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讲师管理办法(完整版)

1.目的

为规范内部讲师管理,使内部讲师专业化、系统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所有兼职讲师。

3.内部讲师任职资格

3.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等。

3.2热爱公司,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职业违规记录。

3.3热爱培训工作,热爱与人沟通,具良好的分享意识。

3.4擅长学习,总结能力强,良好的传授指导能力。

3.5对所讲课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好的领悟与见解。

3.6形象专业,良好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良好的亲和力、教材编写能力。

4.内部讲师职责

4.1承担相关的教学任务。

4.2本专业领域或本部门的文化制度培训。

4.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学习,经常开展专题模拟培训。

4.4协助进行培训后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4.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4.6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4.7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引入企业。

4.8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4.9开发、优化有关课程,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操作经验,编写教材和提高讲授水平。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4.10为明确讲师职责,督促讲师积极配合公司的教育训练工作,人力资源部特制定《讲师职责

承诺书》,相关讲师需签定此承诺书。(具体见《讲师职责承诺书》)。

5.内部讲师来源

5.1各级管理层:各级管理层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兼职讲师的主要承担者。

5.2业务和技术骨干: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技术部门的技术骨干将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

6.内部讲师的种类及条件

6.1内部讲师分为高级讲师、一级讲师、二级讲师、三级讲师。

6.2讲师资格及名额,根据讲师授课能力、业务需求,并结合专业部门因素来决定。人力资源部拟每年进行一次内部讲师考核或选拔大赛,择优聘用。

6.3高级讲师:公司经营层、公司技术或相关专业顾问、特聘讲师。

6.4一级讲师:上一年度为一级讲师,全年授课时数达36课时,授课成绩评估分平均为85分(含)以上者,课程种类达6门(含)以上者,上一年度为二级讲师,全年授课时数达56课时,授课成绩评估分平均为85(含)及以上者,课程种类达6门(含)以上者,或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讲师选拔中综合评估分为90分(含)以上者。

6.5二级讲师:上一年度为三级讲师,全年授课时数达48课时,授课成绩评估分平均为85分(含)以上者,课程种类达4门(含)以上者,或二级讲师,全年授课时数达48课时,且授课成绩评估分平均为85分(含)以上者,课程种类达4门(含)以上者,或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且在讲师选拔中综合评估分为80(含)-89分者;各总监、事业部总经理直接任命为二级讲师。

6.6三级讲师:上一年度为三级讲师,全年授课时数达40课时,且授课成绩评估平均为80分(含)以上者,课程种类达4门(含)以上者,或业务和技术骨干在讲师选拔综合评估分为75-79分者。

7.内部讲师选拔及任命

内部讲师通过讲师选拔或经培训管理委员会直接任命产生。

7.1为给全体员工公平参与公司内部讲师选拔机会,同时也为公司选拔更多的人才,人力资源部拟定每年年底组织讲师选拔大赛,选拔次年的讲师。

7.2凡愿意展现自己此方面才华的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可以报名参加选拔,经理级(含)以上管理层本身担负着团队管理和培训员工的责任,故必须参加讲师选拔比赛,通过考核后均可成为公司的内部讲师。

7.3内部讲师属于公司兼职职务,原职务职能不变。培训课程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安排。7.4讲师选拔报名以员工自主报名为主,部门推荐为辅。员工报名见《讲师选拔比赛报名表》。

7.5讲师选拔流程

7.5.1讲师选拔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7.5.2初赛阶段候选人先各进行5分钟自选题目演讲及5分钟讲故事环节,通过评委评分(见《内部讲师预赛评估表》)决定合格人选进入决赛。

7.5.3进入决赛的人员进行笔试和15分钟指定题目试讲考核(笔试为培训师培训技巧、理论知识考核)。通过本轮评委评分(见《内部讲师试讲评估表》),以及综合预赛得分情况(见《内部讲师预赛评估表》)确定各讲师等级。

备注:讲师选拔安排及具体流程另行公告。

8.内部讲师津贴及发放

8.1讲师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采用按讲师级别及讲课课时计算津贴的方式进行,人力资源部于每季度最后一月将该季度的培训统计结果提交行政总监核决。

8.2津贴发放形式:公司在每季度最后一月月工资的发放日发放该季度讲师津贴,并予公告。同时,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应将讲师授课时数及评估分予以公告;

8.3讲师条件及具体津贴:

8.3.1为有效管理各级讲师,提高讲师授课积极性,加强对各级讲师的监督与考核,特给予相应讲师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8.3.2发放讲师津贴及教案编撰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及培训委员会统一安排并经培训委员会认定合格的课程。津贴以工资形式发放。

8.3.3内部讲师另外可以获得一定金额书籍费,其中一级讲师为500元/年,二级讲师为300元/年,三级讲师为200元/年。凭购书票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行政总监审批报销。同时内部讲师可以优先参加讲授领域的外部培训。

8.4.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津贴的范畴:

8.4.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

8.4.2管理层、部门经理等对下辖部门及本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分享、交流、指导、培训;

8.4.3试讲、其它非正式授课;

8.4.4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8.5对于无法界定是否发放讲师授课津贴的课程,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报行政总监核决。

9.内部讲师考核

9.1讲师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9.2讲师季度考核

9.2.1每次培训完毕,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将组织参训学员对讲师进行相应考核(见《内部讲师评估表》、《课程评估表》),人力资源部将统计相应结果,并保留存档。

9.2.2每季度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将根据该季度讲师授课评估、考核情况,对照讲师津贴发放

条件及标准对其讲师津贴进行合理发放。

9.2.3每季度人力资源部将各讲师本季度授课情况(课时、授课评估分等)予以公告,并就各讲师需改善处汇总于《讲师季度评估汇总表》提交管理层及各讲师。并监督改善、提升。

9.3讲师年度考核

9.3.1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将对各讲师上一年度授课情况进行汇总。

9.3.2一级讲师(不含直接任命者)合计上课不满24课时/年或授课平均评估分不满80分者,年终奖或绩效年薪扣发5%;二级讲师(不含直接任命者)合计上课不满40课时/年或授课平均评估分不满80分者,年终奖或绩效年薪扣发5%;三级讲师(不含直接任命者)合计上课不满36课时/年或授课平均评估分不满80分者,年终奖或绩效年薪扣发5%。

9.3.3每年评选1-3名优秀讲师,对培训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全年授课课时及授课评估分均表现优秀者给予额外奖励。具体标准根据培训预算执行。

10.培训支持

各讲师因授课需要而发生的以下各项费用提前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10.1道具、小礼品等,未使用完的物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管,下次备用。

10.2课程需要的书籍和已经收取讲义及教案编撰费的课程教材,所有权归公司;

10.3交通、住宿费用,按出差规定执行。

11.补充规定

11.1公司为入选的内部讲师颁发内部培训师证书。

11.2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内部讲师的授课时数进行追踪,讲师授课时数以人力资源部培训计划为准,各部门之培训计划需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培训需求及计划交人力资源部;针对临时性的部门培训,部门主管或相应讲师须提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将不列入考核。

11.3内部讲师离职(含已经提出离职申请者),将自动取消其讲师资格,停发当季讲师津贴。

12.文件发放部门:所有部门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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