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廉政风险防控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1.故意刁难申请人;

2.不按规定程序受理;

3.无原因超时办理;

4.不能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1.做到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服务热情周到;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3.明确办理时限、标准。 防控措施 受理

风险点

1.不按实际情况检疫;

2.接受申请人宴请、贿赂擅自降低检疫标准;

1.对审核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建立举报制度。

审核

风险点 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审批,

加强监督。

2.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

1.擅自改变检疫结果;

2.违反程序、标准审批;

防控措施 风险点 审批

明确办理时限,加强监督管理。

风险点

防控措施 1.故意刁难申请人; 2.拖延时间办理;

送达

办结

提出申请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是 否

决 定

(3个工作日)

办结 资料补正

是否通过

送达

(1个工作日)

审 查

(5个工作日) 实行受理单

林政股现场勘测、、查验 提供资料:

1、 申请人能提交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采伐林木的总量未突破当地的年采伐限

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

划。

3、 能提交山西省集

体(个人)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审批卡和采伐台账。 4、 采伐征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能提交由

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事后监管

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提出申请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决 定

(3个工作日)

办结

资料补正

是否通过

送达

(1个工作日)

审 查

(5个工作日)

实行受理单

林政股现场勘测、、查验 提供资料:

1、野外用火书面申请(当地村民委、乡镇森林防火分指挥部用火意见及签章);

2、当地林业站对用火现场规划地形图;

3、用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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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核发廉政风险防控图 狩猎证核发流程图

狩猎证核发廉政风险防控图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

核发流程图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

核发廉政风险防控图

征用占用林地许可流程图

征用占用林地的许可廉政风险防控图

1.擅自改变检疫结果;

2.违反程序、标准审批;

3.对符合条件的不批准 提出申请 受 理 (2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是 否 资料补正 实行受理单提供资料: 1、 使用林地申请表; 2、 项目批准文件; 3、 项目选址意见书或有资质单位提供的用地范围红线图或蓝线图; 4、 被临时只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5、 建设单位与被临时使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费用协议 6、 其他证明材料; 7、 缴纳临时使用林申请人提出申请 1.做到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服务热情周到;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1.故意刁难申请人; 2.不按规定程序受理; 3.无原因超时办理; 防控措施 风险点 1.故意刁难申请人; 2.不按规定程序受理; 3.无原因超时办理;

4.不能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1.做到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服务热情周到;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3.明确办理时限、标准。

防控措施

受理

风险点

1.不按实际情况检疫;

2.接受申请人宴请、贿赂擅自降低检疫标准; 1.对审核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建立举报制度。 审核 风险点 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审批,加强监督。 2.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1.擅自改变检疫结果; 2.违反程序、标准审批; 防控措施 风险点 审批

明确办理时限,加强监督管理。 风险点

防控措施 1.故意刁难申请人;

2.拖延时间办理; 送达

办结

受 理

(1个工作日)

决 定 (3个工作日) 办结

是否通过 是 送达 (1个工作日) 否 审 查

(5个工作日)

实行受理单

林政股现场勘测、、查验 提供资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

告;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

表》;

3、证明申请人、猎捕行为人的身份资质有效证件或材料;委托

或代理申请的,提供书面委托协议及双方身份资质材料; 4、猎捕目的、猎捕范围的说明材料、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监测报告或所在地林业主管

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

⑤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包括申请猎捕的

种类、数量、期限、

地点、工具、方法和

事后监管 申请人提出申请

1.故意刁难申请人;

2.不按规定程序受理;

3.无原因超时办理;

4.不能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1.做到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服务热情周到;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3.明确办理时限、标准。 防控措施

受理 风险点 1.不按实际情况检疫; 2.接受申请人宴请、贿赂擅自降低检疫标准; 1.对审核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建立举报制度。 审核 风险点 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审批,加强监督。 2.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1.擅自改变检疫结果; 2.违反程序、标准审批; 防控措施 风险点 审批 提出申请 受 理 (1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是 否

