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税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保税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保税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保税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聘用雇员的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雇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雇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不占用正式编制、不调转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为满足特殊岗位及完成临时性、辅助性工作任务,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的专门人才。雇员不能担任行政职务,不能行使行政权力。原各单位自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全部纳入雇员统一管理。

第三条雇员在聘任期间应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流程,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第二章职位分类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雇员职位分为以下五类:

1、高级雇员:是指被雇用于高层次服务岗位的人员,如业务咨询、顾问、专家等岗位。

2、中级雇员:是指被雇用于管理性或专业技术性较强、属于承担部门主要职责岗位的人员,如规划管理、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文字编辑等岗位。

3、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是指被雇用于辅助性、事务性工

作岗位的人员,如受理材料、表格证书制作与发放、后勤事务管理、接待讲解、档案整理等岗位。

4、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是指被雇用于后勤服务工作岗位的人员,如专职驾驶员、接待员、信息录入等工勤、劳作岗位。

5、执法协勤普通雇员:是指被雇用于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巡查、执勤的人员。

第五条各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1、高级雇员:具有五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或在某一领域达到专家水平,熟悉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够在解决全局性或重大问题时提出参考意见。

2、中级雇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参加工作满七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熟练掌握本岗位专业知识和工作要求,能够独立承担工作任务,并进行总结和分析。

3、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掌握本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

4、工勤岗位普通雇员: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本岗位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服务保障工作任务;通勤班车驾驶员要求持有准驾车型A1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维护保养经验;其他专职驾驶员要求持有准驾车型C1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维护保养经验。

5、执法协勤普通雇员: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热爱岗位工作,能够胜任巡查、执勤工作要求。

第六条除高级雇员外,一般不再聘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高级雇员可延长至65周岁。

第七条雇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本市户籍人员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方可面向市外招聘。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八条雇员职位设置计划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按固定格式填写,明确职位的名称、工作项目、任职资格条件等内容,于12月底之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半年后补报一次。

第九条雇员职位实行总量控制,除工勤岗位、执法协勤岗位外,各单位雇员总数应当控制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15%以内。

第十条雇员的人事档案由劳务派遣公司保管,机关党委为其建立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级、考勤、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二)旷工或者病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5天;

(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其他违法行为,不宜继续在该单位任职的;

(六)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七)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目标的;

(八)因机构编制发生变动或其他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九)雇员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外兼职的;

(十)不服从组织分配和调整交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招聘程序及要求

第十三条雇员一般实行公开招聘,每年可以进行两次。专业适用面较窄、应聘人选来源较少且难以形成竞争,或者其他性质特殊的职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由用人单位写出推荐考核材料。

第十四条招聘雇员必须在核准的年度雇员职位设置计划内进行,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五条招聘雇员,由机关党委统一制订招聘方案或提出考核意见,报管委会批准后,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公开招聘一般应按照制订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十七条机关党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对雇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雇员实行协议工资制,根据聘任职位类别和岗位任职资格确定工资标准,每隔五年综合考虑物价水平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工资调整标准。

第十九条按照有关规定,为雇员缴纳社会综合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劳动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第六章考核和晋升

第二十条雇员在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由本人报送试用期的个人总结材料,由用人单位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雇员每年年底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由部门领导做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雇员在相同岗位较低职务层次工作满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经单位推荐,可以晋升到相同岗

位较高职务层次。

第二十三条雇员向高级或中级岗位晋升,除需满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能够承担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

第二十四条雇员在聘任期间,经现用人机关与其他用人机关协商一致,且雇员本人同意的,可转聘至其他用人机关的相同职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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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她怀揣着美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十年后,她的梦想实现了一半,却依然无法融入这个城市。作为十年后异乡的陌生人,她将何去何从?

