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制度

危险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制度
危险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制度

运输有限公司

危运车辆

动态监控闭

环制度

2019 年 3 月

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2019 年 3 月修订)

为强化公司危运车辆安全管理 ,科学、有效地使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减少违法违规信息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确保公司危运车辆安全运

输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

范》等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已安装使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危运车辆、驾驶员及监控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相关人员,适用于公司及各

运输单位动态监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危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全面监控 ,突出重点 ,提前预防”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危运车辆动态监控室 ,设在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危运车辆安全监控管理的职能部门。监控室配备监控负责人和专职监控员 ,负责公司所属车辆监控系统、终端设备的故障检查和联系维修、车辆实时监控、平台数据分析、汇总、上报及监控档案、台账的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危运车辆安全监控管理工作的领导 , 公司成立危运车辆监控工作领导小组 , 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

长 , 各运输单位负责人、公司安全机务科负责人、智能控制中心负责人、各运输单位分管安全副经理为成员。

第六条公司危运车辆监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级部门有关危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规定和要求, 建立健全动态监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审核危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各项制度、标准和工作规程。

三、对本公司危运车辆安全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监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保证公司监控工作资金投入 , 确保所需设备、人员等必备条件落实到位 , 不断改善监控人员工作环境。

第七条公司动态监控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 ; 定期组织各单位监控工作联系人、公司监控人员开展操作技能培训教育。

二、负责各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有关动态监控工作要求的传达、督促落实和沟通协调。

三、及时获取、核实各类违法违规运营信息 ,向责任单位下达违规运营行为整改通知 ,根据驾驶员违规处理历史记录 , 提岀处理建议 , 并督促处理、整改到位 , 收集整改回复书面材料。定期通报危运车辆动态监控违法违规情况。

四、负责制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及各项工作流程、标准, 并对

公司各单位、监控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五、定期总结、分析监控管理工作 , 安排监控工作任务 , 及时解

决存在的问题

六、提出并落实改进监控工作的措施 , 逐步提高公司动态监控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监控室工作职责

一、落实公司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 保持 24 小时值班值守。对公司危运车辆运行情况和驾驶员驾驶行为进行全过程监控。

二、及时发现并纠正车辆超速行驶、超载、疲劳驾驶、凌晨 2 时至 5 时违规运行、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含高速公路违停)、不按规定线路

运行、故意屏蔽、遮挡、破坏车载终端设备、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开车违规接打手机、抽烟、驾驶姿势不正确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三、加强车辆在线情况、轨迹运行情况和摄像头状态的巡查,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服务商 ,并持续关注修复情况 ,直至故障消除

四、监控室必须每日填写危运车辆监控记录表 , 详细记录每日监控情

况。每月对所有车辆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数据统计, 分析违法违规

趋势, 并按月、年填报监控情况汇总报表 , 上报公司安全机务科

五、对新装、移机、换卡的车辆 , 及时核查变更信息及车辆在线情况, 确保监控功能正常使用。及时在平台上录入、更新车辆、驾驶员信息等。

六、建立健全监控管理档案、台账、记录 , 确保各类监控管理档案、台账、记录完整有效

七、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分析车辆运行的有关数据 , 查找“事故疑点” , 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学依据。因车辆发生故障、事故等不能移动

的 , 监控室应及时核实情况 , 并通知车辆所属单位迅速采取救援措施。

第九条监控室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监控室负责人是公司动态监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 负责主持监控室日常工作 , 负责制定并落实监控室工作计划。

二、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职责 , 明确人员分工 , 督促监控人员做好车辆监控和值班值守工作

三、按规定设置车辆运行监控速度 , 根据道路限速要求、道路条件及相关规定合理进行分段限速设置。

四、组织或参与监控员培训教育工作 , 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五、建立健全动态监控档案、台账 , 并加强管理 , 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六、负责定期对车辆运行数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统计 , 定期向公司安全机务科及有关部门报送相关台账、报表。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监控管理信息 , 提出完善监控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七、协助公司安全机务科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回复动态监控违规信息 , 建立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档案。

八、加强对车载终端和监控平台工作状况的检査 , 发现平台或设备故障 , 应及时联系车辆所属单位和运营商落实维修 , 确保监控平台和车载终

端的正常运行。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监控员工作职责熟练掌握监控平台的操作知识和各项功能应

用 , 以及基本的文档、表格制作、图片处理等技能 ; 熟悉公司危运车辆运行线路、发班时间、驾驶员情况、道路等级和限速标准等 ; 熟悉简单的计

算机维护技术

二、值班期间要实时监控所有危运车辆的位置、速度、驾驶员状

态 , 及时处理平台报警信息。定期发送安全行车提示信息。重要监控信

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三、发现驾驶员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时 , 应及时提醒、纠正

四、随时关注天气情况 , 遇强降雨、低温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 应及时向驾驶员发送预警信息 , 提醒各车注意防范

五、规范填写交接班记录及监控记录 , 确保无漏、缺现象。对监控中发现不在线、摄像头偏移或无信号、轨迹不正常的车辆 , 及时联系维修并

如实记录 , 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六、监控中确认车辆驾驶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 应如实在监控值班日志上记录并及时汇总上报。

七、协助监控室负责人整理监控基础档案、记录 , 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监控员不得故意隐瞒、漏报驾驶员违法违规情况 , 不得营私舞弊, 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处理违法违规驾驶员

九、坚守工作岗位 , 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严禁擅离职守 , 保持监控室卫生 , 严禁私自篡改各种平台数据。

第十一条各运输单位动态监控工作职责

一、落实本单位危运车辆必要的监控管理 , 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

纠正 ,督促驾驶员服从公司监控人员发出的监控指令 , 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明确本单位动态监控工作联系人 , 及时处理、回复公司监控室、运管部门、交警部门等提供的违规运营信息 ,落实整改措施 , 落实驾驶员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流程 , 做好违规行为经济处罚账款的清收工作

