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关于车辆保养

●车辆上户工作由机械作业部统一牵头进行,各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车辆在购买保险及安装警示标识后方可上路;

●各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车辆的使用调派及

维修、使用成本等负有管理责任;

●车辆钥匙除定岗驾驶员配置外,各使用部门需多配一套,并由专人管理;

●各使用部门对于各车驾驶员应采取定岗定员的方式,以确保驾驶员能以

最快的速度适应车况,保证行车安全;

●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岗位调换,应尽量在同类型车辆间进行;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录车辆的里程、

油耗、路段等情况;

●分配到各工区的车辆,其停车位置和停车费用由所属部门统一申请;

●车辆的年审工作由该区设备管理员与机械作业部配合办理。

驾驶员管理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

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司机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要上报工区经理;

●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

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司机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精神状态,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驾,醉驾、

毒驾;

●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时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该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工区经理报告;

●车辆应由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

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并且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遵守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严格对车辆进行每

日日检,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保证接通率,工作期间严禁关机;

●驾驶员不得开空调在车内休息,严禁长时间不在行驶状态下开启空调;

●严格按照路段作业流程作业,不得擅自驶离作业责任区域;

●不得擅自利用公司车辆承接私活;

●任何时间、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车随便交于他人驾驶;驾驶室内严禁乘

坐公司无关人员;

●车内工具摆放要有序,无杂物,车身、车内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作业

完毕后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后才能停放至指定地点;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正常程序作业,不得胡乱操作。未按作业要求,

达不到质量者,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一律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后果;

●驾驶员在外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禁止在外与人争吵、斗殴;

●驾驶员每日上车后需准确做好公里数、油耗的记录;

●驾驶员在上下班途中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作业规范

●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事项:司机离开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

车门,关好所有相关设备,包括警报装置;车内如放有重要物品文件,司机离开时,应将其放置在安全区域内;垃圾清运装载过程中垃圾要完全入箱并予以密封,以免造成沿路漏洒污染路面;

●垃圾清运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路线作业,做到不漏装,抢装,

冒装,装载完毕后清理好地面污染物;

●垃圾清运过程中对临时产生的暴露垃圾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

报告;

●8T以下扫地车作业过程中如遇一般性污染,车速应控制在6公里/小时

以内,严重污染路面不得超过4公里/小时;

●8T以上扫地车作业过程中如遇一般性污染车速应控制在8公里/小时以

内,严重污染路面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扫地车清扫过程中边刷必须要接触到路沿石缝,保证作业效

果;

●扫地车作业过程如遇大型废弃物应下车将其捡拾起,严禁野

蛮、胡乱操作;

●洒水车作业冲洗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内,降尘20

公里/小时以内;

●清洗车作业车速应控制在清洗护栏5公里/小时以内;

●洒水车作业过程中应时刻关注道路情况,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小

石块打破车窗的情况。

车辆维修保养规范

●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及易损易耗品的更换

☆每班作业前要仔细检查车辆,坚持做到燃料、润滑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的正常,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每班作业前检查补充各类润滑油、冷却液、电解液等;

☆每班作业后须对车辆内外进行清洁;

☆最多间隔三天排放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及时更换扫地车、洗地车扫把等易耗品;调整洒水车鸭脚等作业机具等,确保作业效果;

☆及时更换车辆保险片等简单电器组件。

☆作业过程中若发现扫把、鸭脚等调整角度不对,导致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停车调整,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严禁在角度不对的情况下仍强行作业。

●车辆的里程保养及流程

☆各类车辆的保养里程严格按其维修手册要求进行;

☆设备管理员须将间隔保养里程明确告知驾驶该车的驾驶员,在到走保里程前约100公里范围时,由驾驶员向设备管理员提出,设备管理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报工区、机械作业部审批后执行;

☆辆免保期内的里程保养在特约维修站进行,超过免保期,车辆的里程保养均在我公司指定维修厂进行,各区定点维修厂以机械作业部核定的单位为准;

☆车辆里程保养后,由定岗驾驶员和设备管理员共同确认其质量;如存在问题,需及时返厂进行处理。

日常维修

☆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为日常维修项目;

☆驶员将故障现象向本区设备管理员报告,由设备管理员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处理方式。驾驶员不得瞒报、漏报车辆故障,若因此造成损失,该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修费用在300元以内,由设备管理员自行确定维修项目;

