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河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支柱

培育河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支柱
培育河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支柱

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目录 第1章绪论 (4) 第一节研究意义 (4) 第二节国内外研究现状 (4) 第三节研究内容 (5) 第四节研究方法 (5) 第2章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相关概述 (6) 第一节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定义和范围 (6) 第二节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现 (6) 第3章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9) 第一节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 (9) 第二节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 (10) 第三节农村居民享受福利少 (10) 第四节统筹制度及层次不完善 (11) 第4章关于加快建设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11) 第一节根据不同地区养老现状制定相应对策 (11) 第二节增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福利 (12) 第三节做好新、老农保的衔接工作,保障农民收益 (13) 第四节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 (14) 参考文献 (16)

摘要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我国逐渐出现农民工进城务工流动频繁,城乡差距越来越小,农村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弱,农村居民的养老风险也不断扩大。根据调查统计,我国目前有超过一亿的农村老龄人口, 且仍然有很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享受到充分的养老保障。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经历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发展历程,虽然对农民的养老有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国家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并且农民养老待遇方面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大部分农村居民并没有切身感受到农村养老保险给自身带来的利益,导致农民没有较高的积极性去参与养老保险,也有过一段时间的停滞时期。为了解决和完善普遍存在于我国农村老年人中的养老保障问题,全国各地从2002年开始进行将地方政府主导和地方政府财政介入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历程,形成了具有各地地方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文章主要对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并且提出了自己的方案,这样的解决办法对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活提供了重要保证,对于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样对我国农村保险制度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保险制度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 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文 件 号】豫劳社养老[2009]5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9-01-08 【实施时间】2009-01-08 【时 效 性】有效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精神,为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企业和职工参保等问题,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未参保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和漏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问题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未参保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已参保城镇企业中目前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的漏保人员,按照下列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后,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缴费时间和缴费比例。按照当时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间和缴费比例执行。 (二)缴费基数。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前和当地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之后的时段,缴费基数按照当时当地的规定执行。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至实行市级统筹之间的时段,缴费基数按照当时当地对应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60%或100%选择,其间缴费年度的指数对应为0.6或1.0。 (三)计息和记账办法。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前的利息,按照建立统账结合制度第一个缴费年度原省劳动厅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后的利息,按照对应缴费年度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其中单位缴费部分利息按照当时账户规模相应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利息计入个人账户。利息按复利计算。 (四)待遇计发。 1、1986年9月30日以前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的人员,经核准直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次月起发放养老金;1986年10月1日以后至参保前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经核准参保并足额缴费后,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2、参保时已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但未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其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补办退休手续,并在相关手续上注明“补办”字样。 3、上述人员的养老金标准按其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当时当地的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标准低于400元的按400元发给。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的养老金不补发,也不参与历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后我省再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参与调整。 二、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问题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但其参保前在城镇企业工作且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连续工龄的时段,可按照本意见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补缴。这部分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5年,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河南县域经济发展状况