笔记本的字迹已经模糊的看不清了,我还是会去翻来覆去的看,依然沉溺在当年那些羁绊的年华。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无理取闹,那么的放荡不羁,那么的无法无天,那么轻易的就可以抛却所有去为了某些事情而孤注一掷。

而后来,时光荏苒,我们各自离开,然后散落天涯。如今,年年念念,我们只能靠回忆去弥补那一程一路走来落下的再也拾不起的青春之歌。从小,她就羡慕那些能够到大城市生活的同村女生。过年的时候,那些女生衣着光鲜地带着各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精致东西回村里,让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其中有一个女孩是她的闺蜜,她时常听这个女孩说起城市的生活,

那里很繁华,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大家衣着体面……这一切都是她无法想像的画面,但是她知道一定是一个和村子截然不同的地方。她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像这个闺蜜一样走出村子,成为一个体面的城市人。

在她十八岁那年,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依然跟随闺蜜来到了她梦想中的天堂。尽管在路途中她还在为父母要和她断绝关系的话感到难过,但是在她亲眼目睹城市的繁华之后,她决心要赚很多钱,把父母接到城市,让父母知道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真实的情况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闺蜜的光鲜生活只是表面,实则也没有多少钱,依赖于一个纨绔子弟,而非一份正当的工作。而她既没有学历、又没有美貌,也不适应城市生活,闺蜜也自顾不暇,没有时间和多余的钱帮助她。这样的她,连生活下去都成问题,更别说赚大钱了。倔强的她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更加坚定要作为一个异乡人留在这里打拼,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实现梦想。

一开始,她只能做清洁工、洗碗工等不需要学历的工作,住在楼梯间,一日三餐只吃一餐。周围的人对于一个年轻女孩做这类型工作都会投以异样的眼光,在发现她一口乡音的时候就立即转为理所当然的表情。自尊心强的她受不了这两种目光,在工作的时候默默地留意城市人说话的语音语调,和内容。

当她做到说话的时候没有人能听出她来自乡下的时候,她开始到各家小企业应聘。虽然她应聘的岗位都是企业里最基层的职位,但是她依然到处碰壁。最后终于有一家企业愿意聘用她,但是工资只有行情的一半,而且工作又多又累。尽管如此,她还是签了合同上班了。她每天都要战战兢兢地等待同事们的叫唤,偷偷地观察别人,谦卑地请教别人关于工作上的问题。也许是她的态度良好,工作尽责,同事们都愿意在空闲的时候教她一些东西,让她受益匪浅。她一天一天地学习着、进步着,慢慢脱离了以前乡下的生活,一步一步地走进城市。

十年后,她已经是企业里的第二把手,深得老板器重。谁也想不到十年前的她不过是一个刚从乡下出来的农村女孩。现在的她有着高收入,有车有房,但是她并不快乐。因为五年前她在乡下的父母去世了,邻居联络不到她。直到两年前她事业有成之后回乡接父母才知道这件事。在乡下,待在没有父母的家里时,衣着光鲜的她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所以她很快回到了城市,重新投入工作,却越来越空虚。因为她这十年来所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父母,如今父母不在了,她也失去了快乐。

她原以为十年的时间能够让她彻底变成一个城市人,但是她没有想到她十年后依然是异乡的陌生人,无法和父母一起在城市有一个家,依旧孤零零地在城市里寂寞着>>>>>>指尖的香烟

烟草的气味,不知什么时候就开始蔓延。如同那阵阵袭来的压抑,

慢慢侵蚀我们唯留的一点点青春笑颜。黑板的一角,突然就被罗列出来一小块记录着距离某一个日子还余下的天数。接下来的生活,便因那个倒计时的数字,变得更加麻木。

而我们却还那么无所事事的躺在校园的花丛中,看透过树荫外的天空。阳光在那个时候似乎也忘记了灼伤我们,就任凭我们一天天的观望。应该说,那些空洞苍白的日子,是我们彼此撑过来的吧。我们就那么一天天的一起观望天空,一起想象以后的日子,一起数着教学楼房顶的鸽子。像是在等待世界末日来临前一定要把一切观够般,校园里有几棵榕树,哪棵树上断了一枝,哪棵树上有个经年的鸟窝,我们都清清楚楚。那时的我们就这么天真,虽然明知某一天很快就会到来。我在想,那时我们还是个孩子吧……

