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法律实务案例分析

社会工作法律实务案例分析
社会工作法律实务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住在王某楼下的李某在其阳台上安装防盗栏,宽度40公分。在安装过程中,王某以李某安装的防盗栏顶部为水平面并且宽度达40公分给自己带来了被偷盗的危险为由,阻止李某安装该防盗栏。李某说:"从一楼到三楼的阳台均安装了防盗栏,我也就是为了安全起见才安装防盗栏的。况且,我就是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安装防盗栏,不关您家的事。您要就是觉得不安全,您也可以在您家阳台上安装防盗栏"于就是,两人争吵起来,王某一怒之下,将已经被安装工人放到四楼但尚未固定防盗栏的护绳用剪刀剪断。致使防盗栏从四楼摔到一楼,完全损坏,所幸并无人员伤亡。于就是,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防盗栏损失800元。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相邻权得到我国法律的明确保护。《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李某安装防盗栏会给楼上的邻居带来危险的行为,应当认定侵害了王某的相邻权,所以,李某就是有过错的。但就是,王某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没有采取合法的处理方式。在冲动之下,毁坏了她人的财物。正就是因为王某的不法行为才直接导致了防盗栏的摔坏,因此,对于防盗栏的摔坏,王某负有全部的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可以适当减轻王某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2、当事人申某,男,11岁。申某的父亲与母亲蔡某于2006年结婚,同年申某出生,2015年,申某与蔡某离婚,申某由父亲抚养,2017年3月,申某父亲因病去世,蔡某拒不履行抚养申某的法定义务,不支付任何抚养费用且长期在外地居住,致使申某无人抚养,因申某无其她亲属,所以处境甚就是凄凉,于就是,作为长期抚养申某的长辛店镇村委会起诉蔡某,请求法院撤销蔡某作为申某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请分析法院应作出怎样的判决?

答:《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第18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她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基于此,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主体可以就是父母,当然也可就是父母以外的人,如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就是父母所在单位。那么,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撤消变更前提可以有三种情况:一就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二就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如有经济能力,但不支付,对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成长不管不问。三就是由于失去监护人。如今申某的母亲并没有符合以上三点中的任意一点,所以蔡某必须履行其监护权,长辛店镇村委会并不能得到申某的监护权。

案例分析3甲乙同住一栋楼,甲住四楼,乙住五楼,甲乙两家素有往来。甲有个四个月大的孩子。一天,甲趁孩子熟睡之际锁上门下楼买东西却忘了带钥匙出门。甲便到乙家借电话打给丈夫,让丈夫早点回来开门,而甲夫说最快也要一个小时才能回来。甲心急,担心家中小儿醒来无人照瞧会有危险,于就是便想顺着乙家客厅的窗户攀爬下来从窗户进入自家屋子,乙说这样危险,便到车棚拿了根粗绳子上来,让甲将绳子一端绑在身上,另一端系在家里的桌子脚下,再顺着窗户下去,谁知,由于绳子压在窗台的铝合金窗缘而被刮断,甲摔下身亡。甲夫认为如果乙不拿绳子给自己的妻子,妻子便不会掉下来死亡,孩子便不会没有娘,于就是要求乙赔偿妻子死亡的损失。问:谁应对甲的死亡承担责任?

答: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一般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致人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就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

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首先,由于乙拿绳子给甲的既定行为绳子压在窗台的铝合金窗缘而被刮断,甲摔下身亡,乙的行为虽不违法但对甲造成了损害事实,对甲的生命造成损害;其次,就是因为乙拿绳子给甲才导致了后来甲的身亡,所以两者间存在因果关系。但由于已提醒过甲,但也确实没有想到绳子会断,所以乙的行为属于过失主观过错。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她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她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由于本身已的行为并不就是违法行为,所以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就不能构成侵权民事责任。但就是,乙仍然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一、1990年5月,刚满19岁的孟丽与25岁的男青年谢涛未办结婚登记即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990年8月,孟丽的父亲孟祥因病死亡,留下存款1万元与50平米的私房一套,由于母亲早亡又没有其她兄弟姐妹,孟丽就与谢涛搬进该房居住,谢涛从其舅舅处借款2万元对该房进行了装修并在给舅舅的借条中写明了该款的用途。1995年始,谢涛长期在外地工作,夫妻感情日趋冷淡,2004年3月,孟丽用父亲留下来的1万元购买了股票若干且获利3万元,但孟丽却隐瞒了这一情况。2004年5月,谢涛从朋友处知悉此事十分气愤,遂要求孟丽交出该款,孟丽却提出离婚要求,谢涛同意离婚,但双方因为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孟丽便向法院提出离婚,并指出该房屋应该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股票就是用父亲留下来的遗产购买的,因此,股票的本金及收益也都应归自己所有,谢涛则提出不仅要分割房屋与股票收益,而且,自己所欠舅舅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请问

1、孟丽与谢涛的婚姻关系就是否有效?为什么?

2、孟祥死亡时留下来的50平米的私房及1万元的存款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3、孟丽取得的3万元股票收益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4、谢涛为装修房屋而向舅舅借款2万元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

答:1 、孟丽与谢涛属于事实婚姻,因为她们的同居行为发生在1990年,到1994年2月一日时她们已经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因为就是事实婚姻,所以婚姻关系有效,法院应该受理孟丽的离婚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孟父遗产1万元及50平米房产,只有孟丽有合法的继承权,因此属于孟丽个人财产。因为孟父死亡时孟丽还不满20周岁,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当时孟丽与谢涛属于同居关系,而不就是事实婚姻关系。即使后来构成事实婚姻关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财产。

3、孟丽投资股票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为她就是在2004年已经构成事实婚姻的前提下买的股票。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为对房子进行装修时,孟丽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但就是孟丽与谢涛属于同居关系,而不就是事实婚姻关系。谢涛借款2万给房子装修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孟丽无需返还。

二、李强就是李雪峰夫妇的独生子,成年之后与王艳结婚,育有一子李大海,由于李强夫妇工作比较忙,李大海由祖父母李雪峰夫妇抚养长大,与祖父母感情深厚,工作后按月给祖父母生活费,2001年12月李雪峰妻子病逝,半年之后,李雪峰再婚。此事引起李强的极大不满,与其

父争吵后,双方签署了脱离父子关系的协议,从此,李强与其父不再来往。2003年2月,李雪峰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其再婚妻子因年事已高无法照顾,李雪峰要求李强尽赡养义务遭拒绝,李强要求儿子李大海对其祖父李雪峰尽赡养义务。

依据有关法律与司法解释,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

1、双方签署的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就是否有效?