[摘要]县城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发展县城经济首先要着力发展工业,工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点,同时县城工业的发展也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河南省县城经济发展中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抓住重点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的飞跃。 [关键词]县城经济;问题;对策 县域经济是一种区域经济,是在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县级市)范围内,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农村为腹地、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城乡一体、工农并进、由各种经济成分和不同产业构成的区域经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河南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 以2004年河南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例,分析其特点 1综合实力显着增强。2004年全省县域经济完成GDP5965.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占全省总量的67.7%。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60.54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占全省的37.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56.98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占全省的59.0%;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2778.18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占全省的49.5%。2004年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亿元的县市达65个,比上年增加15个,其中超3亿元的11个,增加8个。其他一些重要指标也均占全省的较大比重。县域经济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对全省迈上人均GDPl000美元的战略新起点作出了巨大贡献,2工业经济成为县城经济支柱。2004年,全省县域工业完成增加值2632.91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在GDP总量中,工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已达到44.1%。工业经济已成为各县(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已摆脱主要依靠农业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县域地方财政收入及农民收入的增长更多得益于非农产业特别是工业的发展。 3农村经济成效明显。2004年,全省县域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531.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总产4260万吨,新增粮食产量居全国首位。畜牧业产值1116亿元,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9%。棉花、油料、肉类、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量都有较快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推进,骨干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品牌优势进一步显现,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区域逐渐形成。 4投资保持强势增长。2004年,全省县域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56.70亿元,比上年增长39%,占全省的29%。其中,投资额超过20亿元的县(市)有20个,超过30亿元有12个,超过50亿元有1个。投资增幅超过全省平均的县(市)有57个,投资增幅在40%以上的有44个。 5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突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发生重大转换,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角。全省进入2004年全国百强县的巩义、偃师和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长垣、许昌等县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论是对一些工业基础比较好的县,还是对一些农业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6扩权县(市)继续领跑县域经济。35个县(市)扩权试点的实践表明,扩权极大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扩权县(市)成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头兵。河南县域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全省县域平均人口74.16万,GDP平均规模43.19亿元,分别是全国县域经济平均值的1.63倍、1.35倍,而地方财政平均收入为1.2亿元,人均GDP6312元,仅为全国县域经济平均值的0.99倍、0.93倍。人口多,总量大,但人均低、实力弱的特点十分明显。二是生产要素聚集困难。当前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是资金、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聚集困难,在不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和责任界定 第四条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和个人金融部(以下简称客户部门)、信用社的客户经理负责贷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客户公开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 (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跟踪检查和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 (四)风险预警。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制定风险资产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定期向信用社主任、客户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它。 第五条县级联社客户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控贷后风险,督促客户经理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组织制定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向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汇报本社(部)贷后管理情况。 (四)其它。 第六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适时监测本级及上级审批(咨询)贷款的贷后风险,主要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贷后风险,并检查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督促信用社(客户部门)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建立重点客户管理制度,风险管理部门按贷款额度或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确定重点管理客户。对辖内跨区域集团客户、审批的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客户部门直接营销的大额客户为贷后管理的重点,并落实贷后管理的主责任人。 (三)按规定对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可延伸到客户进行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 (四)定期向联社主管领导、评审会汇报所监控的客户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状况。 (五)负责组织和督促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信贷业务档案。 (六)其他。 第七条各县级联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组织实施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风险管理部门加强贷后管理。 (三)对客户经理发现上报的贷款风险,及时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四)定期总结贷后管理经验教训,并向上级报告。 (五)其它。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资产保全部门按规定负责管理信用社(客户部门)移交的不良贷款,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受和处置,表外利息的减免和核销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1·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俗称为“新农保”。“新农保”采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框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的。《指导意见》指出,2009年“,新农保”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指导意见》颁布一年多来,各个试点地区如火如荼地开展试点工作。2010年,国务院又批准了一批“新农保”试点地区,要求“新农保”试点覆盖面扩大到全国23%的县(市、区、旗)。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主要有少子化带来的对传统家庭养老的冲击,2035年左右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主要有失地农民的增多和巨量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一、基础养老金替代率比较低 《指导意见》中指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这一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的养老模式在结构上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同,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但是替代率远低于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新农保”中基础养老金55元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其在整个养老待遇的结构比例中还是较大的,是制度最大的亮点,也是吸引农村居民参保的重要方面。但是,从替代率角度看,55元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8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 761元[1],而“新农保”中每年660元的个人基础养老金补贴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为13.86%,远远低于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础养老保险不低于20%的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因此,在“保基本、广覆盖”的基本原则下,也应考虑适时调整“新农保”养老金的替代率。 二、个人缴费意愿不高且存在逆向选择 这里的个人意愿差异既有年龄因素也有缴费金额因素,在自愿性保险中一般会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同样“,新农保”也存在着逆选择,参保人员更倾向于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较低的费率、较短的投保年限投保,以便相对于自己缴费来说获得更多的基础养老金,即投保人沿着对自己有利而不是对举办者有利的方式去投保。尽管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但基础养老金并不与自己缴费成正比。在“新农保”试点中,呈现出个人缴费意愿不高与逆向选择并存的现象,首先是中青年的参保意愿不足,45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参保者较多,其他年龄段的人则只要有可能就倾向于不参保,即使参保也多选择最低档次即每年100元的缴费。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农村居民存在短视,不过多考虑未来生活的状况,只要缴够年限,老年有养老金拿即可。另一方面“新农保”中缴费档次及补贴制度的局限性。《指导意见》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可见,在制度设计时,国家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但是,纵观各地的“新农保”试点,这一政策规定还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没有出台。因此,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49·度,把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鼓励”落到实处。另外,30元与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比较,相差3倍多,是其30%的金额;与最高档次500元相比,相差近17倍,是其6%的金额。如果地方政府不实行梯度型财政补贴,农村居民更愿意参加100元的缴费档次,以获得相对较高的地方财政补贴。

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解

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解 社区的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于1887年提出来的,后来相继美国、英国等西方学者对此进行了很多研究,这个概念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而产生的。上世纪30年代以费孝通为首的年青学者翻译到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城市社区在我国成为多学科学者研究的对象。过去,若干年来,我国讲社区,一般指城市社区较多,将城市居民委员会辖区作为社区地域,并称之谓社区。按照社区的概念进行综合划分,依据经济结构、人口密度、规模大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组织特征、生活方式等,可将社区划分为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两大类型。 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随后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第一次在中央的文件中使用农村社区概念,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要求,体现了

