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好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发展方向、前沿研究课题,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或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

2.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项目2项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技术2项以上。

(二)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专题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专题项目研究;或主持2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3项以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专题项目研究。

2.作为专项技术负责人,从事环境监测、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精通大型仪器的使用和管理,能指导初、中级技术人员操作大型仪器。

(2)组织并承担了大型综合性环境质量报告、规划、方案的制定。

(3)主持了环境监测方法的开发,拓展了监测领域。

3.负责环境监测业务管理或质量管理等工作,能独立发现和解决较复杂的疑难技术问题,成绩突出。

4.从事环境监测大型和中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工作5年以上,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成绩显著。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篇数要求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篇数要求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主要是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系列评审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工程师(副高)、工程师(中级)和助理工程师(初级)。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博士需要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本科需要5年,且需要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评定要几篇论文? 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在取得工程师后,需要公开出版发表论文论著,可以四选一,可以出版专著1部;可以发表省级论文2篇以上;可以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也可以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论文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著作必须是主要编著,或者说是主编之一,报告需要是有较大价值的。 除发表论文论著外,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还需要过外语、计算机这一关,需要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合格。这两个是基本条件,无论是哪个职称评审,英语与计算机都需要过关。环境保护期刊推荐 至于能力考核方面,对于环境方面不同工种的人员有不同的要求,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监察、稽查专业技术人员均有不同的要求,需要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主持重大工程项目或者作为技术骨干进行了一番作为,有参与新技术成果推广项目。 在业绩成果条件方面,在取得工程师资格后,需要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获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二项以上,或者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在水处理工程、固废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如果学历达不到要求,可以参与破格申报,如果有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傍身,或者有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两项以上,或者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联系期刊之家杨编辑微信LunwenFz在国家或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或省级五篇,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等,完成其中两条即可参与破格申报。

浙江省食品化妆品行业质量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浙江省食品(化妆品)行业质量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食品(化妆品)行业质量技术专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食品(化妆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食品(化妆品)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监测审评等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价。 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食品(化妆品)质量技术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食品(化妆品)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食品(化妆品)行业发展服务。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三)具有以下学历(学位),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2.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评高级工程师推荐材料

评高级工程师推荐材料 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志能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团结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其他党委成员及广大干部职工,发扬求真、务实、奉献的水利精神,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较好的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下面本人就今年以来,在德、能、勤、纪、廉等方面的表现,向各位领导及同志们做一汇报。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积极参加了市委党校举办的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培训班,通过培训,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同时该同志还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用理论指导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实践,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理论保障。 政治思想方面,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宗旨,该同志在政治、思想上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市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贯彻执行市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做到识大体、

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做到不信教,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作风方面 自年从毕业后,分配到城乡规划设计院工作。年来,他一直战斗在城乡规划设计施工第一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投身到城乡重点建设,先后参加了等城乡建设项目的建设。在各项工程建设实践中,他始终坚持勤耕不辍地学习,刻苦钻研技术,逐步成长为设计院的技术骨干和行政负责人,成为一名懂设计、会施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城乡规划设计工作服务的对象是基层群众,因此该同志经常深入到基层,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做为一名院领导,时刻以全市工作大局为重,为市领导提供城市建设决策信息,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扎实工作。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对下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发挥出一名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自己的工作领域,同志是位名副其实的市政设计专家。主持设计了等三十余项工程,创利余万元,得到了其他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同时,设计院以高质量的设计、高标准的服务赢得了甲方及质检、施工单位的充分信任,开创了当地市政设