而好的孩子是不会抽烟的,那么,我们应该是一群坏小孩。我们都那么无以复加的喜欢看指尖的烟雾,因为那些弥漫的感觉就如十八岁那一年的年华。我们一无所有。

>>>>>>后校门的铁门

那时的我们总是若飞鸟般渴望外界,而学校却如同囚笼,囚禁着我们一切的希望与自由。那些保安的可恶嘴脸我们曾一起尝试过多少次。而后来,我们终于屈服了,开始另辟蹊径。或寵信许上苍还是垂青我们的吧,

让我们这群叛逆的孩子发现了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

翻越铁门成了我们最开心的事,校服被挂破了,我们还在下面没心没肺的笑。仿佛铁门的另一边就是腾格里的长生天,而里面,便是炼狱。有人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锈迹班班的铁门成了我们通往外界的坦途。

当重新翻开记忆,想起那段飞檐走壁的日子,突然就开心的笑起来。只是不知道挂在铁门上的校服裂布,是否在经历了岁月洗礼后,还像以往一样招摇。就如同当年的我们,散落以后,如今真的很想知道各自到底过的好吗?

>>>>>>一路公交车的尽头

喜欢一个人或许真的没有理由吧,这个不清楚。但是我们都很清楚的是那一年我们突然就喜欢干一件让老师头痛的事情——逃课。焦躁的日子总会被我们颠覆。那个倒计时牌将我们压得喘不过起来的时候,我们便开始逃避,随心所欲的上课法成了那时我们唯一的乐趣。一群大小孩,就这样开始了交接班式的逃课。

我们已经很轻易的就可以越过那扇希望之门。而门外,那一路公车就成了我们的生命线。

喜欢一直坐公车直到尽头,喜欢尽头的那条马路,喜欢那条马路边的一簇簇绿茵。那里没有城市的拥挤与喧嚣,那里很安静,那里是适合我们这群人的地方。我们一起看那些碎碎的阳光的透过叶缝,斑驳成一片片

流光。如同那时盲目和麻木的我们,只能透过一些校规的末节去瞻仰外面的世界。记得那时有人说过,我们的生活如同狗一样,被人牵着。说完这话,我们竟没有一个人笑的出。

一些事情,

你愈是去遮掩愈是容易清晰,

原本以为的瞒天过海,

结果却是欲盖弥彰。

一如我,

青春流连的记忆。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钢城集团人力〔2011〕224号[1]汇总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钢城集团人力〔2011〕224号 关于印发《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处室、 分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单位),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处室: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处室、分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处室、分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快速发展,切实加强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增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活力,优化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结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机构与职责、选拔任用、培养与开发、考评及动态管理机制和纪律要求与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的中层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下设科室和分、子公司的机关职能部门以及生产作业单位的领导(含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的副科级干事和经集

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中层管理岗位助理职务人员),中层管理岗位依据本单位定编定员方案确定。 第四条不断优化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到“十二五”末,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层管理人员应不低于30%,各分、子公司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层管理人员应不低于20%。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定管理办法,提出优化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管理办法,评估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提出优化意见,

进出口货物指定口岸及管理办法

进出口货物指定口岸及管理办法 (一)限定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1,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的汽车范围 列入商品编号8701-8706和8716的汽车及8429的轮式自行机械整车,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但《进出口税则》货品名称为手扶拖拉机(87011000),履带式牵引车,拖拉机(87013000),轮式拖拉机(87019011),其他拖拉机(87019019),其他牵引车(87019090)雪地行走专用车及高尔夫球车(87031000),非公路用电动轮货运自卸车(87041030)的整车除外。 进口汽车零部件、关键件不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汽车进口企业进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DK),可在企业主管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汽车生产企业进口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应当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2,指定进口口岸:大连港、天津新港、上海港、黄埔港、广西钦州保税港区5个沿海港。和满洲里,深圳(皇岗)2个陆地口岸为整车进口口岸。 阿拉山口口岸在国家批准的计划内,可进新疆自治区自用,原产地为独联体国家的汽车整车。 3,进口整车不予转关,以展览为目的等暂时进出口的除外。 (二)限定进口船舶和港机维修备件器材的口岸:广州、黄埔、湛江、上海、青岛、天津、秦皇岛、大连、武汉、北京、连云港、哈尔滨、、营口、烟台、宁波、上海、海口、南通和张家港。 (三)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进出口口岸应为许可证件核准的口岸。1,出口轻重烧镁指定口岸:大连(大窑湾、营口、鲅鱼圈、丹东、东港)、青岛(青岛港)、天津(东港、新港)、长春(图们),满洲里。 2,进口药品和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指定激素指定口岸: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成都、武汉、重庆、厦门、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广州、深圳、珠海、海口、西安、南宁。上述19个城市所在地直属海关所下的口岸均可进口药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以及首次在在中国国内销售的药品 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指定到岸地:北京、上海和广州3个口岸城市。3,出口麻黄素类产品报关出口:北京、天津、上海、深圳。 4,出口卷烟一律在出口口岸海关直接办理出口手续,不再办理出口转关手续。5,锑及锑制品[包括锑沙、氧化锑、锑(包括锑合金)及锑制品]指定黄埔海关、北海海关、天津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 6,镁砂出口许可证由大连特派员办事处签发,指定大连(大窑湾、营口、鲅鱼圈、丹东、大连港)、青岛(莱州)、天津(新港)、长春(图们)、满洲里为出口报关口岸。

