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的通知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价明传[2007]4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7.02.06
【实施日期】2007.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的通知
(二○○七年二月六日黑价明传[2007]4号)
各市(地)、县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7]26号)精神,在国家发改委重新制定人血白蛋白价格前,现制定黑龙江省人血白蛋白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989号)中人血白蛋白的价格暂不执行。
特此通知。
附:
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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