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一)总 则

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断药品等。

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CADN由药典委员会组织专家讨论制定、上网公示征求意见、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成册、国家局批准。药品命名必须遵循一药一名原则。

3.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己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不包括特殊的复方制剂)。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INN 命名的酌情处理。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简称INN);INN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7.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INN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药品通用名不采用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药品的通用名(包括INN)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也均不得做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1.中药材命名

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⑴中药材的中文名

① 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② 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如:白茅根

③ 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⑵中药材的拉丁名

① 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药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如:远志RADIX POLYGALAE;苦杏仁SEMEN ARMENIACAE AMARUM;淡豆豉SEMEN SOJAE PREPARATUM。

② 一种中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部位时,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的药用部位列在前面,用“ET”相联接。如:大黄RADIX ET RHIZOMA RHEI

③ 一种中药材的来源为不同科、属的两种植(动)物或同一植(动)物的不同药用部位,须列为并列的两个拉丁名。如:大蓟HERBA CIRSII JAPONICI 和RADIX CIRSII JAPONICI。

④ 中药材的拉丁名一般采用属名或属种名命名。

⑤ 以属名命名:在同属中只有一个品种作药用。或这个属有几个品种来源,但作为一个中药材使用的。如:白果SEMEN GINKGO(一属只一个植物种作药材用),麻黄HERBA EPHEDRAE (一属有几个植物种作同一药材用)。有些中药材的植(动)物来源虽然同属中有几个植物品种作不同的中药材使用,但习惯已采用属名作拉丁名的,一般不改动。应将来源为同属其他植物品种的中药材,加上种名,使之区分。如:细辛HERBA ASARI,杜衡HERBA ASARI FORBESII,黄精RHIZOMA POLYGONATI,玉竹RHIZOMA POLYGONATI ODORATI。

⑥ 以属种名命名:同属中有几个品种来源,分别作为不同中药材使用的,按此法命名。如:当归RADIX ANGELICAE SINENSIS,独活RADIX ANGELICAE PUBESCENTIS,白芷RADIX ANGELICAE DAHURIOAE。

⑦ 以种名命名:为习惯用法,应少用。如:石榴子SEMEN GRANATI,柿蒂CALYX KAKI,红豆蔻FRUCTUS GALANGAE。

⑧ 以有代表性的属种名命名:同属几个品种来源同作一个中药材使用,但又不能用属名作中药材的拉丁名时,则以有代表性的一个属种名命名。如:辣蓼,有水辣蓼Polygonum hydropiperl与旱辣蓼P.fiaccidum Meisn两种;而蓼属的药材还有何首乌,水炭母等,不能以属名作辣蓼的药材拉丁名,故以使用面较广的水辣蓼的学名为代表,定为HEBRA POLYGONI HYDROPIPERIS。

⑨ 国际上已有通常用的名称作拉丁名的中药材,且品种来源与国外相同的,可直接采用。如:全蝎SCORPIO不用BUTHUS。芥子SEMEN SINAPIS不用SEMEN BRASSICAE;但阿魏在国际上用Asafoetida,而我国产的品种来源不同,所以改用RESINA FERULAE。

2.中药饮片命名

中药饮片系指中药材经过净制、切制或炮制后的加工品,其名称应与中药材名称相对应。中药饮片名称包括中文名和拉丁名。

⑴ 中药饮片的中文名

① 净制、切制的生用饮片,按原中药材命名;特殊管理的毒性药材,在名称前应加“生”字;鲜品饮片在名称前应加上“鲜”字。如:鲜薄荷、生草乌、生天南星等。

② 以炒、蒸、煅等方法炮制的中药饮片,在中药材名前冠以炮制方法或后缀以炮制后的形态名。加辅料炮制的中药饮片,应冠以辅料名。如:煨肉豆蔻、煅石膏(炮制方法);巴豆霜、地榆炭(炮制后的形态名)。如:酒白芍、清半夏(应冠以辅料名)。

⑵ 中药饮片的拉丁名在其中药材的拉丁名后加上Preparata。

3.中药提取物命名

中药提取物系指净药材或炮制品经适宜的方法提取、纯化制成的供中成药生产的原料。

⑴ 中药提取物的中文名

① 中药提取物的名称一般以中药材名称加提取物构成。

② 已提纯至某一类成分的应以药材名加成分类别命名,必要时可以加副名。

4.中成药命名

中成药系指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中药提取物及其他药物,经适宜的方法制成的各类制剂。中成药名称包括中文名、单味制剂应有拉丁名。

⑴ 中成药中文名

① 剂型应放在名称之后。

② 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如:同仁乌鸡白凤丸、云南红药等。

③ 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④ 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如:飞龙夺命丸、嫦娥加丽丸、防衰益寿丸、男宝胶囊、心舒宝片、软脉灵口服液、治糜灵栓、感特灵胶囊、雏凤精;强力感冒片、速效牛黄丸、中华跌打丸、中华肝灵胶囊、东方活血膏。名称中没有明确剂型,如:紫雪、一捻金、龟龄集、健延龄。名称含有“御制”、“秘制”、“精制”等溢美之词,如:御制平安丸、秘制舒肝丸、精制银翘解毒片。不应采用受保护动物命名。

⑤ 不应采用封建迷信色彩及不健康内容的用语。如:媚灵丸、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

⑥ 一般不采用“复方”二字命名。如:复方丹参片等。

⑦ 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

⑵ 单味制剂一般应采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或中药提取物加剂型命名。

⑶ 复方制剂根据处方组成的不同情况可酌情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① 由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物制成的复方制剂的命名。

② 可采用处方中的药味数、中药材名称、药性、功能等并加剂型命名。鼓励在遵照命名原则条件下采用具有中医文化内涵的名称。如:六味地黄(滋阴)丸。

③ 源自古方的品种,如不违反命名原则,可采用古方名称。如:四逆汤(口服液)。

④ 某一类成分或单一成分的复方制剂的命名。应采用成分加剂型命名。如:丹参口服液、蛹虫草菌粉胶囊;云芝糖肽胶囊、西红花多苷片等。单味制剂 ( 含提取物 )的命名,必要时可用药材拉丁名或其缩写命名,如:康莱特注射液。