三、向公司监控室提供危运车辆发班信息台账及驾驶员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危运车辆、驾驶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向监控室提供最新资料。

四、对车辆终端和轨迹运行状况、摄像头工作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建立健全设备故障检查及联系维修记录。发现平台或设备故障,

应辨明故障状态 , 及时向运营商反馈 ,组织车辆落实检修 , 确保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的正常运行

五、新增、更新车辆、终止经营、长期停运、恢复运营的车辆 , 所属单位安全科应与营运商办理设备安装、监控平台销户、报停手续或恢复使用手续 , 确保相关费用核算准确 , 并作好相关记录。

六、建立健全并有效管理监控工作档案台账 ,主要包括 :驾驶员联系电话、抽査监控记录、违规行为处理台账、违规行为整改档案、故障检査及报修记录、车辆监控平台销户、报停记录等

第十二条监控人员条件

一、监控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 工作责任心强 ,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 ,具备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 能够正确识别和纠正驾驶员违规信息 ,指挥驾驶员按规定安全行车 , 指导驾驶员正确使用车载终端设备。

三、熟悉车载终端设备功能及使用要求 , 经培训具有熟练的监控平台操作技术

四、熟知公司车辆牌号、驾驶员配备情况、行驶线路、道路状况、

车辆发班及到站时间等具体情况 , 熟知监控管理制度和处罚标准、程序

第三章监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车载终端的安装和停用

一、公司所属危运车辆必须安装符合管理部门要求的卫星定位车载终

端 ,纳入公司危运车辆监控系统 , 经调试正常使用后才可上路营运。

二、车载终端的安装必须由运营商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 其他人员不得进行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运行中如发生设备故障 , 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

三、车辆转让过户、更新、报废和业务报停 , 车辆所属单位安全科应做好终端设备的拆机、移机和设备保管工作。停止营运、长期停运车辆, 车辆所属单位安全科应与营运商办理监控平台销户或报停手续 , 避免继续产生相关费用 ,车辆启用时应及时予以恢复 , 并作好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

一、公司监控室应配置符合监控需要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办公用品和上网监控所需网络 ,安装有效的值班固定电话 , 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二、公司监控室要及时将车辆车号、车型、所在单位、运行线路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由管理员输入监控平台 ,并将变化的信息及时更

新 , 保证平台显示的信息有效。

三、危运车辆驾驶员严禁私自维修、拆卸、改装、损坏车载终端 , 严禁遮挡屏蔽信号接收天线、重物堆压终端设备 ; 严禁私自取岀卡。日常维护及做卫生时须使用干巾 , 防止仪器受潮损坏。发现故障或工作状态不正常 , 当班驾驶员应及时报修 , 一时无法修复的 , 应向本单位安全科反映, 确保及时修复。

四、危运车辆驾驶员应保护好车载终端 , 在“出车前、行驶中

收车后”经常性地对车载终端是否牢固、完整、设备接口是否松动、脱落等进行检查 , 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在雨水天气或洗车时必须确保设备不受浸湿。

五、为保证行车安全 , 应当在车辆停驶状态下操作车载终端 , 车辆进入加油站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时 , 严禁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六、监控终端设备主要连接线接口处应封上标签 , 严禁擅自撕毁封签。因维修保养需要损坏封签的 , 应在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 24 小时内重新贴上标签。

七、危运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 , 在行车中要注意接收监控平台发送的短信、语音提示、安全警示等 , 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违规信息

八、车载终端使用者 , 必须交纳所需的网络资费和维护费。设备使用时间超过保修期后 , 维修中产生的配件费用 , 由车载终端使用者承担

九、因车辆发生事故等原因使监控终端设备遭受损失的 , 该车的终端设备修复所有费用由使用者全额承担。

第十五条故障检查、维护及报修

一、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车辆检查时要加强车载终端的检查, 保证设备完好 ,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运营商上车维修 , 并做好检查和故障报修记录。

二、监控人员每天要检查危运车辆在线情况和摄像头工作状况 , 查明不在线原因 , 确认存在故障后 , 应及时通知车辆所属单位和运营商维护人

员 , 并持续跟踪维修情况 , 填写故障报修记录。

三、安全检查人员要密切关注驾驶员是否有擅自拆卸、改装、关闭车载设备、恶意屏蔽和遮挡天线等人为破坏监控终端的行为, 发现

情况属实的 , 拍摄现场照片作为处理依据。

第四章值班管理

第十六条监控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值班。保证

24 小时有人值守 , 对公司危运车辆运行情况和驾驶员驾驶行为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十七条监控员要严格遵守监控工作纪律 , 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 , 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监控室。值班时间内要负责监控室卫生 , 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

第十八条未经领导同意 , 监控员不得将有关通知内容、特殊重要事件、数据、平台账号密码及监控录像资料等外传外借。

第十九条监控员当班期间 , 对各类与工作相关的电话 , 要将接打时间、主要内容在监控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监控员应按监控室规定时间提前到岗 , 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二、交班监控员提前 30 分钟整理当班记录 , 做好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洁除尘工作 , 监控工作台面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接班人员未到岗前 , 值班监控员不得离开岗位 , 保证监控工作的连续性。

四、交班监控员应向接班监控员说明当班期间工作情况 , 接班监控员认真核对上一个班次工作记录 , 交接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后 , 交班监控员方可下班。以下内容应在交接班时当面检查核对 , 并在监控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 , 否则后果由接班监控员负责 , 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控平台、各车终端运行基本情况、故障情况和处理结果。