2、李强对其父就是否有赡养义务?

3、李大海在何种情况下对其祖父有赡养义务?

答:1、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无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自然血亲就是基于天然血缘联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因此,除死亡外,不能人为地加以解除,父子关系属于自然血亲。

2、李强对其父李雪峰有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故在此种情况下,李强对其父有赡养义务。

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条件就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本案中,李大海的祖父母李雪峰的儿子李强,不仅健在而且具有赡养能力,尽管李大海就是由其祖父母李雪峰抚养长大的,也不须履行对祖父的赡养义务。

三、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2000年陆艳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2001年3月陆艳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程大伟照顾,2003年程大伟大学二年级时需要交学费5000元,母亲陆艳无力承担,其父程君拒绝承担此费用,无奈,陆艳、程大伟将程君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程大伟学费5000元及陆艳的扶养费,

依据有关法律与司法解释,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

1、支付程大伟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

2、支付陆艳扶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

答:1、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依司法解释,就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本案中,程大伟已高中毕业正读大学二年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要求其父支付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2、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陆艳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经济来源,属既缺乏生活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双缺乏人,因此,程君依法应当对陆艳有扶养义务,支付陆艳的扶养费,故陆艳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四、张某(1966年5月生)与王某(1967年1月生)就是同村村民,1989年2月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第二年10月1日举行婚礼并宴请亲朋好友,但未履行结婚登记,之后王某与张某便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王某于1992年生育一女孩,至1999年,张某与王某共同盖了5间瓦房,并置备了手扶拖拉机一辆及一些家用电器。

张某与王某共同生活早期感情很好,张某在外跑运输,王某在家种田,两人家中生活条件比同村多数村民要好。1999年,张某在县城找到一份专为某公司运送货物的稳定工作,经与王某商量,张某在县城租了一套房子准备长期干下去,2000年春,张某在城里认识了个体户刘某,两人逐渐产生感情,自2000年底起,张某与刘某开始同居生活,刘某于2001年10月生下一子,周围的人都以为她们就是夫妻。2002年春节期间,王某听到同村在县城工作的人提起张某与刘某的事,后到县城去调查发现确有其事,于就是非常气愤,遂于2002年3月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张某与刘某重婚罪并要求与张某离婚,分割共有财产。

王某还表示女儿由自己抚养,张某应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200元。问:

1、王某与张某就是否构成事实婚姻?简述其理由

2、张某与刘某的关系就是否构成重婚?为什么?

3、对王某要求与张某离婚及分割财产、抚养女儿的要求如何处理?

答:l、本案中.王某与张某“结婚”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其结婚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且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因此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2、张某与刘某的关系构成重婚。因为张某与王某的关系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而其与刘某又就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有一子.因此符合重婚的定义。最后就是否应追究张某的重婚罪,要瞧刘某就是否知道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如知道则应追究其重婚罪。反之,不追究。

3、因为王某与张某构成事实婚姻关系,所以法院应受理王某的离婚请求。法院应准予王某与张某离婚,同时应按婚姻法的要求分割财产,确定女儿的抚养人及抚养费。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与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五、2009年,某外企一姓郑的部门经理在一次公司聚会中,因多喝了几杯,稀里糊涂地被女助理李某扶到宾馆“休息”,次日凌晨,酒醒后的郑某发现李某与自己同床共枕,惊得夺门而逃,一个月后,李某带着两个哥哥找上门来,称已怀上郑某的孩子,如果郑某不与她结婚,将告她强奸罪。郑某被逼无奈只得与李某匆匆登记结婚,婚后不到半年,李某即生下一子,郑某怀疑宾馆一夜乃李某设下圈套,愤而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请问,法院该如何判决?

答:郑经理与李某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具备了婚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符合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却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双方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她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该婚姻关系又不具备婚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婚姻法修订草案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

郑经理可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撤消权,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消该婚姻关系,而不就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对此应当给予支持,同时应该根据情况适当照顾婴儿与女方的利益。

六、根据2011年8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有关规定,分析下列案例。2005年小王在父母的帮助下贷款买了一套房子,2006年与小成结婚居住,两人一起承担月供,2010年取得了房产证,现两人要离婚,小成主张房本就是婚后取得的,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王认为房子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房屋增值了两倍,也与小成无关,两人为此争得不可开交。问:此房产应该如何处理?

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产归谁?

2、婚后父母赠房,就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小王结婚3年后,父母给她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小王的名下,小王的妻子小赵就是该房屋共有权利人不?

答: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在本案中,房屋应归小王所有,但应结合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并根据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小王给予小李相应补偿。

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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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社会工作中的沟通技巧在管理中的运用 中文摘要:当前的社会工作专业正处于一个蓬勃发展及逐渐壮大的大好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能顺利找到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工作。本文即是以探讨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职业转变为目的,以个案社会工作者到管理者的职业转变为例,重点论述了个案社会工作中的沟通技巧在管理中的运用。通过论述个案社会工作中的自愿原则、热情原则、真诚对待案主、同感和非批判的态度等沟通的专业技巧在管理中的运用,说明社会工作技巧的普遍适用性。 Abstract: The present social work speciality is in a flourishing development and great period growing in strength gradually, but this does not mean the graduate with specialized social work can find the work correlated with one's own speciality smoothly . This text changes into the purpose with the job of probing into the professional graduate of the social work, change example into with case social worker job to get administrator , expound the fact communicative skill , case of social work in application of of managing especially. Through describing the voluntary principle in the case social work, such application in managing of professional skill communicating as hospitable principle , sincere treating case main fact , the same feeling and attitude not criticized ,etc., state the general suitability of the social work skill. Finally , propose hoping: The graduate with specialized social work should put sight a bit farther on the choice of employment, do not want the limitation . 关键词:个案社会工作管理(者)下属沟通 Key Words: Social Work Of Individual Manage(r) Subordinate Communicate 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逐渐发展和壮大了起来,但是在中国现有社会经济的发展条件下,能够接纳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专业单位又实在是屈指可数,大量本科及专科毕业生无法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许多社会工作专业的学习者和毕业生都认为社会工作专业让自己很难在社会上找到除其专业领域外的其他合适的工作岗位。有一部分学生从一开始就厌恶、鄙视社会工作专业,并以一种消极被动的态度来对待和学习它。然而,用心领会社会工作专业的方法和技术的学习者,他们一定会发现社会工作专业的普遍适应性。许多专业领域的人士及学者把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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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个案社会工作的基本过程 社会工作的过程都是一个建立在知识、价值和技巧的创造性结合基础上的问题解决过程,由一连串的服务所组成。它始于潜在案主面对问题或困扰前来机构寻求专业人员的协助,或社会工作人员给予机构功能外出游目的地寻求可能的服务对象(如针对街头少年帮的外展服务),终止于完成服务或中断服务关系。 个案社会工作不同发展阶段的划分