⑤ 采用处方主要药材名称的缩写并结合剂型命名。如:香连丸由木香、黄连二味药材组成;桂附地黄丸由肉桂、附子、熟地黄、山药、山茱萸、茯苓、丹皮、泽泻等八味药组成;葛根芩连片由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等四味药材组成。

⑥ 注意药材名称的缩写应选主要药材,其缩写不能组合成违反其它命名要求的含义。

⑦ 采用主要功能加剂型命名。如:补中益气合剂、除痰止嗽丸、大补阴丸。

⑧ 采用主要药材名和功能结合并加剂型命名。如:牛黄清心丸、龙胆泻肝丸、琥珀安神丸等。

⑨ 采用药味数与主要药材名或药味数与功能并结合剂型命名。如:六味地黄丸、十全大补丸等。

⑩ 由两味药材组方者,可采用方内药物剂量比例加剂型命名。如:六一散,由滑石粉、甘草组成,药材剂量比例为6:1;九一散,由石膏(煅)、红粉组成,药材剂量比例为9:1。

采用象形比喻结合剂型命名。如:玉屏风散,本方治表虚自汗,形容固表作用象一扇屏风。

采用主要药材和药引结合并加剂型命名。如:川芎茶调散,以茶水调服。

必要时可加该药临床所用的科名,如:小儿消食片、妇科千金片、伤科七味片。

必要时可在命名中加该药的用法,如:小儿敷脐止泻散、含化上清片、外用紫金锭。

⑷ 中药与其它药物组成的复方制剂的命名。

① 应符合中药复方制剂命名基本原则,兼顾其它药物名称。

(三)化学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1.原料药命名

⑴ 中文通用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⑵ 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单,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俗名,如:盐酸、硼砂。酸式盐以“氢”表示,如:碳酸氢钠,不用“重”字;碱式盐避免用“次(Sub-)”字,如:碱式硝酸铋,不用“次硝酸铋”。

⑶ 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① 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可全部音译,如:Codeine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

缩命名,如:Amitriptyline阿米替林。音译要注意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

② 意译(包括化学命名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或音、意结合命名。在音译发生障碍,如音节过多等情况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氯丙嗪。

③ 与酸成盐或酯类的药品,统-采取酸名列前,盐基(或碱基)列后,如:Streptomycin Sulfate硫酸链霉素,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氢化可的松。

与有机酸成盐的药名,一般可略去“酸”字,如:Poldine Metisulfate译为甲硫泊尔定。

英文词尾为“ate”的酯类药,可直接命名为“××”酯,如:Fedrilate非屈酯。与缩合基加合成酯类的药亦可将××酯列后,如Cefcanel Da1oxate头孢卡奈达酯。

④ 季铵盐类药品,一般将氯、溴置于铵前,如:Benzalkonium Bromide苯扎溴铵。除沿用已久者外,尽量不用氯化×××,溴化×××命名。

与有机酸组成的季铵类药名,酸名列于前,一般亦略去“酸”字,如Amezinium Metilsulfate译为甲硫阿镁铵。

⑷ 对于光学异构体的命名,左旋或右旋,以左或右冠于通用名前,英文冠以Levo或Dex。天然氨基酸或糖类不标出L构型或D构型。合成的D构型或消旋的氨基酸要标出;合成的L构型或消旋的糖类同样处理。

⑸ 对于特指的消旋体的命名,以消旋冠于通用名前,英文冠以Race-。

⑹ 对于几何异构体的命名,顺式或反式,以顺或反冠于通用名前,英文冠以Cis或Trans。

⑺ 生化药的英文名一般仍以INN为准;如INN未列入的,可参照中国生化协会名词审定委员会列出的生化名词外,尚需结合药学的特点或常规使用名称拟定。如:Urokinase尿激酶;Trypsin胰蛋白酶。

生长素类药根据其来源和药学特点等,采用音、意结合拟定中文译名,如:Somatorelin 生长释素,Somavubove牛亮氨生长素,Somenopor猪诺生长素。

⑻ 单克隆抗体和白细胞介素类药,采用音、意结合简缩命名,如:Dorlimomab Aritox 阿托度单抗,Biciromab比西单抗;Teceleukin替西白介素。

⑼ 放射性药品在药品名称中的核素后,加直角方括号注明核素符号及其质量数,如:碘[125I]化钠。

⑽ 化学结构已确定的天然药物提取物,其外文名系根据其属种来源命名者,中文名可结合其属种名称命名,如:Artemisinin青蒿素;Penicillamine青霉胺;外文名不结合物种来源命名者,中文名可采用音译,如:Morphine吗啡,Amikacin阿米卡星。化学结构不完全清楚者,可根据其来源或功能简缩命名,如:Bacitracin杆菌肽。

配糖体缀合词根的命名采用以“苷”取代过去的“甙”命名,以便与化学命名相一致。

2.制剂命名

⑴ 药品制剂的命名,原料药名称列前,剂型名列后,如:Indometacin Capsules吲哚美辛胶囊,Ondansetro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对于注射用粉针剂,原则上命名为注射用××××,如: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⑵ 药品制剂名称中说明用途或特点等的形容词宜列于药名之前,如:Absorbable Gelatin Sponge吸收性明胶海绵,Ipratropium Bromide Solution for Inhalation吸入用异丙托溴铵溶液。

⑶ 复方制剂根据处方组成的不同情况可采用以下方法命名。

① 两个组分的:原则上将两个药品名称并列,如头孢他定舒巴坦钠注射液,亦可采用缩字法命名,如酚咖片,氨酚待因片。

② 三个组分的:因为使用词干构成通用名称太长,原则上采用缩写法命名将每个组分选取1~2个字,构成通用名称(不得使用词干)。若组分相同处方量不同,使用(量/量)或使用罗马数字Ⅰ,Ⅱ,Ⅲ等。