(二)监控室各项记录、办公用品、资料和器材是否完好。

(三)相关登记、通知、报告、上级指示的落实情况。

五、交接班过程中不得中断监控工作 , 遇有重大事件由交班监控员继

续处理 , 接班监控员积极协助并尽快熟悉 ,在确认其能独立处理情况后方可交班。

第五章动态监控管理

第二十一条监控工作档案、台账、资料管理公司监控室要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台账 , 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 内容齐全、规范。主要包括 : 有关动态监控的文件、车辆终端安装台帐、平台报停、销户记录、日常监控记录、交接班记录、故障报修记录、会议记录、监控工作检査抽查记录、违规行为处理档案(整改通知、整改单位回复)、违规信息处理台账、月(年)报表、其他监控信息汇总表格、资料等。违规驾驶信息及处理档案应当至少保存 3 年。

第二十二条监控工作规程监控员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 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随时关注危运车辆位置、速度等运行情况和驾驶员状况, 督导

车辆安全行驶。

一、巡查监控 : 监控员每 2 小时对所有危运车辆运行轨迹、速度和驾驶员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 查找、提醒纠正和登记驾驶员违规驾驶行

为 , 对视频监控发现的违规行为要截图保存 , 作为后期处理依据。如未发现违规信息 , 应至少记录 3 台车辆实时情况。

二、重点监控 : 监控员要在全面巡查监控的基础上 , 对重点线路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班、包车、旅游车、频繁违规车辆、夜间运行车辆)、重点时段(节假日、恶劣天气等)、重点违规信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加大监控力度。

三、违规运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超速行驶、超载、疲劳驾驶、凌晨

2 时至 5 时违规运行、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含高速公路违停)、不按

规定线路运行、故意屏蔽、遮挡、破坏车载终端设备、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开车违规接打手机、抽烟、驾驶姿势不正确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四、夜间值班人员要重点加强凌晨 2点至 5点的监控管理 , 从凌晨

1 点开始 , 对在运行的车辆 , 通过平台语音播报通知驾驶员寻找服务区停车休息 ,到凌晨 2点,发现仍在运行的 ,要再次提醒 ,责令停车休息 , 并做好记录。

五、及时处理平台报警信息 , 不得积压多条报警信息后集中处理 , 避免同一台车多条报警信息同时进行提醒处理 , 确保报警处理率达到 90%以上

六、定期群发安全行车提示信息 , 提醒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七、遇强降雨、低温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 应及时向驾驶员发送预警信息 ,提醒各车注意防范 ,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 , 严格控制车速 ,随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恶劣天气环境下和夜间(晚 22时至早 6时), 严禁危车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

八、认真填写监控记录 , 做到字迹工整 , 表述准确。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必须有提醒、处理记录。

九、加强监控故障的检査 , 发现摄像头故障、定位不准、轨迹异常或其他无法正常监控的情况 ,要及时联系运营商维修 , 并向监控室负责人汇报, 必要时直接联系相关单位分管安全副经理或公司安全机务科。

第六章违规信息采集

第二十三条各运输单位要明确一名监控工作联系人 , 负责接收

公司安全机务科以及运管部门、交警部门提供的违规运营信息, 经调

查核实后交本单位安全副经理落实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监控室负责人为监控室监控工作联系人 , 负责向公司安全机务科报送动态监控违规信息。

第二十五条公司监控室负责人根据监控室日常监控记录、视频截图、监控平台报表数据等 , 每周对违规信息进行核实、汇总 , 报公司安全机务

科。

第二十六条公司安全机务科应明确一名监控工作联系人 , 负责公司监控室、运管部门、交警部门、第三方监测服务平台等提供的违规运营信息的接收、核实、汇总 , 及时向责任单位提供违规信息相关资料

第七章违规信息核实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规信息核查标准

一、超速行驶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 速度限制为 90公里/小时, 国道、省道、环城道速度限制为 70公里/小时; 普通公路、城市道路速度限制为 60 公里/小时。以上道路有交通限速标志、标识及标线明确规定的, 按路面限速规定行驶 , 路面限速高于公司限速规定的按公司限速规定为准。夜间(22 时至早 6 时)限速标准为日间限速标准的 80%。

二、疲劳驾驶 : 日间连续驾驶超过 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未更换驾驶员, 夜间连续驾驶超过 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少于 20分钟, 或者 24小时内累计驾驶超过 8 小时的 ,视为疲劳驾驶。以监控值班记录、监控平台统计数据、运行车辆轨迹记录为准。

三、超载 : 营运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标准 ,超过车辆核载质量的认定为超载。以监控值班记录、截图、监控平台照片或视频查询为准

四、危运车凌晨 2时至 5时违规运行 :以监控值班记录、监控平台统计数据和车辆轨迹记录为准

五.危运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高速公路违法停车: 以监控值班记录、监控平台统计数据、运行车辆轨迹记录为准。

六、故意屏蔽、遮挡、破坏车载终端设备 : 以公司安全机务科、车辆所属单位安全检查人员、运营商技术人员现场检查结果为准

七、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行车过程中违规接打电话、抽烟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 以监控值班记录、截图、监控平台视频查询为准。

八、擅自将危运车交给他人驾驶 : 驾驶公司危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司审核备案并许可。未经过审核备案并许可的人员驾驶公司危运车辆。以监控值班记录、监控视频截图、视频查询为准

第二十八条违规信息核实处理程序

一、公司安全机务科收到的违规运营信息 , 由监控工作联系人核实违规情况 ,经安全机务科负责人审核签字 ,在 3个工作日内向责任单位下达《动态监控违规运营行为整改通知书》 , 提出处理建议。责任单位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至公司安全机务科。