国家对推进城镇化战略、坚持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部署。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全面展开。 另外,由于国家严格保护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快速的进程,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用地减少相挂钩,又产生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被进一步强化。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规定,新型农村社区“指在农村区域按县(市)、乡(镇)域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所建设的、居住方式与农村发展相协调,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新型农民聚居点”,这个意义是比较准确和全面的。笔者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内涵要具备几个条件,一是统一规划;二是统筹规划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三是统一规划建设住房;四是统一规划建设基础公用设施;五是统一规划建设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六是建立建全相应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七是从传统的农村文明上升到新的文明程度;八是具有良好的人居环境。其核心是农民收入提高,农民享受到现代的基础公用设施,现代的社会和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准差距,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接近或达到城市居民生活的相应水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的具体体现,一般来讲,按照目

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考察报告

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考察报告 2008-12-8 9:41:09 根据市委领导安排,8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和市经委组成学习考察组,赴河南漯河市、长葛市、郑州市及所辖的新郑市和巩义市,考察学习当地发展县域经济及加强干部激励的相关政策措施,实地参观了一批工业企业和园区,并同当地组织部门和经委(中小企业局)进行了座谈。从我们考察学习的情况看,近几年来,河南省以县域经济为发展重点,大力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已经成功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经济大省和新兴工业大省的历史性转变。 一、河南省经济概况 河南是湖北的近邻,地处中原,全省国土面积16.7万平方公里,辖18个地级市、158个县(市、区),总人口9869万。近年来,河南经济快速发展,主要呈现五个特点: 1、经济总量扩大。2007年河南GDP突破1.5万亿,达15058.1亿元,仅次于广东、山东、江苏和浙江,居全国第5位;地方财政总收入1529.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61.5亿元,居全国第八位。 2、人民生活水平提高。2007年,河南人均GDP15257元,居全国第16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477.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851.6元。 3、工业实力增强。近年来,河南工业由弱变强,形成了食品及饮料、机械、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煤炭、石油及天然气、烟草等一批重点产业。2007年,全省工业增加值7508.27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工业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2%。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5438.06亿元,增长24.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947.17亿元,增长38.2%;实现利润总额1959.55亿元,增长68.5%。原煤、铝、黄金、十种有色金属、平板玻璃、水泥、拖拉机、纱、化纤、机制纸及纸板、卷烟、家用电冰箱、速冻食品、方便面等主要工业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 4、农业基础雄厚。河南是全国农产品主产区之一,粮食、棉花、油料、肉类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2007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049亿斤,连续2年超过1000亿斤、连续4年创历史新高、连续8年居全国首位,新增粮食产量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以豫北安阳调查为例 郭鹏群 [1] (安阳行政学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河南,安阳,455000) 摘要:本文以近年来豫北农村田野调查为基础,结合政府的有关文件、统计资料和座谈,对安阳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对社区内生性资源动员进行了讨论,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区豫北农村调查研究 自1887 年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社区”的概念,历过百余年,“社区”从纯粹的学术分析概念转换到具有特定时空、基础设施、社会组织和人员等构成要素的社会实体;从最初只包含时空、人口和文化要素的集合到集时空、组织、功能、制度、人口、文化等要素的有机复合体;从最初单纯指向农村区域和社会到后来指向特定城市区域和社会,进而转向指向农村社会共同体的重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提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之后,安阳市高度重视,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其中殷都区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本文以近年来豫北农村田野调查为基础,结合政府的有关文件、统计资料和座谈,对安阳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进展情况 (一)农村社区建设的外部视角:政府主导,积极推进 安阳市是河南省省辖的18个市之一,位于河南省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下辖5县(市)4区和1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92个乡镇,43个街道,3278个行政区,216个社区。安阳市生产总值2003-2008年由353.7亿元增加到1036亿元,年均增长15.5%,高于全省、全国的平均增速。2008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9924元,是2003年的3倍,年均增长15.1%。2008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3.9:60.4:25.7,为二、三、一型。2008年安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0.1亿元,是2003年的2.8倍,年均增长23%。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3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分别是2003的1.9倍和2.1倍,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和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 1、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2009年11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形成了农村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于XX年发出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XX]32号),决定从XX年起在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市上杭县作为全省9个首批试点县之一列入试点,今年国务院决定继续开展新农保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 23%左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新农保工作,决定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采取“10+7”的方式开展第二批试点,即10个国家试点县+7个省级试点县,到XX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劳动保障局积极主动向上争取第二批试点指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支持下,省政府决定安排我市第二批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单位3个,使我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超过50%国家级试点县的设区市。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为加快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度,让老区广大农民群众尽快享受新农保政策,在开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时,采取“全市统筹,市县共担”的办法筹集资金,在全市7个县(市、区)范围内