③三个组分以上的:采用缩字法命名,使用复方,取两到三个组分分别选取一到两个字, 构成通用名称。

④对于由多种有效成分组成的复方制剂,难以简缩命名者,可采取药名结合品种数进行命名,如:由15种氨基酸组成的注射剂,可命名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若需突出其中含有支链氨基酸,则可命名为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对于组分相同但比例不同的氨基酸制剂可增列序号予以区别,如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1)。

对含多种维生素或维生素与微量元素的复方制剂,可参照此项原则命名,如多种维生素片Multivitamin Tablets(15)、多维元素片Multivitamin and Elements Tablets(10-11)。有效成分相同,处方量不同则加罗马字符区分,如多维元素片Ⅱ(10-11)。

⑤对于胰岛素类制剂的命名,若为重组胰岛素应指明重组的氨基酸,如重组赖脯胰岛素;对于长、中效胰岛素,用精蛋白锌胰岛素混合注射液加(速效比例R)命名,如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⑷两腔、三腔肠外营养液命名以每腔命名后用/分别隔开。如: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5.8%)注射液,英文名称:Fat Emulsion/Amino Acids(16)/Glucose(5.8%) Injection.

⑸联合包装的称:组合包装。Complex packing;中间加斜杠(/)以示区分。

⑹对常用药品在复方制剂中,选词的原则:

两个字 一个字 对乙酰氨基酚 氨酚 氨或酚

盐酸伪麻黄碱 伪麻 麻

马来酸氯苯那敏 那敏(氯敏) 敏

氢溴酸右美沙芬 美芬(美沙) 美或芬 愈创木酚甘油醚 愈酚 愈 咖啡因 咖

布洛芬 布洛 布 盐酸苯海拉明 苯海 苯 贝诺酯 贝诺 贝

人工牛黄 牛黄 黄 盐酸金刚烷胺 金刚 金 氨基比林 氨林 林

非那西丁 非那 非

苯巴比妥 妥

喷托维林 喷托

盐酸麻黄碱 麻黄

盐酸甲基麻黄碱 甲麻

赖氨酸 赖氨

阿司匹林 匹林 阿

葡萄糖酸锌 葡锌

葡萄糖酸钙 葡钙

萘甲唑啉 萘啉

苯扎溴铵 溴铵

苯扎氯铵 氯铵

双氯芬酸钠 氯芬

苯妥英钠 妥英

水杨酸甲酯 柳酯

薄荷脑 薄荷

氨茶碱 茶

冰片 冰

樟脑 樟

桉叶油 桉

冬青油 青

乙水杨胺 柳胺 柳

氯唑沙宗 氯宗 宗 异丙安替比林 异林

利福平 利

异烟肼 烟

吡嗪酰胺 吡 富马酸氯马斯汀 氯汀

西替利嗪 西替

(四)生物制品中文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1.已有INN名称的生物制品中文药品通用名称应尽量与其英文名相对应,其中文名应以意译为主。如:Recombinant Human Erythropoietin (INN名称:Epoetin), 意译为:注射用重组人促红素。亦可音译或音译、意译合译。

2.尚无INN名称的,可以疾病、微生物、特定组成成分或材料等命名,如麻疹减毒活疫苗、人凝血因子Ⅷ等;治疗用生物制品还应标明药品剂型,如重组人白介素-2 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等。具体规定如下:

⑴一种制品存在多种制造方法者,特殊的制备方法须标明,如采用重组DNA技术制成的产品,名称前加“重组”二字,以与非重组制品相区别;采用不同细胞基质制备的同种制品,应分别在名称后的括号内标明其细胞基质,如:风疹减毒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风疹减毒活疫苗(兔肾细胞)。

⑵重组DNA制品制备所采用的表达系统 (除大肠杆菌外) 均应在名称后的括号内标明,如: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假单胞菌)、注射用重组人促红素 (CHO细胞)等。

⑶氨基酸改变(增、减)或替换的重组DNA制品,(按申报顺序)可在名称后的括号内以罗马数字编号。如:重组人表皮细胞生长因子外用溶液(I)。

⑷有的药品名称还应标明生产用生物材料的来源,如:人血白蛋白、外用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⑸同一制品存在液体和冻干两种性状时,疫苗、血液制品、抗毒素及抗血清的冻干制品须在名称前加“冻干”二字,如: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冻干人血白蛋白;液体制品则不须在名称前加“液体”二字。治疗类冻干制品(血液制品、抗毒素及抗血清除外)须在名称前加“注射用”三字,如: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γ;液体制品应在名称尾部加“注射液” 三字,如: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⑹一般用法均不标明,特定途径使用者必须标明。如:皮内注射用卡介苗、皮上划痕用鼠疫活疫苗、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⑺预防人、畜共患疾病的同名同型制品必须标明“人用”二字,以与兽用制品相区别,如:人用狂犬病疫苗。

⑻特定成人用或青少年用的制品,可在名称后用括号注明,如:吸附白喉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⑼含两种以上不同疫苗成分的制品,一般应于制品种类前加“联合”二字,如: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 或采用缩字法命名,分别选取各组分的一到两个字, 构成通用名称,如: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⑽同一制品含不同群、型别者,应在名称前标明, 如: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同一种属含不同型别的多组分制剂,难以简缩法命名者,可采取有效成分组成数进行命名,如: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⑾治疗用疫苗应在名称前加“治疗用”三个字,如:治疗用布氏菌疫苗。

⑿药品名称中一般不采用人名,只有个别制品按照国内外沿用已久的惯例命名,如:皮内注射用卡介苗、锡克试验毒素。

⒀由多种细菌组成的微生态制剂,可取其一到两个细菌名称命名,如: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肠球菌三联活菌胶囊应缩改为: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

⒁与载体偶联的疫苗,可命名为xxx结合疫苗, 如: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A

群C群脑膜炎多糖结合疫苗。

⒂体内诊断用制品一般不加“诊断用”字样,如: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锡克试验毒素。