二、各运输单位收到违规运营信息后 , 由监控工作联系人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 确定违规驾驶员姓名和违规事实 , 向责任驾驶员下达《违规运营行为处理通知书》 , 由本单位安全副经理审核签字并负责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处理通知书》中处理措施有罚款处理的 , 应将原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达本单位财务科 , 由财务科落实扣款

三、公司监控室发现的违规信息 , 以监控值班记录、平台数据、视频截图等为依据实施处理。对监控室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 , 当事人有异议的, 由其所属单位安全科在收到整改通知书 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安全机务科 , 申请复查 , 以公司安全机务科核查情况为最终结果。

超过 3 个工作日的 , 视为默认违规属实 , 不予受理复查。

四、根据“一次违法 , 三次受罚”的规定 , 凡交警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违法行为 , 有处罚措施的 , 按照交警、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标准对责任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同等处理

五、公司安全机务科每月 10 日前, 根据各单位违规行为整改回复对上月度有经济处罚的违规行为和处罚金额进行统计汇总 , 经相关单位安全副经理签字确认后 , 报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核签字 , 交公司财务科对相关单位进行扣款。

第二十九条违规运营行为处理措施及标准(五种形态)

一、批评教育 : 超速行驶的 , 疲劳驾驶的 , 超载 10%以下的 , 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行车过程中违规接打电话、抽烟的 , 对责任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由责任单位向驾驶员出具《违规运营行为处理通知书》 , 进行书面和口头批评教育 , 由安全副经理和责任驾驶员签字后存档

二、经济处罚 : 批评教育累计达 3 次的 , 凌晨 2 时至 5 时违规运行的 , 危运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的 , 危运车超载 10% 至20%的 , 对责任驾驶员给予经济处罚。以第三次批评教育后的监控情况周报为依据统计违规运营行为 , 按次累计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

(一)超速行驶

1、超过设定限速在 10%以下 , 每次罚款 50 元。

2、超过设定限速在 10%至 20%,每次罚款 100 元。

3、超过设定限速在 20%至 50%,视为严重超速 , 每次罚款 200 元

(二)驾驶员疲劳驾驶的 , 每次罚款 200 元。

(三)危运车超载 :

1、超过核定载质量 10%至 20%的, 每次罚款 200 元。

2、超过核定载质量 20%至 50%的, 每次罚款 500 元

(四)危运车凌晨 2 时至 5 时不按规定停车休息 , 违规运行的 , 每次罚款 200 元

(五)危运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的 , 每次罚款200 元。

(六)危运车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 , 每次罚款 3000 元。

(七)故意屏蔽、遮挡、损坏车载终端设备的 :

1、擅自关闭车辆车载终端电源或故意遮盖信号接收天线, 使监控系统处于失效状态的 , 每次罚款 500 元。

2、故意移动摄像头、遮挡摄像头或人为造成摄像头模糊不清而无法进行正常监控的 , 每次罚款 500 元。

3、人为对线路、车载设备进行改装 , 安装开关 , 洗车时进水浸湿 , 剪断或人为造成连接线路松脱 , 导致车载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的 , 均视为人为破坏。一经认定 , 全额收取维修费及更换车载设备的费用 , 每次并处罚款 500 元

(八)私自聘用未经考核录用的驾驶员的 , 每次罚款 500 元

三、停班学习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除按前款规定罚款外 , 责任驾驶员停班学习 3 天 , 作出书面认识 :

(一)经济处罚累计达 3 次的。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 20%以上的。

(三)故意屏蔽、遮挡、损坏车载终端设备的。

(四)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

(五)经监控员提醒制止仍继续违法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规使用手机的

四、辞退开除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对责任驾驶员做辞退开除处理, 一年内不得重新录用

(一)年度内停班学习超过 2 次的(含 2 次)。

(二)超过设定限速 5%以上的。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 50%以上的。

(四)经监控员提醒制止 , 仍继续违法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规使用手机 2 次以上的(含 2 次)

五、联合惩戒 : 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 对责任驾驶员实行联合惩戒提请运管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 纳入“黑名单” , 并抄告本地公安交管部门。

第八章违规信息处理情况回复上报

第三十条各运输单位完成违规运营行为处理和整改措施后 , 由监控工作联系人负责向信息提供单位书面回复处理和整改情况 , 主要包括: 处理和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违规运营行为处理通知书》、财务扣款票据复印件、停班学习记录、整改措施证明材料等并将全套整改资料存档备查 , 在违规运营行为处理统计台账上如实记录(按年度统计)。

第三十一条经公司安全机务科下达违规运营行为整改通知书的, 责任单位回复处理和整改书面材料后 , 由公司安全机务科监控工作联系人向运管、交警、第三方等信息提供单位回复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司安全机务科监控工作联系人负责每月将违规运营信息和处理情况进行整理、汇总 , 形成《动态监控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处理台账》和《动态监控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处理月报表》 , 并于次月 10 日前向区运管所和第三方监测服务机构报送。

第九章行为奖惩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对动态监控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到位、失职、违规违纪或使监控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行为 , 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并进行处理、通报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监控负责人、监控值班人员、驾驶员等。

第三十五条行为奖惩和责任追究

一、监控人员如违反规定 , 迟到、早退、脱岗的 , 每次罚款 20 元 , 旷工每次 50 元。

二、监控员当班期间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务 , 如玩游戏、看电影等 , 一经查处 , 每次罚款 50 元。如由此被上级部门通报的 , 每次对当班监控员罚款 100 元, 对监控室负责人罚款 200 元

三、监控员当日未填写或漏填工作记录 , 未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

提示、警告和纠正的 , 每次罚款 20 元, 如由此被上级通报的 , 每次对当班人员罚款 50 元。

四、危运车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 监控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提醒纠正被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通报或被公司发现的 ,按通报文件次数 , 对当班监控人员每人次罚款 50 元。对监控管理负责人每次罚款 100 元。