根据个案社会工作者服务过程中实际工作的重点,将个案社会工作过程分为关系建立、评估、计划、干预、结案五个阶段。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这五个阶段是一个有步骤的不断递进的过程,但实际上,依步骤进行时,又常常是互相关联或并行发生的,有时甚至是循环的。 第一节接案与建立关系 ●接触潜在案主 (一)接触潜在案主的途径 接触潜在案主是个案社会工作过程中的第一步,工作者和潜在的案主开始接触,通常有三种途径: (1)个人或家庭带着他们自己无法解决的困难或问题前来求助。 (2)工作者根据机构功能主动外出要为那些没有提出帮助要求的人提供服务,例如,逃学的街童、性工作者、吸毒者、艾滋病感染者、帮派少年或无家可归者。 (3)有人认为某人或某家庭有严重的威胁他们自己或他人福利的问题,因而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干预。工作者可能去接触那个人或那个家庭,或者转介处强迫规定他们向机构报告,例如经检察院审查判定为需要社区矫正的少年。 (二)潜在案主的分类 根据与机构接触的不同原因,潜在案主可以分为三类: (1)自愿性潜在案主(或申请人)。 (2)非自愿性潜在案主。 (3)强迫性潜在案主。 ●工作者主要的工作目标 在建立关系阶段,社会工作者主要的工作目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与潜在案主进行初步的会谈,根据机构的宗旨、资源和工作者的能力,鉴别、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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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但都无效。前夫发病时会殴打辱骂案主,案主被打得很严重的 一次曾报过警。 案主想把前夫送到精神病院,但前夫家人不同意且并 不打算把他接回家。前夫老家在湖北,有一弟弟在深圳当律师。 案主以儿子要高考为理由辞去工作已有一年多,8 月份申请最低 生活保障, 但由于她在深圳居住时间达不到要求而被拒绝了。案主现 在想把离婚时得到的房子卖了,换成一套较小的单元,剩余的钱酌情 给前夫一些后,希望前夫能搬离。 四、案主需求分析、介入目标及理论支撑 (一)需求分析及理论支撑 中心任务介入模式首先强调的是发挥案主本身的能动性, 其次是 有限的目标,它所确立的目标应该是具体的、外在的、有限的,它的 目标是案主的问题, 而非案主的个人成长。选择这种模式就是希望在 有限的服务时间内,达成案主自己选择的、明确的及有限的目标,从 而提高个案工作的效果与效率。与其他模式相比,它提供的是一个实 施过程的框架, 而对于具体介入方法的选择则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 博采众长的方法。 此案中案主的问题比较需要急迫的解决, 且重点在于问题的解决 而不是个人的成长。所以选择此种介入模式较为妥当。 同时,艾利斯的 ABC 理论认为人的很多不适当的行为和情绪皆 来自个人不理性的理念, 人在很多情况下是非理性的。它使人逃避现 实,自怨自艾,不敢面对现实中的挑战。当人们长期坚持某些不合理 信念时, 他会导致不良的情绪体验。 而当人们接受更加理性的信念时, 其焦虑和不良情绪就会得到缓解。所以改变行为须从改变理念开始。 我们发现案主在处理前夫的问题时,一直用逃避的方式,不愿意 直接面对现实, 如自己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不回家住等方式逃脱前夫对 自己的纠缠等。同时,我们发现她在没离婚之前一直是家庭的“主导 者”,过于强势,压制了丈夫和儿子的行为模式。她认为丈夫和孩子 性格内向、老实,在外面容易吃亏,所以家中的大小事务几乎都是她 一个人包揽。 因此,我们在与案主面谈时,是从“理性”的角度,以“家庭”为主 线帮助其梳理出事件的脉络, 共同诊断出问题的症结, 寻求解决方案。

儿童个案社会工作案例

儿童个案社会工作案例:运用“结构家庭治疗法” (说明:本案为真实案例,为对案主负责,案主姓名采用其英文名字) 一、接触案主 有个朋友在艺术设计学院读书,课余在外边做家教,教小孩子画画。一天她问我对教一个六岁孩子学外语有无兴趣。起初我说没有时间。但是听完她对那个孩子以及他的家庭状况的介绍后,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可能是专业使然,推测出那个孩子受家庭的影响多少有些问题,最后同意了。于是开始接触到了一个叫lala的六岁的男孩。 二、案主资料收集与问题诊断 Lala是他的英文名字,这个名字是他小姨kitty给他起的。后来我了解到在这个家庭里边,lala最爱的就是他的小姨。Kitty以前在经三路ef做外语培训工作,现在在北京新东方教口语,lala的外语一直都是跟她学的。 Lala的家在富田丽景花园(东风路与南阳路交叉口附近),**市最具典型的富人社区,当然lala的家境相当好。Lala的爸爸有一家公司,Lala的妈妈也有一家公司,而且生意都很好,因此两人也都很忙。虽然两人已经离婚了,并且又有了各自的家庭,但他们依然爱着lala。 这个家庭平时就住着Lala和他的姥姥。Lala的姥姥很有修养,是个老年知识分子。她能够理解而且可以接受Lala父母的选择,直到现在他对Lala的爸爸依旧很好。只是后来我发现她不愿意让Lala去他奶奶家,这是Lala不喜欢她的最大的原因。 我一直以为结构不全的家庭中的孩子精神上会受到影响而留有阴影,其必然在个人行为上有所古怪与异常。Lala表现的并不明显,但他并不是完全的健康正常,最突出的问题一个是他的想法,语言与年龄不符,可以说是提前畸形社会化了;一个是他不爱他的爸爸妈妈以及姥姥。下面举几个例子具体描述一下Lala 所存在的问题: 例一:一天谈到最喜欢的汽车,我问Lala是喜欢爸爸的现代还是妈妈的别克。他说都不喜欢,只喜欢楼下的法拉利跑车(后来听他的姥姥说每次Lala的爸爸来看他或带他出去玩,Lala总是嫌他爸爸的车破)。然后他又说了很多让我吃惊的话,比如他说,我最喜欢抽大中华烟,最喜欢喝茅台酒,我抽着烟,喝着酒,身边再有个美女。Oh-oh,我厉害吧。 例二:一次我问Lala最爱家里哪个人。他说最爱小姨kitty,因为kitty经常和我玩。不喜欢爸爸妈妈和姥姥吗?我问。不喜欢,他说。为什么?我问。就是不喜欢。然后他不说话了。 例三:我们上课的房间里挂着很多照片,都是Lala妈妈的。有一次我故意问Lala照片上的人是谁。Lala说是熊猫。他的回答很出乎我的意料,我想是因为Lala很爱妈妈才这样说的。于是接着问,Lala是不是最喜欢熊猫呀?不,我最爱金鱼。然后他跑向客厅,客厅有个很大的渔缸,里边养着许多金鱼。 三、目标与计划制定 经过与Lala更长久的接触以及与Lala姥姥以及爸爸的深入交谈,我确定Lala所存在的问题的产生原因与其所处的家庭环境及其家庭成员的行为习惯有关。比如Lala的爸爸因为生意的缘故经常要与各方面的人打成一片,吃饭当然必不可少,然而很多次Lala爸爸都带Lala一起去。显而易见,在那样一种烟雾缭绕的氛围中,在那样一种酒色财气的环境里,在那样一群成年男女的旁边,初步开始社会化的年幼的Lala 会受多么大的影响:他会记着大人们说的话,会试着模仿大人们的行为,甚至会沿袭大人们的思维。于是Lala自然会说“我抽着烟,喝着酒,身边再有个美女”那样的话。 在Lala的爸爸妈妈没有离婚的时候,Lala的妈妈总是说Lala的爸爸如何如何不会做生意,每次都提到他的车如何如何不上档次,没有办法与楼下的法拉利相比。就是在Lala妈妈这样的熏陶和影响下,Lala 也学会了妈妈那一套。 如果lala一直这样下去,对其成长必定不利。我最终决定不能仅仅做他的外语家庭教师,作为社会工作者我有责任协助Lala的家人对他的成长做健康和积极的指导,从而使他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很欣慰的是Lala的家人很支持我,毕竟,他们比我更爱Lala! Lala所存在的问题的产生原因与其所处的家庭环境及其家庭成员的行为习惯有关。因此,如果从根本