2016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新版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精品】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现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 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员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三个代表” 的要求,有利于领导班子专业、文化、年龄结构的改善,有利于班子 整体功能的发挥,符合本单位或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符合缺额岗位对领导人员素质的要求。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 本路线。

(2)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够带领员工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3)有事业心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 协调能力和文化、业务素质,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相应的经营理念。 (4)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企业的 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勤奋敬业。 (5)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雷厉风行,有全局观念,讲实 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选拔担任集团公司中层管理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应是后备干部人选; 身体健康。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 第五条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及相对控股单位的董事长,由集团公 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给该控股公司股东会选举。 总经理由该控股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该公司党组织讨论后,推荐 给董事会,董事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预审考察后,经集团公 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批复给该单位董事会,由该控股公司董事 会聘任。控股公司单位的副总经理选拔任用程序同上。 第六条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按法定程序进入该单位董事会。 第七条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人选、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或民主推荐,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取得一致 意见后,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 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司发文聘任。 第八条分公司副职人选,可由分公司经理提名或分公司党(总)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 (一)档案收存的范围 1、行政档案: 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 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 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 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讲话文稿等 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 ⑥各类统计资料 2、人事档案 ①编人员的档案材料 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 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⑤挂靠人员相关资料以及挂靠单位的委托通知、协议、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员政治身份、职务、级别、岗位、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 ⑦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资料、鉴定及各类奖惩的组织正规结论及相关材料。 ⑧工作人员申请、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 3、财务档案 ②常支出的财务凭证、账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②年度预算、中期预算调整、决算及审批资料。 ③专项收、支的立项计划、执行情况及审批资料。 ④对外投资、借贷及合作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跟踪监管的相关资料。

⑤各种税费、社保金交纳的相关资料。 ⑥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核销的相关资料。 ⑦年度、季度及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4、业务档案 ①历年以省局名义或经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相关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项目文件。 ②历年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③各类教材、教案、大纲、复习题库等资料。 ④教员、考评员队伍相关资料。 ⑤各类、各批学员报名、学习、考试、考评发证或学分登记相关资料。 ⑥各类业务会议纪要(记录)、合作协议、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⑦因业务需要购置的(或上级下发的)杂志、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自制的照片、录相、录音资料等。 ⑧网络建设相关资料。 ⑨重大专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总结等专题项目资料。 ⑩历年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资料。 5其它有价值的资料。 (二)档案管理体制: 档案实行统一管理。部门分类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1、建立档案室,对及各部门档案资料正本统一管理。办公室分工专人管理档案。 2、人事、行政财务档案由直接管理。业务档案由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档案资料进行采集、建档;正本交档案室管理,副本留部门使用。 3、分管主任为档案建设责任人。各部门主任为部门档案建设责任人。及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对各自负责的档案负直接责任。 4、根据工作需要,主管会计可在财务室保留当年和前一年的财务档案,尔后逐年建档移送档案室保管。各部门业务档案副本在部门保留时间控制在五年以内。第六年起向档案室移交。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退免税政策汇编