五、对夜班人员实行固定补助 , 标准为每班 30元; 对白班人员实行节假日补助 ,标准为每班 60 元。补助标准的调整变动由公司动态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对违规信息闭环处理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

(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经济处罚的 , 当账款清收到位后 , 属监控人员查处的 , 按所罚金额 20%的标准平均对当班监控人员、责任单位违规行为闭环处理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管理部门、第三方提供的违规信

息 , 按所罚金额 10%的标准对责任单位违规行为闭环处理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二)对当班监控人员的奖励 , 由公司财务科负责发放 , 对各单位工

作人员的奖励标准和发放由责任单位负责。

(三)超过规定时间未书面回复处理、整改情况的 , 对责任单位奖励减半。

(四)奖励明细由公司智能控制中心负责按季度统计 , 报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公司财务科拨款。

(五)奖励比例及相关规定的调整变动由公司动态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七、公司各单位每年对所有驾驶员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分析汇总 , 根据平台报警记录、交通违法记分记录、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调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对遵章守法、行为规范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奖励以文件形式通报

表扬

八、因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发生事故 , 经责任倒査属监控管理失职 , 违法违规长时间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 , 按具体情况处相关责任人 200 至 1000 元罚款 , 并视情给予责任人员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九、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或性质特别恶劣的 , 由公司动态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对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调离岗位、降级、撤职、辞退等严重处分

运输有限公司

危险品运输车辆方案

第1章项目概述 1.1 危险品车GPS管理需求分析 危险品在运输时,存在着重大的潜在危险性,如抢劫、火灾、爆炸、泄漏、中毒、污染等,其灾难性后果波及面广,影响十分严重。另一方面,司乘人员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预定路线行驶或违规进出目标区域,无法及时获取危险品货物状态信息,这些因素都是安全隐患。 如何解决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实时安全监控和管理问题,从而提高整个危险品运输行业的安全水平,是目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移动通信技术以及GPS定位技术的发展使得建立这样的系统变成可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给社会、环保、经济带来的损失。全国各主要城市已经将GPS作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的设备,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已是大势所趋。三连星专门针对危险品车辆设计出危险品车GPS管理 第2章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2.1 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设计原则 在设计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的技术实现方案时我们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切为了安全,“安全提醒,安全监控”是我们产品设计的目标。 ●安全提醒包括:超速提醒、危险路段提醒、超范围行车提醒、疲劳驾驶提醒。 ●安全监控包括:线路监控、超速监控、越区监控、喊话提醒等。 ●常用标准功能:远程锁车、监听、设置、通话、调度、报警等等。 2.1.1 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经济性 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设计在性能最优的情况下尽量降低成本,追求性价比的最大化;软件系统全部独力开发,便于长期合作,也保证软件系统的经济性。 2.2 三连星GPS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定制的功能(危险品车GPS管理): 2.2.1 行车数据全程记录 ●记录时间间隔5秒-65535秒可调整,默认30秒。 ●记录的参数包括:车速、位置、行驶方向、报警状态。 2.2.2 超速管理 ●超速报警:超过规定安全速度报警。 ●报警报表:车辆所有报警记录自动生成文档。 2.2.3 停车管理 ●停车超时报警:车辆意外停车时间过长报警。 ●怠速超时报警:车辆行驶途中怠速时间过长报警。 ●非法点火报警:车辆禁止行驶后使用报警。 2.2.4 线路管理 ●线路报警:车辆超出规定的线路后报警。 ●报警报表:车辆所有报警记录自动生成文档。 2.2.5 行车范围管理 ●区域报警:车辆超出规定的行车范围后报警。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xx年3月1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后被废止,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 __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 __国家标准GBXXXX-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燃料

第四条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 第六条 __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3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 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

实行严格控制。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地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厂区布置、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一千米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 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2011〕4号)、公运集团公司《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有GPS、3G摄像系统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 3 容 3.1 平台安装要求: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3.1.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2 平台监控容 3.2.1车辆运行速度是否超过设定速度; 3.2.2车辆的运行区域线路是否超出核定的运行区域线路; 3.2.3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驾车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3.3 公司平台监管职责:

3.3.1 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对车管部监控平台的日常监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3.2 根据实时监控情况,发现车辆恶性超速、单车多次超速等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报警信息及时处警,同时向车管部平台发送气象、道路环境等相关安全信息。 3.3.3 负责对车管部平台营运监控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备份、查阅、分析和处置,做好运行日志、数据抽查工作记录,并将上线率、定位率、处警率、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填报月报表,上报集团安全保卫处。 3.3.4 协助系统营运商做好监控系统的安装、升级、检修、调试、系统维护、终端转户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3.4 车管部平台监控职责: 3.4.1 车管部平台对运营车辆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报警,及时处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4.2 车管部平台应将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车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通讯地址、营运车辆号牌及类型、载重吨(座)位、营运线路及起讫站点、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 3.4.3 做好每日运行日志及运行数据抽查记录,确保对所有监控车辆在一个月度期的运行轨迹进行全部抽查,检查的容主要包括:车辆终端信号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是否存在超速、超时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运行轨迹异常等。对终端信号中断的车辆,要及时查明原因,恢复终端信号传递;对运行轨迹异常的车辆,要在排除技术原因的情况下,根据异常数据对其进行直接处罚;