资料补正 审 查 (5个工作日) 实行受理单 林政股现场勘测、、查验 提供资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

告; 2、《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

表》; 3、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或材料,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他资质证明等; 4、与申请驯养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驯养繁殖固定场所使用权、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

投入、技术人员资格以及必需的养殖、检疫防疫、防动物逃逸设施等证明文件及相申请人提出申请 1.故意刁难申请人; 2.不按规定程序受理; 3.无原因超时办理; 4.不能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1.做到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服务热情周到;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3.明确办理时限、标准。 防控措施 受理 风险点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1)电解 本项目电解铝生产采用熔盐电解法:其主要生产设备为预焙阳极电解槽,项目设计采用大面六点进电SY350型预焙阳极电解槽。铝电解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氟化铝和冰晶石,原料按工艺配料比例加入350KA 预焙阳极电解槽中,通入强大的直流电,在945-955℃温度下,将一定量砂状氧化铝及吸附了电解烟气中氟化物的载氟氧化铝原料溶解于电解质中,通过炭素材料电极导入直流电,使熔融状态的电解质中呈离子状态的冰晶石和氧化铝在两极上发生电化学反应,氧化铝不断分解还原出金属铝——在阴极(电解槽的底部)析出液态的金属铝。 电解槽中发生的电化学反应式如下: 2323497094032CO Al C O Al +?-+℃ ℃直流电 在阴极(电解槽的底部)析出液态的金属铝定期用真空抬包抽出送往铸造车间经混合炉除渣后由铸造机浇铸成铝锭。电解过程中析出的O 2同阳极炭素发生反应生成以CO 2为主的阳极气体,这些阳极气体与氟化盐水解产生的含氟废气、粉尘等含氟烟气经电解槽顶部的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送到以Al 2O 3为吸附剂的干法净化系统处理,净化后烟气排入大气。被消耗的阳极定期进行更换,并将残极运回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吸附了含氟气体的截氟氧化铝返回电解槽进行电解。 电解槽是在高温、强磁场条件下连续生产作业,项目设计采用大面六点进电SY350型预焙阳极电解槽,是目前我国较先进的生产设备。电解槽为6点下料,交叉工作,整个工艺过程均自动控制。电解槽阳极作业均由电解多功能机组完成。多功能机组的主要功能为更换阳极、吊运出铝抬包出铝、定期提升阳极母线、打壳加覆盖料等其它作业。 (2)氧化铝及氟化盐贮运供料系统 氧化铝及氟化盐贮运系统的主要任务是贮存由外购到厂的氧化铝和氟化盐 ,并按需要及时将其送到电解车间的电解槽上料箱内。

林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的通知(桂林政发〔2013〕16号)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林木的采伐,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第二章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第四条森林采伐实行限额管理,凡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含5厘米)以上的林木应纳入限额管理。 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 第五条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预留全区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的5%,用于解决因自然灾害、占用征收林地、森林经营保护等对采伐限额的需要,其余年森林采伐限额应一次性分解落 - 1 -

实到各编限单位。 第六条各编限单位之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不得调剂使用。 第七条森林采伐限额实行分项管理,限额内人工林采伐可以占用天然林采伐限额,抚育采伐可以占用主伐限额或更新采伐限额,其他各分项限额严禁互相挪用、挤占。 第八条公益林采伐限额不得结转使用;商品林采伐限额年度有节余的,在编限期内可以结转使用。具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商品林采伐限额结转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因自然灾害、自治区级以上重大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森林经营保护、公益林更新、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森林经营方案执行等需要,年森林采伐限额不足的,编限单位可以申请追加当年森林采伐限额。 第十条申请追加当年森林采伐限额,应由编限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报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追加下达。 第十一条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可先行采伐。组织紧急采伐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采伐的林木蓄积占用当年森林采伐限额。 - 2 -