江苏省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江苏省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及规范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814-20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 铅蓄电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 3559-2019)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 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47-2020) 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32/3560-2019)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DB32/T1705-201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462-2020) 钢铁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1-2018)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 安全和环保相关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粪便集中收集处理技术规程(DB32/T 2600-2013) 养殖场污水生物净化处理技术规程(DB32/T 2603-201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技术指南(DB32/T1934-2011) 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DB32/2547-2013) 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DB32/T2916-2016) 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DB32/T2915-2016) 化工园区周边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技术规程(DB32/T 1754-2011)(南农) 沿江化工企业基本安全技术规范(DB32/T3379-2018)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DB32/T 3252-2017)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B32/T3794-2020)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DB63/T 1778-2020)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环境监测 【发文字号】苏环管[2006]9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06.07.03 【实施日期】2006.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环管〔2006〕98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自去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进一步强化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力度,相继出台了《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下简称《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总局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出了更新、更严格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的指示,结合江苏实际,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履行七项承诺。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入学习、严格遵守总局代表全国环保系统

作出的庄严承诺(附件1)。要充分认识建设项目管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努力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要依据《环评法》大力推进规划环评,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不欠污染新帐的重要关口、落实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载体。 二、严格环保准入标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的“四不准”和“十不批”原则(附件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环评文件一律不得批准;严格执行我厅和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太湖流域地区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5〕50号)和《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不得审批太湖流域和苏北地区禁止审批的项目。为防止隐患,各级环保部门在审批化工、电镀、印染、酿造等项目以及涉及到居民拆迁、饮用水源保护等敏感问题项目时,一定要十分慎重。对于审批前提条件多且实施难度大的项目,不予审批。 三、严格按总局《通知》和《环境风险评价导则》要求,新建、改建或扩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并加强对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审查;新布设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的园区、基地,必须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增设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加强环境可行性与风险性论证,凡未完成区域环评报批的,各级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得受理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程文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2006-12-25 稿件来源:原人事网 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01)96号 各市、州、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中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主人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物理、环境化学、环境生物、环境监测、环保宣传教育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环保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第二章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首先;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攫取,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1、总则 1.1、制定本管理规范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制定本管理规范。 1.2、制定本管理规范的依据 制定木管理规范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 1.3、本管理规范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境内所有按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进行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国有、集体、联营、股份制、外资、港澳台投资、私营、个体和其他各种不同类型经济实体的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内容 建设项目立项前的预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分级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摒《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权限规定》所规定的权限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1.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种形式。必要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附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或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的专题分析或专题评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程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在上报《项目建议书》前先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作出初步审查意见;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须现场勘察的在10个工作日内)签署预审意见。该签署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纳入《项目建议书》上报文件。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的填报说明 2.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的作用 2.2.l.1、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删去封面“申报”两字、编登记号后作《环境影响登记表》用,建设单位可以此表作为批准建设和办理《营业执照》的依据。

2008年度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模拟题(E卷)

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模拟题(E卷)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5分) 1.行政复议不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也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 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同时要告知相对人( )。 3.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按照标准的属性来分,通常可以将标准分为( )和( )。 4.我国强制性标准包括( )和( )两种形式。 5.数据的统计特征值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表示数据的( 集中位置 ),一类表示数据的( 离散程度 ) 。 6.《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行( )、( )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7.《产品质量法》调整两种社会关系,即( )和( )。 8.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应当不存在缺陷、要具备产品( )、要符合( )。 9.我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之一是大力提升产品质量。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标准更新与应用,重点完善( ),确保( )。 10.六西格玛是一项以数据为基础,追求( 完美 )的质量管理方法,六西格玛可解释为每一百万个机会中只有( 3.4 )个出错的机会。 11.检验数据中异常值的判断大多采用数理统计方法,其基本思想是,给定一个( 置信概率 )及其相应的( 临界值 ),若观测值超过( 临界值 ),则判断该观测值为异常值,可予以剔除。 1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 ),按规定程序获取( ) 13.组织为测量顾客满声度,应当对顾客进行( 产品 )、( 服务 )质量跟踪,以及时获得可用的反馈信息。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关于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源头、综合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方针,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综合平衡,将有关的污染防治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定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或者审核; (三)统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 (五)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国内外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开展国际间环境保护的合作和交流; (六)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破坏事故以及纠纷,并按照规定权限审理环境行政复议案件; (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级计划、经济、城建、规划、公安、工商行政、卫生、土地、矿产、滩涂、农业、林业、渔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及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等管理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本部门的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不得向社会转嫁污染,谋取自身的经济利益。对于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对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好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

