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精编

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精编
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精编

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

制度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暂行)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院团委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学生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二、考核方式:

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十分制”,采取加减分方式进行考核,每次活动或会议进行考勤,每两周上报汇总一次,考核由院团委老师和主要院团委学生干部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团委书记及相关老师处,并配合做好统计工作,院团委学生会内部成员互相监督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在学生会内部会议或各种活动中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分,事假分,病假分,迟到早退或发通知不回复者扣分。

2 不能够按时完成院团委学生会分配的任务或不服从组织上合理的管理和安排的每次扣分。

3 各种活动中未能按照院团委学生会事先布置要求做好准备的,如着奇装异服、衣冠不整、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或忘记佩戴名签等,每次扣分。

4 违反校规校校纪、被学校或系里给与通报批评者、成绩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或留职查看。

5 院团委学生会干部未能做好学生本职工作,如擅自不去上课、晚自习,寝室卫生不合格者,一经发现,每次扣除分。

6 在学生会日常工作中,态度不端正或拉帮结伙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形象的酌情扣分。

7 各种大型活动中或比赛中,成绩优异或取得名次的,并能够提高学生会影响力的每次加分。

8 凡不是院团委学生会或本部门分配的指定任务之外,能够超额或主动承担任务者,视情况而定每次加分。

9 能够为院团委学生会提出宝贵意见并被采纳的每次加分。

10 凡是由本人策划并组织积极向上的大型活动,经学院审核通过成功举办的。酌情每次加分。

四、考核说明:

1、考核过程中院学生会、团委所有成员互相监督,考核人员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对待每一名学生干部。

2、如在考核过程当中,由于考勤人员工作疏忽或失误导致漏记或原因不明的错记,经核实后将给予纠正。

3、当学生干部扣分达到两分或以上时将由团委组织部牵头对该名学生干部进行组织约谈。若约谈后仍不能改正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与留职查看或开除等处分。

本考核制度处于试行阶段,尚待完善。静待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院团委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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