加工制作等应包含在内的全部工作。 1.9投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幕墙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等 其它相应工作。 2、设计要求 2.1基本参数 上海地区抗震裂度7度,50年一遇大震设计。防火达国家级Ⅱ级,防火指数1小时以上,对雨蓬硬、软冲击为2000焦耳能量,为Ⅲ级,冲击不坏。并考虑雪风载下,使用寿命与结构同步。设计刚度为幕墙1/180,50年一遇。上海地区粗糙度类别D类。 2.2设计规范 幕墙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上海市地方标准等的最新版本,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如与现行规范矛盾以最新版本为准): 建筑、钢结构设计规范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1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 (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210-2001 (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9)《地震震级的规定》GB/T17740—1999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11-2001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2 (1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15)《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幕墙设计规范 (1)《建筑幕墙》JG3035—1996 (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3)《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材料设计规范 铝合金及其制品 (1)《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00 (2)《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JG/T133-2000 (3)《铝幕墙板》YS/T429—2001 (4)《铝及铝合金彩色喷涂层》YS/T431-2000 (5)《铝型材截面几何参数算法及计算机程序要求》YS/T437-2000 (6)《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880—1997 (7)《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GB/T3190 (8)《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6892—2000 (9)《铝塑复合板》GB/T17743—1999 (10)《铝塑复合板用铝带》YS/T432-2000

幕墙工程验收规范[1]

幕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9.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混凝土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9.1.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1.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 幕墙防雷装置。 5 幕墙防火构造。 9.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7 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9.1.8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说明:9.1.8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所采用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是保证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全性

幕墙工程技术要求(通用)

幕墙工程技术要求 一、玻璃幕墙的施工要求 1、施工工艺 施工顺序: 龙骨的安装→副框安装→玻璃安装→玻璃的注胶→压板、装饰条安装 第一步骤:龙骨的安装此处幕墙的主梁为钢立柱,安装时也是从结构的底部向上安装,先对照施工图检查主梁的尺寸加工孔位是否正确,然后将附件、钢芯套、防腐垫片、连接件等组装到主梁上,用螺栓将主梁与支座连接,调整主梁的垂直度与水平度,然后上紧螺母,调整好整幅幕墙的垂直度、水平度后,加固支座。 U 型槽与主梁的采用焊接固定,安装时,经测量定位,对 U 型槽点焊,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若不满足设计要求,需铲除重新焊接。 第二步骤:副框的安装铝副框在工厂内预加工完成,在施工现场只需将铝副框插入预定安装位,按图安装。调整水平、垂直。并用螺钉固定。 第三步骤:玻璃的安装安装前,应对玻璃进行彻底地清洁。最后在玻璃上侧安装限位型材,临时固定玻璃。 第四步骤:外层玻璃幕墙的注胶安装固定完成后,进行注胶工序。在接缝两侧先贴好保护胶带,然后将胶缝部位用规定溶剂,按工艺要求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及时按注胶工艺要求进行注胶,注胶后刮掉多余的胶,并做适当的修整,拆掉保护胶带及清理胶缝四周,胶缝与基材粘结应牢固无孔隙,胶缝平整光滑、表面清洁无污染。 第五步骤:压板、装饰条安装拆除临时固定,并安装压板,用螺钉固定。将装饰条抬至预定安装位,并扣入压板卡槽即可。 2、幕墙安装注意事项 1) 2.1 保证项目: a)玻璃幕墙所用的玻璃、骨架、连接件、密封条、胶、防火保温材料和封 闭端面金属板材等,其品种、级别、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 品标准的规定。铝型材阳极氧化膜厚度必须大于 AA15 级。但也不宜太 厚。 b)如用碳钢骨架和连接件,必须作防锈处理,其质量应符合设计与现行技