☆修费用在300-1000元之间,设备管理员须立即报机械作业部报告后,由机械作业部向上级领导申请批示,通过后方可进行立项维修;

☆修费用超过1000元,设备管理员向机械作业部报告后,由机械作业部向上级领导申请批示,通过后方可进行立项维修;

☆修后使用部门填写《维修记录表》并传至机械部备档;后,由定岗驾驶员和设备管理员共同确认其质量;若在其质保期内出现问题,需及时返厂进行处理。

定期维修

☆设备尚可正常使用时,预计在之后某一时间对其故障隐患进行处理的维修为定期维修;

☆设备管理员依据本区设备使用情况,及收集的数据等资料,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其内容主要包括维修项目,故障现象,估计费用等),报工区、机械作业部审批通过后执行;

☆修后使用部门填写《维修记录表》并传至机械部备档;

☆修后,由定岗驾驶员和设备管理员共同确认其质量;其质保期内出现问题,需及时返厂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

☆班驾驶员在出现事故后不得私自处理和隐瞒事实,应第一时间通知本部门领导和机械作业部备案,同时按现场情况进行处理;

☆事故发生后,如遇人员严重受伤应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单方事故——由驾驶员单方面操作不慎造成的事故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事故——双方驾驶员造成的事故以交警裁决为准。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保险赔付后的差额损失由驾驶员全额承担,并扣除当事驾驶员相应安全绩效奖金;

☆双方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保险赔付差额部分由驾驶员与公司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并扣除当事驾驶员相应安全绩效奖金;

☆未按公司要求并违反交通规则,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车辆损害及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随后向保险公司和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负责人联合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向上级领导汇报后进行处理;

☆未经公司许可把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引发违规、车损等而致使罚款或其他损失者,则由本车指定驾驶员全额赔偿。

操作事故的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车辆送至指定维修厂进行检修;

☆由车辆所属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将情况描述情况说明报机械作业部和总经理部审批,在确定事故责任后,再按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

☆车辆事故中如出现人员受伤等情况时,应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对于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

☆机械作业部每两周对公司各车辆的违章情况进行查询,结果于第二周向车辆使用部门通报。车辆使用部门须于次周完成违章的处理事宜,并将结果告知机械作业部;

☆交通处罚若存在异议,由使用部门先行完成违章处理后,再联系函报公司审批。

智慧环卫综合管理系统

GPS数字化管理平台技术方案

目录 1方案设计思路 (4) 2系统说明 (7) 2.1地理编码模块 (7) 2.1.1综述 (7) 2.1.2模块功能 (7) 2.2数据交换子模块 (9) 2.2.1综述 (9) 2.2.2模块功能 (9) 2.3构建与维护子模块 (9) 2.3.1综述 (9) 2.3.2模块功能 (9) 2.4环卫资源管理子模块 (10) 2.4.1综述 (10) 2.4.2模块功能 (10) 2.4.2.1人员数据管理 (10) 2.4.2.2车辆数据管理 (11) 2.4.2.3地埋式垃圾桶数据管理 (11) 2.5人工保洁作业管理子模块 (11) 2.5.1综述 (11) 2.5.2模块功能 (11) 2.6机械化保洁作业管理子模块 (11) 2.6.1综述 (11) 2.6.2模块功能 (11) 2.7车辆监控管理子模块 (13) 2.7.1综述 (13) 2.7.2模块功能 (14)