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

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完整版.doc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本人名叫XXX,男,汉族,重庆市人,出生于XXXX年X月X日,今年40岁。1992年6月大专毕业于XXX大学XXX工学院建工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2000年6月本科毕业于XXXX大学工学院土建系建筑工程专业。1986年9月在参加工作,现工作单位XXXX公司质量检查科,工作职务公司科员,专业技术岗位土建质量检查员。2000年10月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于同月被公司聘用至今。当年还取得中国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质量诊断师资格。 - 1 - 自工作以来,我报着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踏实勤勉的工作精神,在各级领导和前辈的关心帮助下,勤学苦练,努力工作。先后被聘任为施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依次担任过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项目主任工程师,XXXX公司工程技术部主办科员、XXXX公司质量检查科科员等工作职务。经历了工作、学习、再工作、再学习、又继续工作的生活历程。不论何时何地,我始终怀着对本职工作的无限热爱,不断地虚心请教,潜心学习,并及时把所学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取得了一些良好的工作业绩。先后被评为2000年度及2001年度XXXX优秀工程技术人员、XXXX科技先进工作者、2003年度XXXX先进科技工作者、2005年度XXXX先进工作(生产)者等荣誉称号;而且2001年度、2002年度、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以及2007年度等多个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均评为优秀。现将聘任工程师8年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简洁汇报如下: 一、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建设方面 本人一向爱岗敬业、谦虚好学、钻研业务、勇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贯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办事公道,能严守法律法规,热心服务基层。能树立并保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近年来,我一直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会议、决议精神,坚持看新闻报道、今日关注、XX日报等新闻栏目或报刊杂志,通过了解国家大事和百姓心声,来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工作技能和奉献精神。另外,我还始终坚持学习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做到忠于职守、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勤奋工作,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勤劳奉献等方面 ㈠勤奋博学、精益求精 本人对技术理论刻苦钻研、认真求证、精益求精;对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创新、勇于挑战。不论是专业技术培训,还是创优工作策划;都能理论结合实际,出色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譬如:几年来由我先后起草的《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实施办法》、《XXXX楼工程创优策划及实施方案》、《迎接“鲁班奖”复查组专家现场审查的工作计划》等100多个文件都得到了很好的实施。 近些年来我嗜书如命,自费购买并认真研读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建筑施工手册》和《施工技术》等书籍共几百册。这使我进一步拓宽了知识面、提高了业务水平、增长了专业技能,也更大地激发了工作热情。随着专业知识的增强, - 2 - 向我咨询或探讨工程技术问题的人员已络绎不绝。 ㈡严细务实、开拓创新 长期以来我一直坚持工作不分你我,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只要工作需要,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从不讲条件而且要做就竭尽全力将其做好。具体工作中充分体现了科学严谨、求真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明确省厅各相关处室(单位)、地方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三定”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除涉核与辐射以外省厅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章环评咨询与环评文件编制 第三条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咨询中心”)负责环评咨询工作。 第四条根据项目情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认为需要时,可向咨询中心进行环评咨询,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属备案制的项目,应提供备案通知书,必要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属核准制的项目,应提供项目概况、生产工艺等材料,必要时提供经济部门的前期工作意见; (三)属审批制的项目,应提供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和项目概况、生产工艺等材料。 第五条咨询中心会同省厅环境影响评价处(以下简称“环评处”)开展环评咨询工作。咨询中心应当自接受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供的咨询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咨询意见,并对其出具的咨询意见负责。 第六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