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

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九条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第十条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一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1.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单位办理托运;2.必须在托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3.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托运;4.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5.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必须提交《危险货物鉴定表》。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编辑本段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2016.8.11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第5号令)、湘运管办发〔2013〕17号《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交通运输部通过联网整合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建立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而形成的一个全国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监管系统。达到全国围对旅游客车、客运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动态监管。 第三条集团公司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卫星定位设备(3G、4G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省级平台联网联控,四类班线客车推行安装卫星监控设备。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子)公司负责车辆实时24小时动态监控本单位全部车辆,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落实卫星监控监督管理职责,其中科技信息部负责卫星监控平台系统运行、设备管理、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安全部对GPS 中心通报的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GPS中心每天、每月向各分(子)公

司、各部门发布监控数据、报表。第一种发布方式:集团公司门户公告信息栏;第二种发布方式:工作QQ群文件共享中。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查看、下载所有通报的数据、报表。 第七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采用租赁形式,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运营商签订合同,租用监控系统平台、统一采购终端设备,由平台运营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集团公司提供平台联网及设备维修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七条科技信息部设GPS中心,负责系统平台运行、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统计报表、数据。 第八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客运分(子)公司必须设立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应能覆盖本单位全部营运车辆。 第九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为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设机构,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对监控平台及工作人员直接管理,并负责落实动态监控安全管理职责;监控平台应由安全科(安机科)副科长以上干部分管。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专职监控员原则上按本单位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并实行24小时监控,分(子)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控人员。各分(子)公司设备维修员原则上按每天有1名维修员值班配备,最少配备2人,为确保设备在线做好技术保障。 第十一条科技信息部GPS中心编制5人,设正副班长,正副班长参与轮班。其中报表监控员3人,实行白天轮班制,报表监控员负责抽查车辆、统计数据、发布行为报表;设备技术员2人。 第十二条专职监控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熟知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对驾驶人违规行为能够正确示警,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

冬季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行车

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冬季霜多、雾多、冰雪多、气温低,环境复杂,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驾驶人员应提高对冬季安全驾驶的认识,加强冬季驾驶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掌握处理冬季驾驶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方法,确保运输安全。 1、做好车辆换季保养。对车辆制动、转向、行驶系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此外,对防冻液要勤检查、勤补充,蓄电池要注意保暖及充电,要注意检查轮胎,冰雪天气要安装防滑链,行驶中要保持足够动力,制动、转向不要过急。 2、出车前,应提前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掌握路况信息,特别是送货去北方的车辆,带好防滑链及铁锹等必要工具,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冬季行车过程中由于车内外温差会令车窗凝结雾气,用暖风除雾的同时将前车门窗打开一点,其效果十分迅速有效。还应注意后窗除雾,以观察车后情况并增强倒车过程的安全性。 4、冬季冰雪路行驶时,不能挂较高挡位行驶,而是要控制好车辆动力留有余地为好,尽量减少变换挡位的次数,以防发生意外。行驶时保持均匀的行车速度,降低车速,减少或尽可能避免变更车道、超越车辆,严禁使用紧急制动。在坡道行驶中尽量不要变挡,上坡时提前加大与前车的距离,选好适当的挡位,下坡时提前根据路面情况选好较低的挡位,充分利用好发动机机械制动的作用。特别是,桥梁、涵洞、高架桥路面是最易结冰的地方,路过这些地方,应提前减速,并严禁使用制动,以防侧滑。不要过多依赖ABS、EBD等高科技刹车系统,它只起到辅助刹车作用。 5、雾天行驶时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和近光灯,降低速度,严格遵守靠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车辆之间及行人之间都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通过村庄、路口及行驶于山路转弯处时,应仔细观察周围情况,适时鸣喇叭,以引起行人和车辆注意,做好避让停车的准备,以免发生碰撞和刮擦。浓雾能见度非常低时,应及时靠边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打开小灯、尾灯或示宽灯,待浓雾散后再继续行驶。 6、冬季驾驶车辆操作动作一定要注意不能过猛过大,尤其是打方向和踩刹车的动作不能过猛过大,否则其结果是加剧了车辆打滑的概率,后果不堪设想。在这里关键是要控制好车速,保持好车距,谨慎操作,既要防止个人的车辆打滑,也要注意观察周围人的车辆是否打滑。 7、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留出充分的反应时间和制动距离。冬季冰雪路面安全车距应保持在其他季节干燥路面安全距离的两至三倍以上。 8、在冰雪路面上转向时,提前降低车速,缓慢转动方向盘,匀速通过,避免突然打方向,否则容易造成车体打滑失控。

公路运输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

公路运输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危险货物品名分类以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及有关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五条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 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十条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四章运输管理

危险品运输车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车载监控系统在危险品运输行业中的应用 车载监控系统在危险品运输行业中的应用国内危险品运输行业车辆监控现状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增长的同时,作为国民经济运转和城市运行所必须的重要工业产品、危险品(石油、天然气及其它危险品等)无论是在生产还是生活领域越来越被广泛的使用,而相关的运输是危险品流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流动性大、不易管理、一旦发事故具有较大危险性,频发的危化品运输事故说明,危化品运输环节的技术化监管仍存在重大的漏洞和不足。如发生在2005年三月底的淮安氯气泄漏惨剧造成死亡20多人,伤300多人,国内媒体频繁播报的高速公路、国道上发生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车祸危险品泄漏的新闻,这些都给特种运输行业敲响了警钟。如何对特种运输尤其是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动态管理?一直是各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危险品运输企业高度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避免运输安全问题 近年来,随着车载监控应用系统的普及,各大中型危险品运输企业纷纷选用“车载嵌入式监控+车辆行驶记录仪”,来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全程监控,可以解决从任务派车到安全运输监控到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再配合3G/GPS全球卫星定为系统,可以有效的监控运输过程,尽可能的降低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隐患,并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一举解决了原来危险品安全运输生产的诸多问题。 针对国内危险品运输行业现状,深圳市海伊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出车载嵌入式监控系统,它综合了车载数字视频处理、车辆行驶记录系统、3G移动通讯网络系统和3G/GPS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它能够跨地域对机动性强、数量众多的移动目标实现有效监控、紧急救援和提供各种信息服务。 车辆视频监控系统由车载监控录像系统、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包括3G音视频传输和GPS全球卫星定位)、中心控制管理系统三部分构成,其信息传递依靠3G/GPS系统。只要卫星信号覆盖的地方,就可以对所有车载目标都能够得到有效的跟踪、监控管理。 实际应用中的特点 1、实时监控危险品运输过程,车载嵌入式监控系统可实现多信息的实时监控,车载行驶记录终端按照预设时间间隔连续上报车辆的行驶状态和实时位置等信息,系统自动对信息进行处理和存贮,能够实时了解危险品车辆的行驶状态和运行环境,及时发现环境或人为问题,包括随意停车,无关搭乘等。 2、运输过程信息查询:可随时查询危险品、剧毒化学品生产及运输企业的信息,涉及剧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发布及剧毒化学品名录。可查询托运单位名称、运输单位名称及运输路线,运输相关车辆和运输相关人员,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及相关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有效期等。