家庭社会工作相关案例分析及其解决思路

家庭社会工作相关案例分析及其解决思路 一、案例 这就是一个重组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包括:41岁的父亲、31岁的继母、16岁的女儿小佳与与小佳同父异母的7岁的妹妹。 正在读高一的小佳,学习成绩差,在校表现差,情绪暴躁,爱发脾气,有严重的厌学情绪与自虐倾向。小佳原有的家庭,父母关系一直不好,加上父亲有“婚外情”并生有一私生女,最终父母在一年前离异。父亲在离婚后不久就与曾经的“婚外情女主角”结婚。此后小佳与父亲、继母与一直没有曝光的同父异母的妹妹生活在一起。面对背叛母亲的父亲、破坏自己原有家庭的继母与与自己抢夺父爱的妹妹,作为曾经的宠儿,小佳无法适应与接受家庭如此大的变化,脾气变得更加暴躁、不稳定,心理更加敏感与脆弱还伴有严重的自虐倾向,经常用小刀将自己割伤,她曾坦言“在瞧着血液从身体中流出的时候,内心的恨、愤怒、嫉妒才会暂时得到缓解。”她一直以敌对的态度对待现在的家人,甚至拳脚相向。 在原有的家庭中,父亲经常借口工作忙不归家,即便回家也很少与母亲及小佳交流。在对待子女问题上,父亲仅仅以满足女儿在物质上要求为目标。在当前的家庭里,父亲对女儿小佳深感愧疚,更加想要弥补她,但也只就是在物质上的“宠爱”,感情上的溺爱与骄纵。可面对小佳的变化尤其就是其自虐倾向,父亲感到迷茫,不知如何就是好。 继母在现在的家庭中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经常成为小佳攻击的对象。虽然她已尽力的满足小佳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要求,但却发现很难与小佳进行良好沟通与友好相处。 二、对问题的界定 该重组家庭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情绪问题。小佳的情绪不稳定,易冲动,冲动时有自我伤害行为,有轻微暴力倾向。 (二)小佳的厌学心理,学习成绩差,表现差。 (三)亲子关系问题。小佳与父亲、继母之间沟通不良,冲突不断。父亲与继母都想对小佳好,但都仅仅就是对其物质上的满足,忽略了其精神与内心的情感需要。

1流动儿童亲子关系的社工介入典型案例分析

流动儿童亲子关系的社工介入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本文以流动儿童亲子关系的社会工作为切入点,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和家庭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巧,以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和萨提亚家庭治疗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流动儿童亲子关系问题的专业服务工作进行典型个案的分析,表明社会工作对解决流动儿童家庭亲子关系问题的有效性,并且为构建流动儿童社会工作支持体系的研究提供有力借鉴。 【关键词】流动儿童亲子关系个案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 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出现以农民为主的、以移居城市为目的的流动家庭,而且数量越来越多,与之相伴的是大量的流动儿童群体。特殊的经历使他们既不同于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也不同于城市中的常住儿童,他们的成长面临着教育、健康、贫穷、社会边缘化以及社会化等诸多挑战。此外,这些流动儿童早期与父母分隔两地,没有建立良好的依恋关系,现在,由于父母工作繁忙无暇顾及他们,使得流动家庭亲子关系不融洽,这些不良的成长环境和发展状况,严重影响流动儿童个体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化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和谐社会建设。 一、接案与建立关系 案主小星(化名),今年9岁,小学三年级。在小星刚满两岁时,父母都离家到城里务工小星留给家里的奶奶带着。现在父亲在工程队里做木匠,收入还算满意,但工作量很大,每天收工回到家,已经是夜里了。母亲在超市做清洁工作,赚些钱贴补家用。小星在小学二年级的暑假里,被他陌生的父母带到了城里,父亲为小星办理了在属地公办小学随班就读的手续,开学几个月后,小星不好好做作业作业,父亲狠狠打了他好几次,父子间关系十分紧张,小星基本不与父亲交流,甚至都很少叫“爸爸”,虽然与母亲关系较融洽但彼此交流也不多,很少主动跟母亲讲自己在学校发生的事。小星在学校里不但学习成绩不好,与同学关系也不好,甚至影响到老师正常教学。为此,父亲对小星管教更加严厉,而小星性格也变得内向、孤僻。 在熟人的介绍下,笔者与小星母亲交流并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上门了解其家庭情况,和小星的三次接触后,笔者获得了他的信任,并与小星及其家庭建立了专业关系。 二、预估与问题界定 (一)预估 在儿童的成长和社会化过程中,家庭、学校和儿童生活的社区是对儿童影响最大的三个子系统,因此本案例采用社会生态图的预估方法。