五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退(免)税政策 一、退(免)税政策规定: 1、保税区:根据国税发[2000]165号规定,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及其他规定的凭 证办理退税。除此情况外,保税区外的企业不论以何种贸易方式销售给保税区内企业的货物,一律按内销征税。 2、出口加工区: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规定,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设备、材料以及基建物资等才可以凭有关凭证办理退(免)税。出口报关单运输方式栏全称为“出口加工区”。根据苏国税函〔2007〕437号文件的规定,2009年度开始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税收管理比照《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执行。 3、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区域(以下简称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区专门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区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对保税物流园区外企业运入物流园区的货物,出口报关单运输方式栏为“物流园区”,按《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办理退(免)税。出口发票可以开具给区内企业或境外企业,但资金流必须与发票一致。除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外,经国务院国办函〔2004〕58号批准的

保税物流园区还有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厦门象屿、深圳盐田港、天津保税区。 4、保税物流中心(B型):根据《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的规定,物流中心外企业将货物销售给物流中心内企业的,或物流中心外企业将货物销售给境外企业后,境外企业将货物运入物流中心内企业仓储的,物流中心外企业才可以凭有关凭证办理退(免)税,出口报关单运输方式栏为“物流中心”。根据上述规定及省局的有关要求,区外企业必须销售给区内企业或境外企业,且货款必须是购买方支付,区外企业才可以凭有关凭证申报办理退(免)税。目前已经批准设立并通过验收的保税物流中心(B 型)包括: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和南京龙潭港保税物流中心(B 型)。 5、出口监管仓库:根据《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即予退税暂行管理办法》(署加发[2005]第3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并由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文中列明的出口监管仓库实行入仓退税的政策,其他非列明的出口监管仓库,待货物实际离境后,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办理退(免)税。 二、对出口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的备案规定: 1、出口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其票流、物流、资金流必须一致。企业必须在第一笔业务发生后到主管退税分局(第八、九、十分局)进行备案,按规定填写《特殊监管区备案表》,同时附报一笔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014年8月15日修订)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任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管理岗位人员的事 业心和责任感,现就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聘免及考核 管理规定如下: 一、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聘用的原则和要求。 选拔、推荐、聘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到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真正把懂经营、善管理、有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职工选拔到 管理岗位上来。 二、中层干部聘用的程序和方式。 (一)、由公司领导提出人选,分管领导负责考核,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然后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任职条件、管理岗位职数,经 总经理提议,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自 我推荐的方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 (三)、党组织、工会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任免,按有关规 定的程序、权限执行。 三、中层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 1、部门责任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能力、责任意识、

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经营业务部门,主要考核经营收入、利润额 和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精神面貌; 2、部门副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敬业精神、执行能力、工作实效、协作配合和群众威信等。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和工作实效。 (二)、考核组织和方法。 1、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日常绩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中层干部本人述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和职工代 表评议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和形式。 1、日常绩效的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相结合、关键指标考核和辅助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措施按照公 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2、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的考核。 (1)进行半年、年终或任期届满工作总结。部门正职、副职首先要在本部门述职;年终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分别在公司职工大 会上(或在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部门选派的职工代表 参加的会议上)作工作总结报告。 (2)民主测评。 ①通过中层干部述职,现场即时进行民主测评。 ②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各部门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修订)(11月2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发布,根据2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房屋所有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市内区)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人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