包装机械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钣金件工艺 机加工生产加工工艺 钣金车间工艺要求流程 (1)钣金车间可根据图纸剪板下料,在相应位置冲孔和剪角剪边。以前工序完成后进行折弯加工;第一步必须进行调整尺寸定位,经检查后进行下一步折弯工艺。折弯后经检查合格组焊;组焊要求必须在工装和模型具下进行组焊。根据图纸要求焊接深度和点处焊接。焊点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要求、焊机工艺要求;2mm以下必须用二氧化碳保护焊和氩弧焊接。不锈钢板必须用氩弧焊。焊接件加工成形后进行校整,经检查符合图纸要求后进行下一步打磨拉丝。打磨必须以

量角样板进行打磨,不得有凸出和凹缺。拉丝面光吉度必须按图纸要求进行。 (2)外协碳钢件表面处理喷漆工艺要求:喷沙或氧化面积不得小于总面积的95%,除去沙和氧化液进行表面防锈喷漆和电镀处理。经底部处理后再进行表漆加工,表漆加工必须三次进行完成。喷塑厚度不得小于0.35mm。钣金件经检验合格后进厂入半成品库待装。 (3)入库件摆放要求:小件要求码齐入架存放。大件必须有间隔层,可根据种类整齐存放。 机加件加工流程: (1)机加工件工艺要求;原材料进厂由质检部进行检验,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进行检测,进厂材料必须检测厚度、硬度、和其本几何尺寸。 (2)下料;根据图纸几何尺寸加其本加工量下料,不得误差太大。 (3)机床加工;根据零件图纸选择基本定位面进行粗加工、精加工,加工几何尺寸保留磨量。 (4)铣床加工;根据零件图纸选择基本刀具装入刀库,在加工过程中注意更换刀库刀具,工件要保整公差。 (5)钳工;机加件加工完成后根要求进行画线钳工制做,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用中心尖定位。大孔首先打小孔定位再用加工大孔。螺纹加工要在攻丝机进加工,不得有角度偏差。螺纹孔加工后螺栓要保

10、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十、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市**县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六、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9、承诺书、委托书; 10、工商部门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描述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描述 香肠工艺流程图 辅料验收原料肉验收 原料暂存肥膘解冻 精肉解冻水切丁辅料暂存分割热水漂洗1 漂洗2 加水绞肉 肠衣验收、暂存(处理)灌装、结扎 (包括猪原肠衣和蛋白肠衣) 咸水草、麻绳验收、暂存浸泡漂洗3 冷却 内包装 装箱、入库 出货

香肠加工工艺说明 加工步骤使用设备操作区域加工工艺的描述与说明 原料肉验收、暂存化验室、仓库 按照原料肉验收程序进行,并要求供应商 提供兽药残留达标保证函及兽医检疫检 验证明 辅料验收、暂 存 化验室、仓库按验收规程进行验收肥膘验收、暂 存 化验室、仓库按验收规程进行验收肠衣验收化验室按验收规程进行验收 肠衣处理腊味加工间天然猪肠衣加工前需用洁净加工用水冲洗,人造肠衣灌装前需用洁净加工用水润湿 咸水草、麻绳 验收 化验室按验收规程进行验收暂存仓库 浸泡腊味加工间咸水草、麻绳加工前需用洁净加工用水浸泡使之变软 解冻解冻间肉类解冻分 割间 ≤18℃、18~20h恒温解冻间空气解冻 分割分割台、刀具肉类解冻分 割间 将原料肉筋键、淋巴、脂肪剔除、并分割 成约3cm小肉块 加工步骤使用设备操作区域加工工艺的描述与说明 漂洗2 水池肉类解冻分 割间 加工用水漂洗,将肉的污血冲洗干净 绞肉绞肉机肉类解冻分 割间 12℃以下,采用Φ5mm孔板 肥膘切丁切丁机肉类解冻分 割间 切成0.5cm长的立方