参考资料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则总第一章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命名的科学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第一条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第二条等由卫生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部设立的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对审批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涉第三条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名称进行审查。对审核通过的健康相关产品名称卫生部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作出批准的决定。对审核不予通过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命名要求第二章健康相关产品命名必须符合下列原则:第四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一)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二)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器械类产品名称还应当有(三)产品型号。名称的顺序为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产品型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通用名、属性名、健康相关产品的商标名、第五条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健康(一)相关产品不得使用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通用名应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二) 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消费者已知晓(三) 其属性的传统产品,可省略属性名,如:口红、胭脂、眼影等;产品型号应当反映该产品的特点,如材质、体积、容量、先进程度等。(四) 同一配方不同剂型的健康相关产品,在命名时可采用同一商标名和通用第六条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健康相关产品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但具有不同口味或为特定第七条适用人群的化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保健食品和具有不同颜色、气味、人群生产,妆品(如眼影、粉饼、胭脂、口红、睫毛膏、染发剂、指甲油、洗发液等),应在属性名后标识以示区别。;. .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下列内容:第八条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一)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高效”、“奇效”、“广(二)代”等;谱”、“第X 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三) 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四) 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表示型号的除外)。如为注册商标或必(五) 须用外文字母、符号的,需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进口健康相关产品的中文名称应尽量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第九条 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则附第三章其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发布前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化第十二条

配电设备组设备命名及编号标准(修订版)

10KV及以下配电网设备命名及编码规定 (试行) 目录 1. 10KV开闭所命名 (1) 2. 10KV开闭所间隔和电缆线路命名 (1) 3. 10KV/0.38KV变配电站命名 (1) 4. 10KV开闭所、10KV/0.38KV变配电站内的设备命名 (2) 5. 10KV开闭所、10KV/0.38KV变配电站编码方案 (3) 6. 10KV线路杆塔命名 (4) 7.高压电缆分支箱命名 (5) 8. 10kV柱上开关、闸刀、熔丝设备命名 (5) 9. 10kV防雷接地设备命名 (6) 10.低压电缆分支箱及低压电缆命名 (6) 11.低压线路及杆塔命名 (7) 12. 命名牌挂牌实施办法 (8)

1.10kV开闭所命名 ××开闭所:在“开闭所”前冠以安装地点名称。其主要功能特征是作为现代配电网为适应供电可靠性而布置,接线方式一般是环网型,且无固定潮流方向,母线上不论是否有配电变压器连接,有一个间隔以上供非本变电所变压器的,均命名为开闭所。 当建筑形式为箱式时,且出线有独立的间隔,则命名为××箱式开闭所。 2.10kV开闭所间隔和电缆线路命名 开闭所间隔的命名应按下列原则: 2.1从变电所母线直接至开闭所间隔:该间隔命名为变电所出线名称+“进线”,如:北招625线进线。 2.2架空线路进户至开闭所间隔:该间隔命名为线路名称+进户杆号+“进线”,如:盐仓513线 #16杆进线。 2.3从上级开闭所环入至本开闭所的间隔:该间隔命名为两个开闭所中文缩写(以简洁表述清楚为原则),可备注该间隔正常运行方式时的变电所出线名称,如:香邦线(星岛)。若同一小区内开闭所同时与多个变电设备存在上下级关系,则取该小区名字中的一个字加上汉字数字符号,如桔一线。 2.4由本开闭所直接至用户的间隔:该间隔命名为用户名称,如舟山剧院。 2.5电缆线路名称从属于正常运行方式下该电缆线路受电间隔的名称。如:香邦线(星岛)、舟山剧院线、桔一线。 2.6电缆线路两端必须挂命名牌,电缆中间接头和转角处的电缆工作井内电缆必须挂命名牌; 3.10KV/0.38KV变配电设备命名 公用配变的命名一般以安装地点+配变建筑形式,当建筑形式为变配电房时,则命名为××变配电房;当建筑形式为美式时,则命名为××美式变;当同一小区内有数个和数种类型小区变时以变配电设备附近楼号加以区别,例如:××小区××幢变配电房、××小区××幢美式变……等。 当接线方式为环网接线方式,则命名为××环网(箱式、美式)变。 小区变配电房内配变命名:小区变变配电房内的配变从属于小区变命名,属公用变性质,因此按其所连接的母线分段编号,分别命名为1号变、2号变等。 当安装方式为杆架式变压器(简称杆变)命名:

D-EDS-009 电气设备编号原则

文件编号:D-EDS-009 为了统一图纸格式,根据GB5094,GB-T 4728-7-2000和IEC61346-2(2000版)标准,电气原理图中设备标识需要遵循以下命名原则: 标识 1.1Meter: P... Ammeter : PA1~ n Watt Meter : PW1~ n Var Meter : PQ1~ n Power Factor Meter : PP1~ n Frequency Meter : PF1~ n Voltmeter : PV1~ n Kilowatthourmeter : PH1~ n Kilovarhourmeter : PK1~ n Multifunction Power Meter : PM1~ n 电表附件(如:支架):PMS 1.2Protective & Measuring Relay: BR... Current Relay : BR01~20 O/C & Earth Fault Protection(50,51,51N) : BR01 Motor Protection (50,51,51N, 49,46) : BR02 Capacitor Protection (49,37,60) : BR03 Overload Protection (49) : BR04 Differential Protection (87) : BR05 Trip Circuit Monitor : BR06 Heat Circuit Monitor : BR07 Voltage Relay : BR21~30 Over Voltage Protection (59) : BR21 Under Voltage Protection (27) : BR22 Residual Voltage Monitoring (64) : BR23 Voltage Appose Device : BR24 Voltage - Current Relay : BR31~40 Annunciator Relay : BR41~50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颁布时间: 2001年04月11日颁布机构:卫生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命名的科学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由卫生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 第三条卫生部设立的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对审批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名称进行审查。 卫生部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健康相关产品名称作出批准的决定。对审核不予通过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 第二章命名要求 第四条健康相关产品命名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反应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三)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器械类产品名称还应当有产品型号。名称顺序为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 第五条健康相关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产品型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健康相关产品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消费者已知晓其属性的传统产品,可省略属性名,如口红、胭脂、眼影等; (四)产品型号应当反应该产品的特点,如材质、体积、容量、先进程度等。 第六条同一配方不同剂型的健康相关产品,在命名时可采用同一商标名和通用名,但需注明不同的属性名。 第七条健康相关产品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但具有不同口味或为特定人群生产,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保健品和具有不同颜色、气味、适用人群的化妆品(如眼影、粉饼、