个案社会工作案例分析报告(范例)

个案社会工作案例分析报告(范例) 一、基本资料 案主姓名:吴某 性别:男 年龄:73 岁 二、个案来源 个案是院舍照顾机构管理人员转介,社工经过与案主面谈,确定初步问题后接案。 三、个案背景资料 (一)重要引发事件 近日案主因心脏病住进深圳某医院,这次在检查、护理、用药过程中处处抱怨其儿子,还经常无故对儿子发脾气,跟病房的医生、护士甚至病房的其它病人家属说他儿子的坏话。案主的父子关系一度非常紧张,他的儿子也在一气之下说了要放弃案主,在医院案主的儿子要和案主脱离父子关系,案主父子关系面临一个大挑战。案主需要心脏搭桥,手术费最少要用 6 万块,手术费用如果筹不够,案主将无法顺利进行手术。最坏的打算就是案主“有钱看病,没钱等死”。 (二)曾做出的调试和成效 1.自我调试。 案主入住老人颐养院之后,因与子女关系都不好,感情上面缺乏沟通,得不到家人的温暖和关爱,案主有被遗弃的

感觉,时刻认为自己没有依靠,没有归属感,对生活非常消极、自卑。 案主曾经意识到自己的心理状况,也想通过一些日常活动来摆脱这种困境,比如通过给希望小学的学生定期捐款,给有需要的人编织毛衣送温暖等,但是由于得不到大家的认同和理解,案主变得更加自卑敏感。 2.院舍照顾层面。 老人颐养院的领导曾经与案主儿子多次面谈,与其共同探讨案主目前的状况,希望改善案主与儿子之间的关系,并尽量通过安排文娱活动让案主融入院舍生活。 (三)行为表现。 案主住院后,由于对疾病的害怕甚至恐惧,而导致心理上的紧张和敏感,容易对身边的人产生种种误会。只要身边的人说了一句不当的话,或者一个不合适的行为,就会引起案主的猜疑和否定。 (四)人际关系。 案主在入住养老机构后,案主失去自身的角色而与他人交往,使案主在与工作人员交往和满足工作人员的期望时常常感到羞辱和没有自尊,这引起个人认知出现误区,在他的眼中,只看到别人的缺点,看不到优点,眼中容不下一粒沙子的性格,喜欢挑别人毛病,导致了案主与家人、与院舍照顾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其它老人之间缺乏稳定的沟通,案主人

社会工作个案分析

社会工作个案分析报告 一、个案基本资料∶ 钟天桥,男,14岁,是一名初二学生。父母长期外出打工,一年回家一两次,两个姐姐都出嫁,家中只剩案主与奶奶,父母每年外出之前会留下一小部分钱由奶奶支配,两人靠田里种的的庄稼维持日常生活。奶奶年纪已大,除了忙地里的活,还要做饭烧菜,加上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管教案主,两人代沟严重,很少交流互动。父母外出打工从不打电话回家,不关心案主的生活和学习,用他的话来说家就是个吃饭睡觉的房子。案主性格较为外向,但脾气暴躁,轻易与同学发生矛盾冲突。学习兴趣不高,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科任老师反映经常扰乱课堂,近段时间三天两头旷课。找案主谈话时了解到,他觉得上学没意思,最近认识了村子里的社会青年,想辍学跟他们“混”,反正自己没人管没人关心,问到家庭情况时他总是自卑地低头不说话或说不知道。学校了解他的家庭情况后,想给他申请贫困补助,但他不愿意接受 二、问题分析∶ 案主正处于青春逆反期,其的生活环境给他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家庭生活里很少有父母的身影,很少得到家人的关爱,心理逐渐冷漠,开始厌倦生活和学习,潜意识觉得自己是没人关心没人爱的的;案主与不良人群交往,别人买瓶水或零食给他,他就很满足,他觉得这样就是关心,在精神上找到了依托,想要跟随这群社会青年一起玩,加上在校表现不佳,学业困难,与同学相处的不融洽,又因为家庭的原因在同龄人面前有自卑的心理,父母对自己的学习更是不闻不问,于是产生了辍学的想法。学校老师问到他的家庭情况时,他表现出的冷漠又自卑可见留守儿童心理的极大创伤;而他拒绝学校的帮助是因为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具有很强的自尊心,在他看来这是同情和可怜,这样的心理需要纠正。 三、个案目标与服务计划 目标∶改变案主现在颓废的生活状态,避免其跟着社会不良青年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帮助其发现自己生活的温馨,让他感受到父母家人、老师、同学的关怀和爱;帮助他认识到校园生活以及家庭的美好,认识自己的偏差,走回正常的人生轨道。 计划∶(1)收集资料,了解案主的基本情况 (2)约定时间上门走访、与案主父母取得联系 (3)整理所得资料信息,找出问题的关键 (4)与案主接触,得到其信任,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5)对案主实施心理、思想上的工作 (6)注意案主心理及表现情况,并积极给予鼓励、关心和引导 (7)积极帮助案主与父母家人以及老师同学的互动和沟通 (8)注意案主可能存在的情绪波动,跟进服务 (9)若各项目标基本达成,即可结案并共同制定未来计划 四、计划开展过程及实施成效 过程∶(1)通过学校的资料了解钟天桥的个人信息,并向班主任、科任老师和同学了解他的在校生活、学习习惯以及性格、为人处事的特点。从老师同学口中得知,他不爱学习,上课经常睡觉,跟周围同学讲话,基本上不交作业,老师教育他时,他总是一脸的无所谓。(2)找到钟天桥的家庭地址,并跟他奶奶约好将会在周末去拜访。钟天桥的奶奶是个农村