漂洗1 水池肉类解冻分 割间 水温45-60℃,洗去表面游离油脂、碎肉 粒 灌装、结扎灌肠机香肠加工间按产品的不同规格调节肠体长度,处理量800~1200kg/h ,温度≦12℃ 漂洗3 水池香肠加工间水温45~60℃,清洗肠体表面油脂、肉碎 冷却挂肠杆预冷车间12℃下冷却0.5~1小时,中心温度≦25℃ 内包装真空机、电子 秤、热封口机 内包装间 将待包装腊肠去绳后按不同规格称重,装 塑料袋、真空包装封口 装箱、入库扣扎机、电子 秤 外包装间、成 品仓库 将真空包装的产品装彩袋封口,按不同规 格装箱、核重、扣扎放入成品库并挂牌标 识。

采伐管理办法

吉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 (试行)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私有林主及非林业系统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下同)所有森林、林木的采伐经营利用活动。 第二章森林采伐管理体制 第三条森林采伐管理实行省、市(州)、县(市、区、局)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具有下列职责: 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管理;森林采伐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森林采伐消耗量的审核、统计、汇总;森林采伐调查设计单位的培训、考核与管理;森林采伐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等。

上级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具有监督、检查等职责。 第三章森林采伐限额 第五条森林采伐实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年森林采伐限额是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单位(简称“编限单位”,下同)年度采伐消耗森林资源的最大限量。凡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含5厘米)林木(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所消耗的森林资源,要纳入年森林采伐限额进行管理。 第六条年森林采伐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和分项管理。编限单位年度采伐消耗的森林资源不得超过采伐限额总量,也不得超过采伐类型和消耗结构分项限额量。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集体和私有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以县(市、区)、局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非林业系统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以行业(公路、铁路、部队、城建等)、市(州)、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 第四章木材生产计划 第七条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由省林业厅下达。 国有、集体、私有和非林业系统单位之间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能串用。 抚育采伐指标不足的,可以占用其他采伐方式计划指标;人工林采伐指标不足的,可以占用天然林采伐计划指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申请表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身体状况 单位全称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必填) 个人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操作资格 认定种类 新 申 请 申请作业类别 申请作业项目 复审换证 申请作业类别 申请作业项目 初次领证日期 上次复审日期 证书编号 原发证机关 从事特种作业以来是否有违章违法责任事故记录或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情形。 本人保证本次申请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培训机构意见: 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是否属于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 以上信息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无从业单位的无须填写) 单位印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请选择证书送达方式(请在○上打“√”): ○自取 ○邮寄(到付)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联系方式(必填):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申请表(样板) 填表时间:2017年11月11日 姓 名 王五 性 别 男 照片 出生年月 xxxx 年xx 月 身份证号 440xxxxxxxxxxxxxxx 文化程度 初中 身体状况 合格 单位全称 按实际填写,没有填“无” 单位电话 选填 个人手机 (必填) 15xxxxxxxxx 个人电话 0750-xxxxxxx 通讯地址 江门市xx 区xx 镇…… 邮编 xxxxxx 操作资格 认定种类 新 申 请 申请作业类别 详见备注 申请作业项目 详见备注 复审换证 申请作业类别 详见备注 申请作业项目 详见备注 初次领证日期 2010年10月10日 上次复审日期 2016年10月10日 证书编号 按原证面填写 原发证机关 按原证面填写 从事特种作业以来是否有违章违法责任事故记录或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情形。 否 本人保证本次申请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 签 字:(申请人签名) 日 期:2017年11月11日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培训机构意见: 初训、复训的此处必须有章 机构印章 2017年11月11日 单位意见:(是否属于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以上信息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无从业单位的无须填写) 单位印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签名或盖章) 2017年11月11日 请选择证书送达方式(请在○上打“√”):注意此处不能留空 ○自取 ○邮寄(到付) 邮寄地址:江门市xx 区xx 镇…… 邮政编码:xxxxxx 收件人:王五 联系方式(必填):15xxxxxxxxx