07-卫生部《关于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卫生部关于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命名的科学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由卫生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 第三条 卫生部设立的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对审批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名称进行审查。 卫生部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健康相关产品名称作出批准的决定。对审核不予通过的,以书面形式告

知申请者。 第二章命名要求 第四条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三)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器械类产品名称还应当有产品型号。名称顺序为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 第五条 健康相关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产品型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健康相关产品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消费者已知晓其属性的传统产品,可省略属性名,如:口红、胭脂、眼影等;

(四)产品型号应当反映该产品的特点,如材质、体积、容量、先进程度等。 第六条 同一配方不同剂型的健康相关产品,在命名时可采用同一商标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第七条 健康相关产品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但具有不同口味或为特定人群生产,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保健食品和具有不同颜色、气味、适用人群的化妆品(如眼影、粉饼、胭脂、口红、睫毛膏、染发剂、指甲油、洗发液等),应在属性名后标识以示区别。 第八条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下列内容: (一)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二)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高效”、“奇效”、“广谱”、“第×代”等; (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四)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五)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表示型号的除外)。如为注册

设备位号编号规则及含义及管道代号

设备位号编号规则及含义 按照《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的要求,施工图中设备名称应与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名称一致。 位号的书写方法 设备位号在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及管道布置图中书写时,在规定的位置划一条粗实线-设备位号线,线上方书写设备位号,线下方在需要时可书写设备名称。(P IDCAD绘图软件中可自动生成) 1)设备位号的组成 每台设备只编一个位号,由四个单元组成,如下所示: M 03 101 A (1)(2)(3)(4) 这四个单元依次是:(1)设备类别代号;(2)设备所在的主项(建筑单体/车间/工段)的编号;(3)主项内同类设备顺序号;(4)相同设备的数量尾号。(1)设备类别代号 按设备类别编制不同的代号,一般取设备英文名称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做代号, (2)设备所在的主项编号 按工程设计总负责人给定的主项编号填写,采用两位数字,从01~99。特殊情况下允许以主项代号作为主项编号。 (3)主项内同类设备顺序号 按同类设备在工艺流程中流向及立面位置的先后顺序编写,采用三位数字,其中第一位数字一般可采用楼层代号,从1开始,后两位为设备顺序号,从01~99。(4)相同设备的数量尾号

两台或两台以上设备并联时,它们的位号前三项完全相同,用不同的数量尾号予 以区别,按数量和排列顺序依次以大写英文字母A、B、C…作为每台设备的尾号, 在设备一览表中可以写作A/B或A-C…。 工艺图中管道及设置位号编号规则及意义 管道代号编号规则及含义 管道及管件的选用应符合我院《压力管道设计技术统一规定》和《化工管道设计规范》(HGJ8-87)的规定,按照《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20519.37-92)的要求,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的管道应标注四个部分,即管道号(管段号,由三个单元组成)、管径、管道等级和隔热或隔声代号,总称为管道组合号(管道代号),一般标注在管道的上方,如下所示: PG 03 001 – 100 L1B - C (1)(2)(3)(4)(5)(6) 管道组合号(管道代号)由六个单元组成,这六个单元依次是: (1)物料代号;(2)主项代号;(3)管道顺序号,以上三个单元组成管道号(管段号);(4)管道尺寸;(5)管道等级;(6)隔热或隔声代号。 (1)物料代号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 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 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 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 (一)330kV 及以上线路 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 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保健食品命名原则

保健食品命名原则 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的命名原则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命名的科学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由卫生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 第三条卫生部设立的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对审批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名称进行审查。 卫生部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健康相关产品名称作出批准的决定。对审核不予通过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 第二章命名要求 第四条健康相关产品命名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一)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三)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器械类产 品名称还应当有产品型号。名称顺序为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 第五条健康相关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产品型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健康相关产品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消费者已知晓其属性的传统产品,可省略属性名,如:口红、胭脂、眼影等; (四)产品型号应当反映该产品的特点,如材质、体积、容量、先进程度等。 第六条同一配方不同剂型的健康相关产品,在命名时可采用同一商标名和能够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第七条健康相关产品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但具有不同口味或为特定人群生产,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保健食品和具有不同颜色、气味、适用人群的化妆品(如眼影、粉饼、胭脂、口红、睫毛膏、染发剂、指甲油、洗发液等),应在属性名后标识以示区别。 第八条健康相关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下列内容: (一)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 一、编制依据 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 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 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 (一)330kV及以上线路 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

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如110 kV ××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5、10kV联络线命名由联络线大号侧名称+另一线路名称+L联络线命名,如宁八朝三L联络线。 四、发电机组、变压器命名原则 1、发电机组(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一般应由始建端向扩建端编号,分别以数字1、 2、 3、 4、5……编为X号机、X号变。 2、厂站变压器分别命名为#X变,并用符号+阿拉伯数字组成,如#X变。若厂站为单母分段接线,与I、II段母线对应的分别为#1、2主变,其他接线方式不需对应。 3、750、330kV 主变低压侧母线命名按变压器编号命名。如#2主变35kV侧母线命名:35kVⅡ母。 五、母线命名原则 1、母线分别用Ⅰ、Ⅱ、Ⅲ、Ⅳ等罗马数字表示。命名用电压等级+罗马数字表示。如110kV Ⅱ母。