2.7.2.1车辆定位 (14) 2.7.2.2车辆在线监控 (14) 2.7.2.3轨迹回放 (15) 2.7.2.4油耗管理 (16) 2.7.2.5告警管理 (16) 2.7.2.6车载移动视频监控 (19) 2.7.2.7车辆实时调度管理系统 (19) 2.8垃圾清运作业管理子模块 (19) 2.8.1综述 (19) 2.8.2模块功能 (20) 2.9监管人员管理子模块 (19) 2.9.1综述 (19) 2.9.2模块功能 (19) 2.9.2.1智能抽样管理 (19) 2.9.2.2移动考核管理 (19) 2.9.2.3考核工单管理 (20) 2.9.2.4作业考核统计分析 (20) 2.9.2.5考核标准管理 (20) 2.10环卫设施动态管理子系模块 (20) 2.10.1综述 (20) 2.10.2模块功能 (21) 2.10.2.1地埋式垃圾桶管理 (21) 2.11视频监控子系模块 (23) 2.11.1综述 (23) 2.11.2模块功能 (23) 2.12环卫作业综合评价子模块 (25) 2.12.1综述 (25) 2.12.2模块功能 (25)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 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 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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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用车标准按照0.7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400元洗车费用。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 (四)专用(固定)车辆由本人驾驶在大连市内(不含北三市)因公办事用车,每月按确定标准发给车补,超出此地区范围行车工作的(高速公路起点到终点间的往返里程为增加车补的里程),按其车型百公里油耗标准及行车公里数折算后增加车补费用。例如:某车百公里油耗为10升,跨区域行车往返200公里路程应为20升油,每升油为6.76元,集团应给该车增加报销车补6.76元×20升=135.20元,其外出行车的过桥费和存车费据实报销,同时要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按流程报销。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建城[199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发,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和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业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 (三)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环境卫生车辆的技术工作。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具体负责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制定本场(队)各类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定额;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公车私用(或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责任人全部赔偿他人和单位的一切损失。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没、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环卫车辆(驾驶员设备)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积极参加科学文化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熟练掌握所驾车辆的各种性能,培养和锻炼灵活处理各种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驾车的技能技巧,保证行车安全。 2、车辆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对一般微小故障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对大故障则应及时报主管领导批准修理,以保证车况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因缺水、缺油,造成车辆损坏或车辆出故障不及时报修,造成事故,由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 3、配给各车的随车工具,应妥善保管好。如遗失,照价赔偿。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工作任务完成后,必须将车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场地,违反本规定,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5、外单位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6、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违者,除处罚金外,车辆燃料费自理。如发生事故,赔偿全部损失。 7、驾驶员酒后驾车或把车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违章驾驶,被交警处罚,罚款由驾驶员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就公司环卫工程施工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环卫工程车辆 (一)管理主体 各城乡环卫管理部门; 各城乡环卫车辆由公司各城乡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管理,县市容卫生管理站监督检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 目前城乡直属环卫车辆驾驶员共XX人,保洁队驾驶员XX名,由各城乡管理站站长直接管理。 (三)环卫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 (1)垃圾运输车: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车: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转运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3)机扫车:包括扫路车、洒水车、前推车、前扫车,负责对道路的清扫冲洗及冬季路面的冰雪清除。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有专职司机负责对车辆驾驶,维修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有关证件、保险资料、运转记录、加油记录及备用钥匙统一由管理部保管,按车建档。 (3)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需要到修理厂维修的车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4)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如出现违规处罚,其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5)司机应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维修记录》,每月一日将《记录》交于公司办公室审核存档。

(6)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准私自用车,加油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一车一卡,每次加油由办公室登记存档,未经允许不得自用现金加油。 (四)环卫车辆驾驶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确保垃圾中转正常运转,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a、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c、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d、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e、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f、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g、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a、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b、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c、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d、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⑷车辆维修 a、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b、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c、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 法 为提高环卫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定,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分配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七条 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 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 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关于车辆保养 ●车辆上户工作由机械作业部统一牵头进行,各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车辆在购买保险及安装警示标识后方可上路; ●各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车辆的使用调派及 维修、使用成本等负有管理责任; ●车辆钥匙除定岗驾驶员配置外,各使用部门需多配一套,并由专人管理; ●各使用部门对于各车驾驶员应采取定岗定员的方式,以确保驾驶员能以 最快的速度适应车况,保证行车安全; ●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岗位调换,应尽量在同类型车辆间进行;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录车辆的里程、 油耗、路段等情况; ●分配到各工区的车辆,其停车位置和停车费用由所属部门统一申请; ●车辆的年审工作由该区设备管理员与机械作业部配合办理。 驾驶员管理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 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司机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要上报工区经理; ●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 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司机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精神状态,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驾,醉驾、 毒驾; ●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时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该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工区经理报告; ●车辆应由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 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并且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遵守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严格对车辆进行每 日日检,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保证接通率,工作期间严禁关机; ●驾驶员不得开空调在车内休息,严禁长时间不在行驶状态下开启空调; ●严格按照路段作业流程作业,不得擅自驶离作业责任区域; ●不得擅自利用公司车辆承接私活; ●任何时间、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车随便交于他人驾驶;驾驶室内严禁乘 坐公司无关人员; ●车内工具摆放要有序,无杂物,车身、车内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作业 完毕后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后才能停放至指定地点;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正常程序作业,不得胡乱操作。未按作业要求, 达不到质量者,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一律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后果; ●驾驶员在外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禁止在外与人争吵、斗殴; ●驾驶员每日上车后需准确做好公里数、油耗的记录;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部申请调派,综合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综合部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费由司机通过加油票及里程数登记实报实销。即每加一次油则在综合部登记一次里程数,综合部根据里程数及出车情况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及财务部报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总经理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综合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综合部、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环卫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节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