普遍实施新农保制度,提前在今年内实现对全市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 开展新农保试点,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对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所谓新型是相对于上世纪90年代推行国家没有补贴的老农保制度而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有两个特点,一是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不用缴费可向政府领取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二是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参保给予补贴,达到60周岁时,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所形成的利息作为个人账户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国家发给的基础养老金合并成养老金按月支付,直至终老,以此保障老年生活。 四、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

河南养老保险转移细则

河南养老保险转移细则出台可实现省 内外办理 .cn 2010年04月19日09:10 大河报 阅读提示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可以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跨省就业,有多少养老金可以带走?在省内多处地方打工,养老保险关系怎样转移?农民工不能再办退保手续,以后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多地打工,退休后到哪领养老金……针对此项新政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就相关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 □记者李红实习生张想铃 【打工烦恼】换一个城市就得退一次保 在银行里边存了钱,跨省之后却无法支取,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而之前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处于这样的窘境之中。 今年40多岁的王岩,老家在信阳潢川县,他在广州、上海、郑州、南京都做过厨师,一直希望把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固定在一个地方,但由于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行政区划为边界,采取个人缴费加地方统筹的方式,地方统筹的养老保险金归当地所有参保人共有,所以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时,不能转走企业缴纳的那部分资金。为此,每一次流动到别的地方打工时,王岩都只能选择退保,他的养老保险也一次又一次归零。 “比如我在南京打工三年,退保只能拿到个人账户上的4000多元,单位帮我缴的1万多元就拿不到了,而且退休后,也无法享受这3年的养老保险待遇。但是我到别的地方打工,不可能每月回来缴费,不退保,这4000元也没了。”王岩说。 正是这样的转移障碍,造成了每年年底,南方一些打工者聚集的城市出现大规模的退保潮。 而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程序和转移资金量,这使王岩再次看到了希望,“养老保险这个‘地方粮票’,现在终于可以在全国‘通存通兑’了”。 更令人兴奋的是,我省刚刚又出台具体《办法》,明确了跨省流动和省内流动人员怎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信社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农信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信贷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客户经理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实行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客户授信管理的基础工作。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客户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七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农信社对客户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县级联社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控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标准

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一、新型农村社区定义 在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聚居的,从事现代农业生产、享受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社会服务的、实行城镇社区管理模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建设目标: 居住集中化、环境生态化、管理社区化、设施城镇化。 三、建设要求 集约土地、规模生产、提升功能、方便生活。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大力推行“多村整合”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同一县(区)域内农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基本一致,服务标准基本一致。 五、建设规模及住宅建设标准 1、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 新型农村社区根据各村人口、产业、文化等情况按600户、2000人左右确定规模;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00-140平方米。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预留0.5平方公里左右的产业发展用地。 2、设区规划 ①坚持便于服务管理、尊重群众意愿和最大限度集约利用公共资源的原则,兼顾农村地域特点、历史沿革和农民生活习惯等因素,综合考虑乡镇合并、迁村并点、集中居住建设和农业区域化发展等情况,科学设置社区空间布局,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范围。

②规划编制要按照《延安市市级生态村考核标准(暂行)》,充分考虑社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3、住宅建设标准 社区内住宅与生产用地、用房间距不小于100米;人均不低于28平方米;清除危旧房屋,危旧房改造率达到100%;住宅立面及色彩应体现地域风貌特色。建筑材料应立足于就地取材。 五、道路交通 1、社区道路 社区道路应全面硬化。社区道路网应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合理布置建设,社区主干道不应低于7米,次干道不低于5米。 2、公共停车设施 社区应设有客运车辆停车站点。根据人口规模,应考虑公共停车面积,结合村民住宅形式,考虑私家停车位。 3、社区广场 社区广场面积为1000-2000平方米,根据人口规模确定。(广场配置绿地、文化活动场地和体育健身器材等) 六、市政公用设施 1、供水 水源应充足,生活饮用水、取水、净水、输配水设施应安全、完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2、排水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篇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通过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达到规定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障待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总结完善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

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篇二:浅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农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十分强烈,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已见成效,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能否建立一个适宜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关