危险品运输车辆更新申请报告

危险品运输车辆更新申 请报告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危险品运输车辆更新申请报告XX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XXX物流有限公司,法人XXX,公司以道路普通货物、危险品货物运输为主要经营业务,公司现有员工**人,其中管理人员**人,驾驶员***人、押运员***人,现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辆,危险品运输车辆***辆。 因黄标车原因,公司于2015年*月*日报废**辆危险品运输车辆,致使现有的运力无法完成原来与XX有限公司签订的运输协议,为了诚信经营,更好地为业户服务,特申请对报废黄标车 1、鲁****/鲁***挂、 2、鲁****/鲁****挂 3、鲁***/鲁****挂 4、鲁****/鲁***挂 5、鲁****/鲁****挂 ……. 进行更新,用于运输危险品货物煤焦油、沥青(属3类危险品)。 XXX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位于XX市XX街道XX,面积**平方米;停车场位于XX市XX院内,面积**000平方米,并分别与XX签订了10年期租赁合同。 XXX物流有限公司,拟购置10辆红岩牌CQ4255HTVG334U型重型半挂牵引车,10辆正康宏泰牌HHT9409GRY型半挂液体罐车、用于更新已报废的10辆危险品运输半挂车。

拟聘用XX等10名驾驶员。 拟聘用XXX等10名押运员。 货源主要来自于XX有限公司,每年的货运量在5000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我公司马上购买车辆。 为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且按照交通运输部“四个要求”规定的要求、步骤、内容格式,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进行完美和规范。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各项要求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为货主和客户负责的思想,争先创优,以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为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为了能够尽快的投入运营,特申请办理危险品车辆营运手续。附件:XXX物流有限公司报废车辆 《道路运输证》注销登记表 申请人: XXX物流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月**日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8907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2018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 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 2、驾驶人员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系统不能正确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

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以免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12、应与公司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人员正确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13、车载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后,由公司派人进行拆装,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二、动态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

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因此,公司特制订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确定由宏地监控平台为平台运营商,由该营运商负责公司平台的建设、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管理。 2、公司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车载终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能实时上传车辆位置、状态、违章报警灯等休息。 (2)车辆超速或连续行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车载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自动提醒驾驶员。 (3)公司监控平台依据车载终端上传的信息或者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提醒驾驶员。 (4)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使用企业能实时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 (5)安装车载终端时,接线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标准操作,确保车载终端的行驶记录功能和卫星定位功能正常运行。 3、公司在车队建设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安排3人负责监控工作。 4、车辆驾驶员负责监控终端的日常保护,不得随意移动,不得遮挡摄像头等,车载终端出现故障,由公司及时通知由监控平台,由宏地监控平台处理。 二、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办法:

1、、监控及监控终端运行维护管理: (1)管理人员对本公司车载设备实行台账登记,对其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对故意损坏和违规操作者按规定落实处罚; (2)驾乘人员负责车载终端的管护和正确操作,不得私自拆卸车载终端,不得改变车载终端的初装位置。凡故意拆卸车载终端或故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新购、维护、一安装费用外,按规定接受处罚; (3)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或乘务员要实时接收公司发布的指令信息,并准确执行和操作; (4)驾驶员或乘务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的路面、气候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实时监管理人员,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2、监控及维护工作流程 (1)监控中心应每日查看车辆在线情况,做好在线车辆监控数据的登记分析工作;通过车辆运行轨迹分析判断在线数据异常的原因;汇总不在线车辆的信息; (2)监控中心应每日将查实的车辆超速等违规情况报安全科汇总; (3)监控中心对抽查中发现的超速车辆,应在监控平台上实时监控其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安全警示; (4)监控中心要每天对所属运行车辆进行两次监控动态监管信息抽查,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每日对重点关注车辆查询数量不少于总车数的30%; (5)安全科在每次路检路查工作中,对本公司车辆的车载终端和视频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间题要立即与宏地平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分析问题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6)监控中心要每月对车辆监控监管情况进行小结,内容包括车辆在线情

危险品运输自查报告

危险品运输自查报告 篇一: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自检自查报告 裕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检自查报告 我公司在市领导部门及区领导部门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司员工关心和支持公司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了公司全年生产运输无事故。总结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情况: XX年1月5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的装卸操安全注意事项 XX年1月14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1、危险运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 2、春节危货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方案及措施 培训考核结果:全体员工对安全 知识及安全规定的掌握均符合上岗要求。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1月15日到20日:我公司对危险货物车辆进行了全面