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关于车辆保养 车辆上户工作由机械作业部统一牵头进行,各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车辆在购买保险及安装警示标识后方可上路;各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车辆的使用调派及维修、使用成本等负有管理责任; 车辆钥匙除定岗驾驶员配置外,各使用部门需多配一套,并由专人管理;各使用部门对于各车驾驶员应采取定岗定员的方式,以确保驾驶员能以最快的速度适应车况,保证行车安全; 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岗位调换,应尽量在同类型车辆间进行;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录车辆的里程、油耗、路段等情况; 分配到各工区的车辆,其停车位置和停车费用由所属部门统一申请;车辆的年 审工作由该区设备管理员与机械作业部配合办理。 驾驶员管理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司机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要上报工区经理;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司机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精神状态,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驾,醉驾、力口毒驾;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时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该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工区经理报告;车辆应由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并且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遵守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严格对车辆进行每日日检,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保证接通率,工作期间严禁关机;驾驶员不得 开空调在车内休息,严禁长时间不在行驶状态下开启空调;严格按照路段作业流 程作业,不得擅自驶离作业责任区域;不得擅自利用公司车辆承接私活; 任何时间、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车随便交于他人驾驶;驾驶室内严禁乘坐公司无关人员; 车内工具摆放要有序,无杂物,车身、车内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后才能停放至指定地点;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正常程序作业,不得胡乱操作。未按作业要求,达不到质量者,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一律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后果; 驾驶员在外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禁止在外与人争吵、斗殴;驾驶员每日上车 后需准确做好公里数、油耗的记录; 驾驶员在上下班途中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作业规范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第三条 集团综合部为集团及下属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需要因公用车的,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送交集团综合部安排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综合部存档。 第六条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综合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分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综合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驾驶员绩效考核分。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综合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浅析如何做好环卫作业车辆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环卫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安全作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启动,对环卫作业要求越来越高,垃圾转运点日益增多,垃圾清运量直线上升,城市交通环境不断恶化,环卫作业车辆运行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如何适应形式,加强环卫作业车辆安全管理,现浅析如下: 一、当前环卫作业车辆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体现在安全认识上,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车队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驾驶员都能坚持安全是第一要务,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出一趟车保一趟平安,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但是少数驾驶员仍然有侥幸心理、消极怠慢的思想。特别是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启动,整个城市交通大环境日益趋紧、垃圾清运量直线上升,在这种情况下,个别驾驶员在工作量增大的同时,对安全行车上重视不够,出现安全工作“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热在单位管理上,冷在驾驶员实际行驶中”的现象,驾驶员普遍关心安全知识、普遍参与安全实践、普遍服务安全建设的氛围还不浓。

二是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存在招数不多的问题。首先,安全教育方式单一,缺少必要的经费投入。多以召开安全会议等传统方式进行培训教育,安全横幅、安全宣传口号、安全墙报、安全行车技能竞赛、驾驶室宣传贴花和“安全禁令”小卡片等新型方式运用不够,难取得长效。其次,规章制度还需完善。关于安全行车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虽然较为完备,但是未能充分动态管理监督和适时完善,产生个别驾驶员的行车侥幸心理,以及当日产日清的垃圾清运任务日益增加,工作量超负荷,少数驾驶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全执行积极性不高。 三是个别环卫车辆超过或即将达到报废年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由于环卫作业车辆更新达不到实际需求,个别环卫专用车辆超过或即将达到报废年限,按照国家机动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应进行报废处理。但因实际工作需要,不得不使用这批待报废车辆。由于报废车辆长期高负荷运转和垃圾腐蚀,机械性能严重下降,配件、油料消耗很大,维修、运行费用较高,且较多车型已经停产,配件无法购买,出现故障不能正常维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而且交管部门已不再办理车辆检审手续。 二、做好环卫作业车辆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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