建筑幕墙规范列表

AAA1.幕墙设计规范: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小单元建筑幕墙》 JG/T216-2007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GJ08-56-2012 AAA2.建筑设计规范: 《地震震级的规定》 GB17740-2017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17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高处作业吊蓝》 GB/T19155-2017 《工程抗震术语标准》 JGJ/T97-2011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 JGJ/T121-201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2013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2015年版) 《混凝土用机械锚栓》 JG/T160-2017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CECS154-2003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0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擦窗机》 GB/T19154-2017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AAA3.铝材规范: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 GB/T3190-2008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 JG175-2011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5237.1-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GB5237.2-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5237.3-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喷粉型材》 GB5237.4-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喷漆型材》 GB5237.5-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 GB5237.6-2017 《铝及铝合金彩色涂层板、带材》 YS/T431-2009 《铝型材截面几何参数算法及计算机程序要求》 YS/T437-2009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16474-2011 AAA4.金属板及石材规范: 《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JC830-2005 《建筑装饰用微晶玻璃》 JC/T872-2000 《建筑幕墙用瓷板》 JG/T217-2007 《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 JG/T234-2008 《微晶玻璃陶瓷复合砖》 JC/T994-2006 《超薄天然石材复合板》 JC/T1049-2007 《铝幕墙板第1部分:板基》 YS/T429.1-2014 《铝幕墙板第2部分:有机聚合物喷涂铝单板》 YS/T429.2-2012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T17748-201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2010-07-05 15:0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赵西安 [关键词] 玻璃幕墙幕墙规范幕墙设计 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规范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内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三)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2003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印刷,相应采用了“应”、“必须”;“不应”、“严禁”等最严格的限定词。强制性条文应当执行。 非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允许甲乙方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另作专门的约定。 (四)引入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建筑结构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幕墙属于可以更换的围护结构,所以在规范第12章中提出了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在说明中指出该年限一般为不少于25年。玻璃、铝型材和钢材是可以达到25年的使用年限的。结构胶目前出具的10年质量保证书只是商业上的举措,并不是指结构胶的实际使用寿命。国外已有结构胶超过30年仍然工作良好的实例。从结构胶的 耐老化试验中可以看出,结构胶使用年限达到25年是可能的,国内一些结构胶生产厂家已考虑出具25年使用寿命的文件。 二、术语、符号 (一)更明确幕墙的概念 玻璃幕墙这几年形式多样,新体系层出不穷,原有的规范对幕墙的定义已不适应当前幕墙多样 化的趋势。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规定了幕墙的几个特征: 1、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 2、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 3、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的荷载和作用。 而且玻璃幕墙除作为外围护结构外,还可以作为装饰性结构。 (二)对幕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1、幕墙指对地面倾角在75°~115°范围内的墙体。竖直的为一般幕墙,其它为斜幕墙(内倾为75°~90°,外倾为90°~115°)。在此范围外,统称为采光顶、雨棚等,按规范分工的约定不由本规范管理。 2、玻璃幕墙按其结构类型划分为: 框支承玻璃幕墙 全玻幕墙 点支承玻璃幕墙 其中,框支承玻璃幕墙按其形式可分为:明框、隐框和半隐框幕墙;按其施工安装方法可分为构件式幕墙和单元式幕墙。一些厂家所称的小单元幕墙,其玻璃板带挂钩,在现场单片安装,实际上是构件式幕墙的一种,所以不单独分类。 三、材料 (一)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中对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钢型材除热浸锌处理外,还可以用无机富锌涂料或采用其它的有效防腐措施(例如用聚氨酯涂料、氟碳喷涂等)。铝型材除阳极氧化外,还可以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等。 (二)铝合金型材 1、铝合金型材的型号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型号:6061、6063、6063A等。 2、增加了断热铝型材的规定,其中强调了隔热条应采用尼龙66。 3、给出了各种表面处理时,处理层的厚度要求(规范中的表3.2.2)。 (三)钢型材 1、增加了钢材的新品种,如耐候结构钢、钢绞线等。 2、增补了有关支承装置(吊夹、钢爪等)和张拉索杆中锚固件的规定。

幕墙工程验收要求

9 幕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9.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混凝土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9.1.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1.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 幕墙防雷装置。 5 幕墙防火构造。 9.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建筑幕墙施工规范