细致的排查。排查结果:我公司的所有危货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 效,安全性能良好。无安全隐患。 三、常压液体专用罐车紧急切断阀的安装情况: 我公司有2台常压液体专用罐车:辽P2240挂辽P2286挂均与XX年8月28日安装了常压液体专用罐车紧急切断阀,装置合格。 四、安装GPS卫星监控系统 公司目前拥有危险品运输车辆6辆,均全部安装了GPS 卫星定位系统装置。并设有专职的GPS管理人员2名。利用这个监控平台,公司车辆管理人员能够全天候24小时监控每辆车的运行路线及停靠位置、行车速度等,有效的控制了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68项完善情况: 68项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完善齐全,符合达标要求。 六、完善的春运预案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切实做好我公司春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危货运输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 葫芦岛裕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016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 二、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具有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严格遵守驾驶员行车有关规定)。 三、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押运,押运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四、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五、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中密集的场镇等外停留。 六、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搭乘任何人,

司机、押运人员严禁带烟火和在车上打手机。 七、车上装的危险品种、数量应与运输证一致。 八、车上货物堆码平整,不能高低悬殊。 九、货物运输手续齐全,严禁人货混装,不同性质产品混装。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及交通管理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一体机,并全部纳入辽宁中环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寰游天下”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并在公司配备了专用的GPS监控设备,为全面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及时处理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由专人具体负责公司所属所有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规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执行夜间禁行规定的营运车辆,用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依据公司制定的车辆GPS监控管理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日常GPS车载终端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一旦发现松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并联系部门管理人员安排维修,切不可将主线进行拖拽,防止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四、每日确保监控平台的实时在线监控,监控人员要密切注意车辆监控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

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对于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非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打开GPS定位系统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每次将归于当事人罚款100元。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对GPS定位仪器进行拆卸,如自行拆卸影响使用,每次罚款100元。 六、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上报,由领导安排其他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并做好记录。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84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CCAR-276《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促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发展,保证航空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国内经营人)、在外国和中国地点间进行定期航线经营或者不定期飞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外国经营人)以及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有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依据职责对全国危险 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据职责对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另有规定外,含义如下:(一)“危险品”是指列在《技术细则》危险品清单中或者根据该细则归类的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者环境构成危险的物品或者物质。 (二)《技术细则》是指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制定的程序而定期批准和公布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号文件)。 (三)“经营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货物、邮件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经营人和外国

经营人。 (四)“托运人”是指为货物运输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并在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记录上署名的人。 (五)“货运销售代理人”是指经经营人授权,代表经营人从事货物航空运输销售活动的企业。 (六)“地面服务代理人”是指经经营人授权,代表经营人从事各项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的企业。 (七)“托运物”是经营人一次在一个地址,从一个托运人处接收的,按一批和一个目的地地址的一个收货人出具收据的一个或者多个危险品包装件。 (八)“机长”是指由经营人指定的在飞行中负有指挥职能并负责飞行安全操作的驾驶员。 (九)“危险品事故”是指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造成致命或者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坏或者破坏环境的事故。 (十)“危险品事故征候”是指不同于危险品事故,但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不一定发生在航空器上,但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坏或者破坏环境、起火、破损、溢出、液体渗漏、放射性渗漏或者包装物未能保持完整的其他情况。任何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并严重危及航空器或者机上人员的事件也被认为构成危险品事故征候。 (十一)“例外”是指本规定中免于遵守通常适用于危险品某一具体项目要求的规定。 (十二)“包装件”是指包装作业的完整产品,包括包装物和准

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作者 : 德宝科技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介绍 : 1、危险品运输车辆GPS车辆管理需求分析 危险品在运输时,存在着重大的潜在危险性,如抢劫、火灾、爆炸、泄漏、中毒、污染等,其灾难性后果波及面广,影响十分严重。另一方面,司乘人员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车辆行驶 过程中不按照预定路线行驶或违规进出目标区域,无法及时获取危险 品货物状态信息,这些因素都是安全隐患。 如何解决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实时安全监控和管理问题,从而提高整个危险品运输行业的安全水平,是目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移动通 信技术以及 GPS定位技术的发展使得建立这样的系统变成可能。可以 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给社会、环保、经济带来的损失。全国各主要城市已经将GPS作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的设备,危险品运输车安装 GPS已是大势所趋。德宝科技专门针对危险品车辆 设计出危险品车 GPS车辆管理系统。 二、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 1、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设计原则 在设计危险品车GPS车辆管理系统的技术实现方案时我们遵循 了以下原则: ●一切为了安全,“安全提醒,安全监控”是我们产品设计的目标。 ●安全提醒包括:超速提醒、危险路段提醒、超范围行车提醒、疲劳 驾驶提醒。

●安全监控包括:线路监控、超速监控、越区监控、喊话提醒等。 ●常用标准功能:远程锁车、监听、设置、通话、调度、报警等等。 危险品车 GPS车辆管理系统经济性 危险品车GPS车辆管理系统设计在性能最优的情况下尽量降低 成本,追求性价比的最大化;软件系统全部独力开发,便于长期合作,也保证软件系统的经济性。 2、德宝科技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定制的功能(危险品车GPS车辆管理系统): (1)行车数据全程记录 ●记录时间间隔 5 秒-65535 秒可调整,默认30 秒。 ●记录的参数包括:车速、位置、行驶方向、报警状态。 (2)超速管理●超速报警:超过规定安全速度 报警。●报警报表:车辆所有报警记录自动生成 文档。 (3)停车管理●停车超时报警:车辆意外停车时间 过长报警。●怠速超时报警:车辆行驶途中怠速时间 过长报警。●非法点火报警:车辆禁止行驶后使用报 警。 (4)线路管理●线路报警:车辆超出规定的线 路后报警。●报警报表:车辆所有报警记录自动 生成文档。 (5)行车范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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