常见的几种个案社会工作模式上课讲义

常见的几种个案社会 工作模式

1、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1930年美国史密斯学院的汉金斯(Frank Hankins)首次使用“心理社会”这个概念。1937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汉密尔顿(Gordon Hamilton)发表“个案工作的基本概念”(Basic Concept in Social Casework)一文,系统阐述了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有关理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另一位学者霍利斯(Florence Hollis)在20世纪60年代综合各种相关的理论把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加以发展,使之成为个案工作的一种重要服务模式。 (1)理论假设 ①对人的成长发展的假设。认为人与环境是一个互动的体系,人在特定的环境中生活成长,人所遭遇的问题也是人与环境互动的结果。所以只有结合人与环境的互动,即考察“人在情境中的状态”,才能真正理解人的行为。认为影响人的行为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3个方面的因素,它们相互作用,一起推动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②对服务对象问题的假设。认为导致服务出现问题主要有3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成长早期未实现的欲望或诉求压抑,对服务对象当前的生活和人际交往形成压力;其次,当前的压力,迫使早期的问题显现出来;第三,对外部环境的应对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的欠缺而无法有效应对外在环境的要求。来自过去、现在以及问题处理这3个方面的压力相互影响,最终使服务对象心理出现困扰、人际交往出现冲突。 ③对人际沟通的假设。认为人际沟通是保证人与人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基础,是形成健康人格的重要条件。 ④对人的价值的假设。认为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即使是暂时面临困扰的服务对象,他们也有自我发展的潜力。 (2)治疗技巧 ①直接治疗技巧。直接治疗技巧是指直接对服务对象进行辅导、治疗的具体方法。在直接治疗技巧中,又可以根据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沟通状况分为非反思性(non-reflective)直接治疗技巧和反思性(reflective)直接治疗技巧。前者是指社会工作者直接向服务对象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而服务对象只处于被动接收状态的各种辅导技巧。这种辅导技巧不关注服务对象的自身感受和想法。非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主要包括支持、直接影响和探索-描述-宣泄。支持是指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了解、接纳和同感等方式减轻服务对象的不安,给予服务对象必要的肯定和认可;直接影响则是社会工作者通过直接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意见促使服务对象发生改变;探索-描述-宣泄是指社会工作者通过让服务对象解释和描述自己困扰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过程,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情绪宣泄的机会,以减轻服务对象内心的冲突,调整服务对象的不良行为。后者是指社会工作者通过与服务对象相互沟通交流,引导服务对象正确分析和理解自己问题的各种具体技巧。这种辅导技巧比较关注反映服务对象内心的感受和想法。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主要包括现实情况反思、心理动力反思和人格发展反思。现实情况反思是指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对自己所处的实际状况作出正确的理解和分析的技巧;心理动力反思是指社会工作者协助服务对象正确了解和分析自己内心的反应方式的技巧;人格发展反思则是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重新认识和评价自己的以往经历、调整自己人格的技巧。 ②间接治疗技巧。间接治疗技巧是指通过辅导第三者或者改善环境间接影响服务对象的具体技巧。间接治疗技巧的运用对象很广,包括服务对象的家人、朋友、同事、邻里和

儿童社会工作内容和方法

社会工作者:儿童社会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人事考试教育网2011-3-18 11:18 【大中小】【我要纠错】 儿童社会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一、儿童社会工作的基本内容 1、儿童养育和保健 儿童的养育主要是指在饮食喂养、合理营养、居住环境、托儿设施等各个方面对儿童更完善、更全面和更科学的抚养和培育。 儿童的保健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妇婴保健,即利用各种有效措施减少婴儿死亡率;二是指对儿童的卫生工作,即通过健康检查、身体缺点的锻炼及矫治、传染病的预防、健康教育和科学的生活方式的宣传等等方式促进儿童健康发育成长,全面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 2、儿童照顾和教育 儿童照顾是指在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等环境中给予儿童在生活、学习、成长等各方面的呵护和关怀。 儿童教育主要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多个径途使儿童学会认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思维方式,具备生活中必需的能力,习得初步的社会规范,培养基本的道德品格的过程。 对残疾儿童的照顾、教育和康复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特点和采取各种特殊的工作方法。 3、儿童救助和保护 儿童救助主要是指对孤儿、被遗弃儿童以及生活困难儿童的救济和帮助。对前者的救助形式主要有儿童福利院教养、家庭寄养和收养等。对后者的救助的主要方式是为贫困或单亲家庭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救助,以使儿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儿童保护包括三个层面上的工作:一是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从制度上规定和保护儿童的各种权利;二是在实际生活中通过具体手段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如生命权,被抚养权、健康权等;三是保护儿童的成长,与各种有关的社会力量(家庭、学校、警署、法院、青少年保护专设机构等)合作,对一切危害儿童身心健康和成长的行为作斗争。 二、儿童社会工作的具体方法 1、儿童辅导 (1)儿童辅导的基本概念

个案社会工作实用案例分析.docx

个案社会工作案例分析 案主背景: 李某,女,今年18 岁,初中文化程度,性格比较内向,平时喜欢独处。初一下半学期 开始就经常称头晕,不去上课,可经医生检查一切正常。初三勉强毕业后就再也没有跨入校 门。平时一个人呆在家里看电视,比较喜欢卡通片,也照着漫画书上画漫画玩,可画得不怎么 样,也从不敢把自己的画给别人看。父亲平时工作忙,无暇顾及她,母亲经常要去照顾外婆, 与案主交谈的机会也比较少。因案主读书成绩比较差,父母也就对她没什么期望,认为 女孩子书读不好就让她呆在家里,将来嫁人算了。母亲平时常常用“你不行的”、“你不会的”等言语对案主做家务事予以评价。案主初中毕业后不再上学,父母怕她到外面学坏,也不让她出去结交同伴,使她更加孤独。居委会人员也反映案主特别敏感,只要她看见别人聚在一起讲话,就会认为是在讲她,为此还和邻居发生过矛盾。对于邻居的同龄人,她总是以 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拒绝与其交往,也从不肯参加社区活动。最近母亲发觉案主越来越不愿意与 人交往,就托熟人帮她介绍了一份简单的工作,想让她去社会上历练历练,可她做了两天就不肯去了,母亲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就来求助社会工作者希望得到帮助。 个案分析: 案主主要存在这样几个问题:( 1)性格问题( 2)人际沟通问题( 3)自我认同问题( 4)家庭问题 工作目标: ( 1)提高沟通和人际交往的能力( 2)改善案主的生活环境,恢复和提高案主的自信心( 3)树立其对自我的成功认同感,从而增强案主的自我实现和满足感。 工作原理: ( 1)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理论( 2)“人在情境中”理论(3)人本治疗模式的理论( 4)现实治疗法的理论 工作方案: ⒈ 首先,工作员登门上访与案主母亲和案主进行初次见面,并和案主母亲及案主会谈。此 次会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案主母亲和案主双方来了解案主求助的动机,尽可能的找出案主当前所面临的心理困扰,作出是否需要给与帮助的决定。在会谈过程中,一方面工作员通过以一种轻松、愉悦的谈话方式,大致了解案主个人的基本信息、家庭的基本情况及其所面临的 困难,以确定是否可以结案,另一方面要向案主坦诚介绍工作员自我的身份、机构的设置及服务内容,以尽量减轻案主的疑虑和敏感度。 ⒉再通过展开一到二次的访谈与案主建立信任的专业关系,其主要目的在于使案主相信工作 者的能力,同意接受工作者提供的服务,即取得案主的信任。并同案主一起协商制定具体的 治疗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其中涉及到澄清服务的方法、服务的性质、服务的目标,明确案 主、工作者、机构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成效评估: 本次服务计划综合考虑到案主的心理需求及其所处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