豫政 〔2006〕2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2006〕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各地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手续。 (三)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已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四)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导则)正式稿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对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指导,特制订《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城镇(不含乡政府驻地)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镇型居住社区建设应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93)进行规划和建设管理。 1.3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应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就业为本、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1.4 本导则涉及三个层次规划内容: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二是新型农 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三是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是对村镇体系规划相关内容的深化和优化,是对村镇 体系规划的补充和完善。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是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规划,应同时编制。 1.5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以县(市、区)管辖的行政范围为规划范围,乡 镇也可以在行政管辖的地域范围内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但应纳入乡镇总 体规划同时编制。已经审批过的乡镇总体规划,其村庄布局或新型农村社区布局与县(市、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有冲突的,应以县(市、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为准。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应以行政村范围进行规划,若是多个行政村合并的,应以规划合并调整后的行政村范围为规划范围。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范围应按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结 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确定。 1.6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省、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市、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评审,县(市、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评审。

河南省县域经济差异分析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往 所辖的县、市)的各指标数据。6。进行因子分析,得出抽样适度测定值KMO为0.869,说明因子分析可信度较强.在因子分析过程中,选取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公因子,得到特征值大于1的3个公因子,其累积贡献率达79.85%,由此可见这3个公因子足以反映原指标所含的主要信息. 运用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对变量进行线性变换,公因子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各公因子得分,并以其对应的方差贡献率为权重加权求和可得各县域的综合得分.该得分越高,说明该县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反之越低. 2.2县域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 依据全省126个县域经济的综合得分,运用分层聚类法,可将全省县域分为:发达区、较发达区、欠发达区和落后区4种类型(见表1,图2). 图2河南省县域经济空间差异 Fig.2Thespatialdifferentiationofeconomiclevelincounty—levelinHenanprovince(1)发达区.该区包括除商丘、信阳、驻马店3~一0.145之间.这些欠发达区在濮阳市、南阳市、个地级市市区以外的其它14个地级市市区,省直信阳市、新乡市呈相对小片分布,其余分散于其它管市济源市,除中牟县以外郑州市的其它县级市,地区. 洛阳市的新安县,三门峡市的义马市,共22个县域,占总县域数的17.46%,综合得分在0.452~1.986之问.该区除部分地级城市市区零星分布外,其余集中分布在陇海线以北、京广线以西地区.(2)较发达区.该区包括商丘、信阳和驻马店地级市市区,其余多分布在发达地级市市区周围,有郑州市的中牟县,洛阳市的孟津县、栾川县、伊川县和偃师市,平顶山市的宝丰县、舞钢市、汝州市,安阳市的安阳县、林州市,鹤壁市的淇县,新乡市的新乡县、获嘉县、辉县市,除武陟县外焦作市的郊县,平顶山市的鄢陵县、禹州市、长葛市,漯河市的临颍县,除卢氏县、义马市外的三门峡市的其它郊县,南阳市的西峡县、镇平县,商丘市的永城市,信阳市的新县,共33个县市,占总县域的26.19%,综合得分都在一0.104~0.396之间. (3)欠发达区.该区所辖市县数为40个,占全省县域单元数的31.75%,其综合得分在一0.358 (4)落后区.该区包括31个县市,占总县域的24.6%,综合得分在一0.599~一0.375之间.主要分布在商丘、周口和驻马店地区,呈相对集中连片分布. 表1河南省县域类型 Tab.1ThekindofecnomiclevelofeouiltiesinHenanprovince 由以上分析可知,河南省的欠发达型和落后型县域占56.35%,构成河南省县域的主体.并且发达区和欠发达区、落后区相差很大,发达型县域的综合得分最高达1.986,而落后型县域的最低分为一0.599,所以说河南省是由少数的发达型县域和 多数的欠发达型、落后型县域构成.在空间分布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 招聘公告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所辖市郊、市区、中牟、巩义、登封、荥阳、新密7家联社和新郑农合行(以下简称郑州农信社),网点遍布城乡,业务辐射范围较广,是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城乡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截至2010年4月30日,全市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达57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4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32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19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郑州农信社视人才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我们期待着优秀的青年学子加入农信社的队伍,为农信社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招聘计划 全市农信社计划招聘基层员工396人,各县级联社(含农合行,下同)招聘计划如下:市郊联社66名、市区联社43名、中牟联社69名、新郑农合行51名、巩义联社30名、登封联社36名、新密联社58名、荥阳联社4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农信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标准 (一)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市区、市郊联社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时,要求取得学位证。 (二)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营销、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学、中文(秘)、数学应用等专业。 (三)年龄:大专学历的不超过2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不超过28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郑州市农信办通过郑州日报、郑州农信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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