建筑幕墙施工规范 篇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2011版)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J J11529-2011DGJ32/ΧΧΧΧ—2011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curtain wall 2011-04-30 发布 2011-06-01 实施 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审定发布 前言 为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江苏省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行为,根据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0)19号),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任务。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进行了调查研究,收集了各种幕墙工程标准规范等资料,总结了多年来建筑幕墙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和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设计、施工单位意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 1 原则,经整理分析,多次研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5 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6 全玻璃幕墙工程;7 单元式玻璃幕墙工程; 8 石材幕墙工程;9 金属板幕墙工程;10 人造板幕墙工程;11 双层幕墙工程;12 建筑玻璃采光顶工程。除第2章外其它各章均为验收要求。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鉴于本规程是国内首部较系统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些条文可能需要通过使用进一步完善。请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苏州市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无锡市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江苏合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王兴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 江苏苏鑫装饰(集团)公司 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公司 无锡金城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恒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苏南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龙升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设计部2010-07-05 15:0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 [关键词] 玻璃幕墙幕墙规幕墙设计 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规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三)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 2003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印刷,相应采用了“应”、“必须”;“不应”、“严禁”等最严格的限定词。强制性条文应当执行。 非强制性条文的容,允许甲乙方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另作专门的约定。 (四)引入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建筑结构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幕墙属于可以更换的围护结构,所以在规第12章中提出了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在说明中指出该年限一般为不少于25年。玻璃、铝型材和钢材是可以达到25年的使用年限的。结构胶目前出具的10年质量保证书只是商业上的举措,并不是指结构胶的实际使用寿命。国外已有结构胶超过30年仍然工作良好的实例。从结构胶的 耐老化试验中可以看出,结构胶使用年限达到25年是可能的,国一些结构胶生产厂家已考虑出具25年使用寿命的文件。 二、术语、符号 (一)更明确幕墙的概念 玻璃幕墙这几年形式多样,新体系层出不穷,原有的规对幕墙的定义已不适应当前幕墙多样化的趋势。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规定了幕墙的几个特征: 1、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 2、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 3、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的荷载和作用。 而且玻璃幕墙除作为外围护结构外,还可以作为装饰性结构。 (二)对幕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1、幕墙指对地面倾角在75°~115°围的墙体。竖直的为一般幕墙,其它为斜幕墙(倾为75°~90°,外倾为90°~115°)。在此围外,统称为采光顶、雨棚等,按规分工的约定不由本规管理。 2、玻璃幕墙按其结构类型划分为: 框支承玻璃幕墙 全玻幕墙 点支承玻璃幕墙 其中,框支承玻璃幕墙按其形式可分为:明框、隐框和半隐框幕墙;按其施工安装方法可分为构件式幕墙和单元式幕墙。一些厂家所称的小单元幕墙,其玻璃板带挂钩,在现场单片安装,实际上是构件式幕墙的一种,所以不单独分类。 三、材料 (一)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中对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钢型材除热浸锌处理外,还可以用无机富锌涂料或采用其它的有效防腐措施(例如用聚氨酯涂料、氟碳喷涂等)。铝型材除阳极氧化外,还可以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等。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标准 时间:2009-11-21 11:54:35 点击次数:130 1.2.1 本节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 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 主控项目 1.2.2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1.2.3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4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 mm。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 mm。 3、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 或第3面上。 4、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 mm。 5、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 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6、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2.5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Technical Code for Glass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 1 总则 1.0.1 为了使玻璃幕墙工程做到安全可靠、实用美观和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非抗震设计或6~8 度抗震设计的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及验收。 1.0.3 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应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隐框玻璃幕墙制作厂家应制订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1.0.4 玻璃幕墙的材料、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玻璃幕墙Glass Curtain Wall 由金属构件与玻璃板组成的建筑外围护结构。 2.1.2 明框玻璃幕墙Exposed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3 半隐框玻璃幕墙Semi-exposed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4 隐框玻璃幕墙Hidden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构件全部不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5 全玻璃幕墙Full 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板和玻璃肋制作的玻璃幕墙。 2.1.6 斜玻璃幕墙Indined Glass Curtain Wall 与水平面成大于75度小于90度的玻璃幕墙。 2.1.7 结构胶Structural Glazing Sealant 半隐框和隐框玻璃幕墙中玻璃板与铝合金构件、玻璃板与玻璃板之间结构受力粘结用的高模数中性硅酮密封材料。 2.1.8 耐候胶Weather Proofing Sealant 半隐框和隐框玻璃幕墙嵌缝用的低模数中性硅酮密封材料。 2.1.9 双面胶带Double-faced Adhesion Band 控制结构的设计设置和厚度用的二面涂的聚胺基甲酸乙烯低泡材料。 2.1.10 接触腐蚀Contact Corrosion 两种不同的金属接触时发生的腐蚀。 2.1.11 相容性Compatibility 结构胶与接触材料(包括铝合金、玻璃、双面胶带及耐候胶等)接触时,不发生影响粘结性的化学变化的性能。 2.2 符号 2.2.1 σ──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2.2.2 f ──材料强度设计值。 2.2.3 W ──风荷载设计值。 2.2.4 W k──风荷载标准值。 2.2.5 W o──基本风压。 2.2.6 βz──阵风系数。 2.2.7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8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2.2.9 ΔT ──年温度变化值。 2.2.10 f g──玻璃强度设计值。 2.2.11 f a──铝合金属强度设计值。 2.2.12 f y──钢材强度设计值。 2.2.13 α──材料线膨胀系数。 2.2.14 E ──材料弹性模量。 2.2.15 a ──玻璃短边边长。 2.2.16 b ──玻璃长边边长。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内容 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相 关专业验收规范主要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建筑幕墙》(JG 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二、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建筑幕墙工程是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子分 部工程,由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主要分项工程 组成。 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是按同一生产条件、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建筑幕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如下: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 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2;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 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和每个 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 的规模,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检验批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和评定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规