5供水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

5.供水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 5.1、工艺流程图如下: 5.2、地下水群井取水,由一级泵站加压到净水厂清水池进行调蓄,消毒后由二级泵站加压经管网到用户。

6、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6.1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安全卫生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卫生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卫生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2指挥体系 区人民政府成立任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卫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 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6.3饮水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区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务、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区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务、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重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物资储备计划下达。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区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饮水工程设施安全。 区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区、镇政府做好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区卫生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镇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 区环保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区广电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

湖南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湖南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湘林资[2001]41号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加强林木采伐管理,规范林木采伐行政许可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林业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湖南省境内从事森林、林木采伐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依法申请、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是采伐森林、林木的法律凭证。 第四条采伐胸径5CM以上的森林、林木,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必须依法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第五条林木采伐许可证依法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核发。 (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内的城乡机关、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二)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公共林木的更新采伐,由其主管部门核发;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四)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经营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林业站依照有关规定核发; (五)县属国有林场采伐林木,由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六)省、设区的市(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省林业厅或其委托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实行一年一委托。 第六条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林木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二)申请采伐的林木必须符合森林法第31条、湖南省林业条例第20条的规定; (三)没有出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1条中的任一情形。 第七条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需提交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及定向培育林木的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明; (二)其它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三)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四)采伐征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还应当提交由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第八条发证机关及发证人员接到林木采伐申请后,必须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 符合条件的,应在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内及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申请采伐的森林、林木未参加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 (二)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非更新性质采伐的;对天然阔叶林实施皆伐的;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的林木的;采伐石山裸露地和江河源头、两岸、水库周围的险坡地以及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的林木的; (三)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更新造林验收不合格的; (四)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 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五)山林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 (六)未取得有审批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而申请采伐征占用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 (七)提交的伐区作业设计文件不符合技术规程或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申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第九条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填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并力求规范、具体、明确,不得漏填、涂改、虚开采伐数量。 在《林木采伐许可证》中,“根据”栏,填发证依据;采伐“四至”栏,填明显的地物标志,没有明显地物标志的,要尽量勾画出采伐小班的周边情况;“树种”栏,填采伐小班的优势树种;“采伐方式”栏,主伐填皆伐或择伐或渐伐,抚育采伐填一次或二次或三次间伐,其它类型的采伐方式要尽量详细、具体,以反映小班采伐的真实情况;“采伐强度”栏,主要填蓄积强度;“采伐面积”栏,无论是主伐、抚育采伐、还是择伐,都要如实填写;“采伐蓄积”栏,森林或林木填立方米数,楠竹填株数;其它栏目的内容也要逐一如实填写。 填错了的,必须重新签发,涂改无效。 第十条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发证人员必须经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发证机关的解释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发证机关的解释 一、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号,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2.《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 (一)集体个体商品林采伐 1. 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到现场进行调查设计,填写《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并经苏木镇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旗林业局。 3. 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派人到现场核实后,将皆伐和低产林改造申请向主管局长汇报,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抚育间伐作业符合条件的当场给予审批。 (二)集体个体公益林采伐 1. 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认真核实后向旗林业局提出采伐申请。 3. 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上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设计,市林业句审批。 (三)国有林场的采伐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现场设计,市林

业局审批。 三、应提交的材料 1. 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暂无林权证的,村两委会要出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 2. 《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主要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项内容。 3. 村委会及苏木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同意采伐林木的意见。 4. 申请人与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签定的《更新造林合同书》。 5. 村集体申请采伐的要提交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的申请。 6. 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收取育林基金。 1. 集体个人部分按出材每立方米10.00元收取,[奈政发(1995)86号]。 2. 国有部分按出材每立方米25.00元收取, [通林计字(2002)12号]。 五、办理时限:在接到采伐林木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1个月。