品牌名命名原则

品牌命名中,应注意以下11大原则: 1、好说、好念、不拗口 品牌命名如果不好说、不好念、拗口,消费者就很难记住,更难以进入人的心智,信息传递就会出现“断层”,反之,悦耳、朗朗上口的名字,就很容易被记住,“言简意赅、一目了然”,达到的意味又很浓的名字,诸如“乖乖”、“椰风”都是典型的范例。这些新潮、上口的命名,可以为企业省下大量的广告费用。 2、越短越便于传播 众多的企业为了显出与其他品牌的差异,往往取一些很长的名字,结果适得其反,这种命名方式,极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也为企业本身带来困扰。例如,名字有七八个字,前台小姐在接电话报名时就会很繁琐,无疑造成了与人沟通的不便。因此,简短的命名可以达到短小精悍的良好效果,现已成为众多企业的追求和时代发展的趋势。 3、顾及产品线的将来与扩展 企业命名时还要考虑的一点,就是为未来的发展“预留管线”。假如企业将来做大了,想向另外的领域扩展,这个现今的名字是否还会适应呢?国内很多企业在这一规则上,做得不够“到位”,企业一旦扩展到新领域,消费者却为此不“买账”,比如“娃哈哈”、“999”、“太阳神”等都在这方面吃了大亏。品牌命名,其实就像盖房子布电线是一个道理,起先要是不把“管线”布好,将来房子成型了,你就只好布“明线”,不好看的同时也造成资产受损。 4、全球性的视野 品牌最终要走出国门,命名就必须考虑国际性,就不能把眼光放在区域

性方面,企业才会减少限制和不利因素。例如,加州标准石油、荷兰牛乳等企业,命名不把区域化摆脱,必将会造成与时代的格格不入。今天,全球各大跨国公司,均开始千方百计摆脱区域性色彩,品牌发展到一处,都会融入到当地人的生活里,而不是一味抱着企业立足的根据地来定制品牌,否则,只能囿于画地为牢。当然,国际化的命名,也要杜绝敏感性的国际和民族问题,以避免“入乡不能随俗”之弊端。 5、有自己的特色 有特色,才不至于被市场淹没。如果能将品牌命名与本身企业的产品优势相关联,让消费者透过名字便能感到产品所带来的利益点,其效果将更具魅力,诸如“马上冷”空调就是一个成功范例。命名要有特色,就必须对一些常见的名字敬而远之,比如亚洲、联合、东方、佳美等这些名词,不要以为这类“大名”能给企业带来高价值,有时,它们反而会成为一种负债。 6、有创意不模仿 模仿是条“死胡同”!老夫子一直告诫我们“语不惊人死不休”,而当今在我国克隆成风的现象比比皆是,已达到疯狂的地步。诸如有了“可口可乐”,近日广东中山便出了一个“可得可乐”,包装除了一个“得”的差异,其他都是一模一样;“飘柔”变为“飘丝”、“波蜜”仿成“渡蜜”……在中国市场,大凡国外强势品牌,均成了一些想“钻空子”企业的模仿对象。在此建议中国企业,命名不要与人相似,否则便会惹事生非。 7、英文缩写,弊大于利 对于英文缩写的命名方式,企业应该尽量不要运用英文缩写,因为仅有26个字母,全世界英文的命名数以万计。当今中国企业要尽量避免,千万

设备编号规则

设备编号规则 1、目的 为方便公司设备的统一管理,特对公司的设备进行分类和编号。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的设备。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所有设备的编号和管理,包括编制设备台账、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操作设备及制定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计划并认真执行。 3.2、质检部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编号和管理,包括编制计量器具台账,正确使用和维护计量器具及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校准,确保检验真实、有效。 3.3、各部门负责所有办公设备的管理,包括正确使用和维护办公设备,确保办公设备长期、有效运用,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台账的建立。 3.4、设备部负责全公司设备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并建立设备管理制度。 3.5、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设备价值的计算管理。 4、编号规则 4.1、设备分类。 4.1.1、根据使设备用场所和要求将设备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4.1.1.1、生产设备,装配车间的用字母“ZP”表示,试机车间的用字母“SJ”表示; 4.1.1.2、检验设备,用字母“ZJ”表示; 4.1.1.3、办公设备,用字母“BG”表示; 4.1.1.4、辅助设备,用字母“FZ”表示 4.1.2、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将设备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4.1.2.1、A类,精、大、稀类或设备价值超过贰万元以上的设备; 4.1.2.2、B类,重要设备或价值超过贰仟元以上贰万元以下的设备; 4.1.2.3、C类,一般设备即贰仟元以下的设备。 4.2、编号规则。公司设备编号共八位,第一、二位表示公司简称LC,第三、四位表示设备使用场所,第五位表示设备的重要程度,第六、七、八位表示设备流水号(根据采购的先后顺序编写),具体表示方法如下: 设备流水号(001、002……) 设备重要程度(A、B、C) 设备使用场所(ZP、SJ、ZJ、BG、FZ) 公司简称(LC)

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 命名编号原则 (试行) 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及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 (1) 4 线路及配电站命名原则 (2) 4.1 线路 (2) 4.1.1 线路名称结构 (2) 4.1.2 命名原则 (2) 4.2 开关站、配电站 (2) 4.2.1 开关站、配电站名称结构 (2) 4.2.2 命名原则 (3) 5 设备 (3) 5.1 线路设备命名、编号 (3) 5.1.1 线路设备名称、编号结构 (3) 5.1.2 命名、编号 (3) 5.2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编号 (6) 5.2.1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完整名称、编号结构 (6) 5.2.2 命名、编号 (6)

前言 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及编号,提高中低压配电网运行管理水平,结合云南电网公司实际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并解释。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起草。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原则主要起草人:冯磊、李学渊、莫海峰、江建成、季兵、张宇、李建纲、冯勇本技术原则主要审核人:薛武、邹立峰、刘静萍、周海、魏杰、李绍祥、高孟平、罗基庆 本技术原则批准人:廖泽龙 本技术原则自2009年7月10日起试行。