老年社会工作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 案主赵某,女,年龄68岁,高中文化,年轻时是单位会计,性格内向。有一儿一女,儿子在上海某外资企业工作,女儿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儿子和女儿都很孝敬,时常回家探望父母。赵某退休后与丈夫每天早晨到社区附近的广场打太极拳,晚上老两口到社区散步,老两口还经常到全国各地旅游,邻居和亲戚都十分羡慕张某老两口,赵某也十分满意这种生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天老两口去散步回来,赵某的丈夫突然胸口不舒服,案主扶丈夫上床休息,没有想到过了一会案主的丈夫就快要不行了,案主急忙拨打了急救电话,120救护车将案主丈夫送到医院以后已晚,赵某亲眼目睹了丈夫的猝死,后来得知丈夫死于心肌梗塞,案主后悔不已,极端自责,性格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每天将自己关在家中,以泪洗面,吃的少睡得少,身体日益虚弱。儿子要接赵某去上海居住也被拒绝,案主认为去子女家居住会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愿意去;女儿和外孙女有时来陪伴和劝说母亲也未能让母亲的情况有所好转。赵某每天思念和丈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觉得生活没意思,在亲友面前经常流露出随丈夫而去的想法,经常拒绝进食。赵某的儿子和女儿担心母亲的状况,求助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在了解赵某的情况后,决定让社工小李负责处理该个案。 问题: 1.案主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以危机介入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如何对案主进行危机干预? 3.除了危机介入,社工小李还应从哪些方面介入? 答题要点: 1.案主的主要问题如下: (1)案主的自杀危机:案主目前有自杀倾向,经常拒绝进食。 (2)案主的身体问题:目前案主进食差,加上每天睡眠不足,身体虚弱,对身体已经造成危害。 (3)案主的自我认知:案主认为丈夫的病逝与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自我封闭,极端自责,对未来生活缺少自信,觉得活着没意思。 (4)案主的家庭沟通问题:家人的沟通和交流状况不佳,案主认为去子女家居住会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案主的人际交往问题:性格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每天将自己关在家中,与平时交往

儿童社工个案

小玲小的时候为躲避学校的考试而离家出走,一直在街上流浪,后来被一家救助站收留。由于小玲能够提供的线索太少,无法找到其家人,经过正规的手续后,小玲被现在的养父母领养。 小玲的养父母是市场里的商贩,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领养了小玲后对她很不好,经常打骂她,每天让她干很多的活,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拿她出气。只有年迈的奶奶疼爱小玲,经常偷偷给她吃的东西。社会工作者通过对小玲的了解,感觉小玲总是不相信别人,也不爱与人交流,平时比较贪玩,不喜欢学习。 【问题】 1.小玲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2.结合案例,简述对儿童有重要影响的社会要素。 3.社会工作者应如何开展工作来帮助小玲? 【问题解析】 1.小玲遇到的问题有: (1)小玲性格内向,不愿与人交流,对人比较防备,不愿透露关于家庭方面的信息。 (2)小玲比较顽皮、贪玩,不喜欢学习,缺少知识学习和道德教育。 (3)小玲的养父母对她不好,经常打骂她,使小玲和他们的感情不深,沟通更少,在这样的环境中,小玲缺少家庭的关爱。 2.对儿童有重要影响的社会要素主要有: (1)家庭。最早的社会化发生在家庭中,尤其是在东方文化中,家的概念十分强烈。而在社会中,不同家庭的情况不尽相同。在历史上,一个人出身的家庭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人在此后一生中的社会位置,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位置不是通过继承获得的。但是一个人出身的家庭环境以及所受的熏陶,使其今后的生活中,很难退去其家庭的印迹。 (2)学校。学校对儿童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场所,在某些情况下,其影响作用甚至会超越家庭。学校的教育对儿童来说是其接受的第一种正式过程。学生们完成规定的课程,并在考试的过程中感受社会竞争。另外,还在很多其他方面获得经验,如原本顽皮的儿童被要求在课堂上保持安静,按时完成作业,遵守学生守则。在学校里老师是权威的代表,学生们必须对他们的指令做出回应。

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一、来访者一般资料 来访者姓名:F (为了保护来访者隐私,故在此隐去真实姓名)。来访者性别:女。 来访者年龄:21岁。 来访者职业:在校大学生,大二在读。 来访者主要症状:白天昏昏欲睡,晚上睡眠不好。食欲不振。对生活失去兴趣,不愿意与同学、老师、家人交往,对学习也失去兴趣。自我评价低。 二、个人陈述 我和我男朋友L是高中同学,高三的时候我们不顾老师和双方家长的反对恋爱了。高中毕业以後,虽然没有考进同一所学校,但都在这座城市,我们俩都很高兴。我们的父母也基本上默许我们之间的来往了。” 虽然我们学校之间距离很远,但刚上大一的时候L每个星期都会来我的学校找我两、三次。每天晚上都会通电话。但是这种状况并没有持续很久,後来他来找我的次数慢慢变少,到大一下学期的时候,他半个月才来找我一次,基本上都是我去找他,但是我找他的时候他显得很不耐烦,於是我们就经常开始争吵。” 随著吵架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就越来越觉得累。很多时候想到了分手,但是又真的舍不得这段将近两年的感情。” 後来有一次我偷偷查了L的手机通话清单,发现他跟一个女生来