理。 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和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提高市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进,保护文物古迹。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官方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保留基本待遇 制改革,以及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四种情形和支持鼓励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等等。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同创新创业方式应采取的人事管理办法,并提出事业单位可与创新创业专技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等内容。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 《指导意见》强调,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考核制度:事业单位考核制度是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其所属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而且一此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的制度。 二、工资制度:工资是对劳动者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工资制度是有关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原则、办法的总称。工资分配原则有一下四点: 1、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体现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机关的工资制度挂钩。 2、通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津贴、奖励制度、是工作人员的报酬与实际贡献结合,克服平均主义。 3、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工作人员的工资,并能与企业相关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 4、对到边远地区及在脏、库、累、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在工资政策上给予倾斜。还要建立地区津贴制度,理顺地区工资关系。 三、专业技术人眼职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是具有明确责任,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专门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人能担任的工作岗位。 四、培训制度:培训是单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在社会中的形象,使其成员通过学习和培训,在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上得到改善、发展和完善的,有利于单位和社会发展,有利于个人成长的一项有计划,有目的和系统的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历程 1994年人事部发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办法》初步规范我国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评定制度。 1995年的郑州会议拉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序幕。 XX年6月中央办公厅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提出一系列指导建议,包括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推行聘用制度,建立推行岗位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指导以及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等。 XX你,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科技、高等学校、文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建议。 XX年,国务院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为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 XX年人事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规定提出推行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同时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程序、聘用合同的内容、考核制度、解聘辞职制度以及委聘人员安置等作出规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 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是为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而制定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新亮点。 XX年,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在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尽快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条例早日出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OCR Document - 大连保税区工商局

大工商[2008]40 号 关于印发 《大连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局、市( 县 ) 局, 市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 现将《大连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 请及时向市局监管分局反映。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大连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手段和方式, 提高监管水平 , 增强企业信用意识,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 管的意见》、《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办法》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 ( 试行)》, 结合我市实际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法 人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 以下统称企业 ) 。 第三条 : 本办法主要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分类、分类 监管措施、信用信息披露四部分内容。 第四条 :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信息中心负责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维护、保障, 其他业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 按照本办法要求, 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料, 并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组织实施对企业的分类监管o 第二章信用信息管理 第五条 : 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将采集到的反映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情 2

况的相关信息( 包括 : 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及违法违规信息等 ) 进行 归集、整理、公示、对外咨询等的总和。 第六条 :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以企业登记管理数据库为基础, 为所登记的企业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 记录企业存续期间的所有 相关信息。 第七条 : 企业的信用信息由企业基本信息、良好信息 ( 个体 工商户除外 ) 、不良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四部分内容组成。 ( 一 ) 基本信息 : 主要记录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 三个方面的信息。 ( 二 ) 良好信息 : 主要记录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的有关信用 类荣誉。 ( 三) 不良信息 : 主要记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有关不良行 为 ( 四 ) 违法违规信息 : 主要记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尚未定性的涉及企业信用的相关信息, 一 律不作为企业信用记录归集的依据。 第八条 : 企业信用信息按照" 谁办理, 谁整理录入" 的原则, 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业务部门负责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录入, 具体分工如下 : 1 、基本信息由负责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广告管理、商标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业务 部门进行整理、录入 ; 2 、良好信息由负责评选认定的部门整理、录入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领导中层管理工作,构建中高层管理人员队伍,科学有序的配置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人力资源,推进公司中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精细化,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中层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管理的人员,包括: 2.1各职能部门、中心、事业部正、副职中层人员和公司聘任的中层中层人员; 2.2xxx分子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中层人员; 2.3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其他需纳入领导中层管理范畴的人员; 2.4按照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选拔出公司范围内德才兼备、综合素质高、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为补充上一级中层人员而准备的后备人选。3、内容 为加强中层人员的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中层人员的配备、职务、职级、待遇等政策性规定,均由公司中层管理部门统一提出,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4、中层人员结构与任职资格 4.1公司从不断改善中层人员的知识、专业、能力、经验入手优化经营管理队 伍结构。各部门、中心、事业部及分子公司中层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应与本单位的性质、任务和发展方向相适应,使领导中层管理团队成员各尽其能,充分发挥整合能力。 4.2公司管理的中层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2.1具备较好的职业素质。具备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关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4.2.2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分析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大局观念,能正确履行领导职责; 4.2.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大连保税区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大连保税区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以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省、市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行为,有效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保税区安监局成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潘立文 副组长:张哲、袁博 成员:张淼、明广昌、高钧驰、孙延青、姚宏宇、丛晓强 三、工作重点 (一)检查对象: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建筑施工、冶金及生产加工企业。 (二)重点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冲击眼护具、特种工作服(防静电、防酸、阻燃)、安全鞋(防静电、绝缘、防砸、防刺穿、防酸碱)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上报阶段 2011年5月23日至6月10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总结报告和《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保税区安监局执法监察科。 (二)检查阶段 2011年6月11日至8月底,区安监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全面检查。对违法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三)总结阶段 2011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要做好市安监局对我区的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的抽查工作;区专项领导小组认真总结我区的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 五、检查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情况。 2.各单位是否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满足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资金,是否有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是否到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认证证书的经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于2011年4月表示,人保部将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年内出台,抓好配套单项法规制定工作。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条例详情 在谈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时,尹成基介绍,2011年,人保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会同中组部印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率达到85%。 尹成基说,事业单位改革将通过试点逐步推进,目前,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人保部已经在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工资,下一步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在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面,国务院已经确定了五个试点省份,这五个省份开展了大量的测算研究工作,改革将根据情况适时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整体改革顺利推进。”尹成基说。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公司架构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和本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经理办公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公司副总经理; 2、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 3、岗位主办 二、考核程序: 1、公司副总经理考核人为公司总经理及所授命的考核领导小组。 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考核人为公司经理办公会授命由人力资源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3、岗位主办考核人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4、公司经理办公会为考核成绩调整人。即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成绩,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被考核人进行相应的绩效调整。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 1、所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总评。 2、季度考核: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于每季度月末的25日),提交书面报告至人力资源部及所属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及其主管领导于30日前做出回应,并于新季度开始月的5日前做出考核报告,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 3、年度考核:被考核人将个人的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年12月25日前,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上交公司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其主管领导及人资源部须在12月30日前将评判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4、考核人综合评判:即为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员工综合评价,其所属主管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复评打分的综合评判方式进行最终的考核。 5、考核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真实的上报至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办公会。作为被考核人绩效分配依据。 四、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指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评价。基本要求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付期限及工作跟踪、回复情况等构成。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地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提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及方法。 3、品德考核(忠诚度考核):指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大连保税区