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1 适用范围 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以外的中低压(20kV及以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特制定本原则。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及云南电网公司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生产管理单位应严格遵照本原则要求对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进行管理。 2 规范及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 《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QG/YW-AJ-11-2008 《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云电调〔2006〕5号 3 术语定义 3.1 配电网 由110kV、35kV、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其中高压配电网为110kV、35kV 电压,中压配电网为10(20)kV电压,低压配电网为380V/220V电压。 3.2 双重名称 是指用于标识电气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3.3 开关站 配电网中设有母线及其进出线设备、完成接受并分配电力、能开断电流的配电设施。中压开关站可分为户外开关箱(环网柜)、(室内)开关站两类。 3.4 配电站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将中压变换为380V电压的供电设施。主要有以下三种型式: 1) 室内配电站 变压器及其中低压配电装置装设于建筑物内(含地下)的配电站,简称室内站。 2) 箱式变电站 由高压开关设备、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电能计量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辅助设备和联结件等元件组成的成套设备。在工厂内预先组装在箱体内,用以向低压输送电能。也称预装箱式变电站(简称箱式变)。 3) 台架变(柱上变)

产品命名编码规则

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产品命名编码规则 修定日期:2014/08/21 批准审核修订 文件标题产品命名编 码规则 文件编号 UP201408210 1 版本 A 修订部门总经办修订日期2014-08-21 页次 4

目录 一、目的 (2) 二、造用范围 (2) 三、物料编码的组成 (2) 四、编号规则说明 (2) 4.1 一级分类 (3) 4.2 二级分类 (3) 4.3 序号 (4) 4.4 版本号 (4)

文件编号:UP20140821001 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物料编码规范文件版本:01 文件页码:共 4 页 生效日期:2014-8-21 一.目的: 保证公司的物料编码规范化,便于物料接收、检验、储存、请购、盘点、账目、使用 及维护等作业,及确保产品在形成的各阶段都有唯一的标示,并具有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 公司运作中涉及的所有物料,不包含办公用品等。 三..物料编码的组成:(先分大类,在分小类) 物料编码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为一级分类(2位),二级分类(2位),序号 3位),版本(2位)其组成形式为: 物料名称 1 0 0 0 1 0 1 0 1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序号版本 (大类)(小类) 四.编号规则说明: 如有新开发的电池产品型号,按照阿拉伯数字的顺序以此类推(实验用材料除外)。

4.1 一级分类:(如有新开发的电池产品型号,按照阿拉伯数字的顺序以此类推) 10 :电池箱组件 20 :电机 30 :动力系统控制器 40 :低压元件零件 50 :高压零部件 60 :电子零部件 70 :普通材料 80 :杂类 4.2 二级分类:(如有新开发的电池产品型号,按照阿拉伯数字的顺序以此类推) 物料类别(10-90)零件属性代码 (01-99) 序号 (001-999) 版本 (01-99) 10 电池箱组件01 电池芯001 3.2V/25Ah 02 电池模块 03 电池箱 001 箱体构件01 002 箱体构件02 003 箱体构件02 004 左侧构件 005 右侧构件 006 滚轮支撑板01 007 滚轮支撑板02 008 支承滚轮 009 固定块01 010 固定块02 011 顶盖 012 塑料卡扣6×3 013 塑料卡扣6×2 014 拉紧扣带 015锁紧扣 016 桥接片01 017 桥接片02 018 前汇流铜片 019 后汇流铜片 020负极连接片01 021 负极连接片02 022 负极连接片03 023 负极连接片04 024 正极连接片

生产车间设备编码规则(DOC)

生产车间设备编码规则(试用版) 为加强对生产车间设备的管理,方便生产车间对设备的使用,技术部特制订本规则。实施本规则后,生产车间的每一台生产设备都有其唯一的编码。 1,生产设备编码规则。 生产设备的编码原则:车间生产设备的编码共十位,前两位为备用位,以00表示。第三位到第五位代表设备类型,以设备类型的汉语拼音声母表示,具 接下来的三位编码代表该种设备的生产能力的某一参数,最后两位代表该类

别设备的序列号。如下所示。 2,各种型号设备编码规则具体如下: 2.1,剪板机编码规则:剪板机的编码前两位为备用位,以00表示。接 下来的三位代表设备类型,以剪板的拼音声母大写JB开始,第五位区分剪板机是数控的还是非数控的或别的类型,若是数控的,在JB后加字母S,普通剪板机则在JB后加字母P,以后若增加其他类型的剪板机,以此位区别。 再接下来的三位代表剪板机的可剪最大厚度。例如040代表剪板最大厚度为4mm,120代表剪板的最大厚度为12mm。最后是剪板机的序列号,含两位。 因此,剪板机编码共包含10位,具体形式如下: 举例1:00JBS04001 00:备用位。 JBS:数控剪板机。 040:剪板的最大厚度为4mm。 01:剪板机的序列号,表示此剪板机在此类设备中序列号为01。 2.2,折弯机编码规则:折弯机的编码前两位为备用位,以00表示。接 下来的三位代表设备类型,以折弯的拼音声母大写ZW开始,代表设备类型:

折弯机,第五位区分此折弯机是数控的还是非数控的或别的类型,若是数控的,在字母ZW后加字母S。普通折弯机则在ZW后加字母P,以后若增加其他类型的折弯机,以此位区别。第五位到第八位代表折弯机的最大公称力,以吨为单位。例如100表示此折弯机的最大公称力为100吨。最后是折弯机的序列号,包含两位。因此,折弯机的编码共包含10位,具体形式如下: 举例:00ZWS10001 00:备用位。 ZWS:数控折弯机。 100:此折弯机的最大公称力为100吨。 01:折弯机的序列号,表示此折弯机在此类设备中序列号为01。 2.3,冲床编码规则:冲床的编码前两位为备用位,接下来的三位代表设备类型,以冲床的冲字拼音声母大写C开始,CS0代表多工位冲床,CP0代表普冲,CYY代表液压压力机。以后增加其他类型的冲床,以第四位和第五位区分。第五位到第八位代表此压力机的最大公称力,以吨为单位。例如020,代表此压力机的最大公称力为20吨,100代表此冲床的最大公称力为100吨。最后两位是冲床的序列号。因此,压力机的编码共包含10位,具体形式如下: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目录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1〕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规范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我部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学习贯彻,并在卫生监督执法中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卫生部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命名的科学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由卫生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 第三条卫生部设立的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对审批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名称进行审查。 卫生部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健康相关产品名称作出批准的决定。对审核不予通过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 第二章命名要求 第四条健康相关产品命名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三)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器械类产品名称还应当有产品型号。名称顺序为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 第五条健康相关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产品型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健康相关产品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消费者已知晓其属性的传统产品,可省略属性名,如:口红、胭脂、眼影等; (四)产品型号应当反映该产品的特点,如材质、体积、容量、先进程度等。 第六条同一配方不同剂型的健康相关产品,在命名时可采用同一商标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第七条健康相关产品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但具有不同口味或为特定人群生产,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保健食品和具有不同颜色、气味、适用人群的化妆品(如眼影、粉饼、胭脂、口红、睫毛膏、染发剂、指甲油、洗发液等),应在属性名后标识以示区别。 第八条健康相关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下列内容: (一)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二)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高效”、“奇效”、“广谱”、“第×代”等; (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四)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五)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表示型号的除外)。如为注册商标或必须用外文字母、符号的,需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 第九条进口健康相关产品的中文名称应尽量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其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发布前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其名称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在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允许使用,但在换发卫生许可批件时,应按本规定更改。

生产设备命名及编号原则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生产设备命名及编号原则 第一章目的 为加强设备命名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厂设备命名,特制定本原则。第二章基本原则 (一)按平面布置为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上下层布置从下向上依次进行编号。 (二)四角布置的锅炉喷燃器以东南角为#1,俯视顺时针方向依次编号。 (三)按介质流向依次编号。 (四)设备名称采用汉语名称。 (五)设备编号采用数字或数字与字母相结合方式。 (六)公用系统区域按数字排序编号。如:#1、#2机组集控室为#1集控室,三期集控室为#3集控室;一期、二期循环水预处理 为#1循环水预处理,三期为#2循环水预处理。 (七) 4台机组及以上公用系统设备按数字排序编号。如:#1深井泵、……、#9深井泵。 (八)两台机组公用系统设备,设备序列号前需加字母,给予区分。一期空压机,编码为A+设备序列号+设备名称,二期空气 压缩机,编码为B+设备序列号+设备名称,三期空气压缩机,编码为C+设备序列号+设备名称。 (九)个别设备编号不能满足上述原则者,以具体说明的原则为准。

第三章机务部分(锅炉、汽机) (一)主机按“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进行。如#1 锅炉,#1汽轮机。 (二)属于某一主机的设备,按“主机号+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如#1炉北侧一次风机编号:“#12一次风机”。 (三)喷燃器东南角最下层为#1炉A1。如东南角C层喷嘴编号为“#1炉C1喷嘴”,BC层二次风喷嘴则为“#1炉BCl二次风喷嘴”。 (四)阀门编号按“机(炉)号+系统设备简称+阀门编号+阀门名称”。编号尽量用汉字表示。若阀门相同,则应有顺序号,若为单独一个阀门,直接用汉字说明。系统划分得越小,描述越准确越好,如: “#1炉进油流量表前阀” “#1炉进油#2旁路阀” “#15低加进口电动门” (五)阀门编号中,要体现阀门的性质,统一规定为:手动阀-不另作说明 电动截止阀-统称“电动阀” 电动调整阀-统称“电调阀” 气动截止阀-统称“气动阀” 气动调整阀-统称“气调阀” (六)关于门和阀的标准称呼,统一为:

发电厂电气设备编号原则

电气设备开关统一编号原则 一、500kV电压等级设备编号:(调度定) 二、220kV电压等级设备编号:(调度定) 三、发电机系统编号: 1.发电机PT由所属发电机序号的数字1、2加电压互感器序号组成,如1-1PT表示#1发电机所属#1PT;2-1PT表示#2发电机所属#1PT; 2.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刀闸由发电机编号+0,如#1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刀闸:1-0表示;#2发电机中性点接地刀闸:2-0表示; 3.发电机灭磁开关用三位数字表示,001代表#1发电机灭磁开关,002代表#2发电机灭磁开关; 4.发电机避雷器由发电机编号+BLQ,如#1发电机避雷器:1BLQ表示;#2发电机避雷器:2BLQ表示。 四、厂用10kV开关编号原则: 厂用10kV开关柜编号由五位(六位)数字和字母混合组成。第一位数字为5,第二位和第三位用10kV段代号表示,1A代表#1机A段,1B代表#1机B段,2A代表#2机A段,2B代表#2机B段。第四和第五位为开关柜顺序编号,编号顺序为面向开关柜正面,从电源开关开始至末端依次为01、02、03、04……,每个段都从01号开始。 例如:51A10代表#1机组10kV 1A段第10面柜。 五、厂用380V电压等级的开关编号原则: 1.380V PC段电源进线和联络(备用)电源开关编号采用四位数字(五、六位数字)和字母混合组成。 电源进线:第一位数字为4,第二位数字为变压器功能分类代号,分类代号见下表,第三位为机组编号,第四位为低压段代号。

例如:4L1A为#1机组锅炉PCA段进线开关。 联络(备用)开关:第一位数字为4,第二位数字为变压器功能分类代号,分类代号见下表,第三位为机组编号,第四位为低压段代号,第五位为0。 2. 380V PC段负荷设备开关编号原则: 用PC段进线开关编号+间隔号+层号+序号组成。 例:4L1A3A为#1机组锅炉PC A段第3号柜A层开关。 4L1B9B1为#1机组锅炉PC B段第9号柜B层#1开关。 说明:a、开关间隔编号顺序为面向开关柜,从电源开关开始向末端方向依次为1、2、3、4……,可以是两位数字;b、层号为每个间隔的开关从上往下的原则依次为A、B、C、D……;c、序号为各开关柜靠各段进线电源开关侧为1,另一侧为2;若仅有一台开关的不加序号。 3. 380V MCC段电源进线开关编号采用数字和字母混合组成。用MCC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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