往很密切,我给那个女生打电话,骂了她。我当时真的控制不住 自己,我完全想象不出来自己会像个泼妇一样骂人!他知道这件事情以後,说我是无理取闹,跟我提出了分手。我追问他和那个女生的关系,他说是学校社团的事情才联系的。我不相信,继续追问,他就根本不解释了。我去找他,他也总是找藉口不想见我。” 到 现在,我们已经半年多没有联系过了。但是我心裏面还是放不下他。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我控制不住自己啊!分手之後,他并没 交其他的女朋友,所以我想那件事情是我误会他了,我很後悔。 如果当初我能冷静些,就不会和他分手了。每天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这样想,越想越放不下他,越想越难受。每天心情都很不好,睡觉也睡不好,总是会梦见与L重归于好。什麽都没有心情做:也不想上课,也不想和同学交往。我觉得自己很失败,什麽都做不好。我已经变得完全不象自己了!这真的很恐怖,我不想这样。” 三、诊断 根据来访者敍述,以及了解其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诊断为:一般情绪障碍。 四、咨询方案与策略 对本案例中来访者的问题,咨询师采用以人为中心治疗方法。相信来访者有很大潜能理解自己并解决自己的问题,咨询师只 是通过咨访关系来引导来访者

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个案案例分析

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个案案例分析 一、基本资料: 丫丫,女,17岁,1米56,高二学生就读于某高级中学,爱好英语,沉溺于网络游戏。 二、背景资料: 丫丫父亲为国企工作人员,母亲是名主管,家境良好。目前丫丫跟爸爸和妈妈一起生活。家里有房有车,住在算是一个高档社区,家里比较奢侈。 三、主要问题: 1)自身问题:学习兴趣不高,成绩不好,老想着玩游戏,而且经常通宵达旦得玩游戏。丫丫家庭优越,父母宠溺,自我要求低,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游戏上。自我控制能力差,注意力不容易集中,做事懒散。比较专注于自我感受,会谈些自己感兴趣以及自己擅长的东西,其余时间总是不说话。 2)家庭问题:望女成凤,期待和现实产生的差距让父母有所失望,恨铁不成钢的心理导致对丫丫的态度阴晴不定。父亲平时忙于工作,回家后看到案主玩电脑,经常对丫丫冷暴力,严重则打骂。母亲比较宠溺丫丫,只是希望丫丫要认真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对丫丫期待很高。 3)社会问题:与外界社会接触少,人际交往面不大,有基本的

待人接物的礼仪,但相对人情世故和换位思考缺乏,经常独来独往,表现出高傲的样子。 四、问题分析 1)家庭层面 家境优越,没有生活压力。,父母给予丫丫的总是最好的,有求必应。家里比较奢侈,没有节约意识。 经济条件好,没有意愿通过各种渠道去改变现状过得更好。 2)社区层面 丫丫所住的小区居民之间沟通很少,邻里之间很少往来丫丫就读的学校离家比较远,同学也都是放学后各自回家,因此回家后没有同学可以沟通。 3)社会层面 该家庭跟主流社会一样,存在着这样一种价值观:认为学习成绩是衡量一个孩子有无前途的唯一标准,同时以子女的成就来断定自己的成败; 4)优势视角下案主的能力/优势: 1、心态平和。重新认识和看待学习的问题,学习并不是光光成绩,更多的是一种能力和兴趣。 2、他其实也是一个守规矩的孩子,一般不做违反纪律的事情。 3、有意愿与家人保持一种很亲密的关系,比如丫丫看到妈妈做家务,会和妈妈聊天。 4、很聪明,会求助他人,英语成绩不错。

个案社会工作方法技巧

个案社会工作方法技巧 个案社会工作方法技巧 问题一:会谈时,引领性技巧有哪些 引领性技巧是指工作者引导案主具体、深入地探索自己的经验、处境、问题、观念等技巧。运用引领性技巧的目的是促进案主在相关主题上做出较为具体、深入、有组织性的表达和探讨,增进工作者对案主的认识和了解。引领性技巧主要有澄清、对焦、摘要等。 澄清 工作者引领案主对模糊不清的陈述作更详细、清楚的解说,使之成为清楚、具体的信息。澄清也包括工作者解说自己所表达的不甚清楚的信息。沟通本来就是困难的事情,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个独特的世界,各自拥有不同的生活空间,不是通过几句话就可以了解的。个案工作者与案主之间不是一般的人际沟通,而是要深入地互动,工作者必须对案主有较全面、深刻的了解才能真正按照其需要提供帮助。 对焦 对焦是指将游离的话题、过大的谈论范围,或同时出现的多个话题收窄,找出重心,并顺其讨论。对焦可以使会谈减少跑题、多头绪的干扰,使会谈能够集中在相关主题上进行深入、具体的讨论。但工作者在运用对焦时应注意与鼓励技巧的冲突,鼓励技巧的理念主张让案主多说话、尽量表达自己,这就免不了会出现谈话漫无边际的情况,因此,对焦技巧的运用不可生硬,应考虑偏离主题的程度及所持续的时间,来决定在恰当的时机进行对焦。 摘要 工作者把案主过长的谈话或不同部分所表达的内容进行整理、概括和归纳,并作简要重点的摘述。摘要技术的运用,可以帮助案主理清自己混乱的思路,突出案主在想法、感受、行为、经验上的特

点或模式,促进案主对自己有较清晰的了解。另外,工作者作完摘要后,还应向案主查证摘要是否准确,容许案主否定、接纳或更正工作者的摘要。 问题二:个案会谈的影响性技巧有哪些 影响性技巧是指工作者通过影响案主,使其从新的角度或层面理解问题或采取方法解决问题的技巧。影响性技巧主要有提供信息、自我披露、建议、忠告和对质。 提供信息 工作者基于专业特长和经验,向案主提供所需要的知识、观念、技术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信息包括案主不知晓的新信息和帮助案主改正已有的错误信息。工作者在提供信息的时候首先要了解案主的知识背景,分析其对信息的敏感能力和接纳能力,选择适当的方式提供信息。 自我披露 选择性地向案主披露自己的亲身经验、处事方法和态度等,从而使案主能够借鉴他人的经验作为处理自己问题的参考。自我披露可以引导案主从其他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或参考别人的方法解决自己的问题;自我披露还可以为案主树立坦诚沟通的榜样,工作者的坦诚开放、与人分享自身的经历和感受的做法,会感染案主使其愿意表露自己的内心世界;自我披露对促进工作关系也十分有利,工作者的自我披露可以拉近与案主的心理距离,发展融洽的专业关系。 建议 对案主的情况、问题有所了解和评估后,提出客观、中肯和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意见。作为专业的助人活动,在个案会谈中,工作者通过对案主问题及相关信息的了解,总会发展出具体的'解决案主问题的思路,工作者应该向案主提出这些意见。但是,工作者首先需要考虑清楚意见或方法的可行性、背后的理念及理论的正确性。而有时如何向案主提出这些建议比方法本身的意义还要重大,如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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