当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可由建设单位直接填报;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 第七条环评单位应按照“效率与质量并重”的原则,依法合规地承接环评业务,并对其出具的环评文件的真实性、合理性 第三章环评评估与审批 第八条省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行先评估后审批制度,以提高环评文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环保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由环评处、咨询中心负责参与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技术审查。 第九条咨询中心负责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评估工作,并应当自受理环评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技术评估意见。咨询中心对其出具的环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 第十条依法应由省厅负责审批的环评文件,建设单位应提出书面报批申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包括有关《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意见;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或县)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审或审核意见; (四)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或县)核批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备案表。 第十一条环评处负责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工作,结合省厅相关部门(单位)的会核意见,作出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环评处对其作出的批准文件负责。 第十二条省厅规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规财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以下简称“总量处”)、污染防治处(以下简称“污防处”)、流域水环境管理处(以下简称“流域处”)、自然生态保护处(以下简称“生态处”)、省环境监察局(以下简称“省环监局”)及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固废中心”)根据项目审批需要,配合环评处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工作,并对规划、总量等相应工作负责: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复习大纲

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复习大纲

第一部分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 一、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 1、掌握以下概念: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2、熟悉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3、了解立法的体制和法的适用 4、熟悉行政执法行为的方式 5、掌握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和行政处罚的种类 6、了解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掌握行政处罚的程序 7、了解行政执法监督知识 8、熟悉行政复议的原则,掌握行政复议范围 9、熟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掌握行政诉讼时效 10、熟悉行政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掌握行政赔偿的时效 二、质量管理 1、掌握质量的概念(含相关术语:产品、要求、顾客、质量特性、检验、质量监督等) 2、了解质量概念的沿革、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及各阶段的特点 3、掌握质量管理的定义(含相关术语: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 4、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定义 5、了解国家以及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 6、了解名牌战略的概念及实施 7、了解国家质量奖励制度。 8、掌握产品质量“三包”的概念、意义、“三包”制度的基本原则,了解“三包”纠纷解决途径

9、掌握缺陷和召回的定义,了解国家对有关产品的缺陷召回的规定,掌握缺陷召回的主要方式 10、了解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和适用范围、法律法规依据,掌握设备工程监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制度 11、了解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依据、实施原则、质量专业资格等级分类、考试条件、考试机构与职责、考试课目与程序、证书及注册管理等知识。 12、了解教材介绍的五种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的措施 13、了解质量功能展开、正交试验设计和水平对比法的基本概念 14、掌握六西格玛管理的含义、发展过程、适用场合有关知识,掌握六西格玛管理常用的度量指标(包括:FTY、RTY、DPU、DPO、DPMO)的概念 15、熟悉六西格玛管理的组织形式及组织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 16、熟悉六西格玛管理的项目策划与实施,掌握六西格玛的过程改进模式(DMAIC)和过程设计模式(DMADV) 17、掌握质量策划的内容和作用,掌握朱兰质量管理三步曲的概念 18、了解质量机能展开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步骤 19、了解质量展开的基本步骤 20、了解用户质量要求的收集整理 21、熟悉质量计划的概念和内容、了解编制质量计划的要求 22、熟悉方针管理的概念及方针管理的应用步骤 23、掌握质量改进的概念和意义、质量改进的基本过程 24、了解质量改进的组织与推进 25、掌握质量改进的常用工具 26、掌握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中的术语和定义 27、掌握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公示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公示 篇一:×××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业绩公示证明 ×××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业绩公示证明 我单位已对×××同志申报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进行了业绩公示,公示期为XX年5月20日至XX年5月29日。在此期间无任何异议,根据该同志的一贯表现和任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同意该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 特此证明! ×××县×××××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篇二:评审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评审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单位名称: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姓名:俞鹃 管理高级工程师 篇三: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申报评审职称材料一览表及表格下载 (带下划线的材料均在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的“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一、表格(单放) 1 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