大连保税区建区二十周年应知应会试题 1、1990年,国务院决定开放、开发上海浦东时,批准了中国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1991年5月,又批准天津、深圳福田、沙头角保税区;1992年至1996年,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宁波、青岛、福州、汕头、深圳盐田港、珠海保税区先后获批。至此,国家共批准15个保税区。 2、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大连保税区。 3、大连保税区原称大连大窑湾保税区,国务院正式批准时命名为大连保税区,其主要功能是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商品展示。 4、大连保税区一期面积1.9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于1992年7月正式展开,10月17日,围网隔离设施通过国家海关总署验收,正式投入运营。 5、截止1992年底,保税区第一批批准进入的项目15个,其中三资企业10家,内资企业5家,总投资额19420万美元。 6、1993年5月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2名工作人员,组成了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1994年5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大连保税区管理条例》,使区域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994年11月,海关总署同意设立大连保税区海关。 7、1996年4月13日,大连保税区第一家大型加工企业---爱丽思欧雅玛工贸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式签字。李永金副市长出席了合同签字仪式并为企业颁发了营业执照。5月3日该公司举行了开工仪式。1997年1月30日,该公司建成投产。

8、1996年5月,大连国际车城正式成立,是保税区兴建最早的市场之一。同年11月,东北第一家石化产品专业市场----大连保税区石化产品交易市场隆重开业。 9、1996年6月24日,大连国家税务局保税区分局成立。 10、1998年5月18日,保税区工商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外汇管理局和结算中心等办事窗口统一到一个大厅办公,实现了保税区职能部门、窗口单位的联合办公,提供名副其实的“一站式”服务,受到企业欢迎。 11、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同意大连作为第一批出口加工区的试点地区。2001年5月16日出口加工区正式通过国家联合验收。出口加工区A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 12、199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途径大连保税区视察。 13、1999年12月1日,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保税区办事处挂牌成立。 14、2001年9月11日,共青团大连保税区委员会成立。 15、2003年底,提出并开始实施保税区“三步走”发展战略,即:第一步实施港区联动,真正实现港区一体化运作;第二步实现保税港,真正给港口赋予保税区的功能和政策;第三步实现自由贸易区,明确了区域发展方向。2004年8月16日,大连保税物流园区获正式批准,批准面积为1.5平方公里,同年11月24日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并封关运作,标志着保税区完成了设想的第一步;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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