定表格,做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隐蔽工程验收 1.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臵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包括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臵; (5)幕墙防火构造; (6)幕墙四周、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 (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2.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3.隐蔽工程验收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竣工技术资料管理 1.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幕墙工程竣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 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 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 粘结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臵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其他设 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 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臵检测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

玻璃幕墙技术要求

玻璃幕墙施工技术要求 幕墙施工前应现场安装样板,由监理、业主、管理公司等各相关单位对其材料材质、品牌、安装质量等进行验收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1. 所有幕墙均采用隐框玻璃幕墙(仓库幕墙采用竖向钢龙骨) 2. 仓库幕墙采用6+9A+6中空玻璃(颜色越灰越好),女儿墙部分采用单层普通玻璃(内衬4mm灰色水泥纤维板,遮挡内部构件); 3. 楼层间不小于800高窗槛墙采用3mm灰色铝板; 4. 玻璃幕墙使用隐框幕墙,型材表面用氟碳喷涂;玻璃厚度能抵抗当地的风荷载及满足节能计算,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设计施工。(满足节能及立面效果)。除结构胶、耐候胶外其他与窗框接触的密封胶颜色均与窗框一致。窗框与结构缝隙应按规范发泡填充等方法处理密封。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应采用中性硅酮类耐候密封胶; 5. 幕墙主入口采用钢结构玻璃雨棚;(由幕墙厂家完成) 6. 幕墙立挺外形尺寸为160mmx400mm,材料采用铝板外包。 7、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8、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和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9、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隐框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硐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 10、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合成的夹层玻璃。 11、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12、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若为后置埋件,必须进行现场拉拔实验,其抗拉拔实验结果必须合格。 13、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14、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5、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6、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17、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18、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范验收标准。 19、玻璃幕墙防火构造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J139-2001)的相关规定。 20、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21、玻璃幕墙使用的结构胶、耐候胶其相容性、耐候性实验、各项目性能指标必须合格。 22、玻璃幕墙的四性实验必须满足规范验收要求及设计图纸要求。 注:如与材料配置表有冲突的以本技术要求为准。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 术规范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来源:大猫网 1.全玻璃幕墙的玻璃面板和玻璃肋的厚度较小,如果采用下部支承,则在自重作用下,板面和肋都处于偏心受压状态,容易出现平面外的稳定问题,而且玻璃表面容易变形,影响美观。因此,较高的全玻幕墙应吊在上部水平结构上,使全玻幕墙的板面和肋所受的轴向力为拉力。玻璃高度大于表6-1限值的全玻幕墙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2.全玻幕墙的面板和肋均不得直接接触结构面和其它装饰面,以防玻璃挤压破坏。玻璃与槽底的弹 性垫块宜采用硬橡胶材料。全玻璃幕墙的周边收口槽壁与玻璃面板或玻璃肋的空隙均不谊小于8mm,吊挂玻璃下端与下槽底的空隙尚应满足玻璃伸长变形的要求;玻璃与下槽底应采用弱性垫块支承或填塞,垫块长度不宜小于100mm,厚度不宜小于10mm;槽壁与玻璃间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 3.全玻幕墙悬挂在钢结构构件上时,支承钢结构应有足够的抗弯刚度和抗扭刚度,防止幕墙的下垂和转角过大,以免变形受限而使玻璃破损。当主体结构构件为其它材料时,也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吊挂全玻幕墙的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有足够的

刚度,采用钢桁架或钢梁作为受力构件时,其挠度限值df,lim宜取其跨度的1/250。 4.全玻幕墙承受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后,上端吊夹会受到水平推力,该水平推力会使幕墙产生水平移动,因此要有水平约束,要设置刚性传力构件。吊夹应能承受幕墙的自重,不宜考虑向竖胶缝单独承受面板自重。吊挂式全玻幕墙的吊夹与主体结构间应设置刚性水平传力结构。 5.玻璃自重不宜由结构胶缝单独承受。 6.全玻幕墙的玻璃表面均应与周围结构面和装饰面留有足够的空隙,以适应玻璃的温度变形防止因变形受限而使玻璃开裂。 全玻璃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它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7.行业标准《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139对吊夹的分类、标记、技术要求作了规定。 A.分类 a.吊夹 1)吊夹按构造可分为活动式、固定式和穿孔式。2)吊夹按夹数可分为单夹和双夹。 b.标记 1)型号规则 吊夹的型号由名称代号(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特性代号(构造)和主参数代号(夹数)等组成。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标准[1]1(精)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标准时间:2009-11-21 11:54:35 点击次数:130 1.2.1 本节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 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 主控项目 1.2.2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1.2.3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4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 mm。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 mm。 3、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4、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 mm。 5、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 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6、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2.5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6 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7 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 mm,厚度不应小于2 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 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1.2.8 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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