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图文稿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 序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2.《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 (一)集体个体商品林采伐 1. 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到现场进行调查设计,填写《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并经苏木镇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旗林业局。 3. 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派人到现场核实后,将皆伐和低产林改造申请向主管局长汇报,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抚育间伐作业符合条件的当场给予审批。 (二)集体个体公益林采伐 1. 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认真核实后向旗林业局提出采伐申请。 3. 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上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设计,市林业句审批。 (三)国有林场的采伐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现场设计,市林业局审批。 三、应提交的材料

1. 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暂无林权证的,村两委会要出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 2. 《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主要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项内容。 3. 村委会及苏木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同意采伐林木的意见。 4. 申请人与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签定的《更新造林合同书》。 5. 村集体申请采伐的要提交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的申请。 6. 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收取育林基金。 1. 集体个人部分按出材每立方米10.00元收取,[奈政发(1995)86号]。 2. 国有部分按出材每立方米25.00元收取, [通林计字(2002)12号]。 五、办理时限:在接到采伐林木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1个月。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二、办理程序: 1. 经营加工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苏木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上报旗林业局。 2. 经旗林业局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通辽市林业局审批。 3. 凭市林业局核发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及工商部门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木材经营加工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批准登记后,依法开展木材经营加工业务。

产品生产流程图及工艺控制说明

产品生产流程图

3.4回流炉的温度设定依照后页的温度曲线要求。 3.5目检作业依照《PCBA目检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3.6焊接 3.6.1焊接操作的基本步骤: (1)、准备施焊;左手拿焊丝,右手握烙铁,进入备焊状态。要求烙铁头保持干净,无焊渣等氧化物,并在表面镀有一层焊锡。 (2)、加热焊件;烙铁头靠在两焊件的连接处,加热整个焊件全体,时间大约1~2秒钟。对于在印制板上焊接件

来说,要注意使烙铁同时接触焊盘的元器件的引线。 (3)、送入焊丝;焊接的焊接面被加热到一定温度时,焊锡丝从烙铁对面接触焊件。 (4)、移开焊丝;当焊锡丝熔化一定量后,立即向左上450 方向移开焊锡丝。 (5)、移开烙铁;焊锡浸润焊盘的焊部位以后,向右上450方向移开烙铁,结束焊接。从第三步开始到第五步结束, 时间大约1~3秒钟。 3.6.2常见的不良焊点及其形成原因

3.6.3正确的防静电操作 1操作ES D元件时必须始终配戴不良好的接地的手带,手带须与人的皮肤相触。 2必须用保护罩运送和储存静电敏感元件。 3清点元器件时尽可能不将其从保护套中取出来。 4只有在无静电工作台才可以将元件从保护套中取出来。 5在无防静电设备时,不准将静电敏感元件用手传递。 6避免衣服和其它纺织品与元件接触。 7最好是穿棉布衣服和混棉料的短袖衣。 8将元件装入或拿出保护套时,保护套要与抗静电面接触。 9保护工作台或无保护的器件远离所有绝缘材料。 10当工作完成后将元件放回保护套中。 11必须要用的文件图纸要放入防静电套中,纸会产生静电。 12不可让没带手带者触摸元件,对参观者要留意这点。 13不可在有静电敏感的地方更换衣服。 14取元件时只可拿元件的主体。 15不可将元件在任何表面滑动。 16每日测试手带 3.7组装 组装流程 3.8功能检测 将阅读器通过RS-232或USB连接PC,在PC上向阅读器发送操作指令,把阅读距离测试模拟卡放在阅读器上 方3mm~10mm之间,阅读器对操作指令进行应答,并把结果返回PC。 3.9产品包装 3.9.1码放规格:

林木采伐许可证应由 林木所有者 申请办理

林木采伐许可证应由林木所有者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应由林木所有者申请 办理 林木采伐许可证应由林木所有者申请办理2011-04-0416:51[要点提示]: 在活立木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证而擅自砍伐林木的,应根据《物权法》中不动产物权转移的法律规定,确定林木所有者,再依法认定由林木所有者负责申办采伐许可证。无证采伐的,由林木所有者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法院:×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2010)临刑初字第30号 裁判日期:2010年7月21日 生效日期:2010年8月3日 [案情]: 2008年5月份,被告人江×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位于×村西北部杨树743株(立木蓄积23.549立方米)以三万元的价格卖给邢×。邢×支付价款后,对树木进行砍伐。 诉讼中,被告人江×辩解在树木买卖过程中,已经约定买方负责办证,故未办许可证的责任应由邢×承担。侦查机关对邢×所做的询问笔录中,对约定办证一事,邢×予以认可。 [审判]: 此案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对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江×不构成滥伐林木罪。因为杨树的买卖双方已就办证事宜作出约定,明确由邢×负责,现双方对此均无异议。鉴于采伐树木已经出售给邢×,邢×在明知许可证尚未办理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树木,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理应由邢×承担,故江×不构成犯罪。 另一种意见认为,江×构成滥伐林木罪。因为邢×支付价款的行为,不能导致江×出售的林木所有权转移。同时,根据采伐许可证应由林木所有者办理的法律规定,应认定办证事宜由江×负责。现江×未予办理,应由江×承担责任,故构成滥伐林木罪。 合议庭最终采纳第二种意见,认定被告人江×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评析]: [ 林木所有者将本人的活立木作价售给他人,并由他人负责采伐,这是群众普遍采用的一种林木所有权交易行为。但从法律层面看,该行为极不规范,不仅容易引发犯罪,且在实践中对性质认定和责任承担也颇多分歧。本案中,争议焦点也就是出售以采伐为目的的活立木,林木所有权是否转移,采伐许可证应当由谁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一、关于林木所有权 从事实方面分析。本案林木所有权仍属江×所有。近年来,一些林木所有者出售树木时,多以活林木形式交易,而不是将树木砍伐后再行出卖,这种情况不应视为活立木所有权已经转移。因为林木所有者出售的虽然是活立木,但出售目的是让购买者采伐,而不是将林木所有权流转后,由购买者继续经营利用。所以,活立木的标的物已经成为木材。树木所有者以活立木形式出售木材,价格往往明显低于采伐后出售的木材,这是因为所有者已经将采伐树木的人工费用转让给了采伐者。故林木的所有者仍然是出卖者。

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须知

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按照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农业局的工作要求,凡在大兴辖区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固定场所都应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办理动物医院许可证须提交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抬头为大兴区动物卫生督管理局并到管辖镇兽医站盖章。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4、场地有效使用面积证明复印件一份; 5、动物医院地理方位图一份; 6、动物医院室内平面图一份(出口朝向的单位或建筑物、场地); 7、动物医院各功能区布局图一份;(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销售宠物用品和提供宠物美容服务的房间应单独设置; 8、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具备三名 ..以上执业兽医师诊所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9、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10、设施设备清单;(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11、管理制度文本(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12、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企业签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协议书);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动物诊疗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场所使用 面积(㎡)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新申请□变更 人员情况 管理人员执业兽医其他人员总计 诊疗活动范 围 □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 □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申请人 (签章) 年月日 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设施设备清单 ( ) 管理制度文本 ( )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 )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预先核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年月日 现场审核 意见出现场人员(签名): 年月日 主管领导 审定 年月日 领导审批 年月日(公章)许可证编号 发证日期 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制

如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如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向什么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申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是一项具有法律权威的严肃、细致的工作,申请人必须依法向有关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核发放权限为: (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其中,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2)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4)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从上述内容可看出,一般的林木采伐都是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采伐许可证。 二、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权利证书和材料 (1)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 (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3)其他单位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4)个人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三、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申请人按照规定备齐有关权利证书和材料,并向有权部门提交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后,受理的有关部门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采伐的林木符合实际,并且在森林采伐限额之内的,应该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部门将不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1)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 (2)上年度采伐后末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3)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特种作业操作资质认定办事指南【模板】

特种作业操作资质认定办事指南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

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二、审批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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