2 六、所任教课程的原始教案及讲义(仅限于申报高教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装订成册) 八、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 3 1.申报讲师需提供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1篇,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2.申报高级实验师,须提供实验报告1份,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3.申报实验师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⑴实验教学经验总结1份 ⑵实验教学档案1份 ⑶实验报告1份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高级者 ⑴须填写专用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材料要求与前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同。 ⑵提供近三年内任教科目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或听课、评课原始记录,或多门课程的教案,并装订好。 ⑶提交1-2份任现职以来的年度教育或班主任工作计划或年度工作总结材料的原件。⑷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执笔起草的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1份。

山东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评价考试综合练习题试题样题(20210124145051)

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复习题—、单项选择 1.某县甲奶粉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的奶粉经检测三聚氤胺超出国家标准规定几百倍,按有关法律规定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是() A.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B-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C.省级或者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D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 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A.3年 B.5年 C.8年DJO年 3.在六西格玛管理的组织系统中,领导层负责六西格玛管理的()活动,内容包摇制定六西格玛管理规划,提供资源,审核结果等。() A.作业活动B?战术活动 C.数据分析D?战略计划 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的行政处罚。 A.两次以上罚款 B.两次以上行政处罚c.两种性质相同D以上 都不对 5?在质量控制中经常使用的工具是控制图,控制图是用来区分下列哪些选项的一种工具?() A.过程合格与不合格 B.产品合格与不合格 C.正常波动与异常波动 D.过程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6、《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_______ 。 A、S年 B、1年 C、3年 D、2年 7、常用来表示质量特性波动与其潜在原因关系的质量改进工具 是_________ o A、因果图 B、排列图 C、直方图 D、控制图 8、下列关于SI单位构成的描述正确的是_________o

A、S I单位是由SI基本单位、SI导出单位及其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构成 B、SI单位是由SI基本单位和辅助单位构成 C、S I单位是由SI基本单位和组合形式的单位构成 D、S I单位是由SI基本单位和SI导出单位构成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检验检测工作是指型式试验、定期检 验和___________ o A、委托检验 B、监督检验 C、出厂检验 D、修后检验 10、以下不属于《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是________ o A、客观独立 B、平等自愿 C、公开公正 D、诚实信用 11、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最大区别是_________ 。 A、复议前置 B、反诉 C、调解 D、合议制 12.甲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乙只看了随电视机所带的相关资料,就认为 该电视机为不合格品,则该电视机缺少的东西最大可能是一一 () A.使用说明书 B.检验合格证C保修服务卡D备用保险丝 13一《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査验记录制度,进货査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A. 5年 B. I年 C. 3年 D. 2年 14.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政 赔偿范围的是一() A.违规拒发许可证B-违法吊销许可证 C.违规摊派费用 D.违法扣押财物 15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 行,但是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况是()

4、宁波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附件4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xcel)。 2、所有申报对象的电子照片。要求扫描成jpg格式,排序与花名册一致;务必用身份证号码、姓名、专业做文件名,身份证号码应与花名册一致;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高宽比约为3︰2,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一式3份。 3、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5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用A4纸正反面打印,共4页,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调整。 - 16 -

4、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5、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6、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须提供原件)。 7、《论文代表作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 8、破格申报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项破格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查验日期至12月底,2002年以前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10、学历证书。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1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13、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 14、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5、继续教育证书。 1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7、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派遣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事业人员提供)。 18、浙江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派遣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 17 -

江苏省环境保护中级职称资格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对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有一定的了解,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好,取得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此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为某一方面的技术骨干,能结合实际情况参加重要技术课题的研究。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 2.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2项县级科研课题。 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2项以上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5.参加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2项以上。 (二)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l项国家、省(部)级专题项目研究;或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专题项目研究;或参加并完成3项以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专题项目研究。 2.作为专项技术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3年以上,并编制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承担8个以上项目的监测或4个以上新项目的开发。 (2)完成2项以上专项环境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3)参加2项以上国家、省级监测项目的考核、对比,成绩合格。 (4)熟练地操作大型仪器。 3.参加环境监测业务管理或质量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能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 4.从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工作3年以上,保证本单位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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